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财会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部门内部人员轮岗,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C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4、轮岗工作交接

4.1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财会人员之间轮岗交接时应按照《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4.3交接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同时发布轮岗信息。

5、监督考核

5.1各轮岗的财会人员必须服从轮岗分配,不得以各种借口抵制轮岗,财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的,调离财会工作岗位。

5.2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财务总监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5.2.1 未编制本单位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的;

5.2.2由于轮岗造成工作中断或出现工作差错的。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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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财会人员轮岗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部门内部人员轮岗,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报C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4、轮岗工作交接 4.1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4.2财会人员之间轮岗交接时应按照《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4.3交接完毕后,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岗手续,同时发布轮岗信息。 5、监督考核 5.1各轮岗的财会人员必须服从轮岗分配,不得以各种借口抵制轮岗,财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轮岗的,调离财会工作岗位。 5.2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财务总监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5.2.1 未编制本单位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的; 5.2.2由于轮岗造成工作中断或出现工作差错的。 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 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十、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使会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岗位轮换的对象 一、凡会计工作人员从事原会计岗位 2— 4年,均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 二、对工作中发现确有问题的岗位或不能胜任的岗位,经领导批准,也可适时轮换; 第三章实施轮换的办法 一、岗位轮换原则上在本科室内进行,财务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分工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及轮岗顺序。 二、岗位轮换时间原则上每二年轮换一次,最多不超过四年; 三、岗位轮换的组织、准备: ( 一 )科室在安排岗位轮换工作时,须提前一个月将本科室岗位轮换计划报办公室,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安排轮换。 ( 二 )在安排轮岗人员时,应至少在一个月前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 ( 三 )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委派主管会计的监交下进行会计工作交接,并填写交接单。交接后,移交人有义务协助处理未了结事项。 ( 四 )会计人员轮岗时间一般规定为年初,和会计年度相一致。

( 五 )特殊情况 (如重大事件处理未果)确因岗位轮换会导致影响工作等,经所在科室领导申请,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可暂缓岗位轮换,待工作完成后,再行轮换。 第四章岗位轮换的纪律 一、财会人员应当从部门工作大局出发,自觉服从轮换安排,进行岗位轮换。 二、确定轮换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原岗位的任务、财产、人员、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等交接清楚; 三、轮换人员不得私自将使用的公用物资带往轮换岗位; 四、轮换人员在交接工作中,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故意隐瞒情况,消极对待工作; 五、对违反轮换纪律,经过教育仍不悔改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定义、符号、缩

财务人员规章制度

财务人员规章制度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南校区后勤财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后勤办)的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操作的相关流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办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在后勤办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南校区后勤办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及时处理并解决日常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保证后勤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负责后勤财务信息资料的收集和分析整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 第五条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南校区发展规划,负责后勤办财务预算执行的跟踪,协助主管领导完成预算的审批、报销、核帐等相关工作。第六条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监督检查经费执行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增收节支。 第七条配合学校财务处做好购销合同款的申报程序等相关工作,负责开启南校区借款凭证和拨付款凭证,协助学校财务处管理好相关财务支出的资料。 第八条根据相关合同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对物业管理、商业网点的房租、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或收缴工作。

第九条按照领导需求,出具相关财务数据,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十条负责我办全体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四章财务报帐流程 第十二条南校区后勤管理办的财务审核严格执行“一只笔”的程序,以保障财务工作的有序、完善。 第十三条各预算项目严格按照所列用途使用,分清资金渠道,不得造成资金使用上的混乱无序。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使用预算经费时,先需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然后方可使用,预算经费的使用必须做到:先申请、后使用。 第十五条预算经费使用后,必须取得对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在发票被面需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以证实该经济业务的属实、有效。 第十六条在相关单据粘贴好后,由财务人员按照该项经济业务的归属开具华南理工大学校内付款凭证,交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南校区后勤财务办的公章,最后交由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预算经费使用后,如果不能及时取得对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应按规定办理暂借款手续,在借款单上,应写明借款理由并签上借款人姓名,交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参照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章财务人员信息保密规定

