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形式美的规律及其体现手法

浅谈建筑形式美的规律及其体现手法
浅谈建筑形式美的规律及其体现手法

收稿日期:2002-03-28

作者简介:郑云扬(1975-),男,江西南昌人,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土建系助教,主要从事建筑学教学与研究。

浅谈建筑形式美的规律及其体现手法

郑云扬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江西南昌330034)

摘 要: 建筑,是一种造型艺术,它具有一定的美学规律,建筑形式美的规律是多样统一,任何优秀的建筑都存在这种规律。

多样统一的体现手法有以下几种:对比和微差、节奏和韵律、均衡与稳定、呼应和重点、联系和间隔、比例和尺度。

关键词: 多样统一 节奏 韵律 均衡 尺度

中图分类号:TU-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912(2002)02-0082-04

A Brief Talk on the Principles of Formal Beauty in Architecture

and the Techniques of its Achieving

Zheng Yun -yang

(Nanchang Ins ti tute of Aeronautical Technology,Nanchang,Jiangxi,330034)

Abs tract :Archi tecture is the art of modeling with certai n principles of aes thetics.Variety and unity can find its expressi on in any re markable arc hitec ture,as it is the basic princi ple of formal beauty in architecture.Generally speaking,the techniques of achievei ng variety and uni ty include:contras t and mini-di fference,rhythm and cadence,balance and s tabi li ty,echo and emphasis,connecti on and space,proportion and scale.K ey Words :Variety and unity;Rhythm;Cadence;Balance;Scale

建筑,它是人类创造的一项奇特的产品。具有切实用途的物质产品,同时又是人类社会的一项重要精神产品。建筑以体量大、数量多、成群成组和坚固耐久而有别于其它的物质产品。正是这样,建筑美也是有别于其它产品和工艺品的造型美,更不用说与绘画、雕塑了。人们在建筑内外活动着,一方面获得了建筑物遮蔽风雨的功能,另一方面又感受到它的形象和气氛。在这里,建筑、人、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脱离开人对环境的要求,建筑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建筑美又是一种环境美,建筑设计又是一种环境设计。

人们要创造出美的空间环境,就必须遵循美的法则来构思设想,直至把它变为现实。然而,究竟有没有一种美的法则呢?这个问题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应当是无庸置疑的。形式美规律体现在一切具体的艺术形式之中,尽管这些艺术形式由于审美观念的差异而千差万别。以建筑来讲,它们都共同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多样统一。

古今中外的建筑,尽管在形式处理方面有极大的差别,但凡属优秀作品,必然遵循一个共同的准则)))多样统一。因而,只有多样统一堪称之为形式美的规律。至于主从、对比、韵律、比例、尺度、均衡等,都不过是多样统一在某一方面的体现,如果孤立地看,它们本身都不能当作形式美的规律来对待。

多样统一,也称有机统一,为了明确起见,又可以说成是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或者是寓杂多于整一之中。任何造型艺术,都具有若干不同的组成部分,这些部分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内在联系,只有把这些部分按照一定的规律,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就各部分的差别,可以看出多样性和变化;就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可以看出和谐与秩序。既有变化,又有秩序,这就是一切艺术品,特别是造型艺术形式必然具备的原则。反之,如果一件艺术品,缺乏多样性和变化,则必然流于单调;如果缺乏和谐与秩序,则势必显得杂乱,而单调和杂乱是绝对不可能构成美的的形式。由此可见:一件艺术品要

2002年6月第4卷第2期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anchang Insti tute of Aeronautical Technology Jun.2002Vol.4No.2

想达到有机统一以唤起人的美感,既不能没有变化,又不能没有秩序。

古典建筑形式整齐一律、对称均衡,具有和谐的比例关系和韵律、节奏感,各组成部分衔接得巧妙、严谨,真可谓添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从而达到天衣无缝的境地!这都说明建筑家在追求完美的创造中,既受到自然的启示,又灌注了心灵的创造,从而体现出艺术创造上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现代建筑,尽管在形式上和古典建筑很不相同,但是在遵循多样统一形式美规律的普遍原则这一点上,则是毫无例外的。新建筑运动杰出的倡导者格罗毕乌斯在阐明威玛国立建筑学校(即/包豪斯0)的

理论与组织时,一开始就强调:/把自我同宇宙对立的旧的二元论世界观正在迅速瓦解。代之而起的是万物统一的观念,它认为所有对立的力量都处于绝对平衡之中。从事物及其表现中看出本质的统一性,这一清新的认识给创作活动以基本的内在涵义。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我们每种形式看作是一种观念的化身,把每一件作品看作是内心深处的自我表现。0当他讲到造型艺术时又指出:/造型研究的训练在于观察,在于精确地表现和再现自然,在于创作各自的构图。0112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他在对待形式上,不仅不排斥完全统一的准则,而且更加深刻地揭示出这种统一的由来)))不单纯局限于形式本身,而且联系到内容,并从宇宙间万物普遍联系的观点来看待形式的有机统一问题。他还指责学院派把自然同艺术混为一谈,并指出:/艺术要求驾驭自然,在新的统一中解决两者的对立,这个过程在精神与物质世界的斗争中完成。精神创造出一个新生命,有别于自然界的生命。0122这段话的精髓在于:由人工所创造的艺术形式中的有机统一,虽然得到自然的启示,但却不同于自然界中的有机体,按照艺术高于自然的原则,前者应当高于后者,这是因为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

另外一位建筑大师,美国的赖特索性把自己的建筑称之为/有机建筑0。他在回答人们的问题时说:/-有机.意味着本质、内在的)))哲学意义上的完整性。在这儿,整体从属于局部,就象局部从属于整体一样0。132赖特不仅是/有机建筑0理论的倡导者,而且在创作实践中也证明了/有机建筑0理论是富有生命力的。他所设计的许多建筑,不仅和自然环境十分协调,而且本身也是高度和谐、统一而又极富变化的。特别是对于材料的运用,他非常善于根

据材料本身所固的特性而赋予它以合理的形式,这些都使他所创造的形式有根有据,排除了偶然性和主观随意性,从而把仅从形式外部联系上的和谐统一提高到内在的有机统一的高度上去。

当代的一些建筑流派,如后现代建筑派,尽管他们对建筑发展各持己见,但除了个别人如文丘里(R.Venturi)鼓吹:/在建筑中我主张杂乱而有活力胜过于明显的统一0142外,绝大多数人还是把秩序与变化当作一种普遍的原则来接受,即强调有秩序的变化,这实质上就是多样统一的同意词。

既然肯定了形式美的规律是多样统一,那么怎样能达到多样统一呢?下面进一步探讨以下几种多样统一规律的体现手法:

