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

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

各科室应结合科室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科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加强无菌技术操作。

医人员上班时间衣帽整洁,医疗护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时戴口罩,必要时戴护目境。体温表、止血带每个病人固定一个,并定期收回消毒。医护人员手应清洁与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加强病房管理,严格控制探视人员,减少人员流动,做好患者及家属的卫生宣教和保健工作。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清洗:皮肤用清水和肥皂清洗干净,黏膜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挤压: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受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消毒: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黏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本人应迅速与控感科联系,对其职业暴露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程度,暴露源的种类和含有艾滋病毒的情况,处理的方法及处理的经过,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

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Microsoft-Word-97---2003-Document讲课教案

医院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经血传染性疾病,做好各种职业暴露的预防与处理,降低职业暴露感染疾病的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以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各类辅检室工作人员、临床药师和医疗垃圾处理人员等。 2、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组织管理由医务部和感染管理科负责。预防保健科负责应急药箱的监督及管理。院感科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的技术指导和随访。检验科在意外事件发生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4~48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血清HIV和HBsAg的相关检测并在感染管理科安排下进行血清学随访。 3、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 标准预防: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安全操作: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

必须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必须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必须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应在充足的光线下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线、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4、明确自身的免疫状况和暴露源的感染情况将为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赢得宝贵的时间,防护的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5、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健康体检时应将血源性疾病的免疫情况,如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等作为每年必检项目,同时指导并鼓励医务人员重视自身的预防接种。 6、重视对高危险人群的传染病筛查对择期手术患者进行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经血传染病的筛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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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一、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 病毒(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可经血液感染病原体)感染者或病人 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上述病原体的血液污染 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利刺破皮肤,也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 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必要时带防渗透性能防护眼镜及穿带隔离衣,操作完毕脱去手套 后立即洗手,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并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 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 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回。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 片等锐器。 三、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尽可能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 0.5﹪碘伏

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联系医院负 责人进行记录,联系药房进行暴露后预防性用药,如HIV职业暴露,要在2小时内服用。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必须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报告院长 决策及安排预防性用药方案。 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进行暴露感染情况监测,HIV职业暴露就于当天、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肝炎病毒暴露就应当天,2个月,6个月进行病毒检测。

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置

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预防处置与预防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职业暴露 1. 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 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 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 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 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 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 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 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667-59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者或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情况。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及本院的具体情况,为预防职业暴露及暴露后感染的发生,保证医务人员的健康,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锐器伤及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增强全员的职业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 (二)全院人员要遵照我过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所提出的“标准预防”原则,规范各种操作行为,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采取正确的局部处理措施(具体措施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范措施及处理方案”执行)。 (四)发生职业暴露后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健科,填写《医院锐器伤登记表》《暴露后追踪调查》。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保健科必须向分管的院领导汇报,并上报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保健科接到报告后要指导暴露者进行正确的局部处理,对

暴露者的暴露级别进行正确的评估,根据暴露源及暴露者的血清学状况及时对暴露者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及预防用药。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者,由保健科召集医院职业暴露评估组成员对暴露者的暴露级别及暴露源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估后决定是否预防性用药以及预防性用药的程序。 (六)保健科要对职业暴露者进行随访及检测,在暴露后的1、3、6个月分别检测暴露者的相关血清学指标,追踪随访至暴露后6个月作出暴露者是否被感染的结论。 (七)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暴露者本人及所在科室要认真分析、查找暴露发生的原因,加强防范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避免锐器伤及职业暴露的再次发生。 (八)本院职工(包括临时工)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及相关血液检测的费用由保健科审核后医院予以报销。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清苑县中医医院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治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2、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 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 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 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坚硬、防渗漏的利器盒。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禁止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 (7)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或适当消毒 (8)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9)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0)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传染病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及卫生防护措施

传染病职业暴露预防管理及卫生防护措施 传染病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或被含有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等引起,直接损害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 、职业暴露的预防管理 (一)制订和健全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 1?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是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安全的基本措施, 如:消毒隔离制度、废物处理制度、职业暴露管理制度、发生职业暴露上报制度、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等。 2.提供充足相关的防护物品,使用带有保护设计的针头、刀片。将职业暴露补救防护药品放在医务人员24小时都能拿取的地方。 3?改善洗手条件:配备感应或脚踏式洗手装置,以洗手液替代肥皂。 (二)增强防护意识 1.改变观念:长期以来在职业教育中只强调医护人员的奉献精神,导致他们在临床实践中不能利用防护用具来保护自己,未形成良好的习惯和行为。因此要改变我国传统的医疗 护理教育观念,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服务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 2.加强护理人员培训:事实证明,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职业暴露前的预防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1年上海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是否受过培训与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程度有关,接受过有关培训的医务人员其皮肤黏膜接触病人血液、被医疗器械损伤次数均小于未接受过培训者。美国CDC 已将该工作作为强制执行的项目推荐给全美所有医院 (1)岗前培训:

