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示意图

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示意图
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示意图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陈茂同 我国古代自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便出现了阶级,形成了国家,并逐渐建立了一套统治机构。国家机构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研究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对于了解我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阶级社会中,各级官吏,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管理和压迫人民的,各类职官机构,都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奴隶社会中,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全国的土地、奴隶及平民都属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把一部分土地、奴隶及平民分给同姓和异姓的贵族,封他们为诸侯。诸侯是受封区的统治者,但须服从王命,对王承担徭赋义务。在诸侯封地内,也建立一套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的政权机构和官吏,成为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地方政权。诸侯又把土地、奴隶及平民分封给奴隶主贵族卿、大夫。卿、大夫是其封地内的统治者。有的卿、大夫担任着王国或诸侯国的重要官职,辅佐王和诸侯进行统治。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官,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高中必修一历史第一单元各个王朝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选官制度

公元前2070(禅让制) 禹死后,启夺得王位政治权利由“传贤”变成“传子”,禅让制被王位世袭制所取代 公元前1046 地方的统治。但国家政权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如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 西周实行了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宗法制 宗法制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公元前221 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御史大夫——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负责监察百官 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 丞相之下还有诸卿——掌管国家各项具体事务,是中央政府的职能部门 36郡,一郡之内又分为若干县。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 汉: 帝重用身边做侍从、秘书等工作的人,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 汉武帝在汉景帝平平定“七国之乱”的基础上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 魏晋南北朝

唐朝: 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炀帝政府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贞观增加了考试科目,其中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武则天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加强了中央集权,影响深远 宋朝: 设立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为制约宰相,又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 宋太祖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抽调各地精兵强将,充实中央禁军。行政上,由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长官,设通判负责监督。财政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 元朝: 关。中书省的长官,行使宰相之权。 实行行省制度,除河北、山西、山东等地由中央直接管理外,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之下,分设路、府、州、县,边远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 (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它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导读: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范文 史:商代设置,原为驻外武官,后成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 马:商代设置,负责征讨和射猎。 戍:商代设置,督率“族”、“众”,从事守边和征伐。 小史:周代掌管邦国之志和贵族世系。 小臣:商和西周时朝廷官员,亦称少臣,常奉王命从事占卜、祭祀、田猎和征伐。 卿士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设置,其长官称为卿士,执掌国家政务。 太史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始置,其长官称为太史,掌国王的册命及祭典等。西周以后的太史掌管起草文书、册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掌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魏晋以后太史仅管天文历法。 三事大夫:西周设置,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为掌管民事的地方官,也称牧;常任官员的选拔,也称任人;准人掌管司法,又称准夫。 司徒:西周始置,又称司土,掌管国家土地、民众,负责籍田、管理山泽、征发徭役等。下设林、虞、牧等官职。 司马:西周始置,掌管军政和军赋,后世作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司空:西周始置,掌管工程,后世作为工部尚书的别称。 司寇:西周始置,掌管刑狱、纠察等事。 宗伯:西周始置,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后世作为礼部尚书的别称。 太师、太傅、太保:西周始置,合称“三公”,为国君辅弼之官,辅导太子。太傅地位在太师之下,太保又次之。明清以后以朝臣兼任,成为虚衔。 少师、少傅、少保:周代始置,为国君辅弼之官,合称“三少”,辅导太子。地位分别次于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周代的三公有二说:一说是司马、司徒、司空,一说是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时称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又称三司,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只是最高荣衔。 宰:商代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沿置,掌王家内外事务。春秋时各国沿用,称“太宰”,明清时作为吏部尚书的别称。 工师:春秋时齐、鲁、楚等国设置,战国沿置,或称“工正”,掌管百工和官营手工业。 相国:春秋时齐景公设置,战国时各国沿置,或称丞相,为百官之长,秦以后成为辅佐皇帝的最高官职。唐以后多作为实际担任宰相者的尊称,清代则专指任大学士者。

