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检查卫生监督意见书

医疗机构执业检查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

被监督人:××医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

地址:黑龙江省××农场

电话:0000-00000000

监督意见:

××卫生局卫生监督员李××、何××于2010年8月4日依法对你单位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经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医院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未核准理疗科诊疗科目,而医院在二楼开设有理疗科,在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刘××正在为患者张××进行针灸,此诊疗活动明显超出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此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2、在检查口腔科的过程中发现非卫生技术人员陈××正在独立从事口腔科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口腔科执业人员陈××既非职工医院员工,又未能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出有效的执业证件。此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3、在检查中发现理疗科执业人员刘××核准的专业为护理,现独立执业于理疗科;检验科执业人员秦××核准的专业为护理,现从事临床检验专业;外科执业人员李××核准的专业为临床外科,现同时兼职麻醉业务,但未能提供出麻醉医师的有效执业证件;药局执业人员冯××未能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件。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监督意见:

1、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急诊和急救除外。

2、执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方可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责令立即停止口腔科执业人员陈××的诊疗活动;责令立即停止外科执业医师李××的麻醉诊疗活动;

4、责令立即停止理疗科诊疗活动,如确有必要开设理疗科,应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颁发机构申请理疗科执业许可,待核准后方可开展理疗科诊疗活动。

被监督人签收:黑龙江省××卫生局

年月日2010年8月5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监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学校卫生监督监督检查内容(2020)

学校卫生监督 一、教学环境卫生 1、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1.15m2;中学≥1.22 m2 ;前排课桌前缘距黑板≥2m;课桌间距≥0.6m米;后排走道≥0.6 m;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9m。 2、课桌椅: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要求,每个教室中课桌椅型号不少于两种,每人一席。 3、黑板: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尺寸中学不小于1m×4m,小学不小于1 m×3.6m;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 m,中学为1-1.1 m。 4、教室照明:配备教室照明灯和黑板灯。教室照明灯:40瓦荧光灯9 盏以上,配灯罩,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垂直于黑板面布置,灯桌距:1.7-1.9 m。黑板灯:40瓦荧光灯2盏,配灯罩。 5、教室采光: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无色透明玻璃;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设在学生座位左侧。 6、室内空气质量:应设通气窗,经常开窗通风。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 二、学校生活设施 1、学生宿舍:不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一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人均使用面积≥3.0平方米,一人一床,上铺有防护栏,通风良好,设有换气窗;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30米,并应设有路灯。

2、学生厕所:新建教学楼每层设厕所,数量:女生1个/15人、男生1个/30人单排蹲位,不建在蓄粪池上,小学蹲位宽度≤18cm 结构完整、安全,顶、墙、门、窗和人工照明。 三、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 1、组织要求: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明确校长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正式在编)。 2、制度要求: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3、晨检:检查学生健康状况。重点检查有无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结膜出血或其他异常,填写晨检记录表。传染病流行期,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增加晚检。 4、排查: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进一步排查,记录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5、缺勤:密切关注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学生了解患病情况,填写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 6、病愈:班主任查验病愈复课证明,做好记录。 7、预防接种:小学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按照花名册登记,发现漏种学生,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报告,督促补种。查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记录,检查是否按计划免疫规程进行疫苗接种。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 b.记录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的医疗文书、场所、科室; c.记录从事医疗行为的主体所开展的内容、时间、项目、从业人员的聘用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处方、检验单、收费单等。 d.询问双方当事人执业登记情况,合作协议或合同; e.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合作合同协议等。 二、专项诊疗技术监督管理 1、检查内容

