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钻孔施工验收制度

煤矿钻孔施工验收制度
煤矿钻孔施工验收制度

煤矿钻孔施工验收制度一、具体规定

(一)钻孔施工验收

钻孔验收暂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三单位共同

验收,并且以钻孔设计作为验收的依据。施工单位做好井下钻孔施工原始记录,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验收人员在钻孔施工验收单上予以签字,签字要明确钻孔深度(当场查钻杆数)、煤岩情况以及钻

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钻孔施工单位每小班向公司调度室汇报钻孔施工情况,调度室要建立台帐。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公司调度室等单位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封孔验收

抽采孔和测压孔等封孔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

三单位验收人员共同现场跟班监督,对施工单位的封孔质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钻孔施工验收单、封孔验收单每小班上井后,及时上交防突部门存档,以备上级检查使用。(四)每月25日前,施工单位要把钻孔施工原始

记录、地面台帐一并报防突部门,由防突部门安排技术人员根据施工措施、设计和调度台帐等进行校对,并.

审核验收其准确性,核对无误后由防突部门及其它部门共同签署验收意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对不合格的钻孔必须责令重新施工。

二、以下情况不予验收

(一)施工现场未悬挂钻孔施工牌板、未悬挂孔号牌施工的,施工后未悬挂孔号牌或编号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

(二)未经监理、公司验收人员验收,或监理、公司验收人员不在现场,施工单位自行开钻、起钻的。

(三)施工现场无度量工具的,当班钻孔不予验收。

(四)不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封孔的;封孔后进行合茬抽放漏气或顺层钻孔未进行临时封堵的。

(五)无特殊情况,孔位、钻孔倾角、方位角、孔深等任一项超过以下规定的:孔位标定超过±50mm,倾角超过±5°,方位角超过±1°,钻孔深度小于设计深度的。

(六)封孔长度不符合要求:岩孔封孔长度不小

于4m,煤孔不小于6m。

三、其它规定

(一)钻孔施工现场内必须在距钻孔1m左右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否则罚责任单位500元。(二)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措施规定或设计

要求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备有相应的度量工具(皮尺、坡度规、线绳等),在现场进行放线作业;在

施工现场必须悬挂各类钻孔施工牌板;在煤层中开孔的,必须安设好孔口及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防尘喷雾;钻孔在施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疏水工作,否则不准施工。施工单位不按规程操作,每违反一项规定每次罚款2000元。

(三)在钻进过程中,若钻机有松动,必须重新

稳钻,且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调整钻孔参数,以设计或措施规定为准。同时必须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的煤岩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全孔不予验收。并罚款2000元。

(四)采煤工作面防(消)突孔、抽采钻孔(顺

层孔、走向孔、顶板孔、穿层孔、高(低)抽巷穿层孔)钻孔施工后,每小班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环

境卫生,及时将散落的煤屑清理好或用编织袋装好,并堆放整齐。煤屑未及时清理,当班施工好的所有钻孔不予验收。并罚款2000元。

(五)若在动态检查或抽样中,发现施工单位未

按措施或设计要求进行开孔施工的,全孔不予验收,并责令重新按规定开孔施工钻孔。并罚款2000元。(六)在防(消)突孔、地质孔、测压孔、抽采孔等

钻孔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的煤岩情况,以及出现的动力现象,并由当班技术员或班组长及时汇报公司调度室、防突部等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未及时汇报的罚款500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施工单位领导

责任。

(七)对于钻杆断在钻孔内不能取出的,应现场

做好标志,并在地面建立台帐,移交相关单位。未建立台帐,且未汇报的罚款3000元。

(八)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跟班管理人员必须

按照设计参数,在现场标定施工位置,用标记牌做好孔号标记。每个钻孔开工前均要先在开孔位置捣窝,防止钻孔施工偏差。打钻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全程监督施工。

(九)因迎头煤层变化,按照钻孔参数施工的钻孔可能出现达不到设计要求深度的情况。此时,若该钻孔若作为有效防突措施孔,且孔深与设计要求超过2米误差时,则必须由防突部重新确定最大允许进尺距离,但必须留有防突措施规定的措施孔超前距;若不作为有效防突措施孔时,则必须重新施工新的措施孔。

(十)施工中因见顶、见底或见断层而与设计孔深误差较大时,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以根据迎头煤层变化情况对钻孔倾度进行试调整,试调整钻孔倾角时必须向.

