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银行业数据安全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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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数据安全白皮书2020-2021

金融科技作为现代金融运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各个层面。银行业信息化建设已经走在各个行业前列,而作为国家发展的重点基础保障服务之一,银行业也无时无刻不在面临网络安全问题,其中数据作为银行业服务核心资源面临的问题尤为突出,数据威胁事件时有发生,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负面。

为加强银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提升银行业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中国产业互联网发展联盟携手腾讯安全、启明星辰、天融信、北信源、飞天诚信等机构对于银行业数据安全状况进行研究,并撰写本次《银行业数据安全白皮书》。本次《白皮书》以银行业安全发展环境、数据安全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趋势为主线,配合主要网络安全公司解决方案进行论述,力求尽量全面的介绍银行业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为银行业数据安全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在撰写过程中,《白皮书》针对网络安全公司、银行从业者以及第三方机构进行调研,同时针对各个网络安全公司产品及特性进行梳理。

2020 年 5 月

第一章银行业数据安全发展环境 (7)

一.银行业数据安全发展状况 (7)

(一)线上数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提升银行业网络安全需求提升 (7)

(二)银行性质及服务规模差异,个性化网络安全服务要求加大 (7)

(三)银行业网络安全体系完善,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7)

(四)银行业网络安全事件频发,攻击类型及手段覆盖多个层面 (7)

(五)数据成为银行业生产要素,数据安全成为银行安全保障核心 (8)

二.银行业政策发展环境分析 (8)

(一)国内外信息安全政策逐步严格,奠定银行业数据安全基础 (8)

(二)金融业网络安全政策紧密出台,数据安全提升至新高度 (9)

(三)金融业规范性文件持续下发,银行业数据合规关注度加大 (9)

三.银行业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9)

(一)银行业在线服务持续发展,金融标准保障数据安全发展 (10)

(二)安全标准数量持续增长,数据安全标准范围仍需提升 (10)

第二章银行业数据安全特点及问题 (12)

一. 银行业数据传输特点 (12)

(一)数据存在形式多样性,提升安全风险类型 (12)

(二)数据动态流转复杂性,提升数据泄露风险 (12)

(三)业务数据主体多样性,提升技术保障难度 (12)

(四)数据价值定义模糊性,提升网络架构难度 (13)

二. 银行业数据管理特点 (13)

(一)银行数据的全局特性 (13)

(二)银行数据的多维特性 (14)

(三)银行数据的关联特性 (14)

三. 银行业数据安全挑战 (14)

(一)数据逻辑集中度提升,战略支撑性数据安全保护挑战 (14)

(二)网络安全与业务隔离,安全技术手段支撑业务目标挑战 (14)

(三)IOE 架构成本高昂,银行业系统自主可控技术需求实现挑战 (15)

(四)数据服务开放力度持续加大,数据利用与个人信息协同发展挑战 (15)

(五)大数据平台专注数据发展能力,与业务调整匹配度不高 (15)

(六)数据生命周期覆盖节点较多,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挑战 (15)

一.银行业数据安全体系 (17)

二.银行用数需求及防护重点 (17)

(一)内部风控用数需求 (18)

(二)零售业务用数需求 (19)

(三)对公业务用数需求 (21)

三.信息安全体系基础 (22)

四.银行业数据安全核心要素(TLCC) (23)

五.银行业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24)

六.银行业数据安全体系架构类型 (24)

(一)基础设施安全体系架构 (24)

(二)系统应用安全体系架构 (25)

(三)数据安全体系架构 (26)

第四章开放银行发展带来的数据安全需求 (27)

一.开放银行介绍 (27)

二.开放银行转型与挑战 (27)

(一)合规及风险监管挑战 (27)

(二)银行战略转型的阵痛 (27)

(三)银行 DT 的安全保障 (27)

三.开放银行的数据标准(OBWG) (28)

四.开放银行的数据安全需求与风险 (28)

五.安全管控措施和手段 (29)

(一)API 网关控制 (29)

(二)安全组件微服务化 (29)

(三)数据安全中台 (29)

第五章银行数据安全发展趋势及需求 (31)

一.银行业管理政策持续出台,安全合规需求明显提升 (31)

二.银行业金融科技广泛应用,提升信息安全管控难度 (31)

三.银行业数据资产持续扩展,提升网络安全保护难度 (31)

四.网络安全边界逐渐模糊,银行业数据安全向整体转换 (32)

五.银行数据进入深入整合阶段,融合数据中台成为趋势 (32)

第六章总结 (33)

附录:银行业安全解决方案 (35)

(一)天融信数据安全治理解决方案 (35)

(二)天融信数据库运维安全解决方案 (35)

(三)天融信大数据平台安全解决方案 (36)

(四)天融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方案 (36)

(五)启明星辰基于零信任体系的远程办公与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37)

二.银行业风险控制解决方案 (38)

(一)腾讯安全天御金融风控 saas 类产品矩阵 (38)

(二)腾讯安全信托风控解决方案 (39)

三.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40)

(一)腾讯安全重保解决方案 (40)

(二)腾讯公有云合规安全建设解决方案 (40)

(三)天融信办公终端解决方案 (40)

(四)天融信数据安全交换解决方案 (41)

(五)天融信开发测试环境安全解决方案 (42)

