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券发行申请程序

一、表达发行意向

企业向承销银行表达发行意向,金融机构开展前期营销和调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和初步营销情况上报总行公司银行部,重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意向、条件和拟发行规模,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信息。

二、确立初步意向

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可与客户签订承销合作意向书,并上报总行批准。同时与发行人商定承销方式、发行费用等条款,与发行人签署主承销协议。

三、开展尽职调查

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披露。协助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偿债保障措施,与发行人洽商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期限、利率区间等。

四、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

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五、注册

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文件包括:

(一)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决议);

(二)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

(三)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披露文件;

(四)证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其他文件。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2年。

六、发行

1、接到《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准备发行。

2、根据企业现金流要求,确定各期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时间或自主选择发行时机。

3、根据发行时机及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发行的期限品种。

4、发行前材料报备及各项信息披露。

企业首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在发行日5个工作日前,后续发行的应在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的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情况的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法律意见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5、招投标或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工作结束,承销团缴款、债券过户。

七、发行工作结束后的信息披露等后续工作

1、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企业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告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期限等情况,同时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主承销商等协助做市,进一步加强所承销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

2、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在融资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⑴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⑵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⑶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及现金流量表。

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⑷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⑸已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可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豁免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但需按其上市地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披露,同时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披露信息网页链接或用文字注明其披露途径。

⑹企业应当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八、到期按时还本付息

企业应当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企业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将兑付资金及时足额划入中央结算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由中央结算公司向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投资人支付本息。

注:上述流程可能因承销机构不同略有差异,具体请与承销机构协商后确定。

权威!!!最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公司债、私募债比较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定义中期票据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 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 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 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1.央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 办法》(2008年4月15日实 施) 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短期融资券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 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 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债 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 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公司债 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 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 息的有价证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 微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 方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 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发行管理文件1.央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1.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1993年8月2日颁布) 》(2008年4月15日实施) 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 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 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1月2日 颁布) 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 发改委 直接核准发行 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上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法》(2007年8月14日实施)业务试点办法》201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 》2012年5月24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 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 《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 募债管理办法》 证监会 核准发行 证券交易所(证监会) 备案制 发行管理部门 发行管理方式 发行人类型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 注册发行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包括上市公司) 发行申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有效期2年;推迟 接受发行注册的,企业可于6个月后重新提交注册文件。注 册有效期内,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低于发行注册时信用级别 的,发行注册自动失效。 在境内注册的,且未在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 非上市公司、企业上市公司 小微企业,房地产企业和金 融企业除外 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私募债券备案实行备案会议 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制度,由上交所私募债券备 业的申请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理;受理初审后,发行审核委案小组(以下简称“备案小 报;地方企业的申请材料由所在省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组”)通过备案会议对备案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决 展改革部门转报。定是否接受备案。 不可分期发行,在国家发改委核准可在2年内分多次发行,应在 后6个月内完成发行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 理论上审核时间为6个月,实际可 能超过6个月 一个月左右 可分期发行 分期发行 审核时间可在2年内分多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理论上审核时间为3个月,实际上会受央行货币政策影响10个工作日内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 (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四)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本项操作有关的其它不全安全因系; (六)其它有关要求。 第三条编制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二)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 (三)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四)操作前的准备及安全确认,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包括: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到; (六)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七)正常的操作程序; (八)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九)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十)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十一)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十二)特殊操作内容;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十四)收尾工作; (十五)其他要求。 第三章培训及学习 第四条对照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第五条建立专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制度,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解,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六条推行职工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并做到持证上岗,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第八条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 第九条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者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 为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保护短期融资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经2005年5月9日第8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保护短期融资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 第七条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原则。 第八条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应当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九条融资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发行、登记、托管 第十条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企业发行融资券,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近三年内进行过信用评级并有跟踪评级安排的上市公司可以豁免信用评级。 第十二条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第十三条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期融资券的期限。 第十四条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通过主承销商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发行融资券的备案报告; (二)董事会同意发行融资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主承销商推荐函(附尽职调查报告); (四)融资券募集说明书(附发行方案); (五)信用评级报告全文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管理制度(正式)、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正式)

