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税金

建设工程税金
建设工程税金

建设工程税金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工程造价税金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组成,是地方税收的一项重要来源。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后,税金需要单独列项计算,金额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如何进行税金的计算及筹划,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国家立法机构近年陆续出台了多项建筑业税收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税金的征收缴纳规定,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金的法律依据

营业税的法律依据

营业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主要税种,按照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征收。

法律依据有:《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税,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

教育费附加的法律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费,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等。

工程造价税金的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是一项综合税率,按照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和缴纳。

法律依据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等。

税金的征收范围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5项内容,其中: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一个兜底条款,是指上列4项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

税收法规中的税率

《营业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税率如下:

建筑业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率为3%。

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税率为3%。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工程费用中的税率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综合税率如下:

(1)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

税率(%)==%

(2)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

税率(%)==%

(3)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

税率(%)==%

施工单位可以根据企业所在地点,按照上述3种情形选择税率计算公式。建设单位编制标底时,应当参照地方定额的税率标准计算税金。如北京市规定标底中税金不得调整,不得低于现行定额的取费标准。

税金基数的法律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建筑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总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营业额为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但总承包人为分包(转包)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税金的计税基数为税前造价与利润之和,即税金=(税前造价+利润)*税率(%)。税前造价为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

上述规定中税金基数虽然形式各异,但是本质相同。鉴于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其工程价款中应当含有日后支付给分包(转包)人的全部费用,包括相应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等。

税金基数应当包括甲供材料价款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在从事管道的安装等施工中所耗用的材料,不论与对方如何结算价款,其营业额均应包括这部分材料的价值在内。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规定:甲供材料的费用必须列入综合单价,招投标阶段不确定时可按暂估价列入。税金基数涵盖综合单价内的所有费用,包括其中的甲供材料费用。

由此可见,无论双方如何结算,营业额中均含有原材料的价款,税金基数必须包括甲供材料在内的所有原材料价款。

税金基数应当包括暂定金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费包括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税金基数包括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暂定金额,由此可见,税金基数包括暂定金额。

暂定金额是建设单位为工程变化预留支付的价款,随着工程进展暂定金额逐渐变成实体支付施工单位,相应的税金随同价款一并支付。税金基数应当包

括暂定金额,否则,竣工结算的税金将多于开工预算的税金,造成结算超出预算,引发项目投资亏损。

四、税金筹划之避税

税金基数应当剥离设备价款

《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所安装的设备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其设备价款不计入应征收营业税的营业额内。

《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列举。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购买的设备均不构成建安工程费用,税金基数不应包括设备价款。

工程实践中,由于设备名单没有明细,许多工程往往未将设备款项剥离,导致设备的税金无谓征收。如某地铁设备标段进行安装招标时,招标监管部门要求设备价款(9000万元)计入工程造价,代理机构经过多方争取,最终未将设备价款计入工程造价,为建设单位节约成本仅税金即达300多万元。

税金基数应当剥离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

《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如果分包人是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价款。

工程实践中,由于对上述规定知晓有限,多数施工单位未能据此进行合理避税。如某玻璃幕墙分包工程(1000万元),分包人具有相应资质,自产幕墙自行安装,则幕墙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交付总承包人。总承包人进行代扣代缴营业税时应当直接剥离增值税发票价款,税金基数减少1000万元,节约成本仅税金即达34万元。此外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等项目可以同样操作。

五、税金筹划之缴纳

税金的缴纳主体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主体应为提供应税劳务的施工单位。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建筑业工程实行总分包方式的,总承包人为扣缴主体;纳税人从事跨省/市/县工程提供应税劳务的,或者未在劳务发生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建设单位可以作为扣缴主体。

税金的缴纳地点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跨省工程的,税金缴纳地点应为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提供省内应税劳务的,税金缴纳地点为应税劳务的发生地,需要调整纳税地点的,可由省税务机关进行确定。

六、结语

工程造价税金如何计算及筹划,属于行业内的新生事物,值得专业人员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努力求索,应当掌握税金的利用之道,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在市场竞争和领导决策中占领先机。

