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文化部令第4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三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

第四条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五条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

(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三)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第六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资金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四)项规定的文件。

第九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第十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了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二)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三)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

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五)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五)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六)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七)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第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第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

(三)演出经纪机构在港、澳的合法开业证明;

(四)演出经纪机构章程、分支机构章程;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书及身份证明;

(六)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演出经纪机构的资金证明及向分支机构拨付经营资金的数额及期限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三)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五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四)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资金来源、数额、期限及证明;

(六)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营主体或者分支机构的,在取得文化部颁发的批准文件后,应当在90日内持批准文件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文化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第三章演出管理

第十八条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

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文件。

对经批准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条例》第二十一条所称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是指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所称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是指由演出举办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

(二)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的证明文件;(四)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前款第(一)项所称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帐户存款证明。

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项目,必要时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一条举办营业性涉外演出,应当通过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向文化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报文化部审批。

跨省区演出的,应当出具其他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二十二条经文化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举办单位或者与其合作的具有涉外演出资格的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持文化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文件,到增加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并抄报文化部。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第二十四条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在上述场所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应当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申请举办含有内地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演员共同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在演播厅外从事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举办募捐义演,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一、事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二、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39号令,2005年7月7号公布) 三、条件: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员可以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也可以参加营业性组台演出。营业性组台演出应当由演出经纪机构举办;但是,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经营的场所内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 四、有无数量限制:无 五、程序: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当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文件。对经批准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日期1日前向负责审批演出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六、期限:3个工作日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 审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时,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核验演出举办单位的下列文件:(一)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三)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文艺表演团体的在职人员、专业艺术院校的师生和其他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参加由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个体演员举办的营业性演出,不得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 邀请文艺表演团体的在职人员、专业艺术院校的师生和其他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营业性演出或者文艺表演团体的在职人员、专业艺术院校的师生和其他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本单位以外的营业性演出的,还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 《条例》第二十一条所称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是指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所称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是指由演出举办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04、出入口车辆及人员出入管理系统

第4章出入口车辆及人员出入管理系统 4.1 概述 华元和庄位于国家唯一的城市湿地——西溪湿地之畔,周边配套繁华,属泛黄龙商圈,为城市中罕见的第一居所高档排屋。作为高档住宅和庄,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既要确保车辆进出方便、快速,更要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我们通过远距离感应系统来确保车辆进出的方便性和快速性,驾车者无须伸出手去读卡,放在车内的遥感卡在距离读卡头3米的区域内就会被感应到。 华元和庄是现代化高级住宅小区。住户数相对比较多,这就决定了进出本和庄的车辆是频繁的。 我们将可能的进出车辆的性质进行了统计,大致分类如下: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固定停车用户和临时停车用户的特性如下: 固定停车用户特性:这些车辆一般每天都需要在本和庄内停车,并且进出次数会比较频繁或停车时间比较长;而且其变动性不会太大。因此这些车辆很有可能办理月租或更长时间的租用车位的停车方式,我们称这类停车用户为固定停车用户。 临时停车用户特性:这些车辆的性质决定了他们来得次数不会多,可能是偶尔来一次,而且每次停车的时间不会太长,因此统称为临时停车用户。

4.2 需求分析 在IC卡的基础上,在车辆进出管理另外增加ID卡,按远距离感应有源卡设计,为业主提供方便。 华元和庄仅有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设置管理设备。功能如下: 1、支持入口、出口管理方式,出口收费方式,实现联网集中管理和控制 2、支持临时停车、固定停车、长期包租停车多种方式,支持灵活的收费方式 3、系统高度安全、可靠,对车辆出、入口的异常情况实时监控及自动报警 4、临时车包括住户临时车和外来临时车,住户临时车通过住户持有的感应卡进行管理,外来临时车通过发送临时卡进行出入管理 5、外来车临时卡采用机器式自助发放,在每个出入口设发卡机 4.3 设计原则 本系统设计应以多用途、易扩展、简捷实用为目标,以停车场功能需求为主设计。同时设计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 先进性原则——采用的系统结构应该是先进的、开放的体系结构,易于扩展联网; 实用性原则——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把满足各种停车用户的业务管理作为第一要素进行考虑,可实现集中管理控制; 可扩充性、可维护性原则——要充分考虑结构设计的合理、规范,要为系统以后的升级预留空间,对系统的维护可以很简捷的完成; 经济性原则——在满足系统基本需求情况下,保证较优的性能价格比。 安全性原则——在确保性价比高的情况下,应采取积极的措施以避免出现换车、盗车等现象的发生;并有一定的措施对外来的别有用心的车辆起到威慑作用。 总之,从设计上来说,主要考虑到:1、经济、实用;2、物业管理便利;3、用户使用便利;4、提升整个建筑群形象;5、保护建筑群和周边环境,如减少车辆不必要的行驶,从而减少废气排放、噪音污染等;

