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000129013000)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通关手续。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二)《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原总局令第160号)

第六条直属海关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工作。

四、实施机构:各直属海关卫生处负责

五、法定办结时限:自出具《受理决定书》起20个工作日。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专家资料审核、现场评估、实验室检

测等时间不纳入法定办结时限,但须尽快开展。原则上专家资料审核不超过20个工作日,境内现场评估不超过2个月,实验室检测时间视检测项目和方法而定,不宜超过2个月

七、结果名称:《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八、结果样本:见附件1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申请条件:

(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十二、申请材料:

在线上填写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本申请材料。

(一)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1.《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附件2、3);

2. 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国家或者地区、生产商等;

3. 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注册证书(附件4、5);

4. 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附件6);

5. 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附件7);

6. 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附件8);

7. 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附件9),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8. 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附件10);

9. 进入风险评估程序的,须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二)申请人为单位的,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时,除提供本指南第(一)项所规定的材料以外,还应当提供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单位地址、生产场所、实验室设置、仓储设施设备、产品加工情况、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平面图等。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出入境病原微生物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特殊物品,其申请人不得为自然人。

十三、办理流程:

申请(网上办理,全天)受理(申请人发现申请错误需要补正的,可以在海关受理前自行撤回修改)初审(必要时组织风险评估)复核和决定(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风险评估和实验室检测时间)办结。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事项办理业务流程

企业海关

企业提交申请

材料审查

符合受理

申请人补正材料材料不齐全

出具《补正材料告

知书》

海关受理

出具《不予受理

通知书》

不符合

受理条件

是否需要专家

审核等

审查决定

送达《不予许可决

定书》

送达特殊物品审批

不予许可准予许可

专家审核实验室检

测等

是否按照要求

补正材料

十四、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十五、到现场办理次数:

网上办理0次或现场办理1次.。

十六、审查标准:

(一)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如实、准确;

(二)上传的文件是否如实、清晰(证书、证明、备案及批准文件等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或者加盖印章并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扫描件)。;

(三)上传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四)相关单位是否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十七、通办范围:各直属海关关区

十八、预约办理:否(可随时提交申请)

十九、网上支付:否(不涉及)

二十、物流快递:否(可以随时网上查询审批结果,并自行打印)

二十一、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申请人登陆“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b817146371.html,)进入“卫生检疫”模块选择“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功能,按要求网上填写申报单或到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现场相关业务窗口。

二十二、办理时间:

(一)现场办理。各直属海关现场审批窗口部门工作时间(链接至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二)网上办理。企业申请时间:24小时。

海关审核时间:周一至周五,各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工作时间。

二十三、咨询电话:各直属海关咨询电话(链接至各直属海关网站)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

二十四、监督电话:各直属海关咨询电话(链接至各直属海关网站)或12360海关服务热线。

关于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市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7〕3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7〕7号)和XX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补充通知》和黑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使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通过省政府和本市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全市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要素,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并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 二、工作重点 (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统一组织,从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科学梳理出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的具体的、依申请的、授益性的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二)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编制政务服务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集中录入、公开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参考,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依规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规范、全面准确、合法有效、动态管理、便于应用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的统一。对各部门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调整,逐步推进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过程的标准化。各部门依照职权类行政权力按上述要求并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相关行政权力为参照,进行规范管理。

深圳政务服务管理规定

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改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品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申请人对政府办事满意度和认可度,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我市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行政机关及具有管理公务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依托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依法提供各类政务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政务服务指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各类政府服务。 第三条(责任主体)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组织和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工作。 各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具体承担政务服务的受理、办理,推进内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和机制创新。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统筹本级政务服务工作,优化政务体制机制和办理流程。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源头管理和目录管理。 各级监察部门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工作的效能监察,会同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实施本级政务服务工作的绩效管理。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和运行管理。 第四条(工作原则)政务服务工作遵循依法行政、公开公平、高效便民、集中集约、热情主动的原则,秉行“一站式服务”理念,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政务服务运行 第五条(事项目录)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当结合权责清单,以最小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确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目录内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应当包括事项名称、类型、设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场所、办理过程、收费情况、查询渠道、咨询投诉方式等基本要素。 第七条(目录效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是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和开展政务服务活动的唯一来源,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不得办理未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不得超目录范围要求申请人提交材料或增加环节。 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在其它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应当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基准,确保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相一致,实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 第八条(简化办理)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应当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理流程,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V1.0操作手册

