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03

工程工程合同

关于工程工程合同汇总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我们收集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工程合同篇1

甲方:湖南长沙蕾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旺村8-1组、8-2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园区的经济发展,迅速搞好蕾蒙实业项目的投产建设,现由甲方将公司围墙、片石挡土墙、透视围墙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量

甲方围墙、透视围墙及石砌挡土墙,长度及计量按实际计算。

二、价格(此价格不含税)

1、正负零以上2.5米高为24砖空心红砖墙,包括水泥顶帽。正负零以下基础高0.5米,其中基础用二片50砖,二片38砖,二片25砖;单价340元/米(每三米砌一个38×38实心墩),有承重桩、穿梁的部分每米减除基础费用10元,由于靠兴旺大道和与安置区相邻项目的围墙护砌过高,考虑到特殊情况,每米

另补助10元的架子费。

2、浆砌片石:价格为195元/立方,包括外表面用水泥清缝和土方回填。

3、透视围墙的墙砖由甲方指定,透视围墙,基础二片50砖,二片38砖,()二片24砖,±0以上0.8米高,单价235元/米,包括两面贴墙外砖,有承重桩、穿梁的部分每米减除基础费用10元。

4.土方开挖基础为机械开挖,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施工,按实际工程量计算,价格为24元/立方,回填部分不计量。

三、工期

基础工程完工后,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工期为90天(有效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200元,工程量见施工图纸。

四、其他要求

1、乙方材料为正厂合格,并由甲方认可方可使用。甲方负责基建期间用水用电,如甲方水电暂未到工地,可另行包干于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图纸或现场施工人员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改变。

3、围墙必须两面粉刷,要求砂浆饱满、平整、垂直。透视围墙外墙砖0.8米高,必须饱满无空鼓,平整垂直。浆砌片石高度

大,地质结构较为复杂,必须满砌满灌,严格按甲方现场施工员要求施工,并保证一年的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负责返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协调好当地关系,必须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五日内开工,否则作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收回该工程。

2、在施工工程中,如发现乙方偷工减料,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全部工程款。

3、乙方在施工期间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六、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95%。余款分两部分支付,石方护砌工程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限为一年,其他工程5%为质保金,期限为三个月。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委会、工业园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自签定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鉴证方(代表):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

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元

材料款100%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日

竣工验收10%

当天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

(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

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

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

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

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年月日:

工程工程合同篇3

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处所:联系电话:

乙方: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兰州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处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设计:

(1)施工图张,效果图张;共计(人民币)

(2)此费用在工程施工前付清。

1.3工程地面积:

1.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兰州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

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

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预算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结交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验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使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5.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4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的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6.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7.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7.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7.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半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6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3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8.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

总包合同新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026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总包合同新标准版本

总包合同新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本工程)是由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经过招投标,现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协议书。 1.工程概况

1.1#地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0018.87平方米(分标段)。 1.2工程概况:二层别墅 1.2.1.#地住宅楼全部工程。 1.2.2.工程地点:天津市津南区 1.2.3.建筑面积:栋楼为(详见工程造价表) 1.2.4.结构形式:主体为(部分地下室).具体如下:以施工图为准 2.工程承包范围 2.1.纸、营造标准及技术要求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除下列2.2、2.3条说明以外).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和总包管理配合服务,分包工程(详见附表1) 2.3.甲供材料内容(详见附表2)。 2.4.甲控材料造价含在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以

