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单的技巧一些潜规则

签证单的技巧一些潜规则
签证单的技巧一些潜规则

签证单的技巧及一些潜规则

平时在论坛转悠,偶尔也会听朋友,前辈们唠叨他们在施工现场对于工程签证的一些处理方法以及思路,偶尔想起,真的感觉挺好的,回想着给自己总结一下,对自己也是一次学习与提升!

对于现场实际测量的签证工程量,往往施工单位都会想法将对于自己有利的数据往大的整(施工方监理以及现场甲方管理三方的利益均衡要注意!),比方基础底标高,线管长度,土方开挖深度,回填砂的厚度,材料的等级以及品牌,增加临时用工的工程量,对于一些往往定额无法体现的可以签一些技术单,将复杂的工艺一个个分解开来,适当的让一些市场行情单价,或者量少化,因为后面好多东西都是按签证按实结算,签证附图要注意注明时间及原因,必要的三方签字不能少;同时对于签证发生的原因以及发生的工作内容,我们要细致的处理,责任的承担者,这个要明确,对于签证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这个也要明确,如何计量与计价,可以按合同办也可以按签证约定办!!对于签证中涉及到的材料以及机械我们要列明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单价,有必要的还能计个材料的二次搬运..... ....

我记得一个前辈前面说过一个签证单的处理,真是绝!打砼剪刀墙做门洞,首先在选择施工方案的时候就下了功夫,采用水钻按门洞尺寸连续钻,但考虑到一块门洞砼墙的重量过大,跌落楼板担心发生破损其它楼板,故再行分割成五块钻洞单价按市场价执行(无定额),附上施工图,最终形成的签证单价值可观!!!

我的理解有两方面:一个条件是签证的内容是合同外的内容.第一个问题就是量和价的问题,单价在合同是否有明确(指合同有没有对签证价格的确定原则),那边主要对于乙方来说就是量的问题.量的问题采购的方式就是多计,重复计,关系计,等方法.还有就是要对计量人员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要熟练的运用.计量的内容和单价所包括的项算及内容要匹配.最后考虑利润和税金等问题.

对于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往往也会因施工管理人员对合同以及清单报价理解不深的地方,导致部分签证单被遗漏,在论坛转的时候发现杨从文老师的一个签证总结挺好的,希望自己有所得:容易遗漏的签证项目如“桩基础除了做好隐蔽工程记录之外,

还要注意地下障碍物的签证,如果遇到岩石,更应该及时签证入岩深度。

隐蔽记录也要尽可能详尽,也就是说至少有:孔深、桩长、钢筋笼长、空段长、直径、入岩深度砌体最常发生的就是做了拆拆了做,拆墙没问题,但签证一定要说明砖的破损程度(不然审计的直接给你把材料减掉),如果破损不严重,则签砖的损耗率和二次使用铲除灰疤、出渣等工日

一、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有,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二、各种合同类型签证内容。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以前的工地上,挖土时,把那些和我们关系好的监理带到现场,当然是装个样子,然后,把签证单上的工程量按实际的挖土量乘个系数,但这个系数不能太大,要不然甲方会起疑心的,这可是一个技巧,最后,要给监理一个信封。

当然现在的甲方都聪明了,挖土方都包干,但我们可以以地质勘察报告不准为由,说:某个地方出现淤泥质土,要挖除并回填砂石,并从中渔利。

我这只是完全从我们施工单位利益出发,有些方法是比较不道德,但我们也没办法,钱不好挣啊!不涉及费用的,要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甲方要求的格式填写,数量一定要清晰,不能模湖

涉及费用的,除了要按以上要求外,还要附计价依据,比如清单、预算等。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施工单位基本都是,看的到,好算的,

如实报+加点损耗和利润,看不到的,就多报点,如人工,一项工作,錾墙什么的,要两个人的,报四个人,多报,再夸大难度。。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这种问题的处理,要先发联系单让甲方明确意思,再行处理)、对方违约等情况,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者费用+工期签证。

各类合同类型签证内容。可调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至少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还是税后造价。

同时要注意以下填写内容的优先次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

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的内容要与协议定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

计价。另外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如何对待甲方拒签。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愿意接受并拒签。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不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不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九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发文,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签字,超过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没有想到配合费也能签证吧?配合费只是你为其他分包单位完成其工序提供水、电、脚手架、垂直运输等配合(注意水电费也是不在配合费里面的,看合同怎么约定),但是分包单位如果损坏了或者污染了你的东西,毫不客气找他要,协商不成找甲方签证,代扣其工程款。

