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2012年4月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其他副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

物资供应部项目管理部调度室

行政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以上单位行政正职(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室: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矿建基建期:每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

矿井生产期:每月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周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基建期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项目管理部、党总支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可能因采矿塌陷引起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

3、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4、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工程建设区、学校、公路等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5、对于采矿造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1)造成裂缝并可能塌落的建筑;

(2)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3)造成公路塌陷断落段等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按照生产技术部划定的3级以上危险区,由项目管理部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回采后对于3级以上危险区的地面建筑,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威胁区,项目管理部要书面通知业主避灾明白卡,注明危险区范围、可能出现的隐患等。

3、对于可能威胁他人安全的3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项目管理部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4、项目管理部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1、矿值班长为矿当日的地质灾害隐患接受、协调处理值班长。矿值班调度员为地质灾害隐患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调度员接到矿区任何地方的地质灾害汇报(出现建筑裂缝、地表崩塌滑坡等),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部长并同时汇报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由生产技术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情况。1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

3、生产技术部根据核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可能立即发生险情,对于可能立即发生险情的地区,由调度室协调,项目管理部要立即通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撤离险区,妥善安置,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4、对于日常的巡查及监测,生产技术部汛期每周将新增隐患、原地质灾害隐患的变化、危险区的警示标志情况、受危险区的人群掌握避险情况等进行总结,书面汇报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并发放至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要根据情况组织制定防治措施,并将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

1、对于因采矿引起的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地质灾害,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协调进行立即治理,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2、矿井生产后,项目管理部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规定向国土部门进行上报。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5日

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012年4月

1预案编制目的

胡底井田地处太行山南段,地貌区划属剥蚀山地,山顶起伏平缓并有黄土覆盖。区内近南北走向的沟谷较多,纵穿井田东部,主要山脉亦呈近南北向展布。地面最高标高+932.6m,最低标高+670m(胡底河河床)。地势北部及东部较高,南部及西部较低。根据中国地震局GB18306—2001图A1《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本区地震烈度区为六度区。

为了确保我矿对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在因采矿引起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发布或发生后,实施应急指挥和应急行动的总方案,适用于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

3、应急机构及职责

3.1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其他副总经理

指挥部下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下设四个组。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机电管理部调度室物资供应部项目管理部行政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后勤管理部机电队以上单位行政正职

3.2各组职责

3.2.1现场指挥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室部长。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3.2.2抢险救灾组

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机电管理部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项目管理部部长、机电队队长。

主要职责:

①组织现场救援队伍,指挥现场救护工作;

②快速制定救护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对灾害进行评估及预测。

成立地面抢险队,队长:生产副总经理

队员:调度室、后勤管理部部、物资供应部、矿机电队职工等50人组成。职责:对矿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遇险群众进行救援

3.2.3物资供应组

组长:后勤副总经理

副组长:后勤部、物资供应部、计划财务部、机电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后勤部、物资供应部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②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4善后处理组。

组长:外协副总经理

成员: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等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③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级别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级别,根据《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关于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协议》分为5级。1级:可能性很小;2级:可能性较小;3级:可能性较大;4级:可能性大;5级可能性很大

4.2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编制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村尽可能设立兼职观测员,建立矿区地质灾害群测网络。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依据采掘计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主要的采掘区域,矿区内可能发生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4.3.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4.3.2.1矿建基建期:每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

矿井生产期:每月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周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4.3.2.2基建期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项目管理部、党总支办公室等有关单位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巡查,重点可能因采矿塌陷引起的区域进行调查和监测。

4.3.2.3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4.3.2.4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学校、工程建设区、学校、公路等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4.3.2.5对于采矿造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进行重点观测:

(1)造成裂缝并可能塌落的建筑;

(2)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3)造成公路塌陷断落段等

4.3.2.6项目管理部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4.3.3“防灾明白卡”发放

4.3.3.1回采后对于3级以上危险区的地面建筑,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威胁区,项目管理部要书面通知业主避灾明白卡,注明危险区范围、可能出现的隐患等。

4.3.3.2对于可能威胁他人安全的3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项目管理部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4.4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4.1速报时限要求

矿调度员接到矿区任何地方的地质灾害汇报(出现建筑裂缝、地表崩塌滑坡等),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部长并同时汇报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由生产技术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情况。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12小时内经指挥部同意由调度室向有关部门汇报。

4.4.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等。

5应急响应

5.1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较大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极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及时启动预案。

5.2启动本预案由指挥部根据灾情和险情确定,指挥长正式签署启动命令。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3地质灾害预警信号

采用电话、派人通知等形式通知至受灾地区的人员。

5.4应急处置

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挥、协调、组织

矿成立由机电队组成的救灾小分队,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物质、装备保障

矿成立由机电队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矿物资供应部应储备用于灾民安置、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

