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互联网金融监管六个标志事件

2014年互联网金融监管六个标志事件
2014年互联网金融监管六个标志事件

2014年互联网金融监管六个标志事件

无论是你发出去的不到200块的“红包”,还是把闲钱放进去能一天赚个水果钱的“各种宝”,还是你考虑把钱投到P2P平台赚上一笔,互联网金融已经轰轰烈烈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渗透到了我们的生活里

今年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第二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正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表示,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文件会很快出台。在监管的靴子正式落地之前,让我们来盘点一下,过去一年的时间里,让总理心念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发生了哪些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对我们的生活又会产生哪些影响。

第一回合:余额宝引发的互联网金融存废之争终结,力挺派胜出,成为行业监管的起点。

被李克强总理今年形容为“异军突起”的互联网金融,在一年前,甚至还在纠结存废之争。去年两会前后,因为余额宝,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场关于鼓励还是取缔互联网金融的大讨论。

反对者认为,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对发展实体经济没有任何意义,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支持者也不少,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去年两会上明确表示不会取缔余额宝等产品。这场争论的最终结果是力挺派胜出,而且互联网金融在去年首度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了互联网金融的正当性,才有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起点,也让我们有了在传统银行之外的更多的理财途径。

第二回合:央行提出互联网金融五大监管原则,首度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划定基调。

2014年4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报告提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报告也对互联网金融点赞,称其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利于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等,让公众对互联网金融有了很多的信任和信心。

第三回合:互联网金融大佬表示“拥抱监管”,标志着行业就规范发展达成共识。

2014年5月,蚂蚁金服CEO彭蕾提出“稳妥创新、欢迎监管、激活金融、服务实体”的十六字方针。随后,众多有志于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企业纷纷主动“求监管”。行业对规范发展共识的形成,为监管的到来和整体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第四回合:私募股权众筹意见稿出台,首个互联网金融官方文件落地,监管制度建设正式开始。

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

意见稿)》,在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之间划定了一条边界,股权众筹模式被纳入正规军。文件对股权众筹融资的性质、投资者、融资者、投资者保护、自律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这一文件出台,标志着政府在大的监管方向和互联网金融制度建设层面首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第五回合:银监会架构调整,设立普惠金融部,互联网金融监管组织层面上的建设启航。

2015年1月末,银监会进行了成立近12年来的首次组织架构改革,其中,新成立的普惠金融部广受关注,因为首次明确了p2p行业监管工作将由此部门来执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这意味着监管正因时而变,在组织建设上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步伐。

第六回合:两会再提互联网金融,科学监管成热点,标志着监管将进入新阶段。

正在北京召开的两会上,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再度成为了热词,民建中央、致公党中央等纷纷就此建言献策,甚至有人士认为今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元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贺强的观点颇有代表性,他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摒弃“一刀切”的思路,实行分级监管。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也应当作为监管幅度调整的重要参考,进而避免过于从风险控制角度追求“抓大放小”,忽视了从行业发展角度“扶优限劣”的作用。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_石松

