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类型风控措施及核心文件

信托业务类型风控措施及核心文件
信托业务类型风控措施及核心文件

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业务类型

中盛律师事务所

(2012年9月)

目录

一、信托业务流程

1、集合信托业务流程

2、单一信托业务流程

二、资金信托业务模式(以房地产领域为例)

1、资金来源

2、交易结构

(1)信托贷款

(2)股权模式

(3)项目收益权

3、核心资料

4、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

5、风控措施

三、财产权信托业务模式

1、定义

2、交易结构图

3、主要交易文件

4、信托利益分配

5、财产权信托项目确权

6、常见特别条款

一、信托业务流程

1、集合信托业务流程

(1)项目前期考察(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制定信托方案

(2)信托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核

(3)业务决策审委信托公司会审议通过

(4)信托公司董事会信托委员会审议通过,向银监部门报备

(5)起草信托文件、交易文件(安排签署)

(6)委托推介行推介,推介期届满,信托计划成立

(7)信托项目后续管理

(8)信托计划期限届满,信托计划终止

2、单一信托业务流程

(1)项目组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

(2)信托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核

(3)业务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向银监部门报备

(4)起草信托、交易文件,各方签署审

(5)信托项目后续管理

(6)信托期限届满,信托终止

二、资金信托业务模式(以房地产为例)

1、资金来源

(1)集合资金信托

(2)单一资金信托

2、交易结构

(1)信托贷款

硬性条件:

*二级资质(房地产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

*30%项目资本金比例投入(股东借款【股东承诺在项目公司偿还银行或信托公

司贷款前放弃对该股东借款受偿权的情形除外】、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和除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外的银行个人理财资金,不得充作项目资本金)

*四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5号)、《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4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

在这种模式下,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不特定投资者的委托,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形式将委托人交付的资金集合起来,通过信托贷款的方式贷给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定期支付本息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向信托计划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2)股权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不特定投资者的委托,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形式将委托人交付的资金集合起来,再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受让股权或增资扩股),向项目公司注入资金;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项目公司股东或关联的第三方以支付行权费为条件对受托人持有的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并在信托计划到期前买回受托人持有的股权(为避免被银监部门认定为融资,房地产项目交易合同中不采用“回购”模式)。

(3)项目收益权

房地产项目收益权系指信托存续期限内,基于房地产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财产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因房地产项目所得的租金收入、销售(预售)收入、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房地产项目所产生的收入的权利,获得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及行政机关的征用等有效法律文件的规定就房地产项目(包括特定资产)而获得的任何赔偿或补偿,以及依据交易文件处置房地产项目而获得的收入的权利等。

在这种模式下,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不特定投资者的委托,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形式将委托人交付的资金集合起来,投资给房地产项目公司,用于特定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约定特定项目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处置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房地产项目公司向信托公司支付“特定项目收益款(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之和)”,信托公司以此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3、核心资料

(1)经最新年检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以及土地出让金、契

税缴纳凭证;

(3)项目立项批复/备案文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9)自有资金出资比例情况;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房产是否存在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之证明或说明。

4、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

(1)市场和政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是宏观调控的重点行业,房地产行业可能发生全行业景气下降,销售减缓,房价普遍下跌的风险。同时国家信贷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等因素可能会对融资企业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信托利益产生影响。

(2)融资企业经营风险

信托利益主要来源于融资企业支付的项目收益款或投资款等,若因信用风险、监管及国际市场的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汇率及利率的波动、经营管理不善、税收及诉讼、仲裁等原因导致融资公司收入减少,或融资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解散、破产,从而影响融资企业股权价值,继而对信托利益产生影响。

(3)融资企业信用风险

融资企业未根据交易文件约定履行义务的,可能对信托利益产生较大影响。(4)担保方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

因担保人主客观原因未履行担保责任、担保财产因宏观经济、行业变化等原因价值减损或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无法变现等导致担保权利价值不足,可能影响信托利益。

(5)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动乱、瘟疫、恐怖事件、犯罪、火灾、洪水、泥石流、地震、干旱、其它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

5、风控措施

(1)股权质押

(2)土地/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

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物权法》未再规定禁止超额抵押)

(3)连带责任保证

(4)差额补足义务

(5)账户监管

对信托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对项目回款进行监管。

(6)办理交易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

向公证处申请对交易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融资企业未履行交易合同项下之义务或出现交易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信托公司有权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交易合同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融资企业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融资企业应承诺放弃申请诉讼解决的权利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7)股东承诺

信托存续期间在后续投入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以股东追加投资或股东借款形式投入项目投资款。股东承诺未经信托公司同意,信托存续期间过往的和新增的股东借款不予追偿。

(8)所投资的企业、项目管理

委托董事;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及重要证照共管;委派1-2名财务管理或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管,对合同签署和资金支出、销售回款、工程进度等事项进行监管。

三、财产权信托业务模式

1、定义

财产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向信托公司交付非现金类特定资产而设立的信托;该信托成立后,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第三人即构成信托受益人。

目前,大部分银信理财业务采用该种财产权信托设计,通过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第三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向商业银行理财转让来满足委托人的资金需求;当然,也可以向商业银行理财以外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进行转让。

2、交易结构图

3、主要交易文件

《信托合同》

《信托受益权投资合同》

《债务清偿协议》/《增级协议》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账户监管协议》

《保管协议》

《财务顾问协议》

4、信托利益分配

(1)现状分配:信托到期,信托财产按照当时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财产专户

内的货币资金及相关权益)向受益人进行分配。

(2)现金分配:信托到期,信托财产未能全部变现的,则信托期限延长至信托财产

全部变现之日,信托利益的分配在信托财产处置和变现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

5、财产权信托项目确权

指作为信托财产的财产(或财产性权利,下同)是否为融资方合法所有,融资方的处分行为是否存在瑕疵。财产权信托项目确权,除须满足法律确权要求外,还须满足信托公司风险控制要求和监管机构合规性要求。

(1)通用确权资料

*关于交易对手

资金信托业务中交易对手为融资方,财产权信托业务中交易对手系指委托人,需要审查的交易对手资料如下(保证人参照适用):

a.经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b.最新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c.经最新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d.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

e.开户许可证;

f.贷款卡;

g.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h.风控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关于信托交易

a.融资方关于本次投/融资或财产权信托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或董事会决

议(根据章程确定所需决议类型);

b.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或股权东会决议

/股东决定(根据章程确定所需决议类型);

