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标准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标准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标准

《幼儿政策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性质:专业拓展课

学分:1

参考学时:总学时:30 理论学时: 30 课内实践学时:0

适用对象:学前教育专业

一、课程定位与设计思路

(一)课程定位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是“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本课程是研究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理论和应用的基础课程,遵循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顺序,对教育政策与法规做了详细介绍,法律规范齐全,教训案例丰富,分析透彻,时效性强,实用性高,对幼教工作者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理解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基本理论知识,学会初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为依法治教奠定基础。学前教育类学生的学习重在理论分析,他是研究和发展本专业的重要工具,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的设计思路

该课程着眼于学生对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其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关注教育法规、政策的发展与改革。其总体设计思路是,本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注意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从社会现实,学校环境和学生实际出发,便面空洞说教。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创设一些模拟场景,帮助学生多参与教学活动,增强教学的时效性。课程内容突出对学生专业能力的训练,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教学过程中,做到两条线并举,既突出理论性的学习,又加强实践性活动,教学效果评价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评价学生的专业能力。

该课程总体框架结构安排如下表。

二、课程目标

1、初步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和提高严格执法、依法治教的意识。

2、笔记哦啊系统的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和理解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培养和增强执行政策、法规的能力。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分析学前教育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工作,维护学前教育机构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前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

三、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要求

四、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主要采取课堂讲授、讨论、案例(录像)分析、知识竞赛等多种教学形式和方法。基本概念、理论以教师讲述为主,发展性问题一学生讨论为主,现实问题以案例分析为主。注重培养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应注意:

1.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教学设计要符合学生认知和能力结构特点。

2.关注学生的情感,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

3.倡导目标驱动型的教学途径

4.加强对学生学习策略的指导

(二)教学考核评价建议

1.考核的形式

笔试+案例分析答辩

2.考核评价表

考核评价表

1.教学评价主要指学生学业评价,突出阶段评价、目标评价、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评价。

2.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保障。评价体系要体现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形式的多样化,体现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要体现各课程在评价上的特殊性;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形成性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作用;既关注结果又关注过程,使对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达到和谐统一,注重评价结果对教学效果的反馈作用;注意处理教学与评价的关系;各级别的评价要以课程目标为依据。

(三)教材选用和编写建议

1、选用教材:李红霞主编《幼儿教育政策法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8月

2、主要教学参考书目:

(1)孙葆森等《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概论》北京师范出版社,1998年

(2)张乐天主编《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

五、编制说明

1. 本课程标准由教心教研室朱丹老师编制

2. 执笔人:朱丹

3. 审核人:李研

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

专题七新课程改革page333——335 一、新课程的启动时间及改革范围 1、启动时间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2、改革范围 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不包括职高) 二、新课程的核心理念 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个学生的发展! 题目: (单选09瑞安真题):新课标的核心理念是(D) A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B转变旧的学习方式 C倡导建构的学习D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单选09瑞安真题):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应做到(A) A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差异B学生自主选择课程 C培养学生正确学习态度D充分地给学生传授知识 (单选09瑞安真题):“关注个体差异”就是根据学生实际存在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差异(C) A由学生自己决定如何学习B将学生分优中差分班教学 C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D培养单科独进的尖子 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1、具体内容及题目 (1)课程结构 题目: (多选10鹿城真题):新课改课程结构的特征有(ABC) A均衡性B综合性C选择性D发展性 (填空09瑞安非题/11瑞安考题)新课程的课程结构分为(学习领域)、学科科目和模块。 (单选10泰顺真题)基础教育改革中的(A)取代了原来的教学大纲。 A课程标准B课程计划C教学计划D课程大纲 (10江西统考题):课程标准是(D)的基本结构性文件。 A国家B地方C校本D学科 (2)课程标准 题目: 同以前的学科教学大纲相比,新课程标准有哪些优越性? 1、课程标准着眼于未来国民素质,教学大纲着眼于内容规定。 2、课程标准关注知识技能目标的同时,更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教学大纲侧重强调的是知识技能目标。 3、课程标准突破学科中心,为终身发展打基础。教学大纲基本上是学科中心的。 4、课程标准注重学生的学,强调学习的过程与方法。教学大纲则强调教师的教。 5、课程标准提出了多元评价意见。 6、课程标准为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及学业评价留下了创造空间。 (3)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的三个面向: 面向学生生活、面向社会生活、面向科技发展 题目: (名词解释09瑞安非题):课程要素来源以及实施课程的必要而直接的条件。课程资源包括校内课程资源和校外课程资源。 (辨析09宁波真题):要用教材教,不要教教材。 教材是重要的课程资源,但并不是唯一的课程资源。 (4)课程实施 题目: (多选10鹿城真题):新课程倡导的新的学习方式是(ABC) A自主学习B合作学习C探究学习D有意义学习

