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近三年收费情况报告供参考

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近三年收费情况报告供参考
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近三年收费情况报告供参考

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近三年收费情况报告供参考

为加强我县城市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改善我县城市环境,切实做好我县城镇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州城市污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建设和环保局收取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费》文件规定,按照以上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县城范围内收取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现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性质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征收范围

县县城规划区

三、征收对象

县城区域内所有县级部门、国防驻军、州县属企事业单位、商贸业、餐饮服务业、娱乐厅、宾馆、招待所、理发店等商铺。

四、收费标准

(一)县城区域内所有县级部门、国防驻军、州县属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花名册计算,每人每月收取垃圾清运服务费2.00元。

(二)商贸业每户每月收取15.00元。

(三)餐饮服务业、娱乐厅每户每月收取50.00元,大型餐饮服务业、娱乐厅每户每月收取100.00元。

(四)宾馆、招待所、旅店每户每月收取30.00元。

(五)理发等其他服务业每户每月收取15.00元。

五、执收单位

县城市管理局

六、计征方式

上门收取

七、使用范围

每年完成收费工作后,上交财政指定账户。

八、近三年收入情况

2017年、2018年、2019年共收入约28万元。

九、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

收费标准较低,因缺乏强有力保障措施,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底。

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方式及优劣对比

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方式及优劣对比 解决垃圾问题的目标是将垃圾减容、减量、资源化、能源化及无害化处理。目前,通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主要有焚烧、填埋、堆肥,另外RDF技术、厌氧生物制沼技术以及其他处理技术也在国外出现并应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实际上这些技术大多为焚烧、填埋、堆肥技术的延伸、配套和发展。 一、卫生填埋法 1)简介 卫生填埋法是指采用底层防渗,垃圾分层填埋,压实后顶层覆盖土层,使垃圾在厌氧条件下发酵,以达到无害化的垃圾处理方法。因其方法简单、省投资,可以处理所有种类的垃圾,所以世界各国广泛沿用这一方法。从无控制的填埋,发展到卫生填埋,包括滤沥循环填埋、压缩垃圾填埋、破碎垃圾填埋等。 采用卫生填埋法,首先要防止从废物中挤压出的液体滤沥及雨水径流对地下水的污染。一般规范要求回填地最低处的标高要高出地下水位以上,并且回填地的下部应有不透水的岩石或粘土层。否则需另设粘土、沥青、塑料薄膜等不透水层。其次,填埋场应设置排气口,使厌氧微生物分解过程中释放出的甲烷等气体能及时逸出,避免发生爆炸。回填后的场地,一般在20年内不宜在其上修建房屋,避免由于回填场不均匀下沉造成的结构破坏。 2)优缺点比较 优点 卫生填埋法主要有技术成熟、运行管理简单、处理量大、灵活性强、适用范围广和投资及运行费用相对较低等优点,是目前我国城市垃圾集中处置的主要方式。 缺点 卫生填埋法的劣势主要在于占地面积大,减容效果差,且填埋的垃圾并没有进

行无害化处理,仍残留着大量的细菌、病毒,还潜伏着沼气重金属污染等隐患,垃圾渗漏液也有污染地下水资源的可能。近年来由于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对防止垃圾填埋所产生的渗沥水、沼气及恶臭对水体、土壤、大气可能造成的污染要求越来越高,以致造成填埋场场址难选,建场投资增大,运行费用提高。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规定禁止原始垃圾直接在填埋场处理。 二、堆肥法 1)简介 堆肥是使垃圾、粪便中的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生物化学反应,最后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物质,可用作肥料或改良土壤。堆肥的关键在于提供一种使微生物活跃生长的环境,以加速其致菌分解过程,使之达到稳定。堆肥主要受废物中的养分、温度、湿度、 pH值等因素的控制。根据堆肥原理,可分为厌氧分解与好氧分解两种。厌氧分解需在严格缺氧条件下进行,厌氧微生物分解生长较慢,故不多用。好氧分解过程可同时产生高温,从而杀灭病虫卵、细菌等,我国主要采用好氧分解法。堆肥技术的工艺比较简单,适合于易腐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可对垃圾中的部分组分进行资源利用,且处理相同质量垃圾的投资比单纯的焚烧处理低很多。堆肥技术在欧美国家起步较早,目前已经达到工业化应用的水平。 2)优缺点比较 优点 堆肥法是一种非常环保的垃圾处理方法。投资较低,技术简单、可消除有害病菌的传播,有机物分解后可作为肥料再利用从而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垃圾减量明显。 缺点