管理制度(正式)、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所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修订时机 1、当发生安全事故(包括其它单位的类似事故),通过分析原因,制度中没有相关规定时。 2、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等发生变更

时。 3、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修订或新颁布,导致管理制度不符合时。 4、风险分析后,制度中没有相关的规定时。 二、评审、修订频次 1、常规情况下,每年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评审,评审后发现制度中存在缺陷,应修订管理制度。 2、非常规情况下,制度与有关要求不符合时,应及时修订。 3、管理制度的评审由安委会负责。 三、新修订的管理 制度修订后,应将原制度回收作废,并将新修订的管理制度及时发放到相关岗位和人

员,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让员工熟知,并严格遵守新制度。 四、本修订制度的管理责任部门由生产部负责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所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17最新)

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bb13067776.html,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17最新) 1、什么是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金融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的状况,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利于维护金融整体稳定,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当前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中国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货币市场的发展对于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维护金融整体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如何抓住重要机遇期,促进货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关系金融整体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中国货币市场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发展不均衡的挑战。这包括两个方面的不均衡:一是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规模相对较大,短期国债和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券存量相对较小,融资性商业本票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尚不存在。二是货币市场产品、参与者、中介机构和市场规则体系发展不均衡。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大多数根源于货币市场发展的不均衡,如果仅针对这些问题采取局部性的改革措施,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有的时候甚至会带来新的问题。 货币市场参与者、货币市场产品和货币市场运行规则,这三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要素之间的矛盾运动是货币市场发展的原动力。货币市场的全面均衡发展表现为: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产品日益丰富、运行规则不断完善。但是,货币市场三要素的发展不可能齐步走”,在特定的阶段,某方面要素的发展必然要快于其他要素,并且带动其他要素的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现状表明,产品创新是推进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带动市场规则体系完善,促使参与者市场化程度提高,是现阶段发展我国货币市场的重要发展政策。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目前,在银行间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的条件基本具备,面向合格机构投资人发行短期融资券是以货币市场发展促进金融整体改革的重要政策措施。 3、为什么说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有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

ERP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DOC)(修订版)-精心整理

ERP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ERP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促进公司ERP系统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实现领导对企业经营活动实时监控、预防风险,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FMIS财务管理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 第三条系统用户: 财务管理系统操作用户分为核算用户和查询用户;财务部外部用户全部为查询用户。 (一)总账模块用户:总账管理超级用户、总账查询用户、总账日记账录入用户、总账预算管理用户。 (二)应收模块:应收管理超级用户,应收查询用户,应收核算用户。 (三)应付模块:应付管理超级用户,应付查询用户,应付发票录入用户,供应商维护用户,应付付款用户。 (四)固定资产模块:资产管理超级用户,资产查询用户,资产核算用户。 第四条用户角色定义及职责 (一)会计业务负责人是总账四个业务模块的查询用