■现代管理科学■2015年第2期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包括第三方支付工具、P2P网络贷款平台、众筹融资、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和余额宝类理财产品等等。与传统金融中介提供的金融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产品呈现“跨界竞争”、“参与者众多”、“无地域限制”等特点。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呈现上述特点:一方面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实现了混业跨界,互联网企业以互联网为平台,利用自身的数据优势和客户群体,开发符合客户利益的金融产品,例如P2P网络贷款平台使用大数据为小微企业的贷款进行信用分析和定价,使得不能享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贷款,弥补了现有融资体系的不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弱化了金融中介的作用,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使得更多的人可以参与并享受到金融活动的福利。例如余额宝类的网络理财产品以互联网为渠道,使得投资者可以随时随地地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扩展了交易可能性边界,使得老百姓能够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把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直接渗透到传统的金融业态,从而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和迅猛发展。 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规模的扩大、参与人数的增加,互联网金融缺乏监管、法律定位不明确等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和风险,不仅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而且可能对宏观调控产生影响,并最终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具体来说,互联网金融可能产生的负面冲击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对现有监管体系的带来更大的挑战。一是交叉金融业务使得监管重复低效,如阿里巴巴的业务范围从传统的淘宝、天猫扩展到支付宝、余额宝、娱乐宝和阿里小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到多个监管部门,使得监管重复低效。二是互联网金融产品没有监管主体。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产物,有其独特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模式。然而现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理论落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速度,无法适应互联网金融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模式。 2.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加大了反洗钱工作难度。一是互联网金融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以互联网为平台,使得投资者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支付交易,增加了资金流动的监控难度,也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二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监管不严格为洗钱提供了更多的渠道。互联网金融产品对用户的身份和交易的审查和识别不严格,因此,犯罪分子可以利用网络理财产品或者P2P网络信贷产品,通过虚假交易或者虚假借贷,从而将赃款转化为合法财产。如2010年快钱公司内部高层人员协助境外公司转移30亿元赌资。 3.互联网金融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一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影响货币传导效果。一方面,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如余额宝类网络理财产品,另一方面,这些产品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用于借贷,但是又缺乏存款准备金。因此,这部分产品实质上具有货币创造能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货币的流通速度,从而影响政府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二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影响信贷调控效果。当国家希望通过信贷政策来扶持新产业、调整产能过剩产业时,通常会降低新产业的融资成本,增加产能过剩产业的融资成本。然而P2P网络信贷产品通过投资者的信用信息确定投资者的贷款额度和利息,因此,其融资可能与国家的信贷政策方向相反,增加了国家逆周期调控的难度。 4.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影响金融稳定安全。一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可以放大金融风险。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使得金融局部小风险可能迅速转变为全局大风险,最终导致市场风险失控。二是互联网技术风险可能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影响。互联网金融产品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技术的某个漏洞可能对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产生影响,从而对传统金融产品产生影响,最终影响金融稳定。如2014年4月发现的心脏滴血漏洞,该漏洞被认为是影响最广、后果最严重的漏洞,基本上存在于所有的政府网站、金融证券网站、电子支付网站和邮件系统等。该漏洞使得用户的登录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易于被盗取,对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巨大的威胁,并对金融系统的稳定产生了潜在的影响。 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难度增加。一是保障金融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石松孙谦 摘要:文章通过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范畴,以及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潜在风险,提出了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研究方法—— —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金融属性(互联网金融产品所替代的金融功能)和互联网属性(互联网技术在产品中发挥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文章构建了以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属性;互联网属性;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名家观察 21 --

最新浅谈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浅谈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 借鉴意义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ITFIN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意义;实践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以下几点: 一是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互联网金融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和创新,它的风险会比单纯的传统金融和互联网行业大得多。互联网金融中由于普遍存在着跨业经营,非传统的金融行业进入到金融行业的现象,这时的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和管控能力不够,任何的企业都无法保证投资者能够永远获得比银行存款要高的回报。如果投资者不能获得当初承诺的预期收益,再或者出现了基金的亏损,那么会带来非常大的风险。 二是在监管手段和模式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创新太快。由于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通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纷纷挤入了互联网金融领域,这使得传统金融产品加紧创新步伐,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了许多新产品、新模式还有新业态。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严重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传统的金融监管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中跨部门的协调机制还没有形成,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存在着非常多不规范的地方。这

一系列问题将导致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模式过于创新或者是创新不足,严重脱离现实社会经济状况,将最终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发展瓶颈。 三是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很大。我们以P2P为例,网上信贷平台要求借款人向平台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比如本人的学历证明、财产证明等。此类信息很容易伪造,给平台的信用评估工作带来难度。借款人也有可能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而有意隐瞒一些信息,加大了信用风险,导致P2P平台处于不利的位置。 随着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美国监管者们开始探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早在2008年9月,波士顿联储和亚特兰大联储写了《理解新型零售支付中的风险》,这篇文章写到零售支付正在从纸质支付转向非现金交易,这会带来清算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等许多风险。这篇文章指出,对于新型零售支付的监管,监管者应该相信市场,但不能盲从。为此,波士顿联储和亚特兰大联储组织成立了MPIW(the Mobile Payments Industry Workgroup),邀请业界和监管机构一起来讨论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监管状况和建立新的法律法规的需要等问题。 一、在市场准入美国的P2P平台受SEC的严格监管,SEC规定网络信贷平台注册为证券经纪商,并且将网上信贷平台交易的凭证认定为证券。在SEC注册的成本较高,如P2P平台Lending Club注册成本竟达到400万美元,此举能够增强P2P借贷平台的抵抗风险能力和偿债力,有利于维护P2P市场的安全。Zopa作为英国贷款规模最大的P2P平台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了进入美国的市场。所以高门槛也减少了许多潜在的市场参与者。网贷平台不仅要求在SEC登记,还要求在所在州的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州证券登记部门的登记要求与在SEC登记大致相同,但不排除有些地方在投资者登记时增加一点儿其他内容,如增加个人财务信息,