成品保护不是与生俱来的,不是你铺了大理石就有大理石的成品保护,而是你正儿八经的做了成品保护才有,虽然没几个钱,但是被人砍也是不划算的。现场哪怕是拿竹篙子围一下,破麻袋铺一下也要尽快证明。有些事审计是不讲道理的。

其实签证真正要签好还是需要艺术的,我们是总包方,上对业主下对施工单位,有时候感觉施工单位的签证看到就烦,根本不去研究合同,动不动就报个签证单上来,合同里写明了由施工方负责他也给你报上来,压着不签还三天两头来问。有时候觉得施工单位也不容易,但你想要签证赚钱也得动动脑子啊,多研究研究合同,看哪些能签哪些不能签,然后去钻点空子签。还有就是虚报现象严重,有些施工单位的,花了三个工,能给你报出二十多三十个工来,你当别人都傻啊,审计的是吃干饭的啊。唉。

没做过签证,不过按照现场签证做过报价,从中也能学到点东西,就这来说说吧:

1、签证单一定要详细而简洁,不能说的云里雾里,要让看的人明白签证的内容是什么;

2、签证单就是乙方对于合同内未规定增加部分或者是合同内变更东西,说白了就是乙方为甲方做东西,向甲方要钱的凭据,所以要根据现场事实求是的报,不能漏报,多报

3、乙方在签签证单时要把价格写上,量反应上,审计时间能够一目了然!

签证要说明依据(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计算公式及说明、单价分析,还要附带照片等

现在作为施工单位来讲,签证的处理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工程的利润水平,其在办理签证时我觉得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哪些属于签证的范围首先要明确,以免糊里糊涂的办理签证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你是对自己和别人不负责任,在很多时候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都能作为结算依据时,就不能重复办理签证,以免让别人反感,但不能反映结算内容时必须办理签证;

2、办理签证时工程量怎样签的问题,在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甲乙双方或多方现场实测作为签量的依据,此时得事先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关系,以便在现场测量的过程中就能得到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结果,这很关键,因为现在的签证一般都是多方或多人参与,要是事后就没有多大余地,除非你和各方关系特别好;

3、签证办理时间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及时办理,但在很多时候未必是好事,如属隐蔽的内容,如在施工过程中就急着办理,那只能在如实的情况下了,如存在一定的虚量恐怕就没人敢签了,所以时间的问题一定要把握好,不能太早也不能太迟;

4、能挣钱的签证一般都在隐蔽部分,所以在隐蔽部分得考虑怎样才能多办签证,包括你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都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另外在一些地基处理等问题施工方应多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建议性的处理方案;

5、签证最终也还是量的问题,引用侯耀华的一句话,“不夸张的广告就不是广告”,所以没有虚量的签证不叫签证,大家好好在这

上面下功夫。

实例1:

某高层工程主体装修采用的是施工电梯运输,施工方所承建的装修部分已完工,项目部决定拆除施工电梯,但甲方因楼内直接发包的门窗安装工程仍未完工,仍需用项目部的施工电梯大约15天,则项目部这时是否应该找甲方进行签证?

实例2:

某工程2号楼基坑已验完槽,劳务队各工种也已进场,塔吊与其他施工机械已就位,但因甲方原设计图纸要变动,因此,工程停工等待20天,此时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签证?

实例3:

某工程基础位于水位线以上20cm,甲方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明排水作业,施工单位用污水泵共计投入50个台班,每个台班2人,共计100个人工,监理、甲方都已签字盖章认可,但签证单在结算审计时100人工被扣,理由是50个台班内已包含了人工,施工方认为,既然监理、甲方都已现场签证认可,审计处就不应该扣除,审计处的做法是否正确?

实例1甲方直接发包的门窗安装,我的理解是相当于和土建平行发包吧,那就不是总包管理费率而是应该计取配合费。至于本案例中的需不需要签证,那要看合同中怎么约定及报价时有没有计取配合费,还有约定配合费中的包括的配合事项(如包不包括设备的使用)而定。原则是依据合同,一般要计但不能重复计。

实例2应向业主索赔工人窝工费、机械台班费(自有机械为折旧费)、管理费;相应的工期顺延。还有验完槽不能及时的封底如发生下雨等还可以索赔相应的措施费用。

实例3也同2楼,不过我想说的是施工方的监理、甲方都已现场认可的理由不成立,现场认可只是对已发生事实的情况的一种确认,该怎么计算费用那是造价人员的事,否则还要造价人员干嘛。就像隐蔽工程监理、甲方检查合格签字了,后来复查发现不合格就必须以前期签字为准啊?我觉得施工单位老是拿以监理什么签字就必须计算是无理取闹,按这个道理,你们和监理一块造假我发现了也没办

