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投资房地产也有很多人在其中赚得资产。而且房产也成为中国老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老百姓赖以生活的家。建筑工程的开工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房产商对▲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也很关注。那么的小编在这里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的时间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

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

▲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要的材料

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

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经过小编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简单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有了了解。施工许可证的期限关系着房产商谋利的多少。房产商越是能今早的完成建设越能取得更多的利益。于是有些房产商不择手段,缩短建筑施工周期,但是房子的质量没有保障,所以有良心的房产商应该走正常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收费标准

项目开发办理流程 一、申领“地块报名文件”规划设计条件,到国土局、规划局办理。 二、土地测绘“现状图”、“宗地图”、“勘测定界图”到测绘单位办理。 三、土地招拍挂。 四、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到国土局办理,一式8份,开发商2份。 五、规划“四图一书”。 六、土地款及相关税费缴纳 到国土局财政局缴纳。 七、编织“项目申请报告” 八、项目“环评” 1、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1份 (2)项目申请报告一份 (3)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布置图各1份。 2、办理流程: 手里资料—现场查看—资料审查—出具批复意见 页脚内容1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申报部门: 高新区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 九、项目“能评” 十、项目“安评” 十一、项目立项: 1、申报资料: (1)《潍坊高新区投资项目核准表》到经发局窗口领取。 (2)向经济发展局报送的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分类项目建筑面积,项目内容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筑地点,建设周期。 (3)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交由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必须有节能分析篇和招标方案篇,招标方案要有招标代理公司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项目简介。 (5)由规划局盖章的平面规划图。 (6)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或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 (7)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页脚内容2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0)项目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加盖银行公章,银行对账单等)。 (11)项目“能评” (12)房地产开发资质(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二、建设用地签订出让合同: 1、申报资料: (1)拍卖方案批复【正式批文】2份原件。 (2)拍卖方案请示【正式请示】2份原件。 (3)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保证金发票复印件2份。 (5)出让金发票【需与原件核对】复印件2份。 (6)定价会审材料签字件(定价纪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页脚内容3

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我们重点从含义、主管部门、管理范围、报关规范等四个方面来分析。(一)、关于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

附录1、2008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产品范围、签发机构) 附录2、2008年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47类,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1)、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玉米、大米、小麦、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蚕丝类、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銻及銻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烟及烟制品、钼。 (2)、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是: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氟石块(粉)、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 (3)、实现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锌及锌基合金、部分金属及制品、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天然砂(含标准砂)、钼制品、柠檬酸。其中除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外,对其他国家(地区)禁止出口;对标准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附录3、进出口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1、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货物进出口前,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领。 方式:a、网上:提出申请,领证时提交规定材料。 b、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规定材料。 (年度初次申请的,另外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规定文件。) 发证机构自发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 进口之前,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领,方式分为网上和书面的。 ○1、申领时,应由旧机电产品进口的最终用户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 ○2、从事翻新业务的单位,国家规定有物质要求的须提供物质证明文件; ○3、旧船舶申请进口单位,须提供“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或“旧渔船进口技术评定书” ○4、商务部受理后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进口单位。 正式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最迟在35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进口许可证制的主要内容

进口许可证制的主要内容 进口许可证制的主要内容1、进口许可证制的含义及其作用 进口许可证制是一种凭证进口的制度。为了限制商品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领取许可证,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口。许可证制与进口配额制一样,也是一种进口数量限制,是运用行政管理措施直接干预贸易行为的手段。 大多数国家将配额制和进口许可证制结合起来使用,即受配额限制进口的商品,进口商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政府发放进口配额许可证,进口商凭证进口。 实行进口许可证制,不仅可以在数量和金额以及商品性质上进行限制,而且可以控制来源国国别和地区。也可以对国内企业实施区别对待,有些国家在发放许可证时往往对垄断大公司予以照顾。有的国家将进口许可证的发放与出口联系起来,以达到促进出口的目的。 如法国,那些经营出口业务的商人或企业家就较容易获得进口绸缎及绸缎服装的许可证。获得进口许可证的商人可以将其转移给服装的专业进口商,而获取5-15%的佣金。 进口许可证制有哪些主要内容 2、进口许可证的分类 (1)有定额与无定额进口许可证。