金融监管报告(案例分析)

1. 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案例分析 1.1案例内容 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刚刚诞生2年10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这是新中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一家有省政府背景的商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成立于1995年8月,是海南省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总行设在海南省海口市,并在其他省市设有少量分支机构。它是在先后合并原海南省5家信托投资公司和28家信用社的基础上建立和壮大的。成立时的总股本16.77亿元,海南省政府以出资3.2亿元成为其最大股东。关闭前有员工2800余人,资产规模达160多亿元。 1997年底按照省政府意图海南发展银行兼并28家有问题的信用社之后,公众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出现挤兑行为。随后几个月的挤兑行为耗尽了海南发展银行的准备金,而其贷款又无法收回。为保护海南发展银行,国家曾紧急调了34亿元资金救助,但只是杯水车薪。为控制局面,防止风险漫延,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当机立断,宣布1998年6月21日关闭海南发展银行。同时宣布从关闭之日起至正式解散之日前,由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其中包括接收并行使原海南发展银行的行政领导权、业务管理权及财务收支审批权;承接原海南发展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停止海南发展银行新的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施实清理清偿计划。对于海南发展银行的存款,则采取自然人和法人分别对待的办法,自然人存款即居民储蓄一律由工行兑付,而法人债权进行登记,将海南发展银行全部资产负债清算完毕以后,按折扣率进行兑付。6月30日,在原海南发展银行各网点开始了原海南发展银行存款的兑付业务,由于公众对中国工商银行的信用,兑付业务开始后并没有造成大量挤兑,大部分储户只是把存款转存工商银行,现金提取量不多,没有造成过大的社会震动。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剖析

防灾科技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专业 层次 学号 答辩人张全东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科)****级*****专业 *****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综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互联网金融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互联网用户急剧增多,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习惯逐渐形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2014 年,互联网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满足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信息技术革新、普惠金融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这一新生金融事物也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更是显得尤其重要。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本文论述,以期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国金融业影响风险监管

目录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意义 (1) (三)文献综述 (2) 二、互联网金融理论概述 (3) (一)互联网金融 (3)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3)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 (4)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5) (一)现有金融体制方面的不足 (5) (二)现实供需矛盾的存在 (5) (三)低成本高收益的盈利模式 (6)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6)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 (6) (二)现行体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 (7) (三)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 (7)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8)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8) (二)创建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制 (9) (三)健全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9) 六、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实现中国金融的新发展 (11) (一)转变观念,认清互联网金融的价值 (11) (二)提高金融机构电子化 (11)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性 (12)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 在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大大的冲击了传统金融体系,同时也给我国金融产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契机。而发展迅速必然其中就会有弱点存在,而如何减轻问题,从而加快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是我们所要认识并探索的问题,通过进行良好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朝现代化社会迈进。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已经在逐步形成一个体系,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建立,已将大大的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三方支付监管主要具有是两个问题,首先是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在近些年连续的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有效了限制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些潜在风险,避免了一些由于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金融漏洞。其次,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目前的发展推出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有效的预防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的进行。 (二)众筹融资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流行起一种融资形式,叫做众筹,而这种融资方式存在着不规范行为,我国在2014年推行了相关文件对重筹融资进行规范,这项文件的推出对于众筹融资具有很大的限制性,但是众筹已经是非常广泛的一项行为了,文件是难以杜绝的,因此,面对不规范和风险的地方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不是遏制。 (三)销售渠道业务的现状 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指的就是电子商务,目前,随着生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购物,而一些金融支付机构与互联网销售进行有效的合作为销售机构和金融支付机构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个人会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不理智行为 以互联网作为媒介来进行金融交易本身不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在网络上不能够准确的核对交易双方的信息,因此中间产生金融欺诈的行为是非常多的。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借贷机构,由于出资人不能准确的核对借资人的信息,因此这种交易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而如果被欺骗,那么就会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2020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工作方向,互联网金融一时间快速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确保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健康,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然而,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尚缺乏成熟的理念,各方对监管的功能、地位尚未达成普遍共识,因此,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确定各部门在监管中的位置以及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业界普遍认为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只针对理想的金融市场,这种情景认定市场参与者都是理性的,市场价格全面、正确地反映了所有市场信息。然而,现实生活中金融业特别是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并未达到这种理想的地步,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可控等非有效因素广泛存在,必须实施必要监管。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个体行为的非理性。在P2P平台中,投资者对于借款者信用风险的了解仍不能做到全面、系统,其投资行为仍属于高风险投资,同时,由于P2P门槛较低,一些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对投资失败对个人的影响也了解不足。2.集体非理性。