四.银行业务解决方案 (42)

(一)腾讯星云网贷业务安全解决方案 (42)

(二)腾讯智慧教育银校通解决方案 (44)

(三)腾讯智慧社区钱包解决方案 (45)

五.北信源银行业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46)

第一章银行业数据安全发展环境

一.银行业数据安全发展状况

(一)线上数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提升银行业网络安全需求提升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银行信息化建设的稳步推进,中国银行业用户规模以及交易规模持续增长。用户方面,截至 2020 年 3 月,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 7.68 亿1,较 2018 年底增长 1.68 亿,占网民整体的 85.0%,其中,手机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 7.65 亿,较 2018 年底增长 1.82 亿,占手机网民的 85.3%;与此同时,网上交易数量持续提升。2019 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上银行交易笔数达 1637.84 亿笔2,同比增长 7.42%,交易金额达 1657.75 万亿元;手机银行交易笔数达 1214.51 亿笔,交易金额达 335.63 万亿元,同比增长 38.88%;全行业离柜率高达 89.77%。庞大的用户群体以及交易规模对于网络安全需求明显提升。(二)银行性质及服务规模差异,个性化网络安全服务要求加大

我国银行总数量在 3800 余家,按照职能及所有权结构可以划分为六类,具体包含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从威胁角度分析,受到服务主体规模、网络覆盖规模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面临的外部网络风险较为严重;政策性银行安全风险相对较低,但网络攻击与僵尸网络事件依然存在。总体而言,银行类型的多样以及遭受安全事件等多方面影响,导致针对银行业的网络安全服务也有所差异,其中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由于服务规模较大,安全需求更为明显,本次研究内容也将以该类银行为主体进行数据安全分析。

(三)银行业网络安全体系完善,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银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安全能力水平表现为参差不齐。大型商业银行的网络安全体系较为完善,但数据安全体系的建立相对滞后,总体缺乏数据安全治理措施,重管控、轻管理现象比较普遍。而对于中小型银行而言,数据安全体系多数为缺失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在安全建设方面,大多数还在参考等级保护制度进行建设;而在数据安全层面,也仅是以数据安全管控工具为主要手段,缺乏与数据安全配套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制度、治理评估等方面的建设内容。

(四)银行业网络安全事件频发,攻击类型及手段覆盖多个层面

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基础保障,网络安全较其他行业一直处于领先位置,但依然无法

杜绝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甚至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2018 年-2019 年,科技金融领域针对客户资料及企业重要业务数据的安全事件比例高达 44%3。其中客户资料泄露与企业敏感信息泄露各占一半。与此同时,DDoS 攻击与病毒、木马等传统网络攻击形势依然严峻,银行遭受比例分别为 21%和 20%。从总体情况分析,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成为未来网络安全保障的重中之重。

(五)数据成为银行业生产要素,数据安全成为银行安全保障核心

在当前银行业务应用中,信息资产特别是个人信息更有着显著的财产和资源属性,在个人隐私、财产利益、信息安全、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数据,是银行最本质、最核心、最关键的生产要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数据安全,除保密、完整、可靠、可用之外,也关系到金融行业的资金安全以及大数据时代来临对数据的增值分析、利用而带来的衍生价值。银行业机构涉及众多业务敏感数据,面临着严峻的数据安全风险。近年来由于数据库漏洞、内部员工非法出售用户资料等原因引起的数据泄露事件频发,数据安全领域规范化和标准化方面的滞后性越发突出。未来的银行业网络安全建设必然将围绕以数据安全为中心的架构实施。

二.银行业政策发展环境分析

(一)国内外信息安全政策逐步严格,奠定银行业数据安全基础

网络威胁形势日趋严峻,各个国家持续加大力度对于数据进行保护。国际层面信息保护政策相对完善,欧盟、美国、俄罗斯纷纷出台数据信息管理政策,如欧盟的 GDPR、美国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办法》等;国内方面,《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也在加紧制定过程中,为金融信息安全奠定基础。与此同时,人民银行、银保监等对银行业机构数据安全、个人金融信息的管控力度不断提高,就数据安全治理、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中国银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银行业机构开展数据安全建设、数据安全检查、内部审计等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与依据,将有效增强银行业机构数据安全防范能力。

参考:主要国家和地区数据安全相关规定:

1.欧盟 GDPR《一般数据保护法案》

2.美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

3.美国加州《2018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

4.俄罗斯《个人数据保护法案》

5.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令》(PDPA)

6.巴西《个人数据保护法》(草案)

7.韩国 2011 年发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8.英国 DPA2018《数据保护法》

9.德国 BDSG《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

10.瑞士 DPA《联邦资料保护法》

11.印度政府关于《个人数据保护法案》草案

(二)金融业网络安全政策紧密出台,数据安全提升至新高度

银行业数据安全规范以国家网络安全宏观政策为基础,同时又进一步提升针对性防护力度。与银行业相关的安全政策包括《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 年)》、《银

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等。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定义了金融科

技的网络安全关键要素。数据安全在金融科技安全中也被赋予了最多的关注。综上所述,从目

前银行业发生的安全事件类型、数据安全人员的招聘数量以及整体关注领域等几方面分析,均

体现出数据安全已成为金融科技企业安全的关键领域和要素。

(三)金融业规范性文件持续下发,银行业数据合规关注度加大

从近几年发布的金融相关政策分析,金融信息、数据安全提升到新的高度,主要体现在以

下方面:一是《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初稿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正式对外发布,重点涉及完善征信机制体制建设,将对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之间征信业务活动等进一步明确,加大