公司调度室和防突部门汇报,

金沙县兴安煤矿

2013年煤矿钻孔施工验收制度

金沙县兴安煤矿年2013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编号:SY-AQ-0831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Coal mine team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system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岗位责任制: 1、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者,全面负责本班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尺任务、职工文明行为、巷道文明施工、材料管理使用,及职工出勤、思想等工作,协助跟班队长完成本班交办的各项任务。 2、当班安检员负责协助班长抓好本班的安全、质量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二、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1、实行班质量验收。有专职质量验收员按质量标准进行,当班班长配合,验收员要严格按三大规程相关知识、质量标准及措施要求进行验收。 2、班组开工前验收员要配合班长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细致检查,发现安全和质量不合格安排处理后方可开工。 3、班质量验收结果与班工资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劣质扣资,

并由验收员提出整改意见报区队值班领导落实整改负责人。 4、质量验收员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杜绝“三违”。对班组的原始记录进行监督,发现有虚假现象及时汇报。质量验收员若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矿月质量验收结果与质量验收员工资挂钩。 三、文明生产制度: 为了使井下施工现场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为生产现场创造良好环境实行文明生产制度: 1、责任范围内巷道整洁、无积尘、无积水、无杂物、无喷浆离层或悬石。 2、工作场所物料码放要分类、整齐、挂牌管理。 3、闲置物料要及时转走,保证料场清洁,不得影响正常行人、通风。 4、风、水管路干净整洁,各种电缆吊挂整齐。 5、设备整洁卫生,设施灵敏可靠、安设适当,挂牌管理,各类记录齐全。

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规定

**煤矿钻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规定 一、钻设计 (一)钻设计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确保瓦斯抽采(排放)效果和防突措施效果。(二)钻包括:防突钻、瓦斯抽采钻、地质、测压、防火注浆及井下其他瓦斯地质钻。 (三)钻设计根据钻类别由通风科、地测科、通风一队或抽采队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必须明确钻场编号、钻类别、设计数及每个钻的参数(径、开空位臵、位角、倾角、深、终位臵),且必须附有钻施工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四)钻施工过程中遇见地质异常,由总工程师确定是否改变钻数量和参数,钻变更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必须格执行。 二、钻施工 (一)通风科根据矿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及时制定各类“一通三防”钻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任务,抽采队负责落实钻施工单位并监督钻施工质量。 (二)通风科负责防(消)突钻设计,通风一队负责防火注浆设计,抽采队负责瓦斯抽采钻设计。设计时,必须根据抽采钻或其它钻实际考察结果,充分考虑抽采钻抽采(排放)半径、开间距、终间距、离煤层顶、底板的垂距、钻个数的

合理性。 (三)钻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钻施工单位对钻的施工质量、效果、安全负责。(四)施工单位根据钻设计编制专门的《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会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贯彻措施并要有记录。 (五)钻施工地点必须由施工单位悬挂图牌板。牌板分为钻设计参数牌板和钻施工记录牌板。容为钻类别、号、位角、倾角、深,图板的容为钻布臵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五)施工单位施工时,钻倾角、位角、深要符合设计参数要求。位允误差±50mm,倾角和位角允误差±1度。无异常情况,钻深度必须施工到位。 (六)施工单位每小班必须配齐钻机及其配套钻具和皮尺、坡度规、线绳等量具,配齐人员。机工、电工、钻工等必须到位,并持证上岗。 (七)施工单位施工钻时,必须同时填写4份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容包括钻场号、号、钻参数、深、岩性类别、钻头型号、岩心管型号、有无异常、施工负责人等。原始资料钻施工单位保留一份,其它三份分别送通风科、地质测量科、抽采队,且施工单位每天必须建立台帐。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所、通风科、地测科、抽采队等单位汇报。 (八) 施工中出现地质变化,而与设计深误差较大时,必须汇