*关于担保文件

鉴于信托财产原则上应通过抵押、质押进行控制,信托财产确权中原则上应取得相应的抵押、质押文件。

(2)财产权项目确权

第一大类资产受益权/收益权

a.股票受益权/股票收益权

i.从特定股票所在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查询交易对手所持股票数量及

其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ii.股票价值依据:股票市值情况。股票为限售股的,须在信托到期前实现解禁流通。

b.股权受益权/股权收益权

i.验资报告:核实股权对应的出资是否已缴纳;

ii.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录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东名录名册;

iii.股权所在公司章程:股权转让是否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

iv.股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v.股权价值依据:股权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c.矿业权收益权/采矿权收益权

i.经最新年检合格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ii.矿长资格证(仅针对煤矿采矿权);

iii.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仅针对煤矿采矿权);

iv.经最新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v.经最新年检合格的煤炭生产许可证(仅针对煤矿采矿权);

vi.采矿权价款确认通知、分期缴纳的批准文件或协议(如有)及支付凭证;

vii.采矿权是否存在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viii.采矿权价值依据:采矿权评估报告。

d.物业收益权

i.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所有权证;

ii.关于物业出租、处分、使用等的合同或协议(如有);

iii.关于物业出租、处分、使用情况的书面说明;

iv.关于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v.物业价值依据:物业价值评估报告。

e.物业租赁收益权

i.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所有权证;

ii.关于物业处分、使用等的合同或协议(如有);

iii.关于物业之出租合同/协议;

iv.关于物业拟出租情况的书面说明;

v.关于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vi.物业价值依据:物业价值评估报告。

f.电费收入收益权

●发电企业电费收入收益权

i.关于特定机组竣工验收的批复;

ii.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iii.关于发电机组并网的批复;

iv.并网协议;

v.购售电合同;

vi.关于电费收费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vii.关于上网电价的批复文件。

●供电企业电费收入收益权

i.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供电业务许可证;

ii.关于电费收费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g.公路收费权收益权

i.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公路收费的批复;

ii.省级财政部门与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收费许可证;

iii.关于公路收费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h.景区/公园门票收入收益权

i.特许经营许可合同;

ii.服务性经营收费许可证;

iii.关于经营收费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i.国有农场耕地收益权

i.经最新年检合格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ii.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使用权出租、承包等的合同;

iii.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j.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收益权

●应收账款

i.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补充协议;

ii.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履行情况说明;

iii.关于应收账款的支付凭证;

iv.应收账款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确认文件;

v.应收账款债权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之回执》;

vi.关于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应收账款收益权

i.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补充协议;

ii.产生应收账款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履行情况说明;

iii.关于应收账款的支付凭证;

iv.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文件或工程竣工结算书;

v.关于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k.其他特定资产收益权

i.根据特定资产类型需要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

ii.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第二大类项目收益权

l.房地产项目收益权

i.经最新年检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i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以及土地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

iii.项目立项批复/备案文件;

iv.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v.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考文件);

vi.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考文件);

vii.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参考文件);

viii.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参考文件);

ix.自有资金出资比例情况(参考文件);

x.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及房产是否存在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m.市内道路项目收益权

i.项目立项批复;

ii.环评批复;

iii.水土保持批复;

iv.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意见;

v.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vi.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vii.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viii.自有资金出资比例情况(参考文件);

ix.委托代建协议》或《BT项目建设及回购协议》(审阅《委托代建协议》关于项目总价款的约定是否包括项目融资成本,项目付款条件和进度

是否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等;审阅根据《BT项目建设及回购协议》,

项目是否达到回购条件,回购价款是否能够保证信托利益的实现)。

n.高速公路项目收益权

i.项目立项批复/备案;

ii.环评批复;

iii.水土保持批复;

iv.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v.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vi.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vii.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viii.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ix.自有资金出资比例情况(参考文件);

x.上级政府关于高速公路收费的复函/批复;

xi.关于公路收费权是否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o.煤矿建设项目收益权

i.经最新年检合格的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ii.矿长资格证;

iii.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iv.经最新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v.经最新年检合格的煤炭生产许可证;

vi.采矿权价款确认通知、分期缴纳的批准文件或协议(如有)及支付凭证;

vii.采矿权是否存在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viii.项目立项批复/备案;

ix.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批复或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x.初步设计批复;

xi.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批复;

xii.项目开工报告及开工备案回执;

xiii.联合试运转(含试生产)审查意见;

xiv.煤矿建设项目占地的土地权属证明和/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临时占地批复;

xv.自有资金出资比例情况(参考文件)。

p.项目收益权

i.经最新年检合格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有);

ii.项目立项批复/备案文件;

ii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以及土地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如涉及土地);

iv.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临时占地批复(如涉及土地);

v.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考文件);

vi.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考文件);

vii.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参考文件);

viii.自有资金出资比例情况(参考文件);

ix.关于特定项目项下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之证明或说明;

x.根据具体项目类型需要提交的其他确权资料(例如:输油管道项目应提供《海域使用权证》)。

6、常见特别条款

(1)鉴于受托人将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信托受益权的投资

人签署《投资协议》,并将投资人支付的投资资金划付至委托人,因此各方

特此确认,如形成财产(权利)或财产(权利)收益权的基础法律关系存在

瑕疵或出现其他可能导致财产(权利)收益权无效、被撤销、被抵消、被调

减等任何有损财产(权利)收益权的情形,或该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未生效或

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则按照如下约定方式返还投资资金及支付资

金占用费:委托人应在收到受托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

返还投资资金,及以该投资资金为基数、按年利率N(年利率N=R×

(1+20%))、及自委托人收取投资资金之日至委托人退还全部投资资金之日

之间的天数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并赔偿因此给受托人、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按照上述约定返还的投资资金及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后,将投资资金返还至投资人,并将收到的资金占用费扣除以投资资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0.6%及自委托人收取投资资金之日至委托人退还全部投资资金

之日之间的天数计算的费用后的剩余资金支付至投资人。委托人逾期返还投

资资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的,委托人须就欠付额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日息万分

之五向受托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受托人、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本条

内容独立存在,其效力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而无效。

(2)风险揭示——信托财产瑕疵风险

如形成财产(权利)或财产(权利)收益权的基础法律关系存在瑕疵或出现其他可能导致财产(权利)收益权无效、被撤销、被抵消、被调减等任何有损财产(权利)收益权的情形,或该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本信托未生效或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可能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3)原状分配条款

特别约定:信托终止(包括提前终止)时,受托人有权将信托财产按照当时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财产专户内的货币资金及相关权益)向受益人进行分配,受托人将信托财产的权益凭证移交给受益人,视同分配、清算完毕。

在此情况下,向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相关债务人行使债权追索权的相关事务主张及承办责任由受益人全部承担,受托人仅在提供相关手续上予以配合而无其他义务。

