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公告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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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鑫鑫矿业有限公司职业危害公告栏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岗前告知

1、企业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企业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企业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现场告知

1、企业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

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企业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四、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五、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企业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安志仓

成员:杨成、吴金生、张志明、张建军、杨建东、杨树明、金龙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和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职业健康工作管理机构

职业卫生科:设在安全科

科长:张志明

成员:吴金生、杨树明、金龙

职业卫生科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各部门职业卫生职责及各岗位操作规程。

3、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4、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时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工作。

5、负责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6、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8、负责新入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9、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0、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一、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卫生预防和控制工作的责任主体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从防治职业病的角度出发,针对各层管理人员和不同岗位,针对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制定出具体、明确的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具体责任和义务有:

一、保障劳动者健康;

二、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四、报告义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检测评价结果报告,职业病报告);

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配戴、使用;

六、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

七、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八、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九、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十、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十一、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十二、给予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法律规定的待遇;

十三、职业危害事故处理;

十四、对特殊劳动者给予职业卫生保护;

十五、如实向劳动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有关职业卫生和健

康监护等资料;

十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与管理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分管职业健康的负责人职责

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

促并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四、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责

1、在企业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健康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六、专(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健康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七、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八、班组长职业卫生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班组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和督促职工认真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并要求职工熟知职业健康知识和作业场所的危害因素,督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负责对新工人、转岗、复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不合格的工人不安排上岗工作。

4、每周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逐人检查核定是否达到上岗作业的安全标准,未达标不能安排上岗;班中检查安全,对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坚决制止;班后总结安全,提出分析和奖惩考核意见。

5、亲自指导和组织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在每班班前会上根据生产任务、工作环境和职工身体和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6、检查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证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7、负责班组内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并上报,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8、建立健全班组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做好各项记录。

九、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要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严格遵守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

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和高处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5、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职业病防护工具、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6、认真进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正确判断、分析和处理各种异常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应急预案演练;

9、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涞源鑫鑫矿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噪声作业分级》;《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

3.1粉尘

3.1.1产生的原因:粉尘主要是在

1)矿山矿岩采(穿孔、爆破)、装、运环节;

2)干选厂矿石储料场、破碎、筛分、矿岩输送等过程中;

3)水选厂富粉的储存、富粉的运输、富粉入仓、富粉的皮带运输等过程中;

3.1.2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

3.1.3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矽尘(10%≤游离二氧化硅含量≤50%)总尘PC-TWA:1 mg/m3

矽尘(10%≤游离二氧化硅含量≤50%)呼尘PC-TWA:0.7 mg/m3

超限倍数:在符合PC-TWA的前提下,粉尘的超限倍数是2.

3.1.4主要涉及岗位:矿山穿孔、装运岗位等;干选厂的平台岗位、破碎岗位。圆锥工、筛分工、运转工等;水选厂的富粉填料工、装载机司机等。

3.2噪声

3.2.1产生原因: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气、漏气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爆破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主要有潜孔钻、汽车、装载机、空压机、破碎机、皮带运输机、电机、减速机、引风机、送风机、发电机、球磨机、旋流器、磁选机等。

3.2.2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病症。

3.2.3卫生限值

接触时间接触限值db(A) 备注

5d/w,=8h/d 85 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

5d/w,≠8h/d 85 计算8h等效声级

≠5d/w 85 计算40h等效声级

3.2.4主要涉及岗位:水选球磨工、泵工、运转工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防尘措施

4.1.1潜孔钻穿孔作业时应采用湿式作业,爆破时用水袋装填于顶部抑制粉尘产生,输送道路要定期洒水抑尘。

4.1.2各除尘器应有效利用,磨选环节进行有效洒水抑尘。

4.1.3严格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4.1.4对长时间在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4.2防噪声措施