(完整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答案

离线作业考核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教育法 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教育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3)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2、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当依法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 (3)可以对行政法律责任的机关众多。 (4)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需要依据行政程序。 3、幼儿为本 幼儿为本即幼儿本位之意,本可以解释为基础、主体、根本、本原、本质、出发点、目的等。幼儿为本一般是相对于设计本位或成人本位而言的,两者之间存在辩证关系。毫不考虑教育对象的极端的社会为本的教育,不仅不会达到教育的目的,甚至根本不能被称之为教育;同样,完全脱离所处社会的

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所谓遗世独立的幼儿为本的教育也是不存在的。今天我们倡导的幼儿为本,绝不是反对幼儿教育为社会的需要服务,而是通过培养身心协调、全面发展的幼儿,在既体现幼儿教育的人本取向的同时,又体现幼儿教育自身的社会价值。 4、教育法律规范 每部具体的教育法都是由若干行为规则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每一个行为规则就是一个教育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5、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答:(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该条新增“促进幼儿心理健康”的目标。 2、教育法的适用。 答:教育法的适用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教育法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从狭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教育法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 末复习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 一、简答题 1、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关系。 教育法规:是指狭义上的作为某一种教育法律,是由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所指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低于宪法。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法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所以,我认为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联系: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是将教育政策具体化。 区别:教育法律、法规是任何政党或集团组织无论执政与否,都可制定的,而教育法律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制定。实施的手段不同,政策是通过学习,教育实施的,而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2、我国的教育法律有哪些。 学前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儿童权利公约》 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3、我国学前教育的行政法规有哪些 《幼儿园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 4、《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的意义。 (1)《规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是我国幼儿园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里程碑。 (2)《规程》向全社会宣传什么样的学前教育是真正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5、《纲要》中教师如何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1)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 (2)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

学前教育学课程标准

学前教育学课程标准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学前教育学》课程标准 学前教育学是培养合格幼儿教师和从事儿童教育工作者的必修课程,是突出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特色的重要标志。是学生掌握普通教育学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学的一般原理,学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幼儿园及小学管理等内容。通过学习和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组织学前儿童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初步具备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分析学前教育现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新观念、新方法、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把握现代学前教育机构的性质、任务,掌握实施学前教育的素养。 二、课程性质与定位 作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理论课和学生学习专业技能课的理论基础课,学前教育学是幼儿教师走向成熟的必修课程。根据我院高职办学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理论够用,重在实践”的基本原则,通过

《学前教育学》,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为满足企业要把岗位技能融入课程体系的人才培养要求,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达到企业所需求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拓宽学生视野及知识面,满足用人单位需求,从而全面促进学生的就业工作。 三、课程设计思路 新世纪,我国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出现繁荣状况,随着技术的进步、工作方式的变革和工作组织形式的变化,儿童教育越来越倾向社会化,学前企业(幼儿园)不断出现,组织形式也日新月异。在这种变化下,幼儿教育机构对于幼儿教师,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学前教育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过程中,不只是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而且要重视培养学生运用教育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因此,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教学的实践环节,加深学生对教育理论知识的理解,丰富学生对学前教育的感性认识,形成学生一定的教学技能技巧,真正提高学生的思维水平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组织课堂讨论或案例分析、进行课堂教学模拟、到幼儿园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更直观地了解学前教育的实际,更好地理解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同时通过多种多样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学前教育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应用所学教育理论分析教育问题、解决教育问题的能力,使学前教育学成为深受学生欢迎的专业课。 四、课程培养目标 1.总体目标 《学前教育学》是以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为基础,研究学前教育的发生、发展,系统阐述现代学前教育的观念、知识和基础原理,以寻求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规律和一般方法的学科。它具有理论性、宏观性、全面性特点。