学校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联系电话: 监督意见: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或部门。 □2、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或者卫生保健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校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5、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6、建立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7、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卡。 □8、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报告记录。 □9、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和登记记录。 □10、建立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和记录。 □11、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 □12、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验,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3、对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没有查验登记,没有对无证或漏种学生要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14、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15、对发生传染病的学生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进行及时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16、建立教室、宿舍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并做好记录。 □17、建立健全的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18、使用自备井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的学校、托幼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管供水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被检查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续页)□10、使用桶装饮用水的学校、托幼机构,应向厂家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饮水机应定期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20、使用开水炉、开水器等向学生提供开水的学校、托幼机构,每学期使用前由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排污、清洗和消毒,储存开水的容器应每天清洗一次。 □21、使用分质供水的学校、托幼机构,必须将水加热煮沸后供学生直接饮用。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要点 一、对药品的检查: 1、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中药饮片采购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管理制度应定期检查,并建立记录; 2、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确认供货方资料的合法性,收集资质证明材料、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核实销售人员的的授权书原件和原件,并建立档案; 3、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票据应签字并按月装订成册; 4、药剂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5、药房环境整洁,应与办公、生活等区域分开,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药房(库)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6、药品的存放有符合药品存储要求的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五防设施; 7、药品存放与库房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8、列药品的外观无污染,包装应符合规定; 9、应当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设置药品近效期警示牌,并严格执行近效期药品警示制度; 10、中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不得错斗,不得串斗,不得有霉变、虫蛀现象; 11、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12、每年度应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自查报告(12月31日前上交) 二、对医疗器械的检查: 1、收集供货单位资质,建立医疗器械购进查验制度,做好购进验收记录(电子文档、QQ群144352493上共享文件里有)。 2、对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制定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制度,做好在用医疗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记录。要求建立医用设备类医疗器械档案。 3、应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后及时毁形并按规定销毁,做好相关记录。 4、是否有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条件,贮存的医疗器械,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

学校卫生监督意见书【最新版】

学校卫生监督意见书 被监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使《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到实处,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你单位在严格执行相关学校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机构和人员 1、制定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2、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按

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 (二)卫生管理 1、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建立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符合有关规定,并有记录; 3、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并有记录; 4、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5、对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6、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并设置宣传栏;

7、对发生传染病的学生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进行及时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8、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9、学校应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监督意见请遵照执行。被监督人签收: 年月日

2018年未定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课件.doc

附件 3 未定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 单位名称 综合评价结果优秀合格重点监督项目监督检查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合计 1. 建立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医疗废物、生物安全等管理组织 2 是2;不齐全1;否0 *2. 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 是1;否0 *3. 建立预检、分诊制度 1 是1;否0 *4. 建立生物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 1 是1;否0 *5. 建立消毒隔离组织、制度 1 是1;否0 综合管理 6. 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等制度及应急预案 1 是1;否0 (9 分) 7. 开展综合评价自查 2 是2,否0 *8. 本年度未发生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是为合格;否 *9.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执行一人一用一灭菌是为合格;否 10. 未发现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是为合格;否 *11 未发现擅自开展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是为合格;否 1. 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是为合格;否☆ 2. 工作人员经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 1 是1;否0 3. 疫苗接收、购进、分发、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 1 是1;不齐全0.5 ;否0 4. 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1 是1;不齐全0.5 ;否0 预防接种* (9 分)5. 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 1 是1;否0 6. 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监测记录 1 是1;不齐全0.5 ;否0 7. 及时处理或者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 是1;不规范0.5 ;否0 8. 1 1 0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是;否 9. 1 1 0未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采购二类疫苗是;否 10. 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 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 1 是1;否0 法定传染病*1. 门诊登记登记项目齐全 3 是3;否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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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意见书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使《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到实处,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你单位在严格执行相关学校卫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机构和人员 1、制定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2、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寄宿制学校或有600名以上学生的非寄宿制学校按600:1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老师。 (二)卫生管理 1、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建立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的内容、方式、时限符合有关规定,并有记录; 3、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并有记录; 4、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5、对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有查验登记,对无证或漏种学生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6、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并设置宣传栏; 7、对发生传染病的学生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进行及时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8、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9、学校应严格落实学校卫生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监督意见请遵照执行。 被监督人签收: 年月日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 (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非卫生技术人员和病人证实人员资质和业务开展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资质证书、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登记的执业地址;

