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统计指标

建筑业统计指标
建筑业统计指标

建筑业统计指标解释

建筑业企业生产活动统计

1.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1):

是指建筑业企业自行完成的以工程预(概) 算为依据,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总价值。它包括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

2.装修装饰产值(38):

包括装修、装饰两部分产值。装修装饰是指对新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装饰;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修装饰;以及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壁、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

3.装饰产值(39):

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后,未进行装修或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条件,需二次施工后才能达到使用所完成的产值;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而进行的二次内外装修完成的产值。

4.建筑工程产值(02):

是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各种用途的房屋、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值;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台、梯子、烟囱、凉水塔的建筑工程;各种锅炉炉体砌筑和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布置,场地平整,施工临时用水、电、道路的辅筑与架设;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建筑工程产值还包括建筑装饰工程产值。建筑装饰工程的范围,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十项工程。

5.安装工程产值(03):

安装工程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与安装,与设备相联接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对单

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车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工程。安装工程产值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6.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04):

是指房屋、构筑物修理所完成的价值,但不包括被修理的房屋、构筑物本身的价值和生产设备本身的价值。

7.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05):

是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不论是现场还是附属加工厂为本单位承建工程制造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都应计算产值。

8.竣工产值(06):

是指在报告期内,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交工条件,经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之和。

9.新签合同价款(40):

为监测企业动态施工任务承揽情况,特设该指标。是指建筑安装企业在报告期直接与投资单位正式新签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金额,不包括与其他建筑安装企业新签的分包转包合同款。

10.单位工程施工个数(07):

是指在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全部单位工程个数。包括本期新开工的单位工程、上期施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单位工程、上期停缓建本期复工的单位工程,还包括本期开工又停缓建和本期竣工的单位工程个数。

11.本年新开工个数(08):

是指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单位工程个数。不包括上期施过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单位工程,也不包括上期停缓建报告期复工的单位工程个数。

12.投标承包个数(09):

是指报告期内建筑施工企业经过投标招标而承担的单位工程施工个数。

13.单位工程竣工个数(11):

是指在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使用条件,经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验收鉴定合格的全部单位工程个数。

14.竣工的优良单位工程个数(12):

是指按现行国家质量等级标准,经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验收鉴定,评为优良工程的单位工程个数。

目前,因装修装饰工程在计算单位工程个数时,较为复杂,故装修装饰工程不计算单位工程个数。

15.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3):

是指房屋全部平面面积的总和。它从房屋的外墙线算起,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积和墙柱等结构占用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包括地下室)面积总合计算。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全部面积;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具体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施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开工又停缓建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

16.本年新开工房屋建筑面积(14):

是指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各个房屋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包括上期施过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

17. 投标承包面积(15):

是指报告期内建筑施工企业经过投标招标而承担的全部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18.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7):

是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面积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使用条件,经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必须严格执行房屋竣工验收标准。

19.按房屋建筑用途分类:

是指按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厂房(18):

是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包括在内。

(2)住宅(19):

是指专供人们居住的各种公寓、宿舍用房。包括家属宿舍、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

(3)办公用房(20):

是指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办公用房。

(4)商业、居民服务业用房(21):

是指商业、粮食、供销、饮食业等部门对外营业的商店、门市部、粮店、书店、供销店、饮食店以及浴室、理发、照像、旅馆和各种日用品修理等为人民生活服务的用房。

(5)文化教育用房(22):

是指俱乐部、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宗教寺院等各种文化体育用房以及各类学校(包括党校、技校、干校、工读学校、幼儿园)的教室、图书馆、试验室、体育馆、展览馆等有关教育用房。不包括学校的教职员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非文化教育用房。

(6)医疗用房(23):

是指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防疫站、防治所)的病房、门诊部、保健站、卫生所、化验室、药房、病案室、太平间等房屋,不包括医护人员的职工宿舍、食堂及独立的办公用房。

(7)科学实验研究用房(24):

是指独立的科学实验研究机构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实验研究工作所用的房屋(包括天文台的科研用房)。

(8)其他用房(25):

是指凡不属于上述各项用途的房屋,如各有关部门的业务用房、人防用地下室、托儿所、职工食堂、学生食堂、厕所等。

多种用途的房屋,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如城市居民楼,楼上是住宅,楼下是商店、粮店等,应分别列入住宅和商业、居民服务业用房。如面积不易分开的,可全部计入主要用途中,如一个车间带有生活间和办公室,则都可计入厂房面积。

目前,因装修装饰工程在计算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时,较为复杂,故装修装饰工程不计算施工面积。

20.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27):

是指归本企业(或单位)所有,属于本企业(或单位)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包括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

21.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28):

是指本企业(或单位)自有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列为在册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设计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机械本身的动力

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可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22.施工机械功率(29):

是指归本企业所有,属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以及直接为施工服务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的全部功率。

23.自有机械设备净值(30):

是指本企业自有机械设备的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即自有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有的价值。

24.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31):

是指建筑业企业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参加本企业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人员,如从外单位借入人员、民工、个体劳动者等均应包括在内。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机构的人员,如企业办的学校、医院、商店、粮店、邮局、派出所等的工作人员;由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如农副业生产人员、地方材料生产人员、出国援外和出国劳务人员、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学习人员、长期病伤假(6个月以上)人员、派出外单位工作人员。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以人员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统计为原则,不是以支付工资(即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原则。

25.期末从业人数(32):

是指报告期最后一天,在建筑业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等。

26.工程技术人员(37):

是指负担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具体包括:

(1)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已被聘或任命工程技术职务,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工程技术职务,但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从大、中专理工科毕业,并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3)未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无学历,但实际担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在企业中担任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车间主任、以及在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从事工程技术

管理工作的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中不包括已取得工程技术职务资格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但未担任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27.企业总产值(33):

