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试题答案二)

一、单选题(25道题,每题3分,共计75分。)

1.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

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监督。

? A. 媒体

? B. 上级

? C. 网络

? D. 社会和群众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 A. 省内

? B. 跨行政区域

? C. 流域面积较大

? D. 污染较严重

3.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

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 A. 监督考核制度

? B. 责任追究制度

? C. 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

? D. 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4.2017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次会议,

审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民生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

? A. 31

? B. 32

? D. 34

5.优化()布局,实施()整治。

? A. 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 B. 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 C. 排污口,排污口

? D. 排污口,河湖

6.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保护力度。

? A. 江河源头区

? B. 水源涵养区

? C. 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

? D. 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

7.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平台。

? A. 信息管理

? B. 信息发布

? C. 信息公开

? D. 信息监测

8.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机制。

? A. 预警

? B. 预报

? C. 预警预报

? D. 预警预报与响应

9.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

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 B. 水功能区划

? C. 河湖保护规划

? D. 防洪规划

10.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

地要积极落实(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A. 工作

? B. 水污染治理

? C. 水生态修复

? D. 河湖管理保护

11.切实监管(),严格控制()。

? A. 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 B. 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 C. 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 D. 排污口,排污总量

1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聘请()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 A. 河长助理

? B. 社会监督员

? C. 河道保洁员

? D. 第三方机构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

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 )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

? A. 城市规划

? B. 流域规划

? D. 各地实际情况

1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

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 A. 制度措施到位

? B. 制度建设到位

? C. 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 D. 政策措施到位

15.严格()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 A. 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 B. 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 C. 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 D. 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16.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的重要内容。

? A. 河湖管理保护

? B. 水资源保护

? C. 水污染防治

? D. 生态文明建设

17.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 A. 必然要求

? B. 内在要求

? D. 重要举措

1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

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 A. 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 B. 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 C. 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 D.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19.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项。

? A. 三

? B. 四

? C. 五

? D. 六

20.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 A. 2018年6月底

? B. 2018年底

? C. 2017年底

? D. 2019年6月底

21.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

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 A. 相应河湖

? B. 境内河流

? C. 江河湖泊

? D. 大江大河

? A. 生活污水处理

? B. 生活垃圾处理

? C.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D. 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23.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 A. 农业

? B. 工业

? C. 农业和工业

? D. 农业、工业和城乡

24.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有()项。

? A. 五

? B. 六

? C. 七

? D. 八

2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解

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 A. 综合治理

? B. 全面治理

? C. 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 D. 统筹兼顾、全面治理

二、多选题(5道题,每题5分,共计25分。)

1.下列工作中,()不属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A. 防洪抗旱

? C. 水污染防治

? D. 水量调度

2.建立(),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

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 A. 河长会议制度

? B. 信息共享制度

? C. 工作督察制度

? D. 工作经费使用制度

3.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

? A. 违法建筑

? B. 农业耕地

? C. 排污口

? D. 临时建筑

4.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

? A.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B. 狠抓责任落实

? C. 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

? D. 明确工作进度安排

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紧紧围绕()。

? A.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 B.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C. 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全文如下。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工作职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主要任务

(五)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

(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七)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八)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十)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

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十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十三)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四)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2016-12-1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日前,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为维护河

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要抓紧编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各省(区、市)要抓紧提出需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主要河湖名录,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二)明确河长制办公室。抓紧提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组成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制。

(三)细化实化主要任务。围绕《意见》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四)强化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对江河湖泊,要强化水功能区管理,突出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要加强水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对城市河湖,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维护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对农村河道,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要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严禁侵占水域空间,整治乱占滥用、非法养殖、非法采砂等违法违规活动。

(五)明确工作进度。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市、县出台工作方案。其中,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等已在全省(市)范围内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要尽快按《意见》要求修(制)订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其他省(区、市)要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力争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三、落实工作要求

要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意见》顺利实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

(二)明确工作人员。明确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对照《意见》以及工作方案,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定期对各地河

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地要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水利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环境保护部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2017年底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18年底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五)加强经验总结推广。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推行河长制情况的跟踪调研,不断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举措、好政策,逐步完善河长制的体制机制。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

(六)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各地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各地要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进展情况。自2017年1月起,各省(区、市)河长制办公室(或党委、政府确定的牵头部门)每两月将贯彻落实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第一次报送时间为1月10日前;每年1月10日前将年度总结报送水利部及环境保护部。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建立水利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参加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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