中国古代官职沿革

古代官职沿革 官职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原始社会没有官,当时民族和部落的首领,和现在官是不同的概念。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形成、官职制度也随之产生。 中国官职雏形是夏商时期的王、史、巫和臣、宰、尹。周朝开始,才有现在意义上的官职。《周礼》提出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的设官目的,官职名正言顺,官位有职有权。 西周时期国家君主称王和天子,王位继承人称太子或东宫,王妻称后。诸候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中央官制主要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六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三公是天子的顾问,坐而议政。三孤为常任官,系有德之人担任。六卿分掌管国事、民政教育、礼乐祭祀、军事征伐、刑法狱讼、百工土木。官员的爵位分为卿、大夫、士三级。这就是”三公九卿”。地方官制是在王城之外划分出”乡”和”遂”,乡即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遂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分别设长。 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候势力增强,各国均有一套官制。通常国君之下设相和将军,又设司徒、司马、马空、司寇等众卿,分掌民政、军事、土建、刑狱。战国时期各国在地方大多确立了郡、县两级制,郡的长官为郡守,下设郡尉,管理军务。郡下设县,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县尉,分管财政和军务。 秦汉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统治,官职制度中央采取”三公九卿”制,地方继续实行郡县制。确定”皇帝”为新的国君称号,一直沿袭。并采取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丞相管理全国政务、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司监察掌文书。中央部门开始由家臣组织发展为国家机构,分为九卿: 奉常(太常)管宗庙礼仪;郎中令(光禄勋)管宫庭掖门;卫尉管警卫奏章;太仆管皇车马政;廷尉(大理)管刑罚讼狱;典客(太鸿胪)管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宗正管皇族事务;治粟内史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支出;少府即皇廷总管。

古代官职,汉朝官吏制度东汉官制

古代官职,汉朝官吏制度东汉官制 篇一:东汉官制简表 东汉官制简表 州 刺史(牧) 县 县令(县令) 乡 乡佐游徼三老有秩 亭 亭长 里 里魁 篇二:汉代官吏选任制度 汉代官吏选任制度 在大规模农民起义之后建立的西汉王朝,最高统治阶层注意总结前人尤其是秦朝用人经 验和教训;根据当代政治经济发展的情形,建立和推行了一套新的选官用人制度。 一、惩秦之弊,信用士人 “士人”、“士子”、“儒(生)”都是古代知识分子的俗称。西汉创建者刘邦,由秦的泗水亭 长起家,曾经对“儒”等有识之士颇为轻视。《史记》郦食其传载 “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 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称帝后,著名辨士陆贾劝导他,在马上打天下,不能在马上 治天下,应该依靠武力夺取政权,而以知识治理天下国家,“长久之术”在于“文武并用”。刘邦 从此开始改变对士人的态度。 在倒秦战争中, 刘邦又亲眼目睹了秦王朝短命而亡的情景。 因此, 当西汉王朝一建立,刘邦便比较重视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尤其是吸取了秦朝排斥士人参政暴 虐而亡的教训,开始信用士人。 建国之初,百废待兴,百端待举。原秦博士、投奔刘邦的大儒叔孙通提出建议:制定朝 纲国典、礼仪制度。刘邦采纳了,征集原鲁国地区的儒生 30 人,研究和制定国家礼仪,以明 君臣、上下的尊卑秩序。刘氏朝廷因之威风肃凛,等级森严。刘邦情不自禁地说: “吾今日乃 知为皇帝之贵也。”他懂得了信用士人作用何在。此后,西汉王朝政府对知识分子是比较信用 的。 汉武帝时,大儒董仲舒提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采纳后,儒家思想定于一尊,此 后长期成为封建国家统治人民的指导思想。董仲舒做了一件对中国思想、文化发展很不利的事 情。但由于对汉王朝专制统治益处很大,所以备受重用。从此汉朝君主已经不再存在信用士人 与否的问题,而是要更重用代圣立言的儒士。汉昭帝死后一度掌管朝政的霍光,也曾深有体会

