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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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管理制度

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目录

1、药品购进管理制度…………………………WZ-ZD-01

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WZ-ZD-02

3、药品养护管理制度…………………………WZ-ZD-03

4、药品陈列管理制度…………………………WZ-ZD-04

5、药品销售管理制度……………………………WZ-ZD-05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WZ-ZD-06

7、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WZ―ZD―07

8、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WZ―ZD―08

9、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规定………………WZ―ZD―09

10、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WZ―ZD―10

11、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WZ―ZD―11

12、经营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规定WZ―ZD―12

13、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WZ―ZD―13

14、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WZ―ZD―14

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WZ―ZD―15

16、质量信息管理制度…………………………WZ―ZD―16

17、中药饮片进、销、存管理制度……………WZ―ZD―17

上饶县药店文件

《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有关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定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的保证协议。

(6)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账、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到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供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9)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要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0)应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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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验收药品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5)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证明文件行逐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储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⑤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6)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7)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入。

(8)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

(9)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在“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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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范药品养护管理,确保储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柜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质量管理员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的工作情况等。

(5)养护人员应做好经营场所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根据经营场所温湿度状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日上午10时、下午4时各记录一次经营场所温湿度。

(6)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7)对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一年。

(8)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复查处理。

(9)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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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证陈列药品质量,方便消费者购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场所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陈列货架、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陈列条件与保存环境,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在规定时间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4)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5)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6)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陈列、销售。

(7)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8)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9)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做好陈列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并尽快向质量管理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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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企业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的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人员。

(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

①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②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表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③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人员对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

(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5天内完成。

(10)质量管理员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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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证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质量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企业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4)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销售药品应开据合法票据。

(6)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7)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8)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9)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10)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11)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作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2)凡经质量管理人员检查或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一律不得上柜销售。

(13)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14)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15)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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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处方调配管理的药品主要指国家正式公布的处方药处方调配。

(3)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相应职称。

(4)营业时间内,处方审核人员应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或其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陈列。

(6)处方药不应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

(7)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8)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门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进行:

①营业员应将收到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②处方审核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处方单位,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在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③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④调配处方时,应按处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⑤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交由营业员销售;

⑥营业员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顾客说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项。

(10)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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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行为,

特制定本制度。

⑵拆零药品是指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⑶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工作。拆零销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⑷营业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5)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6)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7)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台中。

(9)拆零后的药品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帖拆零标签,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药品名称。

(10)应做好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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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

①违规购销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②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

③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④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

(3)一般质量事故

①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②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量管理人员在12小时内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②管理员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三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③一般质量事故在当天报质量管理人员,由质量管理人员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5)发生事故后,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6)质量管理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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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上柜。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摧销。

(7)对有效期不足12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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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制度。

(2)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①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②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③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①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有质量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②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应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③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8)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10)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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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确保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高效畅通的质量信息渠道,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作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信息是指企业内外环境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

(3)企业应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

(4)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①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政章等;

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公告及药品监督抽查公告;

③市场情况的相关动态及发展导向;

④药品供应单位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质量保证能力;

⑤企业内部各环节围绕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形成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

⑥客户及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

(5)按照质量信息的影响、作用、紧急程度,对质量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①A类信息:指对企业有重大影响,需要企业最高领导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由有关人员协同配合处理的信息;

②B类信息:指需由质量管理员协调处理的信息;

③C类信息:可由一般职工自行协调处理的信息。

(6)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对质量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处理,并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7)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及时、高效、经济。

(8)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①企业内部信息:

·通过统计报表定期反映各类质量的相关信息;

·通过质量分析等收集质量的相关信息;

·通过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的传递;

·通过有效方式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

②企业外部信息:

·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通过现场观察及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通过电子信息媒介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公共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要的质量信息。

(9)质量信息的处理

①A类信息:由经理判断决策,质量管理员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②B类信息:由质量员协调决策,并且传递、反馈并督促执行;

