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内容标准】

一3.2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认识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初步培养依法做事的观念、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以

值观目标:认识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初步培养依法做事的观念、权利观念和义务观念,以及把法律作为首要的行为准绳的观念。

能力目标:在教学中,通过多角度的分析,初步培养辩证地思考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能力。

知识目标:了解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理解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教学内容分析】

本项目内容从“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两个层次来论述“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本项目的教学重点。“法律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是本项目的教学难点。

【教学准备】

1、理论准备:学习《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2、案件资料的准备:搜集能反映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的典型案例。制作多媒体课件。

3、提前布置学生预习新课,搜集“诉讼类型和法律制裁种类”的法律知识,搜集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等。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图片展示:“丹顶鹤的故事”

有一个男孩13岁,平常非常喜欢各种小动物。一个黄昏,他跟父亲在芦苇边散步,突然发现一只幼小的丹顶鹤,男孩子兴奋起来,小男孩一下子把丹顶鹤搂在怀里。儿子一边抚摸着它的头,一边回头看父亲:“我们把它带回家吧,让我好好照顾它!”父亲笑着摇了摇头说:“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们不能占为己有。”“可是,这四周并没有人,不会有人知道我们把它带走了”。儿子很不情愿地大嚷起来。父亲的神色严肃起来说:“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儿子从父亲斩钉截铁的口气中知道,这个决定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他只好慢腾腾地松开了自己的小手,依依不舍地放开了小家伙。

想一想:你认为是谁救了小丹顶鹤?

学生1:是父亲。是他坚持要求儿子遵守法律飞规定。

学生2:是法律。没有法律。父亲有可能也会赞成儿子的建议。

老师:同学们说的有道理。在现代社会里,法律与世界万物的生存息息相关。每一个公民的生命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设置意图】创设动人情境,用丹顶鹤可爱的图片,用生活中不同的价值判断,激起同学们的探知欲望,引导感悟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教师:法律是一棵大树,茂盛的树荫为我们把风雨遮挡;法律是一盏引航灯,明亮的光芒为我们指引方向。学习法律让我们拥有智慧的头脑,运用法律让我们快乐健康成长,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讨: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

课件展示题目: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二、师生互动共同探究

环节一:规范行为感知法律

1、《一个心痛的故事》

教师:下面我们来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先来看一张照片,大家猜猜这位小姑娘在干什么?

课件展示:图片——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透过铁窗看,她那渴望得到的眼神让人看了心痛。

猜一猜:小女孩在看什么?

学生1:小女孩在看望监狱里的亲人。

学生2:小女孩在看望外面孩子自由的玩耍,可能她家长把她关在了家里。

学生3:小女孩在看望教室里的学生,自己也很想进去上学。

老师:同学们猜想的太对了,你们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这里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小女孩正透过窗户向教室里观看的眼神,是多么渴望上学呀,她为什么没有上学的机会呢?

课件展示:江西十三岁的农村女孩谢友兰以优异成绩升入初中。可是,她的父亲谢明军却要求女儿辍学在家务农。谢友兰自小就渴望长大后上大学,没有办法的她,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想一想:法院会怎样判决呢?根据是什么?

案例中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学生:小组合作讨论,代表发言。

学生:,法院应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判决小女孩上学,让小女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

教师点评:同学们分析的很好,根据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让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课件展示:“相关法律知识回顾”

根据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规定,“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让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课件展示:判决书

县法院一审判决谢明军立即恢复谢友兰的受教育权,有义务让谢友兰完成学业,并对谢明军作出教育批评,要求他当庭向女儿道歉。

教师点评: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重要内容。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让子女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义务公民必须自觉地履行。

【设计意图】通过设计小女孩谢友兰争取上学权利案例分析,让学生明白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从而懂得法律正是通过规范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

2、一个心碎的案例

教师:法律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下面我们就通过看一段视频来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来规范石玉平的行为的?