《经济法规》课程标准

《经济法规》课程标准 一、课程的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经济法规》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学时:70 适用专业:轨道交通运输(客运) 二、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程,应使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要求 课题一经济法基础理论 基本要求: 1、了解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地位与作用。 2、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经济法律责任等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 重点: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课题二企业法 基本要求: 1、了解企业法的概念,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全民企业厂长职权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2、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及事务执行(特别是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和退伙的有关内容。 重点: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及事务执行(特别是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难点:入伙和退伙的有关内容。 课题三公司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公司的立法及原则,以及公司的分立、解散和清算。 2、熟悉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 3、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4、掌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以及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合并的有关内容。 重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难点: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课题四外商投资企业法 基本要求:

1、了解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概况。 2、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与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并能明确加以区分,理解它们各自的特征。 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与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 课题五破产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国有企业破产的立法概况。 2、掌握破产及破产法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破产条件和破产程序、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范围。 3、熟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重点:破产及破产法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破产条件和破产程序。 课题六合同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立法概况。 2、熟悉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3、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的含义及其种类,合同的作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无效合同的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基本知识。 4、掌握合同运行的全过程,以及合同担保的几种形式。 重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无效合同的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难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课题七工业产权法 基本要求: 1、了解我国工业产权法的一般原理与基本制度。 2、掌握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条件、申请程序、权利内容与权利保护的有关内容。 重点: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条件、申请程序、权利内容。 难点:权利保护。 课题八反不正当竞争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概况及意义。 2、掌握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重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课题九产品质量法 基本要求: 1、了解产品质量立法概况。 2、掌握产品质量法的原则,我国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及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责任。 重点:产品质量法的原则,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责任。

《幼儿教育法规》心得

学习《幼儿教育法规》心得体会 10学前三班 1010704314 侯静 学习幼儿教育法规一个学期来,让我感触颇深。当今社会,既是“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又是人们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渐加强的法制社会。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这个进步的过程既让我们看到了黎明的曙光,又给幼儿园教学活动带来了困扰。通过学习《幼儿园教育法规》的课程后,如云开雾日,豁然开朗。 幼儿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可以掌握学习幼教法规的方法,具备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正确履行教师的法定职责,增强依法治园的意识、水平和能力。 通过调查研究与分析后认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以及幼儿园园长在管理工作中需要具备的法律素养与能力是应用幼儿教育法规知识分析、解决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碰到的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要培养这些能力,幼儿园教师在将来工作中需要处理好的几个法律关系与问题是:第一,教师应处理好与幼儿关系。教师需具备的法律知识与能力有:了解幼儿园应如何依法设置?幼儿园有哪些权利和

义务?教师应如何做好保教工作?违法办园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二,教师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具备的法律知识与能力有:了解教师有哪些法定权利和义务?教师如何通过申诉、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关组织或个人侵犯教师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教师如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如何与幼儿园签订聘任合同?第三,幼儿园及其教师应依法处理好与幼儿的关系。需具备的知识与能力有:幼儿园及其教师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有哪些义务?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应如何处理幼儿伤害事故? 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知识需求的日益增长,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幼儿教育工作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学习《幼儿教育法规》,我的思想认识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就是本人的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学好教育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选修课。它是研究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理论和应用的基础课程。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依法治教的意识,培养分析、解决学前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和能力。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学前教育法规与政策是一门理论和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要遵循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原理,因此学习本课程的前修课程主要是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管理等。 三、本课程学习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达到三个基本目的: 1.初步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和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园的意识; 2.比较系统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和理解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培养和增强执行政策、法规的能力;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分析学前教育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工作,维护学前教育机构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前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 四、本课程学习方法 为系统掌握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学生自主学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抓重点,牢固掌握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二)掌握好的学习方法,如比较法、案例分析法等,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 (三)理论联系实际,重视理论的实际应用。 五、本课程教学方法 本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都较强,宜采用讲述、讨论与案例分析等教学方式。基本概念、