图1对比和微差

北京天文馆形状和方向对比,大小和色彩微差

图2节奏和韵律

徽州居民马头墙群体组合(由下至上分别为:连续的韵律、渐变的韵律、起伏的韵律和交错的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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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郑云扬:浅谈建筑形式美的规律及其体现手法

)))对比和微差。对比强调美感中的差异而富有多样和变化,微差,是微小的对比而强调统一。一栋建筑、一组建筑群以及它形成的空间和环境,一般说来有的着重对比,有的着重微差,前者是一种外在的富有激情的构图,后者是一种内在的深沉含蓄的构图。但总是既有对比又有微差,因而好的构图总是和谐统一的。(图1)

)))节奏和韵律。一排排住宅、一座座灯柱、一扇扇窗户、一层层阳台,西方古典建筑中列柱、连续拱券,中国建筑的开间、柱、斗拱,乃至瓦垄,室内的楼梯踏步、天花和地面的分格、连续的吊灯和壁灯,等等,几乎有建筑有空间就有一种构件要素的序列。它产生一种节奏和韵律的视觉美。节奏是一种简单的重复,一种整齐美、条理感,体现着统一,强调着统一。有规律的变化形成的是一种建筑上的旋律,统

一和谐中强调变化。徽州居民中的马头墙,几乎有各种类型的韵律美)))连续的(简单的)、渐变的、起伏的和交错的。(图2)

)))均衡与稳定。建筑群常常高低错落,空间也要疏密有方。一个方向和两个方向看到的立面上的门窗也有这种类似的要求。雷同的体量、体形和要素的排列往往单调乏味,但错落变化中又要均衡。这是因为人们总是冀求视觉上的平稳,或静态的平衡,或动态的均衡。北方农村住宅常常采用四合院,正房三间这种平衡对称的构图手法,一般显得端庄;南方民居常常采用不对称的均衡的构图(当然首先是地形地貌等环境因素和使用要求等决定的),披厦、挑檐、交错的屋顶等显得比较活泼自然,错落是一种多样和变化,均衡则体现着统一和协调。(图3、图

4)

图3 均衡与稳定北方农村住宅

对称均衡

图4 均衡与稳定南方农村住宅

不对称均衡

图5 呼应和重点印度 泰姬马哈尔陵

)))呼应和重点。某一要素重复出现而产生构图上的呼应,以取得整体效果的统一和风格上的一致;彼此呼应的部分中起控制作用的则是重点,它与

其它部分一起使构图产生了变化。重点,往往是建筑群中一栋体量大、位置突出(如在中轴线上)、装修丰富的某一建筑,或建筑物中某一突出的部分。(图5)

)))联系和间隔。建筑构图诸多要素都有联系和间隔的问题,如空间的大小明暗、墙面和门窗的虚实关系等。它也是统一和变化的体现。建筑空间有

着丰富多样的联系和间隔的关系,这一点应为从事设计的人所重视。举个极明显的例子)))廊子,敞廊在庭园中分隔了两边的空间,是以空间联系为主的间隔,而漏窗花墙单面廊则是以间隔为主的联系。走廊既联系又间隔了两边的房间。窗户和窗间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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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

墙面上既联系着,又互相间隔。(图6)

)))比例和尺度。建筑构图上的比例主要是指各部分之间、各部分和整体之间的相互比较关系,如建筑长宽高之比、门窗洞与窗间墙之比、门窗的长宽比等等。而尺度则是建筑与人体大小、环境(空间)与建筑体量的相互比较关系。台阶、栏杆、门窗等构件一般都体现人的活动尺寸,因而它们是衡量建筑尺度的重要标志。比例和尺度,尤其是尺度,是建筑设计中最不易掌握好的一个构图问题。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众多的专家从广场的空间环境作过精心的推敲,又从各个角度作过视觉分析,因而它的比例尺度是相当适宜的,但前些年不少地方纷纷照搬该纪念碑的形式,不管场地的位置、环境、周围空间的大小,简单地按比例缩小,因而几乎没有成功的。建筑的比例和尺度包含的内容远远不止这些,但从形式美的构图法则来说,它也是一种统一和变化)))尺度是形体要素在量上的调和统一,而比例则是多样和变化。(图7、图

8)

图6 联系和间隔

某住宅楼,墙面和门窗既联系又间隔。在小区内,大楼

和其间的空间既联系又间隔

图7 比例和尺度

假设没有台阶和树木的比较,画面上将分不清教堂和鸟笼

以上浅略地谈到了建筑形式美的规律)))多样统一,及其有关的体现手法)))对比,微差,节奏,韵律,均衡,稳定,呼应,重点,联系,间隔,比例,尺度

等。这些东西对于建筑设计来讲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些依据,而不能代替我们的创作,高明设计人员不是勉强地,造作地搬用,而是精心地从建筑对空间和构件的使用要求上,从建筑材料和构件本身的特性上合理运用这些手法。

综上所述,对建筑与环境进行系统而全面的探讨,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学的一个重大发展。现代建筑运动中对环境的忽视,当代全球环境的迅速恶化等是推动这种探讨与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生态建筑的产生为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

景。

图8 比例和尺度

同样大小的房子,同样大小和位置相同的窗洞,窗扇划分不同对建筑体量大小的感觉也不同

参考文献

112122威玛国立建筑学校的理论与组织,格罗毕乌斯著,吴焕加译;132赖特为建筑活动六十周年举行的谈话纪录,陈尚义译;142建筑的复杂性与矛盾性,罗伯特文丘里著,周卜颐译;

152罗小未、蔡琬英,外国建筑历史图说1M 2,同济大学出版社,1986

(1);

152彭一刚,建筑空间组合论1M 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3;162中国土木建筑百科辞典)))建筑1M 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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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郑云扬:浅谈建筑形式美的规律及其体现手法

建筑形式美的原则

建筑形式美的原则 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尽管建筑形式千差万别,尽管人们的审美观各不相同,但这些建筑美的规律都是人们在长期的建筑创作历史发展中的总结,也是普遍被人们接受的。在设计中应遵循这些建筑构图的基本规律,创造出符合美的规律的建筑体形与立面。建筑的形式美原则主要有: (一)统一与变化 (二)均衡和稳定 (三)对比与微差 (四)韵律 (五)比例与尺寸 (一)统一与变化 统一与变化,即“统一中求变化”,“变化中求统一”的法则。它是一种形式美的根本规律,广泛适用于建筑以及建筑以外的其它艺术,具有广泛的规律性 和概括性。任何建筑,无论它的 内部空间还是外观形象,都存在 着若干统一与变化的因素。如学 校建筑的教师、办公室、卫生间, 旅馆建筑的客房、餐厅、休息厅 等,由于功能要求不同,形成空 间大小、形状、结构处理等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反映到建筑外观形象上,这就是建筑形式变化的一面。同时,这些不同之中又有某些内在的联系,如使用性质不同的房间,在门窗处理、层高开间及装修方面可采取一致的处理方式,这些反映到建筑外观形态上,就是建筑形式统一的一面。因此,建筑中的统一应是外部形象和内部空间以及使用功

