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装饰定额

08装饰定额
08装饰定额

总说明

一、《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3年《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2-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

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装饰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为28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

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消耗的主要材料未计入价格(称未计价材料),执行时应按定额规定的用量按实计算未计价材料费;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八、如设计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本定额不符时,可按各章

节规定调整。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附录。

九、本定额中木饰面胶合板适用于5mm以内的柚木板、榉木板等,胶合板适用于5mm 以内三层板、五层板,木夹板适用于5mm以上的九厘板、十二厘板、十五厘板、十八厘板、

刨花木屑板、水泥木丝板、细木工板等,装饰石材适用于天然石材和人造石材。

十、本定额的缺项,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市政、仿古及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现行本市相关定额执行;再缺项时,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

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一、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

十二、定额中注有“×××以内”或者“×××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者“×××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楼地面工程

计算规则

一、找平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地

沟、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柱、垛、附墙烟囱、孔洞所占面积,而门洞、空圈、壁龛的开口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

二、楼地面装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三、楼梯面积(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加300mm、休息平台、以及小于200mm宽

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单跑楼梯面层投影面积计算如下:

(1)计算公式:(a+d)× b+2bc;

(2)当c>b时,c按b计算;当c≤b时,c按设计尺寸计算;

(3)有锁口梁时,d=锁口梁宽度;无锁口梁时,d=300mm。

四、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六、踢脚线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5。

七、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木踢脚线不包括压线条,如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九、防滑条无设计规定长度时,其长度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十、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扶手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十一、弯头按个计算。

十二、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说明

一、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二、找平层水泥砂浆、混凝土设计配合比和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三、块料面层中单、多色已综合编制,颜色不同时,不作调整。

四、块料面层现场拼花是按现场局部切割并分色镶贴成直线、折线图案。现场局部切割并分色镶贴成弧线时,按“楼地面拼花”人工乘以系数1.5;现场拼花部分的块料用量按实调整。

五、弧形楼梯楼地面装饰按相应楼梯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块料用量按实调

整。

六、螺旋形楼梯楼地面装饰按相应楼梯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块料用量按实调整。

七、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八、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楼梯踢脚线中的三角形块料、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以内的零星项目。

九、玻璃地面的钢龙骨、玻璃龙骨设计用量与定额子目不同时,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十、地毯分色、对花、镶边时,人工乘以系数1.10,地毯损耗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十一、踢脚线按150mm 编制,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时,未计价材料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十二、踢脚线为弧形时,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余不变。

十三、栏杆、栏板、扶手项目中如设计规格型号和用量与定额子目不同时,未计价材料

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十四、成品金属栏杆包括:铁花栏杆、不锈钢栏杆等。

墙柱面工程

计算规则

一、内墙面(内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和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窗洞口、空圈的侧壁和顶面、底面亦不增加,墙垛(含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面(内墙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长度以墙与墙间的图示净长度计算(间壁墙所占面积不扣除),其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吊顶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有设计要求的除外)。

二、外墙面(外墙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和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空圈的侧壁、顶面、底面和墙垛(附墙烟囱)侧壁的面积与外墙面(外墙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三、柱面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高度计算。

四、抹灰、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抹灰中的“装饰线条”按延长米计算。

五、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墙柱面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墙柱面饰面面层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龙骨、基层按饰面面积计算。

八、墙柱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板定额执行。

九、隔断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在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装饰钢构架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全玻隔断的装饰边框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玻璃隔断按框外围面积以

平方米计算。

十二、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按展开面积并入玻璃隔断面积内以平方米计算。

十三、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者,肋按展开面积并入幕墙面积内以平方米计算;玻璃幕墙、

铝板幕墙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说明

一、本章抹灰项目中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允许调整。

二、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

数1.05。

三、本章抹灰项目中未含基层刷素水泥浆、建筑胶水泥浆、界面(处理)剂,发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四、本章镶贴块料项目中,面砖分别按缝宽5mm和密缝考虑,如灰缝宽度不同时,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余不变。调整公式如下(面砖损耗为相应项目密贴损耗,砂浆损耗率为2%):

10m2块料用量=10m2×(1+损耗率)÷[(块料长+灰缝宽)×(块料宽+灰缝宽)]。 10m2灰缝砂浆用量=(10m2-块料长×块料宽×10m2相应灰缝的块料用量)×灰缝深×(1+损耗率)。

五、本章块料面层只包含结合层砂浆,未含基层抹灰砂浆、刷素水泥浆、建筑胶水泥浆、

界面(处理)剂,发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六、抹灰中“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池槽、暖气壁龛、阳台栏板(栏杆)、雨篷线、天沟、扶手、花台、梯帮侧面和遮阳板等凸出墙面宽度在500mm以内的挑板、展开宽度在300mm以上的线条及单个面积在1m2以内的抹灰。

