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合同风险防范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京都律师事务所刘哲

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 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臵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臵文告、拆迁安臵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招标投标的的法律咨询,对建设工程具体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重要评标、决标和开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拟定、审核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投标担保、联合投标、投标人禁止行为等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EPC履行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在勘察、设计阶段,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许可证内容、发包人发包资格、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外商投资建筑企业从业资质与资格等进行审查,代为起草或者审查总承包合同(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参与或者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开展合同管理事务,提示建设单位必须向勘察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原始资料,且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帮助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在委托勘察合同中具体约定勘察单位的责任,尤其是违约责任,提示建设单位必须向设计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勘察成果文件,且工程成果文件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审查,为客户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同

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在施工、设备安装阶段,对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采购许可证内容、发包人发包资格、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从业资质与资格、外商投资建筑企业从业资质与资格等进行审查,起草或者审查施工、设备安装、设备采购总承包合同(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分包合同、监理合同,代建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参与或者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开展合同管理事务,协助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勘察成果文件、经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且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协助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提示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协助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发生已完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修复,施工单位拒绝修复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协助客户监督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检测、修复、变更、重作等解决方案,但任何方案需及时取得发包方的认可,并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合同审查,工程洽商变更、签证文件的法律风险审查,及时跟踪施工过程中的索赔与反索赔,加强索赔管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协助客户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助处理客户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参与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协助建设各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围绕工程项目,协助客户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协助处理因建

设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客户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必要时,代理开展工程质量的评定、鉴定及诉讼、仲裁工作。

3、在验收、竣工参与客户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竣工文件进行审核,对验收竣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客户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按照合同约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客户在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之前需要使用的,以书面方式提醒客户因此会造成的法律后果,并应提示客户,可采取的对策包括可签订部分验收协议或项目验收协议,以规避擅自使用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在质量通过验收后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协助客户及时办理质量备案手续,处理竣工验收后的保修责任;协助客户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以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正常使用。

4、在工程结算阶段,主要通过参与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客户协调工程结算纠纷,完成工程结算,提示或协助客户着重对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进行审查或者对审价单位出具的审价报告进行审核,对竣工结算时效、竣工结算依据、竣工结算依据、现场签证效力进行审查,对审价单位审价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等方式来实现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5、对工程期间发生的相关纠纷,可以代为客户处理复杂的建设工程法律纠纷,包括协商、仲裁代理、诉讼代理、执行代理等,处理工程期间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如知识产权的保护、审价鉴定、法律咨询等。

三、EPC合同条款法律风险与防范

在EPC合同中,承包商的风险其实贯穿了整个合同的每一个条款、补充协议和每一份附件。在审核合同正文条款、补充协议以及有关附件时,应该认真从头到尾仔细审核,不要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对于大量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在合同协议书等文件之间,还涉及一个合同文件构成和合同文件效力的优先顺序问题,通常规定在具有最高合同文件效力的合同协议书中,应该特别注意对优先顺序的规定是否合理。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范围技术性比较强,也是确定承包商权利、义务、责任的重要依据,应当首先审核合同文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工程范围,注意承包商的责任范围

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

(2)关于合同价款条款。重点应审核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合同价款的构成和计价货币。此时应注意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及承包商和业主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其次,考虑许多影响因素,确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3)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首先,如果是现汇付款项目(由业主自筹资金加上业主自行解决的银行贷款),应当重点审核业主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自筹资金和贷款比例是多少等。其次,如果是延期付款项目应当重点审核业主对延期付款提供什么样的保证,是否有所在国政府的主权担保、商业银行担保、银行备用信用证或者银行远期信用证,注意审核这些文件草案的具体条款。

(4)对法律适用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法律适用条款通常均规定适用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这一条几乎没法改变。比如就具体项目而言,有的外商在中国内地投资具体项目,却在合同条款中规定适用外国法律为合同的准据法,这违背了我国法律管辖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关于项目的许多法律适用属地法,只要项目建在我国,就必须受我国相关法律的管辖。

