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见证取样委托单

钢筋见证取样委托单
钢筋见证取样委托单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 湘质监统编

施2001-11

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江华大路铺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

注:1、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监理(建设)、施工、检测各一份;2、施工单位应将本委托书及其检测试验报告一并归档3、见证人签

名处应加盖见证人单位章;4《见证取样、封样、送检方法要求》见附录

附录:

见证取样、封样、送检方法要求

一、取样要求:

1、取样、见证人员必须在取样之前查验发票、出厂质量证明书(即出场检测实验报告)和进场批(炉、编)号、批量,落实生产厂、供应商(方)所供物、证是否相符,否则不可取样;

2、取样,见证人员必须在取样之前查验施工现场生产条件所形式的取样源,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不符合应记入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的“取样说明”内,如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原材料称量、拌制、输送等不规范,其取样源就没有代表性;

3、取样时,其试样与工程部位、构件有关的必须按标高、轴线或构件名称编号,在“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的“代表部位”中写清。

二、封样方法:

扫清试样表面或捆扎牢固后,将封签贴牢在表面或扎口处,并用宽透明胶带纸覆盖保护。封签如附图所示:用拷贝纸统一印制,按单位工程编号于左上角,并在右下角写上年月日,盖上见证单位公章。

封样单位:属条状物,凡直径大于等于16mm或截面展 #见证

开长接近50mm及其以上的试样一件一封;属块状物,同平

面尺寸达50mm×50mm及其以上的试件一件一封;属散状物,

如水泥,以袋或桶为单位,封袋(桶)口,一袋(桶)一封; 见证: 公 章条、块、袋、桶过多时,取样、见证双方可另定封样单位, 取样: 年 月 日但不得造成试样损坏。

三、送样措施:

1、必须坚持取样、见证人员共同取样、送样,并宜

旁观试验,取回报告,即一杆子到底的做法;

2、送样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易破损试件加以保护;

3、必须及时试验,不得拖延,不得超龄期。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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