1.《幼儿教育心理学》课程标准

《幼儿教育心理学》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主要以培养学生理解幼儿学习与教育的规律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的教育教学中的能力为原则,使学生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理解幼儿学习与教育规律的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到实际的教育教学,同时培养学生合作创新的品德。本门课在本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具制约幼儿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作用。 二、设计思路 本课程以培养学生理解幼儿学习与教育的规律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的教育教学中为导向,根据我国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设计,把导论、心理发展与差异、学习理论、学习心理、教学心理等作为教学内容,通过教师讲解、学生合作探究的方式实施教学,培养学生合作学习方面的能力,重点培养创新实践能力。本课程总学时26 课时,各任务分配学时为5-6 课时。 三、课程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能掌握幼儿教育心理方面上午知识和必备的职业素养,为今后从事幼儿教育岗位提供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一)知识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及掌握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1. 幼儿学习的种类、模式和幼儿学习的特殊性。

2. 儿童认知发展、社会性发展和自我发展的基本特点。 3. 行为主义、认知学派和折中主义学习理论 4. 幼儿概念、技能和策略的学习;问题解决与创造性学习;幼儿情商、道德与心理健康。 5. 教学中幼儿学习动机与迁移;幼儿教师的心理健康与专业发展。 (二)能力目标: 1. 通过学习“导论”,使学生对这门学科有整体的把握。 2. 通过学习“心理发展与差异” ,使学生为因材施教提供心理学依据。 3. 通过学习“学习理论” ,使学生能够掌握幼儿教育心理学各学科流派之间的差异。 4. 通过学习“学习心理” ,使学生能够掌握幼儿的概念学习方法及幼儿解决问题的方式。 5. 通过学习“教学心理” ,使学生掌握幼儿学习与迁移及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 (三)素质目标: 1. 具备良好的学前教育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责任感 2. 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计划组织能力 3. 具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具备通过网络、期刊、专业书籍等获取信息的能力 5. 具备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能力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010148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适用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授课单位:商务管理系 学时:34 学时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修订)日期:杨振伟2012年7月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胡莹瑾、郭海霞2012年7月 1.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1.1课程性质与作用 1.1.1课程性质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是电子商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为建设电子商务法教材“理论+实践”模式,培养应用型人才进行有益的探索。本课程包括电子商务法概述、电子商务主体认定的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支付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每章都配有引导性案例、学习目标、自测题、实训题与小组任务。教学过程中力求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与学互动,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强化学生对电子商务法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1.1.2 课程作用 在本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掌握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理、电子商务立法概况、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电子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纠纷等必备知识,培养学生运用电子商务法律分析并解决电子商务实践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独立思考,积累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并学习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主动构建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为后续课程《网上交易操作》、《商务谈判》、《客户关系管理》等奠定良好的基础。 1.2 课程设计理念 遵循就业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根据电子商务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结合课程培养目标开发本课程。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课程内容共9个模块,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理、电子商务立法概况、数据电文法律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试题(1)答案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 1.(单选题)《幼儿园工作规程》有( C )。 A.8章51条 B.9章58条 C.10章62条 D.11章66条 2.(单选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A )。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3.(单选题)在运用访谈这种评价手段时,问题的设计和程序比较标准和规范,这种方式是( A) A.结构型 B.无结构型 C.多结构型 D.双结构型 4.(单选题)用人单位应该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A ) A.一日 B.一日半 C.两日 D.以上答案都不是 5.(单选题)在园所班级工作管理中,利用班级内、外部资源,以获取管理效能的活动过程叫( A ) A.效能管理原则 B.全面管理原则 C.差异管理原则 D.安全管理原则 6.(单选题)新闻价值是传播者选择事实和接受者选择新闻的( B ) A.主观意向 B.客观标准 C.心理需求 D.政治标准 7.(单选题)《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扶持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体现了教育法的( A )基本原则。 A.平等性原则 B.方向性原则 C.终身性原则 D.公益性原则 8.(单选题)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 C )特征。 A.优益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执行性 9.(单选题)义务教育实行( A )领导,(A)统筹规划实施,(A )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10.(单选题)在教育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 C )内做出 决定,并制作复议决定书。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两个月 D.三个月 11.(单选题)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形式是( C ) A.标准工时 B.计件工时制 C.不定时工作制 D.综合计算工时制 12.(单选题)园所管理系统主要包括( C ) A.微观系统和宏观系统 B.宏观系统和组织系统 C.组织系统和条例系统 D.环境系统和微观系统 13.(单选题)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C )。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14.(多选题)劳动者不参加劳动但仍享有工资支付请求权的三种情形( ABC ) A.法定休假日 B.婚丧假期间 C.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 D.公休日 15.(多选题)自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新闻事业经历的主要发展阶段是( BE ) A.集权统治 B.自由竞争 C.政党统治 D.合作发展 E.集团垄断 16.(多选题)劳动合同终止的的条件是( AC ) A.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B.经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 C.动合同期限届满 D.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儿童文学-课程标准