政务服务目录管理系统V1.0 操作手册 哈尔滨华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一、系统概述 (3) 二、系统操作 (3) 2.1用户登录 (3) 2.2行政权力事项 (5) 2.2.1行政权力管理 (5) 2.3公共服务事项 (8) 2.3.1公共服务管理 (8) 2.3.2公共服务引入 (12) 2.4.政务服务事项 (14) 2.4.1事项认定 (14) 2.4.2办事指南管理 (16) 2.4.2.1指南信息 (17) 2.4.2.2申请材料 (19) 2.4.2.3采集地址信息 (19) 2.4.2.4流程图 (20) 2.4.2.5权责信息 (21) 2.4.2.6中介信息 (21) 2.4.3待审核事项 (21) 2.4.4已发布事项 (22) 2.5目录清单 (22) 2.5.2目录清单管理 (24)

一、系统概述 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参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结合工作实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综〔2017〕7号)文件,建设了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在原有权力清单、公共服务目录等数据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所有应公开信息相互关联、动态管理。目标是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编码唯一、标准统一、同步更新、同源公开、多方使用”的标准化管理。 二、系统操作 2.1用户登录 平台的互联网访问地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b817146371.html,:8888,在系统登录页面提供了由省编办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操作手册和指导视频以及使用平台的各单位账号。如图1所示。 (图1)使用平台的各地市、省直部门应在登录页面下载本地区对应的账号。账号按分工的不同,分为两种权限:一是管理账号,各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部门使用管理账号登录平台,实现对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情况、目录清单生成情况、办事指南录入情况的查看和统计;二是录入账号,各地区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使用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系统介绍

政务服务事项 管理系统 系统介绍目录

用户登录 用户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框输入如下地址 1、进入到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 2、在上图标红方框输入帐号和密码,在下拉框选择“事项系统”,然后点击【登录】按钮,经系统验证帐号和 密码无误后成功进入事项系统。 ●各单位首次使用该系统时,可以从系统登录首页面点击下载账号和初始密码,使用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并 进行修改密码操作。 密码修改 1、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弹出修改密码对话框,如下 图所示 ●新密码必须包括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且长度不得小于8位。 2、点击【注册】按钮,并注销用户,在登录页面重新输入用户名和设置后的密码,点击【登录】按钮,验证成 功后登录系统。 事项管理介绍 事项梳理内容

