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栏杆高度规范要求

楼梯栏杆高度规范要求
楼梯栏杆高度规范要求

楼梯栏杆高度规范要求

楼层与楼层之间的联系就是楼梯了,虽然说楼梯最主要的是实用功能,但是现在人们越来越追求美观,所以楼梯设计也具有观赏性和舒适度。那么楼梯栏杆高度都有哪些规范呢?如果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些规范,那么人们在安装房子的时候就知道应该怎么办了,自己也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一、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规范

室内楼梯装修的高度,标准是90cm,当然这一数据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的。当楼梯的长度超过5米长时,可适当将楼梯扶手的高度提升到100cm。此外,如果家中有小孩子,为安全起见,亦是应将楼梯扶手的高度,定为100cm为佳。

二、室外楼梯扶手规范

当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下时,室外共用楼梯扶手高度不宜低于105cm ,当临空高度在24米以上时,室外的楼梯扶手高度不宜低于110cm。.

三、其它楼梯扶手安装注意事项

1、楼梯扶手高度的算法:从楼梯台阶面或屋面至楼梯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为楼梯扶手高度计算方式。

2、栏杆垂直杆之间的净空不应大于11cm,特别是家中有小孩的。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10cm高度内不宜留空。

为了制定一个楼梯扶手高度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的强制性条文也有相关的规定如下: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

3、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

4、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标准楼梯扶手高度究竟是什么了吧,楼梯的栏杆大家必须要选择比较好的材料,还有就是栏杆的高度尽量高一点,特别是家里有小孩子的话,一定要安装栏杆。除此之外室内楼梯以及室外楼梯扶手其实也有一定的差异。

栏杆高度规范条文

关于栏杆高度、窗台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楼梯扶手的高度相关规范(内容清晰)

楼梯扶手的高度相关规范 GB 17888.3—199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0—18批准 2000—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方面等效采用ISO/DIS 14122—3:1996制定的。它们的主要差别有以下两点: 1.对ISO/DIS 14122—3中的引言结合国内情况进行了改写。 2.在ISO/DIS 14122—3的“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出了17个欧洲标准或标准草案,而这些引用标准在标准的技术内容中绝大部分都没有提到,因此,在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中只列出了在标准正文中提到的几个对应的国家标准,其余全部删除。 本标准是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系列标准的第3部分。该系列标准共由四个标准构成,其余三个标准分别是: 第1部分:进入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 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贤智、石俊伟、肖建民、张铭续、李勤、隰永才、肖维。 ISO前言 本标准是由CEN/TC 114第17工作组制定的。是《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标准的第3部分。该标准的几个部分是:第1部分:进入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 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

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使用非金属材料(木材、复合材料等)不改变本标准的应用。 0 引言 本标准是对GB/T 15706.2—1995的6.2.4“安全进入机械的设施”中所提出的有关基本安全要求的进一步细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直梯段楼梯和阶梯的安全要求和预防设施。楼梯和阶梯的定义见 GB 17888.1。 本标准对护栏、楼梯、阶梯、平台、工作平台、通道和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场所都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公众可以进入的场所。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706.1—1995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 GB/T 15706.2—1995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 GB 17888.1—1999 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进入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 GB 17888.2—1999 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GB 17888.4—1999 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3 定义 本标准使用下列定义。 3.1 楼梯和阶梯 stairway and step ladder

栏杆高度 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

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扶手栏杆规范

栏杆扶手规范 (2009-06-09 16:16:02)转载 标签:杂谈 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6.3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 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0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发布日期:2006-10-25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楼梯栏杆的国家标准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楼梯护栏的释义 a.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b.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c.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d.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e.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楼梯护栏的要求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楼梯护栏的技术要求 a.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b.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c.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d.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护栏材料的选择 a.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b.制做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结构性能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n/m,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 度设计规范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距离楼(地)面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6.10.3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最新栏杆高度、窗台高度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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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的栏杆、窗台、女儿墙高度的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条文说明3.7.2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0.11m,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7.3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

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3.9.1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0.90m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