对违规采集、使用个人征信信息的惩处力度;二是下发《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

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银行客户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泄露和盗用;三

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整治非法买卖

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中,均对银行卡相关客户信息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银行

机构提升客户信息保护能力,切实保障客户合法权益。从以上方面可以看出,未来银行业数

据合规要求面临全面挑战。

三.银行业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一)银行业在线服务持续发展,金融标准保障数据安全发展

标准是银行业数据安全的技术支撑,是银行业数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石。新型金融服务方式虚拟化、边界模糊化、开放化等特点极易引发数据泄露等安全问题,对金融数据治理和保护提出挑战。央行发布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 年)》中要求“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机制”、“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另一方面,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覆盖全部数据的标准化规划,遵循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因此,对于银行业而言,数据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化政策及监管规定,并确保被有效执行是保障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安全标准数量持续增长,数据安全标准范围仍需提升

2016 年,全国信安标委(SAC/TC260)成立大数据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SWG-BDS),主要负责数据安全、云计算安全等新技术新应用标准研制。目前,TC260 围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两个方向,已发布 6 项国家标准,在研标准 10 项,研究项目 18 项。现有数据安全国家标准已初成体系。

而针对银行业数据安全问题,数据安全标准依然存在提升空间:一是部分总体性标准缺

失,包括金融数据分级分类、重要数据保护等;二是关键技术标准亟需制定,包括金融大数据平台技术、数据库安全、数据防泄露、数据去标识化等;三是新技术金融应用数据安全标准仍需进一步布局,包括 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金融应用的数据安全防护。

第二章银行业数据安全特点及问题

一. 银行业数据传输特点

作为银行业务量最大的组成部分的商业银行,经营对象是货币信用领域,不直接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是为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这种情况造成银行业数据存在形式多样、设备类型丰富、流转过程复杂、数据类型定义不清四个特点,而不同的数据特点也加大相应网络安全风险。

(一)数据存在形式多样性,提升安全风险类型

在商业银行正常的商业活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有海量电子数据,纸质数据,且一直处于动态增长状态。大量的纸质数据会转换成电子数据,并且以海量的结构化数据(业界指关系模型数据,即以关系数据库表形式管理的数据)、非结构化数据(没有固定模式的数据,如 WORD、PDF、PPT、EXL,各种格式的图片、视频等)、半结构化数据(非关系模型的、有基本固定结构模式的数据,例如日志文件、XML 文档、JSON 文档、Email 等)等多种形式存在,这导致需要多样性的数据生产、存储、传输、消费等多种技术措施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能力,同时产生多样性的安全风险。

(二)数据动态流转复杂性,提升数据泄露风险

在商业银行的实际活动中,所有的数据将会以全生命周期的形式进行实时动态流转,数据本身时刻在被各方面的系统、人员全方面进行数据使用和消费。业务部门需要快速地针对海量并持续增长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的能力以支撑起快速的市场的需求响应和产品推广。这导致数据本身不是简单的进行加密存储保存,而是由实际业务驱动的全方面动态流转,这种情况也导致数据泄露的风险远远高于其它行业。

(三)业务数据主体多样性,提升技术保障难度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信息系统的基础架构不断调整,

形式

多样

定义

模糊

流转

复杂

设备

多样

信息安全-深信服云盾产品技术白皮书

1背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站系统成为了政务公开的门户和企事业单位互联网业务的窗口,在“政务公开”、“互联网+”等变革发展中承担重要角色,具备较高的资产价值。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黑客攻击行为变得自动化和高级化,也导致了网站系统极易成为黑客攻击目标,造成篡改网页、业务瘫痪、网页钓鱼等一系列问题。其安全问题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网站尤其是政府网站组织了多次安全检查,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据权威调研机构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网站遭受篡改攻击呈增长态势。其中2018 年,我国境内被篡改的网站数量达到13.7万次,15.6万个网站曾遭到CC攻击。2018年共有6116个境外IP地址承载了93136个针对我国境内网站的仿冒页面。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共处理钓鱼网站51198个,平均每月处理钓鱼网站4266个。同时,随着贸易战形势的不断严峻,境外机构针对我国政府网站的攻击力度也不断的加强,尤其是在重要活动期间,政府网站的安全防护成为了重中之重。 为了帮助企业级客户及政府机构保障网站的安全,解决网站被攻陷、网页被篡改、加强重要活动期间的网站安全防护能力,深信服云盾提供持续性的安全防护保障,同时由云端专家进行7*24小时的值守服务,帮助客户识别安全风险,提供高级攻防对抗的能力,有效应对各种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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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的转变提供了法律支持。二是在监管重点上,坚持从化解风险为主向着力促进银行业发展和提高银行业竞争力转变。《银监法》的立法目的是“ 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银监法》所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监管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竞争能力”。从修改后实施的《商业银行法》看,扩大了业务许可的范围,并预留了发展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对商业银行的管制范围和力度,为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创新空间。三是在监管视角上,从传统的国内监管向监管国际化转变。广泛的借鉴了国际先进的监管理念和做法,许多法律条款体现了巴塞尔核心原则,集中反映了监管视角的国际化,顺应了银行监管的世界潮流。四是加强协调配合。金融业是一个整体,各监管部门既有分工,又有配合。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仅靠银监部门自身的努力是难以凑效的,还必须发挥财政和其它金融监管部门的合力。为此,《银监法》规定了银监机构与人行、财政部门等在维护银行业机构稳健运行中的协调、配合关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金融监管协调配合机制,既要加强与证券、保险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又要加强与央行、财政的协调配合,互通有无,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我国银行业的稳健运行,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范文大全找范文,来这里 管理资料最好的管理资料下载网站管理资料最好 的管理资料下载网站 《银监法》对我们的要求 今年以来,金融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和数量均比以往有所提升,涉案手段更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分散性,银行从业人员牵涉民间借贷、企业骗贷、中小银行票据大案、外资银行员工违规买卖外汇、银行人员私下收取佣金、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等案件层出不穷,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警示的作用,通过近阶段的学习,我们发