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昆政发…2007?9号)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2005年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依照定价程序我委对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进行的调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同意,现将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见附表) (一)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 (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 (三)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 1.日产垃圾量1吨(含1吨)以上的,按垃圾量180元/吨。 2.日产垃圾量低于1吨的,按垃圾日产生量: (1)日产垃圾量0.005吨(含0.005吨)以下,每月30元; (2)日产垃圾量0.005-0.01吨(含0.01吨),每月60元; (3)日产垃圾量0.01-0.05吨(含0.05吨),每月120元;

(4)日产垃圾量0.05-0.99吨(含0.99吨),每月180元。 3.商铺0.75元/月.平方米;餐饮业1.5元/月.平方米,或者双方协商计量收取。 4.单位自清自运至垃圾中转站120元/吨,单位自清自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置费90元/吨。自清自运的车辆必须符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垃圾处置场(填埋)的处置费收费标准60元/吨。焚烧发电厂的处置费收费标准90元/吨。 6.粪便属于生活垃圾,粪便清掏清运处置费180元/吨。 7.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150元/吨。建筑工程类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另行制定。 二、收费范围和收费方式 (一)收费范围 昆明市城市垃圾处理费标准执行范围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新区(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主城规划区范围内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城市(镇)居民(含流动人口)。 (二)收费方式 1.垃圾处理费由市城管部门受权环卫企业按标准对垃圾产生者征收。其中: (1)居民(含流动人口)按户或人征收; (2)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按人或垃圾产生量征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实践活动设计方案)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 姜堰市东桥中心小学钱文辉 一、背景分析 环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据统计:目前全国每年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达1.5亿吨,并正以每年约9%的速度递增。未经处理而堆积下来的垃圾量已达到70亿吨,侵占土地8亿多平方米。全国仍有5600万吨的城市垃圾堆放在郊区,2/3的城市陷入生活垃圾包围之中,城市生活垃圾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 二、活动目的 ⒈通过活动了解垃圾的种类、成因、危害和治理等方面的知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增强社会责任感。 ⒉通过调查、采访、查找资料等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学会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通过实践活动,初步学会一些科学探究方法,发展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学生从身边发现问题,思考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⒊学生之间分工合作,增强他们团队协作精神;让学生在平等、自主的交流中,增强自信心;体验到与人分享的乐趣。 三、活动准备 ⒈活动前查阅关于垃圾及垃圾处理的相关资料。

⒉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并请家长参与该活动,为学生外出走访的安全提供保障。 ⒊与环卫所、垃圾填埋场等取得联系,取得他们的配合支持。 四、时间安排 四周 五、活动过程 第一阶段:确定课题,制定活动方案 (一)激发兴趣 ⒈播放垃圾堆积如山等有关垃圾问题的录像。 ⒉提问:“环境问题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中国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大家对身边的垃圾注意过、关心过吗?” (二)确立主题 ⒈确立活动的主题 ⒉提出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讨论,从中选择归纳并确立子课题。 街道边的垃圾箱写上了“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怎样进行分类? 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垃圾是可回收的? 垃圾有哪些危害? 环卫工人怎样收集、处理垃圾? 日常生活中会产生哪些垃圾? 电池是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垃圾,它有什么危害?如何对

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 费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依法缴纳?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是多少? 自2014年1月1日起,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理)调整为300元/吨。按容积计量收费的,执行以下规定标准:?(1)按垃圾桶计量收费:120L桶为元/桶;240L桶为元/桶;660L桶为元/桶;1100L桶为元/桶。? (2)按垃圾袋计量收费:60 L袋为元/袋;120 L袋为元/袋。?二、如何设立专用账户? 各区县政府应当统一设立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专用账户,负责辖区内所有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统一收缴和结算。专用账户可设在各区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各区县应当向社会公布所设立的专用账户账号等情况。? 三、如何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属地区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本市具备许可资质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运单位或处理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并按照委托服务合同约定的垃圾产生量和处理费金额,将处理费用缴到属地区县专用账户,持银行收据到区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领取符合规定的收费票据。? 四、如何结算生活垃圾处理费?

