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的影响分析

重庆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上清寺教学部2015 级会计学专业

论文题目“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的影响分析类别层次专升本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职称

2017年 3 月22 日

重庆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论文成绩表

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中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明确本声明的法律责任,本人对本论文导致的所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

毕业论文指导记录

注:1.指导老师指导论文次数不得少于3次,论文指导记录由学生据实填写。

2.由学生打印签字后与论文(定稿)一同交指导老师。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一、“营改增”全面推开的必要性 (1)

二、“营改增”前后,建筑企业税费变动分析 (1)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多方面影响分析 (2)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2)

1、对企业收入核算的影响 (2)

2、对企业成本核算的影响 (3)

3、对企业现金流及利润核算的影响 (4)

4、对资产总额的影响 (5)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5)

1、增值税专业发票取得困难 (6)

2、“营改增”专用发票的使用对财务人员有新要求 (6)

四、建筑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和建议 (6)

(一)由劳务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7)

(二)合理选择上游供应商 (7)

(三)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7)

(四)加强增值税抵扣环节的管理 (8)

(五)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10)

(六)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10)

五、总结 (11)

参考文献 (11)

“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的影响分析

重庆工商大学专业名称:会计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

【摘要】2016 年5 月,我国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本文立足于对建筑企业资产、成本、收入等方面,分析“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面临的新挑战,并提出新税收体制下建筑企业该如何积极应对,尽快适应。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影响税负对策

“营改增”是指通过将以往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的方式,有效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减轻企业税务负担、推动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及消费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一、“营改增”全面推开的必要性

“营改增”全面推开以前,建筑业是营业税应税范围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税制体系有着明显的弊端。增值税本身征收普遍,且实行税款抵扣制度,也就是说,无论流通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则税负就相同,很大程度上保持了税收中性。然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使得部分行业被排除在增值税的完整增值链条之外,人为的截断了以增值税专业发票为核心的管理链条,造成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以建筑业为例,企业购买的机器设备、建筑材料等无法抵扣,税负增加,也给了关联企业偷漏税的可乘之机,因此,“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势在必行。

二、“营改增”前后,建筑企业税费变动分析

“营改增”实施之前,建筑类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对建筑类企业的规模进行了划分,规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仍然为3%。换言之,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类企业的纳税税率是由企业自身规模来决定的。对于一般纳税人,税负的增加或者减少主要取决于进项税额扣除的多少,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情况下,税负实际上是由原来的3%降低到了2.91%。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如果对比“营改增”之前的税率,当进项税额抵扣达到收入的6.91%后,税负基本持平。如同样是收入100万元的工程项目,“营改增”前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100×3%=3万元,“营改增”后,若进项税额抵扣率达到6.91%,则应缴纳增值税为100/(1+11%)×11%-100×6.91%=3万元。因此,以6.91%为界限,进项税额抵扣率较大时,企业税负减轻,反之则税负加重。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多方面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以往建筑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只会在计提和缴纳时才会进行会计核算,在实施营改增后,就会对很多环节进行增值税的核算,其核算的项目更加具体化。

1、对企业收入核算的影响

在以往实施缴纳营业税时,建筑企业纳税的标准,主要根据企业的综合情况核算,基本分为两点,一为整个建筑工程的造价,二为工程所得利润。但在实施“营改增”后,该纳税标准就有所变化,增值税为价外税,使施工企业在缴纳税款时,以不含增值税的工程造价作为纳税标准。在这

种情况之下,建筑单位就会面临部分增值税难以抵扣,使得企业缴纳更多的税额,进而对企业利润造成直接影响,缩小企业盈利空间,给企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对企业成本核算的影响

在该政策还没实施之前,营业税的的成本核算为“价加税”,缴纳税款划分为进项税额以及实际成本两部分。但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在缴纳增值税时,需要根据企业进项税和销项税相关发票的抵扣情况计算。这样来说,两项之间的差距跟该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款成正相关性,差距越大,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越多,对企业的成本核算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我国很多小型建筑企业,在施工中,都会面临很多开支不能获得正规增值税发票,导致很多企业不能获得进项增值税的有效扣除,从而使得企业税负增加,利润减少。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是一次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当然,这意味着不同行业所受到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建筑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行业,建筑业的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建筑业都是一个典型的劳务密集型行业,建筑工程中人工费用占比较大,一般在20%到30%之间,并仍呈逐年上升趋势。若施工企业采用架子队方式,其人工成本均为劳务费或薪酬类费用,无进项税可抵扣。若施工企业采取劳务分包方式,分包队伍税金由原来3%的营业税增加到11%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营改增”计算基数增加也相应增加,在工程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势必影响总、分包双方或其中一方利益。这将成为“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所面临的不利因素。

材料费占工程成本50%左右,但部分材料费用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由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方不能作进项税抵扣。部分地材及辅助料多就地购买,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期初库存材料、机械设备无进项税金不能抵押。施工企业“营改增”前购置的原材料、大型机器设备等已按购入价款作为存货或资本化入账,无进项税额,加重了施工企业税负。目前大型企业(集团)物资、设备机械等多采用集中采购模式,造成合同签订方集团或总公司与工程实际施工单位名称不一致,“营改增”后此部分材料无法实现进项税抵扣。工程项目中包含的代付性质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费用,这类费用均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工程合同毛利部分,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造成企业税负大大增加。工程项目一般施工周期较长,超过增值税抵扣期,造成施工企业抵扣困难。对施工企业经营形式的影响。营改增有利于遏制非法转包现象。作为第一承包人的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应按从发包方取得的全部工程结算收入和价外费用计算确定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从第二承包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其进项税额,从其进项税和销项税发票之间很容易暴露出工程转包的交易实质。