在货币市场大幅波动时,个人投资者出于理性可以赎回资金,但如果大部分投资者一致采取理性赎回,整个平台就会遭遇挤兑,表现出集体行为非理性。3.互联网金融创新仍存重大缺陷。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领域,部分P2P平台的客户资金同平台自有资金缺乏有效隔离,使得平台负责人卷款跑路事件频发,多数平台缺乏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管控,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不能承担风险的人。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的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 1.信息科技风险。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金融诈骗、钓鱼网站、客户资料泄露、支付不安全、账号被盗等信息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风险或是由平台工作人员、投资人违规操作造成,或是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与互联网大环境导致,其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2.长尾风险。互联网金融有效拓展了交易的可能性边界,使以往不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人群也参与到投资中来(即长尾特征)。这部分人投资经验不足,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也相对欠缺,容易受到误导、欺诈,加之投资额较小且分散,一旦出现风险厌恶,极有可能造成挤兑。 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一)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就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限额监管等一系列

浅谈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以P2P网贷平台监管为例概要

101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5年1月下2013. [4]任晓燕.培训师品牌塑造策略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10.[5]邓倩.太原市英语培训机构发展战略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 [6]陶茜.国内英语培训机构品牌营销问题与对策研究[D].内蒙古 师范大学,2011. 摘要:P2P网贷在2007年传入中国,虽然P2P不是我们的原创,但是在监管真空和法律灰色地带下的“监管套利”,同时迎合市场需求野蛮生长,极大的冲击了我国金融行业原有的生态位。P2P网贷既填补了金融某些领域的空白,被社会各界人士所看好;又使得“金融脱媒”,脱离了传统银行完善的风控体系,加剧了行业不稳定因素,引发了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讨论,成为了极富争议的“生态入侵者”。社会对互联网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本文试从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展开分析,从而打开国内整个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格局。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金融监管;跑路 一、导论 国内专家及学者对于P2P网贷,持正面看法者,主要从其对成本的节约、对百姓的方便、对利率市场化的推动等方面力挺;持负面看法者,主要从是否推高了利率成本,技术上是否安全等方面进行质疑,而无论何者,都在监管的理论基础、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的审慎尺度等方面缺乏深入的讨论。 而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国外具体又是如何做的呢?笔者试从国外互联网金融发展借鉴经验,发现国外相对成熟的金融体系下,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同化程度极

高,很多“传统”银行正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主体,有完善的监管和风控体系,也就没有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什么特别的监管。而我国尚处于较低的金融发展水平阶段,金融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商业银行发展还不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使得注重安全与风控的传统银行与互联网融合缓慢。这恰恰为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带来机会,一方面市场需求带来盈利,另一方面也是利用监管真空“套利”;一方面促进了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促使国内传统银行与互联网的结合,另一方面提高了行业风险,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隐患。 二、研究背景 近两年来,P2P网贷平台频频发生非法吸储、诈骗、倒闭、跑路等恶性事件,动摇了民众对互联网金融的信心,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社会对互联网监管的呼声日益升高,国家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也正落实在细则规定当中。立足国情,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已是势在必行,然而互联网金融模式涉及范围特别广,互联网金融监管也不是一朝一夕据能实现的。故本文将研究定位在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重要模式之一的P2P网贷模式上,为其监 管的理论基础、监管的必要性和监管的审慎尺度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研究。 三、问题原因分析 1.行业尚处于监管真空,法律灰色地带一套软件只要数千到几万,行业进入门槛低,而短期获利高,使得很多平台负责人一开始就抱着吸收资金后试试看碰运气的成分,成功自然不说,失败就卷款跑路的心态进入行业,甚或一开始就抱着圈钱后跑路的心态进入行业,是行业安全的最具威胁的风险因素。 2.缺乏行业标准,进入门槛低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人才,更缺乏相应的行业从业资质认定,风控能力差不具备危机时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危机发生时只得卷款跑路。 四、结论和建议1.立法方面央行条法司设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报民政部审批,近期将成立。央行会制定一个互联网金融框架性的监管制度,但具体到每个门类,现在正由证监会与银监会配合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比如P2P的监管细则将由

