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外派管理办法

员工外派管理办法
员工外派管理办法

**地产有限公司员工外派管理办法

1、目的

人力资源共享,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与平台,鼓励和支持员工异地工作。

规范员工外派工作纪律、薪酬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管理。

2、定义

外派人员是指**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向各异地公司派驻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的长期行为。外派应有总公司外派审批。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地产有限公司外派期间的员工。

招聘时明确说明代异地公司招聘的员工不属于外派。

员工因父母或家庭在异地等原因需公司照顾去到异地工作的,也不在本办法的人员范围。

4、职责

4.1人力资源管理部:

制订和完善公司员工外派管理办法;

负责制定外派人员方案,办理外派员工的进出手续、审查外派人员的在职状态;

负责审核外派人员的工作考勤;

负责外派人员的考核管理;

负责外派人员各项薪酬福利待遇的审定与发放审核。

4.2 财务部:

按照《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帮助外派员工审核并报销相关费用。

4.3项目公司:

负责外派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与考核。

4.4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鼓励与支持本部门员工和干部外派工作。

4.5公司总经理

对所有的人员的外派进行审批。

4.6员工

接受公司的外派安排;

主动申请或竞聘各异地公司的空缺岗位。

5、外派管理

5.1外派审批:项目公司外派人员方案,主要包括定岗定薪、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等,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沟通相关部门拟定意见,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中:

5.1.1公司员工被安排到主城区之外的*城市下属区、市(县)工作的,不属于异地外派,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定的津贴。

5.1.2城市公司员工因城市公司跨城市发展而外派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5.2作息时间:员工外派期间作息时间参照派驻地公司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由派驻地公司考勤。

5.3外派工资与津贴:

5.3.1员工外派期间,根据职级核发外派工资;另外按外派员工职级标准发放各类外派津贴和一次性安居费。

5.3.2外派期间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各项福利按总公司执行。各项福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承担。

5.3.3员工在不同城市公司外派兼职的,外派工资、生活津贴按就高原则核准,不重复发放;交通津贴按就高原则再加50%标准核准;住宿津贴、一次性安居费原则上按一个实际租赁地区标准核准,如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在一个以上城市租房的,须另报公司批准。

5.3.3员工享受住宿津贴和一次性安居费的,需向人力资源管理部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审核、提交租房合同复印件备案;租赁合同到期的须另行提供。

5.4考核与任用:

5.4.1员工外派期间接受总公司与异地公司的双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晋级、加薪和发放年度功勋奖。

5.4.2对于在外派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总公司将给予加薪或晋级,并在外派结束后,总公司在人员任用上给予优先安排。

5.5外派时间的计算:

5.5.1根据《员工外派审批表》明确的时间开始享受外派待遇,外派结束相应取消。

5.5.2 员工外派后应珍惜外派工作机会,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在派驻地工作时间不得低于月度应出勤时间的80%,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月考核,如低于80%,则当月外派工资和相关津贴减半发放;如连续2(含)个月低于80%或一年有4(含)个月低于80%,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5.5.3享受外派政策员工如同时仍在本地兼工作的,则在派驻地工作时间不得低于月度应出勤时间的30%且每周派驻地工作不少于1天,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月考核,如两条中任一条未达到的,则当月外派工资和相关津贴减半发放;如连续2(含)个月或一年有4(含)个月未达到的,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5.6外派纪律:

5.6.1必须贯彻落实公司的经营理念,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6.2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忠于职守、和谐团结;

5.6.3严格执行总公司和异地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7、附件:

