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

省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本预案涉及的省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1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不足1公里;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国家支援。

2.2 重大森林火灾(Ⅱ级)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

5.境外大面积火场距我省边界5公里以内,并对我省森林构成较大威胁。

2.3 较大森林火灾(Ⅲ级)

1.连续燃烧超过48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灾森林面积超过2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4.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5.向省(区)交界地区蔓延、危险性较大的。

2.4 一般森林火灾(Ⅳ级)

1.连续燃烧超过24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以上、200公顷以下;

3.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

4.向地级以上市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的。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负责对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指导省森林扑火指挥部开展工作;分析、研判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地、各有关单位参与森林防火、扑火行动;报请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按照有关规定,商请调动驻粤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扑救行动;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预案启动后,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按照预定方案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3.2 省森林扑火指挥部

本预案启动后,省林业局成立省森林扑火指挥部,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省森林扑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承担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现场督导等工作。

4 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4.1 森林火灾预防

全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

域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有计划地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4.2 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省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省林业局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省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省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省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台全省天气预报节目中播出,广州中心气象台和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联合在广东气象和省森林防火网站向全省发布;遇有高火险天气时,省林业局积极与省气象局合作,在广东电视台的天气预报栏目和广东气象、省森林防火网站中向全省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4.3 林火监测

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制作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核查和反馈监测情况,掌握全省火情动态。火灾发生地的地面了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必要时派出森林消防飞机巡护侦察火场发展动态,绘制火场态势图。

4.4 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

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5 信息报告

4.5.1 一般火情,地级以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省林业局。发生一般等级以上森林火灾时,有关地级以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并在两小时内向省林业局报告。

4.5.2 发生较大等级以上森林火灾时,省林业局应在两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报告。

5 火灾扑救

5.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层级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层级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5.1.1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拟订先期处置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报请国家林业局启动相关预案。

5.1.2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根据事发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

省林业局的请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并建议国家林业局启动相关预案。

5.1.3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省林业局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有关应急支持保障单位报告(通报)情况,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省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人员立即赶赴火场。

5.1.4 IV级响应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事发地地级以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并组建市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省林业局和有关应急支持保障单位报告(通报)情况,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

5.2 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一旦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层级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始终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在不同行政区域交界处发生的森林火灾或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

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片、段)的组织指挥。驻粤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5.3 扑火原则

5.3.1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5.3.2 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3.3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3.4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扑火力量为辅。

5.3.5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5.4 应急通信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无线通信网络,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的基础上,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况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

通。

5.5 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5.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各地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种植生物防火林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5.7 医疗救护

森林火灾一旦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必要时,由省卫生厅组织伤员转送或者组派医疗专家协助当地进行救治。死难者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5.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5.8.1 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县(市、区)、乡镇组建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作为第一梯队;以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作为第二梯队;必要时,由省森林扑火指挥部调动省森林消防机动大队或商请省军区、省武

警总队就近调动兵力作为第三梯队。

5.8.2 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事发地地级以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省森林扑火指挥部可调动邻近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省森林消防机动大队为主,地方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驻粤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防火任务等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5.8.3 兵力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的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请求民航部门支持实施空运。

5.9 案件查处

省森林公安局负责指导事发地森林公安机关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未设森林公安机构的,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查处工作。

5.10 信息发布

5.10.1 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10.2 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按《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关信息发布的规定进行,由省森林扑火指挥部核实后报国家林业局统一发布。

5.10.3 信息发布工作,由省林业局商省委宣传部、省

新闻办办理。

5.11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省林业局报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程序审批后宣布结束应急期。

较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省林业局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

6 后期处置

6.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于火灾扑灭后5天内书面报省林业局。必要时,省林业局将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

6.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6.3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省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7 综合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省、市、县、乡镇、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基础设施,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省森林防火网站负责发布天气形势分析数据(省气象台提供)、林火卫星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和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

7.2 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重点建设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培训和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7.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承担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有条件的地方应配备森林消防灭火水车。省林

业局在重点火险林区设立省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通信器材,以满足扑火救灾工作的需要。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火储备物资,不足时,省森林扑火指挥部从邻近的国家级和省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物资储备库中直接调拨。

7.4 资金保障

省森林扑火指挥部根据扑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工作需要,提出需由省财政承担的项目支出预算报省财政厅审批后执行。各级响应所需财政经费,按《广东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7.5 技术保障

各级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林火卫星监测和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省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6 培训演练

7.6.1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和扑火人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扑火实战训练和

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科学扑火与避火安全常识,并对林区驻军和民兵应急分队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7.6.2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省林业局应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8 附则