白皮书-移动应用(App)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白皮书

移动应用(App)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白皮书 (2019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安全研究所 2019年12月

版权声明 本白皮书版权属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并受法律保护。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白皮书文字或者观点的,应注明“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违反上述声明者,本单位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前言 移动应用(以下简称“App”)是数字经济下的重要产品。随着移动网络和智能手机全面覆盖,App种类和数量增长迅猛。从社交到出行、从网购到外卖,从办公到娱乐,App已全面渗透用户生活,成为大众生活必需品,并因此汇集大量衣食住行、社交关系等用户个人信息。App逐渐成为承载网络应用和信息数据的核心载体。 App在满足用户美好数字生活需要,助力消费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暴露出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等数据安全问题。App数据安全关乎个体层面的隐私权利保护,产业层面的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层面的全球数字竞争力。欧美等移动互联网发展较早的国家,在移动互联网安全制度构建方面已较为领先。近年来,我国也高度重视App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从法规标准、专项治理、企业自律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大治理力度。 本白皮书在研判App发展趋势及社会经济影响的基础上,重点分析目前主流App存在的数据安全隐患,系统梳理总结国内外App数据安全治理现状,最后从政府、企业、行业三个维度研究提出了我国App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治理建议,并从用户视角总结提出了用户安全使用技巧。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目录 时间:2008-04-16 09:59 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 主编: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编:黄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 姚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 撰稿人:文海兴王胜明王科进巴劲松王瑞娣 石宏水淼尹龙刘晓勇孙礼海 何山杜涛严冬峰李倩李文阁 李文泓陈佳林杨明仑杨勇赵向阳 张劲松胡康生姚红秦刚贾东明 段京连扈纪华黄毅崔宇清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章监督管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第一章总则 时间:2008-04-16 09:59 来源:中国人大网 本章共七条,规定了立法目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对象、目标、原则,监管者的法律保护,监管独立性,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及跨境监管合作问题。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立法背景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的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但是,在金融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金融风险也逐步显现。在银行领域,不良贷款问题、银行违法经营问题等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的隐患,并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银行业面临的外部竞争压力逐步增强,如何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国际环境中,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与金融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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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27005:2008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Security techniques - Information security risk management

目录 前言 (4) 介绍 (5) 1. 范围 (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3. 术语和定义 (6) 4. 本国际标准的结构 (8) 5. 背景 (9) 6.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过程概述 (10) 7. 确定范畴 (13) 7.1. 总则 (13) 7.2. 基本准则 (13) 7.3. 范围和边界 (16) 7.4. 信息安全的组织架构 (17)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17) 8.1.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综述 (17) 8.2. 风险分析 (18) 8.2.1. 风险识别 (18) 8.2.2. 风险估算 (23) 8.3. 风险评价 (27) 信息安全风险处置 (28) 9.1. 风险处置综述 (28) 9.2. 风险降低 (31) 9.3. 风险保持 (32) 9.4. 风险回避 (32) 9.5. 风险转移 (33) 10. 信息安全风险的接受 (33)

11. 信息安全风险的沟通 (34) 12. 信息安全监视和评审 (35) 12.1. 监视和评审风险因子 (35) 12.2. 风险管理监视、评审和改进 (37) 附录A (资料性)界定信息安全风险管理过程的范围和边界 (38) A.1 对组织进行研究 (38) A.2 影响组织的约束清单 (39) A.3 适用于组织的法律法规的参考清单 (42) A.4 影响范围的约束清单 (42) 附录B (资料性)资产的识别和赋值以及影响评估 (44) B.1 资产识别的例子 (44) B.1.1 基本资产的识别 (44) B.1.2 支持性资产的清单和描述 (45) B.2 资产赋值 (52) B.3 影响评估 (56) 附录C (资料性)典型威胁示例 (57) 附录D (资料性)脆弱点和脆弱性评估方法 (61) D.1 脆弱点示例 (61) D.2 评估技术性脆弱点的方法 (65) 附录E (资料性)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66) 1 纲领性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66) E.2 详细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68) E.2.1 示例1:预定值矩阵 (68) E.2.2 示例2:通过风险值进行威胁评级 (71) E.2.3 示例3:为风险的可能性和可能的后果赋值 (71) 附录F (资料性)降低风险的约束 (73)