卸压钻孔验收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卸压钻孔验收管理制度正 式版

卸压钻孔验收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回采工作面、综掘面卸压钻孔验收由通风队跟机瓦检员负责验收。普掘面卸压钻孔由瓦检员负责验收。 二、生产队组严格按防突措施要求的布置方式、角度、深度施工卸压钻孔,如队组未按措施要求施工钻孔,不合格的钻孔不计必须重新补打钻孔。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班后组织分析考核。 三、因地质构造或其它原因导致卸压钻孔施工深度不够,上一班瓦检员必须向下一班瓦检员交接清楚并汇报通风调度,下一班队组在钻孔深度不够区域,按卸压

钻孔措施要求补打钻孔。如队组不按规定施工钻孔,严禁生产。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班后组织分析考核。 四、每天卸压钻孔施工完,瓦检员向通风调度详细汇报钻孔施工情况。 五、严禁生产队组由防突测试孔(要求直径42毫米)代替措施孔(要求直径不小于75毫米)。 六、每班瓦检员交接班后,要详细检查卸压钻孔预留深度,预留深度达不到措施要求,责令队组按要求补打钻孔,并汇报通风调度,班后组织分析考核。 七、防突组负责各采掘工作面悬挂防突进度控制牌,并上锁管理。生产队组严格按允许推进度组织生产。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下同)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优质投产,特制定本办法。 1、2为了提高工程验收质量,调动参加验收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积极主动性,本办法贯彻责任终身追究与闭环式管理的指导思想,即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检查;每一项验收工作都要履行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验收质量负责。 1、3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阶段性验收与竣工验收两部分。 1、3、1阶段性验收就是指工程竣工前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验收。包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出厂试验的监督;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验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安装过程中的跟踪验收;部分设备安装前的解体检查;分步带电设备验收;以及其她需要验收的工艺环节。 1、3、2竣工验收就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 1、4为保证工程验收的有效性,尽量减少人员差异对验收效果产生的影响,参加验收的各有关单位应依照事先批准的验收细则开展各阶段验收工作。验收细则由各单位起草,经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生技科或调度所)批准后执行。各验收责任单位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该细则,以逐步推进工程验收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1、5现已批准执行的设备验收细则见附件2。 2、基建工程验收 基建工程就是指由基建科进行工程管理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输变电工程。 2、1阶段性验收 2、1、1监造 设备订货后,生技科应根据所订设备的重要程度、工艺的复杂程度通知基建科该设备就是否需要监造。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必须到生产厂家进行出厂试验的监督与最后组装前的吊罩检查,监造技术人员由生技科、修试工区、施工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其它设备也要逐步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到厂监造力度。监造人员应提前根据设备订货技术协议整理好监造大纲,监造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对发现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都要指出,并要求制造厂家改正。监造结束后,参加监造技术人员要写出监造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办公室存档。 2、1、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就是指工程竣工后不易或无法检查的各类施工项目。变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有变电站接地网的敷设等。输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重要杆塔的基础制作、接地装置的安装等。基建科应根据工程进度在隐蔽工程掩埋之前通知生技科,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或输电工区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验收后应写出验收报告,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逐条列出,并规定好整改期限。基建科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消缺,并在消缺完毕后通知生产技术人员再次验收,不允许有缺陷遗留。复验合格后,验收人员要写出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待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档案室存档。 2、1、3跟踪验收 对于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输电工程的基础掩埋夯实等输变电工程,由于验收过程复杂或需要监督部分工序,要进行跟踪验收。基建科应将有关施工图纸提前交给跟踪验收人员,以便在跟踪中使用。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运行工区、输电工区等有关单位派遣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对各个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验收。验收工作应按照验收细则开展,验收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施工单位均应积极解决,验收合格后各单位验收人员应编写跟踪验收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0152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 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 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煤矿的质量管理是煤矿的生存之道,抓好质量管理对安全效率有所保障,质量管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在矿井施工工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规程进行技术规范的操作。 2、在作业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要求认真按安全规程规定的实施行为为准则进行作业。 3、在巷道工程、支护工程、开采工程,严格质量规范,认真履行技术行业质量标准。 4、在掘进时的煤严禁煤矸混装,保持优质、优