最新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资料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财务部。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应收会计、应付会计、开票、出纳等工作岗位。 第五条应收会计主要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收款核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应付会计主要应付账款管理及核销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开票岗位主要负责发票的保管和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出纳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 第三章轮岗制度 第九条总体原则: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特殊情况,公司财务部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十条轮岗时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三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第十一条轮岗操作办法: 一、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公司财务部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 二、轮岗后,公司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

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全)

集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概要: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管理根据集团所投资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评价权利,保留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招聘、 薪资待遇、级别设定、人事任免提名权,日常行政管理由派驻子公司负责。集团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日常 业务管理主要通过设立标准,并加强培训、检查、监督完成。 第三条集团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包括:根据管理授分权事项汇报清单、财务述职清单、及负 面清单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当地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制,属于派驻子公司的核心班子成员,并可有条件的参 与驻地公司的事业合伙人计划,作为对优秀财务负责人的激励。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及相关的费用标准由集团财务部提议,经董事会确认,由子公司 承担发放。 总之:本管理办法,通过分类设定,更侧重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的实效性和有用性。并引入清单管理模式,管控主要风险点。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保障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子公司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证所在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降低风险,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公司或对其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招聘,经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在子公司中担任财务第一责任人职务的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等。 第四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储备、提名和业务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子 公司财务负责人向其所在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及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二章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设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高素质会计队伍,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1.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企业内部需要进行独立或相对独立核算的部门,由企业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该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 (1)财务部负责人的任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聘用、解聘由财务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财务部与财务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第三条财务部设置。 1.财务部应配备负责人。 2.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的空白支票和有关财务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第四条会计人员任职条件。 1.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会计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正确处理各种财务会计事项。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敬业爱岗,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 (2)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会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核算制度。 1.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

财务人员奖罚制度

财务人员奖罚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加快公司财务管理上一个新台阶,使财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实现公司的各岗位的权、责、利相结合,以更好地服务公司发展大局,实行个人奖金与工作业绩挂钩,特制订财务相关人员的工作奖惩暂行规定。 一、财务主办人员奖惩规定: 主办会计应做好本公司的所有经营业务的财务核算工作,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和管理报表的报送,为公司的稳定、健康、良性运作提供第一手及时而准确的核算数据。对此,主办会计奖金总积分定为每月100分,出色完成后得100分,反之则扣减相应考核项目若干分,以此类推,直到0分。 1、帐务处理及报表报送:财务主办人员每月应当及时完成公司的财务核算,帐本应当清洁条理,并按公司要求报送“资产负债表(月报)”、“损益表(月报)”和“现金流量表(年报)”等财务报表,并于次月3日前报出报表,提交公司领导审定(年报应在年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此项满分为10分,若拖延1天扣1分,以此类推;延期超过5天的(含5天,下同)取消当月奖金;帐本登记字迹模糊不清的,不按规定更正法处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以此类推;如帐面非常混乱,字迹模糊的比照上述“不按规定更正法”方法扣分。 2、债权债务对帐:主办会计应当每月与相关往来单位做好应收应付款等债权债务的核对工作,如是“未达帐项”,应当做好必要的说明,并依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帐面价值。此项满分为20分,如抽查发现不符一笔扣2分,以此类推;如不符超过3笔则取消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扣减当月工资总额的50%。 3、库存商品核算:主办会计应当于月(季)底与仓库管理人员做好商品的库存盘点工作,核对帐实是否相符,如遇发票等未达帐项该暂估的暂估,此项满分为15分,抽查发现不符一笔扣1分,以此类推;如不符3笔及以上的则取消当月奖金。 4、现金与银行存款核算:主办会计务必要做好与出纳的库存现金对帐工作,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一定要做到每月一核对,必要时还要突击检查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量。此项满分为15分,如抽查发现不符一次扣5分,以此类推;如不符3次的则取消当月奖金。 5、营业收入的确认:会计人员应当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做好公司营业收入的入帐工作,并在损益表中体现。此项满分为10分,如抽查发现不符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如不符3次的则取消当月奖金。 6、“一支笔管理”:公司实行财务管理的“一支笔”管理模式,财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司规定的报销审批确认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完整的原始凭证除了真实有效外,切记要有公司经办人员、财务主管、公司领导的签名。此项满分为10分,如抽查发现无审批确认而入帐的,发现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如发现3次的则取消当月奖金。 7、税收:主办会计应当核算好公司的每月应交税金,正确计算各种应交税款,应本着遵守税法的原则及时入库相关税款。此项满分为10分,如在不定期抽查时发现多交或错交的,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 理制度 【--财务述职报告】 公司内部为了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通常会制定轮岗的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目的 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 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

