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工作条例规章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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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条例_规章制度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 G1004-04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

心作用。

1.4.2 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 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 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 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2. 管理条例

2.1 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2.3 实行制度管理,《博盈投资共青团工作条例》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 团员发展制度

3.1 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3.2 团员发展一般每年5 月份进行一次。

3.3 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3.3.1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

3.3.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并向所在团支部提交了入团申请书的有志青年。

3.3.3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了解团的基础知识,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3.4诚实谦虚,实事求是,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5综合素质较好,生产和工作中有朝气、有活力。

3.4 接收团员的组织程序

3.4.1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后,可由团支部指派或本人约请对其比较了解、思想水平比较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的两名团员做其入团培养人和介绍人。

3.4.2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并向团支部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4.3团支部委员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团内外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映,并在参考工作技能和激情、平常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3.4.4经过团支部团员大会讨论通过,将拟发展对象的入团材料及团支部讨论意见报公司团委审核,审核材料包括入团申请、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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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条例_规章制度

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经常向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8.2团支部工作范围

8.2.1 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8.2.2 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8.2.3 安排团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活动。

8.2.4. 发展新团员,开展”两优一先”创建活动。

8.2.5. 关心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积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8.2.6 鼓励团员积极要求入党,不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团员积极分子的要求和情况,协助团委做好积

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8.3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

8.3.1 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式任务教育。

8.3.2 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

8.3.3 讨论团的工作任务,检查团员完成团的工作任务情况。

8.3.4 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8.3.5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8.4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形式可采取上团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演讲、讲座、参观访问、联谊活动、竞赛等形式。

8.5 团支部组织生活每月至少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召开一次。团支部要建立会议记录制度,对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考核。

9 团员团籍注册制度

9.1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时间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暂缓注册。

9.2.1 不按时交纳团费者。

9.2.2 受团内撤消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不足三个月者;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查看期间暂缓注册。

9.2.3 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者。

9.2.4 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五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9.2.5 不支持团支部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9.2.6. 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履教不改

者。9.2.7.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予暂缓注册的行为。

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9.3.1. 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团员的。

9.3.2 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变的团员。

9.3.3 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处分的团员。

9.3.4连续半年不交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9.3.5 其它由团组织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9.4 团籍注册程序

9.4.1. 根据民主评议结果,由团支部提出注册方案,与民主评议其它结果和决议一并报团委批准。

9.4.2 由团委干事在团员证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并加盖注册专用章。

9.4.3 将注册后的团员证发给团员。

10. 本《条例》从下发之日起开始生效,今后团内一切规章制度均以《条例》为依据,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

附加说明

本条例由公司团委编制

本条例由公司团委负责解释

本条例主要起草人:张辛戒

本条例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2004年5月20日

版本号:G-A 受控(编号/章):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团费收缴和使用

制度4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团委收缴管理制度

照团长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现根据共青团《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团费收缴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团员缴纳团费数额的具体规定:凡有工资收入者,每月按工资比例缴纳。工资收入每月在

400元(含400元)以下者,缴纳月工资额的0.5%;

工资收入每月在400元以上者,缴纳工资额的

1%(工资总额应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伍角(带薪

学习的团员,按规定的比例交纳)。

第二条青年入团后,从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

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第三条团员应自觉定期按标准向团支部缴纳团费,每月一次。各支部必须每月将团费统一上交团委。个别支部因特殊情况在征得团委同意后可以每季度上缴一次,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条对生活确有困难,无力缴纳团费的团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委批

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应按团章规定缴纳团费。

第五条共青团员加入党组织,在预备期间,应

缴纳党费,可不缴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第六条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

交不限。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

进行批评、教育,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八条各团支部将本支部收到的团费100%上交