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中税金的税率计算的理解

发表于:2013-11-13 14:30:08 只看该作者 回复次数:19
查看次数:5216


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中 税金 的 税率计算的理解 在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包括 地方教育附加) ,其中: 1、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3%; 2、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 1% ;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2%。 以上费用折算成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费基础,税金费率为: 市区:3%×(1+7%+3%+2%)/[1-3%×(1+7%+3%+2%)]=3.48%(3.477%) 县镇:3%×(1+5%+3%+2%)/[1-3%×(1+5%+3%+2%)]=3.41%(3.413%) 乡村:3%×(1+1%+3%+2%)/[1-3%×(1+1%+3%+2%)]=3.28%(3.284%) 这样会有一个疑问: 税金的计算公式中为什么要除以“[1-3%×(1+7%+3%+2%)]”? 按照上面的文字表述,如果不含税工程造价为100万元的话, 1、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100万元)×适用税率(3%)=3万元; 2、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市区7%、县镇5%、 乡村1% )=2100元(按市区考虑) ;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3%)=900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2%)=600元。 那么:税金总额=30000元+2100元+900元+600元=3.36万元。 也就是以不含税造价为基础计算的税率=3.36万元/100万元*100%=3.36%。 与官方给出的计算结果:3.48%(市区)不一致,相差0.12%。 我的理解相差的这0.12%的计算 以不含税100万元为例, 按费率计算,税金为不含税价*取费费率=100*3.48%=3.48万元,含税合价为 103.48万元 实际费率 税金=含税价*实际费率=103.48*3.36%=3.4769万元,差了31元。但 这一百万差的31元是怎么回事?求高手分析
回复于:2013-11-14 19:56:07
只看该作者 1#
得分: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最新版本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3.1 一般规定 3.2 监理人员职责 3.3 监理设施 4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2 监理规划 4.3 监理实施细则 5 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1 一般规定 5.2 工程质量控制 5.3 工程造价控制 5.4 工程进度控制 5.5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6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 6.1 一般规定 6.2 工程暂停及复工 6.3 工程变更 6.4 费用索赔 6.5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 6.6 施工合同争议 6.7 施工合同解除 7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7.1 一般规定 7.2 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7.3 监理文件资料归档 8 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

8.1 一般规定 8.2 设备采购 8.3 设备监造 9 相关服务 9.1 一般规定 9.2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9.3 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附录A 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附录B 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附录C 通用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工程监理单位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enterprise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建设工程监理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

185425_工程造价税金的计算及筹划

工程造价税金的计算及筹划 引言 工程造价税金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组成,是地方税收的一项重要来源。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后,税金需要单独列项计算,金额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如何进行税金的计算及筹划,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国家立法机构近年陆续出台了多项建筑业税收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税金的征收缴纳规定,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金的法律依据 1.1营业税的法律依据 营业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主要税种,按照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征收。 法律依据有:《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等。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税,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 1.3教育费附加的法律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费,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等。 1.4工程造价税金的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是一项综合税率,按照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和缴纳。 法律依据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等。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9表格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9表格 A类表〔施工单位报审/验表〕 A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A2 开工报审表 A3 复工报审表 A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A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A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A7 报审/验表 A8 分部工程报验表 A9 监理通知回复单 A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表 A11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A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A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A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B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B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B2 开工令 B3 监理通知 B4 工程暂停令 B5 监理报告 B6 旁站记录 B7 复工令 B8 工程款支付证书

C类表〔通用表〕 C1 工作联系单 C2 工程变更单 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A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2

开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3 复工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A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A7 报审/验表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A8 分部工程报验表 工程名称:编号:

建设工程税税金的依据费率基数

建设工程税税金的依据、费率、基数 一、税金的法律依据 1.1营业税的法律依据 营业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主要税种,按照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征收。 法律依据有:《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等。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税,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 1.3教育费附加的法律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费,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等。 1.4工程造价税金的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是一项综合税率,按照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和缴纳。 法律依据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等。 二、税金计算之税率 2.1税金的征收范围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5项内容,其中: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一个兜底条款,是指上列4项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 2.2税收法规中的税率 《营业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税率如下: 建筑业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率为3% 。 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税率为3%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3工程费用中的税率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综合税率如下: (1)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 税率(%)==3.4126% (2)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 税率(%)==3.3485% (3)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 税率(%)==3.2205% 施工单位可以根据企业所在地点,按照上述3种情形选择税率计算公式。建设单位编制标底时,应当参照地方定额的税率标准计算税金。如北京市规定标底中税金不得调整,不得低于现行定额的取费标准。 三、税金计算之基数 3.1税金基数的法律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建筑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总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营业额为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但总承包人为分包(转包)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税金的计税基数为税前造价与利润之和,即税金=(税前造价+利润)*税率(%)。税前造价为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中税金标准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中税金标准的通知(京造定【2012】2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中税金标准的通知 京造定【2012】2号 各有关单位: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定额》中的3.4%税金标准,是按照现行文件的有关规定,以营业税为基础,分别计算了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1】72号)文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营业税的2%,因此,需对原税金标准中的教育费附加进行调整,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中规定的标准,将原一个档次的税金标准分开设置为三个档次(详见附表)。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按照以下的规定执行。 (一)2012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执行调整后的税金标准。 (二)2012年1月1日仍在施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核实工程量,已完工程量执行原税金标准,未完工程量执行调整后的税金标准。 (三)2012年1月1日以前已完工的工程,仍执行原税金标准。 二、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工程,自2012年1月1日以后新编制的工程设计概算,均执行调整后的税金标准。 三、建设工程的纳税标准按照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税金计取标准 附表: 注明:城市维护建设税标准对应的区域详见《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一二年六月九日 抄送: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 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人民银行、 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预算中税金的计取

关于税金缴纳问题,可能日常工作中很多人不是很注意,多数时候是财务的事情。但对于分包方拿进度款时,需要到当地税务局交税的,但这个税率的记取就很容易出错。下面以举例方式来表明: (财务算法) 工程造价:100万 税金(取3.86%举例):100*3.86%=3.86万 总金额:100+3.86=103.86万元 财务提供开票数据的金额为:103.86万 分包拿去税务局开票金额为:103.86*3.86%=4万 那么:公司与税务局取同样的3.86%税费,实际分包要付出的税金是4万元而不是3.86万元,故此种算法是存在4-3.86=0.14万元的差异,分包拿到手的总金额等于100-0.14=99.86万元。 (正确思路) 工程造价:100万 税金(取3.86%举例):{1/(1-3.86%)-1}*100万=4.015万(逆推法) 总金额:100+4.015=104.015万元 财务提供开票数据的金额为:104.015万元 分包拿去税务局开票的金额为:104.015*3.86%=4.015万元 那么:我们在税金为分包考虑了4.015万元的税金, 分包实际拿到手的总金额为104.015-4.015=100万元(等于工程造价) 下面再延伸几个交税问题,摘自《数字造价》 1、材料价里含税了,为什么还要计取税金,是不是重复了? 这里回答得明确一点,绝对不重复!材料、半成品、甚至是象活动家具、电器等成品,里面包含的是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及其附加税费),而建筑行业所交纳的是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虽然这四种税统称流转税,但计税的次序是不一样的,在没有特殊注明的前提下,计税公式顺序营业税率*(1+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1+关税税率)),材料、半成品、还是成品在工业化大生产的流通环节中,按税法规定可能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到了建筑环节,实际就进行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税法明确规定,增值税在流通过程中只针对增值额部分征税,在前一个流通环节交的税是可以抵扣的,最终消费者是增值税的最终交纳人,材料带发票意思就是如果材料卖价是100元,增值税就是17元,施工企业购买材料就要花费117元,如果不考虑其他的运输、损耗、搬运、装卸、保管等费用,建设方暂估价材料确认价要按117元认价,而不是100元,所认的117元同样还要继续交营业税,如果前期暂估价材料按100元计入造价,结算时(117-100)*材料结算数量*(1+营业税率及附加),营业税率及附加也就是清单和定额里的税率。 2、我们交的是5%的税率,为什么审计(或甲方)只计3.48%的税率? 营业税属于地税,地方为了方便计税,对一些小公司企业所得税出台了定率税率,就是按营业额为课税对象,不管利润高低,收取同样比例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这个税率是1.6%,加上3.4%的营业税就是5%,这个5%税率统称综合税率,造价时,甲方只会对你3.4%营业税买单,不会对1.6%的所得税付款,这就是为什么交的税比得的税多的原因,回去需要花点时间跟老板