附件1:《外派工资与津贴标准》

附件2:《各城市公司20**年度外派津贴执行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部

****年**月**日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优耐达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使优耐达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 第五条培训计划 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行政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优耐达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优耐达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人力行政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优耐达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优耐达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行政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优耐达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行政部。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优耐达公司人力行政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优耐达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企业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企业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1 外派培训人员的资格 (1)参加外派学习的人员应首先满足外派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如无特殊批准,满足参加外派学习资格的人员应为已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本企业长期工作的员工。 2 外派培训的内容 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由政府法令规定或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技术职业资格评定方面的培训本企业必需的特殊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海内外参观和交流考察、MBA(EMBA)进修培训、中高层经理的硕士或博士的学历培训等。 3 本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于上一年度末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下一年度的外派培训原则上按此计划严格执行。 4 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临时决定的外派项目,申请人须首先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并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 企业统一支付每人平均外派培训费用5 000元以上的培训,受训员工应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受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工资待遇按协议规定执行。 6 对无需签订培训合同的外派培训人员,培训期间应视其正常上班,薪金发放标准按本企业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7 取得学历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员工先行支付。受训员工取得学位后,凭学位证书、毕业论文、学费发票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学费报销,并为企业服务满一定期限(具体如下表所示)。未满服务期限约定的,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是:未满期限的比例×报销金额×3。 8 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于上班后五日内将培训教材、书籍、学习笔记、培训记录和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部分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也应当登记到《员工培训记录表》。如培训项目为海内外参观和考察,须提交《参观考察报告书》给人力资源部,供考核之用。 9 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返回后,应提交参训报告,并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

公司内部培训管理制度完整版本

1 总则 1.1 为使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1.2 培训的目的在于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企业共同成长。 1.3 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公司员工在特定的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旨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素质的活动。 1.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培训机构与职责 2.1 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培训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 培训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培训部应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企业文化、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阶段性目标制定出公司的月度培训计划,经经理会通过后开始组织实施并考核。 2.3 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培训部提交本部门的月度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培训部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内部应定期组织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4 培训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4.1 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4.2 公司培训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2.4.3 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2.4.4 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2.4.5 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2.4.6 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2.4.7 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2.4.8 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4.9 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与归档; 2.4.10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2.4.10 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5 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5.1 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2.5.2 积极配合培训部实施培训工作; 2.5.3 本部门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2.5.4 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3 培训方式与内容 3.1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保证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工程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 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工程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工程项目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生产经营规划,监督生产,以实现企业各项目标。 1.4 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2、派遣程序 2.1 根据集团公司经营部提供中标项目人员名单或公司认为需要向工程项目派遣人员时,集团公司工程部研究确定人选。 2.2 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根据工程特点集团公司工程部进行岗位培训。考核通过签订质量、安全、管理、廉政管理责任状。由

档案部保管。 2.3 到人力资源部职务确定,签字备案。 3、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3.1 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驻在企业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3.2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或参与编制工程项目年度和月度经营计划;组织并监督检查经营计划的实施,客观、及时地向公司反馈驻在企业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3.3 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手册,组织贯彻执行。 4、工作报告 4.1 工程项目的最高主管要将所在工程的经营情况于每周周五前将周工作汇报、每月23号前将工程月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外派人员个人工作情况及表现每月向集团公司工程部领导报告,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且不限报告形式。4.2 外派人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驻在企业的经营情况、生产\工程进度、计划调整、班组工作评价、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本人工作纪律等履行职责情况、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困难、对该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 7、绩效考核 7.1 外派人员同时接受公司的相应考核。考核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每月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 7.2 绩效考核目标分为两部分,即本工程部现场调查与客户回访。

