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资源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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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资源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

【标 签】资源税征税范围

【颁布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鲁地税流字﹝1995﹞8号

【发文日期】1995-03-24

【实施时间】1995-03-24

【 有效性 】全文失效

【税 种】资源税

66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了正确确定资源税应税产品的税目归属及适用单位税额,准确地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有关资料和多方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资源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已征得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以便加以改进。

资源税税目注释(试行稿)

一、原油:是石油原油的简称。是直接从油井中开采出来的一种褐色或黑色粘稠的可燃性矿物油,是多种烃类(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的复杂混合物。

石油原油的用途很广泛,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能源石油,除直接用作燃料外,主要用于炼制各种成品油、石腊、沥青等产品;二是用作化工、溶剂、合成纤维、塑料、合成橡胶等的原料。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包括稀油、稠油和高凝油,不包括人造石油。稠油,是指在油层温度条件下,原油粘度大于100毫帕/秒或原油重度大于0.92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含蜡量超过30%的用普通开采方式不能正常生产的原油。凝析油视同原油,征收资源税。

二、天然气:是蕴藏在地层内的碳氢化合物可燃气体。主要含有甲烷、乙烷等低分子烷烃和丙烷、丁烷、戊烷及其他重质气态烃类。一般是由有机物质经生物化学作用分解而成。它或与石油共存于岩石的裂缝和空洞中,或以溶解状态存在于地下水中。

天然气可用作工业和民用燃料,也可用作生成合成氨、甲醇、乙稀、合成石油、乙炔和其他有机化合物的原料。含氦和二氧化碳较多的天然气,可用于提取氦气和二氧化碳。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1.气田气:在探明的气田上钻井,诱导气流,使气体依靠自身的压力沿着井内的自喷管道流至井口,经过气水分离装置而得的干天然气和湿天然气。

2.油田气:即油田伴生气,在采油的同时采集的伴随石油从油井中逸出的干天然气和湿天然气。

本税目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是由一定地质年代生长的繁茂植物,在适宜的地质环境中,逐渐堆积并埋没在水底或泥沙中,经漫长的地质年代的天然煤化作用而成的黑色或褐色的可燃性矿物,是重要的固体燃料和化学工业原料。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是指原煤,即指直接从地下开采出来,未经洗、选加工的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碳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1.宝石:硬度较大,色泽美丽,受大气和药品的作用不起变化,产量稀少而极为贵重的矿物,统称为宝石。如金刚石、星彩刚玉、黄玉、祖母绿、镁铝榴石、贵蛋白石等。性质较差的,有时称为饰品,如水晶、玛瑙、琥珀和孔雀石等。

本税目不包括用于工业的金刚石。

2.玉石:分硬玉(翡翠)、软玉。硬玉是一种钠和铝的硅酸盐,分子式为NaAl(SiO3)2。软玉是一种含水钙镁硅酸盐,分子式为:CaMg5(OH)2(SiOll)2。

3.膨润土:也称“斑脱岩”。由凝灰岩或其他火山岩在碱性水的作用下蚀变而成。主要矿物成分为蒙脱石。呈灰绿色、黄色或粉红色、白色等,吸水性强,体积能随所吸水分胀大。但在加热后又可失去所吸水分。用于制备钻探时所用的泥浆,并可作为铸模砂的胶结物以及漂白油类用的吸附剂等。

4.石墨:化学成分为C。六方和三方晶系,晶体呈六方板状或片状,集合体为鳞片状。铁黑白至钢灰色;条痕呈黑色。能导电,化学性质不活泼,具有耐腐蚀性。高纯度石墨在原子反应堆中用作减速剂;电工方面用以制作电弧炉、电池和弧光灯的电极,以及电机的电刷等;此外还可用作制造坩埚、铅笔等的原料及化工设备和机器的润滑剂、涂料。

5.石英砂:主要由石英散粒组成的未胶结松散堆积物。石英约占95%左右,并含有其他

氧化物以及硅酸盐等少量碎屑物。粒度大小不一,常呈不规则的圆粒或棱角状。由含石英的岩石,经外力作用破坏后沉积而成。主要用作玻璃和陶瓷的原料及冶金工业的熔剂。细石英砂可制作砂磨工具。

6.萤石:也称“氟石”。化学成分为CF2。等轴晶系,晶体呈立方体、八面体、菱形十二面体;集合体为致密块状。呈黄绿、紫等色,无色的少见。透明,玻璃光泽;有显著荧火现象用作冶铁和冶铝的溶剂、陶瓷原料和光学仪器的材料。在化学工业上是制造氟化物的原料。

7.重晶石:化学成分BaSO4。正交晶系,常成板状晶体或粒状集合体。无色透明,不纯者常现灰、红等色。玻璃光泽,解理面上为珍珠光泽;性脆。广泛用于石油、化工、橡胶、陶瓷、玻璃、无线电等工业以及伦琴射线实验室中,亦可用于提炼金属钠。

8.毒重石:即“炭酸钡矿”(BaCO3)正交晶系,常呈假六方双锥的三连晶;集合体为致密块状、粒状、球状。无色或白色常带微灰、微黄。玻璃光泽;性脆。能溶于盐酸、发泡很多,是提炼钡的矿物原料。

9.蛭石:化学成分为(Mg,Fe2+,Fe3+)3﹝CSiAl)4O10﹞(OH)2.4H2O。单斜晶系,晶形与云母相似,呈片状。具微绿的褐色或褐黄色。产于蚀变的含黑云母或金云母的的岩脉中,是黑云母和金云母变化的产物。焙烧后叫“烧胀蛭石”,体积可膨胀18-25倍,比重显著变小。用作隔热材料(直接使用粒状的烧胀蛭石或制成水泥蛭石板和沥青蛭石板等),混凝土及砂浆的轻骨料以及涂料等。

10.长石:长石族矿物总称。为钾、钠、钙及较少见的钡的铝硅酸盐。按其化学成分,可分为两个亚族:三斜晶系的斜长石亚族、单斜和三斜晶系的钾长亚族。它们的公共特点是:呈白色、肉红色或灰色;玻璃光泽。长石族矿物是分布最广的造岩矿物,见于各种岩石中。富含钾或钠的长石主要用于陶瓷工业、玻璃工业。

11.沸石:也称“泡沸石”。为沸石族矿物的总称,包括一系列含水的钙、钠以及钡、钾的铝硅酸盐物。 因成分不同分为方沸石Na﹝ALSi2O6﹞H2O、钙沸石Ca﹝Al2Si3O10﹞3H2O 等。其含水量与外界温度及水蒸汽的压力有关,加热时水分要徐徐逸出,但并不破坏其结晶构造。一般呈浅色;玻璃光泽。沸石族矿物见于喷出岩,特别是玄武岩的孔隙中,亦见于沉积岩、变质岩及热液和某些近代温泉沉积中。除天然产品外,也可由人工合成。人工合成的不属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沸石用作“分子筛”,可以吸取或过滤其他物质的分子,工业上常用以净化或分离混合成分物质,如气体的分离、石油的净化。

12.滑石:化学成分为Mg3﹝SiO10﹞(OH)2。单斜晶系,常成片状、鳞片状或致密块状集合体。淡绿或白色。玻璃光泽,解理面上呈珍珠光泽;有滑腻感。通常由富含镁的岩石经变质而成。广泛用于造纸及橡校等工业,并为爽身粉、痱子粉的主要成分。中医学上也有使用。

13.白云石:化学成分为CaMg﹝CO3﹞2。三方晶系。常见晶系为菱面体,晶面往往弯曲呈鞍状,集合体为粒状或块状。通常为灰白色,玻璃光泽;性脆。分布很广,其致密块状集合体称“白云岩”。广泛用作建筑材料、化工原料、耐火材料及熔剂等。

14.硅灰石:化学成分为CaSiO3。三斜晶系,常成片状晶体,通常成放射状或纤维状集合体。白色,微带浅色或浅红色。玻璃光泽,是标准的接触交代质矿物,常见于石灰岩和酸性侵入体的接触带中。