备案变更过的事项历史版本状态。 废置编办作废通过的事项状态。 新增目录介绍 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有目录,服务事项的目录可有可无。 以云南省教育厅的“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事项为例,录入该事项信息到系统,该事项类型为行政许可事项,事项目录为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1、在左侧菜单列表【事项梳理】,点击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然后点击事项梳理页面右上角【新 增目录】按钮,如下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填写事项目录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弹出该要素的填写帮助说明,再次点击帮助说明消失。 ●如果在“是否填写基本信息”域选择【是】,则需填写目录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填写的目录基本信息会作为该目录的共享信息,在该目录下新建事项时,目录基本信息会映射到事项基 本信息对应的要素中,不需再次填写(可修改)。 3、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选择该事项目录的办理依据,如下图所示: 4、如果要添加的法律法规没有保存在法律法规库,则点击该页面右上角【添加】按钮,在添加法律法规页面录 入一条法律法规信息,如下图所示: ●添加的这条法律法规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法律法规库中,如其他新增事项也引用这条法律法规, 可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进行选择,不需再次新建。 5、在法律法规页面,选中本事项目录的法律法规,点击【确定并关闭】按钮,如下图所示: 6、点击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的【保存】按钮,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如下图所示: 新增事项 1、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后,在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选中该事项目录,点击当前页面右上角的【新 增事项】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页面,录入事项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事项内容:对事项名称的描述说明。 ●标红* 符号的事项要素是必填项。 ●点击事项页面的右边悬浮框的栏目,可以定位到事项信息的对应录入域。 ●悬浮框的栏目前方的符号表示此部分必填的事项要素已填写完成。 ●是否上级下放事项:如果该事项是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事项,则选择【是】,并需填写上级主管部门,否则 选择【否】。 ●审批证件:如果该事项办结后有审批证件,则选择【是】,并需填写审批证件,否则选择【无】。 ●审批程序:填写该事项审批程序过程,以流程图展现。 3、录入事项扩展信息,,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业务系统库选择业务系统,如果暂没此系统信息,点击【新增】,添加的这个业 务系统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业务系统库中。 4、录入窗口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办事窗口库选择办理该事项的办事窗口,如果暂没此办事窗口信息,点击【新增】, 添加的这个办事窗口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办事窗口库中。 5、录入网上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是否适合网上办理:如果该事项不适合网上办理,则选择【否】,并填写不适合原因。 ●【无级(事项网上办理深度还未达到一级)】 ●【一级(在云南分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二级(在一级基础上,实现云南分厅统一受理,办理结果云南分厅结果统一反馈)】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汇报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根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第二次专题学习会议的安排,我就**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作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纳入政府自身建设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县政务服务体系“一局三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县乡村三级网络架构建设按预期超前完成并高效运行。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16年6月16日挂牌成立,正式投入运行, 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80个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于8月31日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5月28日正式挂牌运行,8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于5月31日前全部成立。**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于2016年4月挂牌成立。 (一)体系设置 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设县、乡、村三级网络。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置常驻制独立窗口单位14个、综合代理制窗口单位7个、联络制窗口单位8个,设置分中心单位4个。

14个常驻制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并选派了28名窗口工作人员,采用A、B角轮岗上班。中心还设置纪检监察窗口(协助县政务服务局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受理群众投诉)、综合代理窗口(受理全县7家综合代理制单位和8家联络制单位的办件业务衔接)、96128专线服务。 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由1名副乡镇长兼任中心主任,分别设立党建群团、社会事务、经济发展、综治维稳4个综合窗口,实行街天集中办公,平时轮值受理的方式开展工作。80个村级为民服务站由村(居)委会主任兼任站长,村副主任、村文书、大学生村官、林管员、计生员、农科员、烟辅员、乡村医生和各村民小组长为成员的服务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流动服务、代办服务等灵活多样服务方式,加强值班工作,确保群众申请办理服务事项时,能够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同时,做好委托代办、纠纷调处、证明出具、政策解答、科技培训、办事指导等各类协调服务。 (二)运行情况 政务服务工作: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自成立运行以来,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本着便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工作原则,采取边运行、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的工作方法,使政务服务工作逐步迈入正轨,县、乡、村政务服务体系趋于良性运行。目前,全县34个

政务服务中心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

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2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三)凡发现未按要求办理的,服务对象有权向中心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4、作息时间 ○1、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与镇政府工作时间一致(即上午8:30至12:00时,午后13:30至17:30,夏季为14:30至17:30)。 ○2、周末双休日、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按规定休假,如有特殊紧要事宜,可安排专人办理。 5、考核办法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附件1 深州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核准编号:深审招标核字()号

附件2 深审核准()号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深州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深州市××××起止路线位置。 三、项目的王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该项目属 于..............等。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万元,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 五、招标内容。该项目依建设单位申请不采用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出让合同)﹙深国用()第号、深国用()第号﹚,《资信证明》,节能、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相关意见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项目代码: 抄送:市环保局、建设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等单位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年月日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ICS03.160 A 00 备案号:28935-201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2010-10-20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 1173—2010 目次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管理要求 (2) 4 服务事项要求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次性告知书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不予受理通知书 (16) I

DB51/T 1173—2010 II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DB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务服务中心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2.2 政务服务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3 服务事项 service items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4 两集中两到位 two concentration two in place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2.5 首席代表 chief representative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行政审批处(科、股)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1

进一步加强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46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98)文件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解决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改善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要求,全面对标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网络整合互通,汇聚共享数据资源,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形成覆盖全市统一规范、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体系,依托“一网(电子政务外网)、一库(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一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与全流程效能监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2019年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体系趋于完善,实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数