③C类信息:由一般人员决策并协调执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员。

(10)质量管理员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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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加强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良反应(英文缩写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3)药品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4)由质量管理员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5)有关人员应注意收集所经营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质量管理员。

(6)质量管理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按规定向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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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3)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去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5)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6)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带胸卡上岗,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必须依法进行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9)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存档备查。

(10)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替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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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员应穿着整齐,挂牌上岗,微笑迎客、站立服务。

(3)营业员上岗时不浓妆打扮,形像大方,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见顾客主动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细致。

(4)营业员上岗时应讲普通话,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

(5)备好顾客用药饮用水及水杯,提供休息设施。

(6)店内设咨询、导购台,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7)销售药品应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8)出售药品时,应详细询问病情,正确销售。

(9)店堂内设“顾客意见簿”,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

(10)认真接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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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质量管理员协助质量管理部开展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质量管理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保证所有员工均持证上岗。

四、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质量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五、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六、企业在岗员工须进行药品基本知识的学习与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次年签订上岗合同挂钩。

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每年应接受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季度应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

八、当企业因工作需要员工转岗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上岗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岗位差异程度而定。

九、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人力资源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十、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十一、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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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进、销、存管理制度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使用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⑥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4)、中药饮片储存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夏防季节,即每

年5—9月份,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镨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宇,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器,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⑧中药饮片代客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应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使用;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员,并采取有效措施。

(5)、中药饮片的调配、管理

①严把饮片使用质量关,使用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②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③中药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④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⑤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⑥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士2%,分贴误差不大于士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⑦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佯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⑧配方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制度执行。

⑨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规定价格计价,严禁串规、串级,开具合法的销售发票,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6)、顾客反馈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解决。

药品二票制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药品流通领域购销票据管理,规范药品购销环节符合Gsp规定,确保购销药品证、票、货、款、物一致,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28号令)。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过程购销票据管理。 4、职责:采购员、验收员、销售员、开票员、运输员、财会员、质量管理员。 5、内容: 5.1.“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5.2.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5.2.1.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供货): 5.2.1.1药品生产企业供货,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药品项目填写齐全; 5.2.1.2药品生产企业供货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票(销售出库复核单/票)”,及发票的采购企业名称等应当与随货同行单/票、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5.2.1.3药品生产企业配送到货后,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发票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具; 5.2.1.4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票据与实际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单价、数量等;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符。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

单/票和购进药品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 5.2.2.销售药品(医疗机构采购): 5.2.2.1.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产生业务销售时,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到终端的全流程销售发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全流程销售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名称、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单价等信息应能相互印证。向医疗机构提供的生产企业发票复印件、公司开具销售发票、随货同行单(销售出库复核单)且需随货同行(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公司开具的发票作为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 5.2.2.2.按照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案视为生产企业的,需向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其配送的药品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说明书、承诺书一式两份,购货方与企业各留存一份备查。 5.2.2.3.公司不得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相互之间发生购销行为。 5.2.2.4.购货单位采购药品发生业务往来后,按票据管理规定及时开具购销发票且随货同行,发票与随货同行单购货医疗机构名称、收货地址、联系人、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单位、金额、数量等一致。 5.2.3.购销发票根据生产企业与公司、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可以实行电子化发票信息验证管理。 5.2.2.购销药品中发生的发票及相关票据,应当按照票据管理规定保存5年。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doc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批发XXXX年最新、最 全版本) 目录 1、质量方针和目标管 理 (1) 2、质量体系审核制 度 (2) 3、相关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制 度 (3) 4、质量否决制度 (8) 5、质量信息管理制 度 (9) 6、首营企业和首次经营品种审核制 度 (10) 7、质量验收的管理制 度 (11) 8、进口药品管理制 度 (13) 9、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14)

10、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 度 (16) 11、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7) 12、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8) 13、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9) 14、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 (20) 15、质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21) 16、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 度 (22) 1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24) 18、售后服务及用户访问制度 (26) 19、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 度 (27) 20、质量教育、培训的考核制 度 (28)