8.1 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 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 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 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doc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3 (一)编制目的3 (二)编制依据3 (三)适用范围3 (四)工作原则3 二、森林防火组织体系4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4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5 (三)专家组7 三、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处理 8(一)森林火灾预防8 (二)森林火险预警8 (三)森林火险预警发布8 (四)森林火险预警响应8 (五)森林火情监测与报告9 四、应急响应10 (一)增城区处置森林火灾分级标准10 (二)分级响应11 五、信息发布12 谢谢你的观赏

六、应急结束12 七、后期处置12 (一)善后处置12 (二)工作总结13 八、保障措施13 (一)应急队伍保障13(二)扑火物资储备保障13(三)经费及后勤保障14(四)社会动员保障14 九、宣传、培训和演练14(一)公众宣传教育14(二)培训和演练15 十、附则15 (一)术语解释15 (二)预案管理15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16(四)预案实施时间16 十一、处置流程图18 谢谢你的观赏

增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及时正确处置我区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增城区范围内受害严重、处置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各镇街要参照本预案,制订适合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组织落实。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工负责、谢谢你的观赏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四川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省森防指2017-06-0917:15: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基本原则 1.5灾害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 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2扑火指挥 2.3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预警 3.2火灾动态监测 3.3火场预测预警 3.4信息报送和处理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措施 4.3省层面应对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工作总结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队伍保障 6.2运输保障 6.3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6.4通信与信息保障 6.5物资保障 6.6资金保障 7附则 7.1灾害分级标准 7.2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7.3预案管理与更新 7.4预案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本预案,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制订、修订本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直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15修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2015修订)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 【发文字号】忻政办发[2015]94号 【发布部门】忻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31 【实施日期】2015.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忻政办发〔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0〕275号)同时废止。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

忻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忻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和较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受害森林面积100-500公顷的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县级人民政府必要的协调指导和支持。 1.5灾害分级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1) 1.5火险期、火险区划定(2) 1.6灾害分级(2) 2.组织体系及职责(3) 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3) 2.2扑火前线指挥部(7)

2.3专家组(8) 3.预警和信息报告(8) 3.1预警(8) 3.2信息报告(9) 4.应急响应(10) 4.1分级响应(10) 4.2响应措施(11) 4.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12) 5.后期处置(16) 5.1火灾评估(16) 5.2工作总结(16) 5.3奖励与责任追究(16)

6.应急保障(16) 6.1队伍保障(16) 6.2物资储备保障(17) 6.3资金保障(17) 6.4技术保障(18) 6.5通信与信息保障(18) 7.附则(18) 7.1预案管理与更新(18) 7.2预案解释(18) 7.3预案实施时间(1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扑救工作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沈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重要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 坚持“依案应急,科学处置”的原则。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 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应围 1.4基本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领导 2.2职责任务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3.1火险预警预报 3.2林火动态监测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2扑火原则 4.3火场指挥 4.4扑火安全 4.5居民点、风景区及群众安全防护4.6医疗救护

4.7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8火案查处 4.9火场验收 4.10信息发布 4.11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5.3工作总结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扑火后备力量保障6.2扑火物资储备保障6.3扑火基础设施保障6.4通讯与信息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培训与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生效时间