本市对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全程实行记录单管理。生活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处理单位根据委托服务合同及三方签字盖章后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单,通过专用账户结算相应的垃圾运输、处理费用。? 五、违反规定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各级价格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依法缴纳? 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 一、餐厨垃圾处理费标准是多少? 自2014年1月1日起,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理)调整为100元/吨。按容积计量收费的,120L专用餐厨垃圾桶为11元/桶。? 二、如何设立专用账户? 各区县政府应当统一设立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专用账户,负责辖区内所有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用的统一收缴和结算。专用账户可设在各区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各区县应当向社会公布所设立的专用账户账号等情况。? 三、如何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属地区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本市具备许可资质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处理单位签订委托服务合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费总体情况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

2007.No.2?月刊日本新能源发展动态 20世纪70年代以来,石油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促使日本加强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普及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先后实施了日光计划、月光计划,对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日本新能源产业开发机构(以下简称NEDO)创立于1980年,隶属于政府,负责执行政府的意图和决策。1988年又将工业技术研发包括进来,更名为新能源和产业技术开发机构。NEDO拥有工作人员1300人,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2006年度的财政预算资金为2290亿日元(折合154亿元人民币)。NEDO的核心工作包括:一是支持能够实用化的新能源技术开发和各领域的节能技术开发;二是支持新技术和产品推向市场前的技术验证和国际合作;三是采取综合措施促进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日本特别重视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发展,到2005年底,累计安装使用量达到142万千瓦,占世界市场的44%。持续的市场应用推动了光伏电池技术进步和生产成本的降低,目前光伏电池的市场价格下降为每千瓦40元左右。NEDO支持薄膜硅电池、超薄硅电池和有机薄膜电池的技术研发,以及便于应用的可随意弯曲的薄膜电池等。日本太阳能光伏电池的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太阳能光伏电池总容量达到480万千瓦。 日本非常重视和支持燃料电池的技术开 发和推广应用,一些知名的大型机电企业几乎都在研制燃料电池,并准备在2008年实现燃料电池的商业化。现在日本的燃料电池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单机100千瓦左右的固定式燃料电池机组,以天然气为原料,天然气在机组中转换为氢,再由燃料电池发电,反应过程产生的余热用于供热,这种机组的典型应用是天然气分布式热电联产。二是作为汽车动力,由于氢燃料电池汽车成本很高,还不具备商业化应用条件,现在主要是进行技术验证。在日本已经建成了11座加氢站,共有30多辆燃料电池在做行驶试验。但是,燃料电池汽车环保性能好,随着技术不断改进,生产规模扩大,燃料电池汽车在未来10年左右将进入商业化应用,并有一个大的发展。■

(完整word版)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与对策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公害,面对不容乐观的现状,需要积极探索和研究出一套适合我国的系统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法,真正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1我国目前垃圾处理和分类现状 1.1垃圾处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 我国许多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经超过了1kg/(人?d)这个标志性的水平线[1]。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过亿吨,占世界垃圾总产生量的26.5%,且每年以8%~9%的速度增长,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2亿t,居世界首位[2]。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亿m2,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今后30~50年是我国人口和城市化的高峰期,可以预见: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系统和清运能力都日益受到严峻挑战[2]。 有的垃圾处理厂只能进行一次粗略的分拣,由于量大物杂,难以分清,并且厂区内外臭气熏天,殃及周边居民、单位;由于科技进步,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加速,游走在城市大街小巷的拾荒匠,用锤砸火烧的土法把可卖的部分取下,把铅、镉、汞、聚氯乙烯塑料、溴化二噁英等重金属、特殊污染物丢进了城市垃圾箱,其数量将成倍快速增长[3],这些不可能被一般垃圾处理厂或污水厂处理好的特殊垃圾,通过渗透、生物富集等作用,将对我国的土壤、水体和人民的健康造成相当大的危害。国外的一些研究指出,未经过检查分类的垃圾收集会导致经济系统的衰退[4]。可见,城市垃圾已成为公害。 面对已成为公害的城市垃圾,要做到城市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前提条件是实行垃圾分类。 1.2现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焚烧和堆肥等方法,其中,填埋是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占全部处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占20%以上;焚烧量甚微[5]。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对垃圾的成分要求也不尽相同。目前对垃圾的处理能力小,处理设施技术水平低,存在污染隐患多[6]。 1.2.1焚烧技术 焚烧是建立在政府向居民高额收费、政府大量补贴、垃圾源头严格分类、垃圾热值较高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垃圾经过焚烧后,体积减少85%;降低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但焚烧过程会产生粒状污染物,酸性气体及毒性有机氯化物,主要为二噁英类(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类。尤其二噁英这类物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案