对每一位新上岗的护士包括实习护士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内容包括:掌握一般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认知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因素,懂得安全、正确的操作程序;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迅速有效处置等。使其认识职业暴露的危害和防护的重要性,树立普遍预防的职业防护观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时时处处注意防范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对身体造成的损害,或一旦发生能够进 行及时的处理,避免恐慌,达到有效预防职业暴露的发生。 (2)在职培训: 组织护理人员在职业安全防护的新技能和新进展的培训,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寻 找存在的问题,使护理人员进一步掌握职业防护相关知识,改正错误的操作习惯。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处置锐器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将职业防护纳入护理操作规范。包括不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要把用过的器具传递给别人;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尽可能减少创口出血;在创口缝合时,特别注意减少意外伤害;手持锐器行动时,要避免将锐器面对他人;彳尽快就近和正确地丢弃所有用过的锐器;操作后及时清理,不要留给他人处理;不要人工分捡锐器。 2.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抽查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使护理人员在实施各种操作中时刻树立防护意识。 (四)合理人员编制 合理人员编制,避免因工作忙乱造成的职业暴露; 少护 减轻护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减 理人员职业暴露的次数,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五)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 任小英调查注射后针头处理(收废弃针、毁形浸泡、取下针头及重套针帽)所致针头刺伤占刺伤总数的62.68%。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及处理,正确使用锐器盒,设置危险品的警示标志(黄色)。防刺破的锐器收集箱,被认为是最理想的减少利器伤的方法,可使利器伤降低50%。废弃物处 理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运输废弃物的人必须戴厚质乳胶清洁手套,处理体液废弃物必须戴防护眼镜。 (六)使用必备的防护用具,实施标准预防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医院感染职业暴露防护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得诊疗与护理损伤性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得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得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得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得诊疗与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得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得锐器应当直接放状入耐刺、防渗漏得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得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得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得针头、刀片等锐器。 沈北维康医院 院感部

二、处理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与流动水清洗污染得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得血液,再用肥皂液与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得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得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得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及时到医院感染部报告并填写锐器伤登记表,保证在24小时内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得化验检查及疫苗接种。 3、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上级医院及专家得指导下,应当对其暴露得级别得暴露源得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与确定,并做出相应处置。 沈北维康医院院感部 医务人员意外职业暴露报告卡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 , 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 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 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 ,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 ,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

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 液体化学消毒剂 : 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 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 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规定 为规范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及处置的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安全措施 坚持标准预防和安全操作是避免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的基本保证。 一)标准预防 ( 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均应视其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其基本特点为:?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二)安全操作 1.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须戴手套,有可能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2.在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持足够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 3.科室设置锐器盒应以方便随时丢弃为原则,禁止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回套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禁止折毁锐利器具、禁止使用过的头皮针插入瓶盖等。 4.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不应参加血源性传播疾病病人的直接护理工作。

5.凡是与血液、体液或感染性材料接触后的设施、设备、环境均应尽快消毒。 二、重视职业暴露的即时处理 正确、及时地做好针刺伤或污染处局部的处理是预防职业暴露后医院感染最重要的环节。 (一) 医务人员操作时不慎被病人的血液、血制品、体液、组织液污染的锐器 损伤或污染时,应立即用流动水冲洗伤口5分钟以上;对出血伤口应在伤口旁轻 轻挤压,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和肥皂水进行冲洗;禁止对伤口局部进 行挤压。 (二) 伤口冲洗后使用75,的乙醇或者0.5,的碘伏消毒、包扎。 (三) 血液、体液或医疗废物污染液溅入眼内时,立即反复使用生理盐水进行 冲洗结膜囊,然后到专科进一步处理。 三、职业暴露的报告 (一)职业暴露发生后,当事人应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调查、核实,督促和指导做好伤口的正确处理。 (二) 职业暴露当事人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职业暴露的评估及处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评估职业暴露情况。 (二)首先确定暴露源是否具有传染性(乙肝、丙肝、HIV、梅毒等)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医院感染科填写职业暴露检测申请,抽取患者及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宁南县人民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修订)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传染性疾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性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可能具有传染性的物质污染了皮肤、眼睛、粘膜或者被含有可能 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传染性疾病感染的情况。 二、医院内所有区域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既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血源性传播疾病的传播。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三、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及院感科应