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核办事指南.pdf

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核办事指南 (涉外、涉港澳台演出活动除外) 一、审批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 作的通知》。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审批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二)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 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 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三)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 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四)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申请材料 (一)举办 1、申请报告和《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各一式1份) 2、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各一式1份)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3、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式1份) 4、参演的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位、证件号码)、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 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各一式1份)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5、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 演出日期等内容(原件,各一式1份)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6、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原件,一式1份) 7、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 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各一式1份)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8、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 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各一式1份)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指由演出举办 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各一式1份)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聾。 10、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 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 音频资料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11、演出场所平面图(一式1份) 12、场地搭建安全承诺书(一式1份) 备注:1、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和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由演出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 演出所地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凡在演出前不能提供的,演出活动不得举办。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二)变更时间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三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 第四条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五条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三)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第六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车辆进出管理系统

七、车辆进出管理系统 7.1、系统概况 该系统是在Smartkey的自动控制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集世界上最先进的远距离读卡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机电一体化技术于一身的高科技产品,从而达到合法车辆自由进出、非法车辆进行管制的目的。该系统具有很好的开放性,易于与其它系统组成更强大的综合性智能化管理系统。 根据用户提出的进出车辆实行计算机自动跟踪、自动识别和自动管制的的初步需求,以使用方便、功能全面、安全可靠和管理严格为原则,设计一套车辆跟踪自动识别管理系统。 本单位的车辆,均分配一张CENSUS远距离感应卡。在道闸前端放置远距离感应天线。当携带感应卡的车辆到达感应区域时,远距离读卡器读到感应卡里面的卡号,并传给控制器,控制器对读到的卡号进行合法性判断。如果卡片合法,控制器上的继电器动作,与之相连的智能道闸打开。如果卡片不合法,继电器不动作,道闸不能被打开,同时计算机给出一个非法卡片的报警信息。 当车辆通过道闸后,道闸自动落杆。当经过另一边的读卡线圈时,读卡器也会读到感应卡的卡号,但并不输出给控制器,因此,道闸不会再次被打开(这一功能称之为同卡延时)。 安装在通道口的计算机屏幕上会实时显示车辆的进出资料,如车辆的牌照、卡号、车辆的照片、进出时间,以供管理人员及时进行查对和事后查询、统计,并能生成各种报表。 公司通道口采用智能道闸,收到来自控制器的开门信号后,道闸自动打开;车辆经过后,自动落杆。 为防止道闸栏杆由于意外情况砸车,在每个道闸的下方埋设地感线圈。还可以在进出口的左右两侧安装一组红外对射。道闸本身还具有防砸车功能,当落杆过程中,遇到一定的阻力时会自动抬杆,从而形成三道防砸车防护。

演出活动承诺书

演出活动承诺书 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杭州××公司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张××,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主管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演出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将要求演出方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机构承诺严格按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内容组织演出,演出人员及文艺表演团体现场表演符合文化主管部门审定内容,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和公序良俗,演出服

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

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 一、营业性演出活动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请资料:规范填写《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和《演出活动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人员资料: 1. 演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应当列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有效身份证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外籍演员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 2. 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者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3. 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及中文译本; 4. 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或是监护人与文艺表演团体签署的书面同意函。 (三)演出节目内容及其视听资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交演出节目单以及与节目单内容对应的视听材料,其中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鉴于演出活动具有艺术二次创作的特点,对于临时组台演出,其所报视听资料可以是已经出版或者曾经演出过的录音录像资料,审批部门以此作为演出内容审核的参考性依据,重点加强演出现场监管。 (四)场地资料: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酒吧、饭店、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消防批准文件以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五)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材料:资金安排计划书应当含有演出项目的总费用以及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往返旅费和食宿行接待费等内容;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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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3 本公司一贯实事求是,对所提供的文件、证件、有关材料及其复印件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作保证,绝无弄虚作假,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单位:(公章) 授权人:(签字) 二0xx年六月十五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永登县中堡镇五里墩村(丁娃烧饼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139xxxxxx 办公电话 64xxxx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4 致镇江市药管办: 我公司郑重保证:在此次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准入进场手续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RFID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方案 烽火通信集团