一、渣滓分类收受接收的偶然性——国度政策的要求:1.轮回经济,2.节能减排,3.勤俭资本,削减挥霍。“3R”(资本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必然前途。城市渣滓分类收受接收是办理城市土地供给矛盾(渣滓填埋),低落城市渣滓处置本人民币(城市渣滓点火),打造文化卫生环保城市的抱负计划。我国年夜陆地域固然地年夜物博,但人资资本极其匮乏,且情况资本破损严峻。现阶段的城市渣滓处置已成为制约城市化过程的一个年夜问题,渣滓分类收受接收势在必行。 二、蓬勃国度行之有用的履历——蓬勃国度及地域(欧美、日韩、香港及台湾等)都建有相称完美的城市渣滓分类处置体系,引领了期间的潮水。有分门别类收受接收的,有准时定点上交的,还有分类分外细专人准时收受接收的。因为市夷易近整体环保基础比拟弱,我国还应在引进、树立分类收受接收体系的同时加以改良,以顺应我国的详细国情。 三、城市渣滓干湿分离——此计划分歧于以上蓬勃国度的履历,分类体系中只要求进行渣滓的“干、湿”分离。此办法的动身点是: 1. 干渣滓易于由专业职员进行分类收受接收;湿渣滓易于进行固液分离(联合厌氧发酵发电发生新能源)。 2. 我国渣滓分类等环保行动群众基础差,环保教育也不够。分类名目太多不适宜,应交由更专业的职员实现。 3. 城市治理者在渣滓分类处置上还没有响应的实施机制,软硬件不配套,更没有什么思惟热心。干湿分离易于推广实施。 4. 今朝城市中有专业化的环卫步队(或处置公司),优异的小区物业,使城市渣滓干湿分类推广成为可能。 干、湿分类: 干渣滓(可收受接收应用渣滓):首要指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可用于直接收受接收应用或再生后轮回运用的含水率较低的渣滓。包含光碟、录像带、磁带、易拉罐、可乐瓶、利乐包、纸板箱、一次性筷子、饭盒、包装纸(箱、盒、带)、调味瓶(缸、盒)、咖啡瓶、啤酒瓶、一次性尿片、织物、卷烟壳、丢弃的餐巾纸、放弃的旧小家电、旧鞋、旧伞、旧玩具、坏计较器、皮包、铅笔盒、废旧塑料盆(桶)、口香糖(用小纸团包康复后投放)等。 湿渣滓:首要指厨房发生的厨余、果皮等含水率较高的食品性渣滓。包含剩饭菜、鱼骨、鱼鳞、动物内脏、菜梗菜叶、生果皮、果核籽、放弃茶叶渣等。 有害渣滓:指对人体康健或者情况形成实际伤害或者潜在伤害的放弃物,同时也包含对人体康健有害的重金属或有毒物资放弃物。这类渣滓包含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时药品以及有机类杀虫剂、除草剂容器(瓶)、打印机墨盒等。 年夜件渣滓:指分量跨越5千克或体积跨越0.2立方米以及长度跨越1米的废旧家具、办公器具、废旧电器,以及包装箱、箩筐等年夜型的、经久性的固体放弃物,是因体积较年夜等要素混入城市一样平常生涯渣滓一路清运有艰苦的特殊的生涯渣滓。包含家具类、家电类以及晾衣竿、自行车等。——可以预定上门收受接收 干渣滓可以经由现有的机械装备加人工筛选进行分类,如:风选(纸)、重力选(塑料)、磁选(金属)及一些其它辅助筛选手腕。因为不带有水份和其它液体,易于操作。 湿渣滓(有机物)因为成份单一后,可直接密闭拖运至有机物发酵厂进行沼气化处置,成为城市新能源之一。可用于管道自然气(夷易近用及工业运用),也可用于内燃机直接发电并

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doc

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物价局 文号:冀价经费[2008] 26号 发布日期:2008-6-13 执行日期:2008-7-1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或者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省人民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征收原则和管理办法。设区的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县(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经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设区的市、县城以及3万人口以上的重点镇和独立工矿区全部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和个体经营者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停产期间、学校在寒暑假期间,予以免交。 第二章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