4.2.1矿山爆破采用微差爆破,禁止夜间爆破。

4.2.2运输车辆排气管。空压机的入口设置消音器。

4.2.3各值班室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4.2.4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4.2.5在噪音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4.2.6对长时间在噪音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5.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

5.1粉尘

5.1.1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

5.1.2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

5.1.3联系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式,控制粉尘产生。开启通风换气装置,降低空气中粉尘浓度。必要时采用雾化洒水进行降尘处理。

5.1.4参与处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相应的防尘口罩。参与处置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

良反应,应及时撤离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有条件的给予吸氧。

5.1.5处置粉尘飘逸时应做好防止粉尘爆炸的措施。

5.2噪声

5.2.1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

5.2.2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到医院接受治疗。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准则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准则 1 目的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确定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策划工作,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公司内所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确定重要危险源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3 引用文件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 4 职责 4.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公司安全部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职业健康安全评审组负责进行危险源评价; 4.4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流程 a)各部门、单位、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形成《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报公司安全部; b)公司安全部负责汇总、审核《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指导各部门、单位、项目部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5.2.1 直接判断法 直接判断法应主要考虑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当危险源的现状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或已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时,应直接判定为重要危险源。 5.2.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5.2.2.1 根据危险源与系统风险性相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

系统人员伤亡风险性的大小。其表达式为: D=L*E*C 式中:D——风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风险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 5.2.2.2 L、E、C值的确定 a)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预料 6相当可能发生 3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很不可能、不可设想 0.2极不可能 0.1实际不可能 b)风险的频繁程度(E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风险的频繁程度 10连续 6每天工作时间内 3每周一次 2每月一次 1每年几次 0.5非常少地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C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发生事故的后果 10010人以上死亡

职业卫生公告栏范本

职业卫生公告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 二、范围:全体员工。 三、责任部门:安全部及相关主管单位 四、程序: 1、总则 ⑴、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⑵、公司职业卫生工作实行总经理负总责,公司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⑶、职业卫生工作是公司安全、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建立、执行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做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⑷、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⑸、公司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2、机构与管理 ⑴、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⑵、公司安委会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⑶、内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各级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⑷、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保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 复伤残费、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 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等)应列入公司年度资金 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⑺、各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和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 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一、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 2、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制定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4、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检查实际情况。 5、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安监部门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6、建立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 7、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按照《建立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向安监部门申请。 9、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0、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结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1、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的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防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2、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1)防尘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标指标

根据项目部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结果,为消除和控制与作业有关的各类危害和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确保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及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均为零。 2、创造良好的健康环境,对员工实施有效的健康监护。 二、为实现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确定管理方案 1、落实安全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管技术的必须管安全技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落实四分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群防群治,专兼结合,使安全管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落实期限为整个施工过程,落实部门和人员为项目部的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2、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组织员工学习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新入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并需加强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换

岗教育、下岗6个月职工重新上岗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法制意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思想意识水平,要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贯穿落实在整个施工过程。 3、抓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落实 重点抓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要保证其及时性、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审批制度。本工程为四分公司确定的重点工程,所有管理人员要参与安技措施的编制并加强落实过程中的监督。落实时间为整个施工过程,落实部门为项目部,主管部门为四分公司工程管理科。 4、搞好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部执行周检,专职人员要做好巡回检查,对于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塔吊、施工机具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与施工设备要及时履行验收手续,保证其使用的符合性。专、兼职安全人员要做好监督管理。落实时间为整个施工过程,落实部门为项目部,主管部门为四分公司工程管理科。 5专项管理方案附后

职业危害公告栏内容

职业病公告栏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职业病防治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基本要求 1、做好厂区内的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 2、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3、制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结合三级教育培训和老员工培训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及维护保养; 5、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发放用品并佩戴;