目录 1. 系统概述 (3) 2. 系统功能 (3) 3. 系统拓扑结构及部署图 (4)

1. 系统概述 本系统采用先进的RFID技术与车辆管理系统相结合,提供独立、不间断的数据采集系统,实现对车辆通行的自动验放等管理。 将车辆信息与放置在车或挡风玻璃上的电子标签绑定。当附加了电子标签的车辆通过读写器控制的车道时,读写器自动以非接触、远距离读取方式获得通过车辆的基本数据信息,据此对通过车辆作出自动登记、查验等处理。 图一:车辆管理系统应用示意图 2. 系统目标 ?车辆驶入,检测车辆是否合法。合法车辆允许进入,非法车辆需停车检查。 ?对非法车辆进行登记,发放临时电子标签。 ?车辆驶出,检测车辆是否合法,有无电子标签。收回临时电子标签。 ?对无证和违规车辆进行路障拦截。 3. 系统工作原理 RFID车辆管理系统涉及发卡、数据采集、记录查询等环节,本节着重介绍与车辆通行密切相关的数据采集和处理部分。

图二:车辆驶入处理流程

图三:车辆驶出处理流程 4. 系统组成 系统由车载电子标签、读写器、照牌系统、路障系统组成。 5. 系统功能 自动识别、智能控制 车辆进入识别围后,读写器自动读取电子标签上的信息,自动判定能否让车辆正常通过。同时判断电子标签的有效性,并启动相应的交通设施,也可发出警告给必要的提示。 视频抓拍功能 车辆进入抓拍围后,自动实现对进入车辆的拍摄,并通过车牌识别仪,提取车辆的

车牌进行比对,用于辅助查询。 报警提示功能 根据需要选择警灯、语音方式来提示非法卡、未授权卡,并在报警时提供联动信号进行自动抓拍。 路障功能 运用RFID的技术优势,通过车辆信息自动识别、数据库资料比对,实现合法车辆自动通行,非法车辆行进时路障自动拦截。 对无卡(外来)车辆实施严格监管 通过集成射频识别、照牌识别、图像比对、路障拦截等技术,达到由电脑自动识别监控与警卫(门卫、保安)人员手工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对外来(无卡)车辆有效监管,确保对无卡(外来)车辆信息的录取和车辆通行的监管。 6. 系统拓扑结构及部署图 图四:系统拓扑结构及部署图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经纪机构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发(经纪机构) 办事指南 一、审批依据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 (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7号) 二、审批条件 (一)有企业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场所。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各一式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一式1份) (三)企业章程(一式1份) (四)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非法人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五)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

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广州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六)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国土房管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属自有房产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七)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及身份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八)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出具的《演出经纪人资格审核证明》(原件,一式1份) (九)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其中,所聘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如属港澳台或外国居民还应提交经劳动部门审批的《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外国人员就业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 备注: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办理程序 受理 承办 审核 批准 办结并通知申请人 五、办理时限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定位管理系统.doc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定位管理系统7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定位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目录 1引言(3) 1.1文档说明(3) 2项目需求(4) 2.1项目背景(4) 2.2需求分析(4) 2.3方案优势(4) 3方案设计(5) 3.1设计理念(5) 3.2功能描述(6) 3.2.1定位监控(6) 3.2.2标签管理(6) 3.2.3报警管理(7) 3.2.4系统管理(7) 3.2.5扩展功能(7)

3.2.6统计报表(8) 3.3厂区人员定位考勤系统(8) 3.4厂区车辆定位管理(8) 3.4.1无线语音功能模块(9) 1引言 1.1 文档说明 ?本文档为奔骝科技所做的厂区人员车辆出入定位管理系统,应用涉及工厂,部队,企事业单位等各个行业的的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奔骝科技拥有对本文档的最终解释权. ?本文档仅提供给合作伙伴和服务公司,不得外流,奔骝科技保留追诉责任的法律权限. 2项目需求 2.1 项目背景 目前,在国内的各个大型的厂区矿区中,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已经逐渐普及。但现有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往往只是对各种行政、技术文档以及工作业务流过程的电子化管理,而无法实时地获取实际的现场信息,不能对进出厂区的人员,车辆的信息及厂区内各个区域的人员分布有一个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管理者需花费大量的精力、时间来往与各个区域进行巡逻。由于不能及时、准确的掌握现场情况,从而间接导致很多安全隐患的逐步扩大,乃至事故的发生。