是指建筑业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最终成果的货币表现,在企业总产值中除包括建筑业总产值外,还必须包括建筑业企业从事其他经济活动所创造的价值。其主要构成为:

(1)建筑业总产值。

(2)工业总产值。是指建筑业企业附属的工业生产单位所完成工业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等(如建筑制品、原材料、建筑机具、机械修理价值)。

(3)交通运输产值。是指建筑业企业附属的机械、运输单位所完成的运输收入、机械租赁收入等。

(4)商业收入。是指建筑业企业附属的商业单位所完成的商品销售收入减商品进价的差额。

(5)其他经营收入。是指除以上几种之外的建筑业企业附属单位所完成的收入(如饮食业、服务业、勘察设计、咨询、房地产业)。

28.对内销售产值(34):

是指建筑业企业附属的内部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价值。

29.期末拖欠工程款(35):

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应向发包单位收取而未收取的工程款,取自会计科目“应收账款”中的明细科目“应收工程款”。

30.竣工拖欠(36):

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已完成施工任务,单位工程已全部竣工后应向发包单位收取而未收取的工程款。

31.外包人员年末人数(70):

是指劳动工资关系不在本企业但其完成的施工产值已计入本企业的外包人员。主要包括参加本企业施工的包工队、组的人数。

32.外包人员年末劳动报酬(72):

是指建筑业企业在本年实际支付给外包人员的工资总额。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3.本企业在国外完成的施工产值(73):

是指本企业在国外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完成的产值,该指标以国外的工程结算价为准并换算成人民币填报。该施工产值包括向国外劳务输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取得的劳务收入。不包括在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完成的产值或收入,如农业、工业、商贸、运输、社会服务等。

34.本企业在国外施工的平均人数(74):

是指本企业平均人数中在国外专门或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数(计算国内建筑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时应扣除这部分人数)。该指标不包括在国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人数。

35.本企业在外埠施工的施工产值(75):

是指本企业在北京辖区以外的地区 (国内)专门或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完成的产值。不包括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完成的产值或收入。本企业在外埠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或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应由当地统计部门统计,不纳入本市统计范围。

36.本企业在外埠施工的平均人数(76):

是指本企业平均人数中在北京辖区以外的地区 (国内)专门或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数。

37.填报C102表的几项规定

(1)建筑业总产值是按照“工厂法”计算的,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企业总产值是按照产品法计算的,企业内部允许重复计算。

(2)总包单位在统一、全面管理的前提下将所承包部分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工业企业(现行制度规定的填报单位),则该工程完成的施工产值应由分包单位统计填报,但不得包括总包单位计取的管理费和配合分包单位施工计取的劳务收入,这部份价值应由总包单位计入其施工产值。

(3)总包单位以包清工的形式分包给集体、私营施工企业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产值由总包单位统计,分包清工的单位则不再计入自行完成的施工产值,其所得劳务收入可计入财务状况表(C103表)的工程结算收入内。

(4)按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凡允许进入工程造价的材料价差以及正式批准的工程概(预)算中视做材料处理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时包括的一些设备的价值均应计入施工产值。

(5)执行北京市1992概(预)算定额的工程,其建材发展补充基金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基金不得计入施工产值。

(6)确定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劳动情况表(C104表)中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基础,从事与本企业的建筑生产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包括在内,不包括专门或主要从事工业、交通、商业、社会服务业等业务活动的人员。

(7)房屋构筑物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装修装饰工作量应计入建筑业总产值中的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中,其他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装修装饰工作量即要计入建筑业总产值中的建筑工程产值,又要计入装修装饰产值和装饰产值。

(8)当年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仍需填报C102表并与C101表、C103表和C105表配套上报。

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统计

资产负债

1.资产:

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流动性质一般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2.负债:

是指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债务一般是按负债的偿还期长短进行分类的,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3.流动资产合计(001):

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应收帐款净额、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转其他业务支出、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其他流动资产等项。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合计”项填列。

4.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451):

是指企业长期投资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根据资产负债表内“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期末余额填列。

5.货币资金(002):

货币资金反映企业的各种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填列。

6.现金(003):

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根据“现金日记”帐的期末余额填列。

7.银行存款(004):

是指企业存入银行的各项存款。根据“银行日记”帐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应收帐款(005):

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和代垫的运杂费,以及企业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委托银行收取的款项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帐款”项填列。

9.存货(007):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在途商品、库存商品、出租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加工产品以及原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和在建工程(建筑业)等。不包括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和特准储备物资。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填列。

10.在建工程(建筑业)(010):

是指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可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其中项“在建工程”填列。

11.短期投资(014):

是指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项填列。

12.长期投资(016):

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项填列。

13.长期债权投资(017):

是指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包括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后的数额填列。

14.国债投资(018):

是指企业已购买的国家发行的债券。

15.长期股权投资(019):

是指企业不准备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本项目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合计(030):

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所占用的资金合计。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填列。

17.固定资产原价(031):

是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时实际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根据

“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填列。

18.生产经营用(032):

是指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可根据会计“固定资产”科目经分类归纳后填列,即在固定资产原价合计中扣除非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19.累计折旧(033):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项填列。

20.本年折旧(034):

是指企业年度内累计提取的折旧。根据“财务状况变动表”中的“固定资产折旧”项填列。

21.固定资产清理(035):

是指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可根据会计“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037):

是指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的期末余额。可根据会计“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的期末余额填列。

23.专项工程(038):

是指企业期末尚未竣工使用的各种专项工程的实际成本。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专项工程”项填列。

24.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050):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及递延资产”项填列。

25.无形资产(051):

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项填列。

26.其他资产(055):

是指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包括临时设施、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填列。

27.资产总计(059):

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合计、专项工程、无形及递延资产总计、其他长期资产。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填列。

28.流动负债合计(060):

是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合计”项填列。

29.短期借款(061):