户。在系统中主要负责对总账模块的各项业务进行审批、对公司下一周或月度的现金流进行预测、以及对发生的各项具体业务进行查询。 (二)核算会计为各模块的查询、录入用户,处理日常业务、供应商或客户地点层信息的维护。 (三)出纳是总账模块的查询用户,应付模块付款录入用户,应付模块查询用户。出纳主要负责手工开具各种付款单据并在系统中查询付款,依据系统中的付款进行实际的付款,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第五条会计业务的模块分布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折旧的计提、固定资产的报废等在资产模块处理。 (二)提取现金、资金倒户、贷款、还款及付息;无形资产及待摊费用摊销、费用的预提、贷款利息的计提、税金的计提;期末外币账户余额的重估(仅限于外币账户);工资的计提和发放;费用报销(包括员工费用报销);其他应收、其他应付中除去与供应商相关的需要分析帐龄及帐龄有可能超过一年的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应交款业务;内部往来、拨付所属;月末结转;13月会计调整;利润分配、公益金下拨结转;预算管理等在总账模块处理。 (三)产品销售的收款业务在应收模块处理。需要进行帐龄分析的其他应收款项及其收款,不需要进行统计、跟踪并且是直接收款的业务,可以使用杂项收款。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人员上岗前须知 第一条、员工进场时,必须办理劳务证和上岗操作证,否则不准安排上岗。 第二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服从工地负责人指挥。 第三条、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进施工现场。 第四条、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和硬底鞋。 第五条、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第六条、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支架设施及安全装置,不准任意做非本工种工作。 第七条、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件、材料或杂物。 第八条、井(字)架吊篮不准乘人,吊装设备下面不准站人。 第九条、不准带电作业,不准在烟火禁区丢烟头、不准高攀井架、脚手架等。 第十条、不准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违者重罚,严禁无证开机,更不准让他人代开机,工作时,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定为四级检查,即:l、班组日检。2、工地项目部周检。3、公司月检。4、总公司季检。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二、公司月检:每月月底,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总工带队,质安科、生产科、技术科、工会、劳工等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对公司属下的各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并在每月二十八日召开由以上检查成员及各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员、施工员等参加的生产会议,通报当月安全检查情况。 三、公司质安科必须对各工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向工地指出,以书面通知工地限期整改,并复查。对愈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甚至勒令停工整顿。 四、工地周检:各工地必须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质安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电管理员及各班组长参加,每周至少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隐患通知书,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改,以保证施工安全。 五、班组日检:工地各班组长每天班前,必须对本班组的工人正确使用“三宝”情况、身体状态和施工所用的机电设备、施工环境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记录。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上岗作业。 六、工地安全员必须每日捡查安全作业情况,并作好登记记录。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人经教育三次再违反者进行罚款并登记造册。严重违反者勒令停止作业。 七、分管施工员在日常施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和工人违章操作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汇报给安全员。安全员及时作出处理方案。 八、工地对于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安全员、施工员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质安科进行复检。 九、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归档。

操作规程管理规定(修订)

工艺操作规程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工艺操作规程是规范工艺操作人员生产运行操作的重要技术性文件和规范要求,为规范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操作受控,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操作规程的编制与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是负责操作规程编制与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批。 2.2公司生产技术部是操作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核、上报与发布,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的年度评审。 2.3公司生产运行事业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的执行。 2.4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制(修)订,并进行专业审核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2.5车间(工段)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上报及日常管理,负责审批后操作规程的执行。 3 操作规程的编写方式、原则 2.1 各车间成立操作规程(方案)编写小组,车间主任具体组织并审核,编写小组应包括管理、技术、操作三个层次的人员。 2.2 操作规程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不同层次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操作规程正确和可操作。

2.3 操作规程的编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2.3.1 操作规程必须以工程设计和生产实践为依据,确保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操作方法的科学合理; 2.3.2 操作规程必须总结长期生产实践的操作经验,保证同一操作的统一性,成为人人严格遵守的操作行为指南,有利于生产安全; 2.3.3 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车间设备的可靠运行; 2.3.4 操作规程必须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装置生产效率; 2.3.5 操作规程必须与岗位责任制(各车间另行制定)相结合,做到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2.3.6 操作规程必须在生产实践中及时修订、补充和不断完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不断提高。在装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及时以补充规定形式进行修改。 3 编写格式和内容 3.1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技术规程、操作指南、开停工规程、基础操作规程、事故处理预案等章节,编写格式和内容以生产技术部编制的《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编写模板及内容(试行)》(参见附件一)为蓝本进行,力求内容全面,叙述精练、层次清晰、数据准确,并根据岗位特点适当增减变化内容,但基本格局应符合本要求。 3.2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包括: 3.2.1岗位任务、职责; 3.2.2原理与流程:该装置的生产原理与工艺流程描述; 3.2.3工艺指标、原辅材料消耗及产品质量指标:包括原料指