七、抹灰中”装饰线条”适用于:挑檐线、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宣传栏的边

框及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的线条等抹灰。

八、镶贴块料及墙柱面装饰“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线、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阳台栏板、空调搁板、阳光窗台、凸出墙面宽度在500mm以内的线板及单个面积在1m2以内的项目。

九、镶贴块料面层均不包括现场切角、磨边,如设计要求切角、磨边时按其他工程章节相应定额项目执行。弧形石材磨边人工乘系数1.3;直形墙面贴弧形图案时,其弧形部分块料损耗按实调整,弧形部分每100m增加人工6工日。

十、弧形墙柱面贴块料及饰面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十一、墙面、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定额中龙骨(骨架)间距、规格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未计价材料允许调整,其余不变。

十二、定额子目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断面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厚

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枋、板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

十三、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内,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如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十四、墙柱面饰面板拼色、拼花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机械不变。

十五、木龙骨、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十六、玻璃幕墙设计有开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余不变。

十七、本章铝合金明框玻璃幕墙是按150系列,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是按130系列,

铝塑板(铝板)幕墙是按110系列编制的。如设计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未计价材料允许调整,其余不变。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是按成品玻璃编制,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定额内已综合,幕墙的封边、封顶按本章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天棚工程

计算规则

一、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多级造型、拱弧形、工艺穹顶天棚、斜平顶龙骨按设计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窗帘盒、检修孔、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灯槽、灯孔所占面积。

二、天棚基层、面层,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窗帘盒、检修孔、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灯槽、灯孔所占面积,但应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和独立柱所占的面积。

三、采光棚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设计展开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灯带、灯槽按延长米计算。

七、灯孔、风口按个计算。

八、保温层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说明

一、本章中铁件、金属构件除锈是按手工除锈编制的,若采用机械(喷砂或抛丸)除锈

时,执行土建定额中金属结构除锈的相应项目。

二、本章中铁件、金属构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要刷第二遍及多遍防锈漆时,

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三、本章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使用时根据设计选用。

四、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编制的,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未计价材料可以调整,其余不变。

五、当天棚面层为拱、弧形时,称为木夹板、木龙骨拱(弧)形天棚;天棚面层为球冠时,称为木夹板、木龙骨工艺穹顶。

六、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且不在同一标高的少数面积占该间天棚面积15%以上的为跌级天棚(在两个标高者),跌级天棚基层、面层按平面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其余不变。

七、当天棚面层在两个标高以上者,且在两个标高以上的少数面积占该间天棚面积15%以上的折线、迭落为多级造形天棚。多级造形天棚龙骨、基层、面层按平面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八、拱(弧)形天棚基层、面层按平面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其余不变。

九、斜平顶天棚龙骨、基层、面层按平面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余不变。

十、天棚包直线形梁、造直线形假梁按墙柱面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4,其余不变。

十一、天棚包弧线形梁、造弧线形假梁按墙柱面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

乘以系数1.1,其余不变。

十二、天棚的零星装饰按墙柱面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4,其余不变。

十三、本章保温层材料按100mm厚编制,设计厚度与定额规定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其余不变。

十四、本章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十五、木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油漆涂料裱糊章节中相应项目执行。

十六、天棚装饰面层未包括各种收口条、装饰线条,发生时,按其他工程章节中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七、天棚开孔,套用相应的灯孔子目。

门窗工程

计算规则

一、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防火门安装均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卷闸门安装按门窗洞口卷筒高度(顶)加600mm,乘以设计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置、手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扇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卷筒盒子不含在内,另行计算。

三、防护门、防护窗按设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电子感应门、转门、电动伸缩门均以樘计算;电磁感应装置以套计算。

五、无框全玻璃门、固定无框玻璃窗以门窗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不锈钢板、铝塑板包门框、木门窗套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窗套线以延长米计算。

七、装饰门扇制作、木门扇面贴木饰面胶合板、包不锈钢板、软包面以门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门扇、五金安装:

1. 装饰门以扇计算;

2. 吊装滑动门轨以延长米计算;

3. 各种锁以把计算;

4. 插销、门扣、门拉手以副计算;

5. 门眼(猫眼)、地弹簧、门夹以个计算;

6. 定门器、闭门器安装以套计算。

说明

一、本章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是按现场制作编制的。铝合金百叶窗制作安装按单孔叶片型材制定,若实际采用双孔页片制作,人工乘以系数1.2,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二、铝合金门窗地弹门、平开门、平开窗、推拉窗、固定窗、百叶窗是按42系列编制的,如实际采用的规格不同时,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已含五金配件安装,五金配件材料按实计算。

