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务处理

新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务处理
新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务处理

新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务处理

2016-06-01 黄海dlf转自千里梦

2006年财政部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减值准备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如存贷准则等具体的准则),又有中国特色的规定(如《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而坏账准备的计提虽在计提范围上较以前会计制度相比有了扩大外,更重要的是新准则同税法在核算办法、计提口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核销程序等方面依旧存在差异,而对差异形成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新准则只允许采用一种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做好坏账准备的纳税筹划是通过财务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有效途径之一。

新准则解读

1.《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是针对“部分长期资产”的资产减值制定的准则,并不是全部长期资产,不适用于在其他具体准则中规范的减值。该准则规范的长期资产减值视同永久性减值,一经提取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或资产离开企业时,再进行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资的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

该准则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4.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附录》规定: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范围较旧准则有所扩大。

5.旧准则体系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损失分别计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比如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科目等;新准则体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改变为12个科目,要求统一记入新设置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属损益类科目,并在新利润报表中单独列示)。计提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别、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持有止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减值准备类科目。资产价值回升时,借记有关减值准备类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见表1)。

新准则的变化

会计规定:第22号准则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提取坏账准备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

由于财税处理的差异,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就形成了“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或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

「例1」某企业2007年应收款项余额200万元,当年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08年发生坏账12万元,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账3万元,2008年末应收款余额22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5万元。2009年发生坏账15万元,2009年末应收款余额26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3万元。假设企业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其发生的坏账损失全经过税务部门审批;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每年会计利润为500万元,无其他调整项目,税法允许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预计在未来三年内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抵扣。

1. 2007年

(1)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10万元

贷:坏账准备10万元

(2)年末计算所得税

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10(万元)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200*0.5% =1(万元)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10-1=9(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9*30%=2.7(万元)

应交所得税=(500+10-1)*30%=152.7(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2.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2.7万元

2. 2008年

(1)发生坏账及收回已冲销的坏账

借:坏账准备12万元

贷:应收账款12万元

(2)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5.5万元

贷:坏账准备5.5万元

(3)年末计算所得税

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10-12+3+5.5=6.5(万元)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220*0.5% =1.1(万元)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6.5-1.1=5.4(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5.4*30%=1.62(万元)

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7-1.62=1.08(万元)

应交所得税=[500+3-12+5.5-(220-200)*0.5%]*30%=148.92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5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48.92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8万元

3.2009年

(1)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15万元

贷:应收账款15万元

(2)年末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13万元

贷:坏账准备13万元

(3)期末计算所得税

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6.5-15+13=4.5(万元)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260*0.5% =1.3(万元)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4.5-1.3=3.2(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3.2*30%=0.96(万元)

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1.62-0.96=0.66(万元)

应交所得税=[500-15+13-(260-220)*0.5%]*30%=149.34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15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49.34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0.66万元

「例2」2007年末某企业有关所得税会计资料如表2:

1)有关项目的期初、期末数据如表2所示:

2)企业在会计期末时,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坏账的计提方法为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比例为10%

3)当期坏账确认情况如下:

(1)企业和税务机关都确认为坏账的金额为15万元;

(2)企业确认为坏账而税务机关不予确认为坏账的金额为8万元;

(3)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提报的材料确认为坏账,而企业未确认为坏账的金额为5万元。

4)前期已核销的坏账,而在当期又收回的情况如下:

(1)企业和税务机关都已确认核销,而在当期收回的金额为2万元;

(2)企业已确认核销,税务机关因企业不能(当时及其以后都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未予批准核销的坏账,而在当期收回的金额为3万元;

(3)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提取的材料批准核销的坏账,企业认为该应收款项以后收回的可能性极大未予核销,而在当期收回的金额为6万元。

5)企业应税受益200万元,除提取坏账准备以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该

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如下:

(1)确定本期会计应提取的坏账准备数额

提取坏账准备金额=(400+120)*10%+(15-2)+(8-3)-(300+100)*10%=30(万元)