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中税金的税率计算的理解

关于建筑工程造价中税金的税率计算的理解 (2013-11-13 ) 在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包 括地方教育附加),其中: 1、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3%; 2、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 村1% ;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2%。 以上费用折算成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费基础,税金费率为: 市区:3%×(1+7%+3%+2%)/[1-3%×(1+7%+3%+2%)]=3.48%(3.477%) 县镇:3%×(1+5%+3%+2%)/[1-3%×(1+5%+3%+2%)]=3.41%(3.413%) 乡村:3%×(1+1%+3%+2%)/[1-3%×(1+1%+3%+2%)]=3.28%(3.284%) 这样会有一个疑问: 税金的计算公式中为什么要除以“[1-3%×(1+7%+3%+2%)]”? 按照上面的文字表述,如果不含税工程造价为100万元的话, 1、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100万元)×适用税率(3%)=3万元; 2、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市区7%、县镇5%、 乡村1% )=2100元(按市区考虑);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3%)=900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2%)=600元。 那么:税金总额=30000元+2100元+900元+600元=3.36万元。 也就是以不含税造价为基础计算的税率=3.36万元/100万元*100%=3.36%。 与官方给出的计算结果:3.48%(市区)不一致,相差0.12%。 我的理解相差的这0.12%的计算以不含税100万元为例,按费率计算,税金为 不含税价*取费费率=100*3.48%=3.48万元,含税合价为103.48万元实际费率 税金=含税价*实际费率=103.48*3.36%=3.4769万元,差了31元。但这一百万差 的31元是怎么回事?求高手分析 发表意见: 1.此税金属于价内税,所谓价内税就是价格里已经包含了税收了。 其公式为:税款=(不含税价格+税款)*税率,从公式上可以看出税款部分也要缴纳税金;假定税款为B,不含税价格为A,税率为C,则有式子:B=(A+B)*C; B=A*C+B*C; B-B*C=A*C; B(1-C)=A*C; B=A*C/(1-C) 你所说的不含税造价100万只是应纳税营业额的一部分,所以和已知的公式得出来的结 果不一致。 2.市区:3%×(1+7%+3%+2%)/[1-3%×(1+7%+3%+2%)]= 3.4768% 按费率计算,税金为不含税价*取费费率=100*3.4768%=3.4768万元,含税合价为103.48万元,实际费率税金=含税价*实际费率=103.48*3.36%=3.4769万元,没 有相差31元,这是计算误差,不是错误。 3.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100万元)×适用税率 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3万元)×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和营业税额最起码是两个概念,差别就差在这两个地方

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A类表:监理单位 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表A.0.2 工程 表A.0.3 监理通知单 表A.0.4 监理报告 表A.0.5 工程暂停令 表A.0.6 旁站记录 表A.0.7 工程复工令 表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B类表:施工单位 表B.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表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表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表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表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审表 表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 表B.0.7 报审/报验表 表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 表B.0.9 监理通知回复 C类表:通用表 表C.0.1 工作联系单 表C.0.2 工程变更单 表C.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表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表 A.0.2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表 A.0.3 监理通知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表 A.0.4 监理报告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四份,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 表 A.0.5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表 A.0.6 旁站记录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 表 A.0.7 工程复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填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表 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编号: 表 B.0.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造价管理费是多少或怎么算