学校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 卫生监督意见书 编号: 当 事 人(单位/个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民族: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监督意见: 1、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报告记录,并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 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并配备兼职或专职,负责学校传染病报告、汇总工作。 2、落实晨检、体检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制度及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 工作应急预案。 3、建立健全学生因病缺课和病因排查制度,每天上午九时统计报告当天 因病缺课学生,并留有记录。 4、建立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和登记制度。 5、大力宣传手足口病、甲型HINI 流感、麻疹、水痘等相关传染病防治 知识。发现或疑似手足口病、甲型HINI 流感、麻疹、水痘等相关传染病及时上报当地卫生院和相关单位及人员。 6、严格执行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无证、缺种学生 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接种单位补证、补种。 7、做好学校教室内外卫生、经常性对教室进行通风,对学生用品、课桌、 公共厕所等及时消毒,并做好记录。 8、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生上健康教育课,并 充分利用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大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9、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使用桶装水的学校、托幼机构,应向供货商索取厂家的生产许可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批件等有关资料,饮水机应定时消毒, 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应取 得《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方可进行诊疗活动。 11、学校使用的自备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应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 12、使用的开水炉、开水器,每学期使用前由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排污,清洗和消毒,储存开水的容器应每天清洗一次。 13、饮用水必须加热煮沸后供学生直接饮用。 当事人签收: 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 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 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 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 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第八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合法票据包括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 第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自查评分表

附件1: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自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等级评价 □50以下□50-100 □100-500 员工人数 □500-1000 □1000-3000 □3000以上 自查情况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手机电话 单位负责人 电子邮箱传真 手机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传真 单位网址 - 1 -

项目检查内容满分得分 1、机构与人员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械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 并悬挂药械质量管理制度。 5 2、医疗机构应设立药械质量管理机构。5 3、药械质量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管理部门负责。 未设立专门部门的,应指定专人负责。 5 4、药剂科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药学或相 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并具有药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独立解决药品质量相关问题。 5 5、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养护、 人员调剂使用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药学基础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 6、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 建立健康档案。 5 7、相关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 考核,合格后上岗。 5 8、医疗机构应制订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5 2、购进与验收1、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 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 5 2、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 业(批发)及销售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文件 备案保存。 5 3、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 法票据。 5 4、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 5、医疗机构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10 - 2 -

《卫生监督意见书》常见错误

《卫生监督意见书》常见错误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监督人员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管理相对人提出有关改正意见时使用的文书,凡是需要对被监督对象提出卫生要求、改进意见、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产品卫生质量评价等均可使用,对管理相对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 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在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常见错误,笔者通过近几年来对基层执法文书制作的稽查,谈谈《卫生监督意见书》常见错误,探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质量。 一、编号不规范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有编号的文书,但涉案监督意见书只注重正文的书写,忽略首部的编号,往往出现不编号或重复编号的错误,如对不同的生产经营单位下达编号相同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技术指导不规范 (一)语言不规范 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五条规定:“两联以上的文书应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涉案监督意见书使用不规范的语言,用简言简语甚至病句指导当事人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如“应持证上岗;布局应合理;应增设三防设施;冰箱应生熟分开”等。《规范》规定,《卫生监督意见书》具有技术指导作用,即通过监督意见指导和帮助当事人达到卫生法律、规范设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若卫生监督员未用规范的语言明确表述,当事人则会产生疑虑,不明白卫生监督员的意图,使其无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而起不到技术指导作用。

(二)不具有针对性 《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当事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当事人应当执行。当事人有轻微违法行为时,卫生行政机关可以不作出行政处罚,以监督意见的形式针对其设施、设备、工艺、具体操作过程等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具体的技术指导建议或意见。所谓技术指导,是指卫生监督员具体指导当事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涉案监督意见书的技术指导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而对符合什么样的卫生规范要求、如何做才能达到有关卫生规范要求等具体的内容不加以表述。因卫生监督员专业知识欠缺,指导内容过于简单化,不具有针对性,甚至流于形式,往往效果不佳,起不到技术指导的应有作用。技术指导体现的是行政执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使当事人很好地改正违法行为,卫生行政机关有责任帮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难的当事人,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使之尽快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实际上这也是卫生监督员的一种义务,即针对违法行为,不能仅实施行政处罚了事,而应当进行技术指导,促使其规范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具有可操作性 卫生监督员在制作该文书时,根据《现场检查笔录》记载的违法事实,要求当事人改进某些设施或增设某些设施,如要求小型餐饮单位设立单独的凉菜间、洗消间等。小型餐饮单位一般都不具备设立专间的能力,对其提出这样的整改要求是不切实际的,不具有可操作性,达不到整改的目的。对此类问题,只能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其经营规模提出设定各功能区的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 三、责令改正不规范 (一)轻视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部分卫生监督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

