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发布稿)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发布稿)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发布稿)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中心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制度类别:二级管理制度

制度版本:V1.0

制度编码:ZD-2-19-002

到达层级:分厂

发布时间:2017-07-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能源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结合能源中心实际情况,完善和规范技术监督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能源中心、各分厂以及在能源中心从事生产、建设、技改、施工、检修作业的外部单位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对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设备诊断新技术,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体系机构

第六条能源中心技术监督工作原则上分中心和分厂两个层级。中心层级成立由总工程师任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小组。各专业技术监督小组负责人实行聘任制,由总工程师任命。专业监督负责人推荐本专业网络成员,由总工程师批准。中心层级技术监督专业负责人和网络成员原则上采用中心各专业管理部门或分厂的技术人员兼职。

第七条分厂层级总负责人为分厂副总工或厂长,负责分厂技术监督体系的建立,保证分厂技术监督网络有效运作。分厂技

术监督网络成员由分厂技术监督总负责人任命,原则上采用专职技术人员。

第八条能源中心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技术监督体系、组织制定技术监督相关管理规定。设置技术监督专责,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锅炉、汽机、电气、热工,金属、化学、热效率、环保、供配电、动力能源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以确保发、供、配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第十条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锅炉监督:锅炉及其辅机的主要运行参数、经济指标和设备状态的监督和管理。

(二)汽机监督:汽机及其辅机的主要运行参数、经济指标和设备状态的监督和管理。

(三)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和电压质量。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四)电气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五)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

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上述设备电磁兼容性能。

(六)继电保护监督: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七)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八)热工监督:各类热工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热工计量标准;分散控制系统(DCS);热工自动化调节系统[含自动发电控制系统(AGC)及一次调频]及其性能;热工保护装置;厂级信息监测系统(SIS)、信息管理系统(MIS)。

(九)金属监督:高温金属部件、承压容器和管道及部件、蒸汽管道、高速旋转部件金属母材和焊缝的材质成分、金相、性能、裂纹及其它缺陷;水工金属结构。

(十)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电梯的登记、注册、使用、定期检验等。

(十一)化学监督:水、汽、油(气)、燃料质量;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状况;热力设备停(备)用期间防腐保护;水处理材料质量;热力设备化学清洗质量;化学仪器仪表。

(十二)污染排放监测与环保设施效率: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环保设施和在线设施的运行、检修。

(十三)热效率监督:锅炉热效率、空预器漏风率等测试;

锅炉大修前后热效率试验、冷态动力场试验等;动力煤掺烧。

(十四)节能监督:发电设备及辅助系统的效率、能耗;动力系统的放散及损失;线路及变电设备电能量损失。

(十五)动力介质:煤气、蒸汽、热水等动力能源系统运行参数、经济指标和设备状态;工业企业煤气安全。

第四章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能源中心技术监督组长(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一)对能源中心重大技术监督事项进行决策,对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及计划进行审批;

(二)对能源中心层级各专业监督小组负责人及其网络成员进行聘任,指导技术监督体系有效运作。

第十二条能源中心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动力能源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审核能源中心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及计划;

(二)建立能源中心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落实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协调解决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各方面的关系;

(三)定期组织召开中心层级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听取技术监督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总结、研究技术监督工作;

(四)负责监督与指导技术监督工作,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三条能源中心各专业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动力能源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制定本专业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专业技术监督网络有效运行,组织本专业技术监督网络活动,收集、审核、分析本专业技术监督信息,将技术监督管理中反应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或部门,形成技术监督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三)解决本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组织分析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异常、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四)代表中心层级做好机组检修期间的各项监督工作,对本专业监督计划中重点检修项目要进行旁站,严把检修质量关,规范作业流程与试验流程。参加检修验收会议,汇报监督完成情况。

(五)组织审核本专业月(年)监督计划,并每月组织专业监督会议,对当月(年)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及重点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监督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形成报告报送电力办公室技术监督专责。

第十四条能源中心技术监督工作专责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督促各项技术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参加各项技术监督网的活动,听取各级监督网络人员对中心层级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中心层级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会议,将各项监督工作情况及时向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汇报,将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通知相关技术监督负责人;