甲方甲控材料通知单内容为乙方采购、施工标准(详见附表3)。 2.5.更调整差值部分造价,但合同总价中包括正式施工图纸外1000元内的增项,超过1000元的增项给予调整差值部分。 3.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200xx年xx月xx日 完工日期:200xx年xx月xx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3.2.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开工时间:200xx年xx月xx日 地下室或基础完成时间:200xx年xx月xx日 主体结构封顶完成时间:200xx年xx月xx日 外檐装修,室内粗装修完成时间:200xx年xx月xx日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19-021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上海建工集团 分包人(全称):上海中铁集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民房改造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标准版总包合同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 补充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一、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1 定义和名词解释 1.1.1“发包人/甲方/招标人”:是指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1.1.2“承包人/乙方/投标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了总承包施工合同的工程承建单位,即江苏如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人保证提供的全部企业资质等法律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企业资质与本合同标的相符。 1.1.3“指定分包方/独立分包方”:是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并与发包人直接签订特定分包合同的承建单位。 1.1.4“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任命,并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委托,具体执行本工程监理的监理工程师。 1.1.5“开工日期”:经发包人代表签署下发的书面开工通知时间(详见开工通知书)即为开工日期。 1.1.6“五方及质监站参加验收的竣工日期”:以本工程通过“五方及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并取得质监监督报告的验收通过确认的时间为准,为质监单位的竣工验收完成时间,即为五方及质监站参加验收的竣工日期,该时间是合同约定材料调差的终点,但不是承包人承接工程的终点。 1.1.7“完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工程(包括合同条款约定所作的变更工程)所有施工内容及其整改并移交物业的时间,完工日期以工程移交书(移交物业时出具的工程移交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此时间作为工期终点,即本工程完工日期。

或指承包人完成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工程(包括合同条款约定所作的变更工程)所有施工内容且通过“五方验收及质监站参加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完成入伙前整改工作并达到发包人项目部及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可能为发包人书面指定的其他部门)要求且签字确认后,承包人提交正式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报发包人项目部审批,得到发包人项目部经理、工程总监及发包人代表的签字认可确认的时间为本工程最终竣工验收日期,此时间作为工期终点,即本工程完工日期。 1.1.8“合同工期”: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从开工日期开始到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包括合同条款约定所作的变更工程)所有施工内容及其整改并移交物业的完工日期的时间期限。 1.1.9“实际工期”:指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实体工作内容的第一天开始为实际的开工日期,经发包人代表签署下发的书面开工通知(详见开工通知书)后的第2天)到承包人实际完成合同工程(包括合同条款约定所作的变更工程)所有施工内容及其整改并移交物业的完工日期的时间期限。 1.1.10“竣工交验”:是指协议规定的,工程在发包人接管之前,由承包人(或指定分包方)负责完成的检验。 1.1.11“竣工资料”:是指承包人整理的证明其完成协议约定的本工程或其任何部份或区段的资料、文档(含电子文档)、影像资料、检验单、竣工图或类似技术文件等。所有此类资料的格式须经发包人及有关政府部门认可;提供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备案资料,必须满足城建档案馆或者其他指定的政府部门接受城建档案的要求。 1.1.12“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永久构成本工程的一部分的机

总承包分包协议(总包-专业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指定分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完成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广州市有关建设工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受业主委托为业主直接发包单位提供现场配合管理服务。对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费用,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乙方进场前,必须先向甲方办公室提交进场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进场机具的规格数量,由办公室登记备案,未经登记的备案的人员及机具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一、合管理范围 同乙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承包范围。乙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应给乙方一份副本。二、包工程质量 乙方所分包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业主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业主直接发包单位施工原因使工程未达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需按甲方与乙方及业主与乙方所签订合同中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三、分包工程进度 3.1乙方所分包的工程必须按照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3.2乙方的施工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业主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甲方的配合服务内容及协调责任 4.1配合服务内容: 1)对整个工程施工现场各洞口及“临边”提供有效保护,其他承包商的结构上的孔洞或临边除外;提供中央废物收集处,并由中央废物收集处移走垃圾。 2)重整因进行市政配套槽沟开挖工程,受影响的红线处车道及人行道;提供场地并指导各其他承包商按统一标准兴建办公室、工场、仓库及工人宿舍;维护及拆卸包括发包人、监理单位的现场办公室及宿舍等;提供、维护临时道路及停车区、停车棚;其他承包商的特殊机械、设备进退场及施工造成损坏除外。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 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