春季学前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春季学前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春季学前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卫生部教育部要求,我院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了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一年以来,我县卫生局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加强我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健康教育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学校卫生工作专门行文,进行了安排部署,每半年联合县教育局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形成了全县学校卫生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住重点,加大力度,卓有成效地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所,其中:小学1所、幼儿园1所、。

近年来,我县的学校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明显得到规范。xx年以来,为了加强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小学、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时,是否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各学校是否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情况,在校学生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规范了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使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是学校饮用水卫生重视程度得到明显提高。主要对自备式供水的学校进行检查,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是否对学生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是否对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通过检查和指导,大部分学校设有专兼职管供水人员,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同时,对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学校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了全县师生的饮水安全。三是学校医务室逐步规范。主要对学校医务室的校医室面积,药房、治疗室、诊断室三室分设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门诊日志的建立,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及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学校医务室的`执业行为,保障了广大师生的就医安全。 三、狠抓落实 从机制上保证学校卫生的常规化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按

2017年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

YWZDS-SHFDA05-2017/0 市场监督管理所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 业务指导书 2017-04-19发布 2017-04-25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录 一、工作依据 (1) 二、工作流程与程序 (1)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2) 四、工作文书 (6)

市场监督管理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 业务指导书 一、工作依据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 《关于贯彻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食药监流通〔2012〕84号) 二、工作流程与程序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现场检查必须由至少2名持有执法证件的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程序如下: 图1 检查程序简图 (一)现场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人员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按照要求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表等文书,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内容,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二)确定和公布检查结果

监督检查人员应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确定检查结论,宣布检查意见,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结果处理 对药品质量管理存在缺陷的医疗机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组织复查,对涉嫌违法的行为,立案查处,并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书面通报检查情况。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机构与制度 检查内容:1-1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检查要求:查看医疗机构是否根据本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了相应的药学部门和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机构。 检查内容:1-2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检查要求: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与药品质量相关的制度及对应的药品质量管理记录和档案,定期检查并记录。药品质量管理记录应清楚、完整。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1)各级药品质量管理岗位职责;(2)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环节的管理;(3)首次供货企业和合法资质审核的管理;(4)调配和审核处方的管理;(5)处方的管理;(6)药品有效期的管理;(7)特殊药品的管理;(8)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9)与药品质量有关设施设备使用的管理;(10)有关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的记录和凭证的管理;(1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12)人员健康体检的管理。 (二)人员与培训 检查内容:2-1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配备 检查要求:查看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或专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的管理工作。 检查内容:2-2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检查要求:查看医疗机构中、西药调剂室审核和调配处方的人员,药库负责人和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检查内容:2-3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检查要求:查看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和继续教

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书

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书 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监督意见: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 1、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或部门。 □ 2、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 3、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或者卫生保健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学校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 4、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 5、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 6、建立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 7、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卡。 □ 8、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报告记录。 □ 9、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和登记记录。 □ 10、建立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和记录。 □ 11、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 □ 12、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验,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 13、对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没有查验登记,没有对无证或漏种学生要有预防接种补证、补漏种记录。 □ 14、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 15、对发生传染病的学生班级、宿舍等相关环境进行及时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 16、建立教室、宿舍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并做好记录。 □ 17、建立健全的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 18、使用自备井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的学校、托幼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管供水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 10、使用桶装饮用水的学校、托幼机构,应向厂家索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饮水机应定期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 20、使用开水炉、开水器等向学生提供开水的学校、托幼机构,每学期使用前由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排污、清洗和消毒,储存开水的容器应每天清洗一次。 □ 21、使用分质供水的学校、托幼机构,必须将水加热煮沸后供学生直接饮用。 以上条整改意见,请你单位及时落实。 被监督人签收:卫生监督协管员: 年月日

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监督意见书 1、规范使用门诊登记本,做好门诊病人的全员登记。 2、建立、健全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落实。 3、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 4、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5、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6、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处置诊所(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 7、严禁利用B超设备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8、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抗菌药物。 1、从事经营XXX需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准从事经营活动。 2、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显处,做到亮证经营。 3、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明后,方准上岗从业。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 5、严格落实消毒制度,供顾客使用的物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6、设置供皮肤病人使用的专用工具,做好工具消毒。