21、药品购进质量管理制 度 (29) 22、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 度 (31) 23、中药材、中药饮片购、存、销管理制 度 (33) 24、重要仪器与设备管理制 度 (35) 25、计量管理制度………………………………………………………… 36 23、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制 度 (37) 2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温州某某医药有限公司质量文件

为了使全体职工明确企业经营活动的纲领及企业的管理方针、规划,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订立以下有关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规定。 质量方针和目标是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正式发布的关于公司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与目标。 一、质量方针: 坚持实施GSP,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a、制定GSP实施方案,分工负责,分解落实。 b、积极组织职工、鼓励职工接受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 c、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仓库设施,改善储存条件。 d、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加强考核力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正常运行。 二、目标管理 经营优质药品,全面提高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 a、严把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在库养护关,做好服务工作,满足顾客需求。确保经营药品安全有效。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编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 8、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9、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1、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2、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3、负责人岗位职责 14、质量负责人职责 15、营业员岗位职责 16、质量验收职责 17、养护检查职责 18、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制度

新员工培训的心得 我认为企业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一、必须给新员工讲述企业的中长期的远景规划(这部分不宜讲的太详细)要详细地讲述企业使命及价值文化、团队建设等,有条件的应当将企业的硬件环境用录象给新员工看,这样让员工在进入工作状态前对企业的工作、生活环境、企业使命、企业中远期目标及企业精神的精华部分有一个比较详细理解,要不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无法找到要将自己的事业交给企业的理由,自然新员工的流失率也就无法降下来。 二、要在新员工培训中详细地将企业工作流程进行比较详细地了解,特别是涉及员工日常工作过程中需要知道的流程,如请假程序、报销程序、离职程序等,当然企业所涉及的流程很多,涉及到的岗位流程应由部门主管进行在岗培训(最好是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完成),防止员工在接触工作后不清楚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流程而办事处处碰壁,工作效率提不上去,使员工产生厌烦的心理,作好这方面的培训是为员工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的基础。 三、福利作为企业薪酬(工资、福利、培训机会、晋升机会、奖励)中主要项目,也是员工特别关心的部分,因此应在培训过程中讲清楚企业的福利情况(包括种类、享受条件及享受的程度),虽然这方面应该在复试结束时给应聘者讲清楚,但通过入职前的培训进行更详细的讲解有利于员工对企业产生依赖,特别是对重要职位的员工很重要,这是安定员工的又一关键。 四、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制造企业在这方面相当重要,当然安全教育的内容比较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培训重点,但不论是那种企业对消防安全及电力安全的培训都很重要,制造企业还应该加入器械安全等,重点强调违章作业的危害及安全防范和发生事故后如何应急处理(包括逃生、报警、呼救等)以减少事故损失等,我相信经常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的企业是没办法降低企业员工流失率的。 五、在培训形式、培训课时及培训讲师的安排上应当讲究,因为我在组织企业内部职工培训的过程中不论人数的多少,结果给我的答案总是录音的效果最差,视频其次,培训参加者接受效果最好的是面授(即讲师与培训参加者面对面进行讲授),在培训的技巧方面一定要作到案例引用恰当,讲堂绝对不能死板,要不断通过提问和案例将培训参加者的思维带入到讲师的思维中来,这样他们的思维才会活跃起来(其实我也接受过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培训时就感觉到自己接受的多少跟讲授者调动自己思维的程度有很大关系)。在培训课时的安排方面,我们原先接受学校教育的时候的课时安排其实是很有科学依据的,因为人的注意力集中的时间段一般不会超出60分钟,对单个的系统思维的注意程度应该不会超出90-120分钟,当然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在组织培训过程中培训参与者在两个小时内接受的比较好,但超出两个小时的培训就会随时间的延长而不断降低(我最长连续进行过三小时的SA8000的面授培训,第二天培训参与者告诉我对后面的部分的理解远不如前半部分透彻)。在培训讲师的安排上一定是对所培训的项目具有相当的理解,否则是没办法组织培训的。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pdf