城市生活垃圾与环境

城市生活垃圾与环境 摘要:本文从城市生活垃圾现状切入,引出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危害之处,分析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及优缺点。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现状、危害、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城市人口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垃圾包袱最重的国家之一,人均每年垃圾产量440公斤,2000年、200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分别为1.18、1.35亿吨/年,城市历年的垃圾堆存量高达66亿吨,侵占35亿多平方米的土地,已有2/3的大中城市被垃圾包围,有1/4的城市不得不把解决垃圾危机的途径延伸到乡村,尤其是城市的二次污染,导致城乡结合带区域生态环境恶化。城市生活垃圾的危害已经日趋严重,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更是重中之重。 1.城市生活垃圾的现状 1.1生活垃圾的分类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 4 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 垃圾和其它垃圾。 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通过综合处 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 技术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 0.3t 有机肥料;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等,这 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 1.2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 在过去的21年里,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的产量迅速增加。1986~1995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8.76%,1995~2006年,其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04%。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累计存量已达6×109t,全国已有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包围。2006年中国660座城市的垃圾清运量达1.484×108t,其中52.2%被无害化处理。 1986~2006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增长速度 1.3城市生活垃圾特点 1.3.1垃圾增长速度快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与回收利用综述

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与回收利用综述 班级:给排1412 :周洁学号: 摘要: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与技术,及其对于经济的发展的影响。对于各种处理方式的优缺点的分析 关键词:再生资源;垃圾中转站;垃圾分选;垃圾处理 一.综述 城市垃圾处理的目的是减少垃圾产量,使垃圾的“质”(成分与特性)与“量”更适于后续处理货最终处置的要求。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节约资金、节约土地和居民满意等准则,因地制宜,综合处理,逐级减量。例如为了便于运输和减少费用,常进行压缩处理;为了回收有用物质,常需加以破碎处理和分选处理。如果采用焚烧或土地填埋作最终处置方法,也需对垃圾先作适当的破碎、分选等处理,使处置更为有效。 二.处理目的 1、减少垃圾产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出,从而减轻处理难度及负担 2、确保已排放垃圾的妥善处理 3、实现垃圾处理的效益增殖 4、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5、减轻或减少垃圾污染 三.目前的处理方式 1.填埋 填埋处理需占用大量土地。同时,垃圾中有害成份对大气、土壤及水源也会造成严重污染,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2.堆肥 堆肥处理对垃圾要进行分拣、分类,要求垃圾的有机含量较高。而且堆肥处理不能减量化,仍需占用大量土地。 3.生活垃圾处理焚烧 焚烧的实质是将有机垃圾在高温及供氧充足的条件下氧化成惰性气态物和无机不可燃物,以形成稳定的固态残渣。首先将垃圾放在焚烧炉中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然后余热回收可供热或发电。烟气净化后排出,少量剩余残渣排出、填埋或作其它用途。其优点是迅速的减容能力和彻底的高温无害化,占地面积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有热能回收。因此,对MSW实行焚烧处理是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有效处理方式。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热能回收等综合利用技术的提高,世界各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的比例正在逐年增加。 国际 垃圾处理方式(利用垃圾(生物质)生产木炭、焦油和煤气)国外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等,这三种主要垃圾处理方式的比例,因地理环境;垃圾成份、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区别,表2-1为三种处理方式的比较。 由于城市垃圾成份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国外对城市垃圾的处理一般是随国情而不同,往往一个国家中各地区也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很难有统一的模式(表2-1)。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处理目标。从应用技术看,国外主要在填埋、焚烧、堆肥、综合利用等方式,机械化程度较高,且形成系统及成套设备。从国外多种处理方式的情况看,有以下趋势:⑴工业发达国家由于能源、土地资源日益紧,

连云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细则

连云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157号),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60号)、《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等规章和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经营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用于补偿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实行收费制度,由政府制定征收标准。本市建成区(包括建制镇、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等已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和居民[以下称单位和个人(含常住户、暂住户)]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其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财政、价格、公安、建设、税务、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实行按量收费和定额收费相结合。对城市居民以及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可按户或人为单位收取,对单位可以按照职工人数、营业面积或者垃圾产生量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月收取,连云区按连价费字〔2007〕335号文规定标准计收,市区其它区域按以下标准计收: (一)个人:本市市区范围内的住户(包括常住户、暂住户等)为每户每月5元标准。 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住户,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自管单位从物业管理费中提取2元/户.月,向环卫部门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单位:(1)机关、企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4元标准。(2)对商场(超市)、市场、餐饮、宾馆、娱乐等行业,生活垃圾处理费按营业面积、床位数、垃圾产出量征收(具体标准见附表),不再另行征收其在职人员每人每月4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自建公厕的保洁及其化粪池清掏的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自愿原则,每蹲位每月20元,化粪池清掏按每池每次1500元内征收。 第六条从有利于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以及方便市民缴费的原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委托具有公共管理职权的部门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机构代收,确保足额收取。代收单位 2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创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和市物价局、财政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禅城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价〔2003〕15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行“产生者付费”原则,在禅城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居民、城市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费用。 原有收取的环境卫生清洁费和沿街商铺前的人行道保洁费,继续由各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或保洁单位收取,分别用于居民小区的清扫、保洁和沿街商铺、厂企前的人行道保洁。 第五条禅城区公用事业局是禅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管理工作。财政、物价、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及供水公司等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工作。 第六条收费标准由区主管部门会同区物价部门制定,当收费标准与实际费用发生较大差距时,可通过听证进行调整。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经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物价、财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