7、定期对消毒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被监督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联系电话:监督意见: 针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机构或部门。 2、任命一名学校在编人员专门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3、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防治管理人员或者卫生保健人员,专门负责本 单位学校生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5、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 6、建立学校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7、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卡。 8、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报告记录。 9、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和登记记录。 10、建立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和记录。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表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表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执业医师:人;执业助理医师:人;持《护士执业证书》:人;药剂人员:人;医技检验人员:人;核准床位数:;实际开设床位数:; 二、检查内容 (一)许可情况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规定校验是()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于明显处所是()否() 4.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是()否()无() 5.单位执业地点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是()否()6.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是()否() 7.是否经过批准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是()否()无() 8.是否经过批准开展性病诊疗活动是()否()无() 9.是否经过批准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否()无() 10.是否经过批准开展结扎、终止妊娠手术(人流、药流、引产) 是()否()无()11.是否按照规定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 是()否()无()12. 是否经批准擅自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的 是()否()无()(二)人员情况 13.是否存在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的 是()否()

14.是否存在使用取得相应资格但未注册在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护士从事诊疗活动的是()否()15.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注册的外籍医师从事诊疗活动的 是()否()无()16.是否存在使用医学生或者尚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即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是()否()无()17.是否存在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 是()否()无()18.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主诊医师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无() 19.医师外出会诊是否均符合管理规定是()否()无() 20.开具精神、麻醉药品处方的医生是否取得相应资格 是()否()无()(三)执业情况 21.是否存在超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是()否() 22.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医技人员是否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是()否()无()23.是否存在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2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与境内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置非独立法人营利性“科室”、“病区”和“项目”的是()否()无()25.是否存在将科室或者房屋承包、出租给医疗机构内的有关人员或者其他人员、机构,承包人、承租人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 是()否()无()26.是否存在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 是()否()无()27.是否存在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是()否()无()28.是否存在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 是()否()无()29.是否存在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 是()否()无() 30.是否存在医师超出处方权限开具处方是()否() 31.是否存在非法采供血,或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 是()否()无()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要点 一、对药品的检查: 1、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中药饮片采购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管理制度应定期检查,并建立记录; 2、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确认供货方资料的合法性,收集资质证明材料、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核实销售人员的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建立档案; 3、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票据应签字并按月装订成册; 4、药剂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5、药房环境整洁,应与办公、生活等区域分开,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药房(库)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6、药品的存放有符合药品存储要求的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五防设施; 7、药品存放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8、陈列药品的外观无污染,包装应符合规定; 9、应当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设置药品近效期警示牌,并严格执行近效期药品警示制度; 10、中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不得错斗,不得串斗,不得有霉变、虫蛀现象; 11、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12、每年度应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自查报告(12月31日前上交) 二、对医疗器械的检查: 1、收集供货单位资质,建立医疗器械购进查验制度,做好购进验收记录(电子文档、QQ群144352493上共享文件里有)。 2、对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制定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制度,做好在用医疗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记录。要求建立医用设备类医疗器械档案。 3、应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后及时毁形并按规定销毁,做好相关记录。 4、是否有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条件,贮存的医疗器械,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

民营医院监督检查要点

深圳台兴男科医院联合执法检查要点 一、执业行为 1、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有效 (2)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时间校验 (3)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诊疗科目等是否与执业登记的内容一致; (4)医疗机构的牌匾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5)医疗机构是否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是否存在出租、承包或者合作经营科室的行为或存在非法设点或未经变更执业地点进行行医 (6)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是否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7)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 (8)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9)人流、引产、药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或母婴保健执业技术服务是否许可

2、调查取证: (1)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违法所得 a.现场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效期、核准科目、地址,超出诊疗科目的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执业登记和核准诊疗科目情况,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时间、内容、项目、从业人员及资质、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c.询问相关医务人员和病人证实改变地址执业或超范围执业的相关情况。 d.收集有关书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病历、处方、检查治疗单、检验单、收费单等。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重点是B超、影像、心电图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实习生见习生、化验室、治疗室、护士 a.现场检查内容:记录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以及从事的内容、项目、服务对象、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相关病历、检查治疗单、检验单、处方、收费单等。 b.询问当事人和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关系,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及从事的时间、内容、项目、使用器械药品、医学技术手段,服务对象、数量和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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