迅速了解患者的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务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 四、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县疾病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五、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或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和或手消毒。 4、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分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6、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以防刺伤,使用后的锐

职业暴露预防措施

职业暴露预防措施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采取正确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暴露,现就医务人员存在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如下。 1、加强对职业暴露安全防护的管理与教育 SARS流行期间,我国医护人员SARS感染率就是一般居民的38倍,医务人员作为直接接触患者的人员,职业暴露的危险度很高,而目前我国关于职业暴露的管理监控力度仍欠缺。医疗机构管理层应完善有关职业暴露防护的规章制度,制定有关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配置充足的防护用具及设备,加强对医务人员有关职业暴露防护知识的培训。职业暴露重在防护,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采取正确有效的防护措施就是减少职业暴露的有效措施之一。 2、防止与减少意外针刺伤的发生正确处理污染针头就是防止针刺伤的关键之一。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手持针头与锐器时,不要让锐利面对着自己或她人;避免将用过的针头套回针帽,防止刺伤自己;将用过的针头丢入贴有标签的耐刺容器内;针头用过后及时处理,不要留在操作台上。 3、洗手医务人员在接触血液、体液后要洗手,包括脱手套后。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应立即用肥皂流动水按六步洗手法洗手至少3分钟,之后用清洁毛巾擦干手,再用75%的酒精或碘伏消毒液原液擦拭双手至少1分钟。洗手就是预防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既可保护自己,也可以保护患者。

4、戴手套医务人员每天需完成大量的手术、穿刺、注射、抽血、输液、吸痰、导尿、灌肠等治疗工作,戴手套就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减少血液、体液暴露的最主要的措施之一。戴手套能减少接触血液、体液的次数并且减少皮肤损伤。如果一个被血液污染的针头刺破一层医用胶乳手套,该医务人员接触的血量比未戴手套时可能减少50%以上。因此戴医用胶乳手套就是医务人员防范职业暴露有效的防护措施,它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皮肤与血液、体液的接触。 5、着装应规范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着装应规范,穿工作服与或隔离衣,戴口罩、帽子,更换工作鞋,必需时戴护目镜。工作服或隔离衣要有一定厚度,吸水性强,口罩必须遮住口鼻,工作鞋必须遮盖脚背。口罩、帽子、工作鞋、工作服、隔离衣及护目镜要定期清洁消毒,污染时及时更换。着装规范就是防范职业暴露有效的防护措施,它能对医务人员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6、清洁消毒当地面、台面、物品、医疗器械被血液污染时,应先用消毒液浸泡30min~60min后再清洁,对不能浸泡的物品或医疗器械可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正确有效的清洁消毒能避免交叉感染,就是减少职业暴露的有效措施之一。 7、医疗废物的处理医疗护理工作产生的相关医疗废物如一次性输血器、输液器、注射器、针头、标本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并醒目标识。正确处理医疗废物,就是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有效措施。 8、健康监测医务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责 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青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 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 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 二、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的概念及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规定 1.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是指预防针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等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相关防护措施。 2.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涵盖的人群包括:青医附院工作人员、在青医附院工作的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上述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锐器伤、血液体液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适宜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到相应的业务科室或机构就诊、随访。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将职业暴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 4.节假日及夜间发生职业暴露时报总值班室。 5.上述人员发生针刺伤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在初诊及随访期间产生的检查费、预防性治疗费由相关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经预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规划财务部报销。 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

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⑵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⑶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6.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7.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8.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

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职业暴露后应急管理小组,并制定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卫技人员在各种传染病诊疗过程中的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医院常见的传染病有:艾滋病病毒(AIDS)、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中意外被可疑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粘膜,或者被含有病人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此处所谓可疑传染病病人是指能通过血液、体液接触传播的病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主要是针对艾滋病、梅毒、肝炎等疾病造成的职业暴露。 第四条 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积极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五条 医院设立传染病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微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各项工作,医务科负责医院职业接触的日常工作,医院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助院感科做好应急诊疗工作。 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医院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胡青山 成员:于学山、闫学平、李辉、吴冬薇、王晶晶、郑玉岭 (一)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和操作规程。(二)相关部门组织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三)为科室