EPC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对于承包商来说至关重要,EPC合同中的约定将成为日后解决双方争议、提供索赔依据的重要依据。因此,在EPC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承包商应该尽可能的规避或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将日后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认真审核合同等法律文件。EPC总价合同构成合同文件多,涉及的内容也很多,而且业主在合同中只给出基础性和概念性的要求。因此,合同中的疏漏和一些内容相互不一致的情况在所难免。在一般的EPC合同中都规定承包商有复核合同的义务,在详细设计中复核合同的一些数据、参数等,而且,如果合同中存在某些错误、疏漏以及不一致,承包商还有修正这些错误、疏漏和不一致的义务。即使合同中没有规定,在国际合同实务中往往视这项内容为承包商的默认义务。

(2)严格审核合同价款条款。承包商应仔细审核合同价款的构成和计价货币。此时应注意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及承包商和业主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此外,应审核合同价款的分段支付是否合理。还要注意,合同的生效,或者开工令的生效,必须以承包商收到业主的全部预付款为前提,否则承包

商承担的风险极大。

(3)高度关注合同文件的缺陷和漏洞。承包商一定要注意,EPC合同要求承包商对合同文件中业主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充分性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文件中存在错误、遗漏、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等,即使有关数据或资料来自业主方,业主也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责任。应在竞标阶段就组织商务和专业人员查找招标文件中的缺陷和漏洞,要求业主给予书面澄清,扫除法律风险障碍,或在报价中予以充分考虑。承包商的建议书将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因此建议书中要避免向业主作出在数量、质量等方面过于笼统的承诺。

总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文件是根据市场的要求而订立、发布和实施的,将会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于承包商来说,总承包项目无疑是对自己管理水平和能力的一项挑战,有机遇也充满法律风险。承包商只有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在合同履行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FIDIC合同条款下的EPC合同风险研究

FIDIC合同中的EPC合同条款风险控制研究 摘要:本文在阐述FIDIC合同中的EPC合同风险概况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了EP C合同条款风险的来源,并指出了可以规避风险的EPC合同条款来源,为EPC 总承包商合同风险规避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EPC;FIDIC合同;风险 前言在复杂而多元的建设工程承包市场,EPC项目多集中在技术复杂领域,这些领域项目具有投资额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由于工程项目实施周期长、外界环境多变、技术复杂等特点,很难明确所有的功能、技术、施工标准、以及建设风险因素等,在合同管理中必然会在工程实施阶段发生工期、费用的变化。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风险不可避免,这是EPC承包商 遇到的主要风险之一。相比较传统其他承包模式,EPC合同的风险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同时承包商的风险贯穿了合同的所有条款和任意一份相关附件。因此,研究EPC合同风险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1.EPC合同及风险的概况 1.1 EPC合同的概况 由于EPC (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etion,简称EPC)项目是由工 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EPC 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简称。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对于此类项目,业主期望通过合同中固定价格、固定工期来保证项目成功建设,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和风险具有可控性。EPC合同正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以满足业主期望的一种合同模式。 1.2 EPC合同的风险管理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 EPC项目。EPC 指业主选择一家总承包商或者总承包联营体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以及试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总承包任务。由于这类项目建设规模大、系统繁杂、涉及的专业技术面广,导致EPC合同风险管理更为重要。 EPC合同风险包括合同管理风险和合同条款风险。合同管理风险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目录 摘要........................................................ 第一章绪论................................................. 1.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研究意义....................... 1.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内外发展历程................. 1.2.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外的发展历程 ............. 1.2.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国内的研究现状 ............. 1.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发展趋势——目标合同 ......... 1.3.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合同的概念 ................ 1.3.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合同的产生 ................ 1.3.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目标合同特点 .................. 第二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2.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概念和类型................... 2.1.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概念 ....................... 2.1.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基本框架 ................. 2.1.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类型 ..................... 2.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特点........................... 第三章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管理过程...................... 3.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成立与策划................... 3.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履行......................... 3.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担保......................... 3.3.1工程保险的基本概念............................... 3.3.2工程保证担保相关法律............................. 3.3.3履约保证担保中存在的问题 ......................... 3.4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变更......................... 3.4.1 工程变更的定义。................................. 3.4.2 工程变更原因、目的及内容......................... 3.4.3 变更的条件....................................... 3.4.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3.4.3工程变更的价款确定............................... 3.5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索赔......................... 3.5.1 EPC合同条件下业主索赔的因素 ..................... 3.5.2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 3.5.2 合同下承包商风险防范............................. 3.6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争端解决 .................. 合同争议的类型......................................... 3.6.2 争议解决程序.....................................