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体会

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体会 为全面、切实提高我行人员的监管法规意识、法制观念及综合素质,根据省银监局要求和省分行《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我认真学习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对监管政策执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我国银行业一部全新的专门法律,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构成我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三部基本大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制定,适应了新形势下改革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银行业监督管理的需要,也为我行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它的颁布,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决策层依法治国的决心,凝聚了中国银监会党委依法监管的心血,寄托了社会各界对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希望,是做好银行业监管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它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监管体制向着法制化改革进程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今年以来,金融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和数量均“双升”,涉案手段更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分散性,银行从业人员牵涉民间借贷、企业骗贷、中小银行票据大案、外资银行员工违规买卖外汇、银行人员私下收取佣金、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等案件层出不穷。归根结底只有两点,那就是由于有章不循和监管不力而造成的。作为一名支行行长,我深知银行是经济案件的高发部位,制度是我们的生命线,每一项制度的出台,每一次流程的改进,都是对漏洞隐患的修复与加固。学法、懂法、守法,时刻绷紧风险这根弦,是走好人生每一步棋的最基本保证,否则在大是大非面前终究会迷失自我。按理说,我们的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全面,很细致,不同岗位都有针对性的内控和案件防范知识、业务操作流程、规章制度,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实际执行中就打了折扣,因此就出现一些员工违规经营、违章操作、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首先,学习监管法规,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并监督日常的经营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理念、原则、措施、手段和方法提出了许多新的内容,这对我们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不只是一般政策要求和努力 1

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白皮书.doc

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 白皮书 发布日期2019年8月 版本:1.0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CISP-DSG白皮书 咨询及索取 关于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CISP-DSG培训考试相关的更多信息,请与CISP-DSG运营中心联系。 CISP-DSG运营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华控大厦4层 【电话】 【电子邮件】 【官方网站】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天融信)创始于1995年,是中国领先的网络安全、大数据与安全云服务提供商。是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授权的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运营机构,负责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专项证书的知识体系研发和维护、考题研发、考试服务、授权培训机构管理及市场推广等内容。 CISP-DSG证书专注于考核、培养从事数据安全治理相关工作的安全人才,是业界首个数据安全治理方向的注册考试。

目录 引言 4 一、CISP-DSG考试要求4 二、CISP-DSG考试方向5 三、CISP-DSG注册流程7 四、CISP-DSG职业准则7 五、CISP-DSG考生申请资料要求 8 六、CISP-DSG收费标准9 七、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运营中心联系方式10

引言 当前,政府与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IT系统的复杂度与开放度随之提升,伴随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飞速发展,数据作为支撑这些前沿技术存在与发展的生产资料,已经成为组织的核心资产,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与保护。数据的安全问题将引发企业和社会决策的安全问题。数据的安全问题,已成为企业资产安全性、个人隐私安全性、国家和社会安全的核心问题。 数据安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单靠技术手段无法完整解决,需要用数据安全治理的理念进行体系化建设。通过数据安全治理,能使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科学合理。通过数据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为各类组织机构提供先进的、科学的技术手段和管理依据,大大降低重要数据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泄漏风险,更好地遵循技术防范和管理并重的原则,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数据安全治理过程的推广和应用,专业人才是关键。加快培养符合各类组织机构信息安全建设需求的专业人才是应用数据安全治理理念系统化解决数据安全问题的重点。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主导的“CISP-DSG”(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fessional - Data Security Governance)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技能水平注册考试,锻炼考生通过数据安全治理过程,帮助各类组织机构解决数据安全顶层设计及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从而促进国家企事业单位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提高我国信息安全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一、CISP-DSG考试要求 成为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申请成为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具备一定数据安全治理基础,或有意向从事数据安全治理的人员; 2.申请成为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无学历与工作经验的报考要求; 3.通过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运营中心组织的CISP-DSG考试; 4.同意并遵守CISP职业道德准则;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服务白皮书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咨询服务 技术白皮书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1.公司简介 (2) 2.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咨询服务 (3) 2.1.概述 (3) 2.2.参考标准 (4) 2.3.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4) 2.4.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5) 3.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内容 (6) 3.1.信息安全的四个领域 (6) 3.2.信息安全策略体系 (6) 3.2.1.信息安全战略 (7) 3.2.2.信息安全政策标准体系框架 (7) 3.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8) 3.4.信息安全技术体系框架 (9) 3.5.信息安全运营体系 (11) 4.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过程 (13) 4.1.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总体建设方法 (13) 4.2.信息安全策略的定义 (13) 4.2.1.信息安全策略的通用性特征 (14) 4.2.2.信息安全策略的建立过程 (15) 4.3.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17) 4.3.1.安全管理体系总体框架 (17) 4.3.2.信息安全环境和标准体系框架 (18) 4.3.3.信息安全意识培养 (18) 4.3.4.信息安全组织 (21) 4.3.5.信息安全审计监督 (21) 4.4.企业信息安全运营体系的建设 (25) 4.5.企业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 (27) 4.5.1.安全技术设计目标 (27) 4.5.2.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 (27) 5.为什么选择安恒信息 (28) 5.1.特性 (28) 5.2.优点 (28) 5.3.效益 (28) 1.公司简介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DBAPPSecurity),简称“安恒信息”,是业界领先的应用安全及数据库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应用安全前沿趋势的研究和分析,核心团队拥有多年应用安全和数据库安全的深厚技术背景以及最佳安全攻防实践经验,以全球领先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应用安全、数据库安全、不良网站监测、安全管理平台等整体解决方案。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强化银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增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规范从业人员受处罚(处分)信息(简称处罚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受处罚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包括邮政代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处罚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处分、内部处分及其他处罚等惩戒措施的信息。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专门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处罚信息报送、申请查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银监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系统,收集、管理处罚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二章信息报送 第七条处罚信息以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为主,并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