8.图标 8.1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前线指挥体系图8.2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程序图8.3某山开发区森林防火扑火力量组织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某山开发区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修订本预案。 1.3适应围 本预案适用于某山开发区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城市绿化的除外)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立足防,反应快速”的原则;坚持“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5预案启动条件 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1小时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森林、林区居民地、旅游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经验方法 案例摘要 20xx年2月12号上午11点27分,**县**林场因参加整地造林的民工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这次森林火灾,参加扑火的军民共1600多人,其中武警官兵200多人,专业扑火队300多人,机关干部、职工近1000多人。火灾燃烧时间长达38小时,过火面积2300亩,其中受害森林面积1350亩,疏散11个自然村,17个护林点,1690多人,未出现民房烧毁和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处置过程 20xx年12号上午11点27分,**林场因参加整地造林的民工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林区大片森林的安全。火灾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紧急启动森林火灾二级响应行动,在**林场场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曹建平为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陈荣伟为总指挥的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下设应急人员召集组、应急救援组、车辆运输组和补给供应组、社会稳定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物资及后勤保障组等6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一名县委常委负责扑火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12日下午1时30分左右,160名县民兵应急分队和从县直部门、周边乡镇抽调的400余名干部职工组成扑救队伍赶到扑救现场。但由于林场林下植被丰厚,山高坡陡,沟深林密,道路不通,地形复杂,风力大且风向变化无常,扑救难度大,未能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到12日下午3时,过火面积已超过50公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果断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紧急增援,特别是扑火工具的供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态势,立即启动《**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主任刘泽训带领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组织指挥灭火。2月12日晚上,**市委常委、市军分区政委魏永景,**市副市长陈海平一行,来到扑火现场,指导和协调扑救森林火灾。2月13日凌晨5点,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姜汉辉率50名省森林武警官兵赶来支援,几乎同时,150名驻郴武警消防官兵和解放军指战员以及100名临武县民兵应急分队共300多人接市政府命令赶到了火场增援扑火。2月13日上午9时,**市委书记戴道晋赶赴**县**林场一线查看火情灾情,指导扑火救灾。 至2月13日,各类扑火力量已达1600多人。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在充分掌握了火场的地形地貌、天气变化、可燃物分布、交通条件、火行为特点、火场周边的重要设施、林火阻隔条件及火灾的蔓延态势等情况,听取扑火专家意见后,制定火场东、西、南北线的综合扑救方案,确定以专业扑火人员和林场职工为主,机关干部职工为辅,在扑火方式上采取了综合调度、分段包干、各个击破、分工合作的方法。山火经过扑火队员的协同作战,奋力拼搏,发扬不怕疲劳、不畏艰难、团结协作、连续奋战、敢打敢拼的精神,终于在14日凌晨1时,明火被全部扑灭。为防止死灰复燃,扑火处险现场指挥部又留守了100多人清理火线和看守火场。14日下午,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扑火过程是未出现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三、成功经验 这场森林大火,是在极端不利的条件下发生的,风大物燥,气温高,扑救十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编号:AQ-BH-04331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 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handling heavy forest fire in Gansu Province

甘肃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 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终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由分管林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林业厅厅长、省公安厅分管副厅长、省军区后勤部分管副部长担任副总指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模板】

**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7年修订) 1.总则 1.1 修订目的 1.2 修订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4.2 以人为本、安全扑救的原则 1.4.3 分工合作的原则 1.4.4 立足防范的原则 1.5 灾害分级 1.5.1 一般森林火灾 1.5.2 较大森林火灾 1.5.3 重大森林火灾 1.5.4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3 县(市、区)、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4 基层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5 联防组织 - 1 -

2.5.1 **市内联防组织 2.5.2 粤、桂省(区)区域联防组织 2.6 设立应急现场工作组 3.预防预警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森林火险预警 3.2.1 预警分级 3.2.2 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3.2.3 预警响应 4.应急处置 4.1 火灾动态监测 4.2 火情信息报告 4.2.1 发现突发森林火灾 4.2.2 发生森林火灾 4.2.3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4.2.4 发生跨省、跨市、跨县(市、区)森林火灾 4.3 分级响应 4.3.1 IV 级响应 4.3.2 Ⅲ级响应 4.3.3 Ⅱ级响应 4.3.4 Ⅰ级响应 4.4 响应启动 4.5 森林火灾扑救 - 2 -

4.6 转移安置人员 4.7 救治善后 4.8 保护重要目标 4.9 维护社会治安 4.10 火案侦查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工作总结 5.3 烧毁防火设施恢复与修复 5.4 迹地恢复 5.5奖励与责任追究 5.5.1 奖励 5.5.2 责任追究 6.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航空护林支援 6.5 运输保障 6.6 治安保障 6.7 医疗卫生保障 - 3 -

XX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通用模板)

XX街道森林火灾应急 处置办法 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难等特点。为切实保护我街道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应急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处置办法: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对应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动,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的实施处置行动。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分 级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

2.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响应。本办法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的快速响应。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相关社区和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相关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好常备不懈、快速响应、处置得当。 5.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发生森林火灾,按照社区区域管辖范围,由社区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涉及两个社区的,涉及的社区共同负责组织扑救处理。 6.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目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围 1.4 基本原则 1.5 预案启动条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森林扑火指挥部 2.2 市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3 预防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报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4 预警预防行动 3.5 预警预报解除 3.6 人工影响天气 3.7 信息报告与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应急响应 4.2 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4.3 扑火指挥

4.4 扑火原则 4.5 扑火安全 4.6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 4.9 森林消防飞机调度 4.10 火案查处 4.11 信息发布 4.12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5.2 善后处置 5.3 恢复重建 5.4 工作总结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后备力量保障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技术保障 6.6 培训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 预案生效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的,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某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 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模板

附件1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模板)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机制,做好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发生的森林和草原