(三)汇总编制中心层级技术监督计划和总结等。

第十五条分厂层级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及计划,结合分厂的实际,编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各分厂是所辖区域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指标、特性、运行及检修状况,研究解决生产现场技术瓶颈,组织分析和解决发生的生产设备事故和故障,监督落实经济技术指标,确保分厂技术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三)制定本单位月(年)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工作总结,确保监督数据真实、可靠,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故障时,应及时向中心层级技术监督小组报告;

(四)做好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之适应监督工作的要求;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技术监督档案。

第五章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为保证技术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各专业及分厂应保持专业技术监督人员的相对稳定,技术监督人员应能较好地掌

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技术监督相关规定,参加相应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

(一)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监督计划和反措计划,由各专业监督小组组长组织编制,在每年11月上旬前报送电力办公室技术监督专责负责汇总,经中心层级技术监督工作小组讨论后,由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二)中心层级各专业月度工作总结、计划、会议纪要、考核通报等,由各专业监督小组组长负责编制,在每月5日前上传到能源中心网站技术监督专栏。

(三)分厂层级技术监督工作总结、计划,在每月5日前报送电力办公室技术监督专责。

第十八条技术监督会议制度

(一)中心层级每月上旬组织召开技术工作会议,听取技术监督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总结、研究技术监督工作。

(二)各专业监督每月组织召开专业技术监督会议,分析技术监督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各方面的关系,安排部署专业监督工作。

(三)各分厂每月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例会,分析当月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四)以上定期会议均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九条技术档案管理要求,各分厂建立健全技术监督档案,档案应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预试及改造等全过程管理的技术监督资料。

第六章其他说明

第二十条《能源中心技术监督规范化管理手册》(酒能源发【2015】85号)是能源中心技术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各监督负责人及分厂定期组织技术监督规范化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核,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技术监督考核依据《能源中心专业管理考核细则》和《能源中心电力办技术监督考核细则》,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号:LTHB-MZW-AQ-066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湾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术语和定义 (2) 4.管理职责 (4) 5.监督内容与方法 (7) 6.附则 (10)

1.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部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两级技术监督网 由部门、项目部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

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脱硫脱硝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脱硫脱硝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循环泵叶轮、叶片、氧化风机、消音器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暂行)20150302新

深圳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轨行区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轨行区的安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轨行区管理权移交集中管理后至移交运营单位前,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 第三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和深圳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车厂线路、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0.5米的区域,以及这些区域的上方空间。 轨行区作业是指人员在轨行区内从事有组织的活动,包括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轨行区、区间泵房及站台轨行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等工作,以及新闻采访等活动。 第五条轨行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行车。 第六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七条实行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整洁情况,由作业单位双方办理移交确认手续。同时有

认。 第二章轨行区作业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轨行区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其职责领导小组由地铁集团、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轨行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等派员组成,组长由地铁集团项目管理(设备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BT项目公司和设备监理单位担任。管理小组负责轨行区作业的组织、协调、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对轨行区施工“工期计划”进行审定; (三)研究、解决轨行区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四)协调解决涉及本线路以外的作业计划和安全问题; (五)组织制定轨行区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六)组织或配合轨行区安全生产险情或事故的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 第九条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职责 各线路BT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轨行区作业管理,全面负责轨行区作业安全。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建由BT项目公司人员、设备监理人员等组成的轨行区作业调度室; (二)指定轨道工程承包单位或其他承包商作为轨行区管理单位,并提供轨行区管理单位进行轨行区作业管理所需的设备设施; (三)建立轨行区全封闭管理所需要的物理隔离系统,包括车站轨行区防翻越护栏及门禁、联络通道隔断门和通往其他地铁线路的通道封闭门; (四)指定和授权车站地盘管理单位或轨行区管理单位核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1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建筑施工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总述 1、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2、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第一”的原则,