15.凹凸棒石粘土:是指以凹凸棒石为主要组分的一种粘土矿。凹凸奉石粘土成分一般较为复杂。成分简单、质地纯净、产状稳定的凹凸棒石粘土矿较为少见。凹凸棒石是一种晶质的水合镁铝硅酸盐矿物。因具有独特的分散、耐温、耐盐碱等良好的胶体性质和较高的吸附脱色能力,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及粘结力而被化学工业广泛采用外,在石油、地热、海洋钻探、冶金工业、铸造、建筑、轻工、国防工业、农业以及科研等行业也先后采用,成为上述行业的重要矿物原料。

凹凸棒石粘土呈土状,致密块状产于沉积岩和风化壳中,白色、灰白色、青炭色、灰绿色。土状或弱丝绢光泽。土质细腻,有油脂滑感。质轻,性脆,断口呈贝壳状或参差状。吸水性强。湿时具有粘性和可塑性,干燥后收缩小,不大显裂纹。水泡崩散。

16.高岭土:也称“瓷土”。主要矿物成分为高岭石。一般为全白色。是各种结晶岩(花岗石、片麻岩等)破坏后的产物,广泛用于瓷器和陶釉制品的生产及电工器材、造纸、纺织和橡胶等工业中。

17.耐火粘土:粘土的一类。耐火度高于1580℃。主要由水化铝硅酸盐矿物组成。颜色随所含杂质(如氧化铁)而异。主要有软质和硬质两种。和水时有可塑性,经干燥和煅烧呈致密状物。主要用于制造粘土质耐火材料。

18.云母:云母矿物的总称。商业上多称“千层纸”。为钾、镁、锂、铝等的铝硅酸盐。单斜晶系,晶体常呈假六方片状,集合体为鳞片状。颜色随成分而异。玻璃光泽;硬度2-3;薄片具有弹性。根据成分,可划分为白云母、锂云母、金云母、黑云母等。是分布最广的造岩矿物之一,主要产于伟晶岩、花岗岩及云母片岩中。白云母和金云母有优良的耐热性、电气绝缘性及耐酸碱腐蚀性,是高温、高压、耐潮的电气绝缘制品中的主要材料,并可制成各种云母板、带、箔等绝缘制品及作塑料中的填料。锂云母为提取锂盐的主要原料之一。白云母可供药用。

19.大理石:变质岩之一。因盛产于我国云南大理而得名。是石灰岩或白云岩受接触或区域变质作用而重结晶的产物。矿物成分主要为方解石,遇盐酸发生气泡。具等粒的或不等粒的变晶结构,颗粒粗细不一。一般白色,如含不同杂质,就有各种不同颜色。常见的绿色大理岩是蛇纹石大理石。大理石磨光后非常美观,可作建筑材料,也可供艺术雕刻和装饰之用。

20.花岗石:也称“花岗岩”,俗称“麻石”。分布最广的涤成酸性岩。特点是

含SiO2,最高(超过65%)。主要由石英、长石和少量暗色矿物组成。颜色较浅,以灰白色的肉红色为最常见。具等粒状结构和块状结构。常成巨大岩体(如岩基)产出。按次要矿物成分的不同可分为黑云母花岗岩,二云母花岗岩和角闪石花岗岩等。在我国分布很广,东部的中代燕山期花岗岩等尤占优势。是坚固美观的建筑材料。

21.石灰石:俗称“青石”。一种在海、湖盆地中生成的灰色或灰白色沉积岩。主要由

方解石(CaCO3)的微粒组成。岩石中常有其他混入物,如白云石、粘土矿物和石英等。依所含混入物的不同,可分为白云质石灰岩、粘土质石炭岩和硅质石灰岩。纯石灰岩中的混入物一般少于5%。白色、灰及黑灰色,呈致密状,遇盐酸起泡。是烧制石灰的主要原料,

在冶金、水泥、玻璃、制糖、化纤等工业以及建筑业和农业都有广泛用途。

22.菱镁矿:化学成分为MgCO3。三方晶系,晶体呈菱面体,常成致密块状集合体。白色、浅黄色或灰色。玻璃光泽。用于制造耐火材料和提炼金属镁,也用于水泥、造纸、制糖和橡胶工业。

23.磷铁矿:化学成分为2FePO4.3H2O或Fe2O3.P2O5.3H2O。为红色斜方晶系之柱状晶体。硬度3.8,比重2.8。熔度2.5-3,光泽呈玻璃状,颜色淡红,或淡红紫色,透明,解理依柱面而完全。可供提磷用。

24.天然碱:也叫“碳酸钠石”。化学成分为Na3﹝CO3﹞2.2H2O。一般含少量硫酸钠、碳酸氢钠和氯化钠等,单斜晶系,常呈无色、白色或黄色的结晶质及壳。玻璃光泽。是盐湖的化学沉积物。可作洗涤剂,也可用提炼纯碱等原料。我国河北张家口一带所产生天然碱,亦称“口碱”。

25.石膏:化学成分为CaSO4.2H2O。单斜晶系,晶体呈板状,集合体常成致密粒状或纤维状。白色,有时因含杂质而成灰、黄、红等色,玻璃光泽。主要是古代盐湖或泻湖的化学沉积物。农业上可作肥料。水泥工业用作掺料。中医学上也有所使用。加热至150℃,脱水成“烧石膏”,或称“煅石膏”。

26.硅线石:化学成分为Al2SiO5。正交晶系,偶呈两端无晶面的细柱状,柱面上有纵纹;常带放射状或纤维状集合体。灰色、浅褐或浅绿色。玻璃光泽。是高温变质矿物之一,见于火成岩与富铝岩石的接触带或结晶片岩中。是高级耐火材料。

27.工业用金刚石:指用于工业的金刚石。化学成分为C。等轴晶系,常呈八面体晶形。晶面常鼓起球面。纯者无色透明。折光率强;金刚光泽。工业上一般用作高级磨切割材料,也被用作原子能工业的高温半导体器件和金刚石散热片等方面的材料。

28.石棉:可分裂成富有弹性之纤维丝的某些硅酸盐矿物的总称。成分中含一定数量的水,其特点是呈纤维状。绿黄色或白色,分裂成絮时呈白色。丝绢光泽,纤维富有弹性。化学性质不活泼。石棉纤维较长的用于制造防火纺织物,如石棉绳、石棉带、石棉布等;纤维较短的用于制造石棉水泥制品、石棉隔音材料、石棉保温材料(石棉碳酸镁保温粉)和低电压电器的绝缘材料等。

29.硫铁矿:亦称“黄铁矿”。化学成分为FeS2。等轴晶系,晶体多呈立方体或五角十二面体,集合体常呈致密块状、浸染粒状。晶面上有条纹。淡黄铜色;条痕绿黑色。金属光泽;有弱导电性。常产于硫化物矿床,风化后成为褐铁矿。主要用于制造硫酸。

30.自然硫:化学成分为S。正交晶系,晶体常呈锥状或厚板状,集合体常为土状块体,偶尔呈钟乳状或瘤状块体。黄色;条痕浅黄。透明或半透明。贝壳状或参差状断口。树脂光泽。是硫黄的重要来源。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1.铁矿石:铁矿石是钢铁工业的主要原料。铁矿石经过冶炼后,可以制成生铁、铁合金、碳素钢、合成钢、特种钢等等。铁矿石主要包括磁铁矿、赤铁矿、镜铁矿、褐铁矿、菱铁矿等。

磁铁矿(又名磁铁石、黑铁矿)FeO4,含铁量为72.4%。成分较纯,有时含钛(Ti),

铬(Cr),镍(Ni),钒(V)。等轴晶系,晶体往往为八面体。少数为菱形十二面体。集合体常呈块状。有时呈散粒状,铁黑色。条痕黑色。半金属光泽,不透明。硬度5.5-6。性脆。无解理,有时具裂开,比重4.9-5.2。磁铁矿的最大特点是有磁性。有的磁铁矿能被磁铁石吸起来,通常用吸铁石(或马蹄形磁铁)可吸起它的粉末。磁铁矿这个名称由此得来。