(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火灾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详见附表5。 2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由市、县各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1。 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2 前线指挥部 设区的市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受害面积100~500公顷)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 跨设区的市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受害面积100~500公顷),由相关设区的市级指挥部分别指挥,指挥部予以协调;受害面积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52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标准版本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xx 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

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其中在岗职工103人,退休职工37人,其他人员34人)。 三、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总指挥:王新国 副总指挥:时文海、高伟波、徐兆生、盛丰新、张文波 队长:崔艳林 成员:曲在军、曲伟、孙玉峰、郭宝林、朱宪军、王德华、安荣江、季晓明、韩正权、裴义

波、孙永刚、刘升明、高精义、张伟、秦斌、费义志、季伟山、徐勤惠、王玉德、刘克祥、张铁本、姜建先、贾拥军、王宝森、郇金顺、王平、郭振华、刘嘉、郑俊杰、孙洪坤。 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投放兵力,灭火机具:半专业扑火队员30人,风力灭火机15台;水泵2台;灭火水枪15套;组合工具10套;二号工具50把;扑火服40套;铁锹20把;手电筒20个;毛巾20条;对讲机5部。 2、运兵方式,行动路线:半专业扑火队乘汽车到指定地点,徒步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利用对讲机与指挥人员联络,及时报告火场情况,必要时直接与县防指联络。 4、战术原则:先近后远,就地就近,结合当地情况,实行分兵合围、分片包干的扑救方法,限期

苏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XX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X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现场处置机构 3 预警监测与报告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火灾事故等级及发布

3.5 信息报告和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扑火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4.6 应急通讯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4.9 火案查处 4.10信息发布 4.11 应急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5.2 队伍保障 5.3 扑火物资保障 5.4 资金保障 5.5 技术保障 5.6 培训演练

6 后期处理 6.1 火灾评估 6.2 受灾群众安置及灾后重建6.3 工作总结

7.1 奖励 7.2 责任追究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 8.3 预案解释部门8.4 预案实施时间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X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高效有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XX国森林法》、《中华人民XX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XX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X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

XX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订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力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省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火险区划等级》、《XX省县级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规范(试行)》、《XX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林业局备案;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制订、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1.4.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确保预案的效果。 1.4.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安全,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4.4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组建一支1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建立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军、警、地应急队伍和林区群众扑救队伍协同配合的扑救机制。 1.4.5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各类防火机具的维护、检修等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的时候,小编收集了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欢迎阅读! 处置森林火灾火警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

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编号:SM-ZD-72177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xx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84.3%。 辖区与6个乡镇、27个自然屯接壤,现有职工174人

国国家应急预案+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12

索引号:000014349/2012-00136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12年12月25日 标题: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12年12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630-49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抚松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好我场森林资源安全,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指挥,紧急救援,综合协调的能力,按照"快速、高效、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场实际,突出法规性、规范性、实用性、操作性的特点,制定本处置办法。 二、林场基本情况 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始建于1973年,20xx年施业区总面积为9449公顷,林业用地面积为8962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962.7公顷,纯林2121公顷,混交林5841.7公顷,疏林地8.0公顷,灌木林49.6公顷,未成林316公顷,采伐迹地115公顷,宜林地53公顷,林业辅助用地457.2公顷,非林地487.5公顷,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指挥有序,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扑救有力的扑火机制,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根据《**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林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其工作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阶段性森林防火工作,总结森林防火工作。并做好火场植被恢复工作。 督查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对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查处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火场秩序维护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维护火场秩序,组织人员撤离。 后勤保障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加强森林防火器材管理与调配,对抢险队伍的生活提供保障,确保进入火场的交通畅通。 火场救护组由**同志负责,其工作职责是对扑火队员和在火灾中受伤的人员进行抢救。 二、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安排2名专职防火员,防火期内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1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训练。 三、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事故单位(或第一发现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报告村委会、镇应急指挥部(电话:)。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2、镇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问清和记录火灾地点、火灾情况、前往路线、值班情况,并随时报告相关领导。 四、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镇要迅速召集防火队伍,责任领导及灭火队伍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梯队人员立即结集赶往火场扑火,镇扑火应急分队召集本组人员,携带好扑火工具前往扑救。 2、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第一梯队指挥的灾情报告要求增援后,第二梯队人员立即出发,扑火工具和交通工具由各村自行解决,各村义务扑火队必须在40分钟之内赶到火场,并向镇指挥部报到。 3、需要继续增援时,由现场总指挥向集团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向集团森林防火办申请增援,组织力量增援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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