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因工作需要及个人发展,同意参加甲方出资的外训,根据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培训协议。 第一条乙方必须事先做好工作安排,保证在培训期间,不影响正常工作。 第二条本次培训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培训时间共计天。 第三条本次培训费用预计元(大写),包含报名费、学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差旅费及甲方人事部门认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具体甲方承担的培训费用按照培训完成后,乙方实际报销的费用统计。 第五条培训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机构的培训纪律,遵守甲方的培训相关规定,保证达到培训的目标要求,取得培训相关证书。如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培训结果或目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培训费用。 第六条乙方在培训期间作为正常上班出勤,甲方支付给乙方工资。乙方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方的规章制度,如旷课按缺勤处理。 第七条乙方培训结束后,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必要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将本次外训转化为内训项目。证书原件在约定服务期限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给乙方。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保密制度,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培训中所得到的专业技术资料外泄或传播给第三者,培训期间所有重要技术资料均交公司存档。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所规定的岗位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继续服务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限自培训结束后开始计算。如本协议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编号:XFJYWY-G-RL-B13-04 修订记录 (集团)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外派培训即公派外出参加培训,是指依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出资派遣员工参加由外部机构开展的培训班、职称和资格水平的考试(员工参加华夏幸福大学及内部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属于此范畴)。 第二条目的 (一)规范员工因公外出培训的流程,实现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二)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资格证书考取的机会,提升员工价值。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外出参观考察外所有由公司出资派遣员工进行外出学习的情形。 第四条组织权责 (一)人力资源中心职责 1.负责总部人员外派培训的审批、费用报销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2.负责审核分公司提交的《外派培训审批表》,并对分公司外出培训进行管控; 3.负责定期检查分公司外出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并纳入考核。 (二)分公司职责 1.负责统筹分公司内员工外出培训申请表的审批及《外派培训协议》的签订; 2.负责分公司外派员工信息进行整理,并定期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负责分公司外出培训获取的证书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第五条外派培训管理原则 1.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费用达到规定金额需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员工违约应按照《外派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外派培训所有资料、专业认证成果均归属公司所有: 员工外出培训结束后,应将培训过程中所发放的书籍、教材等有关资料交送人力资源部门培训负责人处统一保管。 员工培训所获得的专业认证证书需交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在员工与公司订立的《外派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期满后,经员工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核查后,可退给员工。 3.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将承担员工的全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学费、教师授课费、考务费、讲义与资料费,及因培训产生的交通费和差旅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的范围和额度按《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但培训通知中若含食宿安排则不可再单独报销交通费及餐费)。认证类培训需参加认证考试的,公司只承担一次认证考试费用。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名目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12)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12) 第一条本方法适用于张家港市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职员。 第二条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专门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第五条外派培训打算: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打算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依照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举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形。

第十条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依照公司人才培训打算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裁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职员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治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终止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个参加培训学习终止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公司相关薪金制度执行。

外派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派人员选定 1、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在深圳地区范围内选定适合外派项目人员。 2、公司采取自愿报名和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项目需求与员工综合素质条件,向公司领导提交外派人选方案。 3、人力资源部将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人选中,按照自愿报名、四年内未外派两项条件优先的原则选择人员。 4、一经公司领导班子通过,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将与外派人员进行谈话,公司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二、外派工作职务级别与时限的确定 1、本规定的外派人员是指由深圳总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管理处、顾问项目工作的员工。 2、外派工作职务是指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所担任的职务。外派工作职务不等同深圳相同职务的级别,即外派工作职务与深圳职务不是同名同级。 3、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深圳职级调整与深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调整深圳职级的,须经公司按晋升程序考察、审批后才能调整。调整后,执行新定职级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4、原则上外派时限为派驻项目合同期的期限,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合同期延长造成外派时限随之延长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但外派最长不超过4年(自愿外派的情况除外)。 三、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1)外派人员自外派的下月起工资上浮一等。 自2004年8月起,连续外派每满二年,可将外派时上浮的一等工资转为固定的工资等级(即外派工作结束调回深圳工作后仍保留这一等工资),然后再上浮一等工资。该项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两次(即连续外派四年后工资将不再上浮)。 (2)上浮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等级时,根据员工外派时的深圳职级不同设定相应的最高固定工资等级。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培训管理,汲取外部先进管理方式及专业知识,促进“精英”团队建设,有效推广学习经验、达到外培内训、全员共进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 员工外出培训坚持“与外训人员工作职责与职业发展一致、与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一致、与岗位任职资格及激励晋升机构相结合”的原则。 3.外出培训的项目范围 外出培训的项目包括:培训机构公开课、参观考察、出国培训、学历提升学习等。 3.1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机构开设的短期公开课,内容需与自身工作相关,并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3.2出国培训或者国内培训超过5万元的需报沙漠生态集团总裁审批。 3.3学历提升学习相关规定请参考《关于派送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参加MBA和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的通知》(2011年8月21日发)。 4.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详见附件《员工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5.培训要求