短期融资券相关法规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规范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保护短期融资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融资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 第七条 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自律的原则。 第八条 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应当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九条 融资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发行、登记、托管 第十条 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三)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四)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五)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六)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短期融资券相关法规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八)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企业发行融资券,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近三年内进行过信用评级并有跟踪评级安排的上市公司可以豁免信用评级。 第十二条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第十三条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确定每期融资券的期限。 第十四条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应当通过主承销商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备案材料:(一)发行融资券的备案报告; (二)董事会同意发行融资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主承销商推荐函(附尽职调查报告); (四)融资券募集说明书(附发行方案); (五)信用评级报告全文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意见全文;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附律师工作报告); (八)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支付融资券本息的现金流分析报告; (十)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 (十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自受理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企业下达备案通知书,并核定该企业发行融资券的最高余额。 第十七条融资券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自主选择主承销商,企业变更主承销商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企业应在每期融资券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将当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材料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范本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完成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各岗位按一定的操作规程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操作规程(含临时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鸿基焦化操作规程(含临时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的管理。 3、职责 3.1 技术部为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批与发布、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3.2 生产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3 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4 安环消防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5 人力资源部负责操作规程的培训 3.6 车间负责操作规程的上报及日常管理,负责操作规程的使用与执行。 4 管理内容 4.1 操作规程的编写原则 4.1.1 操作规程必须以工程设计和生产实践为依据,确保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操作方法的科学合理,成为人人严格遵守的操作行为指南; 4.1.2 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装置和

设备的可靠运行; 4.1.3 操作规程必须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降低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装置生产效率; 4.1.4 操作规程必须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配合密切;4.2. 操作规程编制方式 4.2.1 成立编制小组。在公司组织下,各装置成立操作规程编制小组,每一个小组必须包括管理、技术、操作三个层次的编制人员至少有三人组成。车间主任具体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工程师、班长和岗位操作人员)参加。 4.2.2 集体研究讨论。操作规程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不同层次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操作规程正确和可操作。 4.3 操作规程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4.3.1 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技术规程、操作指南、开停工规程、基础操作规程、事故处理预案、安全生产及防护等。 4.3.2 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 ⑴装置概况:生产规模、能力、建成的时间和历年改造情况; ⑵原理与流程:该装置的生产原理与工艺流程描述; ⑶工艺指标:包括原料指标,半成品、成品指标,公用工程指标,主要操作条件,原材料消耗、公用工程消耗及能耗指标; ⑷生产流程图:工艺原则流程图、工艺管线和仪表控制图、工艺流程图说明。流程图的画法及图样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⑸装置的平面布置图:必须标出危险点、报警器、灭火器位置。必要时可单独画出危险点、报警器、灭火器位置图; ⑹设备、仪表明细:将设备、仪表分类列表,注明名称、代号、规格型号、主要设计性能参数等。 4.3.3 操作指南是正常生产期间操作参数调整方法和异常处理的操作要求,编写要点: ⑴编写思路:以生产期间操作波动的调整为对象,以控制稳定为目标,防止异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融资优势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融资优势 宋华锋 笔者根据我所所承办的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情况来对该两种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含义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与中期票据的区别在于其期限不同,短期融资券为1年期,而中期票据为3年期限和5年期限。 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融资优势 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之所以在短短的四年时间得以迅猛的发展,是与其优越的发行条件和优点分不开的: 1、发行门槛降低: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已经取消了原《管理办法》中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等硬性条件,而仅仅要求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中期票据亦是如此。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却要严格的多,需要同时满足6个规章条件,比较严格。 2、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具有以下特点:(1)审批简单、发行速度快,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就可发行,不像公司债、企业债,需要层层审批;(2)信贷规模不受限制,在企业净资产40%的范围内;(3)利率市场化定价,一般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我所提供法律服务的短期融资券的利率一般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左右,且发行期内不受银行利率浮动的影响;(4)可免担保,发行企业可视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是需要提供担保,是否是需要提高自己企业的信用等级;(5)不会因为债务融资工具的使用而导致股权的稀释等,但是同银行贷款一样具有到期还本付息的压力。 3、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比较: (1)监管机构不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施行的是备案制度,只需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即可发行;而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行的融资工具,施行的是核准制度,需要从地方发改委至国家发改委进行层层审批。

