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31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31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31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NBHH-C(SA)-31 版本及修改号:1.0

批准日期: 2015-08-31 生效日期: 2015-08-31 受控状态:受控发放编号:

编写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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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夜间施工的安全监控~防止因夜间能见度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少~在施工现场中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所有在厂内夜间施工项目,包括内场施工和基建作业,。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夜间是指当日19:00至次日07:00。

第四条基本要求及规定

一、夜间施工实施申报制度~施工前实施必要的安全交底制度~作业过程中实施有效的监控制度。

二、对夜间22:00以后的施工实行定时停止施工措施~22:00以后仍需进行施工的重点施工项目实施审批制度~部分作业允许继续施工。

三、在规定停工的期间内~列明的禁止施工项目、重点审批施工项目和允许作业施工项目~各部门应按规定严格执行。

四、申报制度

夜间所有的施工项目都应提前进行申报~申报应由工程主管与施工队进行沟通~确定夜间需要施工的作业项目~并进行充分安全交底~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由工程主管向总管的进行夜间作业申报~并且夜间申报需在当天下午16:30之前上报安环部~申报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当天下午17:30。申报作业的项目应使生产部、安环部、车间和施工队都清楚~安全交底的内容应有明确记录~夜间值班的监护人员应清楚夜间施工范围的内容。

五、每个夜间施工现场~照明必须到位~三供班组负责夜间施工现场照明的巡查工作~必须符合夜间安全施工照明的规定要求。

六、所有夜间施工人员~都必须佩带手电筒~避免因停电或其他意外情况发生以后~方便人员安全撤离现场。

七、夜间22:00以后作业项目的控制要求:

夜间22:00以后原则上控制施工作业量。夜间22:00以后的作业按施工的危险性分为三种:禁止施工项目、重点审批施工项目和允许作业项目。

1、重点施工项目

以下作业应严格在夜间22:00至次日7:00期间停止施工:

1,、舱、泵房、物料间、生活区等一、二级热工作业,油轮货油舱的板材

焊接作业以及个别直接影响坞期或开航的涉及一、二级热工作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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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要使用卷扬机配合的装配作业和切割作业。

2、重点审批作业项目

以下作业在夜间22:00至次日7:00期间应尽量控制施工作业~必须施工

的~应提前进行重点作业审批~审批前需经充分的安全交底、落实好安全措施~

由总管小组提出申报后~经生产部和安环部审批后方可施工~具体作业的时间安

环部审批的时间要求执行:

1,大型物件的吊运作业。

2,坞期或船期有直接影响的个别热工工程,含一、二、三级热工作业,。

3,清油作业。

5,油轮货作业。

6,密闭舱室涂装作业。

7,安环部针对单船修理项目认为有必要进行重点审批的其他施工项目。 3、允许作业项目

以下作业经充分的安全交底~落实好安全措施~由施工队派专职安全监护人在施工现场进行监护~经夜间作业申报后~在夜间22:00至次日7:00期间可进行施工:

1,喷砂、敲铲、打磨作业。

2,冲水作业。

3,清洁舱室作业。

4)非密闭舱室涂装作业。

5)其他未列入禁止和重点审批范围的作业。

八、夜间作业安全交底。

1、夜间作业安全交底表由各部门根据各自情况制订夜间作业安全交底表。

2、夜间作业的安全交底由工程主管负责实施。

3、夜间作业安全交底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业的主要内容。

2)作业的负责人、作业的时间及施工现场的专职监护人。

3)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的主要危险因素及已经布臵的安全措施。 4)作业的环境安全及行为安全要求。

5)作业的过程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4、安环部应对施工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交底的内容应记录

完整~由工程主管保存至船舶开航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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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夜间作业监护

为了保证夜间作业安全~夜间作业监护必须由车间的正式管理人员实施现场监督。

1、夜间重点审批项目的监护~由车间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但对坞期或船期有直接影响的个别热工工程,含一、二、三级热工作业,必须由单船总管小组负责实施~并且必须实施单点作业监护。

1、夜间允许作业项目的监护由施工队指派专人实施~监护人应经安环部培训取证的专职安全监护人担任。

2、夜间监护人必须严格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作业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行为、设备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控。

3、生产部必须安排在修船舶有一名总管小组人员负责对夜间监护人的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油轮修理时安环部还须增派一名夜间安全监督主管负责对夜间施工监护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夜间监护人应配带荧光安全监护人袖标。

十、夜间作业施工人员交接班期间安全状态确认

夜间作业施工人员交接班期间安全状态确认由负责现场车间正式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对交接班的施工队所在区域满足施工安全状态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符合作业条件后方可允许施工。