1)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与配额结合的许可证,管理当局预先规定有关商品的进口配额,然后在配额的限度内,根据进口商申请逐笔发放具有一定数量或金额的许可证,配额用完即停止发放。 此类进口许可证一般由进口国当局颁发给本国提出申请的进口商,也有将此权限交给出口国方自行分配使用(通常是国别配额情况),又转化为出口国依据配额发放的出口许可证。有的国家则要求进口商用出口国签发的出口许可证来换取进口许可证,即所谓的“双重管理”。 2)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政府管理当局发放有关商品的进口许可证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进行,而没有公开的配额数量依据。由于此种许可证没有公开的标准,在执行上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起到的限制作用更大。 (2)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许可证。 1)公开一般进口许可证(opengenerallicence,ogl),又称公开进口许可证、一般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对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的许可证。凡属公开一般许可证项下所列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此许可证即可获准进口。此类商品实际上是“自由进口”的商品,填写许可证只是履行报关手续,供海关统计和监督需要。 2)特种许可证(speciallicence,sl)又称非自动进口许可证,即进口商必须向有关当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才能进口。这种许可证适用于特殊商品以及特定的目的申请,如烟、酒、麻醉物品、军火武器或某些禁止进口物品。

房地产项目设计精细化审图合同

XXXXX中心五号地项目 精细化审图合同 合同名称:XXXXX中心五号地项目精细化审图合同建设单位:XXX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单位:XX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XXX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XX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精细化审图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XXX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项目公司名称)与 XX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签订的《XX蛇口郑州公司精细化审图年度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年度合作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权利及责任以《年度合作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准。 第一条合同内容及审图要求 1.XXXXX中心项目五号地块精细化审图的服务范围以本合同附件一总图规定的范围为准。如果本合同服务范围有所调整,以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共同确认的范围为准。 2.精细化审图内容及要求: 2.1前期介入:配合完成对施工图设计单位的精细化审图交底,完善标准化设计、统一标准做法、节点及设计要点; 2.2过程介入:阶段性完成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图,避免施工图完成后大面积调整、返工; 2.3结果审图:根据国家规范、地方规范及甲方的要求对施工图文件全专业进行系统性、完整性的精细化审查,精细化审图: 2.3.1校审各专业图纸的错漏碰缺,并通过专业之间交叉叠图进一步校对各专业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设计文件的错、漏、碰、缺;重点审查专业交叉、专业分界点不明确、人防非人防区的界面划分;对比室内设计专业设计文件检查主体施工图设计单位对设备安装专业相关点位落地性的检查。 2.3.2复核建筑户型大样、门窗大样、公区大样与平立剖面图、建筑立面图节点图和幕墙施工图的一致性。 2.3.3复核报规资料与报建施工图的一致性,避免验收风险。 2.3.4复核施工图各项技术和功能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审图依据包括施工图质

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有效期间是 年

2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有效期间是1年。货物在许可证有效期间内未进口的,领证单位可备函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进口许可证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应根据合同交货期等实际情况确定,自发证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出口许可证需要跨年度使用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超过次年2月底。 反倾销调查最长期间不超过18个月。 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倾销调查。如果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调查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至9个月。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表示支持申请的 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生产的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则不得发起调查。反补贴调查应在1年内结束,最长期间不超过18个月。 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天内,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在表示支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请是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补贴调查。如果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25%的,不得启动反补贴调查。

四川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4月25日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 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及扩权强县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贯彻意见和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图审查费按投资额的1.6‰;其余的施工图审查费,均按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收取审查费:20万(含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8元/平方米收取;20以上-50万(含5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5元/平方米收取;5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2元/平方米收取。 二、其余事项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

施工图审查合同模板样本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委托方: 承接方: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审查资质等级:建筑一类 项目等级: 项目规模: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2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的法规、政策;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甲方在委托审查时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甲方在要求乙方复核时,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复核资料。 第三条乙方在正式受理甲方委托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完结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如下资料: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复核审查通过并且其他政策性文件提供完整后,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上加盖审查合格章,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性审查合格资料。 第四条审查费用支付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执行。 第五条为确保乙方在办理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经费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甲方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资料前,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申请审查费用的相关资料(具体资料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及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有权拒绝发放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资料。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交二套及以上设计文件时,应对各套设计文件的一致性负责; 6.1.2甲方负责指派一名有权做出决定和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出任其代表,全面负责与乙方的联系,及时处理本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6.1.3甲方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有关资料的时间顺延;甲方提交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要求重新确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时间; 6.1.4甲方变更委托审查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审查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等级和类别范围内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由于超越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等级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 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时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 【法规分类】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 【颁布部门】国务院 【颁布尔日期】19840110 【实施日期】19840110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 (一九八四年一月十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贸易的计划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进口货物许可制度。凡属本条例规定凭证进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都必须事先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经由国家批准经营该项进口业务的公司办理进口订货。海关凭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其他有关单证查验放行。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 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在对外经济贸易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签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口货物许可证。 对外经济贸易部也可以授权派驻主要口岸的特派员办事处,在规定的范围内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 第四条经国家批准,可以经营进口业务的各类公司,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进口商品目录办理进口业务。 前款公司中的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部属进出口公司、省级人民政府所属进出口公司进口的货物,除国家限制进口者外,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