6、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7、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 9、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做好处置与报告工作; 10、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并定期评估修订; 11、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及正常使用。 (二)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3、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须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为主(特殊作业的例外)。 4、对于从事多种作业的员工,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给劳动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由部门提出申请,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5、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6、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7、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8、特殊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计划,被购置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危害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具有合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程序 1 目的和适用围 1.1 全面、充分并有效地识别、评价和更新各部门、项目部在生产活动及服务中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确定不可接受风险并拟定控制措施,以便实施有效控制。 1.2适用于院管理体系覆盖围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和现场项目部生产活动及服务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措施策划、更新和管理。 2 规性引用文件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管理手册 3 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院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清单。 3.2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全院各类生产活动中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院办公大楼区域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评价,制定相应控制措施。指导、审核分支机构及子公司、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评价,并对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实施监督管理。 3.3院安全评价责任部门协助综合管理处审核院级不可接受风险因素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 3.4工会办公室负责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调查员工职业健康状况,协助辨识、评价引起健康损害的相关危险因素,参与相关控制措施的拟定工作。 3.5院部各责任部门/项目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控制;负责外出活动或工程现场服务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并确保持续有效。 3.6分支机构及子公司、项目部负责生产/服务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并确保持续有效。

4 工作程序 4.1 工作流程 流程形成的文件、记录 4.2 危险源辨识 4.2.1危险源辨识围 (1)院本部(含办公场所)工作场所;勘察、岩土施工、工程监测、工程项目管理、监理、检验和试验、工程总承包、工地服务等各类现场;员工在差旅途中或在客户处工作。 (2)所有的常规活动(如正常的生产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检修、抢修活动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牌、公告栏、检测结果公示等需要补充的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 地面原煤筛分楼选矸皮带、原煤装车、地面各检修车间、机加工车间、坑木房、锅炉房、各平硐井口、井下采掘工作面入口等醒目位置悬挂“注意防尘”警示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1。 图1 粉尘警示、指令标识 在地面风机巡视处、空压机巡视处、地面原煤筛分楼选矸皮带、筛分机、地面各检修车间、机加工车间、坑木房等醒目位置悬挂“噪声有害”的警示标识和“必须戴耳塞”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2; 图2 噪声警示、指令标识 在地面检修、机加工车间悬挂“当心弧光”的警示标识和“必须戴防护面罩”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3。 图3 噪声、电焊弧光警示、指令标识 在地面检修车间、机加工车间、机车修理充电间、锅炉房等醒目位置悬挂“当心有毒气体”的警示标识和“必须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必须戴防护手套”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4。

图4 化学毒物警示、指令标识 在锅炉房醒目位置悬挂“注意高温”的警示标识和“注意通风”的指令标识,示意图见图8-5。 图8-5 高温警示、指令标识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栏 补充职业病常识、防治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知识、职业中毒急救知识等(内容可自选),做成2~3张宣传画,张贴在工业场地主井口。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在工业场地主井口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告知卡内容应包括粉尘、噪声,详见图6、图7。

火警:119 急救:12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或者是矿上的电话)图6 作业岗位粉尘危害告知卡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或者是矿上的电话) 图7 作业岗位噪声危害告知卡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卡 工作地点:XX 检测时间:2014年X月检测项目职业接触限值检测结果 检测单位: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责任人:XXX

