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110kV双楼门输变电线路工程

十堰巨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kV双楼门输变电线路工程项目部

2011年7月

110kV双楼门输变电线路工程审签页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校核:年月日编写:年月日

1. 目的

为了更好的实现本标段工程的“竣工验收、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零缺陷移交生产”的施工质量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110kV双楼门输变电线路工程整个施工过程。

3.引用文件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以下简称条文)

2、《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6、《湖北省电力安全质量控制要点》

7、《输电线路可视化手册》

8、《施工现场临时用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强制性条文》实施监督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蔡兴伟

副组长:陈卫谭勇

成员:王康会王昌军杨波曹军

5.岗位职责

5.1组长职责

主要负责组织领导110kV双楼门输变电线路工程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学习贯彻及实施,对本标段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