责。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事先以聘用合同、员工守则等形式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其处罚信息将报送监管部门,并用于行业内共享。 (二)处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做出的,处罚信息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构报送;处罚由机构外部做出的,由受处罚人员被处罚行为发生时所在机构报送。 人事关系隶属总(分)行,但在下一级分支机构工作以及人事关系在分(支)行,但在总行或上一级机构工作的人员信息,均由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机构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 (三)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总部人员处罚信息向银监会报送;其余机构及分支机构人员处罚信息,均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送。 (四)对于所在地无银监会派出机构的,应通过上级机构转报相应银行业监管机构。 (五)已离职从业人员的责任认定结果,由该人员离职前的任职机构向银监会或所在地派出机构报送。 第八条处罚信息主要包括:被处罚人姓名、证件号码、处罚机构名称、被处罚行为发生时所在机构名称、被处罚行为发生时岗位、职务、违法违规违纪基本事实、处罚依据、种类、期限以及有关更改信息等。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一人一事一报”的原则,于处罚决定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从外部获取的处罚信息或处罚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获知或信息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 第三章信息使用 第十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害部门岗位人员任职资格时,须按照“谁受理谁查询”的原则查询从业人员处罚信息,并根据查询结果,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或是否同意所备案事项。 第十一条处罚信息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招录人员时应向银监会或派出机构申请查询有关处罚信息。

人工智能数据白皮书-CAICT

人工智能数据安全 白皮书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安全研究所 2019年8月

版权声明 本白皮书版权属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并受法律保护。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白皮书文字或者观点的,应注明“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违反上述声明者,本单位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前言 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谋求新一轮国家科技竞争主导权的关键领域。随着政府人工智能战略布局的落地实施,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正进入技术创新迭代持续加速和融合应用拓展深化的新阶段,深刻改变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国防等领域的运行模式,对人类生产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数据作为驱动本轮人工智能浪潮全面兴起的三大基础要素之一,数据安全风险已成为影响人工智能安全发展的关键因素。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应用也给数据安全带来严峻挑战,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场景下的数据安全风险日渐成为国际人工智能治理的重要议题。部分国家已率先探索人工智能数据安全风险的前瞻研究和主动预防,并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在数据安全领域应用,力求实现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的良性互动发展。 本白皮书从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的内涵出发,首次提出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的体系架构,在系统梳理人工智能数据安全风险和安全应用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外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治理现状,研究提出了我国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治理建议。

目录 一、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概述 (1) (一)人工智能安全 (1) (二)人工智能数据安全内涵 (2) (三)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体系架构 (3) 二、人工智能数据安全风险 (5) (一)人工智能自身面临的数据安全风险 (5) (二)人工智能应用导致的数据安全风险 (7) (三)人工智能应用加剧的数据治理挑战 (11) 三、人工智能数据安全应用 (13) (一)人工智能与数据安全治理 (13) (二)人工智能在数据安全治理中的应用 (15) 四、国内外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治理动态 (23) (一)国内外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战略规划情况 (24) (二)国内外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伦理规范情况 (28) (三)国内外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法律制定情况 (30) (四)国内外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技术发展情况 (32) (五)国内外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标准规范情况 (34) 五、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治理建议 (36) (一)明晰发展与安全并举的治理思路 (36) (二)引导社会遵循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37) (三)建立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法律法规 (37) (四)完善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监管措施 (38) (五)健全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标准体系 (39) (六)创新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技术手段 (39) (七)培养复合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人才 (40)

睿治数据治理管理平台白皮书-数据标准

1.1数据标准建设 睿治数据治理平台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数据标准管理流程及办法,通过一系列的活动,统一的数据标准制定和发布,结合制度约束、系统控制等手段,实现企业大数据平台数据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规范性、开放性和共享性管理,为后续数据质量检查、数据安全管理等提供标准依据。 1.1.1灵活配置数据标准属性 定义不同的数据标准可能存在需要录入不同的属性,为了满足不同项目对数据标准的设计,睿治数据治理平台提供了数据标准集管理,内置了业务属性、技术属性、管理属性、质量属性、主数据属性、生命周期属性供用户选择使用,并支持自定义属性。 1.1.2方式丰富的数据标准录入 平台提供灵活方便的操作界面,根据用户选择合适的方式,快速创建数据标准,支持用户手动创建数据标准,同时支持拾取元数据生成数据标准,简化数据标准创建的步骤,同时支持修改、删除等操作。

除了手动创建外,还支持通过导入的方式进行批量创建。通过导出标准集,让用户在线下对数据标准进行整理,将整理完成的数据标准导入到平台后,成为一条可映射、评估的数据标准。