《儿童文学》课程标准 1.课程性质和课程设计 1. 1课程定位与作用 课程的定位:《儿童文学》课程是五年制小学教育文科专业的专业课程。 课程的作用:儿童文学是高职高专小学教育文科专业四年级开设的专业课程,是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师职业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对师范生进行文化素质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在小学教育人才培养方面,有很强的基础性、实用性及综合性,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起着重要作用。学生通过儿童文学课程的学习与实践,可以在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上获得较大的改善,毕业后能较快的适应小学教育文科专业领域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儿童文学》课程作为培养小学教育文科专业技能的一门核心课程,它与其他相关的一些课程,共同承担着高职师范生的知识、理论、技能的教学任务。它的前导课程如语文、现代汉语等课程,平行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等,后续课程如小学语文教学与研究等,共同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和文学素养的学习,为学生顺利走上教师岗位奠定了必备的文学素养基础,因而本课程的设置与学生未来职业岗位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1.2课程设计理念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表述:“要用终身教育的理念把握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儿童文学课程作为培养学生人文素质的主干课程,是学生终身教育的需要,为学生的职业素养的形成打下人文素养基础。

儿童文学课程设计理念体现了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经典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民族性与多元性的统一的原则。 1.3课程设计思路 1.3.1 教学要求: 1)掌握儿童文学相关的理论; 2)针对不同文体的作品要学会运用方法进行分析和理解。 3)培养儿童文学创作实践的能力。 《儿童文学》课程主要是以学生以往的阅读经验为基础,以心理学、教育学的理论为基点,对儿童文学课程的相关理论、儿童文学的各种文体,中外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家及其作品以及针对的重要问题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学生的教学技巧而进行的系统教学。 学生在学习中,不仅需要掌握基本理论,还需要阅读大量的作品,每一章节完成相应的一般性作业与创造性作业(一般性作业为理论的书面作业,创造性作业包括儿童文学创作和课堂训练),这对学生儿童文学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意义深远。 教学中既注意基本理论的学习,注重引进新的信息与新的研究成果,还注重扩大学生的阅读面,更注重学生将来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技能的培养,培养他们分析作品、评价作品、讲授作品和创编作品的能力,注重培养目标的多元化。 1.3.2学情分析: 入校以来,学生已经初步接触了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等课程知识,对未来的职业定向也已基本明确。他们对教学内容及授课形式有较高兴趣,这些都有利于师生互动的开展,对教学目标的达成起积极作用。

(完整版)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 【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 【参考课时】:72学时 【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 【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 【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 一、课程性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 (一)知识目标 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 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三)职业素质目标 ①培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 ②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中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