因此借助实时定位将整个厂区以及重点区域的人员分布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纳入信息化管理体系中,是现代工厂信息化及安全管理的必然选择。 2.2 需求分析 1、人员、车辆的实时精确定位系统:通过电子地图,实时显示人员和车辆位置,记录移动轨迹。 2、人员考勤系统:每日自动统计人员进出厂区的次数和时间,能识别其他未经允许的人员擅自入内,并且报警。 3、无线车辆识别监控系统:车辆上安装的定位标签,在厂区定位区域可随时查询每台车所在位置、运行区间。 4、Wi-Fi无线语音通信系统:企业员工使用WLAN/GSM双模手机可在WLAN覆盖区包括厂区优先通过Wi-Fi网络实现内部通话,参加电话会议,也可拨打PSTN外线电话,代替座机和手机的功能;离开WLAN覆盖区采用GSM拨打电话。不但可节省通话费用,而且可以通过无线网络和Wi-Fi手机开展定位、视频电话、会议电话等多种增值业务。 5、Wi-Fi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带有Wi-Fi的无线视频摄像头可以按装在移动的车辆上或者由工人携带,实时无线传输视频图像。 2.3 方案优势 ?网络覆盖范围广,容易覆盖整个区域,设备可集中管理,维护成本低; ?可定位带有Wi-Fi模块的手机、PDA等其他Wi-Fi终端; ?Wi-Fi在室内外都工作;

演出安全承诺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演出安全承诺书 篇一:演出活动承诺书 演出活动承诺书 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与演出团体(或个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行政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定位管理系统解决方案0812

基于Wi-Fi实时定位技术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定位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江苏开拓信息与系统有限公司 2013年5月

目录 1引言 (3) 1.1文档说明 (3) 1.2术语与缩写解释 (3) 2项目需求 (4) 2.1项目背景 (4) 2.2需求分析 (4) 2.3方案优势 (4) 3方案设计 (5) 3.1设计理念 (5) 3.2功能描述 (6) 3.2.1定位监控 (6) 3.2.2标签管理 (7) 3.2.3报警管理 (7) 3.2.4系统管理 (8) 3.2.5扩展功能 (8) 3.2.6统计报表 (8) 4厂区内Wi-Fi无线定位监控通讯系统 (9) 4.1厂区人员定位考勤系统 (9) 4.2厂区车辆定位管理 (10) 4.3Wi-Fi无线语音数据通信系统及Wi-Fi手机定位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1Wi-Fi网络–数据传输、语音通信、无线视频.............................................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2无线语音功能模块.............................................................................................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3手机实时定位主要功能 ..................................................................................... 错误!未定义书签。5方案实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网络部署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网络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实施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1实施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2施工进度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演出活动承诺书 兹有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 与演出团体(或个 人),就将在举办的演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共同承诺遵守演出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并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承诺: (一)《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履行办理演出申报手续、安排演出节目内容、确定演出票价并负责演出活动的收支结算、自觉接受演出所在地文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等具体义务。据此,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照上述法律规定,依法获得文化行政部门演出项目批准文件的本演出经纪机构是本次演出的法定演出经营主体,对演出活动承担举办责任。 (二)举办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由本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将负责演出团体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有下列情形: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违反宗教政策的; 4.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6.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演员身心健康的; 9.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本机构承诺知晓并遵守上述规定。本机构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及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不按审批内容进行演出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将要求演出方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机构承诺严格按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内容组织演出,演出人员及文艺表演团体现场表演