赤铁矿(又名红铁矿)Fe2O3,含铁70%,有时含钛(Ti)和镁(Mg)。三方晶系,晶体可呈薄片状、板状或菱面体。一般呈致密隐晶质,块状及肾状、鲕状等集合体。赤铁矿的最大特点是樱桃红色的条痕。颜色多变,常为暗红色、褐红色、猪肝色和钢灰色,粉末状的赤铁矿多为砖红色。因此,赤铁矿可做各种朱红色的颜料。半金属光泽,也有土状光泽。硬

度5.5-6。但土状和粉末状者硬度有时不到1。性脆,无解理。比重5-5.3。赤铁矿有许多变种,如镜铁矿、云母赤铁矿、赫铁矿、肾状赤铁矿、鲡状赤铁矿。

褐铁矿mFe2O2.nH2O,含铁量为48-63%,褐铁矿是一种多矿物集合体,组成不定,常包含有纤铁矿FeO(OH)、针铁矿FeO(OH)等。含水量变化很大,往往含硅质、砂质、粘土物质、磷质等杂质。褐铁矿的颜色以褐色为主。有红褐色、棕褐色、黑褐色、黄棕色。非晶质体,几乎全为胶体状块体。形状多变化,有土状、块状、钟乳状、结核状、皮壳状、蜂窝状和葡萄状等。有的还成其他矿物(常为黄铁矿等硫化矿物)的假象。半金属光泽或土状光泽。不透明。硬度变化很大(1-4)。风化后变成棕褐色的泥土一样的东西。比重3.3-4。

菱铁矿FeCO3,含氧化铁为62.1%,有时含镁(Mg)和锰(Mn)。三方晶系,晶形为菱面体,晶面有些弯曲,同时现鳞片状。通常为粒状、块状、结核状、鲡状、土状等。矿物外表常有棕褐色外壳,含铁愈高者壳的颜色愈深。新鲜断面呈浅灰色或浅黄白色,有时微带褐色,条痕灰白色。比重3.7-4.0。性脆。硬度3.5-4.5。突出的特点是滴冷稀盐酸缓慢起泡,滴热盐酸则作用比较剧烈,矿物灼烧后变黑色,并具磁性。

2.锰矿石:锰矿石是炼钢不可缺少的辅助原料。此外,颜料、油漆、玻璃、干电池、药品等也都要用锰。电子工业中制造锰锌铁氧体,是锰的新用途。锰矿石按化学成份可以分为三大类:(1)氧化锰:常见矿物有软锰矿、硬锰矿,其次是水锰矿,不常见的有黑锰矿、褐锰矿。(2)碳酸盐锰矿:主要矿物是菱锰矿、钙菱锰矿(锰方解石)等;(3)硅酸盐锰矿:由蔷薇辉石组成。在这三类矿物中,氧化锰矿分布广泛、易开采,用途广,最有经济价值。其次是碳酸盐锰矿。

软锰矿MnO2,含锰量最高达63.2%。四方晶系,但晶体很少见,一般呈针状、纤维状,通常为块状、粉末状和烟灰状等。主要特征是集合体松散时较软,用指甲轻轻一划就可以刻动,有时还染手。硬度1-2,结晶好的硬度为6-6.5。多呈钢灰色,有时带浅蓝金属锖色。条痕黑色、铁黑色。新鲜断口呈半金属光泽或无光泽。不透明。比重4.7-5.0。

硬锰矿mMn.MnO2nH2O,通常是指锰的氢氧化物或含水氧化物的集合体。含锰量45-60%。

斜方晶系,晶体很少见,一般呈皮壳状、葡萄状、肾状、钟乳状或土状、此外还有致密块状和树枝状等。颜色钢灰至黑色。硬度4-6。半金属光泽,疏松状的则无光泽,比重4.4-4.7。断口平滑至贝壳状。性脆。

水锰矿MnOOH,含二氧化锰量达49.4%,氧化锰40.4%。单斜晶系,柱状晶体。多为致密块状、钟乳状、放射状。矿物外形很象软猛矿。通常是黑色、钢灰色,但也有成褐色的。条痕棕褐色。这是与软锰矿的区别。新鲜断口参差不齐,半金属光泽。比重4.2-4.4。硬

度3-4。性脆。

褐锰矿Mn2O3,含锰量69.6%。四方晶系,晶体呈锥形或假八面体的晶形。通常呈致密状或粒状集合体。颜色褐黑色至钢灰色。条痕暗褐色。新鲜断口为参差状。半金属光泽。比重4.72-4.83。硬度6-6.5。以硬度大,条痕褐色与其他黑色相似的锰矿物区别。

黑锰矿Mn3O4,含锰65-72%。四方晶系,四方双锥,但少见。通常呈粒状、块状集合体。颜色黑色,条痕褐色。比重4.7-4.9。硬度5左右,黑锰矿为无水矿物,是自然界所有锰化合物中含锰最丰富的矿物。

菱锰矿MnCO3,含MnO61.7%。三方晶系,菱面体晶形,完整的晶体见于晶洞中,菱面弯曲。集合体常为粒状及带放射状的肾状和球状。没有氧化的菱锰矿为玫瑰红色,稍氧化后即变成黑色、褐色,或灰蓝色。条痕为白色至浅褐色,玻璃光泽。比较脆性。成晶体时解理完全。硬度3.5-4.5。比重3.6-3.7。菱锰矿与一般石灰石相象,但比较重,而且加

过氧化氢(H2O2)溶液能起泡,可与普通石灰石区别。

3.铬矿石:铬在自然界分布较少,主要为铬尖晶石类矿物。在实际工作中将含铬高的铬尖晶石矿物统称为铬铁矿。

铬铁矿FeCr2O4,含Cr2O3为68%,FeO为32%;常含镁和铝。等轴晶系,八面体晶形。集合体常呈致密块状,豆状等。外表形态很象磁铁矿。具有金属或半金属光泽。颜色铁黑或棕黑色。条痕棕色或褐色。比重4.0-4.8。硬度6.5至7.5。无解理,断口不平坦。不透明,因含氧化铁和三氧化二铁,有时具弱磁性。

六、有色金属矿

1.铜矿石:主要用途是提炼金属铜。铜矿石按其成因类型分为两大类:原生(硫化)矿物和次生(氧化)矿物类。

原生(硫化)矿物类:主要有黄铜矿、斑铜矿、辉铜矿三种,其次有黝铜矿等。

黄铜矿CuFeS2,含铜(Cu)量34.57%,铁30.54%,硫34.9%。四方晶系,晶形为四方四面体,但很少见,仅见于晶洞中。常见者为致密块状或散粒状。颜色铜黄,表面常有蓝、紫、绿等色彩(斑状锖色),条痕黑色。金属光泽较强。硬度3-4,无解理。性脆。比重4.1-4.3。不透明。

斑铜矿Cu5FeS2,含铜(Cu)量最多不超过63.3%。等轴晶系,晶体很少见,常为致密块状和散粒状。斑铜矿表面上常复盖一层紫色,蓝色及灰绿色混杂的斑点锖色。而新鲜断口为暗铜红色。条痕灰黑色、金属光泽。比重4.9-5。硬度3。性脆。无解理。不透明。

辉铜矿Cu2S,含铜(Cu)79.86%,含硫20.14%,是含铜最富的硫化铜。斜方晶系,晶形呈

短状、厚板状但晶体少见,集合体呈致密块体或粉末状,淡铅灰色至蓝灰色,有时表面盖一层斑状锖色,新鲜面钢灰色。用小刀刻划时能在矿物标体上留下光亮的痕迹(略具延性),所以称为辉铜矿。条痕为光亮的铅灰或黑色。金属光泽。解理不完全,贝壳状断口。硬

度2-3。比重5.5-5.8。不透明。

黝铜矿Cu12Sb4S13含铜(Cu)为45.77%,Sb为29.22%,S为25.01%。等轴晶系,六四面体、四面体。但通常为致密块状,粒状。钢灰至铁黑色。有时还带有浅褐色甚至樱红色。条痕同颜色一样。金属或半金属光泽。硬度3-4。比重4.4-5.4。性脆。无解理。不透明。具弱导电性。