1.1.3完备的数据标准审批 数据标准创建保存后,确认无误后,支持整集发起审批。审批支持通过、退回操作,可采用邮件或任务提醒的方式通知参与审批的用户。同时支持审批列表的搜索,快速定位数据标准。 1.1.4先进的数据标准落地映射 数据标准被设计出来,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建设。平台支持对数据标准设置落地映射,一条标准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多个映射,映射设置细化到实际业务系统对应的元数据上,为后续的落地评估提供依据,设置好的落地映射支持修改、删除。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白皮书.doc

谢谢观赏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 白皮书 发布日期:2019年 4 月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CISP-PIP) 白皮书 咨询及索取 关于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CISP-PIP考试相关信息,请与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 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邮箱】xx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4层 【邮编】100191 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注网络安全和人工智能,为国家重点行业、部门提供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安全管理及数据智能开放等服务的专业公司,以保障国家重要数据安全、推动行业大数据应用为己任。 2019年初,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授权,中电数据成立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开展注册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CISP-PIP)知识体系研发与维护、培训体系建立、考试中心组织管理、专项证书推广等工作。CISP-PIP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国家级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资质评定。持证人员掌握国家网络安全顶层设计、网络安全体系结构、安全管理与工程、数据安全基础、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个人信息保护技术、个人信息保护实践、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等知识,具备个人信息保护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可在数据保护、信息审计、组织合规与风险管理等领域发挥专长,有效提升相关企业数据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强化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和国家重要数据安全保护水平。

目录 引言1 一、CISP-PIP知识体系结构2 二、CISP-PIP认证要求 3 三、CISP-PIP注册流程 3 四、CISP-PIP职业准则 4 五、CISP-PIP考生申请资料要求5 六、CISP-PIP收费标准 5 七、个人信息保护专业人员考试中心联系方式6

银行监管法练习题

银行监管法 一、判断题 1.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银行业监管的对象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不包括政策性银行。() 3.我国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4.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事项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5.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二、单项选择题 1.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议,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内予以回复。() A.10日 B.20日 C.30日 D.45日 2.依据我国《银行监管法》的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 A.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B.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经济效益 C.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D.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稳定,增加国家外汇储备 3.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 A.责令暂停业务 B.对其提出警告 C.责令限期改正 D.限制资产转让 4.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 A.对其资金进行冻结 B.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C.予以撤消或解散 D.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5.银行业金融机构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做如何处理?() A.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B.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C.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D.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6.《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立法目的不包括()。 A.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 B.为了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 C.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 D.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7.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内,对申请事项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8.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A.评估体系 B.审查体系

数据资产管理技术白皮书

数据资产管理技术白皮书

前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 经济深度融合”,进一步突出了大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的 重要地位,掌握丰富的高价值数据资源日益成为抢占未来发展主动权 的前提和保障。 数据是资产的概念已经成为行业共识。然而现实中,对数据资产的管理和应用往往还处于摸索阶段,数据资产管理面临诸多挑战。首先, 大部分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数据基础还很薄弱,存在数据标准混乱、数据质 量层次不齐、各条块之间数据孤岛化严重等现象,阻碍了数据的共享应用。其次,受限于数据规模和数据源种类的丰富程度,多数企业的数据 应用刚刚起步,主要集中在精准营销,舆情感知和风险控制等有限场景,应用深度不够,应用空间亟待开拓。再次,由于数据的价值很难评估, 企业难以对数据的成本以及其对业务的贡献进行评估,从而难以像运营 有形资产一样管理数据资产。 国际上,1990 年以来,以国际数据管理协会(DAMA,Data Management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为代表的组织机构长期从事数 据管理的研究,形成了一定的理论成果。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我国金融、电信、能源、互联网等信息化较为先进的行业,已经积累了丰富的 数据资产管理经验。这些经验的总结对于补充完善数据管理理论体系、 推进数据资产管理在各个行业的普及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数据资产管理的研究,我们组织编写了《数据资产管理

实践白皮书》。本白皮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数据资产管理 的概述及变革中的数据资产管理呈现出来的特征趋势;第二部分从实践 角度出发阐述了数据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重点介绍了数据资 产管理的实施步骤、实践模式、技术工具和成功要素;最后结合实践经验,介绍了电信、金融、政务、医疗和工业等相关领域的数据资产管理 案例。本白皮书在《数据资产管理实践白皮书3.0》的基础上,以全面 盘点数据资产、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数据获取效率、保障数据安全合规、数据价值持续释放等角度,通过权威数据和典型事件,生动剖析了数据资产管理的重点内容和目标。在原有管理职能的 介绍下,尝试说明数据资产化管理的关键活动步骤,并在实施步骤方面,增加了各实施阶段的具体输出物,并增加了“数据价值管理工具”和“数 据服务管理工具”,更好的指导企业搭建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开展数据 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本白皮书可以为政府和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也 可以作为相关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参考依据。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所 限,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下一步,我们还将广泛采纳各方面意见 建议,进一步深化相关研究,持续完善白皮书内容,在已有版本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发布新版。我们诚邀各界专家学者参与我们的研究工作, 积极献言献策,共同完善国内数据资产管理理论和方法论体系,为促 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出积极贡献。