3、对企业现金流及利润核算的影响

充足的现金流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单位利润的高低跟其收入、成本等变化情况有关。企业现金流的增减和企业整体税负的增减是成反比的。以往在征收营业税时,受到税金预交制度的影响,企业现金流也会随之产生变化。税金预交制度是指企业先将税款提前上缴,等到整体工程完成后再进行核实、清算。但在实际工作中,缴纳

税款额多是以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情况来确定的,但税金会比实际应纳税的税额高,这样就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进度,给企业的现金流带来严重的冲击。由于营改增后,建设单位不能代扣代缴增值税,而直接由施工企业自行缴纳,即施工企业缴纳增值税在前,收取工程款在后,这将导致施工企业垫支资金增加,加大施工企业资金压力和资金风险。

对于财务报表,营改增前,主营业务收入是含营业税的,属于含税收入,营改增之后,主营业务收入不包含增值税额,属于税后收入,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对企业的利润率影响也不同,在同等税负情况下,会出现营改增后企业营业收入减少而利润率升高的现象。

4、对资产总额的影响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建筑类企业购置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存货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需要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进项税额,导致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没有实行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最终引起资产负债率的上升。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之后,税务部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稽查越发严格。首先,为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建筑类企业需要根据对方的资格情况来开具发票,如果对方是属于一般纳税人,建筑类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对方是属于为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等,因无法抵扣进项税额,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其次,“营改增”实施之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类企业对发票的获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除保证票据合法、真实之外,还需要尽量地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用以抵扣企业的销项税额,这也是建筑类企业面临的困难之一。

1、增值税专业发票取得困难

建筑业由于其行业本身的特点突出,建筑材料种类繁多,涉及的行业很多,税收环境复杂。“营改增”以前,供应商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受价格的影响,但是这样导致了多数供应商规模较小,而“营改增”以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由税务机关代开也是以3%的征收率开具的,这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11%的比例有较大差距,如果建筑企业仍以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主体的话,将导致其“营改增”后税负的增加。同时,建筑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多、流程较复杂,即使有时已经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容易由于传递不及时,导致发票没能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抵扣。

2、“营改增”专用发票的使用对财务人员有新要求

对于建筑业来说,由于“营改增”后,现行的增值税对专用发票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财务人员对于专用发票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是自身专业知识有疏漏,都有可能会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造成企业的税负增加。未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保管、收集、整理、传递、审核、验证等工作量增多,难度也变大。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对增值税涉税业务进行深入学习,掌握相关专业知识,适应税制改革。企业也应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调整对承包人和分公司的管理政策,对增值税涉税事项的管理人员和机构进行安排。

四、建筑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和建议

面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建筑类企业要在日趋激励的市场竞争中

获得稳定发展,就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由劳务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由于在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的增值链条当中,劳务成本是很难扣除的,那么劳务成本的比重越大,也就意味着企业的税负就越高。那么,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由劳务密集向技术密集转变,也是刻不容缓的,通过劳务成本向机器设备成本的转化,可从收入中扣除的成本也就增多,企业的税负也可相应降低。同时,对技术的引进本身也会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建筑模式上,也可以更多的考虑现在新兴的装配式,取代大量的人工劳务支出,增加增值额的抵扣项目。同时,应适当调整用工方式,应与正规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采取劳务外包,取代外雇的零散用工,以最大程度上获得进项税额的抵扣。

(二)合理选择上游供应商

“营改增”后,供应商的选择上,同等质量下,不仅要考虑价格,还要考虑对方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如不能开具,那么即使价格上有优势,也会因为税款的增加而被抵消掉。因此,建筑企业应该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以便减少不能抵扣的进项税损失。另一方面,对于建筑业原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分包商,也可以进行谈判,在合同签订前对于增值税的影响进行约定,以便合理的转移建筑企业的税负。值得提出的是,过渡期的老项目仍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那么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也是可行的。

(三)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不仅要对于增值税的征收以及过渡期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掌握新政策下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制度,并对相关政策进行跟踪和研究。同时,财务人员应强化服务意识,在事后核算和监督的同时,加强事前预测,积极进行纳税筹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企业节约成本。建筑企业应注重纳税筹划方面的人才培

养,为财务人员提供有利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并通过会议宣传、人员培训、集中学习等方法,对相关人员宣传增值税的相关知识,培养企业员工索要专用发票的意识,并正确、及时的将相关票据传递给财务部门,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进项税额抵扣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从进项税额的最大化抵扣、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适用税率等方面进行考虑,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总体上讲,“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应该是只减不增,但也需要建筑企业自身在产业转型、税务管理、供应链整合中做出新的调整,建筑企业应确保会计核算和发票管理上更加的规范,以适应“营改增”全面推开的新形势,更好的享受到国家的减税政策。