垃圾清运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高新区(滨江)的日常环境卫生,确保园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中方所属区域内的垃圾进行清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达成协议台下: 1、屮方所产生的垃圾必须为生活垃圾; 2、屮方产生的垃圾需存放在固定的垃圾房(桶)内; 3、乙方须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清运工人两名,穿着乙方统一的工作服; 4、乙方车辆进出以及人员在中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须严格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5、清运周期与时间: 每天一次,具体时间为7:00?7:00 6、收费与结算:一口价每年垃圾清运费为2330元。中方垃圾清运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运计算时间从2011年6月开始。 7、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并不在甲方和乙方清运之间形成雇佣劳动关系。屮方概不负责乙方清运工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及工资,亦不直接向乙方清运工支付任何费用。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执一份,有效期自2011年6月1日起至2011 年12月31日止。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经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OXX年6月1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厦(以下简称" 大厦”)是由投资开发公司投资兴建、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物业管理的一处综合楼宁群, 一期工程已向业主交付,目前业主进入集中装修期。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_______ 大厦”装修垃圾发包、承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接甲方装修垃圾清运,并承诺按甲方要求即时清运、不堆积。如发生因届期未能及时清运而造成堆积,视作乙方违约,屮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乙方负责办理渣土清运等相关报批手续,并承担因此、或清运过程中的其它行政处罚责任,承担办证、处置等一应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装运车辆为载重量—吨以上(含—吨),每次装运均须由甲方当班保安签字,确认“满载”; 第四条清运费用,以载重量—吨以上(含—吨)车辆计算,每车—元(含税),以当班保安、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码单”作为计费依据; 第五条每二个月为结算周期。结算费用时,乙方须提交“码单”和正式税票; 第六条合约期间,乙方单方面终止清运,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业已发生的清运费用。 笫七条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本合约共一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

epc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epc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epc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epc总承包合同范本(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epc工程合同范本

epc工程合同范本 篇一: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58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承包范围: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代码:企业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定义与解释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EPC合同模式与风险防范(1)

EPC合同模式与风险防X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必须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合同模式去实现。对于从事对外工程总承包(EPC)的企业如何基于EPC 合同模式特点,防X与控制风险呢? EPC 合同特点 所谓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这种合同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工程技术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的项目需要加快建设。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将新产品早日投入市场。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于是新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模式就应运而生。 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X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里的“设计”包括工程图纸的设计、工程规划和整个设

计过程的管理工作。该EPC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业主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 EPC合同模式是一种快速跟进方式的合同管理模式。EPC合同模式与过去那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与快速跟进建设模式的对比见图示(附件)。 快速跟进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一方面整个工程可以提前投产,另一方面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从EPC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对承包商来说,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就有机会获得较高的利润。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划分,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承办补偿合同三种类型。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单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管理费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