信息安全产品分级评估业务白皮书

国家信息安全测评 信息安全产品分级评估业务白皮书 版本:4.0 ?版权2013—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1.简介 (1) 1.1引言 (1) 1.2目的和意义 (1) 1.3业务范围 (1) 2.分级评估业务介绍 (2) 2.1业务特点 (2) 2.1.1国家权威,国际认可 (2) 2.1.2公平、公正、保密 (2) 2.1.3技术成熟 (2) 2.2业务需求 (2) 2.2.1对用户 (2) 2.2.2对企业 (3) 2.2.3对政府 (3) 2.3依据标准 (3) 2.4业务实施 (3) 2.4.1证据需求 (3) 2.4.2业务流程 (5) 2.4.3评估内容 (7) 2.4.4人员及时间 (8) 2.4.5资费标准 (9) 2.4.6业务监督 (9) 2.5业务输出 (9) 2.6 FAQ (9)

1.简介 1.1 引言 目前,众多组织机构开展了针对安全产品的多样化的测评业务,这些测评业务为人们了解产品的功能特点及实现方式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然而,自身功能实现的好坏是否足以衡量一个产品的质量,为用户提供放心的使用环境呢?纵观国内外信息安全界,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产品商业机密遭到泄露,这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显然,产品设计是否全面、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保密措施、保障文档是否完善,都会对用户的使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信息安全产品分级评估是指依据国家标准GB/T 18336—2008,综合考虑产品的预期应用环境,通过对信息安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技术,开发、管理,交付等部分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评估和测试,验证产品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程度,确定产品对其预期应用而言是否足够安全,以及在使用中隐含的安全风险是否可以容忍,产品是否满足相应评估保证级的要求。 1.2 目的和意义 信息安全产品分级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质量、安全和可控的IT产品的开发,分级评估的具体的目的和意义包括: 1)对信息安全产品依据国家标准进行分级评估; 2)判定产品是否满足标准中的安全功能和安全保证要求; 3)有助于在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安全领域中加强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控性,维护国家和用户的安全利益; 4)促进中国信息安全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规范市场。 5)对产品、系统、服务等涉及到的漏洞信息进行数据规范性评估与认定。 1.3 业务范围 具有信息技术安全功能的产品,如:防火墙,IDS/IPS、智能卡、网闸、桌面控制、审计等。

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97412

《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银行控股股东监管,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据本办法对银行控股股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控股股东,是指通过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银行的企业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拥有该银行25%以上表决权股份; (二)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银行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三)有权任免该银行董事会或同类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该银行董事会或同类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五)经银监会认定的可对该银行直接或间接地施加控制性影响的其他情形。 关联机构通过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方式控制银行的,均视为银行控股股东。 本条第一款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直接或间接控制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适用本办法对银行控股股东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银行控股股东应确保其被控股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被控股银行及其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五条银行控股股东应该具有良好的资本状况,拥有充足的债务偿付能力。 第六条银行控股股东应建立综合信息安全制度,以确保被控股银行客户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银监会应通过建立与证券、保险等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银行控股股东监管政策协调与监管信息共享。 银监会应加强与境外相关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确保银行控股股东在其母国得到充分监管。 第二章取得银行控制权的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境内金融机构取得银行控制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要合规和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二)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箱技术白皮书

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检查工具箱系统 技术白皮书 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

版权声明 本技术白皮书是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研制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检查工具箱产品的描述。与内容相关的权利归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所有。白皮书中的任何内容未经本中心许可,不得转印、复制。 联系方式: 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硅谷亮城 2号楼C座4层 电话:0

简介 国家信息技术安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适应国家信息安全保障需要批准组建的国家级科研机构,是从事信息安全核心技术研究、为国家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的事业单位。 中心成立于2005年,是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专控队伍、等级保护测评单位、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技术支撑团队和国家电子政务非保密项目信息安全专业测评机构。 中心通过系统安全性检测、产品安全性检测、信息安全技术支持、信息安全理论研究、远程监控服务等项目,为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及社会各界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为提高我国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中心自主研发了一系列安全防护和检测工具产品。主要有:恶意代码综合监控系统、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检查/测评工具箱、安全内网管控系统、网上银行安全控件、系统安全检测工具集、网络数据流安全监测系统、商品密码安全性检测工具集、漏洞扫描评估系统等。 中心还积极承担国家“863”、国家发改委专项和密码发展基金等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积极承担国家下达的多项信息安全标准制定和研究任务;紧密跟踪国内外信息安全发展,采取多种形式为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提供信息安全咨询和培训服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心服务的足迹遍及30余个省市自治区,为政府机关、电信、电力、金融、海关、铁路、广电、税务等行业部门的数百个单位、上千个重要信息系统提供了信息安全产品、咨询和测评服务。

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一、银行业监管法律规定 (一)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规定1、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主要由银监会行使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金融宏观调控,但为了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仍保留部分监管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1)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2)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3)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4)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问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5)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6)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7)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8)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9)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2、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O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3、中国人民银行在特定情况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应当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拥有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权,并不会导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双重检查和双重处罚O这是由于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的机构监管权并不排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功能监管权,并且两者的划分在现实操作中非常清晰。 (二)银监会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规定 1、《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管对象范围《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督管理措施 (1)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分情形,采取下列措施:①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③限制资产转让;④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⑤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⑥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O (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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