转让协议书

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圣湖假日酒店经营权达成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酒店位于,甲、乙双方同意按酒店现状进行转让及移交。乙方接手后的经营权至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时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总价万人民币(大写:)将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支付甲方万人民币(大写:),2018年月日前将剩余款项万人民币(大写:)一次性付清。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期限的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负责调换和退款。

第三条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乙方所进行的改造、装饰、维修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转让款全部缴纳给甲方后日内完成经营手续的移交工作,乙方负责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其他手续的变更,甲方给予配合,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乙方继续履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经营期间,酒店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自行修复本酒店并继续经营,经营权使用年限不变。

第七条若乙方未按本转让协议第二条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本酒店,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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