行政办公室设值班车辆,配备专用越野车辆等。

6.2应急技术保障

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等每半年开展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研究。总结因采矿引起的地质灾害发生规律。

7.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制度汇编 1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1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 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完整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单位和评估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质量,根据《价格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 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就其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以及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和规划实施中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预防治理措施等活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或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容易产生 地质灾害的区域。 第三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是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按照相应的技术规程和规范要求,收集相 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和技术分析,以及编制评估报告和组织报告评审等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并 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收费办法,

性评估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办法。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办法应根据评估区面积、规划人口、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第六条评估机构提供服务,应当符合相应规程规范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七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实行***指导价。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以下简称“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浮动幅度为上下20%,具体收费标准由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八条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由评估基本收费、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和地区调整系数综合确定。其中,地质灾害评估基本收费根据建设项目重要性、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工程类别和评估级别等确定。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包括开展资料搜集、现场调查、图件绘制、技术分析,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等全部费用。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1士20%);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地质灾害评估基本收费×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地区调整系数; 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按照本办法附件确定;地区调整系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在规定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质量标准及评估级别、项目重要性、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1 -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唐计生(矿长) 副组长:任德珍(总工程师) 成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 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 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

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第三条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双控隐患排查制度汇编(20200515183846)

目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消除制度 (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5)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5)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6)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6) 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制度 (7) 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8)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9)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0)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 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场所、活动、设备和生产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活动。 三、职责分工 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己单位及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实行“谁存 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己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安全科负责各单位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整 改和考核。隐患确认不清的,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4、公司将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制定逐级的隐患排查表,各单位将以隐患排查表为依据进行隐患排查。 四、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成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 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的分级、内容和频次要求,公司的隐患排查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 班组级排查为每班排查: 班组排查由本班班组长负责组织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班组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 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 管理缺陷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车间级排查为每天至少一次; 车间级排查由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组织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车间级安全检查表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9个办法).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2) 2、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6) 3、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13) 4、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27) 5、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27) 6、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37) 7、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移交与管护管理暂行办法 (49) 8、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 (55) 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60)

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项目从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整治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包括:勘测单位,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第二章登记备案的条件 第三条申请从事土地整治项目的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并在甘肃省内设立有专门的服务机构。 第四条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承诺书;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勘测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含有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或地籍测绘。 第六条可研、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工程咨询、工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 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分公司《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四条分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施工处项目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地质灾害分类及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

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本条所述数值,“以上”含本数值,“以下”不含。 第六条报告程序 (一)中、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项目部应立即向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局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项目部应立即向灾害发生地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局报告,分局接到报告后速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三)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受灾项目执行24小时抢险救援日报制度; (四)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联系电话机制。项目部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分局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公司突发性地质灾害联系电话: 第七条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精选范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我市属××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之一。全市现有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3600余处,其中列入省、市、县三级监控的重要灾害危险点714处。地质灾害以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大中型地面塌陷为主,具有点多面广、危险性大的特征。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连续七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一、主要做法 1、健全管理机构。市、县、乡三级政府都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国土XX局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民政、气象等18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指挥、部署协调和巡查指导,并将职责任务分配到成员单位,实行防灾减灾领导责任制。 2、编制防灾预案。市、县两级每年在汛前都认真组织编制了《防灾预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下发到有关单位、乡镇执行。对全市已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填制“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发放到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填制“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让他们明白面对险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撤离转移路线。

3、开展科普宣传。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宣传,通过组织咨询服务队伍上街提供咨询服务,到乡村农户家中发送科普资料,出动宣传车到乡镇、村组进行巡回宣传,悬挂、张贴、刷写大型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画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让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几率。 4、加强业务培训。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分别举办两次以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学习班。市国土XX局以召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形式,侧重培训县、乡政府分管领导,县、乡国土资源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县国土XX局以举办学习班形式,侧重培训县、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和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人员。 5、构建群防体系。以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为骨干、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按照市设中心、县设总站、乡设站、村设组的组织机构格局,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全市已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1529处,设立基层地质灾害监测点135处,在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监测人员达539人。 6、加强巡查排查。每年汛前,组织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排查。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加强监控,聘请专家到现场勘察,提出隐患点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并根据地质灾害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进入汛期后,市、县、乡监测点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规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设立、监管、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得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等项目得立项、实施、验收与监督管理。 (一)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就是指对自然因素引发得山体滑坡、崩塌与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工程治理等项目。 (二)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项目主要就是指公益性得区域地质灾害、水工环地质等调查与项目研究。 第三条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邀标)、工程监管制、合同管理制、公告公示制、财务决算评审(审计)制。 第四条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与彭泽县建筑部门公布最新得《工程造价信息》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章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