风控深度解析”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别

风控深度解析”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区别 随着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围绕着传统银行是否会被互联网金融所颠覆的争论甚嚣尘上。一时间,仿佛银行与互联网金融都已经开始厉兵秣马,要与传统银行展开一场非此即彼的战争。要透过纷扬的尘嚣,看到这场“战争”的未来,先得理解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两者间的本质差异。 关于银行,定义是比较明晰的。在中国现有的金融法规和市场环境下,传统银行的主要功能是存款、贷款和支付结算,后来在存款基础上发展出了理财功能。 关于互联网金融,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明确的定义,业务范围也在不断地“野蛮生长”。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按照这个广义定义,从起源来看目前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传统银行为基础派生出来的,如传统银行自身建立的网上银行。这类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为银行开拓了线上领域,延伸了银行的触角,似乎更应该称为金融互联网化。第二类是传统银行与互联网互相依存的,如网上支付结算。这类互联网金融的代表是第三方支付,其中在中国占半壁江山的是以电商为平台的支付宝。第三类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异军突起,自由发展出来的,如网上融资,代表企业或者商业模式包括余额宝、人人贷、阿里金融等。 在中国,银行的核心业务是存款、贷款和支付结算。近年来,理财业务也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在上述除了存款的各个领域内,迅速扩张起来,由此引发了关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孰长孰消的争论。据统计(IT桔子),到目前为止,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里,公司数量占比最大就是这第三类中的贷款。本文就聚焦于此,管中窥豹,探讨一下互联网金融中的贷款与传统银行的贷款有何本质差异。 互联网金融贷款有几种不同的模式,目前来看,至少有两类。一类是以电商为基础,在注册客户范围内的贷款,因为是在产销贷这个链条上运营的,也被称为互联网供应链借贷,中国的代表有阿里金融,美国的代表有Amazon。另一类是P2P平台贷款,在中国有陆金所、人人贷,欧美有Kabbage、LendingClub、ProsperMarketplace。不难看出,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其他国家,贷款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以小客户为主。 在中国,很多时候,虽然大客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但是银行也情愿追捧大

信托公司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x 年7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种业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稳健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战略目标的影响,包括公司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其中,就合规风险管理公司另行制定《xx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第三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指公司围绕总体战略和经营目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组织机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实现对各项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与其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的专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同)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议批准公司重大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确定公司的风险限额; (三)掌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审议批准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方案和措施,作出 风险控制决策; (四)确定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五)任命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风险负责人”),并确保风险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六)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高级管理层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制订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并根据公司风险管理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的变化 情况适时加以修订;

深度解析房地产信托风控

深度解析房地产信托风控 之前我们出过一篇关于如何挑选优质房地产信托产品的文章,主要是从融资主体、投资项 目类别、投资项目阶段、风控措施等方面进行介绍,但内容相对笼统,这次我们重点针对 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风控措施方面进行分析,帮助投资者更深入地了解房地产信托产品。 房地产信托产品常设置的风控措施主要包括:土地、在建工程、房产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政府信用;第三方担保;结构化设计;其他(信托公司监管、托管银行监管、信托资金提前归集等)。下面我们针对这些风控逐一进行分析。 第一,土地、在建工程、房产抵押。通常将这些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时,抵押率一般设 置在50%以下,即信托计划募集总规模占抵押物估值的比例最好低于50%,且越低越好。这样设置是考虑到这些抵押物或会贬值的可能性,且房地产信托产品通常会用融资项目本身 的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为抵押,那么抵押物会否贬值就更值得关注。尤其是目前,在国家对 房地产行业调控不放松的宏观政策下,人们对房地产行业看空,预计土地、房产价格会下 降的情况下,抵押率越低,抵押物保障力度越大。不过,虽然房地产行业未来几年高速增 长的可能性不大了,但也一定不会出现崩盘的情况。我国的地价和房价势必会经历一个相 对较长的调整过程,让房地产行业对经济的影响回归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当然,这个调整 将会是循序渐进的,自然对整个房地产行业,对房地产信托不会产生大幅波动影响。 第二,股权质押。与不动产抵押相同,考虑到公司因为经营等问题,未来资产可能缩水,股权贬值等情况,股权质押的质押率一般也设置在50%以下,同样是质押率越低越好。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情况就要复杂一些。首先,质押股票是否属于流 通股,流通股自然比限售股要好,变现能力强;其次,质押股票的公司所属行业和公司本 身未来发展情况,即公司所在行业有无前景,公司自身经营是否良好,决定了其股票未来 能否升值;第三,大盘走势,以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股市短中期还会在低位徘徊,大幅 跳水、上涨的可能性都不大,因此这个时期的上市公司股票价值变动不会太大,不必太杞 人忧天,但也不要放松警惕,还是要有预警的相关措施,这就是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要关注 的第四点;设置警戒线,因为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变动较大,因此给质押股票设置警戒线其 实就是相当于给该股票设置止损线,当股价下降到一定程度,信托公司会及时要求融资方 追加质押物,直到回归原始质押水平。 第三,应收账款质押。被质押的应收账款一般为融资方承接政府项目所产生的政府欠款,目前的应收账款类信托产品多为这种。其他债务人非政府的,也多为资质优良的企业。从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来讲,保障力度较大。政府是债务人的,应充分考察当地政府

房地产信托风控审查要点

房地产风控审查要点 一、交易结构 1、融资成本 应同时满足一下三点: (1)融资成本不低于【20%】 (2)信托报酬不低于【8%】 (3)信托公司年华收入不得低于【500 万】备注: (1)建筑面积低于10 万平方米以下的,融资成本不得低于25% (2)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报酬不得低于【1%】 2、融资方式 (1)项目未取得“四证”的,建议采取大信托模式,同时关注当地国土局及工商局对项目公司取得土地后的股权变更是否有限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应不存在障碍。 (2)项目未取得四证时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贷款及股权投资附回购承诺的交易结构。 3、优先次级比例 原则上不得高于1:1。 (1)融资人资质较好 (2)土地取得时间较早土地增值明显的,可适当放宽比例。但不得高于银监会规定的3:1. 4、次级资金认定(1)审查融资人次级资金投入是否落实,并要求提供相关凭据。 (2)次级资金以融资人实际投入为准,不得将土地等资产的评估增值作为次级。 (3)次级形式:现金、项目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股东对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等。 5、持股比例 (1)信托应占绝对控股地位,原则上要求持股100%或99%。