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 部门内?a href="./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甭指冢刹棵鸥涸鹑颂岢觯–fo批准后实施; 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 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 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 3.6 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 3.7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 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需要适当延长轮岗年限的,应按照第四、五条的规定报批,同时转财务监控部备案。 4、轮岗工作交接 4.1 轮岗人员的上级主管应对新上岗人员的职位说明书、岗位工作要求、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测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财务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 金。 4、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 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 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5负责核对银行未达账项。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为加强资金、资产管理,防范、化解资金、财务风险,以确保企业财务资产、资金的安全;同时也为提高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使会计人员熟悉公司各个会计岗位的工作、职责,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建立正常的岗位轮换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岗位轮换的对象 (一)与资金业务相关的关键岗位,从事原岗位满2年的,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具体包括:出纳岗、能源及创意产业收入岗等; (二)其他会计工作人员从事原会计岗位 2— 4年,均应按本规定安排岗位轮换; (三)对工作中发现确有问题的岗位或不能胜任的岗位,经领导批准,也可适时轮换。 第二条岗位轮换的办法 (一)财务主管根据岗位分工及会计人员自身情况,决定会计人员轮岗方式及轮岗顺序,并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在安排轮岗人员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以便其熟悉新会计岗位业务。 (三)轮岗前,必须按规定在财务主管的监交下进行工作交接,并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一份,存档一份),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确认。移交清册应当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

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特殊情况(如重大事件处理未果)确因岗位轮换会导致影响工作等,经财务主管批准后,可暂缓岗位轮换,待工作完成后,再行轮换。 第三条岗位轮换的纪律 (一)会计人员应从财务工作大局出发,自觉服从轮换安排,进行岗位轮换。 (二)确定轮换的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原岗位的工作任务、相关物品、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等交接清楚。 (三)轮换人员在交接工作中,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故意隐瞒情况,消极对待工作。

财务外部管理制度

青岛利和萃取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外部管理制度 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内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基本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经济关系,保证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合理筹措和有效使用资金,为生产经营服务,为企业生产发展服务,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工作,降低成本,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充分发挥财务的综合监督职能,监督企业各项经济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基础管理 原始记录管理 原始记录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见证,也是经济核算的基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资收发、成本费用发生、资金进出等各环节都要及时、准确地填制报销单。报销单的内容要与所附单据相符例如金额等。

青岛利和萃取科技有限公司 所附单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必须持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应具备付款单位(本公司)、日期、收款单位章、付款内容以上并保证清晰可见,报销人要对发票的真伪负责。不得用收据(行政事业收据除外)、白条报销。 3.2.1报销制度管理 本着权责发生制原则本月的费用需要在当月报销。要报销的员工需在本月25日前将付款前的程序走完(程序:1、将原始发票在粘贴单上粘贴整齐。2、交财务部审核签字。3、经副总经理签字审批。4、财务确认、复核和领款人签字后付款。) 各项经济业务发生后,各有关经办人都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制费用报销单,并按规定审批、传递、反馈。 3.2.2周付款计划 各部门周六将周付款计划报财务部,无周计划,财务部有权拒不付款。 3.2.3财务付款申请表、借款单在2000元以内报副总经理签批,2000元以上报董事长签批。 3.2.4借款需一个月内结清,否则,在工资中扣除。 3.2.5外部采购等发生的费用,代为提供货物或服务方领取款项的,需提供供货或服务方书面委托书,如果没有财务部拒不付款。 3.2.6差旅费报销 青岛利和萃取科技有限公司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一岗多人和一人多岗的梯队建设及复合型人才;同时为了避免财务人员出现工作厌倦,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以及通过岗位轮换,能够及早发现错误,创新新工作思维方式。 2、适用范围 财务中心所属内部各岗位之间进行定期岗位轮换; 岗位轮换指二级部门经理以下岗位,二级部门经理岗位按部门经理1+1确定培养对象。 3、实施办法 财务中心下发员工轮岗意愿需求(表格见附表) 轮岗前沟通了解轮岗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认知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被轮岗人员的优势和不足,轮岗后的发展方向和计划; 根据员工轮岗意愿需求,财务中心制定年度轮岗计划并组织实施; 在确定轮岗后,做好轮岗岗位的培训和工作交接; 部门负责人做好轮岗人员的跟踪工作进展程度并予以指导; 现任岗位人员对轮岗者并行一个月的并行工作制,使继任者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保证工作不影响。 4、轮岗期限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前提下进行; 原则上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顺序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的可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必须满1年以上。 5、考核与监督 根据年度轮岗按排计划,各轮岗人员必须服从轮岗按排,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 轮岗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原岗位人、轮岗人对轮岗效果和合格程度作为当月工作计划绩效的一项工作;