技术监督告警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规范国华定电公司技术监督告警管理的目标、程序和要求。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与检查要点》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火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2004 年)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96 年版)《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 2000)《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 —2004)《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 度》 《河北南网技术监督检查标准》国华发电管理系统“环境保护管理子系统”(GHFD-07) 国华电力公司技术监督检查细则 4 定电公司生产内部预警、告警制度 4.1 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或接近超标值,但未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实行定电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制度,向责任部门发出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 4.1.1 参照发电管理系统技术监督告警制度内容,在定电公司内执行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异常超标通知单,由技术监督专责人依据试验报告和监督条例提出,由总工程师签发后,连同试验报告送至相关责任部门经理。 4.1.2 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的整改: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72 小时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技术监督专责人,生技部和相关设备责任部门对其进行验收登记并对异常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对于无法立即实施的应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应做好实施准备,并将情况进行反馈备案。 4.1.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即形成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告警一次。 4.1.3.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已接到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解决、制定防范措施。. 4.1.3.2 设备运行数据、试验数据弄虚作假;技术监督季度报表、技术报告、记录档案、工作总结内容失实。 4.1.3.3 在大修、小修和临修中安排的技术监督项目漏项,未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并隐瞒不报。 4.1.3.4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工作制度,造成监督工作失效。 4.1.3.5 监督异常事件漏报、瞒报或越级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1.3.6 因管理不善造成标准计量器具仪表丢失或损坏的。 4.1.3.7 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监督工作和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4.1.3.8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导致公司上级职能部门对公司依据发电管理系统告警条例发出告警的。 4.1.3.9 在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且没有在一个月内解决、制定 防范措施,由运行部门专业主管提出,总工程师签字,向技术监督专业一级网负责人(生技部专业主 管)发出技术监督指标异常通知单,实现相互监督的目的。 5 河北省电力研究院预警制度 出现以下异常情况,但没有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根据与河北省电力研究院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向定电公司发技术监督预警单 5.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已处在事故边缘,但仍强制运行。 5.2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督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5.3 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地铁9 号线BT工程9202 标段项目经理部 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 ) 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 号) 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 ) 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 号) 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 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 号)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 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 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

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 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 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 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 1. 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臵相关资源, 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页脚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进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芳烃厂HSE科和工程公司 质安处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进厂胸卡后再到项目部安监部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⑴参加培训人员需提前2天报到项目部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与芳烃厂HSE 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预约培训时间。 ⑵人员上必须注清楚姓名、性别、身份证、工种及单位名称。 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探伤工等特殊工种,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2份。 ⑷培训时不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若所缺人数超过各家所报人数的20%,缺1人罚款50元。 ⑸所有入场人员年龄必须控制在18岁-55岁之间。 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20元制卡费。 3.项目部安监部教育容为: ⑴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和《扬子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⑵扬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扬子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⑶承建装置改造检修的施工特点及业主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⑷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一般防毒知识等。 ⑸典型事故案例。 ⑹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法等。 ⑺化系统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和“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二、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胸卡,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和调换使用。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劳保着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紧,穿劳保皮鞋,禁穿短袖衣服,更不允穿凉(拖)鞋、背心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班组要开好班前会,班长要做到“三交一清”并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缺一天罚班长10元;施工单位要开好一安全例会,安监部进行检查,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罚负责人50元。 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禁打闹、开玩笑,班前、班中禁饮酒,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从事施工作业,若有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5.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即为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而且要做到高挂低用,不得以绳或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若有违者罚款50元。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铁掌或易滑的鞋,禁走单梁、上下投掷材料和工具,必须由绳索吊运,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修订)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公司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三级技术监督网 由班组、部门、公司专业组等三级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 页脚内容1