四、装饰木门扇制作:

1. 装饰木门扇包括:木门扇制作,木门扇面贴木饰面胶合板、包不锈钢板、软包面。

2. 双面贴饰面板实心基层门扇是按木夹板三层粘贴编制的,如设计为木夹板二层粘贴

时,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3. 局部或半截门扇和格栅门扇制作项目中,面板是按整片开洞考虑的,如不同时,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4. 如门、窗套上设计有雕花饰件、装饰线条等,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5. 门扇装饰面板为拼花、拼纹时,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45,未计价材料按实计算,其余不变。

6. 装饰木门设计有特殊要求时,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7. 若门套基层、饰面板为拱、弧形时,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0,未计价材料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五、门扇安装按门扇的开启方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六、电动伸缩门含量不同时其伸缩门及轨道允许换算;打凿混凝土工程量另行计算。

油漆涂料工程

计 算 规 则

一、本章定额中刮腻子、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用于楼地面、天棚面、墙、

柱、梁面时,其工程量按相应的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二、木材面及金属面油漆工程量分别按本章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三、定额中墙面、天棚、地面的木龙骨及基层板刷防火涂料和防火漆工程量按本定额中各章节木龙骨及基层板的计算规则计算。

四、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3,执行木地板油漆相应子目。

附 表

1.

木材面油漆

执行木门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1.0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1.36 双层(单裁口)木门

2.00 单层全玻门 0.83 木百叶门 1.25 厂库房大门 1.10

木窗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玻璃窗

1.0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1.36 双层(单裁口)木窗

2.00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2.60 单层组合窗 0.83 双层组合窗 1.13 木百叶窗 1.50

执行木扶手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1.00 按延长米计算 木扶手(带托板) 2.60 窗帘盒

2.04 封檐板、顺水板

1.74 挂衣板、黑板框、木线条100㎜以外 0.52 挂镜线、窗帘棍、木线条100㎜以内 0.35

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木夹板、胶合板天棚(单面) 1.00 按长×宽计算 木护墙、木墙裙

1.00 窗台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1.00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1.07 木格栅吊顶天棚 1.20 鱼鳞板墙

2.48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1.00 屋面板(带檀条) 1.11 斜长×宽 木间壁、木隔断 1.90 单面外围面积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1.65 单面外围面积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1.82 木屋架 1.79 跨度(长)×中高×1/2

衣柜、壁柜

1.00 按实刷展开面积

梁柱饰面、零星木装修 1.00

展开面积

2.金属面油漆

执行单层钢门窗油漆定额的其他项目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钢门窗

1.00 洞口面积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1.48 钢百叶钢门

2.74 半截百叶钢门 2.22 钢门或包铁皮门

1.63

钢折叠门 2.30 射线防护门 2.96 框(扇)外围面积

厂库平开、推拉门 1.70 钢丝网大门 0.81 金属间壁

1.85 长×宽 平板屋面(单面) 0.74 斜长×宽 瓦垄板屋面(单面) 0.89 排水、伸缩缝盖板 0.78 展开面积 钢栏杆 0.92

单面外围面积

执行其他金属面油漆定额的其他工程量、乘以以下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檀条 1.00

重量(t )

墙架(空腹式) 0.50 墙架(格板式)

0.82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0.63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档 0.71 钢栅栏门、窗栅 1.71 钢爬梯 1.18 轻型屋架 1.42

踏步式钢扶梯 1.05 零星铁件 1.32

3.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系数:

项 目 名 称

系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槽形底板、混泥土折板 1.00 展开面积 有梁板底

1.00 密肋、井字梁底板 1.00 混凝土楼梯底(斜平顶) 1.30 水平投影面积 (包括休息平台) 混凝土楼梯底(锯齿形) 1.50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1.82

单面外围面积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涂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油漆涂刷不同颜色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颜色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本章定额中刷(喷)油漆、涂料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在项目内。如需要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定额子目进行调整。

五、本章定额中硝基清漆磨退出亮项目是按达到漆膜面上的白雾光消除并出亮考虑的,

实际操作刷、涂遍数不同时,不得调整。

六、木龙骨及木基层板面刷防火涂料、防火漆,均执行木材面刷防火涂料、防火漆相应定额子目。

七、单层木门窗刷油是按双面刷油编制的,若采用单面刷油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

数0.49。

八、本章定额中金属面除锈是按手工除锈编制的,若采用机械(喷砂或抛丸)除锈时,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中金属结构工程章节中除锈的相应定额项目,原定

