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和解放军的区别

武警和解放军的区别
武警和解放军的区别

武警的正式称谓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含内卫、警卫、消防、边防、黄金、森林、水电、交通八大警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指挥下,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秩序。

由以上法规可以看出,解放军的指挥权在中央军委,而武警的指挥权由国务院与中央军委共同行使,具体些说,就是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与各级公安机关分级指挥相结合。事实上公安部长都兼任武警总部第一政委,省公安厅长都兼任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

武警部队的组成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内卫部队。

这是武警部队主要组成部分,受武警总部的直接领导管理,必要时可由公安部门指挥。包括各省武警总队和机动师。该类部队也就是我们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和公安一起抓罪犯的那支部队。当然,机动师一般不会动用。

第二类,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部队。

这些部队既担负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有黄金、水电、交通、森林部队。

第三类,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门管理的部队。

该类部队主要由公安部门指挥。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

综上所述,武警职能主要对内,解放军主要对外。当然,仅仅是“主要”而已,不是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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