高考历史知识点: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高考历史知识点: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高三同学在复习2017高考历史知识点的时候,首先应该掌握各部分重要知识点的内容,再由点到面,有个整体的把握。今天大家和小编一起,先来回顾一下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内容,加深一下对这部分知识的了解。2017高考历史知识点:中国古代中央官制1.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3)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因为王位 世袭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私有制发展的结果,阶级对立的产物。2.夏商 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等的设立。3.西周的宗法制:(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其特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 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3)宗法制的作用: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4)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影响:①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如“尊宗敬祖”“认祖归宗”;②消极影响: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如“认人 唯亲”“宗派主义”。4.秦朝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1)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①建立:从秦朝开始,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全国军政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调动军队的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②特征:秦始皇首创的皇

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中国古代中央官制 一.知识归纳 (一)大纲版 1.秦朝:中央设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秘书和监察;“九卿”是虚指,是中央各部门的专职官员。 2.隋唐:三省六部制由隋文帝确立,唐太宗完善,中书省草拟政令(中书发令),门下省审核批驳(门下审令),尚书省颁发执行(尚书行令),三省集权于皇帝;六部分吏、户、礼、兵、刑、工。三省六部制削弱了相权,提高了行政效率,是封建社会官制的重大变革。 3.宋元:(1)北宋:按“分化事权”原则设三个副宰相,参知政事管行政,枢密使管军事,三司使管财政。(2)辽:实行“蕃汉分治”,中央设北面官,由契丹人担任,管理契丹和其他少数民族;又设南面官,由契丹人或汉人担任,管理汉人和渤海人。(3)西夏:实行党项官职和汉族官职分开的制度。(4)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相当于秦朝丞相和唐朝尚书省),设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设宣政院专管西藏和宗教事务。 4.明清:(1)明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2)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限制了皇权;康熙帝设南书房;雍正帝设军机处;乾隆帝撤销议政王大臣会议;中央设理藩院专管民族 (二)新课标版 1.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3)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因为王位世袭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私有制发展的结果,阶级对立的产物。 2.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等的设立。 3.西周的宗法制:(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其特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3)宗法制的作用: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4)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影响:①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如“尊宗敬祖”“认祖归宗”;②消极影响: 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如“认人唯亲”“宗派主义”。

2017年高考文综历史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知识点

[键入文字] 2017 年高考文综历史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知识点 历史网的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了2017 年高考文综历史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的资讯请持续关注历史网。 ●高考历史知识点1.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1)禅让制,是指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2)王位世袭制,是指阶级社会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袭(世袭制一直沿袭到清亡,经历了近四千年的时间)。(3)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是历史的进步;因为王位世袭制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私有制发展的结果,阶级对立的产物。 ●高考历史知识点2.夏商时期中央行政管理制度:王位世袭制的形成;相、卿、师等的设立。 ●高考历史知识点3.西周的宗法制:(1)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与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它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具有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定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保证王权的稳定。(2)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其特点):第一,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第二,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小宗之别。第三,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分封制。(3)宗法制的作用:宗法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也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4)宗法制对今天的中国社会的影响:①积极影响:有利于民族的团结、社会的安定和祖国的统一,如“尊宗敬祖”“认祖归宗”;②消极影响:容易形成地方 分裂势力和宗派势力等,如“认人唯亲”“宗派主义”。 ●高考历史知识点4.秦朝至高无上的皇权和中央官制: (1)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①建立:从秦朝开始,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全国军政大权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也都由皇帝任免。调动军队的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②特征:秦始皇首创的皇帝制 1

