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全面提高胜翔建设有限公司系统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缩小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的不均衡性,实现质量管理水平,缩小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的不均衡性,实现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推荐标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武汉胜翔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是声响建设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规定,也是对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的基本准则。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五条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除应执行本条例外,还应执行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规定等。但当本条例的要求高于地方法规、规定时,必须按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胜翔建设的质量方针是:精心施工,预防监控;诚信至上,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第七条胜翔建设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与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密切结

合,努力实现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第八条胜翔建设应积极运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提高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胜翔公司市场与项目管理部是胜翔股份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股份公司系统工程质量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十条所属二级次施工企业总部应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并配置3人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所属二级次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三级次施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3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第十一条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相应专业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实行动态管理:20000m2以下的项目至少应配备1-2名专职质量检查员;

20000m2-50000m2项目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不应少于3人;50000m2以上的项目应设置4人以上的质量管理部门,并应专业配套。第十二条所属施工企业应保证工程质量管理队伍的稳定,不断充实质量管理队伍,鼓励质量管理人员参加“质量工程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认证,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

第十三条所属施工企业应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定期对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

40个学时,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素质。企业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文化程度不应低于大专学历;

2、专业技术职称不应低于助理工程师;

3、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4、必须接受定期的专业培训,并考核通过。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各级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企业领导、企业内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等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并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加以完善。

第十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质量职责

所属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本分支机构)的工程质量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流程

质量管理流程 一、质量策划 1、建立质量管理目标 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将质量管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及架子队,并提出控制措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包保责任状。 项目质量管理目标是:全标段杜绝一切质量事故,整体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北京地铁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合格、全面创优、确保局优和北京市优、争创国优。 依据是: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证据是: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包保责任状 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1)、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现场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及架子队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2)、建立纵向从上到下直接指导,从下到上逐级保证。横向相互支持和督促的质量保证体系。 (3)、明确全员的质量职责 见五电安【2011】104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8至12页第19至25条依据是:公司《质量监督管理办法》、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证据: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3、进行开工前施工调查 为了掌握工程项目的综合情况,选择正确的施工方法,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由项目经理组织,工程部、安质部、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安质人员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调查。形成施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区段划分、施工队伍驻地、大小临时设施、中心料库设置、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法等。 依据:CX15-2011-D[0]《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证据:施工调查报告

4、设计文件审核与复查 (1)项目部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及有关部门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清理设计文件和图纸是否齐全、完备,了解掌握设计标准、设计意图、主要技术条件,审核相关工程的联系、各专业的配套衔接关系,审核施工过渡方案、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工程数量(重点:列出合同数量和施工图数量清单,找出存在的差异)以及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费率等。 (2)架子队核对:由架子队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逐个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对;审核要有可追溯性的完整记录。审核内容:审核建筑物空间位置和相互关系、结构形式、各部尺寸(对照有关的标准设计图进行核对),审核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设计数量(重点:列出施工图数量和定测数量清单,找出存在的差异)。 依据: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证据:设计审核记录 5、编制质量计划 由项目总工根据合同规定和施工调查情况组织编写《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岗位职责、控制程序、施工总体计划和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 6、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创优规划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的综合性技术经济文件,是项目施工管理的总体规划,是组织施工的行动纲领,是检查和监督工程实施的主要依据。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编制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协议、纪要、施工调查报告、项目成本分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技术管理标准等,经(谁审批?)审批后报公司工程、安质部 创优规划是项目开展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计划,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工程部组织审核、由项目经理审批后七天内报公司工程、安质部 项目主管工程师根据施规、验标及设计文件,负责编制专业技术标准、专业技术安全标准及施工工艺标准,经项目总工审批后发项目部架子队实施。 7、整章建制 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我们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12项,具体如下: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中国建筑,服务跨越五洲;过程精品,质量重于泰山”的 质量方针,实现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办 法。 1.2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质字[2010]111号)《关于做好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 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法律、法规、规范编 制。 1.3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所 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中建总公司委托管理的企业(以下 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施工项 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1.4 本办法是中建股份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 规定,是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 对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的依 据。所属施工企业(专业公司)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制 定实施细则。 1.5 所属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除应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有 关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或其他行业的有关规定等。 1.6 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企业质量 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努力实现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1.7 所属施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 料,并随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 2 术语