(2)确定本期税务应提取的坏账准备数额‰=12.1(万元)

(3)坏账准备年初的账面价值=40(万元)

坏账准备年初的计税基础=2(万元)

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为38万元

坏账准备年末的账面价值=52(万元)

坏账准备年初的计税基础=2.1(万元)

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为49.9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纳税调整增加数=30-12.1=17.9(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17.9=217.9(万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增加(49.9-38)*33%=3.927(万元)

(6)所得税会计的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6798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3927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17.9)×33%]=71907元

「例3」某企业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假设每年的税前利润为1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有关数字如表3:

(1)2007年末计算所得税

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等于计提数)=3(万元)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0.5(万元)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3-0.5=2.5(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5*33%=0.825(万元)

应交所得税=(10+2.5)*33%=4.1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33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8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1250

(2)2008年末计算所得税

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15000

贷:应收账款15000

(2)2008年末计提坏账准备为0

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1.5(万元)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0.3(万元)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1.5-0.3=1.2(万元)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2*25%=0.3(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该冲回=0.825-0.3=0.525(万元)

税法允许实际发生的坏账超过计提准备的部分,在税前直接扣除。本期发生坏账1.5万元,上年度已按0.5%扣除了0.5万元的坏账损失,2008年则允许扣除的损失金额为1万元(1.5-0.5),2008年税法上允许扣除的损失为0.3万元。

?? ?交所得税=(10-1-0.3)*25%=2.1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2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1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5250

(3)2009年收回坏账的会计处理,不影响当年的会计利润,但税法上要求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借:银行存款15000

贷:应收账款15000

借:应收账款15000

贷:坏账准备15000

调整坏账准备余额为0(增加了当年的会计利润3万元)

借:坏账准备30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30000

坏账准备的账面价值为0

坏账准备的计税基础为0

累计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为0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0.3万元应该全部冲回

应交所得税=[10-(3-0.3-1.5)]*25%=22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0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以上笔者从会计处理技术方面对坏账准备的计算进行了阐述。而从财务管理的层面讲,新准则的出现为企业新一轮的管理创新提供了契机,运用新准则的潜在因素,使其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相得益彰,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是财务高管们要应对的问题。做好坏账准备的纳税筹划是通过财务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有效途径之一。

1.利用资金时间价值进行税收筹划

纳税筹划,除依法运用各种手段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外,还可以通过如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等途径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因此企业的税收筹划就不是对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纳税人在评价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例如,坏账准备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24号),也是目前税法中明确的惟一允许税前扣除的准备金。对于提取坏账准备,新会计

准则只采用备抵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也规定在不超过年末应收款余额的5‰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这在一定程度上有迟延纳税的作用,即将应纳税款延期缴纳,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例4」某有限公司2006年末应收款项借方余额为6000万元,同时在2006年3月发生坏账损失5万元,经有关税务机关批准同意核销;2006年10月收回已确认的坏账损失2万元。假设所得税率为33%,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企业会计上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即可按应收款余额的百分比计提,也可采用账龄分析法,还可以选用销货百分比法。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为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提高会计的真实性,一般对于历史欠款较严重的企业宜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而对于当期销售额较多的企业则采用销货百分比法更佳。

cas收入精选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

《CAS 14——收入(2017)》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CAS 14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CAS 14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致同将就新CAS 14发布系列解读文章,包括变化概述及新旧对比、五步法模型的应用、合同成本、列报与披露、特定交易的难点解析,及对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及制造行业的影响。

一、新CAS 14适用范围 新CAS 14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不包括:合并五项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准则、保险合同准则规范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 另外,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新CAS 14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详细对比内容请阅读原文: 二、新CAS 14核心变化与要求 新CAS 14对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控制权转移”(即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予以确认),并采用“五步法”模型确认收入。(一)新CAS 14的核心变化 1、收入确认的模式与理念新CAS14第四条规定,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对于如何认定企业在某一时段内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新CAS 14第11条给出了3个条件,满足其中任何1个条件,即可认定控制在某一时段内转移,从而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企