【视频】:井陉县农民石玉平不赡养父母,被父母告上法庭,经法院五次调节,仍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经法院核实,证据确凿,法院判石玉平有期徒刑三年,这是井陉县法院自开庭以来,首例不赡养父母案。

(1)、请评价石玉平的行为

(2)、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作出了怎样的判决?其依据是什么?

学生1:石玉平的行为是不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行为。

学生2:石玉平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3、课件展示: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有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支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师:同学们回答的很全面,石玉平的行为既违背了道德的要求,又违背了法律的要求,他之法律于不顾,我行我素,做了法律不允许做的事,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4、课件展示:

法律的作用一:法律正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设计意图】不孝敬父母案例,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选取此案例,让学生了解,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都没有特权,没有法外之人,凡是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提出具体要求的,就必须去做。

环节二:维护权益践行法律

1、视频:《被扣的自行车》

某中学学生小超,课后想与几位同学一起打篮球,于是,就把自行车暂时存放在一个自行车棚里,车棚由于最近经常有人冒推自行车,于是,管理员就给每一个存车的人一个密码。当小超打完球回来推自行车时,发现存自行车的密码牌子丢失了,管理员不让他推。小超想到了家里购买自行车的发票和自行车凭证,出示给管理员看,结果管理员仍然不让他推。两人发生了……

猜一猜:可能会出现哪些结果?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价。

比一比:哪一组同学想的办法多?

学生:小组讨论,一人记录。

学生1:发生争执,小超被管理员打伤------

学生2:发生争执,小超打伤了管理员------

学生3:向有关部门寻求法律帮助------

学生4:小超一遍与管理员争吵,一遍让同学偷偷推走自行车。——

学生5:利用网络,让网民评价管理员的行为。——

学生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学生7:干脆不要自行车了——

学生8:小超强行推走自行车——

老师:同学们这是你们经常发生的事情,所以,猜想的办法又多,又快,评价的理由既充分又具体,真是思维开阔,方法多多啊!那么,小超到底怎样把自行车推走的呢?

2、视频:续《被扣的自行车》

视频中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留、冻结。小超已经出示了自行车的证据,管理员仍然扣留自行车,小超只好告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依法让小超推走了自行车。

【设计意图】《被扣的自行车》案例贴近学生实际,学生每天都与自行车打交道,这样的事情正是他们需要解决的,也正是学生急需的方法。如何依法解决此事,通过设置本案例,让学生在分析中发现问题,在分析中感悟问题,在分析中解决问题。

3、课件展示:乱扣流量费,退款又赔偿

2011年2月23日,太原市消费者文先生接到某电信运营商短信提示,被告知其手机流量仅剩2兆。文先生查询时,却发现自己套餐内的流量还较多。次日早晨7点,文先生被扣除上网费116元,而该时间段消费者并未上网。经消费者仔细查询后发现,自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在消费者套餐内流量未用完的情况下,累计被扣去流量费1300元。文先生来到太原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经工商部门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该电信运营商退还多扣去的流量费1300元,并补偿消费者500元。

【设计意图】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手机已经成为家喻户用的信息工具,在使用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不合理的事情,该如何去解决,人们有时很迷茫,采用此案例让学生懂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与法律有关,法律每时每刻都在维护者我们的合法权益。

议一议: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应如何维权?

学生:(1)与当事人协商。

(2)寻找有关部门协商和解。

(3)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设计意图】根据案例的分析,让学生掌握正确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

4、课件展示:

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类型。

法律制裁——违宪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民事制裁

5、课件展示:

法律的作用二: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也正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

【设计意图】让学生了解诉讼的类型和法律制裁的种类,其目的是让学生扩大知识面,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

教师: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法律正是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也正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

环节三:走进生活反思法律

1、课件展示:

李强的表哥在城里打工,春节前,表哥找老板要工钱准备回家过年,老板不但不给,还将其打伤。表哥很气愤,回家约了几个人准备对老板进行报复。李强听说后……

试一试:如果你是李强,根据自己的想象和意愿,续写故事,并说出理由……

想一想:自己或自己的家人与他人发生过权益纠纷吗?是怎样解决的?