(2)融资方有并表需求,要求占比50%以上,同时同意将其股份质押给信托的。 二、交易对手 1、倾向选择二、三线城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开发商,且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开发经验。 2、交易对手资信 (1)资信良好,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包括已结清不良记录和未结清不良记录) (2)应提供融资人及控股股东的贷款卡卡号及密码,并在尽职报告中反映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结果。 (3)要求融资人资产状况、经营业绩良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注意回避经营风格激进、资产负债率高、资金链紧张的房地产企业。 3、房地产开发资质 (1)融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对于资质低于【三级】开发经验低于【20 万平方米】的,如果项目本身具有一定优势,建议提高融资成本至【25%】。 (2)实际控制人累计开发面积应不低于【20 万平方米】,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股东出资证明、竣工备案登记等。 4、项目公司成立时间 (1)如果股权结构清晰,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最好是融资人为本醒目新成立的项目公司; (2)对于存续时间较长的项目公司,需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最大限度防范或有负债带来的风险。同时要求融资人对或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项目价格 原则上不考虑房屋均价低于4000 元/平方米的地区。 三、投资预测 1、自筹资金比例 融资人自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5%】,避免接触融资人财务杠杆比例过大的项目。

干货:解读信托的18个风控手段

干货:解读信托的18个风控手段 | 法律讲坛 2014-11-26法律讲坛 来源 / 东方财富网 信托圈 阅读提示:老于昨天听说,监管层提示11家信托机构风险过大,有三家非常严重,年内信托的刚性兑付可能会打破,是好是坏,小伙伴们自己分析。信托风控的十八般武艺,其中有信托业的独门秘籍,也有所有金融机构都具备的基本套路。实际上,信托业的风控手段又何止于这些。如果运用得当,将各门武艺练就纯熟,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打组合拳,实现从项目尽调到谈判磋商、合同签订、中后期管理、项目兑付的全流程、全方位的风险防控。通过良好的风控机制,信托公司可以操作传统融资渠道不会涉足的风险较高的项目,从而为投资者获取较高收益。不过,每一种拳法都有他的弱点甚至是致命伤,练得不好还会搞成七伤拳,自损肺腑。信托风控的问题恐怕也远不限于笔者所列。随着兑付风险在个案中的暴露,各种风控措施的潜在问题将在纠纷解决、司法审判甚至是记者的事后走访中被逐个暴露出来。 信托行业的价值在于能够发现好的投资项目并能够运用专业手段降低风险,从而实现不同风险偏好的社会资本与具有不同利润创造能力的企业的对接。自有资本不过数十亿的信托公司管理着数以千亿计的资产,每个项目出现问题都不容小视。风险防控对于信托业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随着近年来兑付危机的初步显现,面对诸多的质疑,持乐观态度的人士往往提出信托风控的强大,核心便是担保物的足值。实际上,信托业的风控手段远不限于抵押担保,信托风控实有十八般武艺可以施展。真正的问题在于,每一种武艺都有他的弱点甚至是致命伤。 一、项目审查篇 (1)遴选交易对手

遴选交易对手是信托风控的重要一环。最优质的融资方往往能够凭借自身信用从银行取得贷款。信托公司除非有特殊资源,很难在这些优质融资主体上有所斩获。不过,追求稳健和资金来源充足的信托公司可能会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赢得这类项目。 在目前的国情之下,选择良好的交易对手的确是降低风险最简单、有效的方式。但是过于注重交易对手也有可能会走向两种极端,一是只看交易对手,只要交易对手资信较强,就放松项目设计中的风控措施,结果埋下隐患,二是对于一些交易对手不够强大但可以通过项目设计防控风险的项目也拒绝操作。前者是过于轻信,后者是不够自信,都是应当避免的。 总体而言,信托项目融资方的资信要劣于银行的贷款客户。但是如果融资方资信存在重大问题,比如存在高额民间借贷或者违法预售等严重不规范情形,无论其是否能够提供足额抵押担保,信托公司都应当避免与其合作。因为对于这类企业,无法按照常理来预期其未来的经营行为,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中后期管理,甚至连抵押物也可能存在重大瑕疵。实践中已经暴露出这样的问题。 政信合作项目的大量开展也是基于对政府的信任。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大规模借道信托融资,并以人大预算函、政府承诺等方式提供隐形保障。信托公司对此类项目趋之若鹜,虽明知政府的保证在法律上没有效力,但还是认为政府是资信最好的客户。可是,如果地方政府为了得到信托融资把自己的公章都变成了橡皮图章,我们也无法预期他们提供的材料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他们对信托公司百般迎合,并不是因为信托公司有多么牛气,而是屈从于自身利益需要,我们也无法预期等他们无力偿债、发生纠纷后,会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以迎合他们彼时的利益。官员们拍胸脯做保证的干脆利落程度往往是跟出现问题时推诿扯皮的功夫成正比。 (2)尽职调查 信托公司的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但没有银行那样数量庞大、根基深厚的营业网点。对于交易对手缺乏了解,这是相对于银行的重大劣势。在企业财务报表难以反映真实财务状况的情况下,通过尽调了解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意义不言自明。对于一些地方性的中小企业项目,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能力和执业行为甚至个人品性对于判断项目风险的意义,可能会胜过行业分析报告,而尽调中的察言观色可能要胜于厚厚的财务报表。 目前信托公司业务人员普遍年轻,专业水准可能较高,但社会经验不足,难在短暂接触中辩别人的真假善恶。更何况,业务人员还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个人利益冲动。极端情况下,个别信托经理法律意识薄弱,直接将融资方提供的资料简单汇总甚至将其他金融机构做的尽调报告稍作修改即提交本公司审议,这可能造成严重的尽调失职。不少尽调报告中对于融资方和交易方的介绍是直接从网站上粘贴复制而来,充斥着主观判断性的褒扬语句,如果出现诉讼纠纷,这也会成为委托人主张信托公司未能尽职的理由。新近出现兑付风险的某信托项目,信托公司将资金提供给一个曾大规模圈钱却长达数年没有动工的地方性开发商,就暴露出尽调不足的问题。 有些项目中,开发商通过特殊手段获得了怀有政绩冲动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低价拿地或者先