操作规程管理规定(修订)

工艺操作规程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围 1.1工艺操作规程是规工艺操作人员生产运行操作的重要技术性文件和规要求,为规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操作受控,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润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操作规程的编制与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是负责操作规程编制与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批。 2.2公司生产技术部是操作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核、上报与发布,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的年度评审。2.3公司生产运行事业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的执行。 2.4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容的制(修)订,并进行专业审核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2.5车间(工段)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上报及日常管理,负责审批后操作规程的执行。 3 操作规程的编写式、原则 2.1 各车间成立操作规程(案)编写小组,车间主任具体组织并审核,编写小组应包括管理、技术、操作三个层次的人员。

2.2 操作规程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不同层次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操作规程正确和可操作。 2.3 操作规程的编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2.3.1 操作规程必须以工程设计和生产实践为依据,确保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操作法的科学合理; 2.3.2 操作规程必须总结长期生产实践的操作经验,保证同一操作的统一性,成为人人格遵守的操作行为指南,有利于生产安全; 2.3.3 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车间设备的可靠运行; 2.3.4 操作规程必须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装置生产效率; 2.3.5 操作规程必须与岗位责任制(各车间另行制定)相结合,做到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2.3.6 操作规程必须在生产实践中及时修订、补充和不断完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不断提高。在装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及时以补充规定形式进行修改。 3 编写格式和容 3.1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技术规程、操作指南、开停工规程、基础操作规程、事故处理预案等章节,编写格式和容以生产技术部编制的《润锦化工有限公司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编写模板及容(试行)》(参见附件一)为蓝本进行,力求容全面,叙述精练、层次清晰、数据准确,

操作规程管理规定修订范文

操作规程管理规定 修订

工艺操作规程管理规定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工艺操作规程是规范工艺操作人员生产运行操作的重要技术性文件和规范要求,为规范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操作受控,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山西润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操作规程的编制与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是负责操作规程编制与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批。 2.2公司生产技术部是操作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核、上报与发布,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的年度评审。 2.3公司生产运行事业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的执行。 2.4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制(修)订,并进行专业审核及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2.5车间(工段)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上报及日常管理,负责审批后操作规程的执行。 3 操作规程的编写方式、原则 2.1 各车间成立操作规程(方案)编写小组,车间主任具体组织

并审核,编写小组应包括管理、技术、操作三个层次的人员。2.2 操作规程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不同层次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操作规程正确和可操作。 2.3 操作规程的编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2.3.1 操作规程必须以工程设计和生产实践为依据,确保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操作方法的科学合理; 2.3.2 操作规程必须总结长期生产实践的操作经验,保证同一操作的统一性,成为人人严格遵守的操作行为指南,有利于生产安全; 2.3.3 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车间设备的可靠运行; 2.3.4 操作规程必须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装置生产效率; 2.3.5 操作规程必须与岗位责任制(各车间另行制定)相结合,做到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2.3.6 操作规程必须在生产实践中及时修订、补充和不断完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不断提高。在装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及时以补充规定形式进行修改。 3 编写格式和内容 3.1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技术规程、操作指南、开停工规程、基础操作规程、事故处理预案等章节,编写格式和内容以生产技术部编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一)、中期票据发 行条件:A注册上限为亿元,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1、具有法人资格的 非金融企业, 40%;净资产的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 企业净资产的540%、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B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二). 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 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4.2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相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3.5《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3.6《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 3.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规程》SL401-2007 3.8《局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职责 4.1 项目部生产技术部负责现场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和培训;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2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施工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和培训;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3项目部质量安全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检。 4.4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过巡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放