分院团委,分院团委将分院收到团费的100%上交院

团委,院团委将收缴团费的50%上交市团委,50%

留作自用。

第九条严格管理团费的使用范围。只能用于团的

事业和团的活动等必要开支。

第十条团费开支注意节约,合理使用,防止超支,反对浪费。

第十一条团费支出要有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需有

正式收据、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名并详细注明用途,不能白条入账。

第十二条团费要专款专用,不准任何人借支和侵

占团费,不能滥用消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浅谈企业共青团工作

浅谈企业共青团工作 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新世纪下的企业共青团工作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企业团组织工作如何面对困难,迎接挑战,引导企业青年员工,投身现代企业建设,开展好团组织的活动,是企业团组织面临的重要问题。只有不断地开拓创新,紧密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紧紧依靠党建带团建,服务于青年,提高共青团工作的影响力,才能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标签:企业;共青团;工作;问题;措施 一、目前企业共青团工作面临的问题 (1)共青团组织机构精减。随着企业机制的改革,团干部人数减少,往往都兼任单位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兼职团干大多是本单位的工作骨干,业务工作已占用了他们大部分精力,对团的工作只能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而有的只在应付,甚至对团的工作想干则干,不想干则推。企业一些部门的团组织已经成瘫痪状态,多数团组织只是空挂虚名而已。在企业改制中,团组织成为一个可有可无的组织,给团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困难。企业全力抓生产,如果对团工作不重视,将会造成团组织对广大团员青年缺乏吸引力,内部团员管理如同“一盘散沙”。 (2)共青团活动经费不足。“生命在于运动,组织在于活动。”团的工作要做得好,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活动要搞得多、搞得活、搞得好。大家都知道团组织是个“清水衙门”,无钱无权是团委。团活动经费的紧张,限制了团的各项活动开展。现在企业以效益为中心,对团组织活动经费进行最大程度的压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3)团员自身因素,组织意识淡薄。团组织是一个群众组织,没有法律约束性,很难为广大团员带来眼前的物质利益。加上市场经济的冲击、企业改革的深入以及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影响,青年在企业,有路子和专长的也待不长,纷纷跳槽。团员对履行自己权利和义务持消极态度者居多。团组织生活起不到实质性作用。 (4)团组织活动没有很好开展,活动时间受到限制。活动中所需用的活动场地、设施与器材等,又受到企业尽可能缩减成本的制约,团组织活动的次数减少、质量大打折扣。开展团组织活动时,团员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抽调团员离开岗位搞活动,必然会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而业余时间团员大多有自己的安排,人员难以集中,给团组织活动的时间安排带来了难度。有时为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被占用,只能修改活动日程,影响了团活动的按时正常开展。 二、怎么解决团组织工作面临的问题 (1)加强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干素质。党的领导是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建带团建”工作,企业团组织要主动争取把团组织建设纳入党

共青团工作制度

共青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团员 第二条集团公司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的正式员工,具备团籍的,均按团员管理 第三条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四条新团员入团程序: 1、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 2、介绍人应负责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3、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所在党支部把关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六条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

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集团公司团委备案。 第七条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集团公司团委批准。 第三章团的组织 第八条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1、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集团公司团委认真听取及处理各分(子)公司团支部和团员的意见,必须向党委如实反映情况、报告工作,同时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各分(子)公司团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第九条团的组织生活内容: 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2、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帮助团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 3、帮助团员了解党的基础知识; 4、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组织团员讨论落实团的工作。 第十条团组织评优条件:

淳安县财政地税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

淳安县财政(地税)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维护财税法制和政令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淳安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本局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的,涉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财政、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以下简称“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文件。 下列情况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机关规定由本局制定具体规定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机关的规定比较原则,在本县实际行政管理中需要具体化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机关没有涉及,面本县的实际财税行政管理经常遇到,迫切需要作出规定,且属本局职权范围内的。

2、本局原文转发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局内部不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工作管理制度,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或报告,以及针对特定管理相对人的特定事项作出的批复、决定等,不适用本制度。 3、本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临时性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1、规范性文件一般由业务主管科室起草,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由局领导指定牵头起草科室。 2、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科室,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应当充分征求本局内部相关科室、基层单位、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征求意见;文件内容涉及相关专业问题的,应召集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咨询、论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网上公示等多种形式,对听取的意见应当记录并形成文字材料。 3、规范性文件定稿后,起草科室应写出包括制定目的、制定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有关方面不同意见、协调情况等内容的起草说明书,连同规范性文件草稿一并送法规科审查。 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求