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锅炉、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燃机燃烧室部件、高速旋转部件(燃机、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发电机大轴、护环,压气机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3.11 热工监督: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燃机MARK Ⅵ控制系统、厂级监控系统(SIS)与分散控制系统(DCS)等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3.12 电能质量监督: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频率和电压质量。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3.13 水工监督:海水冷却水系统的引排水设施、护岸设施等。 3.14 汽轮机监督:振动、叶片频率、调速系统、油系统、真空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3.15 燃机监督:燃机本体及附属管件、进排气系统、水洗系统、CO2系统、通风系统、天然气控制阀组等。 4.管理职责 4.1 公司设立由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设备管理部是技术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设立技术监督管理专责人,在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个技术监督 页脚内容2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铁工程建设阶段轨行区范围的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进入轨行区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在建地铁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针对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场地管理权移交运营单位前,在区间、车站及出入线轨行区作业的管理工作。已铺轨且距离轨道外侧边缘1.5 米范围内的作业均纳入轨行区作业管理范畴。 第三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守《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同时必须贯彻落实各归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轨行区管理机构 各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成立轨行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班子成员 组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管理职责 1.轨行区领导小组 (1)负责项目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制定和落实。依据公司《地铁轨行区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所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制定轨行区施工安全实施细则或办法; (2)研究、部署、协调、对接与轨行区管理主权单位(以下简称:主权单位)的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 (3)定期组织监督管理、检查轨行区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4)负责对严重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处理。 2.项目调度 (1)制定项目轨行区作业月(周)、日施工计划及各项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主权单位; (2)参加主权单位组织召开的计划协调会; (3)按要求落实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 (4)根据月(周)施工计划,监督项目各施工队伍的执行情况; (5)与施工负责人对当日施工“作业令”进行双确认,并在主权单位进行请、销点登记;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包括了5个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资金保证。 思想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强施工项目所有人在内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积极开展例会及阶段性教育,使安全生产的观念始终贯彻在项目施工的建设中。积极组织安全活动,并在施工处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等,促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警觉,维持施工安全进行。 组织方面,建立项目部安全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 制度方面,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监理单位安全制度,上级积极监督检查,并落实施工单位等各处制度学习遵循情况。 技术方面,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项目设计要求,并对各个部门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资金方面,建立奖罚分明的制度和惩奖措施,实行每月安全绩效考核,以保证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贯彻。 安全管理措施: 基础设施具体方面: 1.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在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悬挂高度距地面1.5米以上2.5米以下为宜。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即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赢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1.禁止标志; 2.警告标志; 3.指令标志; 4.提示标志)制作美观、统一。 (5)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色卡》GB6257.1—86(安全色有四种颜色:(1)红色——禁止、停止;(2)黄色——警告、注意;(3)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4)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6)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和架设地点,均应协调、统一,并取得建立工程师的认可。 2. “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或重大庆典、检查活动期间,于施工现场醒目处适时悬挂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主题标语,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安设安全警示牌,各类安全标识、警示、视线诱导、指路标志等标牌应醒目,安设规范。 3. 应当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4. 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5.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做好驻地、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的防火、防洪、放风、防爆、防震、防雷等工作。 6. 对于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7. 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8. 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在重点防火区必须禁止带入火源。 9. 应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电工人员,认真落实施工用电管理制度,按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布设供电线路和用典,并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10.办公室内墙上应装裱管理图表。管理图表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图、工程进度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等有关图表及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指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等;办公用品整齐有序,文件陈列、管理规范。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正式版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 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

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1目的 地铁建设工程铺轨阶段,轨行区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所有在建项目。 3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3.1铺轨作业单位为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方。(铺轨作业阶段的轨行区管理单位为轨道施工单位,轨道作业面移交后轨行区的管理单位由建设方另行明确)。 3.2监理单位负责对轨行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存在