能的统一,变化则是在统一的基础 上,又使建筑形象不至于单调、呆 板。复杂体量的建筑,根据功能的 要求,常包括有部分及附属部分。 如果不加以区别对待,都竟相突出 自己,或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不分主次,就会削弱建筑整体的统 一,使建筑显得平淡、松散,缺乏 表现力。因此,要强调主次分明的 统一。在建筑体形设计中常可运用 轴线处理,以低衬高及体形变化等 手法来突出主体,取得主次分明、完整统一的建筑形象。 (二)均衡和稳定 建筑造型中的均衡是指建筑体形的 左右、前后之间保持平衡的一种美学特 征,它可给人以安定、平衡和完整的感 觉。均衡必须强调均衡中心,均衡中心 往往是人们视线停留的地方,因此建筑 物的均衡中心位置必须要进行重点处理。 根据均衡中心位置的不同,可分为对称 均衡和不对称均衡。对称的均衡,以中 轴线为中心,并加以重点强调两侧对称, 易取得完整统一的效果,给人以庄严肃 穆的感觉。不对称均衡将均衡中心偏于 建筑的一侧,利用不同体量、材料、色

什么是形式美法则

什么是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形式美的法则在美的创造中的意义有: 1、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 2、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应注意: 3、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 4、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端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美法则 一个建筑给人们以美或不美的感受,在人们心理上、情绪上产生某种反应,存在着某种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种规律。建筑物是由各种构成要素如墙、门、窗、台基、屋顶等组成的。这些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色彩和质感,而形状(及其大小)又可抽象为点、线、面、体(及其度量),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些点、线、面、体以及色彩和质感的普遍组合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廷福佐彝玫凑体共窝古代一些美学家认为圆、正方形、正三角形这样一些简单、肯定的几何形状具有抽象的一致性,是统一和完整的象征,因而可以引起人们的美感。现代建筑师也称赞这些简单的几何形状是美的体形,因为它们可以清晰地辨认。 所谓抽象的一致性,就是指这些形状有确定的几何关系。例如圆周上的任意一点距圆心的长度是相等的,圆周的长度是直径的π倍;正方形或正立方体的各边相等,相邻的边互相垂直;正三角形的三条边等长,三个角相等,顶端处于对边的中线上。这些形状既然有明确、肯定的几何关系,就可以避免任意性。这种观点对建筑构图影响很大。古代许多优秀建筑作品不论是平面形状、体形组合,乃至细部处理,都以上述几种简单的几何图形作为构图的依据,从而获得了高度的完整统一性。图1[利用几何关系制约性求得统 一]是罗马万神庙的圆形平面,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方形

平面。后来虽然突破古典建筑形式,出现了多种不规则的构图法则,但有时仍然借助于简单几何图形来达到构图上的完整统一。 为命仍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发现,自然界趋向于差异的对立。他认为协调是差异的对立产生的,而不是由类似的东西产生的。例如植物的干和枝,花和叶,动物的躯干和四肢等,都呈现出一种主和从的差异。这就启示人们: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个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以区别的,它们存在着主和从、重点和一般、核心和外围的差异。建筑构图为了达到统一,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体形,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必须处理好主和从、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一些采用对称构图的古典建筑中,对此作了明确的 处理,如图2[主从分明(圆厅别墅)]是设计的圆厅别墅(上为透视图,下为平面图)。现代强调形式必须服从功能的要求,反对盲目追求对称,出现了各种不对称的组合形式,虽然主从差异不象古典建筑那样明显,但还是力求突出重点,区分主从,以求得整体的统一。国外一些建筑师常用的“趣味中心”一词,指的就是整体中最富有吸引力的部分,如图3[重点突出(美国亚特兰大桃树中心广场旅馆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美法则 主和从 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个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以区别的,它们存在着主和从、重点和一般、核心和外围的差异。建筑构图为了达到统一,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体形,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必须处理好主和从、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一些采用对称构图的古典建筑中,对此作了明确的处理,现代强调形式必须服从功能的要求,反对盲目追求对称,出现了各种不对称的组合形式,虽然主从差异不象古典建筑那样明显,但还是力求突出重点,区分主从,以求得整体的统一。国外一些建筑师常用的“趣味中心”一词,指的就是整体中最富有吸引力的部分,一个整体如果没有比较引人注目的焦点──重点或核心,会使人感到平淡、松散,从而失掉统一性。 对比和微差 建筑要素之间存在着差异,对比是显著的差异,微差则是细微的差异。 建筑形式美法则 就形式美而言,两者都不可少。对比可以借相互烘托陪衬求得变化,微差则借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连续性以求得调和。没有对比会产生单调,而过分强调对比以致失掉了连续性又会造成杂乱。只有把这两者巧妙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既有变化又谐调一致。对比在建筑构图中主要体现在不同度量、不同形状、不同方向、不同色彩和不同质感之间。 不同度量之间的对比在空间组合方面体现最为显著。两个毗邻空间,大小悬殊,当由小空间进入大空间时,会因相互对比作用而产生豁然开朗之感。中国古典园林正是利用这种对比关系获得小中见大的效果。各类公共建筑往往在主要空间之前有意识地安排体量极小的或高度很低的空间,以欲扬先抑的手法突出、衬托主

要空间(图4)。不同形状之间的对比和微差在建筑构图中,圆球体和奇特的形状比方形、立方体、矩形和长方体更引人注目。利用圆同方之间、穹窿同方体之间、较奇特形状同一般矩形之间的对比和微差关系,可以获得变化多样的效果。如不来梅的高层公寓用有微差变化的扇形单元组成了整体和谐的构图(图5)。 不同方向之间的对比即使同是矩形,也会因其长宽比例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方向性,有横向展开的,有纵向展开的,也有竖向展开的。交错穿插地利用纵、横、竖三个方向之间的对比和变化,往往可以收到良好效果。 直和曲的对比直线能给人以刚劲挺拔的感觉,曲线则显示出柔和活泼。巧妙地运用这两种线型,通过刚柔之间的对比和微差,可以使建筑构图富有变化。西方古典建筑中的拱柱式结构,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举折变化都是运用直曲对比变化的范例。现代建筑运用直曲对比的成功例子也很多(图6)。特别是采用壳体或悬索结构的建筑,可利用直曲之间的对比加强建筑的表现力。 虚和实的对比利用孔、洞、窗、廊同坚实的墙垛、柱之间的虚实对比将有助于创造出既统一和谐又富有变化的建筑形象(图7)。 均衡和稳定 处于地球重力场内的一切物体只有在重心最低和左右均衡的时候