学生1:我要帮表哥一起找老板算账。因为,表哥付出了劳动,老板应该给报酬,现在老板不但不给,反而还打人,这太气人了,不揍他一顿不解气啊!

学生2:我先找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再揍他一顿。

学生3:唉,算了吧,人家是老板,有钱又有势,我们还是忍了吧。

学生4:先协商;不成再到有关部门和解;最后到人民法院告他去。

教师:(1)学生3的看法是错误的。因为公民应当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能逆来顺受、忍气吞声,这样只会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2)学生1和学生2的揍他一顿是错误的。因为采取非法手段,以牙还牙,以恶治恶,是违法行为,不但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将会侵害他人的利益,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不可取。

(3)学生4做法是正确的。因为这样做既保护了自己的权利,又能有效制止不法行为。

【设计意图】学习的知识只有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才能彰显其价值。让学生通过实际生活中的权利义务纠纷,发表自己的观点,自己的建议,自己的解决办法,才能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2、温馨提示:

当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后,我们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必须采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以牙还牙,以恶治恶,那样做不但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还可能违法。

三、收获平台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

我明白——

我还希望——

我还有困惑或问题——

四、拓展实践

因爹妈不赡养祖父母,儿子拒绝赡养父母,请查询相关法律知识,写一篇小评论。

五、老师寄语:

法律是根高压线,谁碰上它谁触电;法律是个守护神,惩罚犯罪护好人。

法律中、规言行、权利清、义务明;

做什么、怎么做、好公民、需要懂;

权益多、合法性、靠法律、来保证;

维权法、心中清、依法律、寻途径;

先协商、后调解、实无效、提诉讼;

纠纷除,犯罪惩、人心快、幸福中;

守法律、求发展、强中华、构和谐。

六、教后反思

本节课,是我听完2012年菏泽市骨干教师评选后,根据讲课教师授课的情况,综合各位教师的优点,重新调整的课件。我通过六个班的授课情况看,效果非常好。从导入新课开始,学生看到可爱的小丹顶鹤,脸上都露出了惊喜,兴趣非常浓厚,很想知道背后的故事。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于是,我抓住契机,娓娓道来,让学生明白了世界的万事万物的生存都与法律有关,每一个公民的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接着,又让学生猜一猜小女孩观望的眼神图片,让学生充满好奇,究竟在小女孩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啊?学生充满好奇的上课是一种探索,是一种境界,在好奇的驱使下,让学生明白了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从而懂得法律正是通过规范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最后,又设计回归生活“被扣的自行车”,让学生从自身做起,因为学生天天骑自行车上学,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该如何去做呢?我这里设问了“可能会出现哪些结果?并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评价”。这一下,学生来劲了,不用老师说出让小组合作交流,学生已经找了交流对象,有的甚至下位与

较远的同学交换意见。同学们热情高涨,一下子就列出了八种可能的情况,网上发帖子他们都想到了。由此可以看出,学生的潜力是无穷的,主要是教师设计的问题有没有探究性。这八种情况就是课堂的生成问题,是课堂设计思维方式转变的结果,转变思维方式是课堂的本质。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班级:计113班 姓名:吕国厅 学号: 113113028 评分标准: 1.思想正确,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理念与法治理念。 (60分)得分: 2.有自己的新见解,新观点。(15分)得分: 3.语言通顺连贯,逻辑性强。(15分)得分: 4.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15分)得分: 总分: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在我们的理念中,法律是一个神圣的词语,是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生活的利工具,是需要我们不断认识和运用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律的出现,也规定了一定得范围,既保护了国家的权益,也维护了公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在现实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法律限定了我们行为的范围。而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又是法律给与我们的,所以可以说没有法律我们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法律的出现解决了许多解决不了的纠纷,就像生活中的财产问题、婚姻问题、事故问题等等的没有制约的行为有了规定,使得法律以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制约违法行为的产物。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生活中行为,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生活都是紧密相连的。 法律的种类很多,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法律的出现,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有了一种保障,一种感觉自己安全的、自己有权利作或不作的现实存在的东西。人们的行为可以认作为是生活的一种表现,对人行为,可看作为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通过教育,让人们认识到法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知识点汇总