凭有关进口单证查验放行。其他公司进口货物,都必须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进口货物许可证和有关单证查验放行。 禁止未经批准经营进口业务的部门、企业自行进口货物。 第五条根据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承包工程的协议、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没有超出批准项目范围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但是,补偿贸易、承包工程项下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以及来料加工、来件装配项下进口的料、件或加工的成品,需要转为内销的,都必须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 第六条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不分进口方式、外汇来源、进口渠道,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主管部门和归口审查部门审核批准,由订货单位凭批准证件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 国家限制进口货物的品种,由对外经济贸易部根据国家规定统一公布、调整。 第七条下列进口,不属于前条第二款品种范围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一、经国家批准,可以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各类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购进的或接受外商免费提供的货样; 二、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部门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批准,自行在国外购买国际市场价格在五千美元以下的急需的业务用品; 三、厂矿企业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对外经济贸易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批准,自行在国外购买国际市场价格在五千美元以下的生产急需的机电仪配件; 四、经国家特别批准进口的商品。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进口物品,海关凭批准的证件查验放行。 第八条前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自行购买的物品,国际市场价格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 前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以外的机关、团体,自行在国外购买急需物品进口,也必须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须知

申办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企业须知 (2003年8 月1日修改) 一、出口质量许可制度概述 出口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强对涉及安全、卫生等重要出口商品质量管理,保证出口商品质量,维护外贸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有关规定,对列入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包括临时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未按规定取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的产品不准出口。 已实施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接受报检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出口前不少于三个月申请办理出口质量许可证.已申请质量许可证的,产品在出口时未获得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可申请办理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半年,同一企业同一申请单元只能办理一次。企业应在提出申请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做好出口质量许可证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须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报检的产品,由所在地检验检疫局凭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或临时出口质量许可证)接受报检,海关凭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检验证书、放行单或凭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放。 对违反国家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的行为,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申办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 企业应到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领取申请表及有关附件资料。轻工机电、机械、玩具、输美日用陶瓷等出口产品的申请表按一式二份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在产品出口前不少于三个月连同申请附件材料送所在地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缴交有关费用。 (二)、申请时应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范本-完整版本

:图 审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委托 方) 审查中心 乙方(审查 方) 甲方合同编号: (由委托方编 填) 乙方合同编号: 市政施审合字号(由审查方编 填) 审查资质等级类审查机构,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审查方):广州审查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暂行办法》。 1.2穗建技[2002]号文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1.3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名称、规模及审查费等见 下表。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施工图审查成果文件: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备注:付款方和收款方的单位名称必须对应合同甲乙方单位名称,收 款方需提供专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审查费 费用支 付方式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 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的时间应满足甲方要求。 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审查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成果一并交回甲方,不得遗失或扣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7.2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五。 7.3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法规类别】进口许可与管理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1984.05.15 【实施日期】1984.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五日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发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制定本施行细则。 第二条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需要进口的货物,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经过主管部门和归口审查部门批准。凡《暂行条例》和本施行细则规定凭进口货物许可证进口的货物,除国务院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另有规定者外,都必须事先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然后经由国家批准经营该项进口业务的公司对外订货。海关凭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其它有关单证查验放行。 第三条对外经济贸易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对外经济贸易部授权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经济贸易厅、委或外贸局,下

同)签发本地区所属各部门部分进口货物许可证;对外经济贸易部驻主要口岸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特派员办事处)签发在其联系地区内有关部门的部分进口货物许可证。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特派员办事处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的范围,按对外经济贸易部有关通知办理。 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特派员办事处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的工作,受对外经济贸易部直接领导和监督。定期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情况。遇有重要问题随时报告。 第四条按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可以经营进口业务的各类公司,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进口商品目录办理进口业务。 上述公司中,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所属省级分公司,国务院各部所属进出口总公司及其直属省级分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外贸进口公司(上述三类公司名单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另行通知)所进口的货物,除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外,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有关单证查验放行。除上述三类公司外,其他各类有进口业务的公司所进口的全部货物,均须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进口货物许可证和有关单证查验放行。 未经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经营进口业务的各部门、企业,均不准自行进口货物。有关部门如要求自行从国外购买少量急需物品,应按本施行细则第七、第八两条规定办理。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包括其授权机关)批准,对国外和港澳厂商签订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进口货物,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一)经批准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凡属批准该项业务范围内,并将加工成品返销境外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凭批准文件和对外合同、进口单证查验放行。因故经过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将进口料、件或