第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居民每户每月8元; 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销售、美容美发的工商户按营业面积每户每月每平方米0.96元,其余的工商户按营业面积每户每月每平方米0.4元; 村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工矿企业等按实际发生排放量计收192元/吨。 第八条居民的住所与所从事经营服务活动的场所相连(俗称“前店后居”),分别按各自的收费标准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低保户可以凭相关证件到政府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单位办理免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手续。 第十条凡是有水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工商户和居民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供水公司与水费一并收取,每月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供水公司在水费卡上代扣代收;其余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工商户由政府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单位或代收单位收取。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村委会、业主等有责任协助向所属区域的企业、工商户、居民(村民)和住户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上缴区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单位。 第十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经营服务性发票。 第十三条市政道路、公共广场等城市公用设施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费由政府财政承担。 第三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四条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月全额缴入区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足额征收,代收单位可从其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提取1%的代收手续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主要来自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与消费,包括商业及娱乐消费活动,城市园林绿化及落叶、市政建设与维修等方面产生的一般性垃圾,还包括人畜粪便、厨房废弃物、污水处理的污泥、垃圾收集处理的残渣与粉尘等固体物质。 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现状与进展 对于城市生活垃圾,常见的处理有五种,包括填埋、堆肥、焚烧、热解和固化等。 1.1 填埋技术 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填埋是一种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也是其它处理方式无法处理的固态残留物的最终处置方式。日本废弃物最终处理场指南中指出“填埋处理是用不影响生活环境的保护方法,将废弃物适当地处存。同时利用自然界的代谢功能将其稳定化、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应具有贮留垃圾、隔断垃圾与外界水力联系、一定程度处理水、气和垃圾的能力。 1.1.1填埋技术分类 根据所选场址地貌不同,有不同的填埋形式,常见的有倾斜面堆积法、填坑法、掘埋法和平地堆积法。 根据氧气需要状况,一般可以分为厌氧型填埋、半好氧型填埋和好氧型填埋。好氧填埋和半好氧填埋除了生物降解过程在地下进行外,其他方面类似堆肥处理。好氧填埋能实现垃圾快速稳定,减少渗滤液和填埋气产量,但同时增加了处理系统的初期投资及运行费用,在实际填埋处理中,主要采用厌氧型填埋。 在厌氧填埋法中,露天填埋因无法控制处理渗滤液和填埋气,已被许多国家明令禁止,由此基础上发展起了卫生填埋,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填埋还应做到安全填埋。 1.1.2填埋技术关键 卫生填埋场合理选址是填埋的基础。在进行厂址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工程、环境、法律、经济等因素。工程上应保证填埋场有足够大的填埋容量,填埋物的运输距离应尽可能短。在环境上要充分考虑水文地质条件以控制填埋场渗滤液对水源的污染,要注意避开洪泛区、避开专用水源蓄水层及地下水补充区、避开风景区及珍贵动物保护区、避开与考古学历史学和古生物学有关联的地区等,并选在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区。经济方面考虑,应综合考虑占地费和运输成本,考虑场地平整、筑坝、铺置衬底等设施的费用。 1.1.3填埋过程物质变化: 第一阶段为好氧分解阶段,该阶段不产生填埋气但产酸(酸性环境为后续厌氧分解创造条件),第二阶段为厌氧分解,pH和填埋气产量都开始上升,第三阶段为稳定产气阶段,填埋气产量和产气中甲烷浓度升高到最大值,第四阶段为长时间的厌氧分解半衰期或稳定阶段,可降解有机物减少,填埋气产量逐渐下降。 1.2 堆肥技术 堆肥是将含有机物的废物在有控制的条件下进行的生物稳定化过程。 1.2.1堆肥工艺分类 根据堆肥的温度,可将堆肥分为中温堆肥和高温堆肥(高温堆肥要求温度为55℃

