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管理制度

反违章管理制度
反违章管理制度

反违章管理制度

一、违章的定义

在发电生产中,凡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以及正确的安全作业习惯,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称之为违章。

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养与思想、心理、习惯等角度,违章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

偶然性违章是指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或心理、躯体、客观环境的意外诱发的不安全工作行为。

习惯性违章是指由于固守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而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工作状况。违章现象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治理性违章。

1、作业性违章:

指在发电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截了当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2、装置性违章:

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而存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装置性违章的主体是设备主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3、指挥性违章:

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指挥性违章的主体是生产指挥人员。

4、治理性违章:

从事发电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治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本单位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

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治理性违章的主体是负责制定和落实规程、制度的治理人员。

二、违章作业处罚标准

因违章导致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励规定》进行处罚。违章未构成事故者,按照违章情节轻重,对违章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

1、作业性违章

(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戴得不符合要求。扣违章人1 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2)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3)安全带不符合要求或未挂在牢固的物件上。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4)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携物登高。扣违章人1 00元。

(5)在升压站无栏杆的物架上行走而无防止坠落措施。扣违章人100元。

(6)依坐高处平台、天桥、楼梯的栏杆,扣违章人50元。跨过栏杆、皮带,扣违章人100元。

(7)检修作业或运行操作未安排监护人(工作负责人)。扣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

(8)监护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擅自离开现场。扣监护人100元。

(9)在不合格的检修平台上工作,而又不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扣违章人100元。

(10)接触或靠近灼热工件时,不戴手套,不穿工作服。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11)搬迁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物质时,不按规定戴口罩、橡皮手套、防护眼镜,不扎橡皮围裙,不穿长筒胶鞋。扣违章人500元。

(12)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13)使用砂轮、无齿锯时,不戴防护眼镜。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14)使用车床时不戴防护眼镜。扣违章人100元。

(15)戴手套使用钻床,戴布或线手套使用手枪电钻。扣违章人150元。

(16)在备用的皮带上站立、行走。扣违章人100元。

(17)在运行及备用的设备、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行走或站立而无专门安全措施。扣违章人2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18)跨过或穿越安全围栏。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50元。

(19)女同志进入生产现场不将长发盘在安全帽内。扣违章人50元,工作负责人30元。

(20)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袖上衣、短裤。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在生产现场光膀子扣违章人200元。

(21)酒后作业。扣违章人500元,工作负责人300元。

(2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扣违章人600元,队长(调度员)30 0元。

(23)机动车辆驾驶室外乘人。扣司机100元;驾驶室外所乘人员每人50元。

(24)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扣违章人150元。在作业时摆放距离不符合规定,扣使用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25)用汽油清洗设备(专门情形需用汽油清洗必须经安监部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扣使用人15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26)拆下的管道、阀门没有用布(或塑料布)包封(严禁用棉纱封堵)。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50元。

(27)利用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扣违章人150元,工作负责人1 00元。

(28)未经分管技术部门同意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挖洞;工作完毕后未复原原状。扣违章人2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29)在平台上打孔未设临时围栏和专门标志。扣违章人200元,工作负责人300元。

(30)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不戴防护眼镜。扣违章人50元,工作负责人30元。

(31)运行人员无票操作。扣操作人300元,发令人600元。

(32)运行人员执行不合格的操作票。属操作前填写票面不合格时,扣操作人100元、监护人100元、批准人100元。属执行过程不合格时扣操作人200元、监护人200元。

(33)检修人员无票工作。扣违章人200元,工作负责人200元。

(34)检修人员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已许可的工作票不属签发票面不合格,扣工作负责人50元;工作票签发人100元;工作许可人100元;属许可不合格开工,扣许可人150元;执行过程不合格,扣工作负责人15 0元,有关责任人100元。

(35)运行操作时不执行“三核对”,不唱票,不复诵扣操作人100元,监护人100元。

(36)未经批准,未实施完善的安全措施,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扣焊接人300元,工作负责人300元,其他有关责任人100元。

(37)随便拉接电源线,非电工接线。扣违章人100元,工作负责人1 00元。

(38)其他作业性违章,视情形扣50—300元。

2、装置性违章

(1)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工具、登高工具等。扣使用人50元,工作负责人50元,工具保管专责人100元。

(2)使用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工器具和测试外表。扣设备主人50元,使用者50元。

(3)使用没有防护罩或防护罩不牢的砂轮机和无齿锯等。扣设备主人100元,使用者100元。

(4)在容器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行灯和电气工具而又不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扣使用人2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5)事故按钮无防护罩盖。扣设备主人50元,分管运行巡视该设备的单位50元。

(6)消防器材不齐全或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扣消防专职人100元。

(7)现场低压开关设备护盖不齐,导线部分裸露。扣设备主人1 00元,使用该设备的单位100元。

(8)使用的脚手架不合格。扣使用人150元,工作负责人150元,搭设负责人150元,验收人150元。

(9)沟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应加遮拦的设备未加遮拦。扣设备主人100元。

(10)使用的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扣保管人员50元,使用者1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11)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措施。扣责任人1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12)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爱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而连续使用。扣使用人150元,设备主人150元。

(13)使用的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扣保管人100元,使用人100元,工作负责人100元。

(14)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扣保管人100元,使用人100元。

(15)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扣拆除人200元,工作负责人200元。

(16)设备的标志牌不正确、不完整、不规范、不齐全。扣设备专责人50元,运行值未发觉扣50元。

(17)安全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扣设备主人100元。

(18)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或安全网。扣作业人员200元,工作负责人300元。

(19)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位置、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扣放置人100元,部门负责人100元。

(20)其他装置性违章,视情形扣100—300元。

3、指挥性和治理性违章

(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和技术等级等进行分工。扣300元。

(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技术安全措施,没有制造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即下令开工。扣800元。

(3)应办工作票、操作票而不办,即下令开始工作(操作)。扣5 00元。

(4)对职员发觉的装置性违章以及反映的阻碍安全生产的咨询题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事故措施不闻不咨询,不组织落实。扣300元。

(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扣300元

(6)擅自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安全保证措施。扣800元。

(7)让职员冒险作业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扣800元。

(8)其他指挥性、治理性违章,视情形扣200—800元。

三、反违章奖励:

1、发觉、禁止或抵制违章,直截了当幸免了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发生者,给予1000元及以上奖励。

2、对禁止或抵制违章指挥的人员,给予300—1000元奖励。

3、职员相互监督,纠正和禁止违章作业者,给予许多于200元的奖励。

4、关于主动主动排除装置性违章的部门,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

四、有关治理规定

1、安监部在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截了当领导下,负责制定反违章作业治理标准,并对全公司所有的违章现象进行监督和考核。

2、反违章治理实行违章责任追究制,对违章当事人及其上级主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负有监督、监护、检查、验收不到位的责任进行追究。

3、违章行为实行分级处罚:班组长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部门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班组负责人;公司领导、安监部查出违章

处罚违章者及违章者所在部门负责人;连责处罚金额为违章人罚款额的20—50%。

4、安监部安监人员每人每月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许多于9次,公司生产系统部门安全主管、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者许多于3次。处罚违章者许多于查出违章的1/3。月底对查出违章、处罚违章次数少于规定者通报。

5、各部门应鼓舞职员自主开展反违章工作,对查出违章处罚违章累计达20次且处罚违章许多于查出违章的1/3的职员,奖励价值2000元照相机一部;上述治理人员查出违章处罚违章超出以上规定次数再累计达20次且处罚违章许多于查出违章的1/3,奖励价值2000元照相机一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