额中手工除锈费用不扣除。

九、拉毛面上喷(刷)油漆、涂料时,均按抹灰面油漆、涂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6。

十、本章中抹灰面刮腻子、油漆及涂料用于天棚时,人工乘以系数1.3,材料用量乘以

系数1.1;用于零星项目时,人工乘以系数1.45,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3。

十一、本章定额中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项目中均未包括刮腻子项目,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二、本章定额中抹灰面刮腻子、油漆、涂料项目中“零星项目”适用于:阳台栏板、隔板和遮阳板等凸出墙面宽度在500mm以内的挑板以及单个面积在1m2以内刮腻子、油漆、涂料项目。

其他工程

计算规则

一、招牌、灯箱

1. 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复杂凹凸部分亦不增减。

2. 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3. 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 招牌、灯箱上的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5. 招牌、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 广告牌钢骨架按理论质量以吨计算。

7. 金属结构的制作工程量按理论质量以吨计算。型钢按设计图纸的规格尺寸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钢板按几何图形的外接矩形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

二、美术字的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三、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金属装饰线、石材装饰线条按延长米计算。

四、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以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成品镜面以套计算。

六、石材磨边、面砖磨边按延长米计算。

七、柱墩、柱帽、木雕花饰件、石膏角花、石膏灯盘按个计算。

八、木窗台板以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九、窗帘盒、窗帘轨、挂镜线、挂衣板按延长米计算。

十、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挂镜点安装以个或副计算。大

理石洗漱台以台面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

十一、柜台、收银台、酒吧台以延长米计算;货架、附墙衣柜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

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说明

一、本章定额中铁件、金属构件除锈是按手工除锈编制的,若采用机械(喷砂或抛丸)

除锈时,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金属工程章节中除锈的相应项目。

二、本章定额中铁件、金属构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要刷第二遍及多遍防锈

漆时,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三、招牌基层

1. 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 一般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凹凸面;复杂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 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招牌、灯饰按安装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四、美术字安装

1. 美术字按成品安装固定编制。

2. 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五、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金属装饰线、石材装饰线条均按成品安装编制。

六、装饰线条按墙面上直线安装编制,如天棚安装直线形、圆弧形或其他图案的装饰线

条,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天棚和墙面交界处的阴角线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4,其余不变。

2. 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3. 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4. 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以系数1.1。

七、石材、面砖磨边是按现场制作加工编制的,弧形磨边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

系数1.3,其余不变。

八、柜台、收银台、酒吧台、货架、附墙衣柜等系参考定额,结算时可按实调整。拆除工程

计算规则

一、地面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栏杆按延长米计算。

二、天棚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

三、墙面拆除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门窗拆除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五、木装饰层拆除按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固定家具拆除按家具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七、旧木门、窗清除油皮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说明

一、楼地面拆除

1. 楼地面拆除按不同材质,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2. 楼梯地面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

3. 不带龙骨的木地板拆除包括:地板及踢脚的全部拆除;带龙骨的木地板拆除项目除

包括上述工作内容外,还包括龙骨及垫木的拆除。

4. 木楼梯拆除包括梁、柱、格栅、三角木、踏板、踢脚板、栏杆及扶手等项目的全部拆除。

5. 栏杆拆除包括扶手拆除,单独拆除扶手,套用维修相应定额项目。

二、天棚拆除

天棚吊顶拆除包括吊杆、骨架、基层、面层的全部拆除。

三、墙面拆除

1. 粘贴面层拆除包括面层和结合层的拆除。

2. 干挂、挂贴石材拆除包括基层、龙骨拆除。墙面干挂、挂贴面砖的拆除,执行墙面

干挂、挂贴石材项目。

3. 隔墙、隔断拆除包括面层、基层和龙骨拆除。

四、门窗的拆除

1. 整樘门窗的拆除包括门、窗框及扇的全部拆除。

2. 木装饰层拆除适用于门窗套、窗台板、木搁板、木盖板、筒子板,其拆除包括面层及木龙骨。

3. 装饰面层拆除时如需要拆除基层板,人工乘以系数1.6。

五、在拆除时,如需要增加支撑、挂安全网或脚手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六、拆除项目均包括拆除材料运至距被拆除项目位置30m以内指定地点的清理、集中、

分类堆码和垃圾归堆。

脚手架工程

计算规则

一、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所占的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以设计层高计算,高度在3.6m至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

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高度在0.6m以内时舍去不计。

二、装饰装修外脚手架,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和

空圈等所占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三、安全过道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架宽×架长)计算。