(完整版)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比较

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比较 目前国内外广泛采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等,这三种主要垃圾处理方式的比例,因地理环境;垃圾成份、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不同而有所区别,表2-1为三种处理方式的比较。 由于城市垃圾成份复杂,并受经济发展水平、能够结构、自然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国外对城市垃圾的处理一般是随国情而不同,往往一个国家中各地区也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很难有统一的模式(表2-1)。但最终都是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处理目标。从应用技术看,国外主要在填埋、焚烧、堆肥、综合利用等方式,机械化程度较高,且形成系统及成套设备。从国外多种处理方式的情况看,有以下趋势:(1)工业发达国家由于能源、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焚烧处理比例逐渐增多;(2)填埋法作为垃圾的最终处置手段一直占有较大比例;(3)农业型的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以堆肥为主;(4)其它一些新技术,如热解法、填海、堆山造景等技术,正不断取得进展。 焚烧是目前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大型的配备有热能回收与利用装置的垃圾焚烧处理系统,由于顺应了回收能源的要求,正逐渐上升为焚烧处理的主流。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特别是日本和西欧,普遍致力于推进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国外焚烧技术的广泛应用,除得益于经济发达、投资力强、垃圾热值高外,主要在于焚烧工艺和设备的成熟、先进。世界上许多著名公司投入力量开发焚烧技术与设备,且主要设备与附属装置定型配套。目前国外工业发达国家主要致力于改进原有的各种焚烧装置及开发新型焚烧炉,使之朝着高效、节能、低造价、低污染的方向发展,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 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起步较晚,截止1992年底,全国垃圾、粪便清运量已达11264万t,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仅有371座,处理总能力71501t/d。近几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从对策和规划着手,对城市垃圾处理技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杭州、常州、天津、绵阳、北京、武汉等城市在学习国外城市垃圾处理技术经验的基础上,自行设计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垃圾机械化堆肥处理生产线;深圳、乐山等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厂的成功,也为各城市应用焚烧技术提供了经验;沈阳、鞍山等城市对医院垃圾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焚烧,也走出了特种垃圾处理的新路。 表2-1三种垃圾处理方式比较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意见 (西安市物价局二〇〇五年四月四日)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计价格〔2002〕87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陕政发〔2002〕5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理产业化,使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根据我市环卫体制现状,分步实施。先对生活垃圾处理环节实行企业化运作,收费应当弥补成本费用,合理盈利。其它环节,即清扫、收集、清运仍维持现状,待条件成熟时再实现企业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制定的原则:一是谁产生垃圾谁付费;二是收费要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三是简便、有效、易操作。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内容 ㈠收费项目和收费主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分为2个收费项目,即: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场(厂)收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处理等环节的费用。其收费主体为城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的市容管理部门。收费主体可委托有关单位代收。垃圾场(厂)收费是指企业、生活垃圾自运单位等向江村沟垃圾填埋场等倾倒垃圾,由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向倾倒车辆(或单位,下同)收取的费用。 ㈡收费对象,凡在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等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含城中村村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居民在家庭、工作单位和其它活动场所都会产生垃圾,其收费对象具体分3类:一是个人,二是单位,三是其它经营场所。 ㈢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场(厂)收费标准:按照居民在家庭、工作单位和其它活动场所3个区域产生生活垃圾的实际,区分以下3类情况分别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⒈由个人交纳的:城市居民(含城中村人口和暂住人口)以人为单位按月由个人交纳:2元/人·月。物业小区内发生的卫生保洁、清扫等物业管理费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西省陕价费发〔2004〕72号)的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⒉由单位交纳的(原市容环卫运输管理体制不变):国家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企业等除按下列“3款”执行的单位,均按在岗职工人数(含临时聘用人员)由单位按月交纳:1元/人·月。 ⒊由经营者交纳的(原市容环卫运输管理体制不变):⑴餐饮业按营业面积大小区分5个收费标准实行累进计收(不足10㎡按10㎡计): 50㎡以下:元/㎡·月 51—100㎡:元/㎡·月 101—500㎡: 1元/㎡·月 501—1000㎡元/㎡·月 1001㎡以上元/㎡·月 ⑵旅店业按床位数结合实际床位使用率,由单位按月交纳:3元/床·月。 ⑶集贸市场按摊位由摊主交纳:零售摊位为1元/摊位·天;批发摊位(含批零兼营)为2元/摊位·天。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江西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前款规定的生活垃圾的垃圾中转运输、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等。 第三条、(一)凡在本市市区(包括信州区、*县旭日镇)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依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 (二)其它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1、住户(含暂住户) ①住户按每户每月6元收取(卫生服务费3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费3元)。 持有政府帮困卡的低收入特困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对象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免收每月3元的无害化垃圾处理费。 ②暂住人员按每人每月3元收取。 2、机关 ①机关、社会团体、驻饶部队和事业单位按在册干部、职工每人每月5元收取,由单位负担。 ②企业按在册职工每人每月3元收取,由企业或业主负担(不含离退休人员),特困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可减免。 3、店面 ①餐饮服务业、娱乐休闲业按照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2元收取。 ②旅馆服务业(内设餐饮、娱乐业,另按标准计收),按照设置的经营床位的70%核定,每床位每月30元;床位价格在l0元/日以下的,按每床位每月15元收取。 ③建材、修(洗)车、废品回收、瓷器店、洗理等,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元收取。 ④百货、食杂、电器、照相、五金、通讯、邮电、书刊、