次生(氧化)矿物类:原生的硫化矿物生成后,受到地面上大气(主要是氧化及碳酸气)和水的强烈作用,改变了它原有矿物的性质和化学成份,而产生了一些新的矿物,叫做次生(氧化)矿物类。这些矿物经常出现在原生(硫化)矿物的上部。主要包括孔雀石、蓝铜矿、赤铜矿、铜蓝、自然铜等几种矿物。在野外尤以孔雀石,蓝铜矿最为常见。

孔雀石Cu(CO3)(OH)2,含铜(Cu)71.9%。单斜晶系,晶体极为少见。一般作钟乳状、肾状、并具有同心圆状。呈土状产出的叫铜绿,美丽的翠绿色(孔雀绿色),有时也呈暗绿色,条痕淡绿色。因为颜色好看,多用作装饰品,或作绿色的颜料。玻璃光泽。硬度3.5-4。性脆。比重3.9-4.1。加稀盐酸起泡。

蓝铜矿(又名石青或石绿)Cu3(CO3)2(OH)2,含氧化铜(CuO)69.2%。单斜晶系,晶形为柱状或板状,但极少见,通常为小晶簇或密集块状、土状或放射状集合体。鲜艳的天蓝至暗蓝色。土块状者为浅蓝色。条痕浅蓝。玻璃光泽。硬度3.5-4。性脆。比重3.7-3.9。加稀盐酸起泡。在酸中溶解发出嘶嘶声。

铜蓝CuS,含铜(Cu)66.5%,常含Fe、Se、Ag、Pb等混入物。六方晶系,晶体极少见,常为致密块状,表面看来,有些象炉碴。靛青蓝色,用水沾湿后稍显紫色;条痕灰至黑色。金属光泽,不透明。硬度1.5-2,性脆。手指甲很容易把它刻成粉末,比重4.5-4.6。

赤铜矿Cu2O,含铜(Cu)88.8%。等轴晶系、八面体,但少见,常为粒状,块状和土状等。铜红色,或深浅不同的红色,表面有时为铅灰色。但有时有黑色的。条痕棕红或褐色。半金属光泽到金刚光泽。硬度3.5-4。比重5.85-6.15。性脆。薄片半透明。

自然铜Cu,有时含有Fe和Ag,间或含有Au。等轴晶系,晶体少见。常成粒状。红铜色。条痕和颜色相近,为光亮的红铜色。金属光泽。硬度为2.5-3。比重8.5-8.9。具有延展性,为电和热的良导体。

硅孔雀石Cu3﹝AlSi3O10(OH).nH2O……n约等于2,常成皮壳状、钟乳状、土状和块状。浅蓝绿色,如含氢氧化铁则呈褐色:条痕浅绿色,玻璃光泽。硬度2-4,性脆,断口不平坦和贝壳状。比重2.0-2.3。硅孔雀石与孔雀石相似,但加稀盐酸(HCl)不起泡。

2.铅锌矿:包括铅矿和锌矿。

(1)铅矿,含铅的重要矿物是方铅矿,其次为铅矾和白铅矿。方铅矿(Pbs):含

铅86.6%。常混入Ag、Cg、Zn等。等轴晶系、晶体多为立方体,常成粒状集合体。颜色铅

灰。条痕灰黑色。强金属光泽,硬度2-3。三组立方体完全解理。性脆。比重7.4-7.6,在一般矿物中是比较大的。

铅矾(又名硫酸铅矿PbSO4):含氧化铅(PbO)73.6%(Pb68.3%)。通常不含杂质。斜方晶系,晶体为板状。短柱状或纤维状,集合体多为粉末状或粒状,钟乳状、球状、块状和附着于方铅矿上的皮壳状。颜色纯者无色透明,白色,但常被染成灰色、浅黄色,褐色或黑色。金刚光泽或玻璃光泽。硬度2.5-3。性极脆。比重6.1-6.4,比一般矿物大一些。

白铅矿(PbCO3):含铅(Pb)77.6%,混入物在PbS和Ag2S。为斜方晶系假六方双锥状、片状和板状集合体为致密粒状、钟乳状等。颜色成白色,也有带灰、黄、浅褐色的,含铁时成褐色。金刚光泽,有时为玻璃光泽。性极脆,无解理。断口不平坦。往往为贝壳状。硬

度3-3.5。比重6.4-6.6。加稀盐酸剧烈起泡,这是与铅矾的重要区别点。

(2)锌矿:提炼锌的重要矿物是闪锌矿,次要矿物有菱锌矿、异极矿等。

闪锌矿(ZnS):含锌(Zn)67.1%。晶面和解理面上闪闪发光,为金刚光泽,因而叫“闪锌矿”。等轴晶系,晶体常为四面体,菱形十二面体。一般呈粒状集合体。颜色为褐色、棕色、棕黑和黑色等。条痕棕色及浅黄色,也有成白色的。比重为3.5-4。有多组完全解理。性脆。硬度3-4。常为松脂光泽,有时为半金属光泽,晶面上或解理面上才是金刚光泽。

菱锌矿(ZnCO3):含锌(Zn)52%。三方晶系,晶体成菱面体,但少见,常为粒状,土状、致密隐晶质体,钟乳,皮壳状、多孔状、肾状和胶状等集合体。颜色为白色微带浅绿,浅褐或浅灰色。玻璃光泽及树脂光泽。硬度5。比重4.1-4.5。性脆。把稀盐酸滴在上面时起泡,并发出嘶嘶声响。

异极矿﹝Zn4(Si2O7)(OH).2H2O﹞:含氧化锌(ZnO)53.7%。晶体的两端不对称,一端是平的,另一端是尖的,所以叫做“异极矿”。集合体形状为放射状、肾状、钟乳状、少数为致密块状,土状等。无色、白色、灰色、黄色、褐色、绿色和浅蓝色等。玻璃光泽。比

重3.4-3.5。硬度4-5。将异极矿晶体加热时,上端和下端产生不同电荷。

3.铝土矿:铝土矿是一种含水的铝氧化物--水铝石的集合体。铝土矿中,除水铝石外,还含有氧化铁,粘土矿物,二氧化硅、镓、钛、铬、钒等成分。一般成褐色、硅红色、黄色、灰色或白色等。外表形态有豆状、鲕状、块状。土状光泽,硬度1-3。比重2.4-2.6,条痕灰白色,粉末没有可塑性,有土味。性脆。

4.钨矿:钨矿主要包括黑钨矿和白钨矿两种。

黑钨矿(钨锰铁矿)(Fe,Mn)WO4,含WO3达76.4%,含FeO为18.9%含MnO达4.7%,但铁和锰是类质同缘,故含量常有变化。单斜晶系,晶体呈板状或柱状,集合体为板状和粒状。一般呈褐黑、铁黑、暗灰及红褐等色,含铁多时是黑色,含锰多时呈褐色;条痕深褐色(含锰多者)或褐黑色(含铁多者)。半金属光泽。比重6.7-7.5。硬度4.5-5.5。性脆。一组解理完全。含铁高者微具磁性而且比重也较高一些。不透明。

白钨矿(钨酸钙矿)CaWO4,含钨WO3达80.6%。四方晶系,晶形为双锥形,集合体为粒状,致密块状。通常是灰白色。也有浅黄和白色的,条痕白色。金刚光泽或松脂光泽。四组解理中等,断口为贝壳状或参差状。性脆。很容易把它当成石英。但不同的是:它比石英

重,比重为5.8-6.2。但却比石英软,硬度为4.5-5,石英硬度为7。透明到微透明。白钨矿能用小刀刻动。白钨矿受紫外线照射时会发出天蓝色的萤光来。

钨华WO2(HO)2,含钨量达79.3%。它的形状通常呈细粉末状或土块状,被膜状、鳞片状等。具有鲜亮的黄色或黄绿色。硬度1-2。比重也较轻,土状光泽。

5.锡矿石:主要用于提炼金属锡,生产锡合金。锡的氧化物用于制造染料、颜料、搪瓷、瓷器、玻璃等。锡矿石主要包括锡石和黝锡矿。

锡石SnO2,一般含锡(Sn)78.8%。晶体成四方晶系,四方柱和四方双锥的聚形。通常成块状或粒状。颜色常为黑色或棕色,完全无色的锡石很少见到,条痕白色和褐色。性脆。硬