四、封闭式安全笆按实际封闭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实际用封闭材料与定额不符时不作调整。

五、斜挑式安全笆按实际搭设的(长×宽)斜面面积计算。

六、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说明

一、本章脚手架是按钢管架料编制的,实际施工采用的竹、木和其他脚手架时,不允许调整。

二、脚手架项目中已综合上料平台、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不再另行计算。

三、定额中所指的外脚手架的搭设高度,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搭设顶点的高度。

四、本章定额已包括施工高度在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设费用。

五、凡设计楼(地)面至装饰施工顶面高度3.6m以内必须搭设装饰脚手架时,脚手架费用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的40%计算。

六、凡设计层高超过3.6m、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装修,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

七、装饰高度在48m以上,外脚手架是按提升架编制的,已包含了提升架的垂直封闭工料,不再另行计算。

八、安全过道是指在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马通道、人行通道的安全防护。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

计算规则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工程量:

装饰楼层(包括楼层所有装饰工程量)区别不同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按定额工日分别计算。

说明

一、垂直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所需要的垂直运

输机械台班费和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人工机械降效及加压水泵的增加费。

二、建筑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

三、垂直运输、超高增加费计算高度:无地下室时按室外地坪,有地下室时按地下室最底层的室内地坪至装饰楼面的高度。

四、檐高3.6m以内的单层装饰工程,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五、再次装饰利用电楼进行垂直运输或通过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按实计算。

六、超高增加费: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附录

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表

序号材料名称适用范围损耗率(%)1普通水泥 2.00

2白水泥 3.00

3砂 3.00

4白石子干粘石 5.00

5水泥砂浆梁、柱、零星 2.50

6水泥砂浆墙面及墙裙 2.00

7水泥砂浆地面、屋面 1.00

8素水泥浆地面 1.00

9混合砂浆墙面及墙裙 2.00

10水泥石子浆水刷石 3.00

11装饰石材地面 3.00

12装饰石材(成品)地面 1.00

13装饰石材地面零星项目 6.00

14装饰石材踢脚板 3.00

15装饰石材波打线 4.00

16装饰石材墙面 3.00

17装饰石材柱面7.00

18装饰石材墙面零星项目12.00

19装饰石材现场拼花按实

20面砖周长1600MM以内地面 2.50

21面砖周长2400MM以内地面 3.00

22面砖周长2400MM以外地面 4.00

23面砖周长600MM以内墙面 3.50

24面砖周长800MM以内墙面 4.50

25面砖周长2400MM以内墙面 5.00

26面砖周长3200MM以内墙面7.00

27面砖(不分规格)柱、梁面7.00

28面砖(不分规格)地面零星项目 6.00

29面砖(不分规格)墙面零星项目11.20

30马赛克地面(不拼花)1.50

31马赛克地面(拼花) 4.00

32马赛克墙面 3.00

33马赛克柱面7.00

34马赛克墙面零星项目12.00

35水泥花砖地面 2.00

36广场砖地面(不拼花)1.50

37广场砖地面(拼花) 6.00

38金属分隔条、嵌条地面 6.00

39橡胶板地面 2.00

40塑料板地面 2.00

10.00 41塑料卷材地面(包括搭

接)

42地毯7.00

10.00 43地毯胶垫地面(包括搭

接)

44竹、木、软木、复合地板(成

地面 5.00

品)

45木材地面 5.00 46防静电地毯地面 2.00 47防静电地毯地面 3.00 48金属型材条、管板需锯裁 6.00 49金属型材条、管板不需锯裁 2.00 50玻璃制作18.00 51玻璃安装 3.00 52钢丝网14.00 53钢板网14.00 54石膏板 5.00 55胶合板、饰面板、木夹板基层 5.00 56胶合板、饰面板、木夹板面层(不锯裁)5.00 57胶合板、饰面板、木夹板面层(锯裁)10.00 58各种装饰线条 6.00 59各种水质涂料、油漆手刷 5.00 60各种水质涂料、油漆机喷10.00 61各种五金配件成品 5.00 62各种五金配件需加工 5.00 63各种辅助材料以上未列的 5.00

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 作者:ly 建筑定额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070 更新时间:2009-6-4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中的水磨石粘贴砂浆厚度为25mm,若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按找平层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三、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四、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栏板、栏杆、扶手造型大样图见本定额附录三。 五、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2 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六、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七、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 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三、楼地面块料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非块料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块料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七、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八、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九、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十、弯头按个计算。 十一、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和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含型材),如与设计规定不同,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见附表)。 三、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四、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五、两面或三面凸出墙面的柱、圆弧形、锯齿形墙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计算。 六、勾缝镶贴面砖定额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和20mm考虑,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mm以上,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建筑装饰工程定额计价实例