5.1参加外出培训人员的岗位或专业必须和培训内容相对应,同时必须符合培训机构所要求的培训条件。 5.2外出培训人员应遵从公司安排,在参训前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 5.3外出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严禁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5.4外出培训人员根据授课方安排,认真听讲、记录,学习回来30日内,将学到的经验、体会或成果在本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推广和知识共享,并建立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等详细信息的培训学习相关记录上报总管理中心,对未进行经验交流的单位或部门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6.外出培训费用管理 6.1课程费用 员工参加公务培训或考试的相关费用经审批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报销时必须凭正规发票、外出培训审批单,和在本公司/部门进行的培训收获分享总结等申请报销。 6.2培训期间差旅 培训期间差旅管理请参照《亿利资源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7.外出培训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7.1员工外出培训前一周,需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外派培训管理规定完整版

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1制定目的 利用外部资源,增长从业人员本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技巧,更新观念,提升综合素质,促成公司可持续发展。规范外派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外派培训效果,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3名词解释 3.1 公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派遣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 动。 3.2 私请培训:指员工为了满足个人学习的需要,私自申请经同公司达成某种协 议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3 培训费用: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杂费、差旅费的总和。 4权责单位 4.1 培训中心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5?适用培训形式 5.1 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2 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3 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4 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5 其它形式的派外培训。 6?外派申报 6.1 部门主管、公司领导、人力行政中心或培训中心,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 受训人员。 6.2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出培训申请 表》,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 6.3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职能管理层级报请审批,最 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6.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培训中心存档保管。 7?管理规定 7.1 公派受训,主管负责觅妥领导认可之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私请受 训,原则上由申请人或主管觅妥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方可外出受训。 7.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相应培训管理事项。 7.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之形象。 7.4 公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 为公出,应办妥请假手续(事假或特别休假)。 7.5 公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训练,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主管 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培训中心备案,始得退训。未经核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假。 7.6 公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由, 呈部门主管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培训中心备案,始得报销培训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 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3名词解释 3.1 公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派遣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2 私请培训,指员工为了满足个人学习的需要,私自申请经同公司达成某种协议后,参加 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3.3 培训费用,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杂费、差旅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 资的总和。 4权责单位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4.2 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5培训形式 5.1 企业管理辅导机构所举办的讲习。 5.2 学者专家专题演讲会或座谈会。 5.3 大专院校专业科目选修。 5.4 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5.5 公司或工厂的参观访问与交流。 5.6 职务代理锻炼。 5.7 其它形式的派外培训。 6外派申报 6.1 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6.2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 有关信息资料。 6.3 被提议或私自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学习人员按职能管理层级报请审批,最后经总经理 核准方可生效。 6.4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保管。 7管理规定