可能暴露的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和安全技术设备。 (四)对职业暴露人员做好经常性监督和评估,评估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人员安全操作情况。 (五)建立规范的暴露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康监督制度,对每一次意外暴露情况做详细记录。 (六)为职业暴露人员提供职业暴露预防和发生职业暴露后如何处理的技术支持和咨询。 (二)、医务科: (1)发生职业接触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制定防护方案。 (2)接到职业暴露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服药、定期随访”的原则,进行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检测确认工作。 (3)院感科接到感染确认报告后,负责情况的上报和治疗药品的领取和发放。 (4)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出初步的危险性评估,指导被暴露者进行伤口消毒处理。(5)收集暴露者和被暴露者的基本资料和标本结果,做好登记,便于调查分析,随访复查。 (6)做好被暴露者的心理辅导工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接种疫苗,预防性服药等,并负责与上级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得到技术指导。 (7)做好被暴露者的跟踪随访,及时安排定期复查,情况严重者,送上级相关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8)加强对所有人员的院感知识培训和教育。 (9)督导临床科室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规范操作治疗,避免医院感染和职业暴露。 (三)、临床科室: (1)负责发生职业暴露后的临时紧急处理。 (2)获取暴露源(病人)的病情资料,如暴露源情况不明,设法动员病人给予配合,做相应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或病情资料报送医院防保科,以备对照评估。 (3)要求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科室、医务科或护理部) (4)当事人被暴露后,由科室开出相应项目检验单,抽取血样标本,经医院院感科主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154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Occupati onal protective equipme nt distributi on sta ndard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种类及使用年限,按照《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各车间、科室必须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然后报安全科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组织购买。 3、保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后勤保卫科做好使用计 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购买,然后报安全科备案。 4、各车间、科室人员按《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未列入《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工种和管理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并经公司

领导批准后同意发放。 5、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档案。 6、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仓库人员可以拒绝验收入库。同时,并对采购人员处以采购总额的5%的罚款。 7、各车间、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现金代替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突破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由于特殊需要的工种或个别工种需增发劳动保护用品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备后发放。 9、各车间、科室领导,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每个从业人员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督促从业人员正常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0、任何人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变卖或者用劳动保护用品换取其它物品,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劳动保护用品价格一倍的罚款。 11、凡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次,对当 事人处以20元的罚款。 12、调换工种的人员,如原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限未超过一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医院职业暴露预防处理措施 为维护医务人员及其他部门有关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在工作中发生经血传播疾病如: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丁型肝炎,尤其是艾滋病等职业暴露感染,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经血传播疾病的病毒感染,特制定具体预防处理方案. 一、职业暴露 1.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防治工作及相关工 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经血传播疾病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 或者被含有经血传播疾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 破皮肤,有可能被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2.数据分析表明:执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医护及检验等人员的职 业暴露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二、职业暴露的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 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 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2.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 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3.在诊疗、护理操作工程中,有可能发生病人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 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 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 戴具有防渗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如:外科手术、口腔治疗、消化道内镜、泌尿系内镜等专科检查诊疗). 4.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 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 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6.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 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 以防刺伤.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新编版) 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2职业防护(防毒、防触电、防辐射) 1)预防措施 ①对存在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辐射、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③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毒、防触电、防辐射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④进入有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护知识教育,掌握危险点、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生产工程中的控制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医疗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1.为了维护本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置医务人员在 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制定本管理制度。 2.医务人员从事治疗,护理以及工作人员清理医疗垃圾的过程中意 外被锐器刺伤或有可能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等感染。 3.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将所 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根据传播途经,建立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时机。 4.与锐器伤有关的操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按照医疗感染性锐器废弃物处理。 (2)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 (3)禁止将针等锐器徒手传递。 (4)禁止针头等锐器物复帽,必须复帽应采用单手复帽。 (5)将使用后的注射器,针头,刀片等锐器物,放入耐刺防水的专用收集合内。

医务人员暴露处置制度 一.暴露部位的处理原则: 1.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 碘伏,或2%碘酊,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 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暴露后预防。 二.暴露后的报告: 1.报告科室负责人(医生向科组长报告,护士或工勤人员向护 士长报告)。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后 送交院感科。 3.院感科尽快到现场,做出初步评估情况,及处理意见,并进 一步向院领导请示下一步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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