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牌租赁协议书

京牌租赁协议书

甲方(车辆牌照使用人):

身份证号:

乙方(车辆牌照出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北京车牌号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一、甲方承担购买型号为20XX款东风日产轩逸 1.6L DFL7168VAL1

(钛古金)的车辆的一切费用;并交纳1万元的保证金给乙方。

乙方负责提供车牌号为京PXXXX的车牌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6年,时间自20XX年4月16日起至20XX年4月15日止。

三、虽然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

等均属于甲方,且甲方的上述权利不受该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限制。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

四、租赁期内,甲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律规定安全驾

驶。上述车辆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直接费用及债务均由甲方支付并处理,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不承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甲方除须购买交通强制险以外,还须每年为车辆购买50万元的三者伤害险,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京牌车号租赁费用陆年总计为肆万元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

方配合甲方办理京牌车辆过户手续后,才能收取租赁车款。车牌过户到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后一周内,甲方务必将车牌租赁费用交付至乙方。

六、在租赁期间,甲方使用上述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乙方概不负责。

七、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等。

八、租赁期间,如甲方或乙方因故停止租赁,须至少提前五个月告知对方。

九、租赁期结束前五个月,双方明确是否续租事宜。如需要,双方可

另行再签订车牌租赁协义或在此协议基础上签订续租补充协议。

十、租赁期满后,甲方对车辆牌照的使用权自行终止,甲方应配合乙

方办理车辆号牌转出相关手续,便于乙方自行购买车辆使用自由牌照。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车牌拥有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车牌租赁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持有的机动车号码租赁给乙方使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号牌为:京的机动车牌照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保证该号牌为合法取得且该号牌无任何纠纷;在乙方使用该号牌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以自有资金购买机动车:品牌类型车架号为,发动机号为,机动车登记证号为: .乙方并需自行缴纳购买机动车所需的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及商业险)购置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及登记费等一切费用。

三、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车牌租赁费用为人民币元/年,首年租赁费由乙方自其完成验车上牌后三日内支付至甲方下列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后续租赁费,乙方应在应在每年月日之前缴纳。

四、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继续租赁该车牌的,应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该车牌并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满1个月的,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1年。

五、乙方所购机动车登记在甲方持有的上述号牌之下,该机动车归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机动车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乙方购买机动车并登记后,该机动车的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契税完税证等全部有关证件、资料均由乙方持有。

六、乙方使用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所需支付的赔偿金、罚款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购置车辆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在乙方使用车辆号牌期间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车辆的投保、理赔等各项相关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后,甲方应将机动车无偿过户至乙方名下,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将机动车过户给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九、租赁期间乙方要妥善保管车辆牌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转让、转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已缴纳租赁费未发生的部分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甲方配合过户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赁费用的,逾期部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甲方不配合乙方处理号牌车辆相关事宜的,应承担相应损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关系人对本合同所涉机动车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对该车主张权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处理该车,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出借等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并支付违约金元。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与甲方的纠纷,而对该车主张任何权利,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并支付违约金元。

十五、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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