(四)加强增值税抵扣环节的管理

施工企业营改征后,进项税额的抵扣是核心问题。举例说明:以某项目采用架子队伍方式施工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0%,人工成本约占30%,自有机械使用费分摊5%,其他费用占比5%,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营业成本90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其中材料成本500万元,人工成本300万元,机械使用费或设备租赁费50万元,其他费用50万元。营改增前,应纳营业税

额为30万元(1000×3%)。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假设购入材料均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为72.65万元[500÷(1+17%)×17%]销项税额为99.1万元[1000÷(1+11%)×11%],则该施工企业的税负下降3.55万元。以上算法只是理论上可行,实际上施工企业的特殊性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带来很多挑战,如:工程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也几乎不可能全部材料均有进项税可抵扣,使施工企业实际税负加大。施工企业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而营改增前原施工企业营业税率为3%,购入的材料将增加8%的纳税成本,加大了施工企业实际税负。另外若要求所有材料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与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减弱。若施工方为总承包方,劳务采用较规范专业分包方式,劳务分包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前例中劳务分包金额为300万元,营改增前劳务分包单位应纳营业税为9万元(300万元*3%),营改增后劳务分包单位应纳增值税29.73万元(300/(1+11%)*11%),较营改增前多缴纳20.73万元;且城建税、教育附加等也随之增加。劳务分包单位作为营业税及增值税纳税链的最前端,营改增前后均无法抵扣,分包方税负大幅增加,且分包方自身还会产生一定的经营费用及利润空间,在工程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势必造成总分包方在劳务合同的签订和结算过程中存在利益分配的变化,劳务分包成本必然大于300万元,总包方的利润也会相应减少。由于企业购进的机械设备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利于企业提高机械化水平,施工企业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减少作业人员的人工费用,但抵扣增值税只能发生在购进设备当期或180天以内,且购置设备一次性投入较大,对企业现金流影响较大。由于税制改革,施工企业应更应

注重选择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以免无法抵扣增值税。营改增后,增值税数额的高低取决于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提供多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并且,试点阶段还会发生诸多无法预计的问题,施工企业要分析不能抵扣进项税的主要原因,比较不同的成本构成对纳税的影响,以减少纳税损失和纳税风险。

(五)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造价人员在编制标书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预测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等问题,以便确定报价方案。严格按照增值税法的要求,在与建设方签订合同时力争将以前的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转换化甲控材料和甲控设备,由施工企业与供货商直接签订购货合同以取得专用发票。在劳务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机械设备租赁等招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方能否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意其可抵扣的税率,选择最有利的合作商签订合同。建议按照不含税价格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明确不含税价格,对于不同资格供应商确定不同的可接受报价。施工企业要从增值税的特点出发,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学习研究新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成本管理系统、财务核算系统作出合理评估,也要求预决算人员、材料设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等企业管理人员增强对增值税基本原理、税率、纳税环节的认识,尽快掌握新税法相关规定。对建造合同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相应修改,以适应新税制及企业经营的需要。

(六)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随着我国“营增改”政策的实施,建筑企业为更好的适应该制度,应

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制度,保证制度的规范性,施工企业要按照增值税的相关制度、税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完善,提高制度与政策的契合度;对于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方法应是应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确保好核算工作的准确性,提高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水平,还应合理划分企业核算工作的有关权限问题,以为建筑企业提供更为精确的数据支持。

五、总结

“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行业的税负和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建筑类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划,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加强与合作单位的沟通,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减轻自身税负,增强自身参与市场竞争力,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3]1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3]丛日爽.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分析和对策研究.

[4]王德荣.浅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的影响与措施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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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大部分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是对纳税义务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容易混为一体,不能正确划分,基本上都是在开发票时确认收入,计税缴纳相关的税费,形成涉税风险。 110A1000900万,工期天,每月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日前按进度付款80%。月份投入材料成本150万,人工成本万,月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万,建安发票开具200万元,并缴了营业税(不考虑其它税费)。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150 合同成本人工50 贷:库存现金200 借:应收账款甲项目200 贷:工程结算收入2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库存现金以上处理有问题吗?欢迎大家留言探讨学习。 营改增后,要求价税分离,在施工地预交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报表数据如何与科目余额衔接等,都对会计核算有了更好的要求。后面陆续从会计科目设置、简易计税项目、一般计税项目经过实例的方式进行讲解。