最新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隐蔽工程因其有隐蔽性,工程完工后复查复检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无法复验,为保证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特制订本规定,要求现场应及时、认真、严格地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如实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备后查。 2.验收措施 2.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隐蔽前24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隐蔽验收。如超过24小时,监理单位不进行隐蔽验收,承包单位应书面通知甲方工务部,工务部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或验收。如监理单位和甲方均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予验收,承包单位可自行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认可。隐蔽验收报告有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2.2隐蔽工程验收内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人员都要留取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2.3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报甲方工务部验收,详见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2.4对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承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准备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便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验收及时记录。 2.5承包单位自行隐蔽或没有通过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隐蔽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在隐蔽记录单上签字或在记录单监理签字栏目上注明“此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的字样。隐蔽验收记录单需有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有效。 2.6承包单位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隐蔽工程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7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保管好所有的隐蔽记录单,待工程完工后装订成册备案。 2.8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参照《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和《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中条款执行。 3.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3.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3.1.1地基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

钻孔施工验收管理制度

******实业〔2015〕**号 ******实业有发公司 钻孔施工验收管理制度 各煤矿,公司职能部门: 为规范公司钻孔施工验收管理,确保钻孔施工不出现假钻孔,进一步明确各级瓦斯治理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切实抓好瓦斯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请抓好落实。 一、公司成立钻孔施工验收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通风部长、生产技术部长、安监部长、通风部其他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部,由通风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钻孔施工验收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副组长职责: 1、对钻孔施工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和倡导钻孔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 2、负责检查督促钻孔施工验收工作的落实情况。 成员:负责钻孔的施工验收日常监督和考核工作。 二、钻孔设计和施工 1、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公司批准,方可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中的区域防突措施钻孔设计或工作面防突措施钻孔设计进行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2、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整体设计图、抽放钻孔管理牌板,牌板内容为钻场或施钻点编号或钻孔组别、钻孔类别(本层、穿层、条带)、设计孔号、参数(孔径、方位角、倾角、孔深、钻孔原始瓦斯浓度、测定时瓦斯浓度、负压、差压、纯流量、混合流量),采面施工开采块段顺层钻孔还必须沿巷道每20米悬挂一块钻孔倾角计算表,钻孔倾角计算必须采用标高、平距进行计算。对未悬挂以上牌板的对总工处罚200元/次·处,钻孔施工完毕一个填写一个,严禁集中填写,对其他参数,按规定时间检测填写,对不按规定填写相关数据的对总工、打钻队长处罚100元/次·处·人。 3、钻孔施工人员必须携带钻孔施工原始小票,卷尺,罗盘和坡度规,小票内容包括:开孔点位置(距巷道开口点距离或距某测点距离)钻孔号、钻孔方位、倾角、孔深、施工人、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钻孔验收规定(完整篇)

编号:SY-AQ-0252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钻孔验收规定(完整篇) Drilling acceptance regulations (complete)

钻孔验收规定(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探放水钻孔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生产技术科、质量科相关人员负责验收。 (2)钻孔施工地点必须悬挂施工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地点、编号、孔号、钻孔类别、孔径、方位倾角、孔深。 (3)钻孔必须按设计参数进行施工,施工深度不小于设计深度。(4)钻孔施工必须有现场记录,记录由现场施工人员负责。记录包括地点、孔号、孔径、方位、倾角、孔深、钻孔煤岩情况、瓦斯情况。 (5)钻孔人员必须与验收人员取得联系。每个钻孔施工结束后,在抽取钻杆时,施工人员必须通知验收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属实后并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缺少一人签字该孔不符合要求。(6)验收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现场施工负责人交施工单位,一份由相关验收人员交给组长,一份由参加验收单位保存。