浅述中国历朝历代的中央与地方基层机构的治安管理

浅述中国历朝历代的中央与地方基层机构的治安管理 【摘要】我国有数千年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发展史,包括从未间断的警治禁卫安全管理文化,中国历代治安在中华民族安全生存与文明发展的长途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和粘固作用。而中国近代治安,是在引进西方近代警察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百年近代史不同发展阶段的治安需要而建构起来的。所以研究我国自有文明史以来的国家治安管理和社会治安状态,探讨其中的规律性,将有助于全国把握中国的管理文化,强化我们的制度文明理念,加深理解从历史深处走来的今天,为当代治安事业的发展提供一种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中央机构治安管理;地方机构治安管理;基层治安管理;治安管理 没有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就无法正常进行,社会的安定团结就难以实现。因此社会治安问题便成为古今中外一个永恒的热门话题。任何一种形态的社会和政府,都把如何创造一个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从中国历史上看,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社会治安的管理。尽管阶级社会的治安管理处于维护阶级统治的需要,有与人民大众相对立的一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治安管理中具有可资借鉴的内容。在今天社会主义治安管理活动中,我们应该从古代治安管理中汲取有益的东西来为现实服务。因此发掘研究古代社会治安管理的经验与精华就显得十分必要,且具有现实意义。在这里我将简单的介绍下各朝代的中央与地方基层的治安管理: 一,夏商与西周时期的治安管理 1,夏商时期中央与地方机构的治安管理。公元前21世纪,我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夏王朝建立后,为适应统治阶级进行社会统治的需要,在原有社会管理的基础上设立了相应的国家管理机构。在夏的管理机构的职能中,指定刑律和实行监狱管理是其体现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表现。公元前17世纪,我国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国家商王朝继夏王朝而起。商王朝的国家管理机构在夏王朝上继续向前发展,中央机构的设置大致可以划分为政务性管理机构、事物性管理机构以及军事性管理机构。在地方管理上,殷墟都城的管理体系较为健全,殷墟是商王朝的统治中心,“百姓”“里居” 是管理地方的职官,在他们的职责中可能包含着一定的治安管理职能。 2,西周时期中央与地方机构的治安管理。从西周中央职官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来看,位居周天子之下、百官之上的止政大臣是“三公”。“三公”是西周王朝最有影响的执政贵族,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周王重大军政决策并主持重大的事务。此外,西周时期还形成了权利很大的两大职官管理系统,即太史寮和卿事寮。太史寮主要掌管册命、制禄、图籍、记录历史、祭祀、占卜、礼制、天文、历法、耕作等。在卿事寮所辖的管理机构中,司徒、司马、司寇等均具有一定的治安管理职能。西周时期地方管理机构,公分六乡,乡设乡师四人,总管六乡的治安行政事物。乡师下设乡大夫,乡大夫下设州长,州长下设党正,党正下设族师,族师下设闾胥,闾胥下设比长。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治安管理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 古代官职指的是古代的从政人员的官职。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下面就是整理的中国古代官制文学常识,一起来看一下吧。 史:商代设置,原为驻外武官,后成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 马:商代设置,负责征讨和射猎。 戍:商代设置,督率“族”、“众”,从事守边和征伐。 小史:周代掌管邦国之志和贵族世系。 小臣:商和西周时朝廷官员,亦称少臣,常奉王命从事占卜、祭祀、田猎和征伐。 卿士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设置,其长官称为卿士,执掌国家政务。 太史寮:官署名,商末、西周时始置,其长官称为太史,掌国王的册命及祭典等。西周以后的太史掌管起草文书、册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掌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祀等。秦汉设太史令,职位渐低。魏晋以后太史仅管天文历法。 三事大夫:西周设置,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为掌管民事的地方官,也称牧;常任官员的选拔,也称任人;