高考《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精编版 一、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责任和民事违约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跟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民法对诉讼时效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时起算。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依法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隐私权:公民享有隐私权,侵害隐私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1、所用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 ①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③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条件:第三人不知情;价格合理;不是赃物或遗失物) 2、用益物权: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3、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类财产权,就是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1、著作权 (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分为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放映权能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2)著作人身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永久保护。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著作权是法人,保护期为作品发表后50年。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专利权 (1)专利法规定,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2)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3)专利规定了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20年,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3、商标权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国民、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2)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论道德和法律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论道德和法律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摘要 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道德和法律也在公共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通过本论文,能够清楚的了解道德和法律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关键词:道德、法律、作用、个人发展、社会、经济 道德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一、道德的基本含义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二、道德对个人发展的作用 道德对个人发展的作用,既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 从道德的认识功能而言,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中,便会潜移默化地被打上特定的道德烙印,从而形成认知上的行为准则。在历史发展的漫漫长河中,我们逐渐形成了如“尊老爱幼”、“恪守诚信”、“百善孝为先”等等这样的道德信念。由此可见,道德在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对人们的思维、行为等各方面有所引导。 从道德的调节功能而言,道德通过指导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的全面发展。这种调节是事后的调节,从而使个人道德修养得到完善,个人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三、道德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现如今,我们党和国家在积极倡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谐社会。这而这一目标的达成需要借助道德的力量,积极引导,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逐渐形成以道德为中心的思想体系,不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所以,道德对促进人际和谐、社会和谐发展有所作用。 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实际效果,就是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有着重大的影响;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在看到道德具有重大的社会作用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道德发挥作用的性质并不都是一样的。 总而言之,道德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对促进个人素质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我们需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确保把道德的作用最大化,从而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进步。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法的本质、特点 (1)法的本质: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要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不可能永恒不变。 B、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还要联系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 C、我国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2)法的特点: A、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B、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①“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律可遵循。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符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比较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②“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严格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③“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公正地执法和司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核心考点1) 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主体既可以是公民(自然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比如:年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待互利的。 2、人身权

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

三,知识目标 1,识记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理解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教学内容分析】 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包括"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 和"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两个层次. 第一层"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什么权利,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并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予以制裁.使公民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法律正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行为的. 第二层"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我国,任何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协商和解,提起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法律正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 教学重点: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法律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两部分内容 教学难点:法律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 因为:法律正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而法律如何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涉及的知识比较专业,深入.这对于法律知识了解不系统,不全面的学生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 教学重难点突破方法: 借助具体案例,让学生充分分析讨论,由感性认识到归纳出理论知识点,再上升到理性认识,最后由教师精讲点拨. 【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法,讨论探究法,归纳法等. 【教学手段】 多媒体教学 【教学准备】 学生准备:预习教材 教师准备:了解学生对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的认识水平;制作多媒体课件. 【教学活动过程】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教师多媒体播放Flash歌曲《法律是我们的好朋友》,创设情境,引导学生感悟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作用. 教师导入新课:法律是一棵大树,茂盛的树阴为我们把风雨遮挡;法律是一盏引航灯,明亮的光芒为我们指引方向.学习法律让我们拥有智慧的头脑,运用法律让我们快乐健康成长,法律在我们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这就是本节课我们要探究的主要内容. (二)合作学习,共同探究 教师:首先,我们来复习一个小知识,法律的含义 学生:法律是由国家制定,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教师: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那它的作用应该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这就是法律的第一个方面的作用.(教师多媒体展示板书: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 教师:法律是怎样规范人们的行为的呢大家翻开课本92页,阅读课本第一部分. 学生回答:(略) 教师:下面我来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之前,大家先来看一张照片,大家猜猜她在干什么(多媒体展示) 教师:咱们看她的眼神,是多么渴望上学啊,她为什么没有上学的机会呢咱们来看这个真实的故事 江西十三岁的农村女孩谢友兰以优异成绩升入初中.可是,她的父亲谢明军却要求女儿辍学在家务农.谢友兰自小就渴望长大后上大学,没有办法的她,只好找法院帮忙,法院会怎样判决呢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1、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让对方在落款名字后面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2、给人借钱:如果给现金,务必当日从银行取现而后保留取现的银行票据,atm机取现则打印票据并保留,银行柜台取现则保留底单;如果转帐,同上,亦务必保留转帐凭证,同时不要注销掉该帐号。否则日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方不认可,你亦没有提供资金来源,很可能败诉哦。 3、借人高息的,在给人借款同时,不要马上就拿回当月或当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来的这部分不视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来再拿嘛,何必急于一时呢。 4、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否则视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应该都知道。现在p2p 很风行,但实际上制度并不完善,仍需多加谨慎。 生活中常见的30个法律常识 5、关于诉讼时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对方口头约定还款时间,但不要写在借条上哦,这样,你的借条有效期20年不会超诉讼时效。 什么?那你担心对方无限期不还款?没关系,按你们约好的还款日子催一下,不还?不还直接法院见,没关系,法院会认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担心对方突然找不到人过了两年诉讼时效哦。