(7)每班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钻情况汇报调度室。(8)施工单位、调度室必须建立钻孔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地点、位置、方位、倾角、孔深、孔径、钻孔煤岩情况。 (9)未按设计施工、施工不到位的钻孔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10)验收小组将组织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施工范围、验收单位、施工人员、验收人员责任。 (11)各单位要妥善保管施工记录,以便核查。 (12)对举报验收、施工假孔者给予奖励。 (13)对通知验收、无故不参与验收者给予处罚。 (14)相关单位未建立台账的给予处罚,并限期完成。 (15)对施工记录保管不善,每丢失一张给予处罚。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xxx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xx煤业巷道工程质量 验收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和执行国家煤炭行业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使我矿井在巷道施工过程中有一个切实可行的验收标准,使我们人人心中有标准,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提高我公司的巷道工程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的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具体由安全生产室负责,每月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定各队巷道工程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标准: 1.合格: 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2.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包括指定的分项工程(井巷工程分项)的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 二、每月考核结果与当月进尺结算挂钩,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水平的,按合格率折算:即合格多少,结算多少;凡合格率达不到70 %的,公司一律不予结算进尺,并通报全公司。由安全生产部将考核结果绘制成表,报由经营管理部进行考核。 三、各队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各队队长和现场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 四、各队验收员验收进尺时应严格执行公司巷道质量验收标准,并根据标准给予验收。严禁在验收工作中弄虚做假,讲面子,拉关系。如有以上情况,给予该队验收员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勒令调离该岗位。 五、各队队长和验收员与本队的工程质量严格挂钩,凡是各队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罚款,队长和现场专业工程师应承担罚款的20%。

六、公司根据各队工程质量的完成情况,每季汇总一次。凡是工程质量完成情况好的队给予该队队长和验收员100~500元的奖励,完成情况不好的给予相应罚款。 七、公司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如下: 1.巷道断面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宽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cm,不得大于10cm;如无地质构造(如断层、褶曲)高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cm,不得大于设计的15cm。否则每发现一处给予10~50元罚款。 2.巷道中、腰线验收:各队验收员应根据设计要求每班将中、腰线延至工作面。凡是中线偏离超过±5cm,腰线偏离超过±10cm,给予罚款50~200元。 3.轨道铺设:铺道轨距不得小于设计要求或不得大于3cm,否则每处罚款10元。每1.5m一根道木,缺一根罚10元。道接头必须合严,不得出现高低不平或左右错动现象,否则每出现一处罚10元。接头缺夹板、螺丝、道钉发现一处罚10元。 4.锚杆验收:锚杆必须按作业规程打注。锚杆间排距按标准不得大于10 cm,否则每处罚款10元。托板必须紧贴煤帮或岩面,不得松动,否则发现一处罚10元。锚杆外露不得大于5cm,否则发现一处罚10元。 4.1掘进工作面每周必须做两次锚杆拉拔力试验,并认真填写试验记录,一次不做考核区队200元;区队每周在做锚杆拉拔力试验时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室,生产技术室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区队不通知部室的每次考核区队50元,部室不安排监督人员的每次考核部室主管100元。 5.棚架验收:棚架不得出现空帮空顶、前倾后仰、迈步、梁口不合、尺寸不符合要求、缺少撑棍或拉杆、柱窝深度不合要求等现象,如发现每处罚款10元。 6.点柱验收:点柱支设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帽子板、楔子齐全、牢固,柱子迎

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与验收管理制度精心整理

瓦斯抽采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制度 一、钻孔设计 1、钻孔设计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确保瓦斯抽采(排放)效果和防突措施效果。 2、钻孔包括:防突钻孔、瓦斯抽采钻孔。 3、钻孔设计根据钻孔类别由通风队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必须明确钻场编号、钻孔类别、设计孔数及每个钻孔的参数(孔径、开空位臵、方位角、倾角、孔深、终孔位臵),且必须附有钻孔施工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4、钻孔施工过程中遇见地质异常,由总工程师确定是否改变钻孔数量和参数,钻孔变更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二、钻孔施工 1、通风队根据矿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及时制定各类“一通三防”钻孔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任务,并负责落实钻孔施工单位并监督钻孔施工质量。 2、通风队负责负责瓦斯抽采钻孔设计。设计时,必须根据已施工抽采钻孔或其它钻孔实际考察结果,充分考虑抽采钻孔抽采(排放)半径、开孔间距、终孔间距、离煤层顶、底