准人掌管司法,又称准夫。 司徒:西周始置,又称司土,掌管国家土地、民众,负责籍田、管理山泽、征发徭役等。下设林、虞、牧等官职。 司马:西周始置,掌管军政和军赋,后世作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司空:西周始置,掌管工程,后世作为工部尚书的别称。 司寇:西周始置,掌管刑狱、纠察等事。 宗伯:西周始置,掌管宗庙、祭祀等礼仪,后世作为礼部尚书的别称。 太师、太傅、太保:西周始置,合称“三公”,为国君辅弼之官,辅导太子。太傅地位在太师之下,太保又次之。明清以后以朝臣兼任,成为虚衔。 少师、少傅、少保:周代始置,为国君辅弼之官,合称“三少”,辅导太子。地位分别次于太师、太傅、太保。 三公:周代的三公有二说:一说是司马、司徒、司空,一说是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时称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又称三司,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只是最高荣衔。 宰:商代始置,掌管家务和家奴,西周沿置,掌王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分类汇编-古代官职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分类汇编-古代官职 (一)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 古代官职的情况,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旳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1.中央官制。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太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务,厚实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省、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为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2.六部,是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院国史编修等。 3.地方官职。秦汉的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朝的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参军、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个路,路中设若干个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省”。 (二)常见的官名释义 皇帝:秦王嬴政统一六国之后,王绾、李斯等根据传说中的三皇的名称,上尊号为秦皇。嬴政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意思是他的功德可以和“三皇五帝”相提并论。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俗称皇上。 太上皇:秦始皇尊称他的父亲庄襄王为太上皇;汉高祖刘邦尊称他的父亲太公为太上皇,也尊称为“上皇”。历代皇帝未死时即传位于太子,也就自称太上皇。 驸马:驸马最早也只是一个官职,汉代武帝时设置驸马都尉,意思是掌副车之马,原为近侍官的一种,多由宗室及外戚、诸公主的子孙充任。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称号,简称为驸马,但并不是实际的官职,清代时则称为“额驸”。 爵位:即爵称、爵号,士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封为韩国公,李文忠封为曹

中国古代官职制度

中国古代官职制度 中国古代一些制度,如科举考试制度、赋税制度、礼仪宗法制度等都是是经常会涉及到考题的内容。所以本篇文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214514346.html,)专家将重点介绍中国古代的一些重要的职官制度和关于职官制度的相关考题。 中国古代的职官制度在历朝历代发生了非常复杂的变化,既有整个官僚体系的改变,也有部分官职称谓不同或是分工的变化,还有后人作品中沿用的古称的问题。这里只是择其大要情况,略做说明如下: 中央官职 1、秦始皇一统中国后,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汉朝承袭秦朝的政治制度,史称“汉承秦制”。 秦汉时期,在中央设置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管行政、统率百官,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管理监察和秘书工作)、太尉(管理军事),称为三公,同为宰相。 2、魏晋以后,逐渐形成三省,逐渐向三省六部制过渡。到隋朝,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此后历朝沿用,名变实不变,一直沿用到清末。 3、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是中央最高政务机构。中书省掌管全国政令,草拟诏书,是决策机构;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书,签署奏章,是审议机构;尚书省负责总领六部,是执行机构。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分割旧时宰相的权利,是隋朝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产物。尚书省下设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 六的分工是: 吏部:主管中下级文职官员的任免、考核、勋封等。 礼部:主管礼仪、祭祀、学校、科举等。(注:科举考试是礼部主管,而非吏部) 户部:主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 兵部:主管中下级武官的选用、练兵、军械和驿站等。 刑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 工部:主管土木建设、屯田、水利、交通等。 4、元朝时期,元世祖健全了统治机构。在中央设置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此外,元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5、明朝废丞相制度,皇帝直辖六部。这样,皇帝的权力空前提高。 6、清朝时期,雍正帝设置军机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顶峰。 真题示例:

最新复习提纲: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制度发展史

1816.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制度发展史 一.中央制度发展 1)秦朝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中央设立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三公”下设“九卿”。 2)隋文帝首创三省六部制,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了三省的职权。三省为中央政府最高机构,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三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具体负责各项行政事务。 3)元世祖在中央设立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 4)明太祖裁撤中书省,废除丞相制度,把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三省制度结束后,设立殿阁大学士参与决策,逐步形成内阁制度。 5)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保留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凡军国大事都由议政王大臣会议决定。雍正时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全凭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负责笔录后加以传达执行,地方军政首脑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君主专制制度走向顶峰。 6)1861年,清朝设立总理衙门主管外交、通商及其它洋务事宜,地位高于六部,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常设的外交机构。1901年按《辛丑条约》规定,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二.地方行政制度发展 1)西周开始实施分封制。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分封制瓦解。 2)战国时期,商鞅“废分封,行县制”。 3)秦统一全国后,郡县制在地方普遍推广,分封制被废除,奠定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 4)西汉初年的地方统治体制是“郡国并行制”,通过汉武帝的“推恩令”,“郡国并行”之制名存实亡,地方行政制度复归为郡县制。 5)隋朝时期,改州、郡、县三级为州县两级管理。唐朝时期合并州县。 6)元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理,后来发展成为地方行政区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今天省区的规模,行省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设宣政院管辖藏族地区事务,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与琉球(今台湾) 7)清朝确立对西藏宗教领袖达赖和班禅的册封制度和驻藏大臣制度,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 三.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与作用。 1)特点:郡县制的发展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一直存在。历代统治者总是采取调整地方结构和限制地方权力的措施以加强集权统治,地方行政受到多方面限制,不能充分发挥积极性。 2)作用: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 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这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促进边远地区文化的发展。(2)举孝廉要后要考试——试经,并且有年龄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只荐不试的滥举弊端。(3)中央朝廷官员依照职位高低举孝廉。 (二)举贤良 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形式。所谓举贤良,一般以“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为察举名目,但往往都另外附加一些条件,如可亲民者、文学士、能指朕过失者等。对高级人才的要求既强调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又重视通经达变、博学多术、甚至某些特异功能。 汉文帝在文帝二年和十五年两次下诏举贤良;到汉武帝时,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过渡,通过高级官吏荐举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定例。其后的皇帝在诏举贤良时,对策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全面深入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东汉基本沿用西汉举贤

中国古代官制的变化

中国古代官制的变化 一、三代官制 商代王室百官总称多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政务官,有“尹”、“卿士”等。一类是宗教官,有“多卜”、“占”、“巫”等。一类是事务官,有“宰”、“小藉臣”等。 西周的官僚制度已相当完备,仅西周青铜器铭文中提到的各类职官就有213种之多。西周初期,王室政权机构中最重要的职官是太师和太保。太师和太保掌握着王室的军政大权,并且负有监护和辅佐年少国君的重任。周王室的官僚机构分为两大系统,即卿事寮和太史寮。卿事寮即卿士寮,其职权是主管“三事”和“四方”。卿事寮的长官,西周初期是太师或太保,西周中期以后为太师,其属官主要是“三司”,即司徒、司马、司空。太史寮掌管册命、制禄、图籍、祭礼、占卜、礼制、时令、天文、历法等。太史寮的长官是太史,既是文职官吏的领袖,又是神职官吏的首领。除卿事寮和太史寮外,王室还设有掌管周王衣食住行的宫廷内官,见于西周金文的有宰、膳夫、寺人、小臣、小子、小夫、守宫、御正、世妇、东宫等。西周的官制是在商代的“内服”和“外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商代不同的是,西周的官僚机构更加庞大,职官的名目更加繁多,行政体制更加系统。这种演变趋势,反映了西周国家机器的完备和王权的强化。 春秋战国时期士人阶层的兴起,为官僚制度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士在西周时期就已存在,属于贵族等级序列的最低一级,依附于宗族群体,尚未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春秋时期,随着宗族政治的土崩瓦解,失去了宗族依托的贵族大批地沦落为士,士人队伍迅速扩大,脱离了原来的贵族等级序列而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进入战国时代,新兴的士人空前活跃,这些文化素养较高的知识分子没有任何人身依附关系,行动自由,思想开放,成为各国统治者争相招揽的对象。他们凭借知识和才干,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或为理想而奔走四方,或为生计而周游列国,都是入仕干政的最佳选择,从而形成一支庞大的充满活力的官僚后备军,使各国君主有选择官僚的充分余地。 二、秦汉官制 秦统一全国后,疆域空前辽阔。要统治好这个庞大的帝国,光靠皇帝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官僚机构。因此,秦始皇在确立了至高无上的皇权之后,紧接着在中央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秦代中央的官员虽然不少,但最主要的则是史书上所说的“三公九卿”。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之下是九卿。九卿即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和少府。这些官员都是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以三公九卿为主而组成的封建朝廷,是秦代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核心,是绝对受制于皇帝并代行皇帝政务的最高权力机关。秦始皇通过这个政治核心,撒下了遍布全国各地的统治网。 在秦代,三公九卿都是皇帝的左膀右臂,但具体分工是不同的。三公是直接协助皇帝处理全国事务的高级官员。丞相有左丞相、右丞相之分,以左丞相为尊,职责是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太尉是武官,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主要掌管承转皇帝诏令,监察文武百官,处理重大案件。九卿掌管中央各部门的具体事务。奉常掌管宗庙礼仪。郎中令,掌管宫廷警卫。太仆,管理宫廷车马。卫尉,掌管皇宫保卫。典客,处理民族事务及外交。廷尉,负责刑法。治粟内史,掌管全国财政税收。宗正,管理皇族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及手工业制造,以供皇室的需要。 汉承秦制,略有更改。西汉实行郡国并行的制度。为加强中央集权,设中朝以分割相权。中朝是皇帝身边较低级的官吏和待从人员组成的决策机构。向地方派遣刺史。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州部”。每个州部设刺中史一人,“以六条问事”,代表皇帝监察地方,使各级地方官吏和豪强不敢过分违法行事。东汉防止功臣窃命,君权旁落,规定:“有功辄增邑赏,不任以吏职。”在经济上优待三百六十五功臣,但在政治上很少重用他们。为此,刘秀