6、交通事故发生后,务必记得拍一张对方交强险以及商业险的保单,一点都不费神,不然万一双方协商不好,你得到处查询或复印,比较麻烦。 7、如果撞伤了对方,自己需要承担责任,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记住,交警让你预付医药费什么的,推说自己最近买股票亏钱了,没有钱,不要垫付,让找保险公司。作为法官,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子一般会调解,但调解便有利益让步,调解方案出来往往损害的是之前垫付了医药费方车主利益,便宜了保险公司,我很痛心却无能为力。记住,如果购买了保险,对方损失不大,你是除了鉴定费与诉讼费无需多出一分钱的。 8、作为事故受损方,事故发生后走到诉讼阶段,如果伤残严重,不着急用钱,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可以不接受保险公司的调解方案,因为,保险公司至少会在有可能判决赔偿的数目上打折10%以上。但如果本来标的不大,还是建议接受调解吧,早点拿钱,少走程序。 9、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保留好一切票据,包括交通费发票、医药费发票、自己在小药店买药等等一切。 10、众所周知,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镇,或者在城镇务工,均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如果务工地在发达地区,只是回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还可以按照务工地城镇标准起诉残疾赔偿金,那又是一大笔银子。 11、员工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请保留好工作证,餐票,评先评优等一切证明你工作的证据,双倍工资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

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 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第一课时 学习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与道德。 2、能力目标:能够正确认识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作用,能够遵守法律和道德。 3、知识目标:了解法律是什么,对法律的概念和法律后果有正确的认识,学会区别道德和法律,懂得道德与法律缺一不可,我们既要遵守法律,也要遵守道德。 教学重点:认识法律,做守法公民。 教学难点:懂得道德与法律缺一不可,既要遵守法律,也要遵守道德。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我们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么国法指的是什么呢?它和家规、规矩又有什么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呢? 二、讲授新课 【法律是什么】 1、展示图片:

图一:学生乘坐大巴去秋游 图二:爸爸妈妈带孩子到医院看病 2、思考:这些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吗?可能跟哪些法律有关呢? 3、过渡语:这些活动都要受法律的约束,也会受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律究竟是什么呢? 4、法律大家谈:法律是什么?请你根据你的理解,谈谈你对法律的认识。 5、归纳1: (1)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财产权、受教育权。 (2)说一说: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有哪些权利呢? 6、归纳2: (1)法律规定了我们的义务:我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野生动物。 (2)说一说: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中有哪些义务呢? 7、总结:法律既保护了我们的权利,又规定了我们的义务。 【法律与道德】 1、探究与分享:判断下列情景属于道德、法律还是纪律?违反的后果是什么? (1)小伙子,能给老人让个座位吗? (2)无故迟到、旷课,是违法校规的。