EPC合同范本

目录 合同协议书 2 第1条合同文件 2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 3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 第4条合同价格 4 第5条支付条款 5 第6条开工及完工时间、竣工时间7 第7条检验7 第8条保险7 8.1 工程一切险及建筑施工机具保险7 8.2 第三者责任保险7 8.3 雇主责任险或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 第9条税费7 第10条包装运输8 第11条工程质量8 第12条工厂性能保证8 第13条违约责任及赔偿8 第14条生效日8 第15条争端的解决9 第16条代表的指定9 第17条工程监理9 第18条其他9 第19条合同执行9 合同协议书 业主:(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和承包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1条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将构成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且每一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进行解释: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1.2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将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双方商定的附件;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 5、招标阶段的补遗及澄清文件 6、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7、招标文件; 8、其他文件。 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代表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且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协议或文件。 第2条工程承包形式 2.1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3条总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1前期委托工作 在合同生效之前,承包人协助业主进行方案的研究工作。 3.2 工程范围 承包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本合同要求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完成包括工程设计、主要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设备的采购、工程保险、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工程达标、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以下简称“服务”)。 但厂外生活福利工程、厂外运灰道路工程和业主自购自营设备不包括在服务范围内。 在不损害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承包人应负责; 自初步设计开始,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选择确定供应的设备、材料、设施、工具和采用的加工工艺及技术。 3.3工程管理及工程协调

epc合同范本

epc合同范本 律所动态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招聘专职律师... 原上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李柏勤...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为某特级施工...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国内首...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律师应... 位置| 实务研究 EPC合同风险审查及法律建议 EPC合同,是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在国际工程领域普遍使用的一种合同文本。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逐步市场化、规模化及国际化发展趋势,EPC合同也逐渐被国内大量承发包单位接受和采纳,并大量使用。因此,EPC合同的法律风险审查应运而生,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市场和法律服务需求。 一、EPC合同 EPC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的简称,又称交钥匙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并且总承包商须对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

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实践中,EPC合同模式深受建设单位的青睐。 1.优点: (1)单一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建设单位的利益损害赔偿更有保障。 (2)工程系统整合:目标统一明确,设计、采购、施工优化整合,建设单位成最大受益方。 (3)投资效益确定:工程成本、工期固定,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更有确定性。 (4)风险合理转移:建设单位风险合理转移,总承包商承担更多风险。(详见EPC合同通用条款17.3款[雇主的风险]) (5)合格的建筑产品:最低性能保障、实现合同目的,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要求较低,对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缺点:成本高 二、EPC合同风险审查 1.合法性审查 (1)EPC总承包模式的法规依据 2 《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84年实施,是我国首次规定总承包模式的法律依据雏形和来源,现已废止。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搞好江鸿?枫侨郡物业管辖小区内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现甲方将该小区的生活垃圾委托给乙方负责清运处理,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清运范围:江鸿?枫侨郡管辖小区所产生生活垃圾(不包括绿化剪枝及装修余泥杂物,但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必须提供额外有偿清运) 二、工作要求:由乙方对上述范围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每天一次(特殊情况以实际垃圾量而定) 三、合同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愿意再合作则商议续签事宜。 四、清运费用及付款办法: 1、垃圾清运费包括清运费、人工费、车辆油耗、垃圾处理费及税金等。 2、每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正(, 元);乙方每月10号前由乙方开出发票,甲方支付上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给乙方。 3、乙方收款时必须提供发票。 4、每月10日前乙方凭发票向甲方结算上个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五、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进入小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车辆发放有效出入证件,以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每月按时支付清运处理费给乙方。

3、甲方负责本合同第一条所指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集中在甲方设定的清运点,以便于乙方清运。 4、甲方保证按时将所有垃圾送至垃圾清运点。 5、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B、乙方责任 1、乙方清运工作必须遵守小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监督。 2、负责每天对垃圾点的垃圾进行清运。 3、负责搞好垃圾点周边的卫生清洁。 4、对于因节假日或实际情况需增加清运次数的,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执行。 5、乙方因垃圾清运处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政府处罚,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合同期间若甲、乙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对方一个月的垃圾清运处理费,以作为违约金。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EPC总承包合同参照范本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样本 _______工程EPC总承包工合同(甲种本) (隶书体部分为填写内容仅供参考)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监印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略) ?具体参见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银皮书中文版)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应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承包方式:概算下浮(包含调整概算) 1.2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1.3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亿元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汉语。