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填列。

30.国外借款(指短期借款中的)(062):

是指企业向国外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借款。可根据会计“短期借款”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付帐款(063):

是指企业因购买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帐款项填列。

32.长期负债合计(070):

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该指标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负债合计”项目的期末数填列。

33.长期借款(071):

是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借款填列。

34.国外借款(指长期借款中的)(072):

是指企业向国外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可根据会计“长期借款”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35.应付债券(073):

是指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超过一年)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可根据会计“长期借款”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36.负债合计(079):

是指企业承担的,已经发生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需用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37.所有者权益(080):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四部分。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项填列。

38.实收资本(081):

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总额。企业实收资本按照投资主体划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项填列。实收资本中如有以外币形式投入的资本,需折合成人民币形式填写。

39.国家资本(082 ):

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不论企业的资本是哪个政府部门或机构投入的,只要是以国家资金进行投资的,均作为国家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40.集体资本(083):

是指由本企业形成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和集体企业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投入形成的资本,以及企业在实行新制度以前国家减免税款形成的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41.法人资本(084):

是指其他法人单位投入本企业形成的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42.个人资本(085):

是指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金。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43.港澳台资本(086):

是指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各种形式的财产进行投资形成的资本。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44.外商资本(087):

是指外国投资者(不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各种形式的财产进行投资形成的资本。外商资本以实物资本或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时,投资额的确定同法人资本投资相似。可根据会计“实收资本”科目明细帐期末余额填列。

损益与分配(100)

45.工程结算收入(102):

是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根据“损益表”中的“工程结算收入”项填列。

46.工程结算成本(131):

是指在报告期内与发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根据“损益表”中的“工程结算成本”项填列。

47.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161):

是指企业从事建筑业生产活动,取得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而按规定应该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本项根据“损益表”中的“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项填列。

48.工程结算利润(176):

是指已结算工程实现的工程结算收入扣除工程结算成本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根据“损益表”中的“工程结算利润”项填列。

49.其他业务收入(181):

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根据会计帐中“其他业务收入”项的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50.其他业务利润(182):

是指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及应负担的费用、税金后的净收入。根据“损益表”中的“其他业务利润”项填列。

51.管理费用(190):

是指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涉外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差旅费、会议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摊销、折旧费、排污费、养路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坏帐损失、上交上级管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等。根据“损益表”中的“管理费用”项填列。

52.税金(管理费用中的)(191):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53.财产保险费(管理费用中的)(192):

是指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商品和固定资产等而支付的保险费。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54.劳动、失业保险费(管理费用中的)(193):

包括劳动保险费和待业保险费两部分。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休、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交纳的离休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疗费(包括支付离休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

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55.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中的)(194):

是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56.工会经费(管理费用中的)(195):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拨交工会使用的费用。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57.坏帐损失(管理费用中的)(196):

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58.排污费、养路费(管理费用中的)(197):

是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和养路费。根据“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填列。

59.财务费用(200):

是指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根据“损益表”中的“财务费用”项填列。

60.利息净支出(财务费用中的)(201):

是指借款人支付给贷款人的超过本金的部分,或单位、企业向金融部门贷款,按期按利息率向贷款人支付超过本金的部分。根据“财务费用”明细科目中利息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净额填列。

61.利息收入(财务费用中的)(202):

是指企业因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部门款以及购买有价证券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根据“财务费用”明细科目中的有关项目的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62.营业利润(205):

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并扣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该指标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的“营业利润”项填列。

63.投资收益(207):

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损益表”中的“投资收益”项填列。

64.股票投资收益(208):

是指企业以股票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科目明细帐本期发生额相应项填列。

65.国家补贴收入(209):

是指国家按规定补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包括粮油价格补贴、亏损补贴、城市维护费拨款等。根据会计科目中本期发生的补贴收入项填列。

66.营业外收入(211):

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车船购置附加手续费、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应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根据“损益表”中的“营业外收入”项填列。

67.营业外支出(212):

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捐赠支出、罚款支出等。根据“损益表”中的“营业外支出”项填列。

68.利润总额(215):

是指企业实现的全部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项填列。

69.应交所得税(216):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按所得额计征的税额。本项根据“损益表”“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交所得税”项填列。

70.提取盈余公积(217):

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根据“利润分配表”中的“提取盈余公积”项填列。

71.应付利润(218):

是指企业年度内已分配的应付投资者的利润。根据“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利润”项填列。

72.已分配股利(219):

是指股份制企业年度内已分配的股利累计数。根据股份制会计报表的“财务状况变动表”中的“已分配股利”项填列。

73.分配给个人的股利(221):

是指股份制企业年度内已分配给个人投资者的股利累积数。

74.转作奖金的利润(220):

是指企业提取转作奖金的利润。根据“利润分配表”中的“转作奖金的利润”项填列。

75.未分配利润(225):

反映企业年末未分配的利润,资料来源于会计“利润分配表”中“年末未分配利润”本年实际数。

76.本年应付工资总额(301):

是指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77.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302):

是指企业应付给主营业务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不包括应付给非主营业务职工的应付工资。

78.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303):

是指企业提取的福利费总额。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列。

79.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304):

是指企业为主营业务职工的提取的福利费,不包括为非主营业务职工提取的福利费。

80.本年应交增值税(305):

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本年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

建筑业企业材料消耗统计

1.建筑企业原材料消耗统计范围:

是指独立核算的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施工所耗用的工程材料和其它辅助材料。

2.建筑企业原材料消耗的计算

(1)包括的内容:

① 建筑安装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

② 自行制作预制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如水泥预制构件,钢、木、门窗等;

③ 施工现场制造非标准设备使用的原材料;

④ 临时工棚、活动房屋、临时仓库、水管线路等各种暂设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

⑤ 对施工机械、运输设备、施工单位房屋、仓库维修所使用的原材料。

(2)不包括的内容:

① 建筑业企业不从事建筑安装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也称附营活动单位)所使用的原材料 (由本企业作“附营活动用”统计);

② 调拨给外单位或借出的原材料(由接收单位或借入单位统计)。

注:汽油 1升=0.73公斤;柴油 1升=0.86公斤;重柴油 1升=0.92公斤

3.原材料消耗统计指标解释:

1.钢材:

是指对钢锭或钢坯经压力加工而制成的多种截面形状,并具备了一定的质量标

准,直接提供给企业使用的钢材。包括铁道用钢材、普通型钢材、钢带、钢板、线材、钢管等各种成品钢材。

2.木材:

包括原木和锯材。原木是指原木直接消耗,即不经过纵锯直接使用的原木,如坑木、桩木、脚手杆等;锯材是指原木经过纵锯加工成的方材和板材。

3.水泥:

别名水硬性胶凝材料。水泥为细粉末状物质,能在空气中和水中硬化,并能保持和提高其强度的一类无机胶凝材料。水泥是重要的建筑材料和工程材料,主要用于配制砂浆和混凝土。包括通用水泥、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

4.原煤:

是指煤炭生产出来的未经洗选、筛选加工而只经人工拣矸杂物的产品。按其碳化程度可分为泥煤、褐煤、烟煤、无烟煤。主要用作发电、一般动力、取暖燃料、炼焦、工业原料。

5.汽油:

是指从原油分馏和裂化过程中取得的挥发性高燃低点,无色或淡黄色的轻质油。

按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用汽油、工业汽油。

6.煤油:

俗称火油。是一种精致的燃料,挥发度在车用汽油和轻柴油之间。主要用于航空、照明等方面,也可用作工业用溶剂和动力燃料。

7.柴油:

是指炼油厂炼制石油时,从蒸馏塔底部流出来的液体,属于轻质油。可分为轻柴油、中柴油、重柴油。主要用作船舶、发电等各种柴油机的燃料。

8.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是在炼油厂炼油时,提取汽油、煤油、柴油之后,从蒸馏塔底部流出来的渣油,加入一部分轻油配制而成,主要用于锅炉燃料。

9.液化石油气:

是炼油制品过程中产出并回收的气体,在常温下经加压而成液态产品。主要用作石油化工油料,脱硫后可直接作工业和民用燃料。

(10)天然气:

是指地层内自然存在的以碳氢化合物为主体的可燃性气体。主要用作工业燃料、民用燃料。

(11)外埠产品:

是指计入工程材料费中的购自外省市生产的产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本企业直接从外省市购进的,二是本企业从本市其他单位购进的外省市产品。

4.建筑业企业材料消耗核算原则、方法:

1.核算原则:

建筑业企业建筑材料消耗的核算与建筑业施工产值的统计范围及口径一致,即哪个企业消耗的材料由哪个企业统计。

2.核算方法:

从建筑材料进入第一道生产工序,改变了原来的形态或性能,或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开始,即作材料消耗统计。

建筑业统计报表软件操作说明

建筑业统计报表软件操作说明 一、在“建筑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d16611330.html,首页进入“综合财务”下载<省建筑业统 计信息系统(企业版2.2)> 二、安装软件,点击“下一步”直至安装完成。 三、在桌面上有两个图标,一个是注册用,一个是登陆用。 注册容:企业代码——57363406、51300688查询 企业子代码——00 企业名称——填写全称 是否有子企业——否 是否劳务企业——否 管理部门代码——001320583 管理部门名称——市建设局 四、注册成功后就可以登陆,密码是tjbb,注意选择相应年份和日期,做年报应选择2005年12月份,做季报分别选择2006年3月、6月、9月进入。 五、首先在菜单的“系统管理”里选择: 一是“报表信息”填写完整。 二是“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填写正确: 1、本表的“资质申报软件(省)序列号”指企业在建筑业网上“资质管理系统”的一个登陆用户名; 2、“主要业务1”指企业主项资质的容,“主要业务2、3”分别选择企业增项资质的容,如没有增项,2、3项选“无”。 3、“行业新标准”选择主项资质的容;

4、“法人单位代码”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 5、“登记注册号”指营业执照上的; 6、“隶属关系”如属市的应选择“县”; 7、本表“企业附加信息”中主要填写建筑业:“1”,个别企业有房地产业的或其他本表所列的产业在相应栏填“1”,第一行产业活动单位总数自动计算。 三是根据你所填的产业活动单位数会跳出101—2表,只有建筑业一个产业活动单位数的只要填一101—2表,如有房地产业或其他产业活动单位的,有几个活动单位就要填几相关的101-2表。 1、如只有建筑业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该101-2表中的容可以按101—1表抄写,其中“产业活动单位代码”就是101—1表中的“法人单位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是320583,后面依次填写,,,某镇,某街某号。 2、101—2表中的“行业类别主要业务活动1、2、3”栏按101—1表的“主要业务”容填写中文,“行业代码”是指101—1表中的“行业新标准”的代码,例如主营业务是金属门窗制造就是填写“C3412”。 3、“经营性单位收入”填企业施工产值. 4、“行政事业性单位支出”填0. 六、完成菜单“台帐管理”里的“附库一”和“附库二”。常见错误是不理解“多种经营”“对销售”多填数据。该附库也是自动生成102、202表的关键。 七、点“工程库”,点“新增”,完成“工程基本信息”输入完成后点“保存”,注意“承包形式”“工程类别”“工程类别子项”的正确选择,再完成该工程的“逐月完成情况”表,填完点“保存”。本条容会自动生成SC102或SC202表,所以非常关键。 八、点“报表查询”,选SC103(年报)或SC203(季报)表,输入完整数据,