信托各类风控措施的优势与问题

信托各类风控措施的优势与问题 信托行业的价值在于能够发现好的投资项目并能够运用专业手段降低风险,从而实现不同风险偏好的社会资本与具有不同利润创造能力的企业的对接。自有资本不过数十亿的信托公司管理着数以千亿计的资产,每个项目出现问题都不容小视。随着近年来兑付危机的初步显现,面对诸多的质疑,持乐观态度的人士往往提出信托风控的强大,核心便是担保物的足值。实际上,信托业的风控手段远不限于抵押担保,信托风控实有十八般武艺可以施展。真正的问题在于,每一种武艺都有他的弱点甚至是致命伤。 一、项目审查篇 (一)遴选交易对手 遴选交易对手是信托风控的重要一环。最优质的融资方往往能够凭借自身信用从银行取得贷款。信托公司除非有特殊资源,很难在这些优质融资主体上有所斩获。不过,追求稳健和资金来源充足的信托公司可能会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赢得这类项目。 在目前的国情之下,选择良好的交易对手的确是降低风险最简单、有效的方式。但是过于注重交易对手也有可能会走向两种极端,一是只看交易对手,只要交易对手资信较强,就放松项目设计中的风控措施,结果埋下隐患,二是对于一些交易对手不够强大但可以通过项目设计防控风险的项目也拒绝操作。前者是过于轻信,后者是不够自信,都是应当避免的。 总体而言,信托项目融资方的资信要劣于银行的贷款客户。但是如果融资方资信存在重大问题,比如存在高额民间借贷或者违法预售等严重不规范情形,无论其是否能够提供足额抵押担保,信托公司都应当避免与其合作。因为对于这类企业,无法按照常理来预期其未来的经营行为,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中后期管理,甚至连抵押物也可能存在重大瑕疵。实践中已经暴露出这样的问题。 政信合作项目的大量开展也是基于对政府的信任。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大规模借道信托融资,并以人大预算函、政府承诺等方式提供隐形保障。信托公司对此类项目趋之若鹜,虽明知政府的保证在法律上没有效力,但还是认为政府是资信最好的客户。可是,如果地方政府为了得到信托融资把自己的公章都变成了橡皮图章,我们也无法预期他们提供的材料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他们对信托公司百般迎合,并不是因为信托公司有多么牛气,而是屈从于自身利益需要,我们也无法预期等他们无力偿债、发生纠纷后,会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以迎合他们彼时的利益。 (二)尽职调查 信托公司的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但没有银行那样数量庞大、根基深厚的分支机构。对于交易对手缺乏了解,这是相对于银行的重大劣势。通过尽调了解企业的资信状况、真实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意义不言自明。对于一些地方性的中小企业项目,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能力和执业行为甚至个人品性对于判断项目风险的意义,可能会胜过行业分析报告,而尽调中的察言观色可能要胜于厚厚的财务报表。 目前信托公司业务人员普遍年轻,专业水准可能较高,但社会经验不足,难在短暂接触中辩别人的真假善恶。更何况,业务人员还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个人利益冲动,而中国基层社会生态又太过复杂。极端情况下,个别信托经理法律意识薄弱,直接将融资方提供的资料简单汇总甚至将其他金融机构做的尽调报告稍作修改即提交本公司审议,这可能造成严重的尽调失职。不少尽调报告中对于融资方和交易方的介绍是直接从网站上粘贴复制而来,充斥着主观判断性的褒扬语句,如果出现诉讼纠纷,这也会成为委托人主张信托公司未能尽职的理由。新近出现兑付风险的某信托项目,信托公司将资金提供给一个曾大规模圈钱却长达数年没有动工的地方性开发商,就暴露出尽调不足

刚性兑付宠坏信托业风控为王梧桐理财全面盘点

刚性兑付宠坏信托业,风控为王!梧桐理财全面盘点 刚性兑付这一潜规则促进了信托行业的大规模爆发,也使得风险囤积,而近期频发的兑付危机,或将让信托的风险集中暴露。 2014年,中诚信托“农戈山铅锌矿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风险暴露,导致信托计划提前终止。吉信“松花江77号信托计划”因融资人陷入泥潭,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投资人本金是否受损不得而知。据大智慧通讯社报道,2014年已违约或将违约的信托产品将达到16只。 在这种趋势下,投资者该如何选择信托产品呢? 风险把控是核心。对信托产品的挑选要严上加严,优中选优,要从“宏观”和“微观”上两个层面上双层管控。 “宏观”上,要对信托产品对应基础项目的所在地要进行实地调研。在现阶段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的背景下,地区产业结构和人口状况都在随之变动。牵一发而动全身,产业结构调整直接造成产业迁移,从而影响当地政曱府的负债及未来的经济发展,间接影响信托计划的还款来源;人口结构和流动状况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区域的发展潜力,对于人口结构过于老龄化的城市,年轻劳动力缺乏,人口流出明显,这样的区域,发展后劲不足,对于基建和地产类项目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微观”上,更要对信托产品各要素进行把关,融资方、担保方、增信措施和发行机构等均要考虑在内。 融资方作为直接的借款人,担保方作为保障,两者资质是重要的参考,特别在当前结构调整和地产行业调控的背景下,房企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不断上升。相对于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上市企业或者产业多元布局的企业,可调动的资源丰富,再融资能力强,抗风险能力也相对较强。 增信措施方面,要注重抵押物的有效性和变现速度。抵押物是出现风险事件之后,由发行机构进行处置替投资者追回本息的来源。和讯信托显示,超过四成的产品仅仅是受到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支持,当项目收益恶劣时,项目公司股权价值有效性大大降低。而对于土地、房产之类的较优质的硬抵押物,还要观察其地理位置和销曱售情况来判断其变现速度和价值。 对于发行机构,净资产、业务杠杆均是值得考虑的指标。净资产的大小反应的是信托公司的资金实力,通俗的来讲,“腰包”更厚的信托公司,发生风险事件之后的兑付能力往往较强。同时,业务杠杆反应了用自有资本做了多大的规模的业务,杠杆较高的,在收益放大的同时,承受的风险也进行了放大。 另外,对历史风险事件的处置情况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对于发行机构历史的风险状况,更要注重发行机构在风险出现状况之后的对项目的处置能力。和讯信托研究认为,若10%的信托产品违约,将会有超过1万亿元的信托资金无法收回,如信托公司兜底,就算68家信托公司用全部资产兜底也不能为投资者拿回本金。故在历史风险事件中,信托公司兜底行为也反应了信托公司对风险的处置能力较低,对项目成功处置,替投资人收回本息,风险处置能力反而较强。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托登记活动,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托登记是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托登记公司)对信托机构的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及其变动情况予以记录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信托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信托机构开展信托业务,应当办理信托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信托登记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信托登记公司以提供信托业基础服务为主要职能,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原则,忠实履行信托登记和其他相关职能。 第六条信托登记公司应当具有与信托登记活动及履行其他职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独立、安全、高效的信托登记系统及相关配套系统,强化信息技术保障,切实保护信托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信托登记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信托登记申请 第八条信托登记由信托机构提出申请,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信托登记信息包括信托产品名称、信托类别、信托目的、信托期限、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信托利益分配等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和变动情况。 第十条信托机构应当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日五个工作日前或者在单一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成立日两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简称信托预登记),并在信托登记公司取得唯一产品编码。 申请办理信托预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信托预登记申请书,包括信托产品名称、信托类别、拟发行或者成立时间、预计存续期限、拟发行或者成立信托规模、信托财产来源、信托财产管理或者运用方向和方式、交易对手、交易结构、风险提示、风控措施、清算方式、异地推介信息、关联交易信息、保管人信息等内容; (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托产品在信托预登记后六个月内未成立或者未生效的,或者信托机构未按照本办法办理信托初始登记的,信托机构已办理的信托预登记自动注销,无需办理终止登记。 信托机构办理信托预登记后,信托登记信息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信托预登记。 第^一条信托机构应当在信托成立或者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初始登记(简称信托初始登记)。 申请办理信托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信托初始登记申请书; (二)加盖公章的信托文件样本;