3.2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4.2 图纸提供套数:8套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职务:×××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 第7条甲方工作 7.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EPC项目合同审查要点定稿

EPC项目合同审查要点定稿

EPC合同审查 一、EPC合同模式概况 EPC合同模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备EPC总承包施工能力的公司,由其承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等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全面责任,直至向业主提交一个符合业主要求、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式。 与传统承包模式相比,EPC承包模式存在如下不同:①承包的范围不同,EPC 总承包商要对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全面负责;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EPC 总承包只向业主负责,业主也只是针对总承包商,分包商和供货商只对EPC 总承包负责,与项目业主没有直接的关系。在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对于分包工程,分包商要和施工总承包商一起向业主负责,承担连带责任。③资质要求不同,在不同的国际EPC总承包项目中,有的项目并不注重EPC 总承包商的资质,只是严格要求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EPC合同风险分类 国际EPC工程合同中一般将工程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承包商主要有以下风险:1、工程风险,业主提供的文件有误,对工程量计算不准确。2、经济风险,如业主支付价款的能力,物价上涨、人力资源短缺等。3、自然风险,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利的地下条件。而由业主主要承担的风险有:1、政治风险,如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工程所在国内的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承包商人员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其他雇员意外的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内的骚动、喧闹、或混乱等。2、社会风险,如地下发现化石或文物。3、法律风险,如资源国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所引起的风险。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电子: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 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提出招标投标的的法律咨询,对建设工程具体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重要评标、决标和开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

生活垃圾处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生活垃圾处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环境卫生,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和泰地界以东至体育路以西,和泰地界以南至龙城北街以北垃圾清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 乙方负责和泰地界以东至体育路以西,和泰地界以南至龙城北街以北垃圾的清运。 二、协议时间 从XX年12月10日至乙方清理完成为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依据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参万元整垃圾清理费。 四、甲方的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质虽。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质虽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产、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点。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

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虽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 3、乙方进入甲方矿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 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产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4、乙方每次清运后,须向甲 方领取《物料设备出门单》,并有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的签名方能出门。乙方须将此单交与甲方门卫人员,并在接受甲方门卫工作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的检查并通过后,方可将垃圾运离甲方矿区。 5、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6、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甲、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进入甲方工业广场必须空车,不应携带物资进厂,更不应将不属于甲方的废物、垃圾丢弃在甲方厂房,如发现须当天清理完 毕,若再次发现类似情景,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执行,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续签与变更: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

所谓EPC合同

所谓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这种合同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工程技术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的项目需要加快建设。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将新产品早日投入市场。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于是新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模式就应运而生。 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里的“设计”包括工程图纸的设计、工程规划和整个设计过程的管理工作。该EPC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业主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 EPC合同模式是一种快速跟进方式的合同管理模式。EPC合同模式与过去那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与快速跟进建设模式的对比见图示(附件)。 快速跟进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一方面整个工程可以提前投产,另一方面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从EPC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对承包商来说,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就有机会获得较高的利润。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划分,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承办补偿合同三种类型。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单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管理费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工程设计或工程范围发生变动。这要求精确的设计图纸、详细的工程描述和承包商准确地计算,报价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规定规定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作为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与国际接轨之承发包模式,一方面克服了传统承发包模式完全忽视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内在联系,将其截然割裂开来的诸多弊端;另一方面也充分满足了建设单位期望获得成本、工期、风险的确定性以及工程项目成功建设的强烈愿望和需求,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建设单位的青睐。 虽然,EPC总承包模式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有着诸多利好因素,但是,就作为实施主体的承包方来说,其间隐含的风险则不可不重视之。法务处在结合公司推进“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几个项目实施经验、参读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及参考中国建筑总公司等相关案例的基础上,拟就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进行初步的分析,希望为公司稳步推进和实施“造船出海”战略,开拓海外市场尽一份微薄之力。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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