建筑业统计指标

建筑业统计指标解释 建筑业企业生产活动统计 1.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01): 是指建筑业企业自行完成的以工程预(概) 算为依据,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总价值。它包括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 2.装修装饰产值(38): 包括装修、装饰两部分产值。装修装饰是指对新旧房屋及建筑物进行的内外装修装饰;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施工后,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标准,而进行的二次装修装饰;以及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进行的二次内外装饰。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壁、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 3.装饰产值(39): 对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经过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后,未进行装修或尚未完全达到使用条件,需二次施工后才能达到使用所完成的产值;对原有房屋经使用若干年后,在不改变原有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而进行的二次内外装修完成的产值。 4.建筑工程产值(02): 是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包括各种用途的房屋、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价值;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台、梯子、烟囱、凉水塔的建筑工程;各种锅炉炉体砌筑和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布置,场地平整,施工临时用水、电、道路的辅筑与架设;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建筑工程、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建筑工程产值还包括建筑装饰工程产值。建筑装饰工程的范围,包括抹灰、门窗、玻璃、吊顶、隔断、饰面板(砖)、涂料、裱糊、刷浆、花饰等十项工程。 5.安装工程产值(03): 安装工程包括: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与安装,与设备相联接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

2011全国建筑业发展状况统计分析

2011全国建筑业发展状况统计分析供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中国建筑业协会 总产值首破十万亿元大关,增加值占全国GDP的6.8% 全国建筑业企业70414个,从业人数431 1万人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4.62亿平方米,竣工29.22亿平方米9个省(市)总产值超5千亿元,前四强为江苏、浙江、山东、北京 14个地区从业人数超百万,江浙均突破600万 一、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建筑行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顺利完成年度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7734亿元,比上年增长22.6%,首次突破十万亿大关;完成竣工产值62024亿元,增长8.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4.6亿平方米,增长19.5%;房屋竣工面积29.2亿平方米,增长5.3%。签订合同总额208532亿元,增长20.8%。实现利润4241亿元,增长24.4%。到2011年底,共有建筑业企业70414个,比2010年减少1449个;从业人数4311.1万人,增加150.7万人。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229220元/人,比2010年同期增长12.4%。 (一)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突出,支柱产业地位日益增强 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4715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与2010年的增速10.4%相比,有所回落。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320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增速高出GDP增速0.8个百分

2009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2009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中国建筑业协会  一、2009年建筑业基本情况 2009年,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动下,建设领域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5864亿元,比上年增加13827亿元,增长 22.3%;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2333亿元,比上年增加3590亿元,增长18.2%;完成竣工产值43798亿元,比上年增加4456亿元,增长11.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8.73亿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68亿平方米,增长10.7%;施工合同总额为131931亿元,比上年增加27690亿元,增长26.6%;实现利润2663亿元,同比增长21%。到2009年底,共有建筑业企业68283个,比2008年减少4%;从业人数为3597.35万人,同比增长8.5%;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182647元/人,比2008年同期增长12.9%。 (一)投资拉动建筑业产值迅速增长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迅速推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实施了两年新增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其中:1.8万亿元用于铁路、公路、机场和城乡电网建设;1万亿元用于地震重灾区的恢复重建;3700亿元用于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此外,投入生态环境350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800亿元,自主创新结构调整1600亿元,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400亿元(见图1)。 图1:

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

附件1 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部门和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源头统计数据填报质量,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编写了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请各级统计部门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组织企业认真填报建筑业统计报表。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的定义、填报依据、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下: 一、签订的合同额 (一)指标定义: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二)填报依据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帐填报;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三)计算和填写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具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根据《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将表中合计项的首次合同额和追加合同额汇总后,减去减少合同额后的汇总数即可得到签订的合同额(见附件二表一); 第二步如果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须除以1000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须乘以10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可根据企业与建设单位(业主)

签订的《施工合同》等文本,将本年新签订的各合同价款,以及上年签订,结转到本年继续施工的各合同价款余额汇总,按“千元”计量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见附件三文本一)。 (四)审核关系 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即:01=02+03(五)注意事项 1.签订的合同额包括公开投标、暗标、甲方指定、口头协议等,不管企业用什么方式,也不管合同的形式,只要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包的工程项目都应统计; 2.签订的合同额只含直包合同和建造合同,不含境外合同。 二、建筑业总产值 (一)指标定义: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指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所有劳务收入。 (二)填报依据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以施工预算,预算定额或消耗量定额,工程合同,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竣工结算(甲方审计结果),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为依据计算填报。 (三)计算和填写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核算)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总产出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常住单位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它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总规模。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 地区生产总值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三次产业三次产业的划分是世界上较为常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产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有货币形式的,也有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单位支出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转移支付,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 固定资产折旧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民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实际计提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房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的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还不能采用上述办法。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税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支出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方法,包括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支出法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2020年前三季度国有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2020年三季度国有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一、国有建筑企业产值情况 前三季度,国有建筑企业完成产值62914.82亿元,同比增长8.0%,占建筑业总产值的37.5%。 分省份看,北京市国有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7256.49亿元,位列第一;湖北省完成产值5715.05亿元,位列第二;广东省完成产值4737.49亿元,位列第三。 西藏自治区国有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增长幅度最大,同比增长50.6%。四川省、河北省、贵州省小幅度下降,分别同比下降2.0%、3.4、1.4%。 分地区看,华东地区国有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16479.35

亿元,位列第一,华北地区国有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13173.70亿元,位列第二。华东地区、西北地区涨幅超过10%,分别同比增长10.0%、10.2%。 华北地区国有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占地区总产值比重为66.6%,位列第一;西北地区占比59.3%,位列第二。华东地区占比最低,为23.4%。 前三季度,全国国有建筑业企业省外完成产值32307.7亿元,同比增长11.4%,省外完成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为55.0%。 分省份看,北京市国有建筑企业省外完成产值5939.5亿元,位列第一;湖北省完成4049.78亿元,位列第二;上海市完成2724.17亿元,位列第三。 国有建筑企业省外完成产值增长幅度最高的为海南省,同比增长497.7%。四川省、浙江省、甘肃省、西藏自治区有所下降,分别同比下降11.0%、7.6%、13.8%、31.8%。