建筑装饰工程定额计价实例 马光鸿 某房屋工程为框架结构,底层建筑平面图、二层结构平面图如图所示,已知设计室外地坪-0.15,设计室内地坪±0.00,二层结构板面标高为6.50m,板厚12cm。外、内墙均为1砖厚多孔砖墙;门窗尺寸见门窗表。

门窗表 外墙面:1:3水泥砂浆抹底灰,50×230外墙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内墙(含附墙柱梁)面和独立柱面:1:1:6混合砂浆底纸筋灰面。地面:碎石垫层80厚,C15砼垫层70厚,1:3水泥砂浆找平15厚,1:2水泥砂浆面层20厚。水泥砂浆踢脚线。砼天棚面:水泥纸筋灰砂浆底纸筋灰面。试计算该房屋工程底层外墙面、内墙面、地面、天棚装饰项目的工程量,并列出预算表计算直接工程费。假设外墙门靠外墙内边线、外墙窗居外墙中心线安装,门窗框厚90mm;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暂按定额取定价计算。 解:由于本工程底层各房间的建筑装饰做法相同,故可采用统筹法计算各项工程量。 1、工程量计算基数:

底层建筑面积=14.24×12.24=174.2976m2 外墙中心线=(14+12)×2=52m 内墙净长线=6+12-0.12×4=17.52m 外墙外边线=52+0.24×4=52.96m 外墙内边线=52-0.24×4=51.04m 外墙净长=52-(0.28×2+0.4×2)×2-(0.48×2+0.6)×2=52-2.72-3.12=46.16m 内墙净长=6+12-(0.28+0.2)-(0.48×2+0.6)=18-0.48-1.56=15.96m 2、计算外墙面装饰工程量: 外墙门窗洞口面积=1.5×2.5+2.0×1.5×4+1.5×1.5×5=27.00m2 内墙门窗洞口面积=1.0×2.1×2=4.20m2 外墙门窗洞口侧壁面积=(1.5+2.5×2)×(0.24-0.09)+[(2.0+1.5)×2×4+(1.5+1.5)×2×5]×(0.24-0.09)/2=0.975+4.350=5.325m2 50×230外墙面砖水泥砂浆粘贴: S=外墙外边线×镶贴高度-外墙门窗洞口面积+外墙门窗洞口侧壁面积=52.96×(6.50+0.15)-27.00+5.325=330.51m2 外墙面1:3水泥砂浆抹底灰: 330.51m2 3、计算内墙面装饰工程量: 附墙柱侧面积=(0.16×2+0.08×2+0.36×2×2)×(6.50-0.12)=1.92×6.38=12.2496 m2 附墙梁底面积=46.16×(0.3-0.24)+15.96×(0.3-0.24)=2.7696+0.9576=3.7272m2 内墙面1:1:6混合砂浆底纸筋灰面: S=(外墙内边线+内墙净长线×2-T形搭接墙厚)×抹灰高度-外墙门窗洞口面积-内墙门窗洞口面积×2+附墙柱侧面积+附墙梁底面积=(51.04+17.52×2-0.24×4)×(6.50-0.12)-27.00-4.20×2+12.2496+3.7272=543.0656-27.00-8.40+12.2496+3.7272=523.6424=523.64m2 单独砼柱面1:1:6混合砂浆底纸筋灰面: (0.4+0.6)×2×(6.50-0.12)=12.76m2 4、计算地面装饰工程量: 地面面积=建筑面积-(外墙中心线+内墙净长线)×墙厚=174.2976-(52+17.52)×0.24=157.6128m2 碎石地坪垫层80厚: 157.6128×0.08=12.61m3

辽宁省2008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

建筑装饰装修定额

B.1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白石子浆、混凝土、三合土、炉(矿)渣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二、水泥砂浆楼地面面层设计厚度每增减5㎜,按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项目执行。 三、水磨石楼梯面层定额内已包括水泥砂浆结合层,设计要求结合层厚度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项目执行。 四、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工料。楼梯踢脚板、侧面及板底抹灰,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台阶牵边、侧面装饰,按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五、水磨石面层定额中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块料面层设计需酸洗打蜡时套用单项酸洗打蜡定额。 六、拼花石材楼地面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 七、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八、双层木地板中的毛地板,是按毛料厚度25㎜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木地板填充材料,按设计要求,另列项目计算。 九、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扶手、栏杆、栏板的造型见附图。 十、栏杆、栏板所用材料如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十一、水磨石面层嵌条用铜或其他金属条时,应扣除子目中玻璃用量及人工0.09工日/㎡,嵌铜条或金属条另套用相应定额。 十二、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部分按建筑册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 B.1 楼地面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以及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位面积也不增加。 三、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宽500㎜以内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外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 五、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定额乘以 1.15系数。 七、点缀按个计算。 八、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铺面积计算。 九、栏杆、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十、弯头按个计算。 十一、石材底面刷养护液、表面刷保护液,按实际涂刷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长度未注明时,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以延长米计算。 十三、水磨石嵌铜或其他金属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B.2 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定额中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二、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见附表)

