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达到合理利用公司会议室,并保持会议室整洁,使各部门放心、有序的使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
三、职责
第三条集团办公室负责公司会议室的管理及使用安排。第四条各部门(子公司)均可以申请使用会议室。四、会议室的规模及配置
第五条公司共有7个会议室。具体配置如下:
第一会议室:二层。长桌。可容纳40人。配有固定式投影仪、
投影幕布、白板。
第二会议室:一层。长桌。可容纳12人。配有固定式投影仪、
投影幕布、白板。
第三会议室:一层。长桌。可容纳12人。配有投影幕布、玻璃板。
第四会议室:一层。六角桌。可容纳10人。配有玻璃板。
第五会议室:二层。三角桌。可容纳3人。
第六会议室:三层。长桌。可容纳8人。配有投影幕布、玻璃板。
第七会议室:三层。长桌。可容纳6人。配有白板。
五、会议室的用途
第六条公司会议室为公司会议、部门(子公司)会议、来宾接待、员工工作面谈、招聘面试而设立。
六、会议室的使用
第七条会议室管理负责人为前台文员。
第八条会议室使用以“先申请,后使用”为原则。
(一)没有经过申请的部门或个人,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但如有冲突,必须礼让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
(二)按申请的先后,顺序使用。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办公室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己协商。
(三)如遇公司层级的紧急重要会议,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子公司)或个人,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应先让公司层级的重要会议。
第九条申请流程
(一)需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子公司)或个人应至少提前两小时(休
息时间除外)到前台提出使用申请,认真填写《会议室使用登记表》,由前台文员统一安排。如需办公室协助配备其它用品(如饮料、水果等),应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并提供用品清单及标准。
(二)前台文员将依据《会议室使用登记表》的内容在会议室指定位置张贴使用标识
(三)部门(子公司)及个人应在所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超过
10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办公室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权另作安排。
(四)部门(子公司)及个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避免超时使用。如在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其他部门(子公司)或个人使用,超时使用者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五)如部门(子公司)或个人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第十条会议室使用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