垃圾收费管理办法

垃圾收费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报告的通知》及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范围。 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农贸摊群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均按本规定核定生活垃圾产出量,向所在地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吨15元,按月计收。 三、收费办法。 凡按规定应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按以下标准收费。 1、生活垃圾产出单位应自行设置专用垃圾容器,垃圾产量按其容积每立方米折合0.5吨。 2、对不具备设置垃圾容器条件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区别不同情况,按定额收费(详见附表)。 3、交由环卫部门代处理的大块混凝土处理费每吨由现行1元提高到10元,无害工业垃圾处理费每吨由现行2.5元提

高到5元。 四、收费的管理 1、各区环卫部门需到所在区物价局统一办理核发收费许可证手续,接受物价部门监督。 2、环卫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亮证收费,标准公开,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收费必须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加盖环卫部门印鉴。 区环卫部门到所在财政部门统一办理票证领购手续。 4、该项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接受财政部门检查监督。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其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城市维护费支出不足,专项用于各区垃圾处理运营费支出和完善垃圾处理场建设。 5、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建设(市政公用、环卫)局、财政局、环保局,顺德市物价局、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的《广

城市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的现状及管理对策 郭奇 数学系二年级1105班2011104106 摘要:通过对城市生活垃圾特性的变化分析以及对垃圾运输方式全面对比,结合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垃圾焚烧技术和生物处理技术作为我国将来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的相关建议,唤醒公民的垃圾分类回收意识,呼吁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到城市垃圾的管理,监督体系中。 关键字:城市生活垃圾,垃圾性状变化,处理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居民生活水品的提高,城市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也日益增多。这些垃圾不仅污染环境、破坏城市景观,而且传播疾病,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成为社会公害之一。此外,城市生活垃圾的大量增加,使垃圾处理日趋困难,由此而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然而,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能力与水平发展相对滞后,城市生活垃圾问题愈加突出,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本文论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变化及分类,分析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管理的现状及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对策建议。

一、我国城市垃圾的变化及分类 1.城市生活垃圾特性的变化 城市生活垃圾作为一个社会问题引起人们的重视,是19世纪以后的事情,在这之前的农业社会时期,城市生活垃圾的种类也比较简单,主要包括厨房垃圾、农业垃圾和日常垃圾。从以上的分类可以看出,早期的城市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较小,大部分垃圾可以通过一系列物理化学过程完全完全被大自然消纳。因此,尽管那个时代的人们物质生活水品不高,但他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对环境非常友好的。 19世纪中叶,开始了工业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也改变了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带有明显工业时代印记的生活垃圾开始出现,垃圾对环境和人类的反作用开始体现。 20世纪直至今日,随着化学合成材料的发明和迅速普及,城市生活垃圾中又增添了一大新成员:有机废弃物,这种垃圾对于环境只有危害而毫无益处。再加上矿石燃料的大量开采和使用,城市垃圾对于环境的破坏作用已经非常明显。 2.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主要种类有:居民袋装垃圾,包括剩饭剩菜,厨房垃圾;因体积过大而无法装入垃圾袋的大型垃圾,例如包装材料;多余的大体积物件,如废旧家具;街边清扫物,包括街面上的冲刷物;建筑废料;工业和商业垃圾以及人类粪便。 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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