2.1 企业——特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不包括分支机构。 2.2 质量管理决策体系——由企业质量管理决策机构、决策机制及相应制度构成的体系。 2.3 质量保证体系——由企业、项目部对直接或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力资源、材料物资、施工设备、施工及技术管理、商务合约等机构、岗位及其质量管理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4 质量监督体系——由企业、项目部质量监督机构、岗位及其监督职责、制度等构成的体系。 2.5 质量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质量检验、监督及管理的人员。 2.6 责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的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7 测量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测量工作的人员。 2.8 试验工程师——项目部具有上岗资格证书,从事试验工作的人员。 2.9 材料工程师——项目部从事现场材料、设备等物资管理的人员。 2.10 特殊建筑工程——结构体系复杂、技术难度很大或面积超大的群体建筑工程、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工程、建筑高度2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工程等。 3 质量管理体系 3.1 所属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均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2 质量管理体系主要由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监督体系等组成。 3.3 所属施工企业均应建立质量管理决策体系,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并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3.4 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使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 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 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 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 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 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50-1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

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

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建设工程公司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司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增进用户对公司的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施工单位和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经理部(下简称直管项目部)所承建施工的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总包及分包的质量管理。 第3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公司及各二级施工单位都必须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或特种安装许可范围承揽相应的工程施工业务。 第4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5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工程,各二级施工单位及直管项目经理部都必须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监理或总包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第2章质量方针、目标 第6条公司坚持“诚信守法,防控结合,持续改进,精铸工程,关爱生命,改善环境,业主满意,员工满意,公众满意”的质量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好质量”、“质量管理,人人有责”和“质量活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树立“用户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 第7条公司的近期的质量目标是: 1、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2、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90%以上; 3、交付三年内的工程回访率85%以上; 4、业主的满意度达85%; 5、实现业主或公司提出的创优争杯目标。 第8条公司的质量目标将结合部门及有关人员职责进行目标分解,并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确定并考核。 第3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9条公司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质量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工程技术处、项目开发处、安全生产处、人力资源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技术处是公司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有关职责见条)。 各二级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或明确一名处级领导具体负责本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凡违反规定的将按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施工 1.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赤脚、赤膊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进现场;高空作业严禁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及警示牌;违者罚款100元/次。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临边、外架等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搭好操作架;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严禁在门架、起重吊装机械下行驶和停留、机操工工作时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请他人代守、闲谈、玩手机,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5.进入木工房或在木工房内工作人员严禁吸烟、严禁生火,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临电电工必须每天最少一人值班,违者罚款100元/次。 7.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罚款100元/次。 8.严禁在工地上乱拉乱接电线,用电或电炉烧水、煮饭等,违者罚款200元/次。 9.严禁在高处往下乱倒垃圾和高空抛物,违者罚款200元/

人/次。 10.电源开关严禁一闸多用,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1. 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2. 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3.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4.施工现场严禁大便,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15.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次的罚款。 16.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0元/人/次,后果自负,不同意项目上协调的,移交当地派出所解决。 17.各栋号出入口必须设安全通道,并搭设防护棚;“四口五临边”应设有防护栏杆,高度在1200mm以上,否则罚款500元/处。 18.因分项工程施工需拆除的临边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连墙件,待该分项工程施工完成,架子工应及时恢复,若未按时恢复的,罚款500元/处。 19.架子工要设专人对各栋号的安全防护架、安全网及安全防护棚等,进行日常检查、修复,否则罚款500元/处。 第二部分质量管理 一、钢筋工程 20.1、钢筋加工时,级别、规格、尺寸、锚固、弯钩、搭接、弯起位置等必须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因班组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将处以100-500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四、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制 五、质量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二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周例会制度 二、质量检查制度 三、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四、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制度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⑷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⑸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 ⑹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⑻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技术质量部 ⑼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所有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是企业管理各方面工作的综合反映,是衡量施工企业素质的重要标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保证工程质量,领导是关键,特别是各级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其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第四条公司鼓励职工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大力提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自觉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确保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目标。 第二章目标管理 第六条公司通过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年度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确保合同履约率100%,单位工程一次质量检验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克服质量通病。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结合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创优措施,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通过隐蔽工程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管理过程检查等方式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 各项目部制定的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创优规划于工程开工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八条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与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项目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先进管理单位评选、先进个人评选有机结合,作为考核责任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并与员工的工资分配挂钩,达不到既定质量管理目标时行使一票否决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全体工程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按照合同和公司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程正式开工前,工程主管和专业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员均对各项制度能够随时体会,严格自律。 第三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同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出入证者,无论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进入。 第四条:现场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每天下班后须对现场进行仔细巡视,在用电、工具、设备、材料等现场均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解决不了的,即可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不得有误。 第五条: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有关设备或作特殊工种的作业。 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将“严禁吸烟”等字样贴于施工现场的明显地方。电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凡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条: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每一区域须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规定兼职的消防责任人。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消灭隐患。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释剂等)使用后必须及时归库或收回到指定地点,做好密封处理,由管理人员检查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存放。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不得乱拉电线。严禁人为破坏室内暖气、线盒等电器设备。 第十条:电工作业须严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的工作。所有电动工具均须接有漏电保护器,防止施工人员触电,并定期检查漏电开关的灵敏性。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经主管同意并办理手续一律不得带出现场。保安人员应严守现场进出通道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之间如有矛盾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成品保护,严禁在楼内墙上面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根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本办法使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劳动与安全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施工队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兼职质量检查员。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宗团 副组长:李振举周书宝王俊庄 组员:伍俊张有青王亮焦明刚门浩孙彦银 三、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项目部建立逐级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明确各级责任人,并将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员工,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2.工程质量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建立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组织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质量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创优目标。 3)严格按施工程序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组织领导各架子队或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并经常督促检查。 4)组织质量检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认真贯彻各种技术措施,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组织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5)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劳务。 1