度6-7。比重6.8-7.1。金刚光泽,断口为油脂光泽,黑色者半金属光泽。不透明。解理不完全。断口为贝壳状。

黝锡矿(又名黄锡矿)Cu2S、FeS、SnS2,含锡(Sn)27.5%,含Cu29.5%,含Fe13.1%。常有Zn、Sb、Pb、Cd、Ag等混入物。四方晶系。晶体少见,多成块状及不规则的粒状和致密块状。钢灰色、黄黑色,新鲜断口微带橄榄绿色。条痕暗灰至黑色。不透明。金属光泽。性脆。断口不平整。硬度3-4,比重4.3-4.5,无解理。

6.锑矿:主要是用来提炼金属锑。锑矿石主要包括辉锑矿、锑华等。

辉锑矿Sb2S3,含锑(Sb)71.4%,有时含Ag和Au等,斜方晶系,晶形常呈柱状、板状、柱面上有纵纹,晶体往往弯曲。多成柱状集合体或致密粒状。铅灰色,有时表面带暗蓝的锖色。金属光泽,解理面上为强金属光泽。硬度2.5。不透明,比重4.5-4.6。有一组解理完全,解理面上有横纹(聚片双晶),为重要鉴定特征。

锑华Sb2O3,含锑83.3%常含有水分及其它杂质。隐晶质。隐晶质或非晶质,形状多为皮壳状、粉末状、土状。颜色灰黄。条痕浅黄色,硬度约为2。比重5.1-5.6。

7.钼矿:地壳中含钼的矿物已知有20多种,但具有开采价值的工业矿物只有辉钼矿资源是名列世界前列的。目前开采的钼矿绝大部分都取之于辉钼矿。

辉钼矿MoS2,钼的含量达60%。六方晶系。晶体呈六方形的板状体,板状晶面上具条纹。许多晶体的集合体为叶片状和鳞片状。铅灰色。金属光泽。硬度1。在纸上写字可留下微蓝色的条痕用手摸时可以污染手,并有油脂那样的滑腻感。有一组极完全解理。具挠性和导电性。比重4.7-5。常温下不导电。

钼华MoO3,含钼66.7%。形状常成细针状或松散土状集合体,通常直接生于辉钼矿颗粒表面,而具有辉钼矿的外形。颜色呈鲜明姜黄色或硫磺黄色。丝绢光泽或土状光泽。硬

度1。比重4.5。

彩钼铅矿PbMoO4,含钼(Mo)25.51%。四方晶系,晶体呈正方形板状,锥状、致密状。颜色为蜡黄色或黄色灰色、褐色、有时呈桔红色,甚至红色。金刚光泽,断口为油脂光泽。硬度3。比重6.3-6.7。

8.镍矿石:镍矿石主要用来提取金属镍。已知的含镍矿物有50多种,但可供提炼镍的矿物只有几种,主要是硫化镍矿和硅酸镍矿两类。其中以硫化镍矿,如镍黄铁矿、镍磁黄铁矿、针镍铁矿、红砷镍矿等为主。硅酸镍矿类的镍暗蛇纹石也可作提镍的矿石。

镍黄铁矿(Fe,Ni)9S3,当Ni:Fe=1:1时,含镍34.22%。常含有钴(Co)。等轴晶系,晶形呈六八面体,一般晶形不好,常呈粒状和包裹体。青铜黄色(比磁黄铁矿的颜色稍淡),金属光泽,硬度3.5-4,性质较脆,条痕绿黑色,比重4.5-5,无磁性,电的良导体。镍黄铁矿常与磁黄铁矿、黄铜矿共生在一起。

含镍磁黄铁矿(Ni)FeS,镍含量变化较大。晶形多呈板状、柱状。暗青铜黄色。条痕灰黑色。金属光泽。硬度约为4。性脆。比重4.58-4.7。具有强磁性。常与镍黄铁矿、黄铜矿以及其他含镍矿物生在一起。

针硫镍矿NiS,含镍(Ni)64.7%。三方晶系,晶体常呈针状,带有粗的纵条纹,呈纤维状或放射状的集合体。黄铜色、棕褐色与磁黄铁矿相似,有时带有红虹彩锖色。条痕绿黑色,新鲜面具有强金属光泽。在空气中容易产生铜红的氧化色,长久暴露在空气中就变成棕褐色。光泽也变暗。比重5.3-5.63。硬度3-4,磁性中等。性脆。断口粗糙具良导电性。

红砷镍矿NiAs,含镍43.9%,含砷56.1%。六方晶系,晶体成柱状或板状,但很少见。常成致密块状、肾状或不定形的粒状集合体出现。浅铜红色,带有灰或黑灰锖色。金属光泽。条痕黑褐色。硬度5。性脆。比重7.6-7.8。导电性强。红砷镍矿与磁黄铁矿、自然铜很相似,但这两种矿物的硬度比红砷镍矿小,条痕也不同等,易与区别。红砷镍矿风化后,变为鲜绿色的镍化,附生在其他矿物的表面,或成粉末块体。其粉末溶在硝酸中,可以生成苹果绿色的溶液。

暗镍蛇纹石(Ni,Mg)0.SiO2.nH2O,含Ni22.5%,常为土状,鲜绿色。油脂光泽。硬

度2-2.5。具贝壳状断口。比重2.3-2.5。

镍华Ni3As2O8.8H2O,成分变化很大,常成放射状、球状、肾状、纤维状、土状和粉末状。浅绿色。硬度1-2。弱金属光泽。比重3-3.5。

9.黄金矿:在自然界中主要是自然金。

自然金Au,常含有少量杂质,如Ag、Cu、Bi等。等轴晶系,晶形少见。常成不规则的粒状和树枝状,片状。金黄色,条痕光亮金黄色。金属光泽。纯金的比重为19.3,混有杂质时比重为15.6-18.3。硬度2.5-3。无解理。富于延展性。溶点很高。化学性质稳定,不溶于酸,只溶于王水,金也是电的良导体。

按生成环境划分,生成在含金石英脉中的为岩金矿。含金石英脉露出地面后,石英脉风化成石英砂,为砂金矿。

七、盐:包括海盐、湖盐、矿盐、井矿盐和液体盐。

海盐,是指以海水(含沿海地下卤水)为原料晒制的以NaCl为主要成份的产品。其中北方海盐,是指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五省、市所产的海盐;南方海盐,是指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五省、自治区所产的海盐。

湖盐,是指湖盐区采掘及滩晒盐、再生盐。

井矿盐:钻井提取地下卤水或注水溶解地下岩盐为原料蒸发制造的盐。

液体盐:俗称卤水,是指氯化纳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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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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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标 签】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派发股息红利扣缴个税 【颁布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鲁地税所字﹝1994﹞15号 【发文日期】1994-12-03 【实施时间】1994-12-03 【 有效性 】条款失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注释:条款废止,第三条废止,参见《山东地税发布已失效或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莱芜市财税局: 为进一步搞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误餐补贴免征税额的确定问题 误餐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省财政厅鲁财税字(1994)第31号文第一条规定(标准为:早餐6角,午、晚餐各1元)是指临时外出,必须在外就餐,而领取的误餐补助费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超过上述标准发放的误餐补助费,应全部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企业通过金融部门向个人代发的各种债券利息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除国务院批准发放的金融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外,其它债券利息收入均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个人取得的法人股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界定问题 凡是股份制企业以现金、送股形式,发、送给个人法人股的股息、红利,视为个人股,征收个人所得税。凡是股份制企业以转帐形式,发、送给法人股的股息、红利,经税务部门核实后确定,如企业代个人购买的,并将利息、红利分发给个人的,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关联知识: 1.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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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 行)》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01.29 【实施日期】2015.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公告 现将《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予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9日 欠税公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