法了,也得给你们计吗?造价人员没有核实的权利吗?当然也要看程序。但我相信,签证的程序一般不会少了造价人员参与(关于审计问题,如果施工方任何手续签字都齐全的话,审计还有什么用?直接出文件让建设方付钱就可以了。审计就是看合理不合理)

由于甲方原因(资源不及时到场)、地形条件不明、地下障碍物、不可遇见因素等原因,承包单位按照正常手续报审工程量签证时,往往直接写明原因时再会说明耽误了多少机械台班、误了多少人工、耽误了多少工期,这些往往都会多报,以作为日后为自己进行逃避自身责任的一种保护依据。该如何慎重地进行审查这些由于甲方或不可遇见因素等引起的机械台班、人工、工期的误工数量与费用呢

如果项目管理合同对变更审批的权限有规定,还应执行项目管理合同的规定,需建设单位审批的须报建设单位审批,获批准后方可下发施工单位实施。

一、工程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基本要求

1、工程设计文件一经审定批准成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原设计时,管理公司项目经理或工地代表须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2、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必须依据安全、合理、有效、为建设单位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变更设计还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已实施工程的进度,节假日,气候条件以及工期的制约,尽量减少拆改,避免造成窝工和延误工期。

3、管理公司要加强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管理,建立变更设计、工程签证台帐,按月对各类变更设计及签证的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该台帐应每月预与施工单位核对并报建设单位确认。

4、为及时、正确地处理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管理公司现场代表应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与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积极沟通、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有关问题。

二、变更设计分类及划分原则:

(一)变更设计分类

变更设计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和增减投资额等因素分为I、Ⅱ、Ⅲ类。

1、I类变更设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I类变更设计:

(1)变更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工艺方案等;

(2)外立面形式、颜色和风格的变更;

(3)房型的改变;

(4)围墙、绿化景观方案的变更;

(5)能源供给方式和方案的变更;

(6)招标文件规定品牌的变更;

(7)非上述变更,而一次变更增减投资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者。

2、Ⅱ类变更设计

凡变更已经批准的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变更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简单变更技术,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5万元(含5万元)至20万元(不

含20万元)者,属Ⅱ类变更设计。简单的变更技术主要有以下内容:

(1) 基坑支护方式的变更;

(2)建筑物基础形式变更(包括桩基、条基及其他类型的变动)或其工艺工序的变更;

(3)建筑预留预埋的变更影响面较大,返工严重者;

(4)建筑主体框架局部结构形式的改动。

(5)防水做法、材料及施工方式变更;

(6)装修材料、做法的变更;

(7)个别房型的变更;

(8)机房、服务用房的位置变动或面积的增减;

(9)室内墙面装修材料或铺贴方式、拼花、颜色的局部变更;

(10)门窗材质、位置、大小、开启形式及颜色、涂料的变更;

(11)吊顶、天花板做法、安装修改;

(12)外立面材料安装、铺贴的局部变更;

(13)水池、台阶、道路、假山、雕塑、字牌形式的局部更改;

(14)绿化树种的局部更改;

(15)喷泉、景观照明的局部更改;

(16) 室外停车位的移动或数量变更;

(17)垃圾处理设备功率的变更;

(18) 个别房间使用功能的变更;

(19) 室外显示屏位置、尺寸或显示方式的变更;

(20)小区电动门、楼宇单元们、楼梯栏杆扶手形式的变更;

(21) 室外艺术钢结构的加工安装及涂装情况更改;

(22) 特殊房间的更改,包括:多功能厅、会议厅、酒吧音响灯光效果及装修造型改变;

(23) 由用电容量的增加导致变更供电设备的改变;

(24)电缆桥架/电缆的更改及重布;

(25)弱电系统任一项子项的变更及设备更换;

(26) 视频设备及总控室、监控室的改变及设备改变;

(27) 供暖/制冷设备改变及管道更改;

(28) 供水、回水及卫生器具设备改变、管道修改及变更;

3、Ⅲ类变更设计

凡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功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5万元者以下者,属Ⅲ类变更设计。

(二)变更设计项目划分的原则:

1、同一部位或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

为一项变更设计;

2、同一部位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原因类型的不同部位,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时空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

三、工程签证的内容:

1、凡属于合同外,必要的措施类项目(如:地下障碍物处理);

2、建设单位要求新增临时工程项目;

3、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拆改项目;

4、建设单位委托的合同外的非工程项目。

四、变更设计及工程签证的程序:

(一)

I类、II类变更设计的程序

I类、II类变更由提议人出具变更方案和预算、概算或估算,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该申请作为内部审批的依据,由专业工程师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同意后,然后由造价、合同部门出具意见,最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审批同意以后管理公司授权代表在《设计变更联系单》上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签发由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文件或图纸。

(二)