据共享、业务协同能力显著提升,政务服务渠道更加多元,线下大厅与线上平台深度融合。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均达到90%以上,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证照、批文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率达到100%。 2019年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满足普遍性政务需求,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总体框架 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是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和总入口,上联国家平台,下接市级平台。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是我市网上政务服务唯一权威的承载平台,分为市、县两个层级,服务覆盖市、县、乡、村四级。 (一)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由市级业务办理平台、市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组成,通过整合对接我市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业务办理系统,汇聚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类政务服务资源,依托省级平台统一入口和公共支撑,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保定站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政务服务。

电子政务统一平台解决方案(互联网+政务服务)20190308教学提纲

互联网+政务服务解决方案 一、背景介绍 1.1平台概述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促使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我公司专注电子政务领域十余年,开发出符合互联网时代的新一代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完全实现了信息共享,一网通办,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添砖加瓦。 1.2现状痛点 事项上网跟不上 上网事项以审批类为主,大量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没有上网,办事信息不准确不实用。甚至出现明显错误遗漏,群众办事仍然“找不到、看不懂、办不通”。 流程优化跟不上 网上事项大多照搬先线下流程,没有按照互联网办事规律进行优化,有的地方在线上提交了电子版材料,还需要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办事反而更加繁琐。 信息共享跟不上 办事系统之间难以实现后台认证和业务协同,办事材料仍需要重复提交。有些地方,一台办事窗口同时有多台电脑,运行多个系统,由于没有实现共享,工作人员需要在不同系统间重复录入数据,工作量大幅增加。 平台融合跟不上

实体和网上两个平台相互割裂,办事流程和规则各不相同,没能做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顺畅运转。有的在平台上下载了办事表格,到了服务大厅却说网上的表格不对,需要重新填写。这些问题导致网上服务的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和公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 1.3整体框架 二、解决方案 2.1政务服务平台 2.1.1网上办事大厅 主要完成各个局级部门之间的数据收集、分发等管理。数据交换系统主要包含前置交换子系统、交换传输子系统、中心交换子系统、交换管理子系统、交换信息采集子系统、系统接口平台等六个子平台。 2.1.2网上APP服务平台 民众通过手机终端程序,按照审批事项办理的条件,提交事项办理的申请,同时民众可以通过拍照功能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上报。

政务服务知识库问题及答案梳理表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多少日内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回答: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5、公司验资报告(附现金缴款单)复印件1份; 6、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复印件1份; 7、四川省地方税务登记表1份(加盖公司公章)。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设立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示范文本) 基本信息 部门:资阳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26110212 首席代表:范筱筱 知识信息 问题:请问企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 2、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签字、盖章); 5、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退回。 关联信息 关键词: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词: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事项:税务登记、变更登记 关联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 中心项目办事制度 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 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 (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

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 (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x〔x〕27号)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全面重塑我省营商新环境,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建设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管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创建全国一流的营商发展环境。 x年9月底前,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x年12月底前,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x年底前,完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级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建成。 x年底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设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编制全省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总目录,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实时上报政务服务事项相关数据。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目录之外无权力。同步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按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拓展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其他要素的统一范围,进而实现相同政务服务事项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同待遇办理。各市地按统一规范统筹组织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接。(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牵头,各市地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配合) (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数据共享核验,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收费、咨询等环节网上全流程办理,支撑一件事涉及的多个事项网上并行办理。整合优化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区的事项办理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证照分离。通过系统整合、数据共享、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全程监督,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次办成”。(联审联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构,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服务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不能以任何籍口拖而不办。 三、考勤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上班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1:30,下午为2:30—5:30;8:00—8:30为签到时间,缺签一次扣5元,矿工一天扣20元。 四、请销假制度: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确需请假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因公外出办事或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②请假二天以上的,需书面申请,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③请、销假手续均由党政办登记备案。 五、卫生保洁制度: ①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工作资料、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②各窗口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对本窗口的桌、椅、柜、地面等进行一次清扫。 六、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②严禁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③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为亲友违规办理审批手