建筑美学法则实例分析

建筑美学法则实例分析 在许多伟大的建筑面前,除了通过视觉的愉悦程度感受建筑外在的美,还应该根据一定的法则在深一层次来欣赏建筑的形式美。建筑形式美的十大法则基本较全面的概括了建筑美学的基本内容。 一、统一 统一可以给与人一种很强烈的和谐感,建筑构图为了统一,会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形体,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遵从一定的统一性。例如造型统一的罗马圣彼得大教堂,运用了很多形式相似的拱顶和中央的大穹顶互相协调,使得建筑达到色彩上,文化意义上的统一。 二、对比和微差 建筑要素之间存在着差异,对比是一种显着的差异,微差则是细微的差异,就形式美来说两者都不可少。例如巴西议会大厦,其矗立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市的核心三权广场上,整 幢大厦水平、垂直的体形对比强烈,而用一仰一覆两个半球体调和、对比,丰富建筑轮廓, 构图新颖醒目。在巴西灿烂的阳光下,它就象是一曲恢宏的乐章,自由自在地歌唱着,使人震撼,令人陶醉。 三、均衡 均衡是指在视觉和感觉上给与人稳定感,例如,下大上下的山,对称的人等等,这些都会带给人稳定感。而且通过实践证明,均衡的建筑通常都是安全的,感觉上也是十分舒服的。在古代建筑中这些特点尤为突出。例如埃及的金子塔,仿佛山的造型,又例如巴黎圣母院的西立面,给人的感觉都均衡稳定的。 四、比例尺度 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表示,美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在建筑的各部分间的和谐比例。数学上有着名的“黄金分割”理论,以1比的比例的长方形是最理想的。一个优秀的建筑往往在尺度上会让人觉得舒适。如果比例尺度失调则会让建筑变得怪异,比如大空间如报告厅,礼堂等,如果层高过低就会显得压抑,进深大,开间小的房间往往采光就有问题。例如安藤忠雄的光之教堂,光之教堂是现有一个木结构教堂和神父住宅的独立式扩建。没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入口,只有门前一个不太显眼的门牌。进入它的主体前, 必须先经过一

建筑形式美

建筑形式美法则-正文 一个建筑给人们以美或不美的感受,在人们心理上、情绪上产生某种反应,存在着某种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种规律。建筑物是由各种构成要素如墙、门、窗、台基、屋顶等组成的。这些构成要素具有一定的形状、大小、色彩和质感,而形状(及其大小)又可抽象为点、线、面、体(及其度量),建筑形式美法则就表述了这些点、线、面、体以及色彩和质感的普遍组合规律。建筑形式美法则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建筑体形的几何关系古代一些美学家认为圆、正方形、正三角形这样一些简单、肯定的几何形状具有抽象的一致性,是统一和完整的象征,因而可以引起人们的美感。现代建筑师勒·柯布西耶也称赞这些简单的几何形状是美的体形,因为它们可以清晰地辨认。 所谓抽象的一致性,就是指这些形状有确定的几何关系。例如圆周上的任意一点距圆心的长度是相等的,圆周的长度是直径的π倍;正方形或正立方体的各边相等,相邻的边互相垂直;正三角形的三条边等长,三个角相等,顶端处于对边的中线上。这些形状既然有明确、肯定的几何关系,就可以避免任意性。这种观点对建筑构图影响很大。古代许多优秀建筑作品不论是平面形状、体形组合,乃至细部处理,都以上述几种简单的几何图形作为构图的依据,从而获得了高度的完整统一性。图1是罗马万神庙的圆形平面,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方形平面。后来虽然突破古典建筑形式,出现了多种不规则的构图法则,但有时仍然借助于简单几何图形来达到构图上的完整统一。 主和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发现,自然界趋向于差异的对立。他认为协调是差异的对立产生的,而不是由类似的东西产生的。例如植物的干和枝,花和叶,动物的躯干和四肢等,都呈现出一种主和从的差异。这就启示人们:在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中,各个组成部分是不能不加以区别的,它们存在着主和从、重点和一般、核心和外围的差异。建筑构图为了达到统一,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体形,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必须处理好主和从、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在一些采用对称构图的古典建筑中,对此作了明确的处理,如图2是A.帕拉第奥设计的圆厅别墅(上为透视图,下为平面图)。现代强调形式必须服从功能的要求,反对盲目追求对称,出现了各种不对称的组合形式,虽然主从差异不象古典建筑那样明显,但还是力求突出重点,区分主从,以求得整体的统一。国外一些建筑师常用的“趣味中心”一词,指的就是整体中最富有吸引力的部分,如图3美国亚特兰大桃

形式美的基本规律

形式设计美学的基本规律是什么 所谓规律就是带有普遍意义的知道原则,是放之四海而咸宜动。它具有哲学意义,或者我们可以称之为设计 哲学。对所有应用设计都具有指导意义。当然产业设计也不例外。 众所周知,哲学的辨证唯物主义熟悉论以为:对立的同一规律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一切事物的基本规律,它同 样适用于形式设计。但是形式设计不能原封不动的套用这个规律它具有自身的个性和特点。从形式美学角度出 发,相当于一般哲学而言,它的范围是有限的,没有一般哲学那样的广阔领域,同时它的研究对象的形态是静 止的,不比一般哲学那样无所不在和丰富多彩。因此它主要任务是研究静态形式下的各造型形式要素间的既有 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互关系上面。即形式的对立表现在形式要素间的区别之中;而形式间的同一则表 现在形式间的联系之中。进一步说 , 即形式间的对立表现在形式间的相异关系中;形式间的同一则表现在形式 间的相同或相似的关系中。同时,在这个关系中,形式中的相异是尽对的,无条件的,(由于客观上形式诸 要素就是多样和相异的),而形式诸要素之间的同一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因此,如何使形式中诸要素成为 同一关系,就成为研究形式设计的主要题目了。 综上所述,概括地讲,形式设计的基本规律就是:形式诸要素间有机的异同整合。所谓有机,即要求形式设 计的构成必须有明晰的体系;同时要具有各构成要素间的异同关系。再进一步说 , 形式设计整合各形式要素间 的异同关系 . 可以说 , 构成完美形式设计的过程和手段就是靠这个办法实现的 .( 参看图例分析 ) 形式设计有哪些原则 ? 形式设计规律是指导总体设计的纲领 , 而设计原则是指设计过程的具体要领,他们之间是“纲目关系” , “纲举目张“这个“目”就是形式设计中必须遵守的三原则。 一、整体构想原则 当选定构成形式主题时,首先要思考的就是宏观形式构成结构,且不可掉进对部分和细部的爱好和偏爱中往, 时时处处都必须念念不忘整体的设计观念。忽视整构想的主要倾向是设计的盲目性。往往是对某些局部感爱 好,以至越陷越深,喧宾夺主。另一中倾向就是在设计过程中对有些局部设计的“靓点”与整体关系相背离 也舍不得割爱,这种习惯是最不应该要的。可以这样讲,任何设计只要整体把握好了,基本上就可以打70 分了,相反地,尽管你的局部乃至细部做的都很好,但与整体相对立这个设计最多能打 50 分。因此说整体构想原则是形式设计中必须牢记的重中之重。(图 1) 图 1 整体、局部、细部、关系简图 二、相反相成的原则 以往在说到形式美法则时,常称之为“同一而有变化”实在这种提法是不正确的。由于所谓变化并未反映哲 学上的对立同一中的对立概念,由于变化只是个量的概念,并未反映变化到什么程度,即没有反映质的转化。