职业卫生管理公告栏模板

职业健康管理公告栏 公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 电话:XXXXXXXXXXX 公布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 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单位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经研究成立我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定期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并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顶级职业卫生培训。 5、用有资质的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对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拥有资质的单位对作业场所现场进行定期检测、评价,并将职业病位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外公布。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8、作业场所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品,迅速将患者移离现场至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 2、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水或生理盐水清洗各至少20分钟。 3、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 4、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 企业职业危害作业操作规程(加油员) 1、加油员要掌握本岗位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知识,经过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按时参加职业危害岗位的健康体检。 2、加油区必须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并设有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护劳动用品(工作服、手套、防毒面具等),不许随便取下不用。 4、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加油员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防护。 5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体如有不适及时汇报,不准班中带病作业或饮酒后作业。 6、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7、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8、班中要时刻检查防护用品、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9、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救援。 企业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与职责 2.职业危害申报。 3.职业危害告知。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管理。 5.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测和评价管理。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7.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 8.职业卫生监护管理。 9.职业病诊断及职业病病人管理 10.职业危害事故管理。 1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12.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 企业主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 1、汽油的健康危害 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2、柴油的健康危害 柴油为高沸点成份。故使用时由于蒸汽所致的毒性机会较小。柴油的雾滴吸入后可致吸入性肺炎。皮肤接触柴油可致接触性皮炎。多见于两手、腕部与前臂。柴油废气,内燃机燃烧柴油所产生的废气常能严重污染环境。废气中含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醛类和不完全燃烧时的大量黑烟。黑烟中有未经燃烧的有雾、碳粒,一些高沸点的杂环和芳烃物质,并有些致癌物如3、4-苯并芘。 3、防护措施 局部排风、穿防静电服。禁止明火、火花,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职业安全健康举报电话:12350 齐齐哈尔市监督部门电话:XXXX-XXXXXXX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是2014年11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职业卫生档案模板

附件1 档案编号:CJ-AQ-ZYWS-00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用人单位:成都市家具厂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王海 | 联系电话: 028-******** 139******** 电子邮箱

目录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 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

表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 项目名称:成都市家具厂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新建 项目投资: 1000万(壹仟万元整) 建设工期: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 日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1、噪声;2、震动;3、高温;4、木工粉尘;5、混合性粉尘;6、苯及苯系物;7、丙酮;8、胺;9、甲醛 编制日期: 2015 年 8 月15 日 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另附:

附件2 档案编号:CJ-AQ-ZYWS-002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2015 年度) 用人单位:成都市家具厂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王海 联系电话: 028-******** 139******** 电子邮箱

职业卫生公告栏

职业卫生公告栏 有毒物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中文名称)乙酸乙酯(醋酸乙酯)(英文名称)ethyl acetat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对眼、鼻、咽喉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吸入可 引进行性麻醉作用,急性肺水肿,肝、肾损 害。持续大量吸入,可致呼吸麻痹。误服者 可产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熔点(℃):-83.6 沸点(℃):77.2 相对密度(水=1): 0.9 饱和蒸气压(kPa): 13.33(27℃)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注意防护 应急救援电话东台市消防支队:119 东台市急救中心:120

职业卫生公告栏 有毒物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中文名称) 乙二醇丁醚 (英文名称)Ethylene Glycol Monobutyl Ether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吸入,高蒸气浓度,会对眼睛和呼吸道有 刺激性,造成头痛或眩晕;皮肤,经常接 触会造成不适,低毒和皮肤炎;会有中毒性; 可能引起肝脏及肾脏损伤; 熔点(℃):-70℃ 沸点(℃):171℃ 相对密度(水=1): 0.802 饱和蒸气压(kPa): 0.13(238℃)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注意防护 应急救援电话东台市消防支队:119 东台市急救中心:120

职业卫生公告栏内容(锅炉区域)

一、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应当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 2、企业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4、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检查实际情况。 5、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6、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按照《建立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9、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0、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结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1、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的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防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粉尘作业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各除尘用具应有效使用,在接触灰尘的工作地点必须佩带防护设施(口罩、防尘面具、防护眼镜),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2014]111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 理规范[2014] 2014-11-21 10:53:43 来源:评论:0点击:21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做好《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规范》,指导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及档案材料,设置和维护好警示标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要把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各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惩处,确保按期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2015年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1月13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培训计划doc

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篇一:XX年度安全、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有限公司 XX年度安全、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为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好公司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国家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普及安全、职业卫生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职业卫生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企业安全防控力度和职业病防治能力,依法维护员工的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年度安全、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公司XX年安全工作、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室及系统负责人及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工作培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全年度安全、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各系统、部门严格落实公司培训计划,

