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

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
经济法名词解释重点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权利:经济职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义务、合理行使经济权利、服从国家的正当干预。

经济法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岀资,共享收益,承担风险的商事主体。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

他合伙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人或以上,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岀资,有限合伙

人不行)

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是指合伙企业经过设立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颁发

营业执照,从而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的法律事实。

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

人以其认缴的岀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2人以上50人以下,名称中注明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身份的转变: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必须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若仅剩普通合伙人时,则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岀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性质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指发起人为使公司成立、取得公司法人资格而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只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0万元、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公司财产应独立于股东财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投入的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就要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股东的其他个人财产区分开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

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发起人:两人以上200人以下,注册资本的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权力机构。其职权和股东会的职权基本相同。 2.董事会(5?19人)、经理:经营决策和执行机构。3监事会: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不少于三人、三分之一职工代表)

股东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岀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岀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岀

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决议:需要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

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通过

董事会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以及报酬事项并且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的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雇

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的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岀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

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岀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

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一种股份制合营企业,它是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一种通过合同方式设立的非股份式合作企业,它是中国合作者与外国合作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的,按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

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企业的破产:企业破产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将其全部财产用来抵偿其所欠的各种债务,并且依法免除其无法偿还的债务,同时丧失企业法人主体资格的行为。

债权人会议:是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意思表示的机关

合同的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中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实现商品交换的法律形式也是当事人获得财产活着处分财产

的重要法律手段。)

合同的担保:合同担保,是指依照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措施。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所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

合同生效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当事人不违反法

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生效及其效力:1.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义务 2.合同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3.合同成为确立合

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证据和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4.对当事人意外的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全部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部分无效情形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可撤销合同种类: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类型 1)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财产后果 1 )返还财产2 )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

合同变更:通常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在不改变合同主体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合同变更的条件:当事人角度:1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变更事由岀现 2.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

变更合同的协议从法律角度: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2.基于人民法院或者冲裁机关的判决裁决、

合同转让:合同转让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不改变合

同内容。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权利 2.须转让人有处分能力 3.须转让的合同权利具有可让

于性

合同终止:是指由于法定事由的岀现,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导致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1.协议解除2.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合同解除的效力(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赔偿、补救、

恢复原状3.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三、债务相互抵消(债务抵消的条件:1.双方互负债务互

享债权2.双方债务的标的无种类品质相同 3.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4.双方债务均为可抵消的债务)四、债务人

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的使用条件( 1.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

定继承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十年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岀申请。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1仿冒行为与虚假标示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广告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诋毁商业信誉行为

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虚假广告行为: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开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是指在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贿

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垄断行为的种类:1垄断协议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3经营者集中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1)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2)国家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3)国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本原则 1)经营合法原则 2)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城市的原则3)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4)一切人都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消费者基本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权监督权

经营者义务1)守法或守约义务 2 )接受监督3)保障消费者人参安全额财产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 6)岀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 7)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者服务8)履行三包的售后服务 9)

公平交易10)尊重消费者人格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立法保护2 )行政保护3)司法保护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 )新闻媒体2)消费者协会消费和权益争议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 )向有关部门申诉 4)申请仲裁机构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为满足合理的使用

要求所必须具备的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征的总和

会计管理体制:1)会计制度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审计法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2)客观公正原则3)实事求是原则 4)廉洁奉公原则5)保护守密原则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个人所得税是以个

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它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各种形式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织起来

的货币流通。金融的经济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核心2)金融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 3)金融是国民经济综合反映的核心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证券,是指记载并代表持有人享有特定民事权利的书面法律凭证。证券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国务

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政府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

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后,签署劳动合同并确定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失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仲裁法是调整在仲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仲裁法的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2)以事实

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 )独立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 5)或裁或审原则 6)法院监督原则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规,在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所进行的

活动。

狭义的民事诉讼法指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包括民事诉讼法典在内的所有规定了民事诉讼程

序、制度和原则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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