板的垂距、钻孔个数的合理性。 3、钻孔施工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钻孔施工单位对钻孔的施工质量、效果、安全负责。 4、施工单位根据钻孔设计编制专门的《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会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贯彻措施并要有记录。 5、钻孔施工地点必须由施工单位悬挂图牌板。牌板分为钻孔设计参数牌板和钻孔施工记录牌板。容为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图板的容为钻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6、施工单位施工时,钻孔倾角、方位角、孔深要符合设计参数要求。孔位允许误差±50mm,倾角和方位角允许误差±1度。无异常情况,钻孔深度必须施工到位。 7、施工单位每小班必须配齐钻机及其配套钻具和皮尺、坡度规、线绳等量具,配齐人员。机工、电工、钻工等必须到位,并持证上岗。 8、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须同时填写3份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容包括钻场号、孔号、钻孔参数、孔深、岩性类别、钻头型号、岩心管型号、有无异常、施工负责人等。原始资料钻孔分别送通风队、调度中心、审核科,且施工单位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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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验收规定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 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 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1)探放水钻孔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生产技术科、质量科相关人员负责验收。 (2)钻孔施工地点必须悬挂施工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地点、编号、孔号、钻孔类别、孔径、方位倾角、孔深。 (3)钻孔必须按设计参数进行施工,施工深度不小于设计深度。 (4)钻孔施工必须有现场记录,记录由现场施工人员负责。记录包括地点、孔号、孔径、方位、倾角、孔深、钻孔煤岩情况、瓦斯情况。 (5)钻孔人员必须与验收人员取得联系。每个钻孔施工结束后,在抽取钻杆时,施工人 员必须通知验收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属实后并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缺少一人 签字该孔不符合要求。 (6)验收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现场施工负责人交施工单位,一份由相关验收人员交 给组长,一份由参加验收单位保存。 (7)每班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钻情况汇报调度室。 (8)施工单位、调度室必须建立钻孔台账,台账内容包括地点、位置、方位、倾角、孔深、孔径、钻孔煤岩情况。 (9)未按设计施工、施工不到位的钻孔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10)验收小组将组织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施工范围、验收单位、施工 人员、验收人员责任。 (11)各单位要妥善保管施工记录,以便核查。 (12)对举报验收、施工假孔者给予奖励。 (13)对通知验收、无故不参与验收者给予处罚。 (14)相关单位未建立台账的给予处罚,并限期完成。 (15)对施工记录保管不善,每丢失一张给予处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南山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南山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是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为推进我矿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进程,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南山煤矿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成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安全科长、技术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回 采队长、掘进队长、开拓队长、运输队长以及涉及参与验收的有关工程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领导组织责: 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负责对井上、下重大工程质量的检查、排查、落实和质量认定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限期处理,对于不负责任,不及时处理的要追究其责任,并行使工程决算否决权和停工权。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1 、井下工程检查验收标准: 依据《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及编制的《作业规程》相关标准,图纸资料、施工程序进行,属单项承包合同相关事项及相应的《作业规程》相关性标准进行。 2、井上工程检查验收标准: 井上工程检查验收标准依据承包方与被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进行。 四、各类施工工程检查验收的组织: 1.井下工程质量 的验收组织由技术科牵头、技术副矿长 带头、安全科长、被验收单位负责人参加

2.井上工程的验收由 经营副矿长组织,矿长带头,并邀 请公司相关部门参加。 五、工程施工期间的日常管理和验收: 1、施工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经常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图纸和《作业规程》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使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并坚持由技术科、施工负责人参与,相关部门配合,每月进行三次井上、下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对井上下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填定评分表,并存档备案。 3、由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负责,坚持每月三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工程质量下滑的单位,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六、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煤矿抽采和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规定

煤矿抽采和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关于下发《抽采和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抓好我矿瓦斯治理工作,规范钻孔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切实提高抽采效果,提高瓦斯抽采率。结合发祥煤业实际制定本制度,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抽采和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办法》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抽采和排放钻孔施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各专业副总矿长助理通防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调度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防突队队长安监部安监员调度室调度员及通防部验钻工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娄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钻孔的验收和考核工作。 二、钻孔设计和施工 1、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突设计或钻孔开工通知单,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防突设计》或钻孔施工通知单施工,否则,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2、抽采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打钻记录本、钻孔图牌板,牌板内容为钻场或施钻点编号、钻孔类别、设计孔号、参数(孔径、方位角、倾角、孔深等),