小规模建安企业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建立预缴税款台账,为便于核对台账数据,建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三级核算。 二、举例说明 案例 6月甲地的A施工企业承建乙地的B分包项目,分包合同金额为200万,预计总成本为150万,工期60天,每月25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5日前按进度付款80%。7月份投入材料成本45万,人工成本30万,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100万,建安发票开具80万元,另在甲地施工C项目取得收入并开票20万元,人工成本15万。(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不考虑其它税费)。7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在乙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税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乙地B项目)2.4贷:库存现金80*0.03=2.4 、当月列支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乙地B项目)45 -人工(乙地B项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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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为了使现代服务行业的税负情况得到降低,对此实行了税改政策,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现在的增值税。在很多企业中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税改政策的实施对其财务管理等方面产生 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企业管理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目前,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全面实行,营改增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伴随国家相关制度与规定的建立与完善,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益处正逐步显现,由此看来,营业税改增值税将是我国税制改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一、营改增的意义 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人们将其称之为营改增,这其中增值税主要是对服务以及产品增值部分进行纳税,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出现重复纳税。目前,国家营业税改增值税已在各行业中逐步得到推广。现在营改增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广告行业,根据一些相关数据统计得知,营改增运行以后,很多规模较小企业的营业税都从原来5%的税率降到了3%,因此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于减税而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营改增这项税改政策的制定对于产业结构来说起到了很重要的 调整作用,它主要是扶持第三产业,对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以及我国现代化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让劳务和我国的国际市场价格占有一定优势,从而使国际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税负产生的影响 对于一般纳税人和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纳税人来说,从税负角度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使其税负率得到有效降低,同时服务行业的可抵扣税额也会随之增加,而且营改增也会让运输支出抵扣税额的比例有明显的上升。但是单从行业这一角度来分析的话,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以前该行业的的税率为3%,在实行营改增以后,税率增加到了11%,由于税负的波动相对较小,因此在实际征收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会表现出来的税负下降幅度不明显。而对于那些非抵扣类的劳务行业和资产行业来说,营改增使其税负差异变大,导致很多企业的税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出现增加形势。由此可见,在进行税制政策改革时,不能忽略这类企业的利益,应该对所有类型的企业进行综合全面考虑,最后合理地进行税率调整,同时相关企业也可以依照国家税改的相关法规,针对企业出现的问题按照正确程序向有关财政部门提交申请补助,从而使企业利益得到保证,避免造成企业出现严重亏损。 (二)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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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也要比课征营业税时低。也就是说,“1+6”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很明显,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此次“营改增”是个极好消息,为企业降低了税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生存机会。 2.对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分别适用11%和6%两档税率,如果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由于这两档税率均高于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的税率,因此,其税收负担明显增加。假设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销售额分别为X 和Y,则改革前,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缴纳的营业税分别为5%X 和3%Y。改革后,缴纳的增值税分别为5.66%X[公式:X/(1+6%)×6%]和9.91%Y[公式:Y/(1+11%)×11%],税收负担分别增加13.2%和230.33%。 但是,通常纳税人都有外购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包括外购的机器设备、水费和电费所含的进项税额等,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

案例解析:十个案例让你更懂建筑业营改增

案例解析:十个案例让你更懂建筑业营改增 1、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17%=8.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8.5=13.5万元 2、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工程项目(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5月30日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式,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222/(1+3%)×3%=6.47万元 3、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A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17%。同月3日承接B工程项目,5月31日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111万元,B项目工程成本为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税率17%。对两个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均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如果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没有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则在纳税申报时无需分项目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分别汇总每月各项目可确认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汇总销项税额减去汇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1%)×11%=33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为(50+60)×17%=18.7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33-18.7=14.3万元 4、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按发包方要求为所提供的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200万元,税额22万元。(或5月30日与发包方、监理方共同验工计价,确认工程收入为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发包方于6月5日支付了222万工程款。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答:增值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先开具发票,此3个条件采用孰先原则,只要满足一个,即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为222/(1+11%)×11%=22万元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自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来,各行各业都十分关注这项税费改革给企业财务带来的影响,尤其是服务行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税务改革的必然趋势,它利于企业不断完善财务方面的管理,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本文主要论述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重要作用和内容,分析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给企业财务的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 标签:营业税增值税企业财务 1 概述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开始后,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它的试点范围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营改增中。营改增给企业利润、收入及税金方面都产生重要影响,它不但可以减轻企业赋税,还促进我国税务政策同国际接轨,促进企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营改增的现状,调整财务方面的管理工作,使营改增最大化的作用于企业,提高企业利润。 2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重要作用 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理解为政府对企业的扶持,从某种程度上讲,通过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第一,在国际市场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提升我国货物的竞争力。在传统的营业税税收政策中,企业的出口货物国内没有相应的退税补贴,进而降低了我国出口货物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讲,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发展。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在税收制度方面,我国与国际实现了接轨,在国际市场上,我们也能够站稳脚,一方面促进我国出口行业发展,另一方面便于企业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第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政策增加了服务行业的税务负担,对服务企业长期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针对新型服务业,不能很快地适应政策的引导。 3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内容 现阶段,我国税务改革主要内容就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将一些行业原来征收的营业税应税项目变为增值税。征收增值部分的税就是增值税,增值税避免重复纳税,对很多行业发展非常有利,特别是有助于服务业的长期发展。营改增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试行到渐渐推广,总体来看,营改增给小型企业带来的影响最大。 4 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 4.1 营改增影响企业的利润表。从营改增开始,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值减少,对应的资产累计折旧金额也随之减少;对于企业来说,由于营业收入从营业税价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下)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下) 原创 2017-04-02 何广涛何博士说税前文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上),对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项目的税收政策和统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今天接着讨论分级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问题。 三、分级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分级核算模式,是指项目部本身单设账套,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自行核算本项目的交易和事项,项目部和公司本部的资金往来,通过「内部往来」 科目代码:1134 )科目核算。这种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大,项目数量较多的建筑业企业。这种模式下,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是分开的,一个纳税主体下设多个会计主体。尽管各会计主体自行核算自身的涉税事项,但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通过公司本部,因而,有必要通过会计处理实现税款的逐级结转。结转的基本思路是:各项目部将公司总部视为「税务机关」,通过「内部往来」科目将本项目部的「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科目余额结平,即月末各项目部增值税涉税科目不留余额,全部结转至公司本部,公司本部作相反分录,以实现与纳税申报的衔接。假定A 建筑公司对项目实行分级