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GSP附录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规定

附录8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切实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至少具备10家以上(含10家)直营门店,且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的,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执行统一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统一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统一计算机系统管理、具备统一形象、使用统一票据格式,总部采购与门店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集团化管理的经营模式。 第三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是企业法人。 第四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由总部、配送中心(或委托同一法人代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和若干个门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门店是连锁企业的销售网络,承担日常药品零售和药学服务业务。 跨地域开办时可设连锁分部。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发展特许加盟连锁门店(简称加盟门店)。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业务委托给符合本规定第七 条要求的批发企业时,可不设置药品配送中心。 第五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总部应具备商品采购、财务管理、门店管理、人事管理、质量管理、药学服务管理、教育培训等职能。总部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为注册执业药师。 (二)总部应制定统一的质量管理文件和药学服务规范,并确保在企业持续、有效施行,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三)配送中心应具备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运输与配送等职能。 连锁企业的配送中心不得对外部单位进行药品配送。 (四)门店按照总部制定的文件和规范要求,开展药品销售业务,提供药学服务。 门店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学服务人员配备,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严禁空挂执业药师注册证的行为。 (五)门店不得向本连锁企业以外的单位采购药品。 (六)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2药品经营计算机系统)的要求,建立符合经营和质量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连锁企业总部、配送中心、连锁门店之间应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 第六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和门店应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按药品批发企业标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802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Drug sales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规范药店销售秩序,确保顾客购药安全,依据GSP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药店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2.所有营业人员必须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 2.1执业(中)药师的工作牌必须标明执业资格; 2.2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应当标明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2.3在岗的执业药师应当挂牌明示。 3.销售处方药(含中药饮片处方)、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拆零药品按相关制度执行; 4.销售近效期药品必须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并建立告知

登记; 5.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 6.药品广告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7.非本店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8.在营业场所公布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薄,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9.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营业员应按年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销售药品应开据合法票据。 6.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 晰、填写准确、规范。 7.营业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表

滨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表 检查内容考核标准检查频次检查结果及处理跟踪检查结果及处理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为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等。 设置顾客意见簿,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1次/季度 加强销售凭证的管理,凭证的填写应符合规定,有填写日期及人员, 存档备案,以防流失。1次/季度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处方药不许开架销售,要凭医师处方, 经驻店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坚持问病售药。1次/季度坚持问病售药,防治事故发生,在营业期间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 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1次/季度销售凭证项目填写齐全,内容完整。销售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出示身份 证。1次/季度 近效期药品管理销售效期药品应遵守“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1次/季度进货要掌握近效期药品,每月对近效期六个月的药品要及时促销。1次/季度过效期药品应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表表》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1次/季度严禁售出过期药品。1次/季度 质量信息及售后服务管理收集药品售中、售后顾客反映的各种质量信息,及时上报。1次/季度随时作好顾客投诉记录,对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1次/季度质量查询应有记录,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要件件落实、桩桩处理。1次/季度 第01 页

滨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表 检查内容考核标准检查频次检查结果及处理跟踪检查结果及处理 不合格药品管理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作相应的处理。1次/季度在柜养护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表》报质管员。1次/季度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1次/季度 计量工作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计量器具维护保养规定执行。1次/季度 服务质量管理规定营业场所,办公区应明亮整洁,无杂物废物,客流畅通,设施设备要 保持清洁卫生。 1次/季度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1次/季度营业员上岗时需穿戴整齐,保持个人卫生。1次/季度对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一视同仁,不以貌取人。1次/季度对待顾客要讲究语言技巧,使用文明用语。介绍药品性能应如实向顾 客说明毒副作用。 1次/季度耐心听取顾客意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1次/季度 中药饮片销售管理制度中药饮片装斗前必须经质量复核和相关处理。1次/季度中药饮片装斗前应作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漏装和防止混药造 成质量事故。 1次/季度中药饮片配方调剂必须严格按照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1次/季度处方调配后必须经过驻店药师的审核签字后方可将要付给购药者,并 说明有关注意事项。 1次/季度处方要归档留存或全方抄写存档备查。1次/季度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特殊管理药品应进行专人保管,必须凭身份证进行销售。每次销售不 得超过2盒。1次/季度 第02 页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制度DOC.doc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 XXXXXX大药房