新的欠税发生,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欠税公告是指公告机关依法对欠缴税款纳税人的欠税情况,以正式文书的形式签发公告决定,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进行公告,督促欠税纳税人积极清理缴纳欠缴税款的税收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公告机关为县(市、区)以上地税局(分局)(不含宁波)。 公告的欠税类型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以下简称税款缴纳期限)未缴纳的税款,包括: (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三)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四)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五)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本规范公告的欠税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业务衔接的通告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业务衔接的通告 【文 件 号】穗劳社通告[2009]7号 【颁布部门】广州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9-09-21 【实施时间】2009-09-21 【时 效 性】有效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广东省地税局《关于强化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促进省级统筹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2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粤劳社函〔2008〕1789号)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不含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地方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业务衔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0月起,参保单位、参保人涉及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的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退费、追欠、补缴、稽核、查处,及相关的行政复议、信访、投诉、咨询等相关业务请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已经参保的单位、参保人2009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缴纳。 二、为确保该项业务顺利、平稳移交,本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2009年9月26日至30日停止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地方税务机关在9月25日至30日停止受理所有缴费申请。 三、参保单位、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手续不变。

凡需在10月份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或失业保险待遇、且未在9月 26日之前办理停保手续的参保人,须在11月15日之前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待遇手续。 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核定。 在进行地方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电脑系统切换及业务移交过程中,可能会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暂时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请予谅解和支持。详情可拨打市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2和市劳动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登录市地税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b4183364.html,)和市劳动保障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b4183364.html,)查询。 特此通告。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山东地税:纳税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山东地税:纳税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是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一、纳税申报基本要求 一是必须按期申报,二是必须如实申报。 1.对纳税人的申报要求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对扣缴义务人的申报要求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申报内容是指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规程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略。 第二条山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管理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完税证明的样式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按照总局规定统一制定。 第四条完税证明的开具有按年批量打印和依申请单张开具两种方式,其中依申请单张开具分为依申请单张打印和依申请手工开具两种方式。 第二章按年批量打印 第五条按年批量打印完税证明指年度结束,地税部门核实后,为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扣缴单位的纳税人一次性批量开具年度完税证明,并由邮政部门统一寄送。 第六条按年批量打印完税证明的工作流程:省局打印条件维护→税收管理员数据认定→逐级审核确认→省局打印数据导出→邮政部门打印寄送。 第七条年度结束后,省局个人所得税管理人员根据当年确定的开具范围进行打印条件维护。 第八条税收管理员应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数据认定。并注意核实以下情况: (一)扣缴单位地址和邮编;(二)纳税人姓名、证件号码、纳税情况、是否能够寄送等;(三)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以下纳税人不予按年批量打印完税证明: (一)汇总纳税扣缴单位的纳税人;(二)已为其单张开具过完税证明的;(三)无法通过扣缴单位送达完税证明的纳税人;(四)证件号码等不可修改信息存在错误的纳税人;(五)虚构的纳税人;(六)将本应属于

多名纳税人的税款汇总于一人的纳税人;(七)无法为其正确开具完税证明的纳税人;(八)税务人员认为存在疑点或不应开具完税证明的纳税人。 第十条对认定过程中,扣缴单位主管地税机关发生变化的,原主管地税机关应先对其予以认定。 第十一条各级应对认定数据进行进一步审核,对认定全面并准确的,应予确认。 第十二条对邮政部门第一次寄送未送达并退至主管地税机关的完税证明,税收管理员应对其地址和邮编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及时交付邮政部门进行二次投递。 第十三条按年批量打印完税证明原则上应在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三章依申请单张开具 第十四条依申请单张开具完税证明指纳税人申请地税机关开具,经核实无误后为其开具。 第十五条纳税人申请地税机关为其单张开具完税证明应本人持以下资料到其扣缴单位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申请开具: (一)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二)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核实表;(三)纳税人取得收入的凭据;(四)扣缴单位的纳税人收入证明(手工开具的提供);(五)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无取得收入凭据的,应提供扣缴单位的纳税人收入证明。 第十六条为他人申请开具完税证明的,应提供委托授权资料。 第十七条实行明细申报的扣缴单位的纳税人提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核实后,应当为其单张打印完税证明,以下情况除外: (一)已经开具过完税证明的;(二)证件号码等不可修改信息存在错误的纳税人;(三)虚构的纳税人;(四)将本应属于多名纳税人的税款汇总于一人的纳税人;(五)无法为其正确开具完税证明的纳税人;(六)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浙地税发〔2007 〕63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为了更好地促进全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减免审批工作,经研究,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有关减免政策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现明确如下: 一、减免条件的细化和补充 (一)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且与上述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定额减免500元当年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额度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定额1000元为限额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经市(地)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

业,其资源综合利用部分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企业不能分开核算资源综合利用部分和非资源综合利用部分收入的,一律按规定征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三)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其销售毛利率在5%(含)以下的,可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销售毛利率是指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和税金之后的销售毛利润除以销售收入后得到的利润率。 (四)对承担粮油、食糖、盐、猪肉、饲料、药品、农资等政府指令性储备或销售任务的企业,其政府指令性储备或销售任务的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若企业不能分开核算指令性项目和非指令性项目收入的,一律按规定征收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五)银行业的联行往来业务(即同一银行总分支机构或所属各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帐务往来)收入,对其中由于重复计算而虚增的业务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六)保险公司免征营业税险种的业务收入,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七)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由于管理体制原因,相互之间对产品进行平销或由总公司收购下属企业产品后统一对外销售。对由于这种情况造成重复计算而虚增的销售额,可给予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八)符合省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3〕31号)规定支持的先进制造业企业,

山东省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山东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第一章前言 1.1 综述 山东地税网上申报项目作为山东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一部分,依托于山东省现有网络技术和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展变化,以完成“网上报税”为核心的任务,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便捷、完整的申报、纳税服务。 网上申报系统主要包括涉税通知、纳税人信息管理、填写申报表、正式申报、网上划款、申报查询、划款查询、退出系统几部分。 本篇将对各功能模块逐一介绍。 1.2 前期准备工作 纳税人在登录到本系统进行申报、缴款业务之前,应首先到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业务(如税种鉴定、签属税银协议、网上申报方式等)。税务人员将纳税人登记、鉴定等信息保存到征管系统后,由网上申报管理人员登录到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完成纳税人的发行工作。而后纳税人即可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开始申报、缴款业务。 1.1 综述 山东地税网上申报项目作为山东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一部分,依托于山东省现有网络技术和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展变化,以完成“网上报税”为核心的任务,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便捷、完整的申报、纳税服务。 网上申报系统主要包括涉税通知、纳税人信息管理、填写申报表、正式申报、网上划款、申报查询、划款查询、退出系统几部分。

本篇将对各功能模块逐一介绍。 1.2 前期准备工作 纳税人在登录到本系统进行申报、缴款业务之前,应首先到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业务(如税种鉴定、签属税银协议、网上申报方式等)。税务人员将纳税人登记、鉴定等信息保存到征管系统后,由网上申报管理人员登录到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完成纳税人的发行工作。而后纳税人即可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开始申报、缴款业务。 第二章系统登录 2.1 概述 系统登录功能主要是实现对纳税人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检查,纳税人登录时必须通过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正确输入校验码才能登录,否则不允许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 2.2 登录 原网上报税用户登录时密码不变. 新办理用户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的初始密码,由税务人员在纳税人发行模块设置的。如果税务人员在纳税人发行时未设置密码,则默认密码为111111。 2.2.1 处理流程 2.2.1.1主要流程 开始→输入地税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bb4183364.html,→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校验码→点击“登录”按钮请求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成功。 2.2.1.2流程说明 1、正常流程

浙地税发〔2007〕69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文件 浙地税发〔2007〕69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 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的精神,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55件 1、《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答复》(〔87〕税政三1507号)。 2、《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暂缓征收房产税的通知》(〔87〕税政三1922号)。