7.1 公派受训,主管负责觅妥领导认可之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私请受训,原则上 由申请人或主管觅妥职务代理人代为处理其职务,方可外出受训。 7.2 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所规定的报到、上课、测试等培训管理规定。 7.3 受训人员在受训期间,应特别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之形象。 7.4 公派受训如属上班时间,视同公出;私请在外受训如属上班时间,不得视为公务,应 办妥请假手续(事假或特别休假)。 7.5 公派受训人员如因故不能完成该训练,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主管签核,并经 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始得退训。未经核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已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同事假。 7.6 公派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资格者,应呈报具体理由,呈部门主管 签核,并经总经理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始得报销培训费;否则其培训费及差旅费由个人自行负担,受训日如系上班时间则视为事假。 7.7 公派受训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十五日内应将《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并 同训练教材送交人力资源部。《训练心得报告》或《工作改善计划》逾期未交者,除一年内不得派外受训外,年终不得评为优秀个人,并按培训费用的20%处以罚金。 7.8 主办机构有颁发受训证明文件,受训人员应将证明文件正本送培训管理部门存档,离职 时办清手续后退还。 7.9 培训成绩将通知各学员主管,人力资源部归档。 7.10 受训者返回后应就受训内容给相关部门员工传授,不得借故推诿。 8 培训协议 8.1凡公派培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8.2 凡获得公司相关补助的私请培训,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8.3 培训协议的基本原则: 8.3.1 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1000元(含1000元)至3000元的, 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1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2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3000元(含3000元)至6000元的, 在原合同服务期基础上增加服务期不得少于2年;受训员工不满服务期离职者应以月为单位按不满服务期比例补偿公司。 8.3.3公派或获得公司补助的私请外派培训费用单次达到6000元(含6000元)至10000元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要注意哪些细节?以下是小编带来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协议书 姓名:部门:职务: 本人因公司事业发展需要被派送到参加培训学习, 时间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愿与公司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培训目的: 二、培训机构与培训科目: 三、培训期间本人愿意遵守培训机构的有关规定,维护本公司名誉与保证不泄露公司秘密。保证受训期间虚心学习,吸收所需知识技能,于受训期满后返回公司服务。如公司中途因工作需要要求中止受训,愿以公司利益为重,绝无异议。 四、学业完毕后愿尽所学之经验、知识、技能服务于公司,并愿将所学传授给公司同仁,所取得相关资料应留公司存档。利用所学取得

的科研成果、专利、著作应以公司名义取得自有知识产权,绝不私自向外出售、泄漏、转让。 五、培训学习期满保证继续在公司服务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愿按公司相关规定申请报销员工培训费用。 六、培训期间,公司应根据培训地点生活水平每月发给学员在职时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计元人民币。 七、培训期间本人愿与公司保持不间断联系,并能配合公司的科研开发及项目拓展活动。 八、培训人如有违反以上条款,需赔偿公司一切损失。如有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者,在承担经济损失的同时,愿承担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受训人与公司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受训人: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1.试用范围新管理岗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外派培训外派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员工派遣参加公司外部培训、学习活动 2.培训费用 2.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总和。 2.2培训费用的报销应出具相应、有效的发票,并于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如遇以下情形,则不予报销费用:员工在外派培训期间因私人原因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员工在培训(理论)结束后没有通过考试或未获得相关证书,实际操作中没有达到独立操作上岗能力的 3.外派培训出勤及薪酬福利管理出勤 3.1培训时间在工作日进行的,按正常出勤计算,培训时间在休息日(含下班后的延长工作时间)进行的,不计加班3.2受训人应遵守培训方的时间安排和管理规定,按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勤;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经查实后按旷工处理,自动扣除工资3.3外派人员因重大事宜,无法参加培训时,因提前向培训方管理部门说明薪酬福利 3.4员工外派培训期间按在本公司正常出勤计算,原有工资奖金正常发放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够共享,达到公司内外部培训管理统一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外部培训管理。 三、培训管理职责 1. 公司领导职责: 负责外训人员申请和费用审批。 2. 人力资源部职责: 外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外训机构确定;外训费用额度审核;培训记录、资料、证书的管理和存档。 3. 各部门职责: 结合部门员工工作水平,提出合理外训计划;配合人力资源部选择外训机构、外聘讲师及评估培训效果;按照批复文件组织培训实施。 4. 财务部职责: 外训费用报销审核。 四、外部培训方式 1. 外派培训:到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机构、政府单位等参加培训课程、考取资格证书。 2. 外聘讲师培训:由公司组织、邀请培训机构或政府单位的专门讲师到公司内部进行授 课。 五、外训类型