金融监管案例-德隆案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德隆案 一、案情介绍 2004年4月,曾经是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的德隆轰然倒下。当初被人们称作“股市第一强庄”的德隆系,这个旗下拥有177家子公司和19家金融机构的巨型企业集团,在瞬间瓦解。被称为建国第一案。2004年4月德隆系上市公司的股价开始狂跌,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总共蒸发掉了百亿多元人民币的流通市值,德隆帝国崩溃。不知多少人血本无归倾家荡产。 德隆靠彩扩业务掘得第一桶金,这家由新疆走出来的企业,先后控股了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天山股份、ST中燕、深发展等6家上市公司,参股华冠科技、重庆实业、光明家具、福田汽车等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和金新信托、新疆金融租赁、新世纪金融租赁、北方证券、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东方人寿保险等金融机构,甚至深圳明思克航母世界、北京JJ迪斯科广场、北京喜洋洋文化公司等也是德隆的下属企业。

这些上市公司及其他与新疆德隆有关的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被称作"德隆系"。德隆系构建了庞大的产业帝国和金融帝国。德隆的产业横跨"红色产业"(番茄酱)、"白色产业"(棉花及乳业)、"灰色产业"(水泥)和"黑色产业"(汽车制造和机电业),资产以百亿元计,足迹遍布新疆、上海、北京、深圳等各大城市。"德隆"似乎成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然而,2004年3月开始,由于系内资金链断裂,再加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使得银根缩紧,由德隆控股和参股的多家上市公司股票连续跌停,滑落到停牌的边缘。德隆系股票二级市场市值在2004年3月初到4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损失近100亿元。2004年8月8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手德隆,负责有关德隆债权债务的一应事务,并着手对德隆进行重组。 二、德隆类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资本运作。德隆的“资本运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配股从证券市场一级市场上获得资金;二是坐庄操纵上市公司股价,将股价拉高,从证券市场二级市场中获取资金;三是将股价拉高之后,以股票作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四是控制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违规发行个人柜台债和信托计划等取得资金;五是以下属企业名义从商业银行大量贷款,用作收购金融机构股权和股市操作;六是从控股的城市商业银行融资,转给非银行金融机构;七是挪用股民保证金;八是利用上交所国债回购大量融资。 (二)关联交易泛滥。内部关联交易,指的是公司成员之间发生的资产和负债,这些资产和负债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是或有的。这些关联交易会妨碍公平竞争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使监管当局难以了解其风险。由于关联交易的存在,使集团内部资金调拨十分容易。 (三)信息不透明,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德隆注重资产和业务跨行业组合,甚至故意通过组合隐瞒真实状况,这种组合使得公司真实状况非常隐蔽。在风险处置过程中人们发现,德隆真实净资本模糊不清,“只有唐万新心里有一本账”。 三、原因 1.投资战线过长,非相关多元化投资严重 资金链环环相扣,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将会影响到整个系统的稳定,特别是在德隆目前的投资战线越拉越长的时候,这种弊端就显得更加明显。除了战线拉得过长以外,盲目进行非相关的多元化投资也是后来德隆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至今德隆共涉足汽车以及零配件、果汁以及番茄、机电业、建材、农牧、矿业、旅游、文化娱乐、金融等领域。德隆在众多不相关行业激进扩张的时候,其管理能力、产业整合能力、资源调度能力以及资金运用能力亦面临着极大的挑战,过度的扩张及不相关的多元化最终给这些企业带来严峻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2.缺少对金融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对于德隆来说,构建了如此庞大的金融体系,却缺少对金融风险的评估和控制。金融操作的一个铁律是:金融工具的杠杆效应越大,对应的风险也越高。当德隆快速扩张的时候,它的资产价值可能早就在缩水了。德隆控制的资产大多是传统产业。扩张的账面边际收益会逐渐下降。与此同时,各种复杂资产关系、金融交易以及项目生命周期所潜藏的风险,却使扩张的风险成本不断增加。 3.银行的经营机制存在问题 目前银行贷款都是锦上添花型而非雪中送炭型,看到企业经营好或者名声大,就主动向企业贷款。所谓放贷之前的资质调查等,都是走个过场,做做表面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1.案例介绍 1.1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背景介绍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广东国投),于1980年7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1983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享有外汇经营权。1984年3月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更改名称为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12亿元1989年被国家主管部门确定为全国对外借款窗口。80年代末期,广东国投从单一经营信托业务发展成为以金融和实业投资为主的企业集团。公司的主要高层领导有董事长邱长云,总经理麦智南等。破产前,广国投是我国仅次于中信的第二大信托投资公司 ,也是中国在海外最活跃的融资窗口之一 1.2广信事件 1992年以来,广东国投公司由于经营管理混乱,存在大量高息揽存、帐外经营、乱拆借资金、乱投资等违规经营活动,导致不能支付到期巨额境内外债务,严重资不抵债。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关闭广东国投公司,并组织关闭清算组对其进行关闭清算。关闭清算期间广东国投公司的金融业务和相关的债权债务由中国银行托管,广东国投公司属下的证券交易营业部由广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其业务经营活动照常进行。自1998年10月6日至1999年1月6日为期三个月的关闭清算查明,广东国投公司的总资产为214.71亿元,负债361.65亿元,总资产负债率168.23%,资不抵债146.94亿元。