确保全年安全培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好外部各种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排,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确保公司专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公司各系统、部门指定专人根据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员工按时参加各种安全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确保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全部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自行组织好本单位员工的日常职业卫生培训: (1)负责组织开展好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培训,具体组织开展好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换岗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职业卫生培训。 (2)负责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人员的考勤工作,对于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职业卫生培训的考试、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档案,并按要求保存备查。 三、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国家有关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和预防能力,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熟悉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自

(完整版)职业卫生公告栏

职业卫生公告栏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个人使用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如实告知,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5、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相关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7、劳动者享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一、总则 1.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为了搞好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协调发展,特制定此操作规程,要求职工在作业中不折不扣执行操作规程。劳动者遵守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等于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2、职工在作业活动中要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不能认为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是保护个人的,可以不予遵守。培训职工遵守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二、操作事项 1、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创建清洁工作场所; 2、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正确配制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因素接触限制职业危害因素接触限制职业 病防 护措 施防尘防噪声防高温防毒物 氨20mg/m3噪声85dB(A) 设有通风除尘装置;劳动者佩戴防尘口罩工艺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 设备;劳动者佩戴防护耳塞 车间内配备工作风扇、轴流 风机、空调,劳动者佩戴防 护面罩、防尘口罩、三防鞋 车间内配备独立通风和强制 通风机;劳动者佩戴防毒口 罩、防护眼睛、防护手套 磷酸1mg/m3高温工作场所30℃其他粉尘8mg/m3- -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汇总)表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汇总)表名称:办公部分 序号作业活动 可能导致的 事故 危险因素 涉及相关方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 现有控制措施 适用 情况 备注 L E C D 1 电器(气) 应用触电、火灾 电脑、饮水机、空调、插 座等电器(气)设备漏电 作业人员 1 6 3 18 日常维护 2 插、拔电源作业人员注意 3 电线老化、载流量低作业及临近人员限时更换 4 私拉电线作业及临近人员禁止 5 过载作业及临近人员过载保护 6 生活烫伤用纸(玻璃)杯喝水作业人员 3 6 1 18 用纸杯托(杯套)及注意 7 炸裂后烫、划伤冬天用玻璃杯喝水作业人员 3 6 1 18 注意 8 其他伤害(摔伤) 地面有水(地面光)滑倒作业人员及来访 者 3 3 1 9 注意 9 摔伤走路或登台阶摔倒作业人员 1 2 3 6 注意 10 咽炎空气干燥(湿度不够)周围人员 3 3 1 9 屋内水盆装水自然蒸发 11 办公用具 使用肺病涂改液等有害物的使用作业人员 3 2 1 6 注意 12 划伤刀、剪等的使用作业人员 1 2 3 6 注意 13 伤眼、伤身电脑电磁辐射作业人员 6 6 1 36 时间控制及注意 14 其他伤害电脑、空调噪音作业及周围人员 3 3 1 9 时间控制 15 电池充爆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手 机充电 周围人员 1 6 1 6 注意 16 办公物体打击 灯管、墙皮掉下及高处取 物 作业及来访者 1 0.5 3 1.5 注意 17 呼吸不畅纸屑作业人员 3 1 1 3 注意 18 灰尘作业及来访者保持室内干净及湿润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汇总)表名称:办公部分 序号作业活动 可能导致的 事故 危险因素 涉及相关方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 现有控制措施 适用 情况 备注 L E C D 19 办公其他伤害雷击计算机等电器作业及周围人员 1 1 1 1 大雷雨天禁止用或注意 20 划伤窗、柜玻璃、玻璃板等损 坏 作业人员 1 2 3 6 注意 21 视力下降屋内光线暗作业人员及来访 者 3 2 1 6 暗时开灯,亮时关灯 22 砸伤桌、凳摔倒作业人员 周围人员 2 2 1 4 注意 23 摔伤夜晚加班楼道灯不亮作业人员 1 3 3 9 及时维护 24 其他伤害复印机等的使用作业人员 3 6 1 18 加强室内通分 25 影响身体健康办公设备噪声作业人员 3 6 1 18 注意 26 人员、设备伤害办公空间不足作业人员 1 3 1 3 注意 27 出差(自带车辆)交通事故 车辆制动、方向、灯光机 件不灵 司机、乘车人、骑 车人、行人 6 6 7 252 出车前检查,车辆机件不 灵严禁出车 重大 28 疲劳驾驶司机、乘车人、骑 车人、行人 集中精力,注意监控,加 强培训教育 29 违章驾驶司机、乘车人、骑 车人、行人 集中精力,注意监控,加 强培训教育 30 驾驶人员判断错误、处理 失当 司机、乘车人、骑 车人、行人 集中精力,注意监控, 31 山区等道路陡坡、危桥、 窄路 司机、乘车人、骑 车人、行人 集中精力,注意监控 32 突遇大风、落石、倒树、 暴雨洪水等突发事件 司机、乘车人、骑 车人、行人 加强监控、及时停车或避 让