III类变更设计和工程签证的程序

(1) III类变更和签证由提议单位(建设、设计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方案,施工单位提交预算书。

(2)变更设计提议单位负责与建设单位代表、管理公司代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进行洽商,施工、监理、设计、管

理和建设单位分别在《设计变更洽商表/签证单》上签字认可(3)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洽商表/签证单》进行变更设计

(4)施工工单位按《设计变更洽商表/签证单》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5)造价部门审核《设计变更预算书》,报建设单位审批作为结算依据。

五、变更设计/签证的管理

(1)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纪律。任何个人无权自作主张对设计进行擅自变更。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技术责任,并不予验工计价。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必须在7日内(最迟不超过当月)办理洽商手续,每月由管理公司造价部门汇总报建设单位备案。逾期不报,管理公司视同项目不再计价。

(2)由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对工程签证进行确认。造价、合同负责人对工程签证进行审批,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特殊紧急的签证项目单发生,需当日确认的,由管理公司工程经理与建设单位代表沟通后确认签字,后补办其他手续签证。

(3)管理公司工程部门应将每月批准的变更或签证及时合同部门。合同部、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建立变更设计台帐。

五、其它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有修改、补充,按有关补充规定通知办理。

附:

1、《变更设计洽商记录表》

2、《工作联系单》

3、《变更设计/项目签证审批表》

4、《工程签证单》

工程签证的潜规则

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设计变更、进度加快、标准提高、施工条件、材料价格等变化,从而影响工期和造价。一些施工企业在经过残酷压价,低价中标后,正是利用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这些环节的漏洞,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增强填写签证单的有效性,使签证成果得到合理的固定,并通过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来保证其利润。

一、利用签证可信度转变签证主体

目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出具的手续在工程结算审价时可信度要高于施工单位发起出具的手续。现场经济签证多为施工单位发起申请,由于利用签证多结工程款的做法较普遍,现场经济签证的信任度较低。

因而,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其利润,就要想方设法将签证变成由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实在不行也要成为建设单位签发的工程联系单,最后才是现场经济签证。

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施工方案、施工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二、增强签证单有效性固定签证成果

在填写签证单时,施工单位总要使所签内容尽量明确,能确定价格最好。这样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审减的空间就大大减少,施工单位的签证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固定。

施工企业填写签证时按以下优先次序确定填写内容。能够直接签总价的就不签单价;能够直接签单价的就不签工程量;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就不签事实;能够签文字形式的就不附图(草图、示意图)。

施工企业按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的原则填写涉及费用的签证。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到内容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有,签证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三、利用变更设计增加项目或提高价格等手段

施工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设计要求进行正常工程施工外,利用招标时所发现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中的缺陷以及投标技巧,通过设计变更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设计变更,特别是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是当前施工企业创利的重要手段。

利用设计变更创利的手段

第一,当结构的某些主要部位已设计,其辅助性结构或某些分项工程的设计注明由施工企业设计、设计单位认可的情况,如大型结构的预埋件、构造配筋、加固方案等,这相当于帮设计单位干活,自然是施工企业创利的最佳机会。

第二,当设计要求与施工企业已熟悉的施工工法不一样。

四、利用工程联系单创利的手段

施工企业利用一些建设单位签发和管理不规范,如有些建设单位对建设单位代表授权过大、没有切实可行的内控程序逐级请示领导审批、建设单位代表缺乏签证价款控制的意识和素质不高、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等,常采用后一种传递流程主动沟通,利用其在专业技术上的优势,迷惑建设单位,增加工程造价。

常见的有设计联系单、工程联系单两种。其传递流程有两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

五、增加现场经济签证的手段

常见的增加现场经济签证现象。

在施工中施工企业以各种理由,采用洽商签证的方法想尽办法增加造价来提高利润。

现场经济签证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这为施工企业增加现场经济签证提供了机会。

一,现场经济签证不规范,有些建设单位代表接受施工企业施予“恩惠”,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增加现场经济签证。

二,不及时签证,事隔多日才补办签证,导致现场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

三,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要求,增加签证价款。

六、加大工程量签证的手段

当某些合同外工程急需处理时,施工单位往往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并要求签证;

当处理一些复杂、耗时较长的合同外工程时,施工企业经常请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去现场观看,等时过境迁(一般不超过签证时效)他们只记事情不记尺寸时,再去签证;

对某些非关键部位但影响交通等的工程,故意拖时完成,建设单位为了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工腾出交通通道,通常会要求施工单位赶工,这样施工单位就可以赚取建设单位部分赶工措施费;

地下障碍物以及建好需拆除的临时工程,施工单位等拆除后再签证;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代用情况下,施工企业办理材料代用单时内容不明确,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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