建筑美学法则实例分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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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大法则 在哲学中,美学一是最棘手的问题,人们总是会问美有什么样的标准。我们身边的很多建筑形态彼此之间都充满了矛盾,但同样能带给人美感。比如在古代西方,人们往往把建筑与厚重联系在一起,甚至在建筑的表面贴上一层厚厚的花岗岩。如哥特式建筑,以及古罗马建筑,以此来强调建筑的宏伟感觉。在今天,又有谁会这样做?隈研吾曾经指出,建筑由于其厚重高大而给人压抑感、排斥感。现在很多建筑师开始喜欢轻盈的建筑甚至很多建筑的外形都会头大脚小,与以往的建筑形式颠倒过来,或者用玻璃幕墙来展现建筑的轻盈、通透,这很难让人说差异如此之大的建筑哪个更美。 美国现代建筑学家托伯特·哈姆林,提出了现代建筑技术美的10大法则,即: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布局中的序列、规则的和不规则的序列设计、性格、风格、色彩等,较全面地概括了建筑美学的基本内容。此外,包豪斯的建筑美学理论与现代主义联系较多,美国建筑大师文丘里则从符号学的角度来探讨建筑的美和审美问题。 二、形式美法则的探索 康德的两部著作《伦理学》和《美学》提到过,美只是人的感受,而不是客观概念。 这是从形式美规律的心理层面来讲,不同的建筑会给人不同的心理感受。如高大宏伟的人民大会堂内高46.5米,从功能层面来讲,3米的房高已足够满足人的行为活动,但从精神层面来分析,是为了凸

显其庄严的气氛。普通的住宅房高约3米,给人温馨又隐秘的感觉。形式美规律也可以从形式方面去探讨。最早研究形式美规律的是毕达哥拉斯,他认为绘画、雕塑、音乐呈现的美都是一些“数”规律,认为“数学是最高的艺术形式”。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派如出一辙,认为对形式美学的研究应建立在完美的数学比例之中,如黄金分割比。之后,亚里士多德从大自然生物界得到启示,提出了有机的整体的观念,从物体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及其节奏韵律的变化中最终总结出“多样与统一的”规律。 黑格尔总结了形式美规律“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多样与统一”是建筑形式美的金科玉律。无论是柏拉图从“数”的理念来分析形式美,还是亚里士多德从生物学的角度分析,都强调一个整体之中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存在呼应与协调的关系,每一个部分都是必不可少的。而整体是高度统一的,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短。 三、形式美法则下的建筑形态 1.韵律与节奏韵律 原本是用来表明音乐和诗歌中音调的起伏和节奏感,以往一些美学家认为,诗和音乐的起源和人类本能的爱好节奏与和谐有着密切的联系。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或现象,往往由于有秩序地变化或有规律地重复出现而激起人们的美感,这种美通常称为韵律美。例如投石入水,激起一圈圈的波纹,就是一种富有韵律的现象。蜘蛛结的网,某些动物(包括昆虫)身上的斑纹,树叶的脉络也是富有韵律的图案。有意

立体构成中的形式美法则

立体构成中的形式美法则 一、对比与调和 对比是指立体形态构成要素以对比方式各自展示其面貌和特点,以“一石激起干层浪”的效果形成视觉上的张力,使原有的个性更加鲜明、更加强烈、同时也增强了形体对人的感官的刺激.造成更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视觉效果。对比是形式美感重要的生动语言,它可改变形怂的呆板,造成富有生气、活泼、动感的造型,在对比中原有的构成要素最大限度地保持要素间的差异性。可以说,形态构成缺乏对比就没有活力,失去运动感。对比在立体构成中的各个方面展示自己的表现形式,既有形体、色彩、材质等方面的对比,也有实体与空间的对比等。 调和是与对比相反的概念,是指立体形态构成要素共性的加强及差异性的减弱,以求获得统一。形态构成一味强调对比,势必走向认识上的绝对化,不可能从全局的角度去控制造型表现,构成的作品从整体上看是杂乱无章、矛盾重重、支离破碎、毫无整体性的,不可能把人的视觉和触觉带到引人入胜的境地。这就是说,艺术作品的表现不仅需要量,也需要质才能实现形态构成的价值,需要设计师协调统一形态构成的各个要素。 事实上,方体形态的构成往往包含着不同的要素。根据一个立体形态的实际有目的性地去创造,其多元化的要素必须体现形式上的统一,既要设计新颖的外观,又要将形态的外观与内部结构、空间、形状、体积统一。如同建筑一样,要体现平面与立面的统一。 对比与调和是相辅相成、休戚与共的.是矛盾的统一、辩证的统一,

立体构成从许多方面体现出对比与调和的关系。 1.形体的对比与调和 不同形状和体量的形态构成使形体呈现出对比与调和的关系。反映这种关系最典型的是简单的几何形体。如正方体、球体、圆柱体、圆锥体。它们之间具有统一感和整体性,使人最容易认识和理解对比与调和。几何原理的形式美感不仅从它本身得到体现,还在其他艺术中、建筑小表现得淋漓尽致。世界上许多著名建筑因为很好地运用了几何原理成为建筑艺术史上的丰碑。从古埃及的金字塔到古罗马的万神庙,还有古罗马大角斗场。无不折射出这种最主要和简单的对比与调和。设计师的成功就在于巧妙地将各种形状从属于基本形,使基本形这一特征得到强调。 万神庙(罗马) 大角斗场(罗马)形体的对比与调和要突出主体,强调其他部位对主体的从属关系,同时通过控制主从关系,尽量用形体中细部的形状来取得对比与调和的效果(如古罗马大角斗场每一个细小的形体都从属于椭圆形状)。强调高度,加强高低对比是突出主体的一种方法,因为当形体高低反差大,且有―定的体量结合时,就会产生力量感。另一种突出主体的方法是次要部位的形状与主体相同而体量较小,尺寸也较小。如同法国巴黎的凯旋门中央门道的尺寸明显大于两边步行门道的尺寸。一方面,在视觉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 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 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