第五条以上对夜间作业控制禁止施工的时间段~在夏季高温季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 1、夜间作业审批流程图

2、夜间重点作业项目审批单

3、夜间允许作业项目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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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夜间重点作业项目审批流程图

任务下达

工程主管

总管审批总管小组意见安环部安全主管审批工程主管

生产部批准

安环部批准

审批意见反馈

工程主管

交底、落实措施及车间监护人、

现场全过程监控

施工队(班组)

备注:“夜间允许作业项目”审批流程中不需要工程管理部、安环部审批,其他流程同“夜间重点作业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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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部门(车间)夜间重点作业项目审批单

船名: 泊位: 申请日期: 序施工队(班组) 主管/助手施工区域及工程内容人数作业时间监护人号带班、联系号码 (联系号码)

申请人: 日期:

总管意见: 安环部安全主管意见:

工程管理部意见:

安环部意见:

说明:1、本表三联,车间、工程管理部、安环部各保留一份

2、本表须于当日17:00前交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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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部门(车间)夜间允许作业项目审批单

船名: 泊位: 申请日期:

序施工队(班组) 人车间管理人员施工区域及工程内容作业时间监护人号带班、联系号码数 (联系号码)

申请人: 日期:

总管意见:

审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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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专项措施

一、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禁止夜间涉水(过河、鱼塘、水库等)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跨路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铁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水塘、河边、大桥)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三)、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

夜间施工管理措施方案

目录 1编制说明---------------------------------------------------1 2编制依据---------------------------------------------------1 3编制依据---------------------------------------------------1 4照明准备---------------------------------------------------1 5夜间施工管理措施-------------------------------------------2 6夜间施工质量保证措施---------------------------------------2 7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3 8夜间施工环境保护措施---------------------------------------4

夜间施工专项方案 一、编制说明 本工程工期较紧,根据项目制定的总进度计划及赶工措施,要保证顺利追赶工期,如期交付工程,夜间施工不可避免。为保证夜间施工质量与安全,特编制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海航首府双语学校项目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大英七路东侧路,省府北路北侧 建筑面积:66356.15m2 建筑层数:地下一层(游泳池、游戏池)、地上二层(篮球馆、排球馆、门厅、报告厅、餐厅、卫生间、更衣室) 项目名称:海航首府双语学校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海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青岛北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照明准备 照明对夜间施工既是必要工作条件,又是重要安全条件 1)设备配备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作业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照明器具的型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2)照明电压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1.目的 为加强相关方安全管理,对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相关环境因素、危险源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控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和相关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供方、工程分包单位、协作单位、参访者以及其他相关方在公司区域内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过程。 3.引用文件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一体化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工程分包管理程序》《供方资格和评价管理程序》 4.定义相关方:指与公司具有一定合同关系、服务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单位的人员,在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设备安装维

修、供货服务、物流服务、劳务服务、参访者等外来协作的单位及人员,主要包括: 供方:包括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供方(如:计量检测、物资运输、技术咨询服务〉等; 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设备租赁单位人员; 外来单位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级管理单位、监测机构等单位人员; 外来人员:临时用工、实习培训人员、返聘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采购、运输、送货及其他需要进入公司的人员。 5.职责5.1公司总部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监督考核。 负责组织实施对采购、分包活动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动合同、返聘职工劳动合同的审批,并对劳务人员、返聘人员等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3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6、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7、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8、严格复核、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

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A.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B.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10、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11、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12、而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13、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在某些特殊时期内,现场不安排施工;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各科室、各职能科室办公室、值班室、工作生活及住院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走廊、过道、楼梯等建筑物内外,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的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行政后勤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禁止带负荷拔电器插头,易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下班时、无值班人员科室,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态。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关于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关于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1

关于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机械厂所属各单位: 近斯以来,省内外相继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尤其是兴平市小区锅炉爆炸事故,造成了六死一伤的局面。我单位9月5日的高空坠落事故,教训及为沉痛,为此兴化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12年10月30日,公司依据(陕油安发【2012】105号)精神,制订了《兴化集团“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为积极响应公司活动方案,结合机械厂实际情况,现就机械厂夜间施工作业,制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1、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原则上夜间22点后不得进行动火、高处、起重(吊装)等九

大危险作业,若生产需要必须作业的,要升级管理,各种作业票证升级办理。 2、因公需要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上报生产科批准备案。现场施工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夜间20点以后严禁单人独自现场作业,每个作业点必须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的施工作业方案要切实有效可行。 4、生产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安全员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5、夜间施工作业,要实行分级上报制,22点之前要向生产副厂长报告,22点之后要向厂长报告。 6、厂长、生产副厂长在接到有夜间施工的报告后,要认真检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随时指挥调度人员、物资和装备,确保夜间生产施工安全。 7、生产科要加强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按照报告级别遂级上报,认真落实夜间施工方案和安全责任人,检查生产值班记录并于第二