一、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业务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 5、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7、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1、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12、质量管理部应会同业务部门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二、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 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质量验收应由专职或兼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 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编号:SM-ZD-79990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 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目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合法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核注核销,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严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从而危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内容: 1 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并经公司审批医疗机构。其资格审核按公司制定的《供货与购货单位及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执行外,应当分别增加以下资料内容:

1.1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为区域性批发企业的文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人、采购人员,收货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员和收货人员签字留样; 1.3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1.4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 2 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零售,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3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跟踪核查,防止骗购、套购行为发生。 4 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应按规定保存。 5 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纪录,并按规定保存5年以上。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82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特殊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制订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专项管理制度,请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 一、所涉及的药品范围:国家特殊药品目录中所列的二类精神药品,具体品种见附页。该类药品除按照国家对一般药品进行经营管理外,还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必须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有关资质的生产企业以及具备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管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0、81、82、83、8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2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5.2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陈列。

5.4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5.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内容的胸卡。 5.7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 5.8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5.9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执行。 5.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5.11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 5.12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进货与验收 1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应包括: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2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 1)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 2)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规定; 3)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3 在签定的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 (一)在工商购销合同中: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 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1)记录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 日期等项; 2)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5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6 药品验收与检验环节的质量管理 到货质量验收检验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 1、药品质量验收 1)质量验收内容: ⑴药品外观性状检查; ⑵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 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 药品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③ 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

药房质量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 (一)采购药品应当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 (二)采购药品应当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三)供货方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如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单或者提供税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四)所提供的发票所标明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 (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等内容)。 二、药品验收 (一)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F0402)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 1、应当查验随货同行单(票)以及相关的药品采购记录; 2、无随货同行单(票)或无采购记录的应当拒收; 3、随货同行单(票)记载的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与采购记录以及本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人员)处理; 4、应当依据随货同行单(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中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并通知采购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二)收货过程中,收货人员: 1、对于随货同行单(票)内容中除数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与采购记录、药品实物不符的,经采购部门(人员)向供货单位核实确认后,由供货单位提供正确的随货同行单(票)后,方可收货;

2020年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编号:G01 起草部门:质管组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9)不得向药品经营者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 文件名称: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G02 起草部门:质管组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变更记录: 变更原因: (1)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好,数量准确。 (2)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营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1、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3) 2、质量体系审核制度 (5) 3、相关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度 (7) 4、质量否决制度 (15) 5、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17) 6、药品购进质量管理制度 (19) 7、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 (22) 8、进口药品管理制度 (25) 9、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27) 10、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30) 11、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 (31) 12、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33) 13、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34) 14、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35) 15、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 (37) 16、质量事故的管理制度 (39) 17、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41) 18、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44)

19、售后服务及用户访问制度 (46) 20、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 (48) 21、质量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 (50) 22、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52) 23、仪器与设备质量管理制度 (54) 24、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管理制度 (56) 25、药品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8) 26、安全管理制度 (62) 27、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64) 28、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制度 (66) 29、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68)

为了使全体职工明确企业经营活动的纲领及企业的管理方针、规划,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订立以下有关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规定。 质量方针和目标是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正式发布的关于公司的 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与目标。 一、质量方针: 以质量为本,求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致力完善。 a、制定GSP实施方案,分工负责,分解落实。 b、积极组织职工、鼓励职工接受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 c、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仓库设施,改善储存条件。 d、依法经营、规管理,加强考核力度,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正常运行。 二、目标管理 经营优质药品,全面提高经营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 a、严把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在库养护关,做好服务工作,满足顾客需求。确保经营药品安全有效。