楼梯国家规范

楼梯设计国家规范 楼梯设计规范是有章可寻的。室内楼梯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才能让人看的舒畅,走的顺畅,而且耐用、安全。以下是几个楼梯设计规范数据,供参考: 1、室内楼梯踏步的斜度设计规范 踏步的斜度通常是由层高、洞口周遍的空间大小条件来决定的。 楼梯踏板的前沿连成的直线和水平夹角称为楼梯的斜度。室内楼梯的斜度一般为30左右最为舒适。室外楼梯一般斜度要求比较平坦。 2、室内楼梯板设计规范 楼梯板的规格包括踏板和立板的规格,一般要求适应于人的脚掌尺寸。一般踏板宽,立板低的踏步会较为舒适。室内楼梯的踏板宽度应不小于24厘米,一般在28厘米最舒适。立板的高度应不高于20厘米,一般在18厘米最舒适。而且各个踏板宽和立板高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容易使人摔倒。 3、室内楼梯步长设计规范 步长即楼梯的宽度。室内楼梯的步长一般为90厘米,即省空间又让人行走舒适。 楼梯设计规范虽然经常被提到,但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都是大的楼梯企业做出的,也是楼梯行业约定俗成的,所以说所谓的楼梯设计规范是没有具体的行业硬性标准。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一、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儿至人行通道(注: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二、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以上的住宅必须设臵电梯(注: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臵电梯);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臵电梯;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可不设电梯;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臵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臵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

栏杆标准

三、房屋建筑 (一)房屋建筑建筑专业 1一般规定 建筑总平面应与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及审批意见一致。 个体设计的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应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致。 建筑设计应以建筑通用规范和项目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规范为依据。规范、标准应为现行的有效版本。 建筑设计应贯彻建筑节能国策,按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标准要求,作好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应按各类建筑的无障碍实施范围进行无障碍设计。 2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 建筑施工图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深度规定》)和《建筑制图标准》的要求。 总平面图 总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节规定,着重审查以下各点: 1)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2)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3)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尺寸。 竖向布置图应符合《深度规定》节规定,需标示以下关键标高:

1)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2)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盖土高度限制; 3)道路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标高;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院落的控制性标高; 4)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主要标高及护坡坡度。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建筑设计说明 说明应符合《深度规定》条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标 高、主要工程做法及室内装修做法、门窗表及门窗性能要求、幕墙工程的性能及制作要求等,还应包括建筑防火、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内容。 审查中应重点核查以下几点: 1)设计依据性文件和主要规范、标准是否齐全、正确; 2)设计概况中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层数和高度是否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许可证附件一致;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是否正确; 3)设计标高的确定是否与城市已确定的控制标高一致。审图时要特别注意±的绝 对标高是否已标注; 4)建筑墙体和室内外装修用材料,不得使用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公布的淘汰产品。采用 新 技术、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鉴定认证,有准用证书; 5)门窗框料材质、玻璃品种及规格要求须明确,整窗传热系数、气密性等级应符合规 定;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 (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栏杆标准化设计

栏杆设计标准化 目录 1、阳台栏杆 (2) 1.1 阳台栏杆标准化设计原则 (2) 1.2 阳台栏杆工艺要求 (3) 1.3 不同建筑风格的阳台栏杆样式 (4) 1.3.1 新古典、法式建筑风格栏杆:适用于别墅. (4) 1.3.2 新古典、法式建筑风格铁艺栏杆(通用). (5) 1.3.3 地中海建筑风格铁艺栏杆. (6) 1.3.4 北美、西班牙建筑风格铁艺栏杆. (7) 1.3.5 中式建筑风格铁艺栏杆. (8) 1.3.6 住宅型钢玻璃栏板. (9) 1.3.7 生活阳台栏杆. (10) 1.3.8 商业建筑阳台玻璃栏板. (11) 1.3.9 商业建筑阳台铁艺栏杆 (12) 2、楼梯栏杆 (13) 2.1 楼梯栏杆标准化设计原则 (13) 2.2 栏杆工艺要求 (13) 2.3 洋房公共楼梯栏杆 (13) 2.4 高层消防楼梯栏杆 (14) 2.5 高层消防楼梯靠墙扶手 (14) 2.6 残疾人坡道栏杆 (15) 3、护窗栏杆 (16) 3.1 住宅护窗栏杆标准化设计原则 (16) 3.2 护窗栏杆材质及工艺要求 (16) 3.3 矮窗台护窗栏杆 (16) 3.4 飘窗护窗栏杆 (17)

