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行为规范

车间行为规范
车间行为规范

车间生产行为规范

1.按要求着装,禁止穿短裤、拖鞋、短裙、高跟鞋、背心;

2.禁止聊天、嬉戏、玩弄手机、吃零食;禁止脱岗、串岗;

3.所有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4.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本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5.员工须佩戴必须的劳保用品(手套、发套、防护眼镜、口罩等);

6.每个岗位须悬挂该岗位产品标准样品,由组长或主管确认;每位

员工须知道本岗位工作职责及产品品质要求;

7.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8.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不良品不得流入下一道工序;

9.生产出来的不良品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由组长确认,放入

指定废料筐,并填写报废单交与统计;

10.下班前,所有员工须清理好本岗位废料、垃圾,打扫卫生并检

查各机器电源、电器、电灯是否关好;

11. 组长下班前统计好当班产量,由品管确认好品质,按要求写好

物料卡。下班前,做好交班交接记录;

12. 组长写好生产报表(计时计件分清楚,名单、产量写清楚)在

规定时间内交与统计;统计打印下发车间,员工在规定时间核对好;

13. 组长定期检查好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

14. 工业垃圾(手套、油布、打磨片、砂纸、皮带)、生活垃圾分

开放;禁止混在一起;

15. 工业废水、工业废油按要求处理,禁止随意倾倒;

16.车间内禁止吸烟、明火;

17. 车间禁止存放任何危险化学用品。

金华菱制网厂

金华菱奖励处罚条例

(一)奖励条例

一.奖励方式分嘉奖(奖励2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晋升四种。

二.嘉奖:(奖励20元)

1. 品德优良、技术过硬、工作认真、恪尽职责,能成为员工楷模者;

2. 团结合作,在完成本职工作中有明显成绩者;

3. 维护公司、团队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节约资源者。

三.小功:(奖励50元)

1. 对工作有创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后具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2. 在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获取显著效益者;

3. 研究改善生产工艺方法或工艺结构,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著效益者;

4. 对于营私舞弊或有损公司权益的人或事,能予以举报或防止,使公司避免损失者;

5. 遇意外事件或灾变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于救护而保全

人命及公物,减少损失者。

四.大功:(奖励100元)

1. 工作有创新,提出具体方案,并独立完成实施者;

2. 在建设、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主动推进实施,获取显著成效者;

3. 独立制定、完善生产工艺方法或工艺装备,提高产品品质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4. 独立设计、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具有专项知识产权者;

5. 对于营私舞弊或有损公司权益的人或事,能积极检举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6. 遇意外事件或灾变能随机应变,能积极组织、协调、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救护而保全人命及公物,事迹突出者;

7.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五.晋升:

1. 对工厂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被实施卓有成效,且本人能力已达到晋升资格的;

2. 在工厂活动中积极参与组织,并取得良好组织效果者;

3. 在工作中能经常协助管理干部处理相关工作,并处事恰当者;

4. 对团队的管理工作能长期积极参与,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5. 对组织的各项工作,表现出清晰的洞察力,并能经常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二)处罚条例

一.违纪处理方式分警告(罚款20元)、小过(罚款50元)、大过(罚款100元)、辞退四种。

二.警告:(罚款20元)

1. 违法公司日常行为规范情节轻微者;

2. 违法公司其他规定包括临时性会议决定、早会通告构成警告的等。

三.小过:(罚款50元)

1. 拒绝服从组长或主管的调动和合理指挥,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2.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卫生规程,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3. 故意怠工,工作时精神散漫,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者;

4. 遗失重要的经营文件、密件或工具者;

5. 托人、代人打卡、伪造出勤记录或擅自操作打卡者;

6. 擅自撕毁公司的公告、文件者;

7. 私自将公司车辆借于他人使用或为个人利益所用者;

8. 未经允许私自动用公司车辆者;

9.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10.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四.大过:(罚款200元)

1.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2. 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 不服从产品检验判定或主管领导督导、无理取闹、弄虚作假、态度恶劣者;

4. 私自销售废旧物资或偷盗公司物资或他人财物者;

5. 私自销售生产物资、边角余料等物资者;

6. 侵占公款、公物者;

7. 伪造或盗用公司公章或者伪造公司文件,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者;

8.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秘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文件、技术图纸、资料者;

9. 破坏设备、工具、工装、原材料、产品或其他公物造成重大损失者;

10. 利益公司设备、设施为他人或个人提供服务者;

11. 有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之行为者;

五、辞退: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 连续旷工3次/月;

2. 累积两次记大过者

3. 不服从上级管理,与同事,主管争吵3次/月;

4. 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5. 打假斗殴、互殴情节严重者;

6. 在公司内闹事、酗酒、赌博或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7. 违法犯纪者。

8. 满足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工厂不愿续聘者。

9. 有其他不良行为给工厂造成特别严重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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