续;④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⑤严禁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以及参与赌博。 八、首问责任制: 九、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群众到中心办理属于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按照相关事项的工作标准,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予以答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群众补正所需资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资料时计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群众原因和理由。 十、政务公开制度: ①公开机构设置、职责、领导及工作人员情况;②公开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③公开各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情况;④公开服务项目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⑤公开办理时限;⑥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2

互联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互联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平台概述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在互联网时代,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号一窗一网”目标,促使服务流程显著优化,服务模式更加多元,服务渠道更为畅通,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我公司专注政务领域多年,开发出符合互联网时代的新一代“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完全实现了信息共享,一网通办,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添砖加瓦。

现状痛点事项上网跟不上 上网事项以审批类为主,大量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没有上网,办事信息不准确不实用。甚至出现明显错误遗漏,群众办事仍然“找不到、看不懂、办不通”。 流程优化跟不上 网上事项大多照搬先线下流程,没有按照互联网办事规律进行优化,有的地方在线上提交了电子版材料,还需要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办事反而更加繁琐。 信息共享跟不上 办事系统之间难以实现后台认证和业务协同,办事材料仍需要重复提交。有些地方,一台办事窗口同时有多台电脑,运行多个系统,由于没有实现共享,工作人员需要在不同系统间重复录入数据,工作量大幅增加。 平台融合跟不上 实体和网上两个平台相互割裂,办事流程和规则各不相同,没能做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顺畅运转。有的在平台上下载了办事表格,到了服务大厅却说网上的表格不对,需要重新填写。这些问题导致网上服务的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和公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规范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简称“市政务大厅”)政务服务工作,保障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促进环境建设、带动作风建设、服务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务大厅是XX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提供其他政务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市各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市政务大厅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依法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简称“政务服务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各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简称“进驻部门”)在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简称“窗口”),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第五条 XX市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政务中心”)负责市政务大厅的管理与服务,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并为有关部门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政务服务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依据市政府的决定或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核意见,增加、减少或调整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受理有关部门进驻或退出市政务大厅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市政务大厅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按照市政务大厅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 (六)对市级各类政务服务分厅(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暂时保留的部门自办业务大厅、网上大厅)及各乡镇(街道办)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牵头抓总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总体设计、运维管理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各级各部门都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设计者、实施者,要主动参与、密切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共享。 系统事项整合为服务,从平台层面将多系统多事项进行整合,成为信息自动流转的真正的服务,以服务为粒度对外进行开放。组成服务的事项之间通过平台实现自动流转,自动办理以服务为粒度进行全程

服务质量管控,不仅保存前端受理平台的操作记录,而且保留周边平台,如政务服务网、并联审批系统、委办局系统的全程操作记录。 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功能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引入社会力量,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对于网上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以及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事务办理,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功能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以办理便民服务作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核心理念,直接体现在应用的设计上。洛阳市洛龙区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应用都是以服务对象为核心,优化用户体验、提升办事效率、提升办事满意度,从而提供真正便民的政务服务。 河南云工厂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践所作的总结概括,指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系统介绍

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系统介绍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政务服务事项 管理系统 系统介绍目录

第一章用户登录 1.1用户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框输入如下地址 1、进入到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 2、在上图标红方框输入帐号和密码,在下拉框选择“事项系统”,然后点击 【登录】按钮,经系统验证帐号和密码无误后成功进入事项系统。 各单位首次使用该系统时,可以从系统登录首页面点击下载账号和初始 密码,使用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并进行修改密码操作。 1.2密码修改 1、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点击【修改密码】按钮,弹出 修改密码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新密码必须包括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且长度不得小于8位。 2、点击【注册】按钮,并注销用户,在登录页面重新输入用户名和设置后的 密码,点击【登录】按钮,验证成功后登录系统。 第二章事项管理介绍 2.1事项梳理内容 事项状态状态说明 暂存单位新建事项未提交或事项被退回的状态。 部门已审核单位提交、编办未审核的事项状态。 编办已审核编办审核通过、政务办未发布的事项状态。 已入库政务办发布的事项状态。 备案变更过的事项历史版本状态。 废置编办作废通过的事项状态。 2.1.1新增目录介绍 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有目录,服务事项的目录可有可无。