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预防职业病有了国家标准(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预防职 业病有了国家标准(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预防职业病有了国 家标准(新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宣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国家标准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将通过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和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持续改进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事故与职业病的最终目的。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稳定高速增长,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却远滞后于经济建设发展的步伐,重大恶性工伤事故频频发生,职业病人数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有2500万人以上。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不但威胁广

大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据初步估算,我国近几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近800亿元。 据介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与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并列的三大管理体系之一,是世界各国目前广泛推行的一种先进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它强调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和疾病隐患,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职业病危害宣传栏主要内容

制作数量: 共做四个大的公告栏,其中副井联建楼设置二个,厂前区办公楼设1个,食堂入口设1个。 工作地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职业操作规程》,共计20个,尺寸大小为长X高(75X20cm)。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牌》,尺寸大小为长75cm,高根据内容调整,共计21个牌子。 警示标示数量:一氧化碳告知卡4块(其中夜光3块),硫化氢告知卡3块(其中夜光材质1块),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告知卡1块,氯告知卡1块,告知卡大小为40*80cm,警示标示数量共计63块(其中夜光材质共计22块),大小标示30*30cm。 注意事项: 副井联建楼设1个《职业病危害防治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再设一个《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栏》,公布内容如下,可网上节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内容,以图文结合形式制作。 厂前区、食堂入口处《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栏》可根据情况以图文结合形式增加以下内容,三个宣传栏不得重复。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三、煤矿存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煤矿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噪声等。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造成的危害 1、煤尘 煤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的粉尘称为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5%的煤尘称为单纯性粉尘。 煤矿工作场所煤尘主要来源于井下采煤、掘进及运输过程中,除此之外,地面原煤转载、运输等过程均有煤尘产生。 健康危害:煤尘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害人的呼吸系统,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和局部刺激。如长期吸入煤尘引起煤工尘肺。煤尘侵入呼吸系统后,对呼吸道黏膜产生局部刺激,引起鼻炎、咽炎、气管炎等。 接触限值:我国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煤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为总尘不超过4毫克/立方米,呼尘不超过2.5毫克/立方米。 预防的措施:向煤层中注水,在采煤工作面喷雾洒水,有效通风等。 2、生产性噪声 定义:生产性噪声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噪声,噪声作业是指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根据持续时间和出现的形态,噪声可分为稳态声、波动声和脉冲声。 煤矿工作场所噪声主要来源于井下凿岩、打眼、放炮、割煤、运输、机修等作业环节,使用的凿岩机、风镐、风扇、煤电钻、乳化泵、采煤机、掘进机、胶带输送机为常见噪声源,此外,地面选煤厂、提升机、胶带输送机、通风机、破碎机、振动筛、洗煤机、脱水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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