中国古代官制

奴隶社会 一先秦官制 1夏、商朝官制: 夏朝设“三正”官职,即掌管畜牧的“牧正”、掌管造车的“车正”、掌管王族膳食的“庖正”; 商朝的官制,可以分为技术和事物两类前者如史、卜之属,是有文化的;后者如臣、仆、宰之属,是由奴隶选拔出来的。 地方行政区划分为九州,每州设一州牧主持政务,他们统称“内服官”;地方上则由“外服官”主持政务。 夏商两朝代的官职,由君王授任于王族或贵族成员, 施行世卿世禄制度。 2西周官制 西周官制是在商朝内、外服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宗教事务官与商代相比,其地位有所下降。 国家的最高君主「天子」。王位一般由嫡长子继承。 西周朝廷的官员分为公、卿两个等级,官职世袭。 在周王之下,地位最高的是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它们辅佐周王,统领百官,执掌朝政。 公以下形成了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是最高的政务官,兼掌军事、行政、外交等事。 卿士以下,开始有明确的职务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劳役;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设;司寇掌管刑罚等 3春秋战国官制 春秋时期,中原各国的地方政权基本上实行国、野制。所谓国,是指国都及附近地区;野是国以外的远方农村。当时按照田、野的不同组织形式,分别设置各级官吏进行管理。 战国初,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进展,逐步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成为此时中央官制的重要特征。在各诸侯国,最高的统治者是各国国君,其下有总领百官、主持朝政之官,各国的名称不同,泛称“执政”。各国一般都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众卿,为朝廷的重要职官。 封建社会 二秦汉官制 中央官职 秦、汉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三公九卿制。 丞相:丞相是朝廷最高的行政长官。(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力,建立中朝制)) 太尉:太尉为最高军事长官。 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作为丞相之副。(地方各郡有监御史,督察地方官员。) 地方官制 秦汉地方实行郡、县制。至东汉末年,形成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制度。 刺史作为监察区划的州的长官,成为集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一身的地方大员。 三魏晋南北朝 曹魏设中书省,取代尚书台成为决策机构。 西晋,改汉代的侍中寺为门下省,充以贵戚子弟有才俊者,以及卓有学识的平民,侍从左右,以备皇帝顾问,长官为侍中。侍中原属少府,是照料皇帝起居的官,因为接近皇帝,加上皇帝始终在不断建立自己的私人班子与正式的官僚机构抗衡,所以侍中以及门下省的权力迅速扩大,在南北朝的南朝四个王朝中已经取代尚书、中书,成为主要的政权中心。 四隋唐五代十国官制 1隋朝官制