当前企业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关对策

当前企业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关对策 在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的形势下,作为国有企业的共青团工作也面临着种种困难,碰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是当前企业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今年,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进行了团支部、团委换届改选,各团支部的大部分团干都进行了更换调整。新的团干为杭州中策新安江分公司团工作注入了新的血液,同时也迎来了新的困难和问题。 解决问题,必须先知道问题是什么,为此,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新安江分公司劳服团支部开展了一次关于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调查。共对19名团员,其中团干3名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调查表19张,收回调查表16张。 “解决占20%的主要问题,就等于解决了问题的80%”,调查小组将调查中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类分析,结合新安江分公司团委在团工作过程中了解的一些团员情况,当前团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团组织凝聚力不够强 主要是由于团活动搞得太少或者团活动面太窄的原因造成的,团干部与团员接触少,而开展团活动太少或者面太窄是主要原因是,新团支部刚成立不久。新团干部对于团员不是很了解,团员对团干部也不熟悉;团员分布比较分散;岗位不同,不能及时参加活动;团员本身工作繁忙;团干部可支配时间较少。 2、团员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对组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义务劳动和自愿者活动积极性不高;对团员自身修养有关的培训和娱乐活动较有兴趣,但组织的较少;主要由于团支部过去开展活动较单一;团员的主人翁意识不够强;缺乏激励机制。 3、团组织及团员之间缺乏交流 团员分布广,各岗位之间的团员的交流比较少,团员间有目的有组织的带头领军活动较少。 4、团干部业务水平不均衡,主动性不够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应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备案审查的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审查部门)可以与党委、人大、司法机关的有关工作机构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制定 第七条下列行政机关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各级人民政府;

2021年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各团支部工作效率,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性,使我公司共青团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年取得更大的进步,公司团委决定实行团支部目标管理,对团干、团员实行目标考核。 团支部目标管理制度 一、严格依照团的组织制度工作 1、建立团支部档案; 2、管理好上级团委下发的各类文件; 3、做好团支部会议记录; 4、做好各团干、团员参加上级团委的会议记录; 5、制定和管理本支部年、季、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6、做好年终评比材料; 7、做好团委、支部宣传稿件; 8、做团支部团员花名册,青年统计报表; 9、团员发展对象要有记录、团员要有总结考察材料; 1、做好双推工作; 11、团费收缴记录; 12、团员证保存; 13、团支部活动考核记录; 14、对团干部、团员、青工的思想状况了解情况; 15、对照上级团委、本团支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6、做好自我检查,自我批评工作; 17、要有团员、青工的建议和意见; 18、设立团员注册、专长、特长、思想状况、完成生产任务、考勤工时方面; 19、收集信息资料,以及宣传员的稿件,团员、青工的征文稿、小论文、工作总结; 2、设奖评栏,由公司团委检查后对团支部工作的讲评笔录。 二、建立和健全团支部档案管理制度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工作 1、加强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工作; 2、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3、发扬民主,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协调团干之间关系; 4、责任明确,分工要清楚; 5、民主选举,优秀评议工作; 6、由全体团员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经上级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依照团章制定选举办法 1、一切责任制制度,均要求符合团章的要求; 2、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3、服从公司团委领导,服从党支部分配。 五、实行共青团工作责任制 1、团委工作制度 (1)对全公司团的工作正确领导; (2)根据上级团委、公司党委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会议,过好团组织生活;