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相关方(以下称乙方)管理,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公司主体生产单位以外的所有法人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厂区建设等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 1、相关方: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厂区建设等作业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2、发包单位:负责项目引进,合同签订的主体管理部门。 3、属地单位:项目发包后进入的作业区域的所属部门。 4、职能监管单位:公司内所有职能管理部门。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安全部职责 1、负责拟定《安全协议书》并组织签订; 2、负责复核进厂相关方人员资质(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负责进厂相关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对其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告知; 4、监督、检查、督导相关方安全施工情况,排查事故隐患,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建立专项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提出改进及考核意见; 5、督促、检查各单位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相关方作业活动结束后开具无事故证明。 第五条招标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相关方项目的招标工作; 2、负责审查参与招标队伍的相关安全资质(参照附件一:相关方入厂资质审查表),着重审查中标相关方的相关安全资质,禁止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的队伍进厂施工,并在资质审查表中签字确认; 3、负责建立良好相关方管理档案,对于资质健全,文明施工,施工队伍无不良记录(包括违章违纪,事故)的相关方优先享有中标权(优先中标的具体依据参照公司安全部、设备部、属地管理部门等提供的安全管理相关资料来评定)。 第六条发包单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主管发包的所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关方管理档案; 2、签订发包合同前对相关方的相关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参照附件一:相关方入厂资质审查表),禁止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的队伍进厂施工,并在资质审查表中签字确认; 3、每月组织本部门主管的相关方召开安全会议,传达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要求,规范相关方作业行为; 4、审查并参与相关方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的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安全施工的作业规程、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四个方面);

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⑴本工程一栋配电大楼(地下2层,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9643m2一栋机房大楼(地下2层,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52578m2。 ⑶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特点,特制定本消防措施。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粤建施字[1997]13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轻伤事故报告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04]126号); 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夜间作业时间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8:00~晚10:00。 2、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等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3、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

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 四、夜间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已进行了安全培训,通过了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考核,持证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生病及酒后人员也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始前10~30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 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列队下班。 五、夜间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架构

相关方管理办法

相关方管理办法 《相关方管理办法》由安全管理部起草,经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对相关方施加影响,以满足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第二条适用于与本公司发生各种联系的外部相关方 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影响公司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的相关方施加影响的监督管理和必要的现场 检查。 (二)综合管理部、生产运行部、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承包方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过程的外包方进行管控。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相关方施加影响。 第三章程序

第四条相关方的分类 (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指: 与重要环境因素和健康安全风险相关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健康安全事故的相关方,包括:A类:化学危险品、特种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气电工材料和消防器材的供应商。 B类:在本公司厂区内进行作业活动的各种外包方。 (二)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除上述条款规定以外的相关方,包括:到本公司来提货的用户、一般材料供应和设备供应商、顾客、主管部门、周边居民和单位、来访宾客等。 第五条对相关方施加影响 (一)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的控制 1.对A类相关方,有关部门必须对其进行资质审查,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对不具备相应有效资质的相关方,采购人员不得向其订货或委托其处置本公司的废弃物。 2.对B类相关方,主要分为五小类: (1)装载机进行原材料上料; (2)水泥的装车; (3)部分设备的大修及技改技措项目的施工; (4)部分零星土建工程; (5)临时用工等工作的外包方。 3.对外包方应进行如下控制: (1)责任部门应要求外包方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评审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编号:SM-ZD-11312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进度、质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为了赶进度,为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因施工进度、质量控制等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应采取必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夜间工作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上杭县中医院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内所有科室、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医院场所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办公室及病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需使用时,应经我院保卫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病区、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科室,在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总务科,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 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总务科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 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夜间施工管理制度

夜间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及XX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夜间施工管理制度。 1.夜间施工通常在22:00前结束。 2.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00不 停止作业的班组,应提前报备,班组长应提前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上报监理处,经监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 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4.为保证夜间正常施工,采取以下措施。 4.1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应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4.2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 4.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4.4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4.5施工处经理部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在施工处经理部设置夜间值班室;在施工现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5.夜间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5.1. 5.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护栏、警戒灯等标志。保证行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5.3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5.4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5.5临空、临边和临水作业应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 5.6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5.7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5.8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5.9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X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XXXX高速公路第XXX合同段项目部 日23月4年 2012.