分地区看,华北地区国有建筑业企业省外完成产值9576.82亿元,位列第一,华东地区国有建筑业企业省外完成产值8138.42亿元位列第二。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北地区增幅超过10%。分别同比增长11.4%、16.2%、16.3%、16.6%。 国有建筑业企业外省完成产值占地区产值比重较高的为西北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分别占比85.9%、84.4%、79.7%。 二、国有建筑企业新签合同额情况 前三季度,国有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额92971.58亿元,同比增长15.0%。占全国建筑企业新签合同额的45.7%。 分省份看,北京市国有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额10239.52亿元,位列第一。湖北省国有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额8103.33亿元,位列第二。广东省国有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额7662.85亿元,位列第三。 国有建筑业企业新签合同额增长幅度超过40%的有四川省、安徽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别同比增长47.2%、61.3%、53.9%、45.8%。云南省、浙江省、贵州省下降幅度超过10%,分别同比下降13.2%、15.6%、11.5%。

2013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2013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中国建筑业协会 一、2013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 2013年,建筑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实现整体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9313亿元,增长16.1%;完成竣工产值90199亿元,增长13.3%;房屋施工面积达到113.0亿平方米,增长14.6%;房屋竣工面积达到38.9亿平方米,增长8.5%;签订合同额289674.1亿元,增长17.1%;实现利润5575亿元,增长16.7%。截至2013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79528个,增长5.6%;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平均人数4904.3万人,增长5.9%;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324842元/人,增长9.6%。 (一)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总产值增速趋缓 201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436528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9.6%(图1)。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3737亿元,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0.9%。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自2010年、2011年40%以上的高位增长后,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12年为13.9%,2013年仅为1.4%(图2)。

图1:2009-201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及增速 图2:2009-2013年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建筑业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长,2013年达到159313亿元,是2004年的5.5倍。建筑业总产值在历经2004年、2010年两次25%以上的高速增长后,2011年起增速步入下行区间。2013年下行趋势进一步明显,为16.1%,已下滑到《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预期总产值年增长15%附近(图3)。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

附件:1 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 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09年8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5) 四、填表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 (7)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分析的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建筑业行业突发事件,保障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有可靠、科学的依据;切实履行建设部门的职责,建立有序的工作制度,特制定本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下称“快速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及原则:快速调查表主要调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快速调查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及核算原则均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执行,要切实做到“不重不漏”。 (三)调查范围:全国具有特级或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各类企业。以具有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为填报对象。集团公司下如有多个特级或一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各法人单位均为统计对象,应分别填报快速调查表。 特级或一级资质的集团公司如本部有经营实体,应填报“快速调查”表中的建施101表和建施快01表;如无经营实体,只需填报“快速调查”表中的建施101表。 主项资质为不分等级的公路交通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种专业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不执行本快速调查制度。 (四)组织与实施:本“快速调查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统一布置,具体工作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简称统专会)承办。 (五)报送要求:本表为月度快报,报送时间为月后22日前;报送方式为网上直接报送,路径: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d16611330.html,)→“行业统计”→“建筑业统计”→“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 (六)考虑到“快速调查制度”的时效性,各企业报送的数据,尤其是财务部分,均按企业确定的数据或预计数上报。企业报送的月度数据不作为考核的依据,但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虚报、瞒报。 (七)本“快速调查制度”实行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编码,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八)本“快速调查制度”以“千元”和“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国内贸易统计指标.

常用统计指标解释 -(17 --国内贸易统计指标 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新闻出版业、邮政业和其他服务业等,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之总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一、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单位 : 1. 售予城乡居民的各种生活消费品; 2. 售予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各类商品; 3. 售予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商品,以及以零售方式售予各类企业的商品。具体包括:用于非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办公用品,如通讯设备、计算器具和设备、电讯网络设备、文印设备、音像视听器材和设备、纸张、本册、文具及装订文印材料、家具、日用电器、针纺织品、清洁卫生用品、文体用品、奖品、纪念品、礼品等; 供内部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燃料;用于办公设施修缮的各类配件、材料、工具等;用于取暖和防暑降温的设备、燃料、材料及食品等;专用于教学的用品和设备;非营利医疗机构的中、西药品、中药材和医疗设备器材;非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对外营业的内部食堂用的餐具、炊具、设备、清洁卫生工具和食品、燃料等;军队、武警用于其人员生活的衣着品和个人用品;其他各类非生产性设备和用品。 二、餐饮业出售的主食、菜肴、烟酒饮料和其他商品。 三、新闻出版业、邮政业售予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机构的书报杂志、音像制品、邮品等。 四、其他服务业出售的食品、烟酒饮料、服装鞋帽、日常生活用品、医药保健用品、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玩具、殡葬用品以及其他消费品。 2. 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销、存总额

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业企业 (单位以本企业 (单位为总体的, 从国内、国外市场购进的商品总量,销售和出口的商品总量、库存商品总量等情况。该指标可以反映商品流转过程中商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之间的比例关系和存在的问题。 3. 商品购进总额 指从本企业 (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 (包括从境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从国内、国外市场上购进商品的总量。商品购进总额包括:(1从工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商品; (2从出版社、报社的出版发行部门购进的图书、杂志和报纸; (3从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购进的商品; (4从其他单位购进的商品,如从机关、团体、企业等单位购进的剩余物资,从餐饮业、服务业购进的商品,从海关、市场管理部门购进的缉私和没收的商品,从居民手中收购的废旧商品等; (5从国 (境外直接进口的商品。不包括企业(单位为自身经营用和未通过买卖行为而收入的商品以及销售退回、商品升溢等。 4. 商品销售总额 指对本企业 (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 (包括对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总额。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商品销售总额包括:(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 (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不包括出售本企业 (单位自用的废旧包装用品;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 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购货退出的商品以及商品损耗和损失等。 5.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 (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