[浅谈如何做好企业共青团工作] 企业共青团工作建议

[浅谈如何做好企业共青团工作] 企业共青团工作建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企业发展中如何发挥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作用,不断创新共青团工作,成为企业共青团工作者应积极探索研究的问题。现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找准共青团工作定位,把团员青年所需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选择,增强服务的理念,提升团的工作内涵。1.把服务作为共青团组织最根本的理念,贯穿于全部工作之中,及时了解掌握青工思想脉搏。着眼于维护团员青年的切身利益,想团员青年之所想,急团员青年之所急,多为团员青年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沟通思想,增强信心,真正把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好。2.团组织要始终把自己的工作放到企业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把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理念付诸于实践,积极有效地开展生产活动。以服务企业为中心,就是要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企业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围绕提高青工队伍素质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合理化建议”活动,创造紧密结合生产经营,符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体系。以此促进团员青年在岗位上学习,在岗位上成长,为团员青年提供展现才能的舞台。3.加强引导和教育,提高青工思想素质和团员的先进性。围绕建设企业文化的目标,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发挥好服务功能,必须把提高青年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技术业务能力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一方面实现团员青年岗位创效的最大化,凸显出共青团员的先进性;另一方面,又使团员青年在取得工作实绩的同时获得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增强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意识。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把建设好班子、培育好干部作为共青团工作的保证,打好服务基础,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1.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主动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夯实团的基础建设。围绕党建带团建的要求,服从全局需要,为生产管理服好务,同时要加强交流,本着“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原则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赢支持。2.加强团干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团干素质。真正把一批热爱共青团事业,思想过硬,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群众基础,能够在经济工作中有所作为的党团员吸收选拔到团的岗位上来。三、抓住工作重点,把重心下移、重点突破作为共青团工作的方法,强化服务功能,激活团的内在活力。1.发挥好自己的服务功能,把提高青年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技术业务能力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团的工作面广量大,而人手相对较少,新情况、新问题很多,调控力量相对有限。因此,做好新形势下团的工作,必须在通盘考虑、全面部署的同时,坚持重心下移、重点突破。要突出重点,创造亮点,集中力量抓重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尊重基层,注重典型,充分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基层的成功经验,培养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来推进工作。2.加强政治学习,深化主题教育,扎实开展青年思想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学习、理论研讨会等载体,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深刻理解科学体系,切实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举办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活动,使团员青年在参与活动的实践中接受教育。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3.宣传优秀团员青年的感人事迹,在宣传教育上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中体现实效。有针对性地举办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征文评比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团员青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深化开展特色主题活动,把具有企业特色的主题活动精细化,积极树立企业和团员青年的良好形象。四、立足长远发展目标,把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作为共青团工作的责任,创新服务机制,延伸团的工作领域。1.共青团要有所作为、有所地位,必须进一步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在服务大局中创造新的业绩。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作机制,是干好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环节,“基础靠机制,机制靠落实”。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都是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和找到的,没办法的时候就深入到团员青年中去搞调研,这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2.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企业共青团发展的新理念,必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共青团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团组织的职责 第三章团干部的职责与选拔培养 第四章团员的发展与教育管理 第五章团的制度 第六章团的活动 第七章战时团的工作 第八章团旗、团徽、团歌的使用 第九章党组织、政治机关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共青团工作(以下简称军队共青团工作),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共青团在军队中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中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三条共青团在军队旅、团级单位和以培养生长干部为主的院校及士官学校设立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总支部,在连队和相当于连队的单位设立支部。 第四条共青团在军队中的各级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是共青团在各该单位的领导机关。各

级团员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产生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 政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 重要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军队共青团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紧紧围绕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始终坚持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六条军队共青团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要求,坚持用科学理论和现代军事科技知识武装团员、青年,动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军队建设,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青年军人,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完成任务的突击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第七条军队共青团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团的思想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提高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弓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神农架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管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林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包括乡镇政府、林区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和其他依法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其他上位法(包括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发布并反复适用,在所管辖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本区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适用本办法。 行政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和奖惩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林区政府法制办主管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与备案监督工作,并具体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和报送

林区政府备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林区政府所属部门的法规科或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上级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从实际出发,依法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第七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体现改革精神,有利于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符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六)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暂行规定)、“决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意见”、“通告”等。

建设公司共青团工作制度1

第一章基本任务 第一条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条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第三条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第四条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2)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3)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

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第五条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六条在青年员工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七条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第九条实行制度管理,《工程建设公司共青团工作制度》是团内管理制度化的具体措施,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章团员发展制度 第十条发展团员工作是团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坚持保证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原则;坚持入团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履行入团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某公司企业共青团工作总结