同级轮岗薪酬标准不变;升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考核3个月适用期后可执行原标准或相应调薪资;降级轮岗属员工自行提出的且在6个月内的保持原薪酬,如根据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需进行降级降酬; 对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公司在职务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并根据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2-10分的加分。 6、其他 试用期员工不得轮岗; 连续2次轮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2年内个人不得提出轮岗申请。 7、附表 员工轮岗意愿需求表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doc

3财务人员管理规定1 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管理,保证财务工作的统一性,更好地做好财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会计工作管理办法》、《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内财务人员在业务上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财务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凭证上岗原则,上岗前必须按省规定取得会计证。 三、公司财务部经理由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部其余人员分工由财务部经理提名,总裁决定,公司聘任。 四、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分支机构和根据需要配备财务人员的直属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人员)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聘任派驻,其余会计和出纳人员由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和分支机构协同财务部择选,报公司财务部审查备案。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五、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或供销部门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的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掌握有关财务政策,贯彻有关规章制度。无特殊情况在每月12日抽取半天时间

集中各财务部门负责人交流工作一次。 七、各级财务人员应遵循公平、公正、积极、细致的工作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本单位(部门)利益。 八、财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部门)的会计信息,法律规定或单位负责人同意除外。 九、财务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所在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布置的财务工作,不得擅自越权处理事务,遵守员工守则,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得无理抗拒。违反规定者,由公司财务部提议作出处理,直至提请主管财政机关吊销会计证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各控股公司、直属部门及分支机构对派驻的财务人员工作不得刁难,不得隐瞒经济事项,如致使财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经整顿无效,由公司财务部接管财务工作。 十一、财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因受到开除、辞退或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等错误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查证属实,作出处理的单位必须自查实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纠正。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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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内部监督与控制,规避潜在风险,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全方面的财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轮岗制度,能极大地发挥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拓展新的业务知识领域,提升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财务部。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应收会计、应付会计、开票、出纳等工作岗位。 第五条应收会计主要负责日常应收账款管理及催收,收款核销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应付会计主要应付账款管理及核销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开票岗位主要负责发票的保管和开具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出纳岗位负责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款项收付、费用报销等工作,保管好各项银行结算票据及其他重要凭证,在业务系统处理后及时整理,尽量按时间顺序排序,并移交给会计做账。出纳工作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且不得编制记账凭证,银行存款核对人员与经办该账户收支的人员相分离。 第三章轮岗制度 第九条总体原则:财务部各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特殊情况,公司财务部可考虑非相关岗位之间的轮岗。 第十条轮岗时间: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轮岗;轮岗周期为三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年度。 第十一条轮岗操作办法:

一、轮岗前,为使轮岗人对工作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公司财务部安排轮岗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结束,进入正式轮岗时间。 二、轮岗后,公司财务部会同办公室对轮岗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倾听其个人意愿。同时,对其工作进行专业性的评估,了解其特点和不足,给予其尽可能的培训和帮助。 三、财务人员因轮岗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并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四、一定周期后轮岗人员经评估不能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无法胜任新岗位工作,由公司再做其他考虑。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监督和实施,并对本制度具有解释权。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简易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 财务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集团公司实施企业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理顺集团财务管理关系,落实集团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本着集团公司人员管理以制度管理为落脚点的原则,遵循国家财务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集团公司所有财务人员的聘用、调动、提升、解聘等,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并由集团财务部建立财务人员管理档案。各子公司享有独立的经营权,会计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经营业务受所在公司的领导,为所在公司作好理财和服务。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执行集团的全面预算管理、统一的财会制度、统一的资金计划、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等。 二、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4、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主管一个单位或从事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很好的全面处理业务的管理能力; 5、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三)一般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1、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三、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集团财务部负责人由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经理提名,经履行干部管理程序后,总经理聘任; (二)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子公司提名,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考察,合格后任命,并报集团财务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三)一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

财务部管理制度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6、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7 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 成。 三、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管理: 一、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四、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 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 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 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六、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七、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 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八、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九、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人员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畅通,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境外项目财务人员由公司员工中选派去境外项目工作的财务人员、公司从其它单位借聘到项目工作的财务人员、经公司同意其他单位推荐去项目工作的财务人员等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境外项目部的财务经理、副经理及其他财务工作人员均由公司总部在征求项目部经理意见后聘任和选派。财务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由项目部经理写出报告,经公司总部批准。 第三条境外项目部财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制度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告。 第四条境外项目财务人员应充分考虑所在国的财务、税收制度,建立外帐核算体系,进行纳税申报。 第五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财务人员接受项目部经理的领导,积极配合和协助项目部经理做好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定期就项目经营活动进行分析,及时对项目财务管理和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项目财务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项目的重大会计事项,在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与公司财务资产部勾通。 第七条项目财务人员回国休假,必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项目财务负责人回国休假,应得到项目部经理和公司财务资产部的同意,并指定专人负责代行职权。其他财务人员的回国休假由项目部自行安排。 第八条建立项目财务负责人的述职制度。项目财务经理、副经理及其他财务负责人应在每年年末或者离开项目办理工作移交后就项目财务工作开展情况,向公司进行述职。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结算、成本控制、利润实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财务信息的报送质量等,公司将把上述述职情况作为对本人及其所在项目部进行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境外项目应使用ERP进行会计核算。各项目在运用ERP的过程中,不得走形式,或采取两套帐并行进行核算,增加工作量,务必要做到日清。ERP财务管理系统上线将作为对项目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项目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加强人员培训,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各境外项目必须加强财务档案的管理。无论项目如何变更,财务人员如何变动,每一位财务工作人员都要以身作则,一丝不苟,就工作期间的会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会计期间财务信息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内部牵制管理 (一)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行统一资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使财会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二)内部牵制管理内容 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任免,由中心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 2 .按照钱、财、物分管原则,出纳人员负责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且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其他财会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3 .各类支票与印鉴分地保管。支票与印章分别由两人以上财会人员单独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将支票与印章同时保管。 4 .出纳员、程序编程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5 .材料购入、发出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购入或发出的物料应办理出入库手续。 6 .经办采购、入库、出库事宜,一般需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按规定办理财务手续。 (三)不兼容职务分离控制

1 .管理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2 .填写票据及收据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审计人员。 3 .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4 .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与记账人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5 .保管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要与掌管账面存数的职务分离。 二、财务人员轮岗管理 财务人员轮岗是为了建立有效的财务约束监督机制,保证财务工作正常运转,促使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1 .参加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其他必备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 .在保证岗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进行小范围轮岗。根据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适当安排轮换时间及岗位。 3 .调整到新岗位的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尽快熟悉工作,需在两个月内达到独立完成任务的水平。 三、会计人员交接管理 1 .中心主管人员办理交接工作时,应由中心主管财务领导监交。 2 .中心一般人员办理交接工作,可由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人员进行监交。 3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填制登记完毕。记账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在重要账册所记数字最末一笔处盖章,并在账册“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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