100886_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给采、通风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 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 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l3-86(97版)。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计价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 道执行 C.6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 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 管道的土方应执行相关规定。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锅炉安装执行 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 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 输等。 五、为了方便使用将 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计价定额、 C.9《通风空调工程》计价定额合编成本册计价定额;使用时,因管道用途不同分别使用,各章节中的调整系数也分别使用。 六、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项目见 C.8.7、C.8.8。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五、相关规定 1.承插煤气铸铁管是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安装X型、Φ400铸铁管接时,每个口增加螺栓 2.06套,人工乘系数 1.08。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 1.0 5。 2.燃气管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人工乘系数 1.3。 3.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名称低压燃气管 道 中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B A B A 压力(MPa) P≤0.005 0.005

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

关于调整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3/30/2011 阅读次数:1691】【我要打印】【关闭】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沈建价发(2011)1号 关于调整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 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辽宁省住建厅、沈阳市政府及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进行调整。 一、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元,如无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可按工程总造价计算,每千元按1.50元计取。 二、社会保障费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沈阳市建设

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0]66号)、《沈阳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沈建发[2010]61号)文件精神,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实行统筹管理,由建设单位直接向沈阳市建筑业管理站缴纳,社会保障费的计取标准为建设工程总造价的3.07%。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再包含此项费用。 三、人工费 根据《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精神,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人工日工资单价,在2010年《关于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2010]36号)文件基础上,再调增8元/工日,调整后的人工费作为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辽建发[2007]87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执行。但该标准不包括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硬覆盖)、工地临时道路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工地出入口洗车及窨井等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编制工程造价时要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及我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要求,要进行充分考虑。 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收缴、拨付、管理,应按《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09]10号)、《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沈建发[2010]126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建发[2011]16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重庆08装饰定额

重庆市2008装饰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2009-09-20 13:40:13|分类:各省定额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总说明 一、《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200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3年《重庆市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2-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装饰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为28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定额是由政府部门制定、发布和管理的为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实物消耗量的标准。本文是湖南省装饰装修工程定额说明及相关的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砼等的配合比,扶手、栏杆、栏板其材料规格用量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踢脚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裙相应项目执行。 三、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等工程。 六、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以内且未列项目的工程。 七、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工程篇相应子目执行。 八、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九、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找平层、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找平层、整体面层应扣除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开口部分并入相应工程量内。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二、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计算。 四、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1.15系数。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六、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七、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弯头长度并入扶手延长米内计算。 八、弯头按个计算。 九、石材底面刷养护液包括侧面涂刷,工程量按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抹灰项目其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允许调整。 二、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三、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四、勾缝镶贴面砖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和20mm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 五、镶贴块料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雨篷周边和壁柜、碗柜、池槽、花台等。 六、一般抹灰工程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罩、池槽、花台以及1㎡以内的其它各种零星抹灰。抹灰工程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

2001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装饰工程册说明 一、第二册《装饰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楼地面,天棚,墙面,隔墙、隔断和保温,独立柱,门窗,栏杆、栏板、扶手,装饰线条,变形缝,建筑配件,油漆,脚手架,垂直运输及高层建筑超高费等共十三章。 二、本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它曲面屋顶均算至承重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四、本定额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执行第十二章脚手架相应定额子目。 五、建筑物的层高: (一)首层层高按室内设计地坪标高算至首层顶部结构层楼板的板面高度; (二)其它各层的层高,均为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 六、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定额中的人工及材料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七、本定额中注明的门窗、装饰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八、本定额子目中均不包防水,发生时,执行《建筑工程》第十三章防水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饰面工程除注明者外,不包括油漆、防火涂料,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十一章油漆相应定额子目;不包括压条、阴阳角线、门窗贴脸、装饰线等装饰线条(板),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八章装饰线条相应定额子目。 十、室外工程道路及停车场的底层及面层均包括在第一册建筑工程中。 十一、装饰工程的一般成品保护费用已综合在相应的定额子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第一章楼地面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本章包括:垫层,找平层,面层,楼梯,踢脚,台阶、坡道、散水6节215个子目。 (二)整体面层的水泥砂浆、混凝土、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定额中均包括一次抹光的工料费用。 (三)楼梯装饰定额中,包括了踏步、休息平台和梯梯踢脚线,但不包括楼梯底面抹灰。水泥面楼梯包括金刚砂防滑条。 (四)耐酸瓷板地面定额中,包括找平层和结合层。 (五)台阶、坡道、散水定额中,仅包括面层的工料费用,不包括垫层,其垫层按图示作法执行本章相应子目。 (六)台阶的平台宽度(外墙面至最高一级台阶外边线)在2.5m以内时,平台执行台阶子目;超过2.5m时,平台执行楼地面相应子目。