1. 公派外部培训 1) 公派外训有以下适用情形但不限于: ①国家规定特种岗位人员的证件取得与复审。 ②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引进等所需要的外部培训。 ③公司内部没有相关讲师或讲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④其它因工作需要公司指派参加的外部培训。 2) 公司和员工双方可签订《外部培训协议书》,未签订该协议书的,以劳动合同为标准 执行。 3) 公派外部培训人员出勤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外出培训的必须填写《出差申请 单》。 2. 自费外出学习 1) 自费外出学习有以下适用情形但不限于: ①参加外部学历提升教育。 ②参加相关职位、职称考取资格证书。 ③个人兴趣爱好参加其它技能培训。 2) 自费外出学习人员上课时间与出勤时间冲突时,不能按出差计算,所有费用自理。 3) 自费学习人员如取得相关学历证明或资格证书时,提交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审定,并 存档复印件。 六、外训机构的确定 1. 外部培训信息收集: 人力资源部可通过网络、报刊、杂志或同行介绍、参训人提供信息等多渠道获得外部培训信息。包括:培训机构信息(名称、资质、成功案例、主要服务项目、公开课计划、区域和联系方式等)和培训师信息(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完整版)外包人员管理办法

外包人员管理办法 目的: 为规范业务、人力外包的管理,解决企业人力资源紧张和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降低人力培养和流动成本,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1. 代码开发、测试、UI、运营策划等非核心业务; 2. 集成项目实施; 3. 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业务。 术语: 业务外包: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 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供应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 人力外包: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招聘完成率=月度招聘人数/月度招聘需求*100% 试用期内人员保有率=(试用期员工总数-试用期离职人数)/试用期员工总数*100% 三个月内人员保有率=(员工总数-三个月内离职人数)/员工总数*100% 职责: 1.外派员工归属中心/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分析资源差距明确 人力需求;评估人员能力,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 2.项目管理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 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中心总经理:审核批准相关项目的外包需求。 4.外包供应商: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外包服务的所有人员;与外派员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配合外派员工所属部门对外派员工日常管理,并按月输出《人力月报》给项目管理部。 5.综合管理部:负责外派员工的考勤记录并每月发送《考勤月报》给项目管理部;如外派 员工常驻地为武汉、济南等异地城市,考勤记录由所属项目经理负责每月反馈给项目管理部。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员工了解并学习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派培训,包括各种学术研讨、讲座、会议等学习交流形式。第三条参加外派学习的员工应为转正员工,且日常表现良好,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外派培训的学习内容应与员工本职工作相关,且符合任职岗位对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提升要求。 第四条外派培训须由申请人或申请部门提报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原则上不予报销费用。 第五条由公司支付全额或部分培训费用的培训,受训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第六条当《员工培训协议》中规定的培训服务年限未满又签订新的《员工培训协议》,培训服务年限进行累加,第二份培训服务年限从第一份培训服务年限履行完后进行计算。培训服务年限规定如下表: 第七条在外派培训结束时,如果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参加外派培训员工应返还公司实际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 第八条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返回后,应提交培训总结报告,并根据公司要求,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九条参加外派培训员工在《员工培训协议》履行期间,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相关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按“未履行月数/服务期月数”的比例退还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 第十条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按照《员工培训协议》履行服务年限。如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期限在培训协议约定的日期前届满的,则该劳动合同将自动延期,直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期限为止。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 规定

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编号: XFJYWY-G-RL-B13-04 修订记录 (集团)公司外派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外派培训即公派外出参加培训,是指依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出资派遣员工参加由外部机构开展的培训班、职称和资格水平的考试(员工参加华夏幸福大学及内部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属于此范畴)。 第二条目的 (一)规范员工因公外出培训的流程,实现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二)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资格证书考取的机会,提升员工价值。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外出参观考察外所有由公司出资派遣员工进行外出学习的情形。 第四条组织权责 (一)人力资源中心职责 1. 负责总部人员外派培训的审批、费用报销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2. 负责审核分公司提交的《外派培训审批表》,并对分公司外出培训进行管控;