一、贯彻“ 三个原则” ,确保团干部热心共青团事业又适合做团工作,把好团干部入口关。一是贯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原则。坚持团委参与考察,站在全团工作发展的角度提出参考意见,坚决打了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的束缚,防止和克服了凭个人好恶、得失和恩怨选拔团干部,或者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等错误倾向,大胆启用政治素质高、知识能力强的青年人才到共青团干部岗位上来锻炼。二是贯彻德 才兼备、选贤任能的原则。这既是我们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一贯坚持的原则,也是共青 团组织培养和选拔优秀团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共青团干部应是广大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分子,要集德才、贤能于一身,具备良好的理论素质、思想品德、知识才能,在实践中全面贯彻党路线、方针、政策。三是选拔和任用团干部贯彻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共青团是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在选用团干部上,积极探索竞选、民主推荐等方式,紧紧依靠广大青年,不断拓宽广大青年参与的范围和程度,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把青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选拔团干部的重要依据。此外,坚持征求除青年以外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并从实际出发,认真把握群众的参与度,使选拔的团干部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坚持“ 两个服务” ,确立团干部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培养团干部良好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两个服务” 就是服务企业生产经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这既是企业共青团组织的根本职责,是各级团组织思考、安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各级团干部站在公司及本单位全局解决团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的根本要求。近几年来,公司团委通过培交流、研讨、个别指导等活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途径和方法,定期回顾、总结各项具体工作和活动,研究团工作的符合性问题,把团的工作导入 PDCA 循环,形成工作闭环,坚持重点问题重点研究,启发团干部“ 既埋头拉车,又抬头看路” ,努力培养团干部尤其是直属团总支支部书记总体工作的战略思维能力和具体工作的战术推动能力,确立“ 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 的团工作思路与方法,收到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团干部综合素质的迅速提高。 三、注重“ 四个加强” ,使团干部在团的岗位上得到锻炼和提高,在推动团工作不断进步的同时,努力把团干部培养成为“ 复合型” 人才。第一、加强团干部培训的力度。公司团委在坚持办班、定期组织团干部学习的基础上,以观看“ 海尔经验” 光盘,学习 WTO 相关知识、现代企业运作、管理知识,举办各类、各层次知识竞赛,进行 个人才华展示等方式来拓宽团干部的知识面,活跃团干部思维。与此同时,团委还采取送(集团)公司、四川省团校培训,坚持每年选派部分团干部到外地知名企业参观、考察、学习,引导部分团干部做好兼职工作,经常分批组织团干部参加多内容、多形式的非团学习班、培训班等各种方式、途径加强团干部素质教育,促使他们成为“ 复合型” 人才。 第二、加强团干部道德品质和作风建设。首先大力加强团干部思想教育,广泛开展 “ 四个正确对待” 学习讨论活动,使他们牢记党的宗旨,竭诚为青年服务,坚持走群 众路线,深入基层,了解、帮助、关心广大团员青年;其次注重求真务实、团结拼搏精神的发扬,要求团干部在共青团岗位上始终如一的多干事、干好事、干实事;第三是带领团干部勤俭办事,绝不因为共青团是“ 清水衙门” 就放松警惕,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而是努力提高勤俭办事的自觉性,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不断强大自己的人格力量,为青年树立先进楷模。

共青团工作条例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共青团工作条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2529 共青团工作条例 Model Communist Youth League Work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WG1004-04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

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4.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4.2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4.3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

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规范制定程序,维护法制统一, 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93号)和《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 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 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定机关制定发布的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就单位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的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备案、 解释、清理、评估、修改、废止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以政府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

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组织发布; (三)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解释、清理; (四)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授权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权机关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 (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 (四)其他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第七条下列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临时性机构; (二)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四)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机构; (五)议事协调机构。 第八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办法”、“决定”、“实施

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

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促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主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

共青团工作条例

共青团工作条例 共青团工作条例 条例共青团工作条例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使公司共青团工作充满生机活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特制定本条例。 1.基本任务 1.1根据公司党委的要求和共青团工作的特点,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党的路线、方针和形式政策教育,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等。经常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协助各部门负责人做好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1.2 当好公司党委的助手,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配合党委做好青年工人中的推优入党工作。 1.3 关心团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为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1.4 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1.