核算。1、3 月份自业主收款时项目部处理:借: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206 万元贷:应收账款 206 万元借:内部往来—公司存款309 万元贷:应收账款309 万元借: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515 万元贷:应收账款 515 万元公司本部处理:借:银行存款1030 万元贷:内部往来—项目存款—甲项目206 万元 乙项目309 万元 丙项目515 万元2 、开具发票,发生纳税义务时项 目部处理: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 万元贷: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6 万元借:应交税费—待转 销项税额9 万元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万元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5 万元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15 万元注:为便于核算,除资金往来外的涉税 业务,发生时由项目部自行核算,月末统一向公 司本部结转,参见后文。3、向分包单位付款时项目部处理: 借:应付账款103 万元贷:内部往来—公司存款 103 万元借:应付账款412 万元贷: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412 万元借:应付账款412 万元贷:内部往来—公司存款412 万元公司总部处理:借:内部往来—项目存款—甲项目103 万元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营改增”对于企业影响利弊分析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被确定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实施“营改增”,可以通过增值税具有的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由于这项重大税制改革将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实施这一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评估“营改增”对其的利弊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利弊 一、“营改增”对企业有利影响的分析 “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至今已将近两年。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以及完善税制的关键时刻,“营改增”改革对企业的影响无疑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1.“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受“营改增”影响,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的方式,重新寻找产业链的定位。武汉工贸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地方家电连锁企业,“营改增”之后,该公司于2013年9月底成立独立的物流子公司,通过主辅业分离进一步扩展市场。通过对外提供服务后,该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更大,营利前景更广阔。 除了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营改增”对于整个行业的细化、升级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往业务环节越多税负越重,“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从以前不得不外包,到主动寻求外包。以IT行业为例,“营改增”后IT行业更加集群化,从市场测算情况来看,“营改增”后不少IT软件企业的外包比例达到20%以上。这样既能提高收益水平,也给小公司发展壮大的空间,有利于整个行业集群化发展。

“营改增”后,由于企业外购的设备和服务都可以允许抵扣,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更是吸引企业加大设备的更新与改造力度。网易公司财务总监刘正俊介绍说,从2012年底实施“营改增”以后,网易公司加大对增值税抵扣链条上相关固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从8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情况来看,该公司固定资产进项所抵扣的税额就达到了218万元,这说明公司在8月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500万元。此外,2013年上半年,浙江有代表性的试点企业普遍加大了对固定资产设备的投入,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分别达到6980万元、3402万元、3390万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促进了试点纳税人加速设备的更新与改造,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2.“营改增”有利于部分企业减轻税负 无论是试点行业和企业、还是购买服务的制造业,其税负都由此而减轻。以上海市为例,通过一年“营改增”的试点,2012年,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累计减轻有关企业税负高达170余亿元,且服务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10%以上的增长。同样,“营改增”后,青岛市一些交通运输企业、电视广告企业税负有较为明显的减轻。经测算,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将减税2000万元,青岛广播电视台预计年税负降低14.3%,对当地服务业和制造业形成互动良性循环起到积极作用,也为促进青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 具体就统计数据而言,2013年9月-10月两个月时间里,青岛市增值税纳税人整体减税已达2.45亿元。其中,“营改增”效果明显,试点纳税人减税1.29亿元,减税幅度为 22.2%;非试点一般纳税人则增加抵扣1.16亿元。此外,多数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所下降。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4037户税负减轻,占一般纳税人的37.7%,减少税额2.25亿元;不

2020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2020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xx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下文是小雅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的消息。 20xx年最新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营改增”再次进入最后的倒计时。 20xx年开年伊始,1月22日,国务院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 其实,早在此前一个月前,20xx年底,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xx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这些会议与表态意味着,至今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或将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收官,营业税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营改增’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也是影响深远的一项税制改革。"

“新年伊始,专门开座谈会,表示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向社会发出信号。主管部门不能有畏难情绪,各行业企业也需要按照议定的计划来做准备。这是我们政府治理的一种新方式,把政府未来的重大政策提前亮出来,铺垫社会预期,便于社会各方能及时参与进来,也便于政策出台后的尽快落实。”施正文说。 需要注意的是,改革或将遭遇的挑战也不容小觑。根据“xx”规划,“营改增”本应在20xx年完成。然而自去年中旬起,有媒体陆续报道“营改增”步调放缓,受经济下行、财政压力大等多方面的影响,“营改增”就未能在20xx年实现。 备受各行业关注的“营改增”,是否真的能在今年内完成,仍引人质疑。 ”;营改增’在形式上的完成是肯定可以实现的,现在的关键是‘营改增’的政策能否达到我们预想的目的,也就是政策方案、法律制度到底能不能设计的科学、合理,最终能否施行。"施正文说,“而不是简单的‘改’,改完后又出现更多的问题。” 最迫切的一项税制改革 20xx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后分行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部分现代服务业。 然而,“营改增”仍没能全面推行。