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泾阳县年级:8 科目:政治班级:年级班组别:第组姓名: 编写人:陈晓娟审核人:审批人:上课时间:2014 年9 月22 日导学案编号() (约2分钟)导(学)补充 课题: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 【学习目标】 1.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2.理解法律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预习案】 【自学导航】阅读课本p92-p95内容,自主完成以下内容。 1.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是什么? (1)法律人们的行为。法律正是通过规定和来规范人们行为的。 (2)法律维护公民的法律正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和制裁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 2.对于公民享有的种种合法权益,我国和都予以保护。 3.规定公民的和是法律的重要内容。 4.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应该怎样维护合法权益?(1)任何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都有权根据,按照向有关部门、机关和团体寻求法律保护。 (2)可以通过、等途径,依法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诉讼通常分为、、。 【探究案】(约18分钟) 【探究一】 小强认为:法律是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 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自己不会违法犯罪,所以就不需要学习法律知识了。你认为他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中张中学导学案2014—2015(上) 【探究二】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小斌背着书包去逛街,不知不觉到了一家图书超市。小斌在里面逛了一圈,摸摸羞涩的钱包,没钱买书,便背着书包往外走。不料,当他走到出口时,报警器突然想起,保安拦住他,将其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但并未找到“赃物”。 (1)保安拦住他将其带到治安室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他的权力? (2)小斌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堂检测】 1.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A.可以杜绝一切违法犯罪 B.能够起到规范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C.是纸上谈兵,起不到任何作用 D.义务限制了公民的权利 2.张某在商场买了一件劣质商品,他向“消协”投诉,经过“消协”依法调解,张某获得了赔偿;某派出所抓到了一个偷自行车的小偷,将该小偷拘留3天;某公安局抓到一个抢劫5万元钱的罪犯,由检察院提起诉讼,该罪犯受到刑事处罚。这些事例告诉我们() A.我国法律通过解决公民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B.只有严重的违法行为才受严重处罚,平时一些小偷小摸无所谓 C.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D.违法就必然受到刑罚处罚 【训练案】 背诵并默写: 1、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是什么? 2.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应该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我们生活中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附带规定 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章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三条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五章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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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知识学习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基本法律知识学习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大全 知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学习啦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频道搜集了一些日常生活中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供你参考。 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阅读更多...... 如何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父母死亡后,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法定权利,但放弃继承权的... 遗赠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备其遗产的一种方式,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有的人不是... 盗窃罪从犯会判多长时间 从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作为从犯,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往往就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那么盗窃罪从犯会判... 有关法务工作的法律知识:企 学习啦: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经济主体,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处理法律事务的需要,目前,很多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法务部或者法律部。下面给大家...

有关合同订立的典型案例:建 学习啦:在建设工程类合同订立阶段我们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了有关合同订立阶段法务风控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引言由于很多朋友对基本的法务... 有关明股实债的法律知识:“ 学习啦: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明股实债的相关规定,使得明股实债的纠纷解决较多的依赖法院的司法审判实践。下面给大家分享了明股实债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 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还可以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下面是整理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中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 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知识对于日常生活也是很有帮助,能够有利于保护自身财产,避免被骗。下面是整理的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一种道... 如何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父母死亡后,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法定权利,但放弃继承权的行使要符合法律规定,不仅要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形式上也要符合规 ... 遗赠与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备其遗产的一种方式,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有的人不是了解遗赠与遗嘱的区别,那么下面就和一起来看看它们的区别在