123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百科名片 展开

编辑本段

备金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超过国家税收规定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和 相关书籍 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税收制度《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年末应收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从2003年1月1日起根据《通知》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可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基本相同,但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比例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方面给予企业较大的自主权,主要表现在:

一是比例不限,二是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同时对滥用会计政策做出 坏账准备 规定:企业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不能滥用,不能以谨慎性原则为由计提秘密准备(是指超过资产实际损失金额而计提的准备)。 《办法》规定: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实例说明 A公司会计上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200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150万元。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6000万元,包括关联方往来100万元,会计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3%。 会计处理:2005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000×3%=180万元,由于坏账准备的年初数小于本年应计提数,应按其差额(180-150=30)补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30 贷:坏账准备30 通过上述处理,使坏账准备的年末余额保持在本年应计提数180万元。 税务处理 本年末按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数额,(6000-100-5000)×5‰=4.5万元,纳税调整30-4.5=25.5万元。 总结 通过上例,该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180万元,是按照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在提取时应注意与年初坏账准备余额相比较,本年应计提大于年初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补提,反之应冲回。而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时,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剔除关联方往来,计算出当

新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务处理.

新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务处理 2016-06-01 黄海dlf转自千里梦 2006年财政部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减值准备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如存贷准则等具体的准则),又有中国特色的规定(如《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而坏账准备的计提虽在计提范围上较以前会计制度相比有了扩大外,更重要的是新准则同税法在核算办法、计提口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核销程序等方面依旧存在差异,而对差异形成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新准则只允许采用一种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做好坏账准备的纳税筹划是通过财务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有效途径之一。 新准则解读 1.《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是针对“部分长期资产”的资产减值制定的准则,并不是全部长期资产,不适用于在其他具体准则中规范的减值。该准则规范的长期资产减值视同永久性减值,一经提取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或资产离开企业时,再进行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资的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 该准则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4.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附录》规定: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范围较旧准则有所扩大。 5.旧准则体系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损失分别计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比如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科目等;新准则体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改变为12个科目,要求统一记入新设置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属损益类科目,并在新利润报表中单独列示)。计提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别、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持有止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减值准备类科目。资产价值回升时,借记有关减值准备类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见表1)。

会计准则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会计准则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会计准则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 (一)余额百分比法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和相应的坏账率估计出期末坏账准备账户应有的余额,它与调整前坏账准备账户已有的余额的差额,就是当期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例:泰山企业200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 000元,企业根据风险特征估计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应收账款余额的0.4%。2007年发生坏账4 000元,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80 000元。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3 000元,上年冲销的账款中有2 000元本年度又收回。该年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 000元。假设坏账准备科目在2006年初余额为0。

要求:计算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解:(1)2006年应提坏账准备=800 0000.4%=3 200(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3 200 贷:坏账准备3 200 2007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4 000 贷:应收账款4 000 (2)2007年年末计提坏账前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为:4 000 -3 200=800(借方) 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980 0000.4%=3 920(元),则2007年应提坏账准备=3 920+800=4 720(元)(贷方)。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4 720 贷:坏账准备4 720 (3)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编制如下的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3 000 贷:应收账款3 000 2008年收回已冲销的应收账款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2 000 贷:坏账准备2 000 借:银行存款2 000

