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
——从新婚姻法看家庭财务风险
1人生最坏的三件事
1.1破产:负债累累
1.2离婚:钱少一半
1.3死亡:债权纠纷
2离婚:
2.1“离婚=离财”——刘彥斌
2.2中国迎接“四成”离婚时代:2013中国离婚率十强榜:北京——离婚
率39%;上海——离婚率38%;深圳——离婚率36.25%;广州——
离婚率35%;厦门——离婚率34.9%;台北——离婚率34.8%;香港
特别行政区——离婚率33.8%;大连——离婚率31%;杭州——离婚
率29%;哈尔滨——离婚率28%
2.3婚姻是一生中最大的投资,但如果这场投资不可避免面临失败,你还
能留下什么?
2.4离婚案例:吴奇隆马雅舒分手费:2000万:吴奇隆和马雅舒曾经是
娱乐圈最令人羡慕的一对。吴奇隆出道十几年,没有绯闻、没有炒作、
没有负面消息,堪称圈中罕有的“三无”明星,很多人都直呼马雅舒找
了一个好老公。谁知道这对曾经被称为“模范夫妻”的两人也会劳燕
分飞。离婚后,吴奇隆将自己名下八栋房产里的六栋过户给马雅舒,
外加一百万人民币赡养费。有台湾媒体称吴奇隆为离婚付出一亿台币
的代价(包括房产和现金,约2000万人民币);
3新婚姻法——关于房子:
3.1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3.1.1法条: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
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
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
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
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1.2解读: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老公变房东)
3.2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
3.2.1法条: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
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