项目法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范文

第一篇项目法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16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自治区经信委、财政厅 我公司声明此次申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所提交的专项资金申请表、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附件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企业范本) 州地市(开发区)经(贸)委(局)、财政局 我公司郑重承诺(公司名称)申请2016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所提交的(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以企业未质(抵)押资产作为(质)抵押物,向财政部门按要求交还获得的2016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承诺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一一年月日 材料承诺书 本人申报 (系列) (专业)(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论文、业绩成果、各类证书、表格和证明复印件等申报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 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申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请人申请建设项目,建设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本申请人保证 提交申请全部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保证人项目法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公司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省国土资源厅 ××××年×月×日,我单位(公司)向贵厅提交了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书及有关附件)。项目法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现郑重承诺申请材料中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并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部队人员车辆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0 二、设计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设计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系统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设备选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车辆道闸(自动栏杆机)?错误!未定义书签。 2.车辆检测器?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车牌识别仪..............................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门禁控制器?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蓝牙读卡机..............................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卡口抓拍单元?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测速雷达?错误!未定义书签。 8. 访客一体机?71 9. 管理软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请假派车管理系统设计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部队人员请假车辆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主要实现对营区部队人员请假外出和车辆进出派遣以及家属车辆的自动化管理。 随着部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员和车辆在部队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人员外出请假和家属探亲来访以及车辆拥有数量及拥有类型也随之不断的增加,传统的请假外出和车辆派遣管理方法已难以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要,给部队建设带来了诸多不便,并且现行的派遣管理由于监管不力,较易出现管理混乱,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也就显现出来:效率低下、安全隐患、贻误时机、私自挪用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情况我公司推荐部队请假车辆派遣系统,该系统是利用先进的RFID技术、车牌识别技术与计算机网页请假系统软件、自动化控制、显示技术相结合,进行人员与车辆身份识别的智能管理系统。 本次项目涉及以下个功能模块: ◆大门出入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主要实现有牌车利用车牌识别技术识别进出,无牌车利用蓝牙远距离识别技术识别进出,部队车辆需经过网络派车审批授权后自动识别车牌出入;人员请假是否在网络上审批授权,在该规定的时间内请假外出和是否超时进入。 ◆部队车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主要是增加网络派车审批系统对军车的应用进行授权管理,未经授权的军车禁止出入车队; ◆人员请假系统,主要是在网络请假系统对个部门人员请假人数控制和请假门区权限的进入外出实时监控,为进行审批授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外出。 ◆家属院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自动识别已注册登记和内部车辆,可利用有效期管理方式对需要缴纳车辆管理费和物业费的时间节点进行管控,有效期内的车辆自动识别进出,超出有效期的车辆禁止入内; ◆访客登记管理系统,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无纸化登记,并授权办理临时访客卡,根据设定的临时权限该访客卡可以联动门禁系统进行权限内的自动识别; ◆信息显示屏,主要设在南大门和东大门,实时显示所有进出车辆的状态和信息,比如:正常外出、正常进入、派车外出、派车进入、无派车单等信息; ◆超速抓拍联动系统,营区内设置两处测速点,超速行驶的车辆在南大门和东大门外出时,系统将提示其违章信息,司机需到相关部门消除违章后才能外出,否则系统不放行。

市场主体告知承诺书

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涉及需经许可的项目,应当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泉州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市场主体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和后置行政许可目录,申请人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依法对外公示。股东(发起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承担按规定缴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五、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市场主体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其中一个经营场所可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其余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六、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诺 晋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1、上述承诺,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变更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分公司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人为隶属企业法人(单位)。 2、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3、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2018必考重点内容

《营业性演出审批规范》 营业性演出活动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请资料:规范填写《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和《演出活动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人员资料: 1. 演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应当列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有效身份证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明指: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外籍演员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为台胞证(不能是护照); 2. 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者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3. 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及中文译本; 4. 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或是监护人与文艺表演团体签署的书面同意函。 (三)演出节目内容及其视听资料:申报单位应当提交演出节目单以及与节目单内容对应的视听材料,其中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鉴于演出活动具有艺术二次创作的特点,对于临时组台演出,其所报视听资料可以是已经出版或者曾经演出过的录音录像资料,审批部门以此作为演出内容审核的参考性依据,重点加强演出现场监管。 (四)场地资料: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酒吧、饭店、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消防部门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或者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消防批准文件以及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五)资金安排计划书和资金证明材料:资金安排计划书应当含有演出项目的总费用以及演出费、制作费、场租费、宣传费、往返旅费和食宿行接待费等内容;资金证明是指由申请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证明,或者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贷款的证明,或者其他单位同意借款、投资、担保、赞助的证明及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当月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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