相关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创建安全健康环境,规避外来协作项目实施过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方、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外来指导、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 术语 4.1 相关方: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4.1.1 相关方主要包括: 4.1.1.1 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从事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原燃材料运输、保洁绿化、外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1.1.2 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4.2 资质证明:指供应商从事某领域的产品设计、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的条件,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批准。 4.3 安全审核:根据公司的管理程序,对涉及相关方业务的安全、健康、环保、治安、消防、能源、设备设施的管理、资质评审程序的总称。 5 职责 5.1 公司各对口接待部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资格进行预审,负责组织签订、审核各类安全协议,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5.2 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资质审查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应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作业过程监督的职责。 5.3 物资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原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审查,并建立、健全安全资质档案。 5.4生产运行部负责基建施工单位(指负责动土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的公司)、外委承包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负责与承包方、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

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夜间工作安全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安保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施工车辆、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作业,禁止夜间涉水作业; 4、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夜间施工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 夜间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其他工程在夜间施工进行规范化管理,以保证项目现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特编制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夜间施工管理。 三、职责 3.1安全质量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及其他工程夜间施工作业方案、风险评估和应急措施的编制和具体实施,并接受业主、项目领导班子和监理组的监督检查。 3.2专职安全员及现场施工员负责对夜间施工作业方案、风险评估和应急措施的审核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检查与控制。 3.3项目带班领导负责对夜间施工作业的批准和作业规范化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 3.4安全质量环保部对各项目现场夜间安全施工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危险性较大工程夜间施工审查实施程序 4.1作业前 4.1.1施工班组负责人因施工需要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他工程,需夜间连续施工或施工,须向项目领导班子提出申请,项目领导班子批准后方可实施。 4.1.2施工班组负责人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计划,尽可能地避免在夜间施工。大型吊装作业、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在同一垂直面上的交叉作业一般不得安排在夜间进行,如果必

须进行,在保证充足照明的前提下,还要落实其他相应的安全措施。 4.1.3项目部的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在夜间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所有作业人员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1.4项目部的安全员在夜间作业前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应急管理措施和安全警示标识。 4.1.5施工班组负责人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在作业现场配备应急设施。 4.1.6夜间作业需要控制场内道路交通时,项目部提前设置警示、警戒标识和指示标识。标识牌应使用反光材料。 4.1.7夜间作业照明以作业人员能清楚地看到作业环境、能顺利地进行安全操作为原则,照明光线不能从作业面下方向上照射,不能有较大面积的阴影区或照明盲区。 4.1.8照明电源应符合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的要求,有可靠的绝缘保护、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电源电压符合安全规定。 4.1.9夜间作业集中的区域宜设置高塔照明灯,增大照明范围。高塔照明灯设在合适的地方,以保证作业现场有充分、均匀的照明亮度,且不会影响驾驶员和操作员的视线。灯塔要牢固、稳定。 4.1.10室外照明灯具为防雨型,并有防水的电源线和插头。 4.1.11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型灯具。室外照明灯具不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不低于2.5米。 4.1.12所有的照明设备采用防碎灯罩,或加装防护罩。从电源到照明设备或电动工具的所有电线电缆完好;处于交通路口的电线电缆架空或埋地防护;电线电缆严禁直接缠绕在脚手架、钢结构等上面。 4.1.13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搭拆等高危险作业区域不得

BSCI社会责任相关方管理规定

BSCI社会责任相关方管理规定 1目的 对本公司产品实现和服务活动的相关方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响,使双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向良性发展,并持续改进。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相关方施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的影响,共同促进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职责 3.1 行政部是对相关方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响的主管部门。 3.2 采购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供方施加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 3.3 货仓负责对危险固体废弃物收购方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其按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 3.4 行政部负责对建筑施工方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管理。 4程序 4.1 对相关方环境活动的影响 4.1.1对进入厂区的相关方人员,在进厂登记前。进入生产现场的相关方人员必须先阅读安全须知,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 4.1.2对与本公司的活动和服务有关的相关方的活动,根据其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和本公司对该相关方的影响和控制程度,由各责任部门对相应的相关方进行评价,分别提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控制要求,并对其施加不同的影响力。 4.2 行政部根据相关方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不同程度分为重要相关方和一般相关方。 4.2.1重要相关方——指危险固体废弃物收购方、危险化学品供方、建筑施工方。 4.2.2一般相关方——指其余业务往来的厂商。 4.3 对重要相关方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管理 4.3.1 对建筑施工方的管理 a)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向地下污水管道排放有机溶剂,倾倒固体废弃物; b)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证本公司厂界噪声不超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 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 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 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 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 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 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 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 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

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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