一、联系实际谈谈学习幼儿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的重要意义。 1.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客观要求。 2.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要求。 3.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 4.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基本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教能力,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二、谈谈你对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课程研究对象的认识。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是以法学和学前教育学为基础,以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相结合的专业基础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成为一名合格教师必须要掌握的一门课程。 该课程不仅能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所必备的政策法规知识,树立依法执教的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和修养,而且能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幼儿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执教的水平与能力。 三、我国的教育法律有哪些表现形式?他们的效力是如何划分的? 主要表现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教育法的层次 第一个层次: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我国的根本大法) 第二个层次:教育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 第三个层次:教育部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第四个层次: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第五个层次:地方性教育法规(省、市、自治区的权力机关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政府规章) 第六个层次:教育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 四、我国的教育法律规范包含哪些结构? 教育法律规范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五、什么是法律责任: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违反教育法可能承担哪些形式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由法律关系主体的违法行为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 1. 行政法律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六、幼儿园处理幼儿事故十个措施 1、熟悉相关法条文; 2、购买保险; 3、制订预案、管理条例、处理事故后处理方法与流程; 4、对事故现场及时取证; 5、详细记录事故良生经过; 6、安抚家长,争取主动; 7、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 8、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9、需要学习一些法律常识;10、相信司法能公正判决,不要与家长私了。 七、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 (1)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校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本身包含了各级国家机关,涵盖了所有公共权力领域;依法治校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2)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 八、如何理解教育法? 1.教育法是一种行为规则;(权利:依法可以做什么!义务:法律规定应当做什么或不得做什么) 2.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 3.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4.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 5.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 九、教育法律的特点 1.实质上的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的统一; 2.对象上的确定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3.形式上的分散性和集中性的统一;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应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题库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题 库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第6题](单选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其( B.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7题](单选题)只有直接承担( C.教育教学)职责的人,才具备学前教育教师的最基本的条件。 [第8题](单选题)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行政部门还可以通过()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筹措资金,但不能代替()这一法定的渠道。 A.其他多种渠道以财政拨款为主 [第9题](多选题)政府应引导并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向()方向发展。 C.多元化 D.公益性 [第10题](多选题)在我国境内设置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的实体要件是:()。 A.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必须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C.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施等 D.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11题](多选题)公立幼儿园的收入有:()。 A.上级补助收入 B.事业收入 D.其他收入 [第12题](多选题)以下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C.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 D.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第13题](多选题)“让孩子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需要()。 B.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 C.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D.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14题](单选题)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行政部门还可以通过()为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筹措资金,但不能代替()这一法定的渠道。 A.其他多种渠道以财政拨款为主 [第15题](多选题)政府应引导并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向()方向发展。 C.多元化D.公益性 [第10题](多选题)在我国境内设置学前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的实体要件是:()。 A.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必须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C.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施等 D.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16题](多选题)公立幼儿园的收入有:()。 A.上级补助收入 B.事业收入D.其他收入 [第17题](多选题)以下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A.幼儿园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C.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 D.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第18题](多选题)“让孩子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需要()。 A.贯彻“赢在起跑线上”的思想 B.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 C.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D.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19题](多选题)打击报复教师的责任主体包括(BCDA )。 [第20题](单选题)2009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课程标准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课程标准 课程性质:专业能力课 学分:2 参考学时:总学时:32 理论学时: 20 课内实践学时:12 适用对象:学前教育专业 一、课程定位与设计思路 (一)课程定位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是一门针对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必修专业必修课,是专门研究0-6岁学前儿童的语言发展和教育教学活动的一门学科,它拥有较为系统的语言教育理论知识和丰富的语言教学实践指导知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本课程大纲要求在教学时要做到理论与实践两条线并举,既突出理论性的学习,又加强实践性活动,旨在帮助学生能够快速适应岗位要求实现“零距离”上岗。既保证知识学习的系统性,又有利于技能训练的操作性。把学生培养成高素质强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以此更好地适应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对新时代幼儿教师的职业要求。先修课程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与之相关的课程还有《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园游戏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园课程》、《幼儿园教育评价》等专业课程。 (二)课程的设计思路 该课程增加教育实践,走向开放的课程教学,着重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力图超越《学前儿童语言教育》课时、文本和课堂的局限。该课程更新了课程内容,走向鲜活的课程教学,着重实践内容的充实,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该课程突显互教互学,走向互动的课程教学,着重教与学的互动交流,积极地形成师生的“学习共同体”该课程关注了学生的情感需要,满足了学生的情感需要,是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得到一个提升。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培养了学生的职业能力。 该课程总体框架结构安排如下表。

二、课程目标 1、丰富学生有关学前儿童语言发展和教育的理论知识,使学生了解学前儿童语言发生发展的基本理论和语言获得的基本观点,获得对语言教育活动的基本认识,理解语言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理论,帮助儿童奠定良好的儿童语言发展和教育的理论基础。 2、锻炼学生从事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实际能力,使学生能够设计与组织幼儿的谈话、讲述、游戏、文学以及早期阅读等语言教育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与指导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实际能力。