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立项条件: (一)由于自然因素引发危害公共安全得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1人(含)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得地质灾害,需要应急治理得; (二)由于自然因素引发得地质灾害(主要指滑坡、崩塌与泥石流),威胁人员超过10人(常住人口),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需要而且能够进行工程治理得; (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应急勘查; (四)其她特定条件符合政府投入得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应由铁路、公路、航道、水利、市政等相关主管部门与厂矿企业负责治理得地质灾害,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得地质灾害,不属于项目申报范围。 第六条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项目立项条件: (一)经济社会发展或规划急需得基础性、公益性得区域地质灾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调查; (二)为提高我县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与能力得基础研究项目,引进、开发新技术新方法项目。 第三章项目申报实施管理 第七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县人民政府申报(以政府名义行文),申报单位即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编制项目施工设计与工程概算。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第一节汛期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1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区外出。 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四、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五、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二节灾情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经米取的措施等。 二、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三、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三节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编制年 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称的 “汛前调查”,是指汛前进行的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类型、规模、危险程度、危害性等勘测调查活动。 二、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对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应向基层了解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1**项目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项目部认真学习贯彻公司**文件,按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1、贯彻地方政府、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项目部高度重视地方政府、上级、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下发各种安全管理文件,认真贯彻实施,通过会议、文件和现场督察、检查、巡查等方式落实文件要求,并按照文件规定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管理信息。2、项目部制定了安全岗位责任制,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了“四个”岗位安全责任体系,于4月6日重新学习安全责任制内容,并“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签订了承诺书;项目部全体员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特别是项目经理(兼书记)和各体系责任人责任落实,保证了项目部处于低风险施工状态。3、项目部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20多个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到的工作,做出来比较明确的规定,在操作上有了依据。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本工作岗位安全管理职责,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法、措施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有关安全方面工作没有出现“真空”无人管控的现象,各岗位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作业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状态良好。4、项目部根据本项目部地理

位置和生产经营情况,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工程部有关人员,邀请监理参加的对春季(二季度)施工安全生产状态,特别是辽河项目有关应急抢险、应急撤离等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人员配备、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经验、判断识别安全隐患水平能力、现场应急事件能力、现场应急设备物资能力、应急预案启动效应能力等,项目部现在每天派人对辽河施工围堰进行24小时巡视,对施工道路进行监测维护。进行了桌面应急抢险和应急撤离演练。项目部认为,满足各项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需要。5、项目部按照上级和业主监理要求,制定了本项目部专项防洪度汛方案,方案中对人员责任、配备设备物资和值班做了明确要求,上报监理,并得到批准。业主监理在安全检查中没有提出异议。6、我项目部施工不使用炸药等火攻材料,工程设备使用油料由供应商派送,没有其它重大危险源,其它一般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7、我项目部属于工程分包施工,就一家分包商,各种资质符合要求,项目部对安全教育纳入安全管理工作中,是安全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分包商营地“硬件”、“软件”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项目部建立了分包人员档案材料。8、分包商有两台履带吊,由于需要于4月份又租赁了3台履带吊,均为新设备,经过政府部门检测。项目部定期检查,并按照分局、公司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上报有关管理信息。9、本项目部有吊装作业和经常出现高边坡开挖作业,制定了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监管,处于受控状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范文

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工作总结频道。 我市属××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之一。全市现有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3600余处,其中列入省、市、县三级监控的重要灾害危险点714处。地质灾害以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大中型地面塌陷为主,具有点多面广、危险性大的特征。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连续七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一、主要做法 1、健全管理机构。市、县、乡三级政府都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民政、气象等18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指挥、部署协调和巡查指导,并将职责任务分配到成员单位,实行防灾减灾领导责任制。 2、编制防灾预案。市、县两级每年在汛前都认真组织编制了《防灾预案》,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下发到有关单位、乡镇执行。对全市已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填制“地质灾害防灾