4.1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加强对团总支和直属支部的领导,指导各级团组织搞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教育团员青年的核心作用。 1. 4.2 建立健全团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制定汇报制度、会议制度以及管理条例、奖励条例和处分条例等,有计划地做好团的经常性工作,实行科学化管理。 1. 4.3 对团员加强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教育团员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广泛开展争当合格共青团员活动。 1. 4.4积极做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努力壮大团员队伍。 1.5 表彰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配合党组织做好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1.6 在青年工人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和各项管理工作. 2. 管理条例 2.1 岗位责任制。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负责,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分工负责制。在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和独创性,同时加强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模板】

XX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XX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规则等行政公文。 本办法所称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办法所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指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上述两种情形。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登记、编号、公布等制定程序和备案、评估、清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工作部署、应急预案、请示和报告的批复类文件、单纯的调价或调

整标准文件,以及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文件和其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以反复适用的公文,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依程序制定,严禁以行政机关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应经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后方可实施。公布后应按时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经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本部门相关会议集体研究(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还应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后方可实施。公布后应按时报送区司法局备案。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得再重复制发规范性文件或者再作重复性规定。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

企业团委工作职责

企业团委工作职责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企业团委工作职责一、负责企业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加强企业优良传统和岗敬业教育,引导青年争做“四有”新人。 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效、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生产示范岗、青年争先创优等符合青年和企业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施工生产中的突击队作用,不断提高青年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和配备,对团干部的任用、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并负责团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公司共青团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团组织的设置和撤销。 五、做好青年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先进、争当先进并积极向上级推荐先进典型。 六、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青年的呼声和建议,积极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七、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积极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和团籍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团的统计工作。 八、完成公司党委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6企业团委工作计划 2016年公司即将开始“十二五”发展新规划,团委将在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共青团基本职能,牢记青春使命,汇聚青春力量,塑造红色、精专、文明、阳光的大连西太青年,为实现企业发展的新跨越贡献青春力量。 坚持用党、国、爱企业的红色时尚引领青年,深入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不断掀起学习新热潮,持续开展“我于祖国共奋进,我与企业同发 展” 、“汗水奉献岗位,爱心回溃社会”的等特色主题活动。突出理想信念,加强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坚持用优秀的企业文化、先进的管理理念凝聚青年,深入实施青春凝心聚力工程。对企业文化进行深入宣贯,用优秀的文化引领青年,用先进的经验指导青年。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和学习型团员青年创建活动,倡导“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风气,努力为青年员工成长成才服务。 坚持用企业的发展目标来激励青年,深入实施青春建功立业活动。将继续开展创新争优、青年文明号、青年示范岗、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努力为公司发展建设的大局服务。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全力构建共青团工作新格局。坚持党建带团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把团的工作放到党政大局中去思考;坚持育人为本,把握青年特点,竭诚服务青年,满足青年需求。健全完善工作体系,找准工作切入点,设计和搭建活动载体,推动团的工作不断创新,从而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使共青团组织真正成为生力军和党的得力助手。 以上是团委对201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新的一年,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紧密的团结在公司党委周围,发挥青年生力军和先锋队作用,充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精心创作,质量一流,排版规范。【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 通用精品文稿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2) 第一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6) 第二节区政府的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11) 第三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 (12) 第四章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 (15) 第五章监督管理 (16) 第六章附则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X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及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审议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及其监督管理,按照上述规定及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区行政机关制定的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 第四条本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清理等相关管理工作应通过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以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第五条本区行政机关应当通过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必要性论证等方式,对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统筹、综合;内容相近的行政管理事项,应当归并后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原则上应当逐年减少。 规范性文件应当具有明确的制度、措施和程序等实质内容,不得制定没有实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者本市政策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不得制定内容重复的规范性文件。 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制定或者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满足履行职责需要的,应当自行制定或者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府办)制定或者转发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本区下列行政机关(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区政府; (二)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三)街道办事处。 区府办负责编制本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经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以外的单位,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逻辑结构严密,表述简洁准确,语言文字规范。 第八条禁止规范性文件规定下列内容: (一)增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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