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第九条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1 项目前期合同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2 工程前期合同由工程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3工程建设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洽谈与签订,合同会签按预算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顺序依次审批。 4 其他合同的审批顺序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详细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办部室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工程部着重审查合同技术条款,包括技术、质量、工期的标准和要求;预算部着重审查合同经济条款,包括合同价款、计价方式、付款方式是否严密、是否能有效保障公司利益,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合同才能盖章生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 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 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⑴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⑵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求对方同等用印。

建筑工程合同中总包与分包的关系

建筑工程合同中总包与分包的关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筑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承包和分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直接承包和分包两大类。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是国内外建设活动中多有使用的发承包方式,它有利于充分发挥那些在工程建设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丰富的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专业优势,综合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各种关系,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高投资效益。在建设工程的发承包中采用总承包方式,对那些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技术力量,难以对建设项目实施具体的组织管理的建设单位来说,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也符合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分工的要求。为此应当提倡对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发包人可以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总承包人完成,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与总承包方式相对应的,是单项任务的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工作任务,分别发包给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与其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这种发包方式有利于吸引较多的承包商参与各项工程建设业务的投标竞争,使发包人有更大的选择余地;也有利于发包人对建设工程的各环节、各阶段实施直接的监督管理,这对于那些具有建设活动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对工程建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承包商来说是有利的。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采取总承包方式还是单项工程承包方式,可以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是不论发包人采取何种方式与承包人签订合同,都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精选文档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0 前言 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1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

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 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合同双 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 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 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 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1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完全,限制,无 2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创造出来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和某项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 4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 5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必须由三方参加,即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 6抵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交一部分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7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把其不动产和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 8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动产) 9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的方式。(20%) 10合同:是平等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的意思表示。 1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3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14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条件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于法律保护的合同。 15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6撤销权:是指债权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7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按照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8和解: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条件下,相互沟通,相互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 19仲裁: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人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20公开招标:招标人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凡是具备相应资质或具备招标条件的法人或组织不受地域和行业的限制均可申请投标。 21邀请投标:招标人预先向若干家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或组织发出邀请函,将工程项目的概况,工作范围和实施条件等作出简要说明,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22附加工作:与完成正常工作相关,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之外监理人应该完成的工作。23额外工作: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 其善后工作和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24工程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定义的工程师包括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两种情况。 25追加合同价款: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需要增加的合同价款,经过发包人确认,通过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普通)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普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普通)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

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 ^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 ^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 0 .工程: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 1 .合同价款: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 2 .经济支出: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 3 .费用: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 ^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2020工程总承包合同(标准版)

2020工程总承包合同(标准版) 工程总承包合同(一) 日期:年月日 地点:市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 1.市卫生局局长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2.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经理先生年月日由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以下简称乙方)出生地:(国家)国籍:(国家)总部:(国) 市在a国的通讯地址:信箱 鉴于甲方要兴建学校平方米的教学楼(该工程为楼房,包括全套 家具、设备、空调)进行施工。 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 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第纳尔(兑换美元的比例为70%)。 这个金额是用单位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仅是对“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 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 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 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 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 三、合同工期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 380天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甲方由于某些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认为不可能按期完工的话,可 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 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四、移交场地 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期限内 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机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 要之日为乙方接收场地之日。 五、查看工地 乙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的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由这 些因素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三十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在总额的20%,或在指定的期限内将以前寄存 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存保证金之后才对 甲方产生义务。 用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按第五十六条规定,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直到 最后交付工程为止。 该保证金始终由甲方保存,用于乙方完美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 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承担 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 院或采取其他措施。