学习《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许月娣

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学习《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许月娣 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知识需求的日益增长,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幼儿教育工作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学习《幼儿教育法规》,我的思想认识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就是本人的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学好教育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 第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幼儿园教育是对一个人的启蒙教育,是“基础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有的教师认为幼儿园就是保育园,幼儿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看孩子”;也有的教师认为小孩子好应付,对教育活动 不积极准备,敷衍了事;还有的教师过分强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填鸭式”教学,把活动搞得非常严肃、死板,束缚了幼儿活泼的天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首先要走出这些误区,摆正自己在教育活动的位置,营造良好的氛围,注意挖掘幼儿各方面的潜能,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第三,树立良好的幼儿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力,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幼儿教师应该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把幼儿作为平等的主体来对待,不要居高临下,无视幼儿的人格与自尊。对幼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尊重。 第四,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一是,爱岗敬业,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信念,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刻苦钻研,成为专业突出的“专家型”幼儿教师。 二是,关心幼儿。幼儿园教育的对象是幼儿,他们还没有形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作为幼儿教师,要时时处处关心、爱护幼儿,保教并重,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习惯,促进他们各方面均衡发展。 三是,依法执教。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遵守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严格执教行为,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第二是遵循有关的教育规律和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来设计活动内容,突出幼儿的主体地位,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都应该做到这两点,做到遵“规”守“法”。 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评价

对现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分析与评价 一、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基础,是基础教育的起始阶段,是个体一生发展的奠基阶段。它对基础教育的巩固与发展,对国民素质的提高、消除贫困、缩小不利人群的差距乃至提升综合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L1 据美国一项长达30年的追踪研究表明:在学前教育上每投资1美元,可获得17.07美元的回报,其中4.17美元是对个体成长的回报,12.9美元是对社会公共事业的回报,体现在社会福利、补救教育、预防犯罪方面投入的降低,以及纳税的增加。学前教育如此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学前教育面临许多的问题。可是现有的政策法规并不能解决,需要学前教育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解决相关问题。而且,无论是作为人大代表的一些高校教授,还是普通平民,对于学前教育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多。笔者从个人的角度研究了现有的法规中已有的规定及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期能给将来的学前教育立法工作提供一些建议或启示。 二、学前教育法规的历史沿革 1.建国前。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公布的学校教育制度,包括蒙养院,从此,我国的学校教育在制度上得以确立。在<奏定学堂章程》中,专有<蒙养院章程家庭教育法章程>部分,这是我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 2.建国后。1949年至2008年有关的幼儿教育的重要文献有108项,其中相关法律5部,包括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政策性文件和法规83项,如幼儿园指导纲要和规程;有关领导人讲话、报告和题词11项及其他相关文件9项。这里限于篇幅,仅列几部相对重要的法规。 1951年,颁布<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规定:“实施幼儿园的组织为幼儿园”,明确了幼儿园教育为我国学制的第一个环节,把幼儿教育纳入学制系统。1952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试行<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195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1956年2月,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颁发《关于托儿所、育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对托儿所、幼儿园的领导管理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966年~1976年,十年的动乱给学前教育事业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学前教育事业没有得到发展。1988年1O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和<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我国分别在1989年、1991年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1991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2月,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12月卫生部、国教委颁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6年3月,国家教委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确定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1997年又颁布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就“九五”期间我国幼教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措施保障等提出了基本要求。1998年12月,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要用科学的方法启迪和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与求知的欲望”。从以上学前教育法规的历史沿革,我们可以看到学前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这是让人感到欣慰的。但在现实中,学前教育的“地位”却并不高,幼儿教师在很多人眼中不过是照顾孩子的“阿姨”而已。它并不与中小学“同起同坐”。而法国早在1886年颁布的《机构法》中,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国学制系统,即将幼儿学校纳入法国“实行初等教育的小学”范围之中。法国的学前教育不仅在法律条款中予以规定,在现实中也具有同等于中小学教育的重要性。 三、已有的规定及存在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