施工现场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并做好原始记录,准确记录钻孔号、钻孔方位、倾角、孔深、遇煤岩情况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况(顶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等情况。每缺少一项,对现场施工负责人各罚款20元。 3、抽采钻孔必须按照钻孔设计施工,钻孔方位角偏差±2o,若违反该规定,对钻孔施工人员各罚款50元,并对防突队长罚款100元,且该钻孔作废。 4、施工排放钻孔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防突设计或钻孔开工通知单施工,钻孔数量、深度、方位角等施工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凡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效果检验,并对跟班队长罚款30元∕个,班长罚款20元∕个,施工人员罚款10元∕个。 三、钻孔验收 1、验收抽采钻孔时,由调度员、安检员、通防部验钻工联合验收;验收地质、探水钻孔时,由工程技术部技术员、通防部验钻工、安检员联合验收;验收排放钻孔时,由通防部效检员、安检员和跟班队长联合验收,跟班矿领导及小组成员现场督查。凡因验钻人员不及时到现场验钻,影响打钻的,对验钻人员罚款50元∕次。 2、抽采钻孔施工结束后,施钻人员要及时联系验钻人员验钻,验钻人员要认真核对钻孔深度及钻孔施工参数(钻孔夹角、倾角、孔号),并在钻孔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否则,该钻孔作废。 3、验钻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跟班矿领导及成员不定时对验钻情况进行抽检,凡发现打假孔、验假孔现象,对相关人员罚款500元∕人。

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制度

恒大地产集团工程建设验收治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4) 第二章勘察工 程 (4) 第三章基础工 程 (5) 1、定位放线 (5) 2、预制桩工程 (5) 3、冲(钻)孔、旋挖灌注桩工程 (6) 4、人工挖孔桩工程 (7) 5、搅拌桩工程 (8) 6、CFG桩工程 (9) 7、基坑验槽 (10) 8、基础工程检测 (10)

9、边坡支护工 程 (11) 第四章土石方工程 (12) 1、土石方开挖 (12) 2、土方回填 (13) 第五章主体结构工程 (13) 1、模板工程 (14) 2、钢筋工程 (14) 3、混凝土工程 (15) 4、砌体工程 (16) 5、抹灰工程 (16) 6、外墙工程 (17) 7、钢结构工程 (17)

8、防水工程 (18) 9、烟道工程 (19) 10、门窗工程 (19) 11、栏杆工程 (19) 12、西瓦(水泥瓦)工程 (19) 13、GRC安装工程 (20) 第六章装修工程 (20) 1、装修工作面移交 (20) 2、墙砖及墙面石材铺贴 (21) 3、地砖及地面石材铺贴 (21) 4、吊顶工程 (22) 5、涂饰工程 (22)

6、入户门、户内门安装 (23) 7、墙纸铺贴 (23) 8、木地板安装 (24) 9、银镜安装 (25) 10、成品爱护 (25) 11、交叉施工规定 (25) 第七章水电安装工程 (26) 1、室内给水工程 (26) 2、室内排水工程 (26) 3、室内采暖工程 (27) 4、室内电气工程 (28) 5、通风与空调工程 (28)

6、智能化工程 (29) 7、室外综合管网工程 (30) 第八章园林园建工程 (30) 1、园建道路 (30) 2、人工湖 (31) 3、饰面工程 (31) 4、园林小品 (32) 5、园林种植 (32) 第九章材料验收 (32) 第十章验收资料治理 (33) 第十一章工程验收 (33) 第十二章附则 (35)

煤矿井巷工程高质量验收要求规范(锚喷支护工程) (1)

9 锚喷支护工程 9.1 锚杆支护工程 9.1.1 锚杆支护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Ⅰ)主控项目 9.1.2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3 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4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拧紧扭矩不小于100N.m。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每循环中逐根检查,并按本规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样检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动、观察,全数检查或抽查。 9.1.5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 检查数量:按本规附录F第F.1.1条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Ⅱ)一般项目 9.1.6锚网加钢带等骨架支护的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6的规定。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逐循环按本规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并按本规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附录A表A.1的规定选点实查。 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 9.1.7锚杆的间、排距均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的100mm。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检查每循环中最大和最小的间、排距,并按本规附录C 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或实查。 检验方法:尺量抽样实查或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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