1、阳台栏杆 1.1 阳台栏杆标准化设计原则 1.1.1 住宅阳台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护栏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 于110mm。 1.1.2 根据江浙渝地区规范要求金属护栏的型材最小壁厚应符合下列要求,其他地区在满足当地规范要 求及安全的同时适当调整型材壁厚: 不锈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2.0mm,一般杆件及连接饰件不应小于1.5mm。型 钢:主要受力杆件壁厚不应小于3.0mm,一般杆件不应小于2.0mm。 扁钢:主要受力杆件厚度不应小于6.0mm,一般杆件不应小于4.0mm。铝合金:主要受力 杆件壁厚不应小于3.0mm,一般杆件不应小于2.0mm。 1.1.3 玻璃组合护栏应符合下列要求: 组合护栏中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安全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 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1.1.4 阳台栏杆高度应符合下列规范要求: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住宅六层及六层以下)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 24m及24m以上(住宅七层及七层以上)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0m。栏杆高度应从 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 或等于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栏杆实体部分应避免出现可踏面, 出现可踏面时,可参考下图所示做法处理:做钢筋混凝土反边,高100mm,宽100mm, 装完成面宽度必须小于220 mm,栏杆总高度(近栏杆处阳台装修完成面最高点距栏杆顶高 度)要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楼梯栏杆高度规定

12.5.6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JG3002.3-92 5.1.1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mm,水平扶手 超过500mm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mm。 5.1.2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mm,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mm。 5.1.3楼梯井宽度大于200mm时,不宜选用使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 净空不应大于110mm。 找到强制性条文有关内容如下: 4.2.4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米;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3.6.5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0.6米。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0.11米。当楼梯井净宽度大0.2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3.5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 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m。 4.1.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4.2.1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 4.2.1条口 4.2.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条文解释: 4.2.1 外廊、内天进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人流较集中,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100000 88《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资料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1006.80mm,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20mm=1026.80mm,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1.05m。 对于中高层层、高层住宅,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府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而造成不安全感,如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故比低层、多层住宅的要求提高了0.05m,即不应低于1.10m。 对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

栏杆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锤子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不应低于;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采用实体栏板。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栏杆(包括栏板局部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部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才能防止儿童钻 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 距离楼(地)面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 入窗台净高。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以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 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宜留空; 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作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5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

栏杆规范技术要求

关于栏杆(含防护栏杆)、百叶的有关规范条文 栏杆设置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2011版 5.6.2 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5.6.4 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 5.8.1 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5.8.2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2 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 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3 严寒和寒冷地区不宜设置凸窗。

5.8.3 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00m且紧邻走廊或共用上人屋面上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6.1.2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6.1.3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5.1.5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O.11m。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1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不锈钢楼梯栏杆制安规范流程

不锈钢楼梯栏杆扶手制作流程 为满足市场需求,加强管理,提升工程质量,让客户满意,树立公司“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宗旨,特制定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安装规范流程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材质: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常用201和304不锈钢装饰管,201不锈钢主要用于室内,304不锈钢主要用于室外。 2、结构:主要有全不锈钢结构、玻璃不锈钢结构、木质不锈钢结构。 3、高度与间距:临空高度在24社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二、查勘现场: (1)、甲方无施工图时,根据甲方通知到现场实际查勘测量,主要内容: A、楼梯或扶手长度; B、每层楼的梯步数量; C、楼梯梯面情况(是否有贴砖、是否有预埋件等); D、栏杆与墙面结合处的墙面情况; E、拟制作栏杆周边环境、甲方单位性质及甲方初始要求; F、材料搬运方式及材料存放点; G、施工作业处施工电源搭接点; H、甲方对施工时间的要求(焊接、打磨、抛光等噪音较大); I、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2)、甲方有施工图时,结合图纸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主要内容: A、楼梯或扶手长度是否与施工图一致; B、每层楼的梯步数量; C、楼梯梯面情况(是否有贴砖、是否有预埋件等); D、栏杆与墙面结合处的墙面情况; E、材料搬运方式及材料存放点; F、施工作业处施工电源搭接点; G、甲方对施工时间的要求(焊接、打磨、抛光等噪音较大); I、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三、确定施工图:

(1)、甲方无施工图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结合拟制作栏杆周边环境、甲方单位性质及甲方初始要求,设计出二至三套(栏杆或扶手)样式,注明每种样式的优缺点、使用材质和价格报甲方审核确定,待甲方确定后签定施工合同。 (2)、甲方有施工图时,根据施工图和现场的查勘情况与甲方沟通并报价,待甲方确认后签定施工合同。 四、合同签定: 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和价格签定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总额、预付款、工程工期、竣工结算日期、质保期、质保金、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五、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熟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做好施工准备。 (2)、材料要求: A、不锈钢栏杆的壁厚规格、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一般壁厚不小于1mm,以钢管为立杆时壁厚不小于2mm;木制扶手一般用硬杂木加工成规格成品,其树种、规格、尺寸形状按照设计要求。木材本身应纹理顺直,颜色一致。不得有腐朽、节疤、裂缝、扭曲等缺陷;含水率不得大于12%。弯头材料一般采用扶手料。以45°断面相接。 B、玻璃栏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夹胶玻璃,钢化玻璃应有进场复试报告。 (3)、主要机具: 电焊机、氩弧焊机、焊条、焊丝、抛光机、抛光片、抛光蜡、电锤、切割机、云石机、手提电钻、刨子、中小木锯、锤子、斧头、钢锉、螺丝刀、方尺等。 (4)、作业条件: A、施工前墙面、楼梯抹灰完毕。 B、金属栏杆和靠墙扶手固定支撑件安装完毕。 六、材料运输: (1)、不锈钢、玻璃等主材在上车时就轻拿轻放,用绒布等软物料包扎并用绳子固定牢固,以免让不锈钢管、玻璃等受硬件和运输车辆颠簸造成刮花、损坏和路上滑落。 (2)、检查该工程所需辅料、劳保用品及工器具是否完整装车,如遇雨

2019年最新栏杆规范

2019年最新栏杆规范 篇一:2019最新法规、标准目录 法律法规目录 篇二:2019年脚手架搭设规范 2019年脚手架搭设规范 (一)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

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立杆基 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1)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2)搭设高度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碴,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3)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或于地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50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支垫。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

楼梯、栏杆及玻璃的规定

关于民用建筑中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 等方面常见问题的规范解读 近期,我站在对开发区内的民用建筑监督过程中,有关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几方面问题频繁出现。典型案例包括:同丰路某住宅小区,设计层高2.80m,竣工验收实际测量部分单元层高仅2.75m;太湖路某多层住宅,单元楼梯底层平台梁下过道净高实测值1.85m,小于规范要求的2.0m最低值;柏庐路某18层写字楼,上人屋面栏杆高度实测值0.90m,小于规范要求的1.10m最低值;珠江路某高层商住楼,阳台栏杆高度从可踏面处计算不满足设计1.10m要求,且阳台栏杆设计为可攀爬型;此外,部分工程外门窗未按设计要求采用节能型中空玻璃,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选用安全玻璃。凡此种种,不一枚举。 通过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工程进行调查分析,发现问题产生有多方面因素。部分工程是不按图施工;部分工程是设计图纸存在问题;部分则是由于现行规范已做局部修订,而设计及施工单位仍按原规范内容执行,进而产生问题;少部分工程则完全由于施工人员缺乏对规范的基本了解,凭感觉做所致。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由于现行规范种类繁杂,而且对于同一内容彼此规定也存在差异,工程技术人员普遍反映难以全面掌握。 针对上述事实,笔者对涉及常见民用建筑中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方面规定的现行规范进行了初步整理,以方便一线工程技术人员掌握使用。 一、关于层高问题 层高指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层)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第6.2.2条); 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 m(第6.2.3条)。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第3.6.1条); 住宅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第3.6.2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住宅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第3.6.3条); 住宅的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第3.6.4条);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第3.6.5条);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寝室净高不应低于2.8m,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第3.1.5条)。 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②设双层床的学生宿舍,其净高不应低于3.00m。 二、关于楼梯的问题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第6.7.3条);(见图1) 图1 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第6.7.4条);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第6.7.5条);(见图2) 图2 不同性质建筑楼梯踏步的高宽比应符合表1的规定(第6.7.10条)。 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第6.7.8条)。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m(第4.1.2条);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第4.1.3条);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2.0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坪应有高差,且不应小于0.1m(第4.1.4条);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第4.1.5条)。 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第6.3.1条); 楼梯不得采用螺形或扇步踏步(第6.3.2条); 每段楼梯的踏步,不得多于18级,并不应少于3级。梯段与梯段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楼梯梯段的净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第6.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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