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

内蒙古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7) 总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油漆、涂料、裱糊装饰工程,其他装饰工程,蒙元文化装饰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本定额以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并参考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 三、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四、关于定额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定额》执行。 3.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综合用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人工0.382,

同时,将原定额中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换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换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并扣除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数量。 4.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松木板方材取定。木种分类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本定额装饰项目中以木质饰面板、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檀木、色木、水曲柳等;部分列有榉木或橡木、枫木等的项目,如设计使用的材质与定额取定的不符者,可以换算。 5.本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各章规定调整。 6.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计算出一次摊销量进入定额。 7.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 8.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搭设高度8m以上或搭设跨度18m以上执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定额项目。 9.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10.凡单位价值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不列入机械台班消耗量,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企业管理费考虑,其消耗的燃料动力等已列入材料内。 五、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

2008辽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装饰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构件吊装机械费已含在A.12措施项目垂直运输机械费中。因工程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其他起重机械吊装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不扣除定额项目垂直运输费。本定额吊装机械项目仍不能满足吊装需要时,另编估价表。 5.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建筑物檐高:是指从室外自然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均不计入檐口的高度之内。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自然室外地坪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定额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材料、构件的垂直运输及构件的吊装,另按A.12《措施项目》相应定额计算。十一、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

2008定额编制说明(建筑、装饰定额)

《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辽建价发【2008】1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的通知》文件颁发了《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则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编制说明)与2008年各专业《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与计价依据具有同等效力。凡本编制说明中与2008年计价定额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本编制说明为准。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依据、作用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计价的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凡在辽宁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招标工程项目必须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并按各专业计价定额进行工程计价。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一)人工工日 1、计价定额的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计价定额的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抹灰工和装饰工65元。 (二)材料 1、计价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以“元”表示。 2、计价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是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2011装饰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3.1?4—2008)、2005年山西省《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招 标投标的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 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和投资估 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 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 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3.1?4—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 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 2. 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 素综合确定的。 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量。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2. 本定额中的木材(包括门窗框料、扇料、是按规格料列入定额的,木材种类除注明“硬木”外,其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3. 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 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 定额项目内的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在消耗量中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规定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 2. 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年国家颁布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 省机械情况编制的。 八、脚手架和垂直运输: 1. 本定额按层高3.3m考虑;除垂直运输及超高补贴费率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 以下(或6层以下)编制。 2. 本定额子目中已包括 3.3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搭拆。 3.3m以上脚手架的搭拆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 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3. 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人力水平运输和人力一层垂直运输。 4. 垂直运输费已综合考虑了人力和各种垂直运输机械,实际不同时不做调整。垂直运输费和超高增加 费按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乘以相应费率(见下表1、计算。

辽宁2008建筑定额混凝土模板及脚手架计算规定

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混凝土及钢筋及支架、建筑物垂直运输、桩架90°调面及移动、构件吊装、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及打拔钢板桩等措施项目。 二、蒸汽养护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入措施项目。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说明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包括刨光,现浇不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及回库维修费用。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配制的。 (1)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3.6m内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超高的项目计算。 现浇砼中的斜梁、斜板、斜柱的模板,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2)电梯井壁直形墙模板:电梯井如与墙体相连时,分别计算其模板工程量;管道井壁模板可按电梯井壁相应定额及说明计算。 (3)本定额中框架轻板项目,只适用于全装配式定型框架轻板住宅工程。 2.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膜编制的。 3.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 (1)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 (2)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 (3)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4)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说明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是指自然地坪至板底、梁底或板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部分,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若超过高度不足1.0m时,舍去不计。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说明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楼梯

辽宁省2008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辽宁省2008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D1.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其他章。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铺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 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八、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沙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石方爆破按炮眼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项目内。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处理。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三、人工挖沟槽、基坑内淤泥、流沙的深度超过2米,其垂直运输按下表增加工日。(工程量按超过2米深部分工程量) 单位:100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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