2020版零售药店GSP质量管理制度(新版)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管理制度编号:ZLXYXT-ZD-01 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的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和相应条款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工作。 第三条我单位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岗位人员分别执行本制度所列的相关规定。第四格营业场所的各岗位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卫生的工作服,开展工作。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采购活动前,应先: 1.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2.确定拟采购入药品的合法性; 3.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并留存其以下资料: 3.1.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2.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载明被 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3.3.供货单位和供货品种的相关资料。 4.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内容至少包括: 4.1.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 4.2.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3.供货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4.4.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4.5.药品的运输质量保证和责任; 4.6.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5.若为首营企业和和首营品种,采购人员应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质量管理员 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再开展采购活动。 5.1.首营企业的审核,应索取并加盖其公章的原印章的以下资料,并确保资料真 实有效。 5.1.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1.2.营业执照(新版)复印件; 5.1.3.GMP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5.1.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 5.1.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目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合法经营企 业和医疗机构,核注核销,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严防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从而危及人民群众 的身心健康。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 的管理。 职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人员对本制度 实施负责。 内容: 1 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 并经公司审批医疗机构。其资格审核按公司制定的《供货

与购货单位及人员资格审核管理制度》执行外,应当分别增加以下资料内容: 1.1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为区域性批发企业的文件; 1.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人、采购人员,收货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员和收货人员签字留样; 1.3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1.4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明细》。 2 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零售,一律禁止使用现金进行交易。 3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跟踪核查,防止骗

医药批发公司GSP管理规定

医药批发公司G S P管 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一、目的 通过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公司质量控制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5个附录。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需参加质量体系内审的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 四、责任 1、公司应建立质量体系内审小组,并提供条件保证内审工作正常进行。 2、质量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对在内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进行仲裁。 3、内审组长指定内审人员,并负责内审工作的组织、沟通和协调。

4、内审人员负责内审活动,编制“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记录现场审核情况,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报告”,并对审核结果做客观公正评价,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5、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准备内审文件,收集“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保存内审相关记录和资料。 6、接受内审的部门负责做好内审的配合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制定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内容 5.1审核计划 5.1.1公司质量管理部根据拟审核活动和部门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制定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内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审核组成员、审核日期、接受审核的部门及时间安排等,并经质量副总经理审批; 5.1.2计划要保证涉及到质量体系所覆盖的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 5.1.3每年至少要审核一次(两次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5.1.4审核可以采取分环节、分部门分别滚动内审的方式,也可以集中审核的方式; 5.1.5当质量体系以下关键要素发生重大改变时,或公司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顾客投诉时,应组织开展专项内审。 5.1.5.1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5.1.5.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副总经理、质量机构负责人变更; 5.1.5.3经营场所变更; 5.1.5.4仓库新建、改(扩)建、地址变更; 5.1.5.5温湿度调控系统、计算机系统变更;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制度

彰武县百草堂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彰武县百草堂药房

彰武县百草堂药房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注:以实际的页数为准。

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 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 2.范围:适用于药品购进过程的质量管理。 3.责任人:采购员 4.内容 4.1 采购员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以药品质量作为重要依据,进行采购。 4.2 严格执行药品进货程序,把好购进质量关,确保向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的药品。 4.3 购进药品时应确定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对首营企业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必要时对其进行实地考察。收取供货商合法证照和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4.4 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4.5 购进药品应与供应商提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条款,规定有效期。 4.6 对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索取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物价批文等资料以及最小包装样品,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4.7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4.8 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9 违规购进药品者应给予相应处罚。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药品验收过程,保证入店药品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2.范围: 药品购进及售出退回验收工作 3.责任人: 验收员 4.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依照药品的验收标准对购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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