成的形式规律。“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 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着,可简可繁。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称为调和。调和出现趋于一致的关系,呈现出平静,稳当,单纯的感觉,其缺乏灵巧活泼感,故对比应运用变化的原理,用形象的差异性加以处理,使调和的形象有变化,形成对比调和,但对比不能过分脱离统一调和的原则,否则会使画面过于刺激,而失去统一。 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与尺度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2节奏与韵律 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

建筑美学法则实例分析

在许多伟大的建筑面前,除了通过视觉的愉悦程度感受建筑外在的美,还应该根据一定的法则在深一层次来欣赏建筑的形式美。建筑形式美的十大法则基本较全面的概括了建筑美学的基本内容。 一、统一 统一可以给与人一种很强烈的和谐感,建筑构图为了统一,会从平面组合到立面处理,从内部空间到外部形体,从细部处理到群体组合都遵从一定的统一性。例如造型统一的罗马圣彼得大教堂,运用了很多形式相似的拱顶和中央的大穹顶互相协调,使得建筑达到色彩上,文化意义上的统一。 二、对比和微差 建筑要素之间存在着差异,对比是一种显著的差异,微差则是细微的差异,就形式美来说两者都不可少。例如巴西议会大厦,其矗立在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市的核心三权广场上,整幢大厦水平、垂直的体形对比强烈,而用一仰一覆两个半球体调和、对比,丰富建筑轮廓,构图新颖醒目。在巴西灿烂的阳光下,它就象是一曲恢宏的乐章,自由自在地歌唱着,使人震撼,令人陶醉。

三、均衡 均衡是指在视觉和感觉上给与人稳定感,例如,下大上下的山,对称的人等等,这些都会带给人稳定感。而且通过实践证明,均衡的建筑通常都是安全的,感觉上也是十分舒服的。在古代建筑中这些特点尤为突出。例如埃及的金子塔,仿佛山的造型,又例如巴黎圣母院的西立面,给人的感觉都均衡稳定的。 四、比例尺度 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表示,美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在建筑的各部分间的和谐比例。数学上有著名的“黄金分割”理论,以1比1.618的比例的长方形是最理想的。一个优秀的建筑往往在尺度上会让人觉得舒适。如果比例尺度失调则会让建筑变得怪异,比如大空间如报告厅,礼堂等,如果层高过低就会显得压抑,进深大,开间小的房间往往采光就有问题。例如安藤忠雄的光之教堂,光之教堂是现有一个木结构教堂和神父住宅的独立式扩建。没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入口,只有门前一个不太显眼的门牌。进入它的主体前,必须先经过一条小小的长廊。这其实只是一个面积颇小的教堂,大约113平米,能容纳约100人,但当人置身其中,自然会感受到它所散发出的神圣与严庄。随后你会听到由自己双脚与木地板接触时所发出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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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大法则 在哲学中,美学一是最棘手的问题,人们总是会问美有什么样的标准。我们身边的很多建筑形态彼此之间都充满了矛盾,但同样能带给人美感。比如在古代西方,人们往往把建筑与厚重联系在一起,甚至在建筑的表面贴上一层厚厚的花岗岩。如哥特式建筑,以及古罗马建筑,以此来强调建筑的宏伟感觉。在今天,又有谁会这样做?隈研吾曾经指出,建筑由于其厚重高大而给人压抑感、排斥感。现在很多建筑师开始喜欢轻盈的建筑甚至很多建筑的外形都会头大脚小,与以往的建筑形式颠倒过来,或者用玻璃幕墙来展现建筑的轻盈、通透,这很难让人说差异如此之大的建筑哪个更美。 美国现代建筑学家托伯特·哈姆林,提出了现代建筑技术美的10大法则,即:统一、均衡、比例、尺度、韵律、布局中的序列、规则的和不规则的序列设计、性格、风格、色彩等,较全面地概括了建筑美学的基本内容。此外,包豪斯的建筑美学理论与现代主义联系较多,美国建筑大师文丘里则从符号学的角度来探讨建筑的美和审美问题。 二、形式美法则的探索 康德的两部著作《伦理学》和《美学》提到过,美只是人的感受,而不是客观概念。 这是从形式美规律的心理层面来讲,不同的建筑会给人不同的心理感受。如高大宏伟的人民大会堂内高46.5米,从功能层面来讲,3

米的房高已足够满足人的行为活动,但从精神层面来分析,是为了凸显其庄严的气氛。普通的住宅房高约3米,给人温馨又隐秘的感觉。形式美规律也可以从形式方面去探讨。最早研究形式美规律的是毕达哥拉斯,他认为绘画、雕塑、音乐呈现的美都是一些“数”规律,认为“数学是最高的艺术形式”。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派如出一辙,认为对形式美学的研究应建立在完美的数学比例之中,如黄金分割比。之后,亚里士多德从大自然生物界得到启示,提出了有机的整体的观念,从物体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及其节奏韵律的变化中最终总结出“多样与统一的”规律。 黑格尔总结了形式美规律“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多样与统一”是建筑形式美的金科玉律。无论是柏拉图从“数”的理念来分析形式美,还是亚里士多德从生物学的角度分析,都强调一个整体之中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存在呼应与协调的关系,每一个部分都是必不可少的。而整体是高度统一的,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短。 三、形式美法则下的建筑形态 1.韵律与节奏韵律 原本是用来表明音乐和诗歌中音调的起伏和节奏感,以往一些美学家认为,诗和音乐的起源和人类本能的爱好节奏与和谐有着密切的联系。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或现象,往往由于有秩序地变化或有规律地重复出现而激起人们的美感,这种美通常称为韵律美。例如投石入水,激起一圈圈的波纹,就是一种富有韵律的现象。蜘蛛结的网,某些动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的六大法则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与均衡、齐一与参差、调和与对比、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与均衡 视觉形态的平衡关系,可以分为以静感和以动感为主导的平衡形式两种。对称是以形象和色彩在不同位置上的相同来求得统一。均衡是图案在不同位置上量与力在视觉心理上的平衡,求得内在的统一。对称(绝对的统一)主要是指在形状,重量,面积上,位置上的统一平衡。均衡(变化的统一)是指量等形不等,是视觉心理上的平衡,稳定力学上的不平衡。均奇与平衡是图案形象的外貌状态,一般以固定的中心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等形等量或者等量不等形的表现。所谓固定的中心就是依据中轴线出现的形式,这种形式在视觉上保持平衡,产生安定的效果。均奇与对称是同义词,均奇是等量等形,对称有时等量不等形。 齐一与参差