以云南省教育厅的“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事项为例,录入该事项信息到系统,该事项类型为行政许可事项,事项目录为筹设、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1、在左侧菜单列表【事项梳理】,点击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 表,然后点击事项梳理页面右上角【新增目录】按钮,如下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填写事项目录信息,如下图所 示: 点击,弹出该要素的填写帮助说明,再次点击帮助说明消失。 如果在“是否填写基本信息”域选择【是】,则需填写目录基本信息, 如下图所示: 填写的目录基本信息会作为该目录的共享信息,在该目录下新建事项 时,目录基本信息会映射到事项基本信息对应的要素中,不需再次填写 (可修改)。 3、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选择该事项目录的办理依据,如下图所示: 4、如果要添加的法律法规没有保存在法律法规库,则点击该页面右上角【添 加】按钮,在添加法律法规页面录入一条法律法规信息,如下图所示: 添加的这条法律法规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法律法规库中,如其他新增事项也引用这条法律法规,可在选择法律法规信息页面进行选择,不需再次新建。 5、在法律法规页面,选中本事项目录的法律法规,点击【确定并关闭】按 钮,如下图所示: 6、点击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页面的【保存】按钮,添加事项目录完 成,如下图所示: 2.1.2新增事项 1、添加事项目录完成后,在事项梳理页面“行政许可”事项列表选中该事项 目录,点击当前页面右上角的【新增事项】按钮,如下图所示: 2、在弹出的新增【行政许可】事项页面,录入事项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事项内容:对事项名称的描述说明。 标红* 符号的事项要素是必填项。 点击事项页面的右边悬浮框的栏目,可以定位到事项信息的对应录入域。 悬浮框的栏目前方的符号表示此部分必填的事项要素已填写完成。 是否上级下放事项:如果该事项是上级主管部门下放的事项,则选择 【是】,并需填写上级主管部门,否则选择【否】。 审批证件:如果该事项办结后有审批证件,则选择【是】,并需填写审批证件,否则选择【无】。 审批程序:填写该事项审批程序过程,以流程图展现。 3、录入事项扩展信息,,如下图所示: 所属业务系统:从本单位的业务系统库选择业务系统,如果暂没此系统信息,点击【新增】,添加的这个业务系统信息会保存在配置管理菜单下的业务系统库中。 4、录入窗口服务情况,如下图所示:

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目标,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全省营商办事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推动政务服务迈上新台阶。 一、夯实政务服务基础 (一)有序推进实体政务大厅规范化建设。编制出台全省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与服务规范,对全省政务服务大厅(含部门所属专业办事大厅)选址、名称、标识、面积、整体布局及设施设备配置、日常管理、服务礼仪、服务评价以及全流程事项办理等进行全面规范,切实提升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树立窗口服务良好形象。 (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X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试行)》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工作,全面厘清办事要素,逐项明确并精简优化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和流程,不得出现诸如“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或“有关部门相关材料”等不确定性兜底条款。X年6月底前,市、县(区)政府完成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并部署至X政务服务网。

(三)优化高频多发事项办理流程。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办理次数多、社会反映强烈、与日常工作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业注册开办、投资项目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办理、户口及出入境证照办理、社保和低保办理等事项,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认真梳理事项办理流程,清理简化事项办理过程中的非必要程序、环节和材料,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四)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乡镇政府直接面向群众、量大面广以及由乡镇服务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事权;加大人员、资金等方面投入,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村(居)便民代办点实现全覆盖。规范基层政务服务管理,编制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指南,扩大并明确村(居)便民代办事项范围;依托基层网格员、村(居)干部,加大便民代办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村(居)便民服务质量。 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五)优化政务服务网功能。在完成X政务服务网省级主厅升级改造基础上,加快市县分厅优化升级步伐,力争X年6月底前完成,打造X政务服务网升级版;按照“应上尽上”原则,进一步扩大网上可办事项范围,在完成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基础上,将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部署上网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将各类政务服务自助办理设备进驻大厅,让更多事项通过自助模式办理;严格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建立高效、顺畅的运维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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