关于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

关于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 摘要:为了降低现代服务行业的整体税负,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营业税改征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本文对营改增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针对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一、前言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营改增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有关资料显示,营改增试点企业高达12万户,参与营改增的企业会随着相关规定及制度的完善逐渐增长,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本文主要阐述了营改增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二、营改增的内容和意义 营改增是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增值税是对于服务或产品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重复纳税。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现已逐渐在各行业中推广运行[1]。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营改增对于小规模的影响较大,例如广告业,有关数据表明,在营改增推广运行后,一些小规模的广告企业营业税税率由原来的5%将至3%,由此可见,营改增对于小规模企业的减税作用较为明显。营改增的范围较大,试点企业也逐渐增加,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营改增对于产业具有重要的调整作用。对服务业进行营业额全额征收,税收重,征收重复,营改增运行后,税收政策制定主要以扶持第三产业为主,有利于促进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对于现代服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可以有效提高我国货物以及劳务的国际竞争力。在进行营业税征收时,由于出口不会退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出口企业发展。营改增运行后,我国税制更加国际化,增加了我国货物及劳务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提高了我国国际竞争力。 三、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一)税负影响 从税负角度分析,营改增对于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来说,作用较为明显。营改增可有效降低小规模企业的税负率,并增加了现代服务业的可抵扣税额的数额和范围,提高了运输支出抵扣税额比例。从行业的角度分析,营改增增加了交通运输业的可抵扣税负,将税率从原来的3%提高至11%,但由于税负波动幅度较小,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部分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不大。对于一些非可抵扣类资产行业及劳务行业来说,税负差异性较大,部分企业税负并无下降,反呈上升趋势。在进行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考虑这部分企业的利益,合理调整税率,或重新制定应税金额,企业应当重视国家法规,针对问题申请财政补助,提高企业的利益,以免造成亏损。

【建安企业会计必读】营改增后,关于甲供材和甲控材,还有不懂的请看这里

【建安企业会计必读】营改增后,关于甲供材和甲控材,还 有不懂的请看这里 税月伴你行——专业的视角,及时的纳税指导,为您办税提供最有用的涉税信息。如果本文对您有所帮助,真心希望大家在文末顺便点赞,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 1、甲供材是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业主(发包方)自行采购给总承包使用的行为。总承包买材料让分包人领用,这不是甲供材。实践当中,存在总包统一买建筑材料给分包人施工的现象,不能适用于甲供材。 2、甲控材是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或品牌,让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行为。一、甲供材的内涵甲供材是全部或部分,有没有比例限制?第一种现象,如果发包方针对发包的建筑工程自购的材料为零的现象就是包工包料工程。第二种现象,如果甲方全部购买材料,那就叫标准的纯劳务分包。按照建筑法规定,业主不可以专门把劳务对外发包,劳务只能做分包。所以这两种现象,第二种一般不存在,即不存在纯劳务,存在第一种情况,什么都不卖(包工包料现象)。但是业主买多少呢?实践当中只会买一部分,税法没有比例限制。甲供材,施工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税法说的是可以,不是必须。因此在税法当中,甲供材部分没有比例限制,甲方买一块钱

也叫甲供材。案例分析土方工程,土方回填、填埋,需要重型机械操作。没有材料,只有机械跟劳力。挖机方提供机械但是没有材料,营改增之前,土方工程是按3%交税,营改增以后,变成一般计税,税负增加了。土方工程合同是之后签的,开工也是营改增后开的,要走简易,需要是甲供,所以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让甲方提供机油。机油叫动力费用,按照工程造价,可以帮业主买机油,开票给业主。如果业主真的不想买,合同还是写甲供,施工企业买机油,拿现金给业主,他拿去报销,票开给他就行了,就成了甲供按简易。土方工程如何签合同?要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跟业主签合同的话,应该这样处理。如果跟总包签合同,总包先包了再分包给土方单位。税法规定,清包工可以选简易,清包工是辅料加劳务。(2)跟总包签的专业分包合同,拉土方,机油是辅料,大的是人力。走清包工这一项,签成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去备案,可以选简易。二、营改增前后甲供材的区别“建筑业营改增后存在的“甲供材”与营改增前存在的“甲供材”有严格的区别,具体如下:(1)“甲供材”成本核算的区别营改增后的“甲供材”直接在发包方或业主进行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将材料发票直接开给发包方或业主进行账务处理。而营改增前的“甲供材”分为“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和“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其中“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直接在发包方或业主进行成本核

营改增后的建筑劳务公司“清包工”合同的节税技巧

全面营改增后的建筑劳务公司“清包工”合同的节税技巧 “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 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针对“清包工”建筑劳务问题,建筑劳务公司应如何与总承包 方和建筑民工人员签订合同,才能实现节税效果呢?分析如下。 (一)建筑业“清包工”适用的税收法律依据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 1 款规定:“一般 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在该文件中,有 两个非常重要的字“可以”,即建筑劳务公司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上,在2016 年5 月 1 日后,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如果建筑劳务公司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则该项目本身所发生的成本中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如果选择一般 计税方法计税,则该项目本身所发生的成本中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 ( 二) 建筑劳务公司增值税计税方式的选择分析 建筑劳务公司选择按一般计税方式计税,还是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的关键在于税负的临界点 的计算。 按照财税〔2016〕36 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建筑劳务服 务的适用税率是11%,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税率是3%。据此,我们可以大概计算出增值 税计税方法选择的临界点。 假设整个“清包工”合同种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为X,则分包方的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分析 如下: 1、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建筑劳务公司应缴增值税=X×11%÷(1+11%)-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9.91% ×X-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 2、简易办法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建筑劳务公司应缴增值税=X×3%÷(1+3%)=2.91%×X 3、两种方法下税负相同的临界点: 9.91%×X-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 2.91%×X 推导出: 建筑劳务公司自己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7%×X