3、《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划分等级等问题的通知》(〔89〕税政三040号)。 4、《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含有假设房租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89〕浙税外023号)。 5、《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报批手续的通知》(〔89〕税政三336号)。 6、《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90〕浙税三004号)。 7、《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部门用贷款购买的船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92〕浙税三124号)。 8、《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治理太湖流域杭嘉湖骨干工程建设集资款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92〕浙税三143号)。 9、《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治理太湖流域杭嘉湖骨干工程建设集资款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92〕浙税三155号)。 10、《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92〕浙税三159号)。 11、《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外贸系统征收治理太湖流域杭嘉湖骨干工程建设集资款有关问题的复函》(〔92〕浙税三165号)。 12、《浙江省税务局关于交通运输部门用贷款购买的车辆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93〕浙税三5号)。 13、《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港台艺员应邀来我省演出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浙税外〔1993〕30号)。 14、《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征收个人调节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浙税外〔1993〕31号)。

第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编版

第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规定及 其实施细则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政策类别:税收法规?征 收管理效力区域:浙江法规所属行业:不限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文字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1年第9号 发文时间:2011- 12-29 调整字体大小分享至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5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若干贯彻实施意见,现予以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发票保证金问题 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主管地税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万元。地税机关在收取保证金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开具《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缴入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

临时在本省以内跨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地税机关不得收取发票保证金。 纳税人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期限缴销发票的,应及时退还发票保证金;纳税人未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期限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期缴销发票,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的,按“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科目缴入国库。 二、发票真伪查询渠道 我省地税系统提供以下发票真伪查询、辨别渠道。 (一)可查看发票背面印制的防伪说明进行对照; (二)通过网络,普通用户登陆,手机用户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bb4183364.html,进行查询; (三)短信查询,发送“fp#十二位发票代码#八位发票号码#”到“12366”进行查询(目前限移动手机用户); (四)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五)持发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真伪鉴别,各级税务机关受理后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如鉴定确有困难的,提请发票监制单位协助鉴定。 三、跨市、县开具发票问题 发票只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开具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特定情形除外。

山东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网上办税指南操作指南 一、网上申报 山东地税网上申报项目作为山东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一部分,依托于山东省现 有网络技术和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展变化,以完成“网上报税”为核心的任务,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便捷、完整的申报、纳税服务。 网上申报系统主要包括涉税通知、纳税人信息管理、填写申报表、正式申报、网上划款、申报查询、划款查询、退出系统几部分。 (一)前期准备工作 当您在登录到本系统进行申报、缴款业务之前,应首先到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业务(如税种鉴定、签属税银协议、网上申报方式等)。税务人员将纳税人登记、鉴定等信息保存到征管系统后,由网上申报管理人员登录到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完成纳税人的发行工作。而后纳税人即可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开始申报、缴款业务。(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后编制的唯一的识别号,密码:初始密码由税务人员在纳税人发行模块设置的。 纳税人也可以通过纳税人信息管理模块修改自己的密码)。 (二)如何使用网上申报功能 正常流程开始→输入网上申报系统地址→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校验码→点击“登录”按钮请求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成功。 图一登录山东地税网上申博系统页面

图二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 图三成功登录后 (三)涉税通知 进入大厅界面(即可看到涉税通知)→点击涉税通知→点击查看通知 图四查看通知界面 (四)填写申报表 在山东省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网络申报系统操作平台中按照“用户登录”→“填写申报

表”→“网上申报系统”→“营业税(菜单)”→“营业税主表(菜单项)”→“营业税主表页面”的顺序进入后填写数据。 图五营业税录入主界面 图六保存后主界面显示

xxxx年第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公告 政策类别:税收法 规征收管理 效力区域:浙江法规所属行业:不限 发文单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文字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 告2011年第9号 发文时间: 2011-12-29 调整字体大小 分享至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5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局制定了若干贯彻实施意见,现予以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发票保证金问题 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主管地税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金额为1万元。地税机关在收取保证金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81号)规定开具《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缴入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

临时在本省以内跨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地税机关不得收取发票保证金。 纳税人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期限缴销发票的,应及时退还发票保证金;纳税人未按主管地税机关要求的期限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期缴销发票,以发票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的,按“税务部门其他罚没收入”科目缴入国库。 二、发票真伪查询渠道 我省地税系统提供以下发票真伪查询、辨别渠道。 (一)可查看发票背面印制的防伪说明进行对照; (二)通过网络,普通用户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bb4183364.html,,手机用户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bb4183364.html,进行查询; (三)短信查询,发送“fp#十二位发票代码#八位发票号码#”到“12366”进行查询(目前限移动手机用户); (四)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五)持发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真伪鉴别,各级税务机关受理后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如鉴定确有困难的,提请发票监制单位协助鉴定。 三、跨市、县开具发票问题 发票只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开具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特定情形除外。 四、发票开具内容问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2014年第2号)(中税网)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 (2014年第2号) 2014年7月25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市至2014年6月30日止,欠缴地方税收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欠缴地方税收1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欠缴税款的企业(单位) 单位:元 企 业 ( 单位)名称税务登记代 码 经营地 点 法 定 代 表 人 ( 负 责 人 ) 姓 名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 份证或护照号 码 欠 缴 税 种 欠税余额 其中:本 期新增欠 税 广州市环 博展览有限公司4401067418 65570 广州市 海珠区 琶洲大 道东 2-8号 1802房 罗 锦 灿 440622196212 092833 营 业 税 、 城 建 税 、 土 地 增 75,329,6 35.26 -1,386,04 4.30

值 税 、 印 花 税 、 土 地 使 用 税 广 州 南 沙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817315 81064 广州市 南沙区 海景路 海景小 区1号 201房 黄 俊 南 420106196510 254975 营 业 税 、 城 建 税 、 印 花 税 、 企 业 所 得 税 、 土 地 增 值 税 60,969,0 95.75 60,969,0 95.75 广州市 黄埔区城市建4401121911 60057 广州市 黄埔区 茘香路 基3号 潘 远 文 440203195208 052000 企 业 所 得 税 、 土 地 增 49,994,6 53.86 -120,000. 00

广州市地税社保数据核对

广州市地税社保数据核对操作指引 2013-04-07

目录 广州地税社保数据核对操作指引 (3) 一、核对时间 (3) 二、核对范围 (3) 三、核对内容 (4) 四、核对前提 (4) 五、核对流程 (5) 1.1登录 (5) 1.2单位信息核对及修改 (7) 1.3个人社保信息核对修改 (10) 1.3.1有初始化人员名册 (11) 1.3.2无初始化人员名册 (13) 注意事项: (14)

广州地税社保数据核对操作指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5号)和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工作要求,2009年10月起广州市将实行社保费地税部门全责征收。为确保我市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上线工作顺利进行,核对缴费单位和个人明细基本资料,特制作本指引,请广大社保费缴费单位认真对待,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一、核对时间 2009年8月10日-9月10日 二、核对范围 在广州市范围内除省直社保费(在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参保登记的单位)和已实行全责征收试点以外的所有缴费单位。 资料所属期截止到2009年7月底。 被地方税务机关认定为社保注销户、非正常户和失踪户的缴费单位不在这次数据核对范围。

缴纳“三农”保险(农转居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数据核对工作另行安排。 三、核对内容 核实社保费缴费单位的基本登记数据以及所属个人明细数据。主要有: 1.核对单位名称、纳税人编码、单位社保号、单位地址、社保登记状态、社保联系人、社保联系人电话、社保联系人手机、银行行号、银行代码、银行账号、缴费单位类型等单位基本信息。 2.核对个人社保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户籍等个人信息。 四、核对前提 符合社保数据核对的缴费单位接到所属区地税局税管员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取得本单位人员名册:一是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站下载本单位《单位职工缴费名册》;二是到社保经办机构前台下载《单位人员名册》;三是按照规定的表格自行填写本单位人员名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税指引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税指引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二、征收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税;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三、税率 (一)根椐《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3%。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和《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

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从1999年8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一条和《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四)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第一(一)条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五)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四、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续-山东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项目管理网上申报纳税人端