工程造价管理费是多少或怎么算 (人工费机械费)费率费率根据工程类别、工程造价中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础是:1+ x 不同所取的费率也不同,不同省份费率也有所不同,具体要参考各省份工程造价中各种相 关费率的取费标准(《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上有具体说明。 、规费2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取费基数取费费率)x .1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计算) 2 .()社会保障与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3 金)。)社会保障与住房公积金取费基数取费费率= x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为参加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企业不得计取此项费 4 用) 、税金指国家税法所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3附加三项应缴税。税金计算基础:税金税前造价计算系数(税前造价直接工程费+ = x =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计算系数根据工程所在地选取。)++++ 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管理费和利润计算基础是什么,反正不是人材机的费用之和,他 们是有费率吗,是多少啊,怎么跟措施费里面的计算基础、管理和利润的费率不一样呢具?体怎么规定的?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费是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利润是按直接工程费和管理费之 和为计算基数,计算费率根据各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及工程项目难易程序确定,没有统一的 规定,以上费用均为竞争性费用,投标人或是施工单位一般会按市场行情确定。措施费分 两部分,一种是可以按工程量计算得出的,这部分计算方式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 清单模式,另一种是以项、类等计算的,这部分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是特定部分按规定比 例或参数确定。所以,措施费在计算上是有区别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计算的措施费,计算 方法与分部分项工程一样。按工料单价法或是实物法计价,也就是定额计价,管理费的计 算基础就不一定了,要看具体要求,一般有按人工费为基数,或按人工和机械费为基数, 或是直接工程费为基数,利润是按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最后计算税金,加上 购置的设备及工器具得出工程费用。具体规定可参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 )装饰工程的取费标准与说明(1 第一、公共装饰工程的取费标准根据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的部分说明及装饰市场人工费的变化以及各装饰企业的有关规定;装饰工程的费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直接费:直接用于装饰施工全过程的有关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综合机具费三部分组成。家装工程的材料费只包含辅材料费;几家套餐公司的材料费包含主材料费、辅材料费,这也就是套餐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所在。它的计算标准是:预算项目的总造价。家装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材料二二、其它直接费: 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定位复测及军工清理费;它的取费标准是:直接费×系数;成品保护

工程造价税金计算

---------------------------------------------------------------最新资料推荐------------------------------------------------------ 工程造价税金计算 工程造价税金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组成,是地方税收的一项重要来源。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后,税金需要单独列项计算,金额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如何进行税金的计算及筹划,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 国家立法机构近年陆续出台了多项建筑业税收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税金的征收缴纳规定,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金的法律依据 1.1 营业税的法律依据营业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主要税种,按照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征收。 法律依据有:《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等。 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税,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 1.3 教育费附加的法律依据教育费附加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 1/ 8

加费,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等。 1.4 工程造价税金的法律依据工程造价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是一项综合税率,按照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和缴纳。 法律依据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等。 二、税金计算之税率 2.1 税金的征收范围《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5 项内容,其中: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一个兜底条款,是指上列 4 项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 2.2 税收法规中的税率《营业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税率如下:、建筑业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率为 3% 。 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税率为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纳税人

工程造价管理费是多少或怎么算

工程造价管理费是多少或怎么算 1、工程造价中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础是:(人工费+机械费)x费率费率根据工程类别不同所取的费率也不同,不同省份费率也有所不同,具体要参考各省份工程造价中各种相关费率的取费标准(《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上有具体说明。 2、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 ).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取费基数x取费费率) (2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计算) (3 ).社会保障与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与住房公积金=取费基数x取费费率 (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为参加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施工企业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3、税金指国家税法所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三项应缴税。税金计算基础:税金=税前造价x 计算系数(税前造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计算系数根据工程所在地选取。) 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管理费和利润计算基础是什么,反正不是人材机的费用之和,他们是有费率吗,是多少啊,怎么跟措施费里面的计算基础、管理和利润的费率不一样呢?具体怎么规定的?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费是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利润是按直接工程费和管理费之和为计算基数,计算费率根据各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及工程项目难易程序确定,没有统一的规定,以上费用均为竞争性费用,投标人或是施工单位一般会按市场行情确定。措施费分两部分,一种是可以按工程量计算得出的,这部分计算方式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清单模式,另一种是以项、类等计算的,这部分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是特定部分按规定比例或参数确定。所以,措施费在计算上是有区别的,按分部分项工程计算的措施费,计算方法与分部分项工程一样。按工料单价法或是实物法计价,也就是定额计价,管理费的计算基础就不一定了,要看具体要求,一般有按人工费为基数,或按人工和机械费为基数,或是直接工程费为基数,利润是按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最后计算税金,加上购置的设备及工器具得出工程费用。具体规定可参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