6)确保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7)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总工程师 对所属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颁布的规 章制度。 2)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技术交底。 3)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施工技术和 召开施工经验交流会,开展技术攻关和TQC小组活动,推广应用“四新”科技成果和工法,落实创优规划和目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负责测量、检验、试验和计量工作。加强对工地实验室和计量等质量基础工 作领导,督促正确使用和管理检测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科学实验。 5)参加每月的定期质量检查,召开质量分析会议。 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施工队队长 对施工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 1)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技术交 底组织施工并督促检查。 2)认真开展质量教育活动,参加质量管理小组工作,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 织质量公关。组织开展创优活动。 3)掌握好施工进度和质量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办事搞好文明施工 4)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着必须责令改正或返工。 5)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四)班组长(工长) 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规范、规程、标准和工艺流程组织施工。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开展质量教,落实创优措施。 3)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使工序操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随时检 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我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有效性和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经分公司各部研究决定,制定并严格实施下列现场管理条例。 本项安全管理条例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制定。 1、文明施工 (1)各施工班组承包人必须于每天班组作业前对现场工人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并进行记录,由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规定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的相关劳务公司每次罚款200元。 (2)劳务公司应积极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及时提供相关入场人员的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在项目部进行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未满16周岁)和超龄(男工不得超60周岁,女工人不得超50周岁)的工人。 (3)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卡,否则按规定罚款。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100元/人次,施工人员50元/人次,安全帽损坏、无帽带不得使用,帽带未按要求系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穿短裤、赤脚赤膊、穿反光服、,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对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堆放位置与施工平面布置图不符或堆放不整齐的限期改,并罚款500元。 (6)项目定期对劳务生活区开展大检查,发现宿舍出现脏、乱、差、衣物乱挂等现象将处以每间200元罚款。职工食堂、餐具不洁净、不消毒,无纱罩和炊事人员无卫生防疫部门核发合格证上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100元。 (7)、各施工区段前的公共施工通道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卫生工作,各自负责己方一侧的道路卫生清扫工作;各施工区内的施工道路由各施工单位自行铺清扫;道路有泥土未及时清理,项目部对各区域施工单位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将处以500元罚款。 (8)、对于现场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罚款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如诺再次发现的将清退出场。 (9)、对于施工班组自己残留的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罚款。 (10)、对于职工生活区内各劳务公司清理自己的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次给予300元罚款。多次累积出现类似问题的加倍处罚。 (11)、对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予配合,将对劳务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多次滞后的劳务公司项目将上报公司,给予处理。同时项目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从劳务费中双倍扣除。 (12)、各班组必须按项目部下发的节点计划完成施工,未按节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统一所属施工企业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尺度和方法,促进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级各类全资、控股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所属施工企业”)及其施工项目。 第四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掌握所属企业及其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所属施工企业应对本企业、所属企业及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五条施工项目部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落脚点,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最终环节,所属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针对各类施工项目的具体考核评价细则。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是对所属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和其所属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

第七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共分为5个分项,每个分项中再分为若干子项。5个分项如下: 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3、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4、工程质量过程管理 5、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包括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两个子分项) 分项内容详见附表2.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法 第八条考核评价采取评分表的方式,评分采取标准分扣、增方法。每个分项均为100分的基础分,根据权重设置各子项基础分。 第九条分项得分在95以上的为一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且有所创新;分项得分在85分至94分的为二级,表明该分项工作全面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70分至84分的为三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基本符合《条例》的规定;分项得分在在70分以下的为四级,表明该分项的工作没有达到《条例》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总体评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得分= 各分项实得分加权总和 其中: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30%+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效果分值×70%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7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 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 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 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行为,明确技术质量管理责任,促进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是规范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工程技术质量工作行为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3 体系构成 3.1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和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其所属各部室为主线的多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公司、总部(室)质量职责。第一级: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第二级: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第三级:各职能公司、总部(室)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3.2工作界面划分 3.2.1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为公司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全面技术质量管理领导工作。 3.2.2技术质量总部负责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要加强各质量责任主体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公司、总部(室)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3.2.3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经理为其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4 管理职责 4.1总经理职责 4.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项制度。 4.1.2批准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决策质量管理重大事项。 4.2 副总经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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