2020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2018《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坏账准 备的账务处理 会计师常常都会遇到一笔坏账,那么坏账怎么处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希望能帮到大家! 【内容导航】: 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一章资产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内容。 【知识点】:预付账款 3.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实际发生坏账)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提示】该笔业务不影响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4.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提示】该笔业务减少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教材【例1-18】XX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000000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应计提100000元坏账准备。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0000 贷:坏账准备 100000 【提示】XX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100000(元)(贷方)。 教材【例1-19】甲公司XX年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000元。 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30000 贷:应收账款 30000 【提示】XX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100000-30000=70000(元)(贷方)。 教材【例1-20】承【例1-18】和【例1-19】,假设甲公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核算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核算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这三种方法的计算如下: (1)余额百分比法: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 例:甲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2002年末甲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为20000元,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2003年发生了坏账损失500元,当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30000元,计算甲公司在2002年和2003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2002年和2003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假设甲公司2002年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0)。 解:2002年末甲公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0000×5%=1000元; 借:管理费用1000 贷:坏账准备1000 2002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1000元; 2003年甲公司发生了坏账损失500元; 借:坏账准备500 贷:应收账款500 2003年末甲公司的坏账准备余额应为:30000×5%=1500元;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500-(1000-500)=1000元。 借:管理费用1000 贷:坏账准备1000 甲公司2003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1000-500+1000=1500元,即会

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 (2)账龄分析法: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例:2003年末乙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估计坏账损失如下表: 单位:元 应收账款账龄应收账款金额估计损失(%)估计损失金额 未到期20000 1% 200 过期6个月以下10000 3% 300 过期6个月以上6000 5% 300 合计36000 -800 假设甲公司2003年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贷方100,计算出2003年乙公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2003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 解:2003年末坏账准备账户余额应为800元,2003年年初有坏账准备贷方余额100元,因此在本年中应计提坏账准备800-100=700元。 借:管理费用700 贷:坏账准备700 2003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为:100+700=800元,即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 (3)销货百分比法: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例:丙公司2003年赊销金额为20000元,根据以往资料和经验,估计坏账损失率为1%,2003年初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贷方200元。计算2003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和2003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 解:丙公司2003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0000×1%=200元,

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doc 12页)

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doc 12页)

《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 《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 《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 《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是针对“部分长期资产”的资产减值制定的准则,并不是全部长期资产,不适用于在其他具体准则中规范的减值。该准则规范的长期资产减值视同永久性减值,一经提取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或资产离开企业时,再进行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_会计学堂

会计学堂,是深圳快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在线培训平台。致力于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会计实操、税务实操、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CPA等各类培训。 成立至今,已拥有超500人优秀师资团队,开发了涵盖60+行业实操、10,000+实操课程,34个省市自治区税务实操。是国内领先的会计实操在线培训机构。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例】泰山企业200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 000元,企业根据风险特征估计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应收账款余额的0.4%。2007年发生坏账4 000元,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80 000元。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3 000元,上年冲销的账款中有2 000元本年度又收回。该年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 000元。假设坏账准备科目在2006年初余额为0。 要求:计算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 解:(1)2006年应提坏账准备=800 000×0.4%=3 200(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3 200 贷:坏账准备 3 200 2007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4 000 贷:应收账款4 000 (2)2007年年末计提坏账前坏账准备账户的余额为:4 000 -3 200=800(借方)

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980 000×0.4%=3 920(元),则2007年应提坏账准备=3 920+800=4 720(元)(贷方)。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4 720 贷:坏账准备4 720 (3)2008年发生坏账损失时,应编制如下的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3 000 贷:应收账款3 000 2008年收回已冲销的应收账款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2 000 贷:坏账准备2 000 借:银行存款2 000 贷:应收账款 2 000 2008年年末计提坏账前坏账准备的金额为-800+4 720-3 000 +2 000=2 920(元)(贷方)。 而要使坏账准备的余额为贷方600 000×0.4%=2 400(元)(贷方),则应冲销坏账准备2 920-2 400=520(元),即2008年应提坏账准备-520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52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20 有问必答: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b37515089.html,/ask/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附件 2: CAS16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2006《 CAS 16—政府补助〉2017《 CAS 16—政府补助》新旧差异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 关信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制定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 币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定义一致;资本性投入调整到第五条。 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 征:明确政府是实际拨付者(最终来源) ,其他方代 收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 的代付的,也属于政府补助。 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 的对“无偿性”给出进一步定义。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 补 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 资 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日常活动中向政府收取对价的,适用收入准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 一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 业 则(可看作是将原财会 [2012]25 号文的相关规定 纳入