建筑工程造价利润和税金的构成及计算

建筑工程造价利润和税金的构成及计算 1.利润 建筑工程的利润一般以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一定百分比计算。安装工程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按一定百分比计算。在市场经济中,利润的取费是企业行为,其取费水平应根据企业的经营方针和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由企业自行决策。 2.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税金,是“转嫁税”。与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不同,税金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建筑工程造价包括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金,并由承包人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给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1)税收的范围和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的税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其中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扶梯、栏杆的工程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疏浚工程、仿古园林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 按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税收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构成。 (2)税金的计算 1)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其中营业额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包括工程所用材料、物资价值。当安装的设备的价值纳入建筑工程造价时,也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工程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

兴旺管理----无水印版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新表-201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单位用表 (电子版)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JL-A0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JL-A002 项目监理机构印章使用授权书 JL-A003 监理规划 JL-A004 监理实施细则 JL-A005 工程开工令 JL-A006 监理通知单(质量/安全) JL-A007 监理报告 JL-A008 工程暂停令 JL-A009 旁站记录 JL-A010 工程复工令 JL-A011 工程款支付证书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JL-B0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JL-B0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JL-B003 工程复工报审表 JL-B004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JL-B00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JL-B006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JL-B007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 JL-B008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表 JL-B009 分部工程报验表 JL-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JL-B011 监理通知回复单(质量/安全) JL-B012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JL-B013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JL-B014 施工机械、设施报审表 JL-B015 费用索赔报审表 JL-B016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JL-B017 报审、报验表 C类表(通用表) JL-C001 工作联系单 JL-C002 工程变更单 JL-C003 索赔意向通知书 JL-C004 会议纪要

JL-A0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致:(建设单位) 兹任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为我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 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 监理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税金具体概念是什么

税金具体概念是什么? 税金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税金,是“转嫁税”。与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不同,税金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建筑工程造价包括按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金,并由承包人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给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1)税收的范围和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的税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其中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扶梯、栏杆的工程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其他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疏浚工程、仿古园林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 按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税收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构成。 (2)税金的计算 1)营业税的税额为营业额的3%,其中营业额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收取的全部收入,包括工程所用材料、物资价值。当安装的设备的价值纳入建筑工程造价时,也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工程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仍以总承包人为代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计税公式为: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32-13) 2)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工程所在地为市区的,按营业税的7%征收;工程所在地为县镇的,按营业税的5%征收;所在地在农村的,按营业税的1%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缴营业税额×适用税率(32-14) 3)教育费附加额为营业税的3%。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缴营业税额×3% 为了计算上的方便,可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通过简化计算合并在一起,以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和利润之和为基数.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工程税金教学内容

工程造价税金由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组成,是地方税收的一项重要来源。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之后,税金需要单独列项计算,金额大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如何进行税金的计算及筹划,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国家立法机构近年陆续出台了多项建筑业税收的法律法规,明确了税金的征收缴纳规定,促进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金的法律依据 1.1营业税的法律依据 营业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主要税种,按照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征收。 法律依据有:《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等。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法律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税,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解释的复函》。 1.3教育费附加的法律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工程造价税金中的附加费,按照营业税的税额附征。 法律依据有:《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等。 1.4工程造价税金的法律依据 工程造价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是一项综合税率,按照工程造价进行计算和缴纳。 法律依据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等。 二、税金计算之税率

建筑工程中的税金怎么计算

建筑工程中的税金怎么计算 2011-11-2 08:32 最佳答案 一、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⑴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⑵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⑶包销商承销,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⑷土地使用权出租以及房地产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计算公式=营业额×适用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等流转税为计税依据,依所在地区分别适用7%、5%、1%征城市建设维护税,依3%计征教育费附加。 三、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它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加计扣除。 四、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六、城市房地产税、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税率 ×(1-30%)。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外资企业,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七、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缴纳印花税。凡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监督买卖双方在转让合同或协议上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交纳印花税五元,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应监督领受人在房地产权属证上按件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发证手续。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9

构思新颖,品质一流,适合各个领域,谢谢采纳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