安全隐患时,及时通知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3.3地铁各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条线的轨行区安全管理工作。 3.4地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室对各线轨行区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轨行区安全管理职责 4.1轨行区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1)轨行区管理单位统筹规划所辖轨行区施工管理,受理各施工单位提出的轨行区施工计划和申请,合理安排交叉作业施工,协调解决各单位在轨行区施工中所产生的矛盾。 2)组建轨行区管理办公室,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制定严格的轨行区行车运输组织专项施工方案和行车工作细则。 3)建立巡视人员责任制,明确巡视内容、巡视范围等。 4)轨行区巡视人员要及时核对轨行区内有无施工遗弃的工机具;线路、道岔、道床有无损坏;有无破坏轨行区施工成品的行为;施工过程中是否有专人进行防护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第3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注:发布此部令时,国家对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辆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 输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督。 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从事运输经营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从事营业性客运、货运的车辆以及用于汽车租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本规定所称运输管理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等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营运车辆维修、检测的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车辆维护和检测工作,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营运车辆维护质量和检测结论的真实性。 第五条国家鼓励运输经营者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节能降耗达标 车型;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使用厢式货车、多轴重型车以及采用集装箱、甩挂运输方式的货车。 第六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履行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及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状况和营运车辆的监督工作,应当采取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第八条非个体经营的运输经营者应当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或 指定专人负责,对所属车辆实施技术管理工作。 企业等级为三级以上(含三级,下同)的客运经营者和企业等级为四级以上(含四级,下同)的货运经营者,必须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车辆技术管理专职人员应不少于5人。其它运输企业及三级以上客运企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存在历程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本标准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环境监督的范围及各项监督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主体内容 一、定义及术语 环境保护技术支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及管理方法,在生产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状态监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备)健康水平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和允许范围内运行;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其达标排放。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贯穿于生产设备的涉及、制造、基建、调试、运行、检修生产技术改造等全过程。 环境保护设施(备):指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包括烟囱、烟气脱硫装置、废水处理设施、防噪减噪设施、油烟静电处理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线监测装置等。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生产期环境保护监督是指从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备)竣工验收结束时开始对生产运行阶段的燃料及原材料、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设施(备)及综合利用等的监督。 二、职责分工

三、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废水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3、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应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运行检修规程及检测记录。 四、废气排放管理 1、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废气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锅炉应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运行检修规程及检测记录。 五、危险废物处置管理 1、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管理设计参照《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各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3、危险废物应及时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广东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危险废物处置信息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参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买和使用管理; 2、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在当地公安局进行备案购销; 七、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3、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2小时内上报生产技术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事故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4、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事故原因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并将报告上报到生产技术部。

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附件6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 2012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管理围 (4) 第三条管理要求 (4)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5) 第四条组织机构 (5) 第五条组长 (6) 第六条副组长及各小组 (6)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 (7) 第三章参建方责任 (7)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 (7)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 (8) 第十条防火要求 (9)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9) 第四章计划管理 (10) 第十二条计划审批 (10) 第十三条计划实施 (12) 第十四条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 (15) 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6) 第十六条指标分析与计划管理 (16) 第五章施工管理 (17) 第十七条工程区域 (17) 第十八条工程车开行 (19) 第六章安全管理 (27) 第十九条安全要求 (27) 第二十条安全和防护规则 (28) 第二十一条防护必备品 (28) 第二十二条防护的具体办法 (29) 第二十三条作业防护的注意事项 (29) 第二十四条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的使用和防护 (30)

第二十五条接触网安全规定 (31) 第七章附则 (31)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 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理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市轨道交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 1. 按《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 2. 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围(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 3.0米围(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 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4. 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凡参加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装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公司装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施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应与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定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未签定安全责任书,不得擅自施工。 第四条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及安全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消除安全隐患,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做好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予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

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3、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4、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3、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9、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 10.室内装饰施工使用的电钻、电锤、冲击钻、曲线锯、电动剪刀、磨光机、切割机、电锯、电刨等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机具使用说明及操作规则进行操作,保证人身安全。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86

电厂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1目的 1.1为加强锅炉技术监督工作,确保锅炉技术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锅炉设备运行的可靠性,锅炉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研究推广新技术,提高锅炉专业技术监督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电厂/电热公司的所有电站蒸汽锅炉。 3技术监督网络成员组成 组长: 成员: 4汽机技术监督网络各级成员的职责

4.1汽机技术监督小组组长: 4.1.1贯彻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并监督制执行; 4.1.2负责锅炉技术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对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 4.1.3制订电厂及宏晟锅炉重要工作规划以及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电厂及电厂锅炉的有关安全、经济运行的重点项目; 4.1.4健全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成立锅炉技术监督网,全面掌握全厂锅炉的设备特性、运行、检修状况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研究解决锅炉技术监督工作中重大技术关键问题,组织对重大锅炉运行故障及时进行分析解决; 4.1.5主持和组织重大锅炉运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反事故措施; 4.1.6及时了解锅炉的运行状况,进行超前监督和预防性监督,提高锅炉技术监督水平; 4.1.7组织召开全厂锅炉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协调、落实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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