外币业务使用“坏账准备”科目的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外币业务使用“坏账准备”科目的方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不符合配比原则,会导致会计处理复杂化。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就在于确定完工百分比时,“已完工作的测量”和“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同时出现且存在差异。在本例中已发生成本和将发生成本都是已知的或可确定的,但却采用“已完工作的测量”方法确定完工百分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用完工百分比法去确认成本,自然就会出现上述矛盾。 从确定完工百分比的三种方法的客观性分析,只要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则“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不仅比“已完工作的测量”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更具客观性,而且更能反映收入和费用的相关程度,更符合配比原则。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建议,既要坚持确定完工百分比时采用方法的规范性,也要确定方法的顺序性。即在确定完工百分比时,应该首先选择“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方法,如果成本信息难以取得或者成本信息不客观,再选择“已完工作的测量”或“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方法。 我国企业绝大多数使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同时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外币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外币进行会计核算。通常涉及外币业务核算的会计科目有“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目前,国内的大型跨国公司,涉外业务较多,会计制度设置比较科学,会计管理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上述会计科目均可以进行外币核算。 从会计法规、制度规定看,没有规定“坏账准备”科目可以设置外币明细科目。笔者认为这值得商榷,应该规定允许使用外币核算。理由有四:首先,通常在季度、半年报及年报时计提坏账准备,外币业务汇率调整时间按月进行,导致按某一时点记账本位币计提的坏账与公司会计制度中关于坏账准备金计提的规定政策相矛盾。其次,由于汇率变化,导致按照本位币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可能超过应收款项金额,使应收性质的账款变成预收性质。再次,按公司会计制度,对于外币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需要逐月进行测试或调整,增加了会计人员工作难度。最后,增加了纳

最新坏账准备的财税处理

坏账准备的财税处理

坏账准备的财税处理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对于坏账准备金的处理,税法和会计处理的规定不同。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①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②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③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④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⑤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号」规定: 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其他企业委托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准予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进行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046号」规定: 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可准予在发生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凡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财产损失,企业一律不得自行在所得税前扣除。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新旧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比较(一)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现在,将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与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旧准则)以及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中基本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作比较,对于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 一、会计假设的新旧准则与制度的比较 旧准则有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新准则的规定增加了权责发生制假设。会计制度仍然规定为四个假设。 (一)会计主体比较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二)持续经营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旧准则相同。 (三)会计分期假设 旧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会计制度的规定概念与新准则相同,但将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

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坏账准备这个科目是资产类备抵科目,用来抵减它所对应的资产科 目的账面余额的,即用来抵减应收账款等账面余额。 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 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转回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核销坏账(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后,以后期间这部分应收账款确实不能收回):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已核销的坏账准备以后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 (一)余额百分比法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和相应的坏账率估计出期末坏账准备账户应有的余额,它与调整前坏账准备账户已有的余额的差额,就是当期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二期末应收账款余额X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二)账龄分析法 这是根据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通常而言,应收账款的账龄越长,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越大。为此,将企业的应收账款按账龄长短进行分组,分别确定不同的计提百分比估算坏账损失,使坏账损失的计算结果更符合客观情况。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 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二刀期末各账龄组应收账款余额X各账龄组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 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

坏账准备会计处理有例题)

坏账准备如何计提? 【解答】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上真实反映应收账款的价值。具体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下面通过例题的形式来系统的掌握坏账准备的业务核算: 【例题】某企业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199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00000元,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4‰。2000年发生坏账损失4000元,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980000元。2001年发生坏账损失3000元,上年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中有2000元本年度又收回。该年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为600000元。假设坏账准备科目在1999年初余额为0。 要求:计算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并作会计分录)。 【解答】解题思路:根据题目的要求知道本题计算的是各年提取的坏账准备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首先应判断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本题中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应当立刻反应到采用这种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应当考虑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明确了解答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后,以年为顺序一步步计算每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1)1999年应提坏账准备=800000×4‰=3200(元)