3 网上开票管理 3.1本地打印机设置 实现套打组件的安装和打印机坐标原点的设置。 3.1.1操作步骤 从功能树“网上开票管理->本地打印机设置”进入该模块。(见图3.1.1-1) 图3.1.1-1 3.1.1.1套打组件安装 套打组件安装支持两种安装方式: 1、系统自动安装 默认为系统自动安装,打开当前页面(图3.1.1-1)时,默认系统进行自动安装,如果安装不成功会提示手工下载组件,进行手工安装。 2、手工安装 1)双击安装程序,弹出安装界面。

2)点击【下一步】按钮,显示如下界面。 3)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显示如下界面。

4)点击【安装】按钮,显示安装进度,安装完毕后,显示完成界面。 3.1.1.2打印原点设置 1.打开当前页面(图3.1.1-1),如果没有进行过原点设置,提示如下信息。

2.点击【确定】按钮,录入“横坐标原点”和“纵坐标原点”,点击【确定】按 钮,系统提示“本地打印机设置成功”。 3.录入“终端模式横坐标原点”和“终端模式纵坐标原点”,点击【终端模式】 按钮,提示“终端模式下本地打印机设置成功”。

4.选择预览如图: 3.1.2注意事项 1.“本地打印机”和“终端模式”必须都要设置。 2、如果遇到打印机设置问题,请下载《网开发票打印机设置说明》,严格按照说明上的步骤来设置打印机。

3.2开票员维护 设置企业普通开票人员信息,并对开票人员的状态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开票员代码、开票员名称、开票员密码以及状态。 3.2.1操作步骤 从功能树“网上开票管理->开票员维护”进入该模块。(见图3.2.1-1) 图3.2.1-1 1.录入普通开票人员的信息。 2.用户选中任何一个输入框,同时按住Ctrl+Insert或Ctrl+Delete,可以插 入行或删除行。 3.状态标志分为:生效、暂时失效、作废 4.维护好开票员信息后就可以点击【保存】按钮。 3.1.2注意事项 无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简介 越秀区是广州市最古老的中心城区。东起广州大道,与天河区接壤;南临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至人民路,与荔湾区毗邻;北到白云山山脚,与白云区、天河区相邻。全区总面积33.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17万人。 越秀区作为广州市行政、商贸、金融、文化中心,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形成了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特色经济为带动,商贸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格局。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639.83亿元,其中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590.45亿元。全区总部企业339家,实现营业收入735.39亿元,同比增长11.2%,占全区营业收入27.21%;全区现代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15.88亿元,同比增长9.9%,占全区营业收入37.59%;全区民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32.39亿元,同比增长1.49%,占全区营业收入20.27%;全区创意产业实现营业收入720.88亿元,同比增长12.3%,占全区营业收入9.43%。 区内已形成北京路、海印地区、英雄广场、农林下路、一德路等一批知名商贸区,中山五路一带已成为广州市最繁华的一个商贸中心和古城文化旅游区;形成了环市东国际中央商务、东风路现代服务、流花会展等各具特色的商务区,区内写字楼云集,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密集,形成具有特色的“总部经济”,成为华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2005年10月,按照广州市政府行政区划改革的部署,合并东山、越秀两区,新越秀区地方税务局诞生。在市地税局和越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级部门的协助配合下,越秀区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财税政策和治税方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实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服务、科学发展”四大战略,在组织收入、重点税源管理、社保费全责征收、信息化建设、纳税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了新跨越,税费收入规模迈上新台阶,连年税费收入总额位居全市各区之首。2005-2010年,全区累计组织地方税费收入1187.68亿元,其中地方税收830.9亿元,为创建广州地税系统“首善之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机构设置 目前,区局内设22个职能科室所:办公室、税政科、计划征收科、征收管理·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税源管理四科、税源管理五科、税源管理六科、税源管理七科、税源管理八科、税源管理九科、税源管理十科、税源管理十一科、税源管理十二科、税源管理十三科、税源管理十四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规费管理科。 区局办税服务厅地址: 第一办税服务厅(广州市越秀区诗书路9号、邮政编码51012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1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1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法规类别】印花税 【发文字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12.29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21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9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税机关可以核定其应纳税额:(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纳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纳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纳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主管地税机关规定的期限报告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经主管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地税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第三条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纳税凭证类型范围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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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山东地税网上申报系统0 山东地税网报系统专题解答 城建税等附加税费零申报专题解答 鉴于近期纳税人对城建税等附加税费零申报、减免优惠等问题存在较多疑问,省局对此类问题统一整理后作如下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第)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免于零申报。具体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申报系统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后,系统已经实现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的零申报。 说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后,系统不能实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的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需要在地税系统中自行进行城建税金及附加费、基金的零申报工作。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元),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对以上两种情况,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元至万元(含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元至万元(含万元)的,纳税人需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进行城建税纳税申报,并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优惠政策。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但纳税人需按规定申报缴纳城建税。 说明对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除需要在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外,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元至万元(含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元至万元(含万元)的,纳税人需要在地税系统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免税申报,按照财税[]号文件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山东省国税系统假期无休上下同心全力备战“营改增”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稿件来源:发布时间:2009-05-18 字体:【大中小】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文号: 浙地税函[2009]187号 颁布日期: 2009年05月15日 分类: 企业所得税.一般规定 被转发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浙地税函[2009]44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中:对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纳税人全年平均从业人员,按照纳税人月平均从业人员平均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用于判 断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对第46行"资产总额"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按照纳税人月平均资产总额平均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用于判断 是否为税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的填报说明修改为:第13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3行≤第12行。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 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 三、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附表《税收优惠明细表》中的第10、 21、22、23行及其相关填报说明。 四、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浙地税函[2009]80号)第一条和《小型 微利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五、已按原规定进行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如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需按本通知规 定重新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各地要抓紧广泛宣传,做好培训辅导,认真贯彻落实。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税政二 处)反映。 附件:

山东省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XX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第一章前言 1.1 综述 XX地税网上申报项目作为XX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一部分,依托于XX 省现有网络技术和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展变化,以完成“网上报税”为核心的任务,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便捷、完整的申报、纳税服务。 网上申报系统主要包括涉税通知、纳税人信息管理、填写申报表、正式申报、网上划款、申报查询、划款查询、退出系统几部分。 本篇将对各功能模块逐一介绍。 1.2 前期准备工作 纳税人在登录到本系统进行申报、缴款业务之前,应首先到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业务(如税种鉴定、签属税银协议、网上申报方式等)。税务人员将纳税人登记、鉴定等信息保存到征管系统后,由网上申报管理人员登录到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完成纳税人的发行工作。而后纳税人即可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开始申报、缴款业务。 1.1 综述 XX地税网上申报项目作为XX地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一部分,依托于XX 省现有网络技术和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展变化,以完成“网上报税”为核心的任务,为纳税人提供安全、便捷、完整的申报、纳税服务。 网上申报系统主要包括涉税通知、纳税人信息管理、填写申报表、正式申报、网上划款、申报查询、划款查询、退出系统几部分。

本篇将对各功能模块逐一介绍。 1.2 前期准备工作 纳税人在登录到本系统进行申报、缴款业务之前,应首先到征收大厅办理税务登记及相关业务(如税种鉴定、签属税银协议、网上申报方式等)。税务人员将纳税人登记、鉴定等信息保存到征管系统后,由网上申报管理人员登录到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完成纳税人的发行工作。而后纳税人即可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开始申报、缴款业务。 第二章系统登录 2.1 概述 系统登录功能主要是实现对纳税人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检查,纳税人登录时必须通过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正确输入校验码才能登录,否则不允许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 2.2 登录 原网上报税用户登录时密码不变. 新办理用户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的初始密码,由税务人员在纳税人发行模块设置的。如果税务人员在纳税人发行时未设置密码,则默认密码为111111。 2.2.1 处理流程 2.2.1.1主要流程 开始→输入地税局:https://www.360docs.net/doc/bb4183364.html,.→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校验码→点击“登录”按钮请求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成功。 2.2.1.2流程说明 1、正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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