人类对形式美的认识和创造、运用,是逐步从简单发展到复杂的。参差与齐一是最简单的形式美。“参差齐一”是指按“一生一”的结构构成的形式规律。“参差”是指在形式中有较明显的异和对立的因素,如差异色调等。“齐一”是一种整齐划一的美,即形式是以特定形式因素组成一个单元,按照一个统一规律反复重复组成的。按照“参差齐一”法则构成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次序感受、条理感。 调和与对比 对比是含有两个以上不同造型因素才能显示出来,是求得变化的最好方法,须依整体需要,可轻微,可显著,可简可繁。调和是构成美的对象在内部关系中无论质和量都相辅相成,互为需要,其矛盾形成秩序的动态,是一种变化的美。在图案中是指形与形之间和色与色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和谐,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相互联系着,密切结合的统一体。称为调和。调和出现趋于一致的关系,呈现出平静,稳当,单纯的感觉,其缺乏灵巧活泼感,故对比应运用变化的原理,用形象的差异性加以处理,使调和的形象有变化,形成对比调和,但对比不能过分脱离统一调和的原则,否则会使画面过于刺激,而失去统一。 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与尺度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美法则

建筑形式类法则 ——刘琦 一、以简单的几何形状求的求得统一(2张) 金字塔 特点:金字塔是梯形分层的,因此又称作层级金字塔。这是一种高大的角锥体建筑物,底座四方形,每个侧面是文字三角形,样子就像汉字的"金"字,所以我们叫它"金字塔"。 形式美法则:金字塔有纯天然的石材建成,所以拥有石材坚硬的特特性,再加上人工处理,更加突出它的纹理的美感。金字塔采用简单的四棱锥形状,再加上它有纹理的表面,拥有简单和纹理清晰双特点的几何体美感。

水立方

特点;它集建筑学、结构力学、精细化工、材料科学与计算机技术等为一体,建造出具有标志性的空间结构形式,结构自重呈线性增长,而楼屋面的宽扁形结构使得竖向刚度呈非线性衰减,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小跨度结构按相似性理论做几何比例的放大应用于大跨结构。 形式美法则:水立方”的地下及基础部分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部分是钢网架,钢结构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通过焊接连接,共同形成了一个立方体的笼子。屋面上,镶嵌、固定一块块充气枕的是槽形的钢构件,钢构件又宽又厚,与“水立方”四壁的钢网架焊接为一体,支撑着整个屋顶在内部,带着不规则的钢结构和膜结构将带给你巨大的冲击。

二、主从与重点(2张)泰姬陵

特点:它由殿堂、钟楼、尖塔、水池等构成,全部用纯白色大理石建筑,用玻璃、玛瑙镶嵌,绚丽夺目、美丽无比。它的和谐对称、花园和水中倒影融合在一起创造了令无数参观者惊叹不已的奇迹。 形式美法则:中央主体建筑由平台托起,东西侧的清真寺和答辩厅将陵寝夹在中间,以及四周高大的尖塔,将整个平台围和在其中,显示了中央陵寝的主体地位,东西侧清真寺和答辩厅,以及四周的高塔则为从属部分,主与从的结合与区分不仅通过建筑功能分区之间的位置关系来烘托,同样透过建筑的体量关系来进行区分。

形式美的规律 渐变

形式美的规律 对称与均衡变化与统一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 对称:指将中心两侧或多侧的形态,在位置、方向上作互为相对形式的构成。这种形式带来的视觉感受趋于安定和端庄,显示出规范、严谨有序、安静、平和的形式特征。 均衡:形式的美感特征在于画面多个重心相互作用,对整体的和谐完美起效应,使作品看上去舒适,各组成部分穿插得当。它不像对称只能把作品的重心放在最稳定的中心线上而给人一种四平八稳的感觉,它的形式比较自由、活泼,画面达到一种平衡的美感即可。因此,在平面设计中,平衡的形式没有固定的模式,它是以构成的整个印象给我们以平衡之美,因而会有较高的自由度。如运动的人体、飞翔的鸟、奔驰的兽、水流激浪都是平衡的形式。表现这种平衡美的时候,保持形象的动势和重心的平稳即可。 变化:在构成中强调突出各元素的特点,使画面具有丰富多彩的不同差异性,即为变化。在变化中要有主次之分,使局部服从整体。变化法则的使用不仅仅是为了变化而变化,它要为画面整体效果的传达服务。变化过多易杂乱无章,无变化又死板无趣。变化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形体的变化,如大小、高低、粗细、曲直;方向的变化,如正反、旋转、内外;空间的变化,如前后、上下、左右;色彩的变化,如深浅、浓淡等都可产生多样化的视觉表现。 统一:统一是一种富有秩序的安排,是设计者对画面整体美感进行调整和把握的主要方法和意图。在此,我们要强调平面设计中的统一不是对二维平面上静止状态下多种要素机械而类似的重复,而是指多种相异的视觉要素间的和谐相构。统一原理在设计构成中的美学意义主要表现在对设计整体美感的妥善安排上,表现在对那些复杂、富有变化的状态所构成的有秩序的组合之中。 对比是指在质或量方面区别和差异的各种形式要素的相对比较。在图案中常采用各种对比方法。一般是指形、线、色的对比;质量感的对比;刚柔静动的对比。在对比中相辅相成,互相依托,使图案活泼生动,而又不失于完整。 调和就是适合,即构成美的对象在部分之间不是分离和排斥,而是统一、和谐,被赋予了秩序的状态。一般来讲对比强调差异,而调和强调统一,适当减弱形、线、色等图案要素间的差距,如同类色配合与邻近色配合具有和谐宁静的效果,给人以协调感。对比与调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调和就没有对比,它们是一对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体,也是取得图案设计统一变化的重要手段。 节奏是规律性的重复。节奏在音乐中被定义为“互相连接的音,所经时间的秩序”,在造型艺术中则被认为是反复的形态和构造。在图案中将图形按照等距格式反复排列,作空间位置的伸展,如连续的线、断续的面等,就会产生节奏。 韵律是节奏的变化形式。它变节奏的等距间隔为几何级数的变化间隔,赋予重复的音节或图形以强弱起伏、抑扬顿挫的规律变化,就会产生优美的律动感。 节奏与韵律往往互相依存,互为因果。韵律在节奏基础上丰富,节奏是在韵律基础上的发展。一般认为节奏带有一定程度的机械美,而韵律又在节奏变化中产生无穷的情趣,如植物枝叶的对生、轮生、互生,各种物象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由疏到密,不仅体现了节奏变化的伸展,也是韵律关系在物象变化中的升华。 渐变渐变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是,极为常见。它是一种符合发展规律的自然现象,如树木,植物树叶由大到小的排列,包括季节的更替,月亮的盈亏,水纹的运动等都是渐变现象,都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都属于有秩序的渐变现象。渐变是一种变化运动的规律,它是对应的形象经过逐渐的规律性过渡而相互转换的过程。渐变构成是指将基本单元逐渐地、