最新1与总包专业分包合同汇总

1与总包专业分包合 同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03—0213)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天津中发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天津市锦强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医药科学研究所)洁净实 验室空气净化改造工程项目 分包工程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79号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12 年 01 月 16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60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 11 年 11 月 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津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洪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原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突出合同起草、审核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合同管理工作思路,根据国内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集团已完和在建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经验,特总结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以供参考。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承包范围 明确工程地点、具体的工程内容或施工所形成的成果,表述应简洁清晰,且不得遗漏,注意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二、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注意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若“开工日期”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还难以确定,可以注明“暂定”,并约定以何种书面文件作为确定开工日期的依据。 三、工程质量 明确应达到的工程质量标准。采用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名称要详细、准确。 四、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同计价方式/承包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可调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在此基础上填写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并详细说明合同价款或暂定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应尽量考虑全面(包括责任、风险等)。(详见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说明)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解释顺序。同时还应注明: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顺序在前的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文件,在同一顺位的合同文件中,时间在后的优先于时间在前的文件。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定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虽然对有关概念给出了定义,但是不可能涵盖施工合同所有方面,有必要在专用条款中对比较重要的和可能产生歧义的概念进行补充,如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的界定等。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发出开工通知; (2)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场实施监理工作; (3)提供施工用地:注意对所需提供施工用地的场地条件进行具体的描述; (4)提供的工作:包括提供图纸、勘测资料、测量基准点、水、电等,办理 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等工作,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与要 求进行具体的描述,力求准确详细,避免承包人借此提出顺延工期的要 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5)办理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审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7)组织竣工验收; (8)支付合同价款;等等。 特别注意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道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发包人已经提供了地下管网资料,则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必须做出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及时进场施工; (2)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保证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3)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4)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行政审批手续; (5)办理承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类保险; (6)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20210207011032)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例一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 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 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 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 主体资格合格 B. 内容合法 C. 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 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 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 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 3. 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 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 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 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 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 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 诉讼方面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 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 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编号:FS-DY-20414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 工程地点:____ 工程内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 资金来源:自筹 承包范围: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 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土建、机电、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全部工程内容。其中: 1.1 土建施工承包范围为____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_____一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工程、初步装饰装修工程。 1.2 机电安装、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其他专业工程,待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 2 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3 工程师指令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项目。 发包人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合同工期:

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110 千伏XX 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电缆部分及架空部分)(土建部分)分包合 同 承包人:XX 市输变电工程公司 分包人: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 签署地点:

110 千伏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电缆部分及架空部分) 土建部 分)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XXX市XX输变电工程公司 分包人(全称):XXX省XXX市南方送变电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XX电网公司XX供电局(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110千伏XX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电缆部分及架空部分)(土建部分) 分包工程地点:XX市XX镇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 工 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供电局要求施工): 1.1架空部分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1.1本工程架空部分的土石方工程; 1.1.2本工程架空部分的基础工程;

1.1.3架线工作、施工道路、临时施工用地、接地线铺设及竣工后植被恢复; 1.1.4桩基检测费; 1.1.5材料卸车保管费等;1.2电缆部分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2.1 双回路砼电缆沟1884米,每隔25 米设置一个沟间直通工作井; 1.2.2 新建双回8 线埋管634米,每隔20米设置一个直通工作井; 123新建双回8 线顶管305米; 124 新建管(顶管、埋管)沟间直通工作井27个; 1.2.5 新建90 °工作井4 个; 126 新建中间接头井4 个; 1.2.7 电缆终端场一处等; 1.2.8 包括施工临时占地、围护栏、甲供材卸车保管费、白蚁防治、电缆线路标 安全措施费及文明施工费(Y 36,560 元,已包含在工程限价内); 为完成工程发生的有关费用; 材料归属: 1.5.1 本工程供电局提供清单上的材料; 1.5.2 甲方提供Y 1,398,535 元钢筋、混凝土及顶管管材的工程施工材料; 1.5.3 非上述约定材料由乙方负责。 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伍佰壹拾万玖仟壹佰元整,小写:土5,109,100.00 元 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11 年11月1日开工;志桩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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