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课后作业设计

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作用课后作业设计 一、单项选择题 赵先生非常苦恼,邻居王某喜欢在深夜唱歌,而且声音很大。民警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6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定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制止了他的不当行为。据此回答1、2题: 1.这一案例说明() A.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B.邻居之间产生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C.只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就一定能够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 D.法律只对违反法律的人起作用 2.这一案例表明法律是通过什么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 A.对公民进行批评教育 B.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C.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D.制定详细、明确的法律制度 3.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用40个条款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比如:采取格式条款的是无效条款;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要求的告知应是询问告知,而非被保险人的主动告知,条款里规定主动告知的,合同视为无效。这说明() A.法律只规定公民的权利 B.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法律唯一的作用 C.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还规范公民的行为 D.权利与义务是背道而驰的 4.2011年4月29日《济南时报》:昨天济南交警支队对外通报:5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酒驾车,不管是否肇事,一经查实,便将承担刑事责任。这说明,在我国() A.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唯一规则 B.法律是全体公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C.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是人们生活的“卫士” D.法律具有制裁作用,违反法律就要受刑罚处罚 5.山西、河北两地法院公开宣判了4件“问题奶粉”案件,依法严厉惩处了涉案的14名犯罪分子,其中,2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4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我国法律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方式是()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提纲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提纲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 (1)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可以分为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态,将公民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 互对立,也相互联系。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等互利的。 2、实现民事权利和民事法律责任c (1)民事法律权利的实现 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不同主体有着各自的权利和利益,人们之间可能产生冲突。人们必须自觉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这些冲突。所有社会成员纪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地发展。 (2)民事法律责任①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有侵权、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存在,违法、侵权行为及损害事实 有因果关系。 ②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③诉讼时效: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时效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1、含义: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这是人身权的主要内容。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内容: (1)生命健康权b 地位: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 法律保障: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姓名肖像权b 姓名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利用他人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 (3)名誉隐私权b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我国宪法关于通信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规定,体现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侵害隐私权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 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 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我国法律保护国有、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1、所有权c 含义:所有权是最充分的物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权能。 按照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动产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 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浙江选考政治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真题汇总.doc

浙江选考政治选修五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真题汇总 2015.10 36.【加试题】梁某将其署名的4幅摄影作品授权给“天下美食”微信公众号发布。两天后,B公司将该作品略作修改并署名“吃喝玩乐”对外发布。梁某发现后,将运营“吃喝玩乐”微信公众号的B公司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人身权②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财产权 ③原告的著作权都是有一定保护期的④原告应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作品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37.【加试题】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本案中,李某 ①侵害了养子的人身权②侵犯了养子受教育的权利 ③侵犯了养子的身份权④侵害了养子的生命健康权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38.【加试题】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A.张某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人民法院D.公安机关 42.【加试题】从事运输的赵某与H二手车贸易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一辆运输车,并按约定交纳了5万元定金。赵某在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 却遭拒绝。原来,H公司已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赵某要求H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双方协商无果。赵某因此受到较大损失,遂将H公司诉至法院。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判断赵某能否获得该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3分) (2)指出H公司应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及承担方式。(3分) 36.A 37.C38.B 42.(1)不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本案中,H公司已将该车卖给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应归周某。 (2)H公司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本案情况,该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梳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点梳理 2.民事权利和义务 (1)人身权 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要部分。 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③姓名权与肖像权: A、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法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一般来说,在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在成年之后,每个人有权继续使用或者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B、肖像权,公民有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行为。 ④名誉权与隐私 A、名誉权:含义:社会或他人对自己正面的、好的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 B、隐私权是自然人控制个人生活私域,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其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上步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财产权 物权的三种类别: 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即所有人按照转让其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对于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②用益物权:就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地役权等。 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往往与商品房的所有权相联系。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该商品的所有权。但是,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它是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班级: 姓名: 学号: 评分标准: 1.思想正确,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理念与法治理念。 (60分)得分: 2.有自己的新见解,新观点。(15分)得分: 3.语言通顺连贯,逻辑性强。(15分)得分: 4.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15分)得分: 总分:

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在我们的理念中,法律是一个神圣的词语,是国家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生活的利工具,是需要我们不断认识和运用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律的出现,也规定了一定得范围,既保护了国家的权益,也维护了公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在现实的行为是受到法律的约束的,法律限定了我们行为的范围。而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又是法律给与我们的,所以可以说没有法律我们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法律的出现解决了许多解决不了的纠纷,就像生活中的财产问题、婚姻问题、事故问题等等的没有制约的行为有了规定,使得法律以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法律所具有的明示作用是实现知法和守法的基本前提。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制约违法行为的产物。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生活中行为,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生活都是紧密相连的。 法律的种类很多,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会有所不同的。 法律的出现,对于人们的生活来说,有了一种保障,一种感觉自己安全的、自己有权利作或不作的现实存在的东西。人们的行为可以认作为是生活的一种表现,对人行为,可看作为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这里。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通过教育,让人们认识到法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考点总结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考点】 1、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 人身权 财产权 知识产权 2、信守合同和违约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订立 合同履行的原则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免责情形 3、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 消费者权利的内容 4、家庭与婚姻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结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5、法律救济 非诉讼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 诉讼的种类及诉讼的基本原则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诉讼的基本程序 证据的种类及举证责任 【知识框架】

【答题技巧】 1、在解读和提取法律案例中的信息时,一定要注意解读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这三个不可缺少部分组成。 2、在组织答案时,一是要根据设问的指向,调动和运用与所给案例相对应、相一致的法律知识来解答问题,做到理解与实际相统一。 二是要思考案例叙述的是什么法律问题,应如何处理法律问题和纠纷,又要注意联系相关的法规、原则、程序和制度,说明之所以这样处理的原因和法律依据。 三是书写答案时要注意使用相关的法律术语和法律概念,尽可能避免用生活化的口语来组织答案

【典型例题】 1、程序法+辩析型(应重视对证据相关知识的掌握) 题号08 案例1:小红(化名)应聘到杭州某公司上班。1个月后,小红在车间工作时,因包装带突然断裂,她手里的美工刀不慎伤到了眼睛,鲜血直流。同事见状,赶紧将她送到医院救治。单位利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有利条件,不承认小红是单位员工,对医药费撒手不管。焦急的小红只好找到妇联,寻求帮助。市妇联联系了一知名律师办理此案。尽管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律师四处寻铁证,找到单位工资单并发现在帐簿中的一张小红借款借据,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案例2:某市市民周先生被一名执勤交警以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由开出处罚决定书,不容申辩,周先生被罚款200元扣3分。交纳了罚款的周先生一纸诉状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周先生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实自己的行为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周先生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认为,交警并未提供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现周先生否认存在“逆向行驶”、交警对此举证不能的情况下,交警所作行政处罚应依法认定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据此,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交警大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单程序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1)同样是诉讼,两案中的举证责任有什么不同?为什么?(4分) (2)有人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从诉讼角度,如何看待这句话。(6分) 答案:(1)案例1中的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是由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的。案例2中的行政诉讼,实行行政机关举证的原则,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不是合法,这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公民是被动服从,而且行政机关处于强势地位,公民因处于弱势地位举证能力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2)①证据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②在诉讼中,实行“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根据。所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谁证据充分谁就能赢得官司,否则就要败诉。③从诉讼角度看,“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句话是一种误解。有理没有证据未必走遍天下,无理证据充足未必寸步难行。(6分)2、实体法+程序法 题号08 机械厂年终为给职工发年货,给养殖户李伟发了份传真:急需鲤鱼2500公斤,要求每条鱼重量在1—2公斤,价格18元/公斤,3天内供货。如果愿意供应,请于今天内来电告知。李伟当即回电应允,双方约定由机械厂向李伟付定金1万元,如果发生争议,提请仲裁解决。李伟马上组织货源发往机械厂,却由于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机械厂要求李伟承担违约责任,李伟则认为道路崎岖致使翻车是不可抗力,要求机械厂按约定收货。双方争执不下,遂依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 (1)你是否赞同李伟的辩解?为什么?(5分) (2)如果经仲裁后一方对裁决不服而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说明法律依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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