工作明白卡”,发放到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填制“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让他们明白面对险情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撤离转移路线。 3、开展科普宣传。每年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宣传,通过组织咨询服务队伍上街提供咨询服务,到乡村农户家中发送科普资料,出动宣传车到乡镇、村组进行巡回宣传,悬挂、张贴、刷写大型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画等,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让群众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几率。 4、加强业务培训。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都分别举办两次以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学习班。市国土资源局以召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形式,侧重培训县、乡政府分管领导,县、乡国土资源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县国土资源局以举办学习班形式,侧重培训县、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和地质灾害危险点监测人员。 5、构建群防体系。以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为骨干、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按照市设中心、县设总站、乡设站、村设组的组织机构格局,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全市已建立群测群防监测网1529处,设立基层地质灾害监测点135处,在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监测人员达539人。 6、加强巡查排查。每年汛前,组织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隐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资料 为了更广泛、深入地普及地质灾害的识别、观察以及临灾避让知识,开展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预防突发地质灾害方面的知识,汇编如下。 第一部分基本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有那些类型?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多为突发地质灾害。自然因素产生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是自然地质灾害,人为活动引发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是人为地质灾害。 二、各类主要地质灾害的含义是什么? 崩塌:指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滑移,失去稳定,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土体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俗称“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 泥石流: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水源激发的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俗称“走蛟”、“出龙”、“蛟龙”等。由于泥石流爆发突然,运动很快,能量巨大,来势凶猛,破坏性非常强,造成的危害是极大的。 地面塌陷: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地裂缝: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地质现象。 三、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有哪些? 崩塌:(1)前缘时有掉块、坠落现象,小崩小塌不断发生; (2)山坡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嗅到异常气味;(3)偶尔听见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的声音;(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5)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滑坡:(1)滑坡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前缘土体出现隆起;(2)滑体后缘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滑体后部快速下座,四周岩土体出现松驰,小型坍滑现象;(3)滑带岩土体因摩擦错动发出声响。并从裂缝中冒出热气或冷风; (4)在滑坡前缘坡脚处,堵塞多年的泉水复活,或出现泉水(井水)突然干枯、井(钻孔)水位突变、水色突然浑浊或翻砂、冒气等异常现象;(5)动物惊恐异常,如猪、狗、牛、羊惊恐不安,不入窝圈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变化,出现树林枯萎或歪斜等现象;(6)滑体上如有长期位移观测资料,临滑前,无论是水平位移量还是垂直位移量,均会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 泥石流:动植物异常,如猪、狗、牛、羊、鸡惊恐不安、不入睡,老鼠乱窜,植物形态变化,树林枯萎或歪斜等;山谷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编号:SY-AQ-0646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Technical management system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 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

预防地质灾害制度1

预防地质灾害制度 为了应对地质灾害带来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在地质灾害中生命安全,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为增强师生遇到灾难时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师生自救和互救能力,特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应对地质灾害,特成立抗灾救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应急安全办公室,专门应对和处理校园地质灾害等突发事故。 1、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刘武耀,负责全面领导工作。 2、副组长:杨应方,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 3、成员:张华、肖大燕,负责综合指挥、协调学校安全救援、抢险、善后和事故处理。 4、救护小组:李再敏、谭佰琼、赵宾、负责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采取积极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保护生命安全。提供援救物质,转移伤员,做好安抚工作。 5、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员:赵灿,统一负责灾害情况的收集和发布,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教育局。报告内容: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及已采取的措施等。 二、具体措施及办法: 1、积极防范暴雨、雷电、洪涝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师生的危害。学校按照有关要求,主动与气象、地质、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对危及学校的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结合当地实际,抓住重点环节,加紧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针对暴雨、洪水、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专人严密监控,做好包括灾害监测、报警、人员疏散预案、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救灾方案。计划一旦发现险情苗头,就立即做好人员和财产的转移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对有安全隐患的围墙、校舍等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加固维修排危,认真落实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雷电等工作措施,严防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袭击校舍导致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2、强化教育,不断提高师生自护自救能力。学校完善本地本校的安全应急预案。集中开展对师生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安全教育,在广大师生中普及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引导学生在暴雨季节不外出游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部门技术人员的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主要负责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评定工作。全面完成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对各项工作使用的规范、规程进行收集,执行最新的规范、规程,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细则。对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方能提供使用,对造成资料泄密或流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三、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题,指导矿山部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 四、对矿山部的业务从技术上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 五、参与矿山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各矿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地质灾害预报的可靠性。 六、制定每年地质工作计划,然后报送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七、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计算、图件、报告文字都要进行认真校对,并履行签名手续。 八、编写地质工作都委托书,编制技术设计、施工组织

方案、费用预算,要有形式报告,工程结束要有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 九、协助部门编制矿区防治地质灾害方案、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落实检查。 十、协助部门编制、审查矿矿山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设计地质报告、研究处理有关的重大技术问题。抓好矿山“三书一总结”、地质及水文预测预报、储量管理资料工作。抓好防治地质灾害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及工程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第二节具体生产技术制度 一、矿山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 1、矿山部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矿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 2、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地质灾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

国土所管理制度汇编

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二、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三、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 五、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七、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

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 八、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九、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 十一、受理本区域内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落实首办责任制;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动态掌握所辖各村(街道)人民群众对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存在问题、矛盾纠纷等苗头性情况,并及时进行引导、妥善处理;动态收集掌握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采纳合理性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采纳情况;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紧急事项、举报和重要建议;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推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二、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依规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及时公开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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