中国古代基层

乡里制度是农业文明国家形态及其政治体制赖以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清人陆世仪说过:“治一国,必自治一乡始;治一乡,必自五家为比、十家为联始”(《保甲书·广存》)。 目录1概念 2乡里制度的演变 1概念编辑乡里制度,就是指中国古代县以下的各级基层行政区划的制度。乡村 社会实行乡里制行政管理,这是古代中国不同于中世纪西欧的地方。乡里制度具有 宗法性与行政性的高度整合,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一些特殊性。历代 乡里制度都是以对全体乡村居民进行什伍编制为起点,以“什伍相保”、“什伍连坐”为基本组织原则的。它是君主专制主义国家政权结构中原基层的行政单位,拥 有按比户口、宣布教化、督催赋税、摊派力役、维持治安、兼理司法的职权,被称 为“治民之基”(《周书·苏绰传》)。 2乡里制度的演变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白钢认为,中国乡里制度大体以中唐 为界分成前后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乡官制,第二阶段为职役制。 夏商周三代是中国乡里制度的起源时期,自秦汉以来,乡里制度经过长期的演变逐 步由乡官制变成职役制,一直到明清两代。历朝历代乡里制度在名称上、形式上虽 有变革,但做为乡村社会实行乡里制行政管理的基本形态是一直沿袭的。 中国古代乡里制度的演变 [作者:赵金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1745 更新时间:2010-9-28 文章录入:] “乡”本义指方向,在先秦文献中常被引申为表示某个方向的地域。“里”是人类 的聚居地,是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的方便而形成的社会共同体。乡、里是中国古代 国家政权的基层社会组织,是国家加强地方控制的重要手段和形式。 先秦时期,原始村落是“里”的初期阶段。它是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对自然环境 的适应及改造而逐渐形成的。这时的村落是人们生活、生产的中心,只具有经济性质,不具备政治功能。夏商时期,随着国家的出现,原始村落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一 定行政性质的社会共同体—邑或邑聚。这时的邑或邑聚则具备了政治和经济的双重 意义。邑聚作为居民的聚居点,大小不一,有大邑聚和小邑聚之分。西周时期,小 邑聚逐渐发展成“里”。“里”是西周农民的聚居单位,是附着于土地的一种农村 社会组织。因每“里”都设有社,故“里”作为一个地方区划也叫里社或书社。周 代宗族里社的政治、经济功能较之夏商邑聚得到初步的发展,随着国家机器的强 化,其基层行政组织的性质日益明显。春秋时期,各国在自己的辖区内都建立了地 域性的行政系统,并都把乡、里作为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这个时期,由于中央集 权的确立和郡县制的实行,国家通过行政管理、连坐制度、宗教控制、人口控制加 强了对乡、里的统治。战国时期,乡、里作为地方基层组织的职能已经基本形成, 具有了组织生产、征派徭役、维持治安、乡里选举、防灾防疫、婚丧祭祖等一系列 社会职能。 秦汉时期,乡、里的政治意义逐渐加大,在国家政权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乡、里管理体制由乡、里自治体制、治安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构成。这三者相

中国古代官职等级(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

中国古代官职等级 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1.中央官职 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工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聊,分管各方面政务,后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院分掌文武大权,门下,尚书省遂废。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构,内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王、公、尚书等为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图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高启为翰林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知府。 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称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爵】即爵位、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广《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迫赠太傅。 【少保】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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