建筑形态的形式美法则

设计学 169 2012 · 07◆ 黄婧 刘长宜 建筑形态的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应当带着普遍性、必然性和永恒性的法则,审美则随着民族、地区和时代的不同而变 化、发展到有较为具体的艺术形式,尽管这些艺术形式由于审美观念的差异而千差万别。文章通过对建筑形态的研究,主要探讨建筑形式美的规律,以期建筑创作的新风格的成长。 形式美法则 美学 建筑 多样与统一 <内容摘要><关键词>在哲学中,美学一直是最棘手的问题,人们总是会问美有什么样的标准。我们身边的很多建筑形态彼此之间都充满了矛盾,但同样能带给人美感。比如在古代西方,人们往往把建筑与厚重联系在一起,甚至在建筑的表面贴上一层厚厚的花岗岩。如哥特式建筑,以及古罗马建筑,以此来强调建筑的宏伟感觉。在今天,又有谁会这样做?隈研吾曾经指出,建筑由于其厚重高大而给人压抑感、排斥感。现在很多建筑师开始喜欢轻盈的建筑甚至很多建筑的外形都会头大脚小,与以往的建筑形式颠倒过来,或者用玻璃幕墙来展现建筑的轻盈、通透,这很难让人说差异如此之大的建筑哪个更美。 一、形式美法则的探索 康德的两部著作《伦理学》和《美学》提到过,美只是人的感受,而不是客观概念。①这是从形式美规律的心理层面来讲,不同的建筑会给人不同的心理感受。如高大宏伟的人民大会堂内高46.5米,从功能层面来讲,3米的房高已足够满足人的行为活动,但从精神层面来分析,是为了凸显其庄严的气氛。普通的住宅房高约3米,给人温馨又隐秘的感觉。形式美规律也可以从形式方面去探讨。最早研究形式美规律的是毕达哥拉斯,他认为绘画、雕塑、音乐呈现的美都是一些“数”规律,认为“数学是最高的艺术形式”。柏拉图与毕达哥拉斯派如出一辙,认为对形式美学的研究应建立在完美的数学比例之中,如黄金分割比。之后,亚里士多德从大自然生物界得到启示,提出了有机的整体的观念,从物体的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及其节奏韵律的变化中最终总结出“多样与统一的”规律。② 黑格尔总结了形式美规律“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多样与统一”是建筑形式美的金科玉律。无论是柏拉图从“数”的理念来分析形式美,还是亚里士多德从生物学的角度分析,都强调一个整体之中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存在呼应与协调的关系,每一个部分都是必不可少的。而整体是高度统一的,增一分太多,减一分太短。 二、形式美法则下的建筑形态 1.韵律与节奏 韵律原本是用来表明音乐和诗歌中 音调的起伏和节奏感,以往一些美学家认为,诗和音乐的起源和人类本能的爱好节奏与和谐有着密切的联系。亚里士多德认为,爱好节奏和谐之类的美的形式是人类生来就有的自然倾向。自然界中许多事物或现象,往往由于有规律的重复出现或有秩序的变化,也可以激发人们的美感。③例如风吹过湖面,荡起层层涟漪,这就是一种富有韵律感的自然现象;或者鸟类翅膀上的羽毛,以及树干的年轮。古代的砖塔,层层出檐不仅具有渐变的韵律,而且丰富了建筑的外轮廓线的变化。④再如悉尼大桥中钢架结构有节奏的变化,像起伏的音符般和谐优美。 2.调和与对比 缺乏对比的东西会使人感到单调,但过分强调对比以至失去了相互之间的协调一致性,则可能造成混乱,只有把这两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才能达到多样又统一。对比和调和是相对的,例如一列由小到大连续变化的要素,相邻者之间由于变化甚微,就可以保持连续性。如果从中抽去若干要素,则会使连续性中断,凡是连续性中断的地方,就会产生引入注目的突变,这种突变则表现为一种对比的关系,突变得愈大,对比就愈强烈。在建筑设计领域中,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无论单体还是群体,内部空间还是外部体形,为了求得多样与统一,都离不开调和对比手法的运用。 例如,巴黎圣母院依靠门在形状上的对比与调和,而使整个立面处理既和谐统一,又富有变化。圣索菲亚大教堂,一半圆形拱作为立面的组合要素,大小相同、配置得宜,既有对比又有微妙的差别,构成了一个和谐统一又富变化的有机统一整体。 3.对称均衡 历史上有相当一部分建筑是采用对称布局的形式,这种现象很难用功能的因素去解释。如故宫所采用的严格对称的布局形式,沿着中轴线两侧成双成对的排列建筑——东边放一个殿,西边也放一个殿;东边设一个门,西边也设一个门,于是形成一种极为庄严、肃穆的气氛。而功能要求必须采用这种形式?这很难解释。不仅古代的建筑这样,今天的建筑大多亦是如此。如坐落在天安门广场两侧的人民大会堂和国家博物馆,之所以采用对称的形式,也不能用功能的因素予 以解释,主要还是取决于人们对精神方面的要求——希望获得庄重、雄伟的气氛。 4.和谐的比例 比例在很多时候可以有效地控制建筑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也使很多西方古典主义建筑符合了形式美法则。人体比例的研究是达·芬奇于1490年根据建筑大师维特鲁维斯在他的建筑作品中提到人体的尺寸是大自然安排好的,他举例说,“把双腿分开到令身高降低1/14,再抬起双臂,直到左右手的中指与头顶成一等高直线,再沿着张开的四肢顶端画一个圆圈,那肚脐正位于圆心,而两腿之间的空间会形成一个等边三角形”的理论而成。 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有一种协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如罗马万神庙的圆形平面,罗马圣彼得大教堂的方形平面,后来虽然突破古典建筑形式,出现了多种不规则的构图法则,但有时仍然借助于简单几何图形之间相互连接的关系来达到构图上的完整统一。凯旋门中心拱门高36.6米,正好是两个正圆相切的大小。凯旋门的正中心点正好又与拱门拱所在的圆中心相重合,从而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尽管并非所有的建筑都可以达到这样的高度,但凡具有艺术性的作品都必须符合形式美的规律。旧的建筑形式不仅满足不了新的要求,而且作为一种艺术形象,同样也不能反映新的精神面貌。为此,创造中国社会主义的建筑新风格的任务,目的是为了发挥建筑艺术上层建筑的作用。今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加强,必然会有力地推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贯彻执行,建筑创作领域必然会活跃起来,这些都会加速新风格的成长。 注释: ①罗杰?斯克鲁顿.建筑美学[M].刘先觉,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223. ②侯幼彬.中国建筑美学[C].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57. ③彭一刚.建筑空间组合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杜,1999:156. ④杨茂川.空间设计[M].南昌:江西美术出版社,2009.17. 作者黄婧系北京林业大学2010级设计艺术学 在读研究生 刘长宜系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艺术设计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贺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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