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场地器材管理规章制度
场地器材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体育器材管理办法
二、体育器材借用制度
三、器材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四、体育场地管理制度
五、体育场地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六、各类体育场馆管理规定
1、《网球、羽毛球场管理规定》
2、《围网乒乓球场管理办法》
3、《田径(足球场)管理规定》
4、《游泳池管理规定》
5、《塑胶篮球场管理规定》
体育器材管理办法
(1块)
体育器材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加强对体育器材的管理,使其得到良好的维护、保养和使用是我们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我们的
责任。为了使体育器材能更好的为我校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运动训
练与运动竞赛服务,并保证其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1. 根据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定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建账制度。
要定期与归口单位进行对账,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 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3. 对于在教学中使用的低值易耗器材,要及时登记建账,每学期末
应全面进行清点、整理、维修器材。对报废器材做好登记并以书面形
式上报主管领导,同时上报需补充器材情况。
4. 管理员要对器材进行分类存放,钥匙不得随意交付他人。无故丢
失仪器、设备、器材责任由管理员负责。
5. 在教学活动中正常损坏的器材由任课教师填写损坏登记表,并由
负责人上报主管部门进行维修。对经检查无维修价值的经主管部门领
导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并及时补充新的设备和器材保证正常教学
进行。
6. 一切器材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当事人要以书面形式写
清情况,并依照器材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体育器材借用制度
(1块)
1、体育器材室每天对学生开放,凡我校学生可凭学生证借用体育器材,每证限借一件,当天借当天还,归还时间每天18:00前。
2、教学专用投掷类、音像类等器材设备一律不外借个人。
3、校内各单位及本校职工借用器材,须经体育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
4、如发生人为损坏、丢失器材现象,当事人需书面写清原因并由管理人员报主管领导,核实后按学校有关文件核价赔偿。
5、教学、竞赛、训练群体活动及课外辅导借用器材,由教师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归还时管理员应对其清点。如发生人为损坏、丢失、调换应进行登记并报主管领导,核实后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6、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发现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经研究决定后再进行处理。
体育器材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块)
树立全心全意为一线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执行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教学、训练与课外活动的保障工作。
1、根据教学、训练与课外活动安排,提前做好场馆、器材准备工作,并做好领用登记与收回检查工作。
2、协助解决场馆、器材、设备出现的问题和故障,禁止闲杂人等入内,以保证正常教学的进行。
3、及时上报场地器材使用情况,以便主管部门及时维修、补充。
4、坚守岗位,因擅自离岗造成教学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前检查好水、电、门窗方可离开。
6、课上使用器材由各班值日学生登记领用、归还,并进行领用归还登记。
7、学生课余活动凭学生证登记领用。对器材造成人为损坏、丢失的,执行学校关于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进行赔偿。
8、体育场地器材主要满足教学与学生活动,对于校内各部门或校外单位借用器材的需经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严禁私下挪用教学器材。
9、保持器材室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