2012 年以来 20 个问题信托案例分析(1)

2012 年以来20 个问题信托案例分析 目录 一、2012年2月: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 二、2012年4月:吉林信托-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 三、2012年5月:中融信托-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四、2012年5月:吉林信托-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 (5) 五、2012年6月:华澳信托-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六、2012年7月:中融-廊坊海润达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七、2012年8月:安信信托-浙江金磊房地产股权投资信托计划 (7) 八、2012年12月:中融信托-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 九、2012年12月:中信信托-聚信汇金煤炭资源产业投资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8 十、2012年12月:华鑫信托-希森三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十一、2012年12月:中信信托-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十二、2012年底:中泰信托-高远控股有限公司单一信托 (10) 十三、2012年底: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1) 十四、2013年1月:中信信托-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12) 十五、2013年3月:四川信托-洋城锦都置业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 十六、2013年3月:安信信托-昆山?联邦国际资产收益财产权信托计划 (13) 十七、2013年4月:安信信托-温州“泰宇花苑”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 十八、2013年4月:陕国投-裕丰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 十九、2013年7月:五矿信托-荣腾商业地产投资基金信托计划 (15)

信托公司风险控制详解

一、项目审查篇 (一)遴选交易对手 遴选交易对手是信托风控的重要一环。最优质的融资方往往能够凭借自身信用从银行取得贷款。信托公司除非有特殊资源,很难在这些优质融资主体上有所斩获。不过,追求稳健和资金来源充足的信托公司可能会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赢得这类项目。 在目前的国情之下,选择良好的交易对手的确是降低风险最简单、有效的方式。但是过于注重交易对手也有可能会走向两种极端,一是只看交易对手,只要交易对手资信较强,就放松项目设计中的风控措施,结果埋下隐患,二是对于一些交易对手不够强大但可以通过项目设计防控风险的项目也拒绝操作。前者是过于轻信,后者是不够自信,都是应当避免的。 总体而言,信托项目融资方的资信要劣于银行的贷款客户。但是如果融资方资信存在重大问题,比如存在高额民间借贷或者违法预售等严重不规范情形,无论其是否能够提供足额抵押担保,信托公司都应当避免与其合作。因为对于这类企业,无法按照常理来预期其未来的经营行为,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中后期管理,甚至连抵押物也可能存在重大瑕疵。实践中已经暴露出这样的问题。 政信合作项目的大量开展也是基于对政府的信任。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大规模借道信托融资,并以人大预算函、政府承诺等方式提供隐形保障。信托公司对此类项目趋之若鹜,虽明知政府的保证在法律上没有效力,但还是认为政府是资信最好的客户。可是,如果地方政府为了得到信托融资把自己的公章都变成了橡皮图章,我们也无法预期他们提供的材料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他们对信托公司百般迎合,并不是因为信托公司有多么牛气,而是屈从于自身利益需要,我们也无法预期等他们无力偿债、发生纠纷后,会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以迎合他们彼时的利益。 (二)尽职调查 信托公司的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但没有银行那样数量庞大、根基深厚的分支机构。对于交易对手缺乏了解,这是相对于银行的重大劣势。通过尽调了解企业的资信状况、真实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意义不言自明。对于一些地方性的中小企业项目,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能力和执业行为甚至个人品性对于判断项目风险的意义,可能会胜过行业分析报告,而尽调中的察言观色可能要胜于厚厚的财务报表。 目前信托公司业务人员普遍年轻,专业水准可能较高,但社会经验不足,难在短暂接触中辩别人的真假善恶。更何况,业务人员还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个人利益冲动,而中国基层社会生态又太过复杂。极端情况下,个别信托经理法律意识薄弱,直接将融资方提供的资料简单汇总甚至将其他金融机构做的尽调报告稍作修改即提交本公司审议,这可能造成严重的尽调失职。不少尽调报告中对于融资方和交易方的介绍是直接从网站上粘贴复制而来,充斥着主观判断性的褒扬语句,如果出现诉讼纠纷,这

房地产信托的风控要点

各类房地产信托的风控要点 2014-12-02 信托网 11月21日降息的消息接轨之前限购”限贷'政策的相继取消,为低迷的地产行业再次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而作为地产行业的重要输血渠道,房地产信托则将再迎发展良机。 11月21日晚间,央行意外宣布降息,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此次降息接轨之前限购”限贷'政策的相继取消,为低迷的地产行业再次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而作为地产行业的重要输血渠道, 房地产信托则将再迎发展良机。当然,站在高位,信托对地产也必须持更加审慎的态度,以更专业严谨的态度为投资者保驾护航。对此,格上理财梳理了各类房地产项目的风控要点以飨读者。 按用资阶段分 前期拿地:指开发商处于土地获取阶段的融资需求,此时项目尚不符合银行及信托贷款要求,一般会通过股权投资类信托来实现融资。这类项目要重点关注土地款的缴纳中信托融资与自有资金的配比比例、项目规划以及各种证照的获取时间点等要素。 建筑施工:处于建筑施工阶段的房产项目融资途径较多,融资方式也相对灵活。此类房产项目已进入正轨,要更加关注房地产规划的执行情况以及预售情况。 资金缺口、销售定价、市场定位、周边配套、去化率、销转投比例等因素会影响还款来源。 装修经营:一般指成熟的房产项目的升级改造或者经营所需资金,常见于商业地产项目,还款来源多为商业物业的租金。此类项目基于已经建成且成功经营的房产基础上,其主要考察点为项目本身的经营情况,比如入住率或出租率、租赁合同期限、期限内经营回款等。 按房产种类分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等。此类项目要优选人口净流入、房产库存较低的城市,其次看其市场定位,一般刚需型房产(小户型)优于改善型住房(大户型)优于高端住宅(洋房、别墅等),再看项目周边配套的完善度以及交通的便利性等。 商业地产:包括集中商业、写字楼等。对集中商业来说,主要考察后期是租是售、是整是零,能否形成区域规模效应、当地经济水平如何、人流量大小等因素。对写字楼来说,则主要看其招商入住率。