090701制出口货物许可证

题目要求和说明 NATIONAL PARIS BANK 24 MARSHALL AVE DONCASTER MONTREAL, CANADA WE ISSUE OUR IRREVOCABLE DOCUMENT ARY CREDIT NUMBER:TH2003 IN FAVOUR OF: SUZHOU KNITWEAR AND MANUFACTURED GOODS INPORT AND EXPORT TRADE CORPORATION 321, ZHOUGSHAN ROAD SUZHOU, CHINA BY ORDER OF: YI YANG TRADING CORPORATION 88 MARSHALL AVE DONCASTER VIC 3108 CANADA FOR AN AMOUNT OF USD 89 705.50 DATE OF EXPIRY: 15NOV03 PALCE: IN BENEFICIARY’S COUNRTY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OF BENEFICIARY’S DRAFT DRAWN ON US AT SIGHT IN MONTREAL THIS CREDIT IS TRANSFERABLE AGAINST DELIVERY OF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COMMERCIAL INVOICES IN 5 COPIES +CANADA CUSTOMS INVOICES IN 6 COPIES +FULL SET OF NEGOTIABLE INSURANCE POLICY OR CERTIFICATE BLANK ENDORSED FOR 110 PERCENT OF INVOICE VALUE COVERING ALL RESKS +FULL SET OF ORIGINAL MARINE BILLS OF LADING CLEAN ON BOARD PLUS 2 NON-NEGOTIABLE COPIES MADE OUR OR ENDORSED TO ORDER OF NATIONAL PARIS BANK 24 MARSHALL VEDONCASTER MONTREAL,CANADA. +SPECIFICATION LIST OF WEIGHTS AND MEASURESIN 4 COPIES COVERING SHIPMENT OF COTTON TEATOWELS AS PER S/C ST303. FOR 1-300 SIZE 10 INCHES * 10 INCHES 16000 DOZ. AT USD 1.31/DOZ. 301-600 SIZE 20 INCHES * 20 INCHES 6000 DOZ. AT USD 2.51/DOZ. AND 601-900 SIZE 30 INCHES * 30 INCHES 11350 DOZ. AT USD 4.73/DOZ. CIF MONTREAL FROM SHANGHAI PORT TO MONTREAL PORT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审批的详细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开发项目协议书(仅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

对于违反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的处罚规定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对外贸易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89-01-25 【生效日期】1989-0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对于违反进出口许可证 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1989年1月25日海关总署、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第一条为了严肃处理违反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案件,保证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证管理制度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伪造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企图蒙混进口或出口货物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以下、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伪报进出口货物品名、规格等,借以逃避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借以逃避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没收货物,或责令退运,不准出口,并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 将一般贸易项下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伪报为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或以其他名义进口,借以逃避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 进口少报多进,出口少报多出许可证管理商品的,除没收多进或多出的货物(有溢短装规定的除外),并处有关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 在非许可证管理商品中混藏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没收许可证管理商品,并处有关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

第四条涂改进口许可证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内容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等值百 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涂改出口许可证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内容的,没收货物,并处货物对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 对非法冒出进出口许可证的,其进出口货物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申报进口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能提交有关许可证的,没收货物或责令退运, 如按海关规定期限补交进口许可证的,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以下、百分之五以上的罚款; 申报出口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能提交有关许可证的,没收货物或责令退运。 第六条经海关同意具保放行,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补交许可证,如属于无证进出口,骗取海 关具保放行的,处没收货物或追缴货物等值价款,如属超期交验的,处货物等值百分之三十 以下、百分之五以上的罚款。 第七条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经主管部门批 准转内销处理的,应视为一般进口货物,其中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应按规定补领进口许 可证。不能补交进口许可证的,处货物等值以下、百分之十以上的罚款;未经主管部门批准 擅自内销的,没收货物或追缴内销货物的等值价款,可以并处有关货物等值以下、百分之三 十以上罚款,或者应缴税款三倍以下、一倍以上的罚款。 前款所涉及的料、件、成品、半成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的,按第八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合同项下进口的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料、件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转为内销处理的,应视为一般进口货物,按规定补领进口许可证,不能补交进口许 可证的,没收货物或追缴内销货物的等值价款,可以并处有关货物等值以下、百分之三十以 上的罚款或者应缴税款三倍以下、一倍以上的罚款。 第九条故意采取分签合同,分口岸或分批进口的方式,逃避许可证管理,证据确凿的,视 情节分别按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论处。 以维修为名进口汽车、家用电器等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的零配件,直接组装整车、整机证据确 凿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条对违反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高档消费品或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出口 国家紧缺物资的,从重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6]191号)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桂价费字〔2002〕310号文件同时废止。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桂价费字〔2002〕310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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