应收账款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

应收账款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 一、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应当定期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有两种核算方法: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由于备抵法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因此,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要求企业采用备抵法来进行坏账的会计处理。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采用这种方法,一方面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一方面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上真实反映应收账款的净值。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二)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三)冲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具体来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有四种:即“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一)余额百分比法 这是按照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坏账百分比由企业根据以往的资料或经验自行确定。在余额百分比法下,企业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本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和相应的坏账率估计出期末坏账准备账户应有的余额,它与调整前坏账准备账户已有的余额的差额,就是当期应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如下: 1.首次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 2.以后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账款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账户借方余额(或贷方余额)

关于坏账准备的分析思路以及账务处理

关于坏账准备的分析思路以及账务处理 提起应收账款,很多考生是非常熟悉的,何为应收账款,不就是企业应该收到的款项嘛,这有何难? 可是每逢学到这里,总有一座大山横亘在这里,这座大山的名字呢,就叫做坏账准备。 为什么会存在坏账准备这一座大山呢?先来看两个问题: 问题一:甲公司有100万元现金,那这笔钱在一年之后为多少钱呢? 问题二:乙公司目前没有可以动用的现金,但是账上记载了应收丙公司100万元。那这笔钱在一年之后又是多少钱呢? 问题一中,甲公司的100万元现金就是属于甲公司自己的,只要甲公司没有将这笔钱用于其他支出,那这笔钱就牢牢地握在了甲公司的手里。

反观问题二,乙公司账上虽然记载了应收丙公司100万元,但是这笔钱到期是否能够如数收回就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了。因此就需要对收不回来的钱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简单理解就是收不回来的钱。 会计上核算坏账准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转销法,一种是备抵法。由于直接转销法下会造成资产不实、损益不实,因此,我国规定只允许采用备抵法。 其实关于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非常简单,掌握如下分录,考试一般就没有问题了。 (1)计提(补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发生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3)已经发生的坏账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转回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 具体的分录有了,那核算坏账准备的思路是怎样的呢,如何确定分录中具体的金额。别急,马上为你解释。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因此在核算时一定要盯紧应收账款账户。 根据应收账款账户的余额乘以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就是期末坏账准备应该有的余额了。 然后再看一下坏账准备目前的余额,比较一下该余额与期末坏账准备应有的余额,如果该余额小,则补提坏账准备;如果该余额大,则转回坏账准备。(补提坏账准备和转坏坏账准备的分录前已述及。) 以上就是关于坏账准备的分析思路以及账务处理了。总的来说,该知识点并不难,只要懂得了原理,跨过这座大山一定是分分钟的事儿。

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税差异及所得税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财税差异及所得税 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是针对“部分长期资产”的资产减值制定的准则,并不是全部长期资产,不适用于在其他具体准则中规范的减值。该准则规范的长期资产减值视同永久性减值,一经提取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或资产离开企业时,再进行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规定,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附录》规定,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范围较旧准则有所扩大。

旧准则体系计提8项资产减值准备形成的损失分别计入不同的损益类科目,比如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投资收益”等。新准则体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要求统一记入新设置的“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计提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减值准备类科目。资产价值回升时,借记有关减值准备类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一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冲减坏账准备。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坏账准备金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 由于财税处理的差异,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就存在“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应采用债务法计提或冲回计提的坏账准备。 例:某企业2007年应收款项余额200万元,当年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08年发生坏账12万元,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账3万元,2008年年末应收款余额22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5.5万元。2009年发生坏账15万元,2009年年末应收款余额26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3万元。假设企业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其发生的坏账损失已全部经过税务部门审批。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每年会计利润为500万元,无其他调整项目,税法允许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0.5%。预计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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