信托风险管理图谱还原:三大经典风控模式

在68家信托公司中,执行下述类似风险管理和业务审批流程的不占少数,虽具体操作环节上根据各司差异有所不同,但整体路径大体一致。总览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大致可概括为“四道防线并行的垂直管理模式”。其中,第一道防线主要由业务部门搭建,第二道防线由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信托财务部等中后台部门搭建,第三道防线由稽核审计部搭建,第四道防线则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搭建。 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偏好较大程度受制于股东方偏好,主要影响为股东的要求决定了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而股东的风险偏好则影响着信托公司的管理决策和效率。另外,股东的投融资及相关风险管理经验也会向信托公司进行传输。对一家信托公司而言,其风险管理模式主要体现在信托项目的评审制度上,据信托业协会近日发布的《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信托公司采用的评审模式有分级授权审批,占比2%;评审会审批,占比20%;以及分级授权与评审会审批相结合,占比78%。 从具体流程来看,诸多信托公司采取了类似上述的中信模式,虽在操作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总体路径类似。除此之外平安信托的“工厂化”模式与中融信托的“独立审批人”模式也是信托风控模式中的典型代表。 而就行业整体的制度设计层面而言,未来将形成一套四道防线构成的防御体系,除净资本约束机制及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外,也包括监管层不久前提出的即将建立信托公司恢复与处置机制与行业稳定基金救助机制。 “中信式”标准化风控样本 作为68家信托公司中的绝对龙头,中信信托的风险管理体系,也是诸多同业参考的标准主流化样本。 在中信信托的体系下,一单完整业务基本的评审流程包括项目的业务初审、预沟通、中后台部门平行审核、信托业务审查委员会评审、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及向监管机关报告等环节,具体的流程分这样几步完成: 在某业务受理后,要先送审“立项会”。 在充分尽职调查后,由主办部门发起报文。 由中后台会签审查后便进入“预沟通会”,在预沟通会上认为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要求业务部门进行改进。通过的业务方案,则根据业务的风险水平、创新特点,经公司风险合规分管领导与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业务部门商定后,决定是否进入信托业务审查委员会审核环节。 正式进入“评审会”程序,信托业务审查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出具“同意办理业务“、“有条件办理业务”或“不同意办理业务”的评审意见。对于“有条件办理业务”的项目,由业务主办部门落实相关条件后才能通过审批。

风控措施

风控措施 1、目标客户群详细预测及介绍 2、所在区县年财政收入及人均收入 3、政府回购是否纳入财政预算 4、地块房屋面积?已售?未售?回款情况? 5、股权价值及资产情况 6、土地价值 7、在建工程情况及价值 8、工程款多少 9、建筑方能否自愿放弃优先受偿权 10、公司资产及负债 11、公司详细的债务说明 12、工程进度时间表 13、销售计划 14、政府区域规划 15、不动产抵押率 16、所有资产抵押情况(有无二次抵押) 17、除抵押物之外有无其它抵押 18、抵押物价值及风险处理方式(抵押折扣率一般4成) 19、公司净资产情况 20、优先受偿权

21、项目关联方主动自愿放弃优先受偿权 22、股权质押(股权价值)(专人监管融资方的财务章,公章及银行账户、股权转让) 23、一票否决权 24、全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25、实际控制人及股东资产情况 26、资金监管 27、合同监管(对于涉及企业借款和担保的融资合同采用报批方式,除此之外的合同可采用报备的方式) 28、融资方式能否多样化(债权、股权、夹层等) 29、法院拍卖或转让能否收回本金及利息 30、设置风险预警线(要求项目公司调整销售计划,加快现金回流) 31、达到风险预警提前结束投资并进行追索及法院申请保全资产 32、降价条款(在项目出现风险预警时,有权行使降价条款实现现金流回收) 33、在建工程抵押权问题(建筑方能否自愿放弃优先受偿权) 34、宏观经济及政策影响的问题(国家、省、市、区) 35、项目公司自身债权债务问题 36、严格按照时间及工程进度分阶段放款 37、设置优先劣后的结构性安排,由融资方或愿意承担更高风险的第三方购买劣后受益权,优先保障优先受益权投资人的本金及收益38、担保方自身债权债务问题

2018年信托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2018年信托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核心观点: ●信托行业的发展史也是一部监管史 信托行业经历五次大整改后,逐步从银行业、证券业分离,确立独立经营地位,2001年《信托法》颁布确立信托法律制度。2007年分类监管指导整改重组后,信托公司获发新金融牌照业务进入新发展期。信托牌照功能齐全业务模式灵活,在业务创新之时也成为金融同业规避监管与套利的通道,近年监管出台多项文件规范或限制银信合作、政信业务、非标资金池、伞型信托等,但未能彻底扭转信托通道角色。 ●历次监管下信托规模仍保持快速增长 从过往多次监管施行与影响看,通过调整业务模式与调整资金投向领域,信托行业仍保持受托资管规模快速增长,有记录以来仅2015年三季度录得信托资产余额净值环比下降。原因在于:一是银行资金出表意愿强烈,通道需求不减。二是监管针对单一业务模式而缺乏全面性,资金灵活调整投向领域。在银信、政信、伞型信托监管政策出台后,银信合作余额、信托资金投向基建、证券领域规模与占比快速回落并流向其他领域。三是分业监管下缺乏统一性,金融同业之前相互嵌套套利规避监管。银信合作规模与投向受限后,通过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计划等实现多层嵌套,隐藏资金来源与真实投向。 ●资管新规填补监管漏洞,行业规模料将回落 1)与过往监管实施相比,资管新规全面监管,以央行牵头,一行三会协调统一,对各资管主体全面从严监管,压缩套利空。2)严限银行出表与非标投资,从资金源头收紧,按通道规模每年增量减半计算,信托规模未来两年预计增速-2%与-8%。3)通过限嵌套、统一杠杆倍数与风险计提、加强期限错配管理等,压缩套利空间,并在通道操作上实施约束,穿透监管,削弱资金变换模式规避监管的能力。按通道业务增量减半,假设同时执行资管新规要求对管理费收入10%计提风险准备,未来两年行业营收增速为-8%与+6%。4)打破刚性兑付,引入净值管理,引导资管行业回归“资管本源”。 ●转型期阵痛无可避免,充足资本金强主动管理者将易突围 转型阵痛或无可避免,未来应充分发挥牌照功能优势。一方面传统通道业务应转型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牌照具有破产隔离属性,是专业SPV,在银行CLO与交易商协会ABN 产品发行具备垄断优势,可将现有庞大体量的非标投资转化。另一方面,信托全牌照优势,未来将进一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发力“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私募投资”三大领域,多种方式参与服务实体经济。预计今年通道规模冲量放缓萎缩,新增主动管理规模与占比提升,资产结构优化,抵消低费率通道业务收缩对营收增长的负担。从投向看预计房地产与基建占比持稳,投向工商企业进一步提升,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务。而信托公司业绩与战略将更显分化。主动化程度高、转型积极、风控得力等符合监管导向的信托公司,更易获得发展支持实现突围。 风险提示: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与行业景气度下行,如经济下行超预期、资管新规落地严厉性超预期、行业爆发严重风险事件等;公司经营受多因素影响等