5.1.1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安全法规和标准。 5.1.2项目部技术部应根据《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识别适用于本项目部的岗位和施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以方本或电子方本形式下发到操作相关人员。 5.2实施与检查 5.2.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5.2.2项目部生产技术部要将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设备、工序、岗位等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破损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维护或更换。 5.2.3施工现场采用新工艺,出现新的作业种类或新车型、新的设备进厂后,项目部生产技术部应及时识别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5.2.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过巡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纠正。项目部生技部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2.5项目部生技部、质安部应结合专项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3培训与考核 5.3.1项目部生技部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本岗位作业。 5.3.2项目部采用新工艺,出现新的作业种类或使用新车型、新设备时,项目部生技部应组织操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本岗位作业。 5.4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 5.4.1项目部生技部、质安部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分析等,及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5.4.2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完成后,按原审批程序执行。并按我局《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条款及时收回废弃版本,以防混用,引发事故。 6、记录 6.1《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记录》 6.2《安全操作规程标志、标牌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短期融资券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短期融资券业务的开展,指导该业务的日常操作,防范经营和操作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光大银行短期融资券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所称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参见《中国光大银行短期融资券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行所开展的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应遵循本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章项目营销与立项 第三条分(支)行客户经理应首先对于潜在发行人的整体状况进行内部评估,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我行的资源投入。评估应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发行人是否接近或符合发行条件; 2、发行人的市场认可度; 3、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4、发行人的管理团队; 5、发行人的成长性与还债能力。 第四条客户经理应向投行业务部提供立项所需的资料,由投行业务部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填写立项审批表(格式见附件),经公司业务部会签后,由投行业务部主管行领导审批,立项通过后方可启动客户授信申请工作。 第三章客户授信 第五条立项通过以后的项目,还需取得我行的统一授信,方可正式开始项目承销工作。 第六条内部授信的申请由分(支)行客户经理通过我行CECM系统提交。授信种类包括短期融资券包销额度、短期融资券投资额度和短期融资券过桥贷款额度。由于目前CECM系统业务品种列表中暂无上述品种,分(支)行在上报授信额度时需选择“其它产品”。

1、短期融资券包销额度是指我行作为主承销商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时,在发行结束后将未售出融资券由我行认购的最大限额。该额度由投行业务部使用。 2、短期融资券投资额度是指我行作为投资者,对我行主承销的企业短期融资券进行自营投资的最大限额。该额度由资金部使用。 3、短期融资券过桥贷款又分为发行前过桥贷款和到期后过桥贷款两类。该额度由客户在需要时使用。 (1)发行前过桥贷款是指我行根据拟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的资金需求,在其短期融资券首次发行前提供的,约定在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偿还的短期过桥性融资。 (2)到期后过桥贷款是指我行根据已经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的资金需求,在其短期融资券到期时提供的,约定在续发短期融资券结束后偿还的短期过桥性融资。 第七条短期融资券业务审查坚持属地原则,由风险总监或区域审批中心审查审议后,由我行各级审批机构按权限进行审批。同时根据双线审批原则,试点分行以及非试点分行申报短期融资券专项额度时,由总行投行业务部在授信额度终审前出具业务条线审批意见;对于试点分行申报包含短期融资券产品的综合授信,仍执行目前双线审批的规定,可由总行公司业务部商投行业务部的基础上出具业务条线审批意见。业务条线审批意见应至少明确:发行人总发行额度,我行承销额度、申请授信的包销额度、过桥贷款额度以及授信期限等内容。 第八条在采用全额包销或余额包销的承销方式下,应建立专项包销额度,最高按企业申请的年度待偿还余额的50%核定。如遇特大型的企业短期融资券承销,授信额度与企业申请的年度待偿还余额的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须经主管行长审批。 第九条短期融资券额度属内部授信额度,在获得包销额度后投行业务部即可承销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没有取得包销额度的企业不作为我行以包销方式承销的企业,但可考虑代销的承销方式。 第十条对于我行主承销的短期融资券投资额度,由资金部根据资产负债委员会的年度风险资产总额限制,以及短期融资券外部评级要求,自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对于经我行CECM系统内部评级为A级以上的企业,各级审批机构在核定包销额度的同时,可以主动核定最高不超过承销额度30%的过桥贷款额度;对于经我行CECM系统内部评级为A级以下的企业,则应在需要时由分(支)行客户经理通过CECM系统提出过桥贷款授信申请,由各级审批机构可根据申请企业的需求和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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