营改增对工业企业的影响

为了适应新时代下产业结构发展对流转税的征收影响,我国于2012年首先在上海开始试点“营改增”的变革。随着“营改增”的推广和实施,2014年6月,“营改增”正式进入到电信行业中去。这一变革对电信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流转税种的变化带来了以往的会计核算的变化,行业内的管理也面临巨大挑战;另一方面,税种的改变,需要电信业做出调整来适应这种变化,例如对资源的分配管理等。目前,“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实施已经四年,从整体上看在逐步地推广发展中,但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以期望能够为电信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提供帮助。 一、电信业“营改增”概述 (一)“营改增”的内涵 (1)营业税和增值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征收率在20%以内,不同行业在税率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比较广,涉及应税劳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三大类,税率低易计算。营业税收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构成了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增值税是对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増值额进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为销售和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指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的应税服务(“营改增”新增)。1994年,我国出台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奠定了增值税在我国纳税的地位。“营改增”的实施,又进一步地促进了我国税制的改革和发展。(2)电信业“营改增”内涵。“营改增”,简单地说就是对以往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征增值税,而不对课税商品和服务进行区别对待。2014年6月,“营改增”正式进入到电信行业领域。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是我国三大电信企业,本文主要以中国联通作为对象进行研究。 (二)电信行业“营改增”相关政策 自2014年至今,我国对电信业“营改增”基本上实现了全方面改革。主要是对电信业应纳税内容的调整,对缴纳营业税的内容全部改征增值税,对涉及以营业税和增值税为纳税基础的税种同步调整。此外,“营改增”以后对混合销售行为做了重新地解释,进而影响到电信业的计税方法发生了改变。具体如下:(1)“营改增”把电信行业分为了基础电信业和增值电信业,“营改增”之前,通信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率为 3%,而“营改增”之后,对基础电信实施10%的征收率,而增值电信实施6%的征收率。(2)现代服务业务,在实施“营改增”之前按照3%征收营业税,而实施“营改增”之后,则按照6%征收增值税。(3)对一些零售终端和促销业务,在“营改增”之前,按照3%征收营业税,并作为混合销售行为处理,而在实施了“营改增”之后,则区分对待:①提供电信业服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万众期待的营改增实施细则终于落地!建筑业增值税税率适用11%,2016年5月1日开始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随后,财政部部长在答记者问中,再次强调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同时也强调,全行业只减不增,不能保证每个企业税负不增加! 《通知》包含四个附件,分别为: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合计约四万字。 我们根据《通知》及四个附件,将涉及建筑业的主要内容整理出来,以便于您快速浏览重点,文件全文和四个附件详细内容可以参阅本公众号对应文章。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11%,怎么还出来了3%,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换句话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就可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问题有来了,具体是哪些建筑服务是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呢? 三、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营改增论文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摘要 在市场经济竞争压力如此之大的今天,如何根据新的财政税收制度变革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现在所有企业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全面深化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与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值得企业的高度关注。 关键词 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即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指对一些以前交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进行改征增值税。从宏观意义上来说,实行税制改革后,彻底的解决了在纳税流程和课税范围上存在的重复纳税的问题,从而减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压力。进一步的分析,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部分企业定价,对于扩大消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企业投资结构有着一定的推动意义。从微观意义上来说,在税制改革之前,营业税是在我国境内征收的商品劳务费的一种,其课税对象有:提供的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转让、销售不动产。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是以商品和应税劳务在其流转时所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的依据。增值税分进项税和销项税,进项税用来抵扣。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任何企业的资金收入与支出都会有相应的票据,它作为一种资金流通的单 1

据,既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有效依据,又是国家税务机关进行征税的凭证。因此,发票的管理尤为重要,其作用不容忽视。营改增之后,相关发票种类发生了变化,因而对企业发票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以前服务类企业只需开具服务业的税务发票即可,但是由于增值税制度中存在消税项和进税项的区别,对发票的管理更为严格。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税务局申请领购,不能由企业自行印制,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用量势必大大增加,从而加大了企业及税局的增发票管理难度。 2、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之后,要求所有企业能够将其所经营的各项业务区分开来,否则,税务机关就会按照最高业务税率对企业进行征税。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某些企业还是复合型经营,因而同一个企业的不同业务的纳税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为了少缴纳税务资金,就必须得对各项业务进行区别核算,这样一来就加大了会计核算难度。此外,由于目前的财务人员的应变能力不高,不能很快适应营增改,在一定程度上也使会计核算难度增加。 3、对企业现金流出量的影响 企业的资产一般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流通资产,而营改增的实行对其两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虽然如此,但是对流通资产的影响更大。具体说来,体现在下列两个方面。第一,影响投资活动。营改增之后,对于固定资产购建,除了采购设备外,工程的设计勘察、招标代进、工程监理等其他工程支出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了工程成本,降低固定资产总额,这就增加了企业的投资热情。第二,影响经济活动。由于营改增之后,减少了企业所纳税额,也就相当于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开销,所以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现金流出数量会增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总分包业务如何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总分包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 理? 营改增以来,建筑行业相关的税务问题是税企双方最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鉴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纳税人目前最关注的是总分包工程业务的财税处理,本文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1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但应注意:合同成本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即总包应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以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这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相吻合。 2税务处理 1、营业税时代。《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差额纳税,税率为3%。总承包人对分包不负有法定扣缴义务,由分包方自行缴纳。 2、增值税时代。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可扣除分包差额计税,一般计税时应全额纳税,但可以抵扣进项。简易计税平移了营业税的差额纳税政策。具体如下:

案例 山东的甲公司承包了山西一个合同值为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并把其中300万元的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乙公司,工程完工后,该工程项目最终结算值为 1000万元。假设该项目属于老项目,甲乙公司均采取简易计税。甲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00万元。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对策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对策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体制改革日渐深入,2016年5月全面实施的营改增就是这一改革深入的最好体现。营改增这一税制改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影响深远,本文就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展开了具体研究,希望能够为建筑施工相关企业带来一定启发。 标签: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 前言 我国之所以进行营改增这一税制改革,主要原因是政府希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时期降低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的经营负担,以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能够较好适应营改增政策变化,正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 1、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建筑施工企业受到在营改增政策变化后受到的影響,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本文将这一影响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际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前,施工企业按开票金额的3%统一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情况变得复杂,一般情况按开票金额计征11%销项税,同时根据取得的材料商、分包商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差额征收,抵扣发票存在17%、11%、6%、3%等多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允许直接按开票金额的3%计算应交增值税,不得进项抵扣的简易征收方式。所以,营改增后税负不是固定不变的,施工企业对于征收方式的选择、进项发票抵扣是否足额、甚至开票时间和进项抵扣的时间选择,都会影响企业实际税负。营改增对税负的具体影响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二)财务管理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对施工企业发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营业税不存在各环节的抵扣问题,征收管理难度大,虚开发票入账进成本现象严重,加上虚开营业税发票违法成本偏低,导致建筑行业成为假发票的重灾区。营改增后情况会得到根本性改变,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力度向来比营业税严格,金税三期上线后征管能力和手段进一步提升,再加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后果十分严重,因此施工企业应十分重视发票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其次,税收缴纳方式不同。营改增前,施工企业开具建安发票时直接在项目所在地税务局全额缴纳3%的营业税。营改增后,实行当地预交注册地清算的缴纳方式,即在项目所在地预交2%的增值税,然后回单位注册地清算补缴剩余增值税,比之前的缴纳方式复杂许多。第三,对建筑业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相对于生产制造业来说,建筑业财务核算管理要求偏低,对财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和专业水

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税收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已成为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企业如何适应国家税制改革的大潮?如何应对“营改增”对企业税负带来的影响?如何使企业通过营改增,创造更大的利润?这已成为绝大多数企业最关注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主要对“营改增”产生的背景及意义,以及带来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并对企业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税负影响因素 1.“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如何减税为企业减负,如何促进企业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成为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遇到的难题之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11月16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自2012年1月1口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主要是由于营业税的缺点和增值税的优点决定的。营业税存在着重复征税和累计税负、阻碍服务业发展、切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和征收管理困难等缺点,这也是营改增的主要原因。 2、营改增后税负分析 2.1.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的分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税收负担是增加还是减少,关键看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税率谁高谁低。除了交通运输业为3%,其他6个服务业的营业税率均为5%,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即使不考虑价外税因素,其他6个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都会比原来课征营业税时的营业税负担要低。虽然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和实行增值税后的征收率都为3%,但增值税是价外税,征收增值税后,运输业的销售额要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即要从其销售额中剔除增值税后作为计征依据,因此,交通运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试论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董俊芳 摘要:社会对营改增的关注度一直很高,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然趋势下,研究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有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造成的影响,结合实际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管理;对策分析 一、营改增的意义分析 1.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将企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就是营改增的主要内容,其中,增值税的税收主要是对企业的增值部分实行征收税收。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大部分来说效益是显著的,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实,营业税改增值税实施之后影响,效果最大的还是小型企业,将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率从以往的5%降到了3%,对小型企业的发展大有裨益,此外,营改增的实施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说也有着较强的影响,我们随后作出分析。 2.营改增的意义分析 对于社会来说,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深入期,任务重大,营改增对于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业、刺激市场需求、促进社会分工的合理化、加快产业化进程、建立健全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优化投资消费的结构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多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其次,对企业来说,减掉对企业征税的重复环节,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混业经营企业来说,如原企业是生产化工产品和化工品仓储服务的,由于混业经营,在未实行营改增前,仓储收入缴纳营业税,税收留存到地方。实行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但比例很小,地方留存税收也少。 二、营改增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 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实行营改增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因税收的变化,会引起企业资产负债等项目的变动。在营改增之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减少,企业使用同种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会降低企业的累计折旧。从短期来看,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的资产以及负债总额在短时间内都会有所变化,造成在流动资产以及流动负债方面将会提升;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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