客户风险的常见类型及风控措施

客户风险的常见类型及风控措施 客户风险是指借款人本身的风险,即从借款人角度来来看有哪些风险。 一、借款人经验及能力不足的风险 1.借款人无行业从业经验或从业时间短,管理能力较差。 2.借款人受教育程度低或能力较弱。 3.借款人频繁更换所从事的行业,且成功率很低。 4.借款人经营项目时间不长。 借款人行业经验和能力不足往往会导致其经营项目的失败,从而影响到正常还款。 对于行业经验不足的借款人,一是要求其本项目经营时间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保证经营正常稳定后才给予贷款;二是借款人有无其他收入来源,如有则在其他收入来源的基础上确定贷款额度;三是要求提供可靠的担保人。 二、借款人婚姻及家庭不稳定的风险 1.借款人家庭不和、离异或有多次婚姻史。 2.与父母、大部分的兄弟姐妹及亲戚等关系恶劣。 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往往会隐藏很大的风险。婚姻、家庭都经营不好的人往往也经营不好事业,要么品德有缺陷,要么没有将主要精力用在经营事业上。同时,如果在夫妻之间关系不好时贷款,一旦双方离异,很多时候双方都会极力逃避债务,这样也会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 对于婚姻、家庭不稳定的借款人一定要弄清其中的原因,如果是借款人的问题,最好不给予贷款;如不是借款人的问题,也要考虑在有担保的情况下才予贷款。 三、借款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 主要表现为借款人非本地常住人口,在本地无固定居住地或无住房。 由于借款人居住不稳定,流动性很大,在贷款后如果借款人离开当地,则对贷款的回收造成很大麻烦。 如果向居住不稳定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一是要求其提供在本地居住稳定、实力的人担保,或是在本地居住稳定、对借款人有控制力的人担保;二是如果借款人在本地的经营项目很稳定,投资很大,不宜轻易转让,居住的稳定性则不重要。

信托到期时的风险应对措施

信托到期时的风险应对措施 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需要向受益人支付信托资金及预期信托收益,如果届时现金类信托财产的金额无法覆盖应向受益人支付的信托资金及预期信托收益总和,则该信托项目出现风险。 此时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发生流动性风险,即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足值,但是由于技术、操作等原因导致变现处置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说是融资方出现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这种情况首先可以通过召开受益人大会,对信托计划进行延期,然后在延长期内以合适的价格将信托财产变现或进行抵质押物的处置。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市场上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公司愿意接盘的项目通常只是出现了暂时的流动性风险。 相关推荐 如何选择信托产品 如何选择信托产品 信托规模大幅下降地产继续领跑 “钱荒”对信托业的影响 独家:2012年信托业盘点 二是发生价值风险,即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发生重大损失,或者融资方已没有能力偿还,此时受托人可能会通过追加抵质押物、寻求其他资金接盘、或者股东出面协调解决,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方式: (1)信托计划延期 如果项目现金流出现问题,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信托计划兑付,出现暂时性的流动性风险,此时,延期可成为化解信托项目兑付危机的方式之一,信托公司可以在信托项目延长期间处置抵质押物或者寻求外部资金来源等,如中信信托三峡全通计划因三峡全通公司违约行为,导致其优先级信托受益权无法于预定到期日届满时获得足额兑付,因此将该项目延期三个月进行相关处置安排。按照《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出现需提前终止信托合同或者延长信托期限等事项时,需要召开受益人大会进行审议。 但是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出现以下事项而信托计划文件未有事先约定的,应当召开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由此我们可以清晰看出,“信托合同约定”优先于“受益人大会审议”。也就是说,如果信托合同中已经对“延长信托期限”等事项的处理方式进行了事先约定,则无需交由“受益人大会”审议决定。例如有的信托合同中有如下条款:“资产出让方可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1年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受托人认可,可将信托计划期限增加1年”。有的则约定“本信托计划期限为12个月,信托期限届满,信托财产未能及时变现时,信托期限自动顺延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之日”。 (2)担保的实现 在信托终止时,融资方无法偿还借款或按协议约定支付回购款的,受托人可以处置抵质押物,或者向保证人进行追偿。 关于抵押权的实现,其方法有折价、拍卖、变卖三种方式,折价又称协议取得抵押物,是指抵押权人以确定的价格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以受偿其债权;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变卖是以一般买卖形式出售抵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抵押债务的一种方式。这三种抵押权的实现存在的前提是均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同意。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如果在信托产品的风控措施设计中存在强制执行公证措施,则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抵押权人可以基于强制执行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再依法持强制执行证书向债务人所在地或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质押权的实现方式与抵押权相同。

19个问题信托项目案例分析(2012年以来)

19个问题信托项目案例分析(2012年以来) 2012年2月: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问题点:连续三年营收为零,没有公开的采矿权及经营行为,信托资金被挪用,延 长民间借贷链条。 融资方:山西泰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矿产项目委托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 煤厂建设等媒体爆泰莱连续三年营收为零,没有公开的采矿权及经营行为,擅自改变资 金用途,实为被项目方挪用延长民间借贷链条。 风控措施 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梅园工贸名下的相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一块 使用权面积为9262.04平方米的太原市区土地和总面积为19737.84平方米的六处商业 地产。 危机原因 泰莱没有从事采矿业所必需的六证,也无经营煤矿经验。而是通过与拥有采矿权的 梅园工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获得梅园工贸下属煤矿企业经营权,实为规避相关部 门审批行为,有很大的程序瑕疵和安全隐患。为了通过信托机构审批,泰莱先向股东借 款注资,提高了资本金。待获得2亿元信托贷款后,则用于清还股东借款,并非用于约 定的建设投入。此外,根据市价计算的抵押物价值仅大约为1.86亿,远不及所披露的5亿元,亦难以覆盖本息。 事件处理结果 国投信托回应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并无法律风险,信托产品是私募性质,且参与 交易各方会签订保密协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范围不会超出委托人范围,项目仍处存续状态。 2012年4月:吉林信托-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问题点:项目方违约,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 融资方: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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