2014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_赵惠珍

第 29 卷
第3期


管 理


Vol. 29
No. 3
2015 年 06 月
Journal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Jun. 2015
2014 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中国建筑业协会
要:在翔实的统计数据基础上,从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和从业人员、支柱产业地位、企业经营状况、合
同总额和新签合同额、房屋建筑施工竣工面积、对外承包工程等方面对 2014 年建筑业总体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出 2014 年中国建筑业江浙两省仍雄居龙头、中西部地区新签合同额增速较快等 5 个特点。从专业类别、资质等级、注册地区和登记 类型 4 个角度,对 2014 年建筑业特、一级企业的总产值、总收入、利润和新签合同额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建筑业;统计分析;特级企业;一级企业 中图分类号: F407.9, TU-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859 (2015) 03-001-12 DOI:10.13991/https://www.360docs.net/doc/bd16611330.html,ki.jem.2015.03.001
Statistics Analysis on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 2014
Department of Planning,Finance and Foreign Affairs,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hina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Abstract:Based on the statistics data,a general situation of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 2014 is analyzed including industrial
investment and size, numbers of enterprises and employees, building acreage built, volume of new contracts, volume of completed projects,and overseas projects contracte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development in 2014 are summarized in five aspects including the increase of regional development gap and relative concentration of construction market distribution. The completion of main indicators of China’s extra and the first grade enterprises in 2014 are analyzed, including total output value, total revenue,benefit and value of the new contracts. The situations are detailed in four aspects of specialty category,qualification ranking,registration region and registration type.
Keywords:construction industry;statistics analysis;special grade enterprise;first grade enterprise 323613.77 亿元,增长 11.8%;实现利润 6913 亿元, 增长 13.7%。 截至 2014 年底, 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 筑业企业 81141 个,增长 2.8% ;年末从业人数 4960.58 万人,增长 10.25%;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 的劳动生产率为 320366 元/人,下降 1.38%。 1.1 建筑业有力支持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支柱 产业地位稳固 经初步核算, 2014 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636463 亿元, 比上年增长 7.4%。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 加值 44725 亿元, 比上年增长 8.9%, 增速高出国内 生产总值增速 1.5 个百分点(见图 1) 。建筑业为国 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5 年以来, 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 重持续稳步上升。2014 年再创新高,突破 7%,达 到 7.03%,比上年增加 0.17 个百分点(见图 2) ,进 一步巩固了建筑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
1
2014 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
2014 年, 建筑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
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 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 代化,整体发展稳中有进,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全 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 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 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176713.40 亿元,增长 10.2%; 完成竣工产值 100719.51 亿元,增长 7.5%;房屋施 工面积达到 125.02 亿 m2,增长 10.4%;房屋竣工 面积达到 42.31 亿 m2 ,增长 5.4%;签订合同额
文中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建筑业 特、一级资质企业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具有特级和一级资质 等级的城乡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 执笔:赵惠珍、程 飞、王要武、王 楠、王承玮、周景梅.

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操作指南

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操作指南 各企业用户: 一、取得CA或注册号请先注册,注册网址:江苏建筑统计信 息频道(https://www.360docs.net/doc/bd16611330.html,),点击注册好后打电话给主管部门,再就是软件下载,用户名是企业代码加子代码,密码自己设定。 二、进入统计系统,先填写,一是基础信息,二是法人单位基本信息,在填写时请注意:在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总数不用填写,在下面建筑业填1打个回车就可以了。 三是统计人员的信息要填写齐全,联系电话更换要及时填写。 三、填写工程库: 一是点击工程库,打开新增后,出现一条记录,根据工程合同内容填写。其中日期是以 ,每点到下

面就出现红色的提示,请大家注意一下,这个图标,每个都要填写齐全,否则在竣工产值里就没有数据。每个月完成的产值是以千元为单位,每个人每月完成的产值 大约在1.1—1.3万元之间。这个数据是每月完成的产值除以(1.1—1.3万)得出的数据就是每月的人数。 四、附库一的填写: 这个管理人员是指本企业资质标准最低要求,如房建总包小计是50人,技术人员是30人,一级建造师以监管平台注册为准,不可随意填写。 这个是指现场施工人员,不含技术人员,是指工人,持证上岗人员是指劳动部门发的证,如木工、瓦工等。

这个是指工程上不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员,如门卫、食堂人员等。 期末从业人员= ==+工程库的下面汇总数。 五、工程库和附库一填好后进行数据计算,后进行报表查询,正常的月报就这样就可以上报了。在季报中还要填写工资表 和财务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201-1表)在填写中注意不必要的麻烦,正常都填写在岗职工,劳务派遣基本没,其他人员是指聘用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填写的数额是工程总产值的 0.2%-0.25%之间。人均工资不得低于沭阳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财务报表的填写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填写,其中 与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表(201-1表)中的工资总额应一致。 七,如果电脑中病毒,重新下载后,在系统管理中的远程数