3. 负责定期检查分公司外出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并纳入考核。 (二)分公司职责 1. 负责统筹分公司内员工外出培训申请表的审批及《外派培训协议》的签订; 2. 负责分公司外派员工信息进行整理,并定期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 负责分公司外出培训获取的证书及培训资料的保管。 第五条外派培训管理原则 1. 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费用达到规定金额需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员工违约应按照《外派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2. 外派培训所有资料、专业认证成果均归属公司所有: 2.1 员工外出培训结束后,应将培训过程中所发放的书籍、教材等有关资料交送人力资源部门培训负责人处统一保管。 2.2 员工培训所获得的专业认证证书需交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在员工与公司订立的《外派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期满后,经员工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核查后,可退给员工。 3. 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的,将承担员工的全部培训费用,包

公司外部培训管理制度

外部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提高各岗位人员的岗位技能,保证公司外训取得预期的效果,满足公司发展之培训需求,规范外训作业流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外部培训管理。 三、外部培训方式 1.外派培训:到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机构、政府单位等参加培训课程、考取资格证书。 2.外聘讲师培训:由公司组织、邀请培训机构或政府单位的专门讲师到公司内部进行授课。 四、外训需求和信息来源 1.外派培训由下面两种方式产生: 公司为员工设计的培训计划:指公司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其设计的工作技能、管理能力、理念方面的培训;员工个人主动提出的培训需求:由员工个人为进一步提升各方面素质技能,向公司提出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培训请求。 2. 外部培训信息收集: 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可通过网络、报刊、杂志、培训机构通知函或同行介绍、参训人提供信息等多渠道获得外部培训信息。包括:培训机构信息(名称、资质、成功案例、主要服务项目、公开课计划、区域和联系方式等)和培训师信息(个人基本情况、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等)。 外训需求的培训机构信息与员工外训申请资料一起审批。 五、外部培训管理管理 1. 外训申请 有培训需求时,参训人提出培训申请。申请批准后签订《外部培训协议书》再外出培训。 2. 培训纪律 1)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代理安排。 2)外训期间应认真听讲、做好学习记录,不得缺课。 3)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注意维护个人和公司形象。 4)负有保密的责任,任何时期不得将公司机密对外泄露。 5)培训期间应妥善维护人身、财物安全,员工因进行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活动或自主行为造成的个人或他人人身与财物安全问题,由个人负全责,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关于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

关于公司外派工作人员 管理的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关于规范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的规定为明确责任,提高效率,保证工作时间,加强对外派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如下:外派人员主要指外派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工作人员。 一、外派人员工作纪律: 1、不得向项目部或分公司吃、拿、卡、要; 2、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不得让人代替自己工作; 4、不得在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外乱签字、盖章; 5、不得收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6、不得不经批准,擅自作出决定; 7、不得随意变更公司的工作安排或其他决定。 二、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委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农民工工资(含管理人员、农民工、劳务分包、工程分包等所有工人的工资)发放到位工作; 3、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相关的材料款(含材料费、租赁费、工程分包款等所有应付款项)支付到位工作; 4、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监管项目部或分公司的合同签订、管理及存档工作; 6、负责做好印章的使用、登记、存档工作;

7、负责协助项目部或分公司做好管理、协调工作; 8、负责协调项目部或分公司做好工程创优工作; 9、负责做好项目部或分公司与公司总部的联络沟通工作; 10、负责做好对项目部或分公司的服务工作; 11、负责做好分公司承接项目的报表工作; 12、负责对项目部或分公司合同签订前的手续履行工作。 三、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外派人员应对本职岗位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外派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职责,每月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2、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若有擅自离岗者,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外派人员返回公司,一律将印章等移交办公室备案管理,离开时再签字领取。闲置公司期间,一律在公司待命,根据公司需要统一安排。 4、外派人员因故在合同期间未满离职的,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和账务清理。 5、外派人员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通畅。 6、外派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均以公司相关规定为准,由分公司或项目部上缴公司账务部,再由公司依据考勤发放。 7、外派人员每月要根据所在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汇报公司(工作内容包括招投标、合同签订情况、委托书、介绍信以及财务支付情况、税务交纳情况、印章使用情况、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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