(完整版)统计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统计年鉴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 行政区划--指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4)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5)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6)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 国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和领空。 气候--指地球与大气之间长期能量交换与质量交换所形成的一种自然环境状态,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气候既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环境要素之一,又是供给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重要资源。气温、降水、湿度等气象要素的多年平均值是用来描述一个地区气候状况的主要参数,而各种气象要素某年、某月的平均值(或总量)则可以反映出该时期天气气候状况的重要特征。 自然资源--指人类可以直接从自然界获得,并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资源。自然资源一般可以分成可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两大类。可再生资源指在较短时间内可以再生、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等。非再生资源指在使用后不能再生的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和地热能源。 土地资源--土地指陆地的表层部分,它主要由岩石、岩石的风化物和土壤构成。土地资源按利用类型可以分为农用地、建筑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水面。建筑用地包括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筑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滩涂、荒漠、戈壁、冰川和石山等。 耕地面积--指经过开垦用以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面积。包括种有作物的土地面积、休闲地、新开荒地和抛荒未满三年的土地面积。 林业用地面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等。 草地面积--指牧区和农区用于放牧牲畜或割草,植被盖度在5%以上的草原、草坡、草山等面积。包括天然的和人工种植或改良的草地面积。 森林资源--指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林木指树木和竹子。森林指以乔木为主体的植物群落,是集生的乔木及与共同作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气候等的总体。 活立木总蓄积量--指一定范围内土地上全部树木蓄积的总量,包括森林蓄积、疏林蓄积、散生木蓄积和四旁树蓄积。 森林面积--指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林地或冠幅宽度10米以上的林带的面积,即有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包括天然起源和人工起源的针叶林面积、阔叶林面积、针阔混交林面积和竹林面积,不包括灌木林地面积和疏林地面积。 森林蓄积量--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它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资源总规模和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也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衡量森林生态环境优劣的重要依据。 森林覆盖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森林覆盖率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的重要指标。在计算森林覆盖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计算公式为: 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水资源--水在自然界中以固体、液体和气态三种聚集状态存在,分布于海洋、陆地(包括土壤)以及大气之中,通过水循环形成水资源。水资源包括经人类控制并直接可供灌溉、发电、给水、航运、养殖等用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江河、湖泊、井、泉、潮汐、港湾和养殖水域等。水资源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 地表水和地下水--陆地上的水因空间分布不同,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指分别存在于河流、湖泊、沼泽、冰川和冰盖等水体中水分的总称,又称陆地水。地下水指储存在地面以下饱和岩土孔隙、裂隙及溶洞中的水。 内陆水域总面积--指江、河、湖泊、池塘、塘堰、水库等各种流水或蓄水的水面占地面积。 海洋--是海和洋的统称。洋为地球表面上相连接的广大咸水水体的主体部分。海为地球表面相连接的广大咸水水体被陆地、岛礁、半岛包围或分隔的边缘部分。 海水可养殖面积--指利用滩涂、浅海、港湾进行鱼、虾、蟹、贝、藻等海水经济动植物的人工养殖的水面面积。 径流--指陆地上接受降水后扣除损耗外,从地表和地下向流域出口断面汇集的水流。径流可分为地表径流、地下径流和壤中流。地表径流指沿地表向河流、湖泊、沼泽、海洋等汇集的水流;地下径流指沿潜水层或隔水层间的含水层,向河流、湖泊、沼泽、海洋等汇集的地下水水流。 径流量--指在一定时段内通过河流某一过水断面的水量,用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水资源的丰歉程度。计算公式为: 径流量=降水量-蒸发量 矿产资源--矿产指由地质作用形成,富集于地壳中或出露于地表达到工农业利用要求的有用矿物。矿产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矿产基础储量--基础储量是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它能满足现行采矿和生产所需的指标要求,是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可行性或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界经济的部分,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示。 流域--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的干流和支流,干支流共同组成这条河流的水系。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的集水区域,这个集水区域就称为该河流的流域。 外流河--指直接或间接流入海洋的河流。供给外流河河水的区域称为外流区域。 内陆河--指在陆地内部干燥地区,河水沿途消失于沙漠或注入内陆湖泊的河流。供给内陆河河水的区域称为内陆区域。

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报告

2015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报告 一、2015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增长乏力的复杂局面,建筑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整体发展稳中有进。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0757.47亿元,增长2.29%;完成竣工产值110115.93亿元,增长9.33%;房屋施工面积达到124.26亿平方米,下降0.58%;房屋竣工面积达到42.08亿平方米,下降0.60%;签订合同额338001.42亿元,增长4.48%;实现利润6508亿元,增长1.57%。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80911个,减少0.28%;从业人数5003.40万人,增长10.28%;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为323733元/人,增长1.92%。 (一)建筑业增加值增速略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支柱产业地位稳固 经初步核算,2015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76708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6456亿元,比上年增长6.8%,增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0.1个百分点,自2009年以来首次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图1)。

图1 2006-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建筑业增加值及增速 2006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7%以上。2015年虽然比上年回落了0.22个百分点,但仍然达到了6.86%的高点,与2013年持平(图2),建筑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稳固。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综合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综合 【行政区划】指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⑴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⑵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⑶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⑷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⑸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⑹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 【可比价格】指计算各种总量指标所采用的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的价格,可进行不同时期总量指标的对比。按可比价格计算总量指标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某一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另一种是用价格指数进行缩减。 【不变价格】指以同类产品某年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用于计算各年的产品价值。按不变价格计算的产品价值消除了价格变动因素,不同时期对比可以反映生产的发展速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农业产品价格水平的变化,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不变价格和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2年到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到1970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到1980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到1990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1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自2012年定期报表开始使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分类是由国家统计局组织修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4月29日发布。这次修订是在2002年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参照联合国《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Rev.4)进行的。修订后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2)共有门类20个,大类96个,中类432个,小类1094个。 【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三大类。内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包括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对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519—

建筑业统计报表模板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江苏省统计局 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江苏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 一) 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401表) (5) 2.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402表) (6) 3.建筑业企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C403表) (7) 4.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404表) (8) 5.建筑业企业出省生产情况(S C405表) (9) ( 二) 基层年报表式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10)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12) 3.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 (13) 4.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表) (14) 5.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C104表) (15) 6.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105表) (16) 7.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外出生产情况(S C102-1表) (17) 8.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C106表) (18) ( 三) 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202表) (19) 2.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C203表) (20) 3.建筑业企业产品产量完成情况(C204表) (21) 4.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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