1999年1月11日,中国银行发布《关于清偿原省国投自然人债权的公告》,鉴于广东国投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巨额债务,对自然人债权的清偿,只支付本金,不支付利息;中国银行清偿广东国投公司自然人债权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代广东省财政厅依法申报债权,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按破产清偿顺序受偿。当时这一事件在国内外引起高度关注,被称为“广信事件”,亦被法律界人士称为“世纪大案”。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析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 析 互联网金融当前尚没有科学的定义、业务边界和明确的监管规则,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路径,已经快速演变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历了两次大的发展浪潮:1990 年代中期开始,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银行等实体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了线上服务,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移动支付、网上保险等;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等互联网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另类互联网在线服务平台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第三方金融服务业务开始兴起。由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业与金融业三者之间的交叉业务日益频繁,三业融合趋势明显,派生了一种新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特征是便利、快捷、具有包容性(例如对服务对象没有收入歧视等),体现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和价值。有人认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不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是基于互联网思想以技术作为必要支撑的金融。也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各种金融业务与现代 IT、Web 技术的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形式。 由于贷款人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匿名网络环境下的贷款经验不足以及信息非对称性更严重等,面临的资金交易风险比传统金融业要高出很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除了改变传统金融格局竞争外,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优化资金、资源配置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多层次发展的宗旨。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金融生态环境,给传统金融领域带来了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但在互联网金融繁荣的背后,最终的发展结果如何仍然存在很多变数。在此背景下,要冷静思考,联网金融因何而起?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是什么关系?互联网金融是否需要监管,需要怎样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在哪里?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时代的新兴金融体制,能够借助互联网平台,融通资金、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网络移动支付、P2P、资金信贷以及销售保险产品等。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必须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本文将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并提出个人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必要性;核心原则 实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方能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优质互联网金融服务。而且,执行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必须坚持核心原则。本文将简介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并系统论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属于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服务技术产品,它集合了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的优势,能够提供并优化融通资金、股票与债券投资、信息中介服务、网络移动支付、P2P、资金信贷以及销售保险产品等多方面的服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风险与成本,提高各种交易工作效率,例如只要开通网络,就可以实现信贷、债券、股票、基金的发放和交易,网络支付也更为方便、迅速。而且,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的使用能够降低各种信息服务的处理成本,帮助双方实现便捷的直接交易,有效匹配各种资源,帮助银行解决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问题,促进中国经济的稳健增长。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自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以来,金融学术界已经意识到自由放任(laissez-faire)这一监管模式已经不适合当今金融市场的发展。实施必要的监管方能稳定金融市场价格,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准确反映市场信息,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与价值,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保证该市场合法、有序地运转,必须全面实施互联网金融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bf4217121.html,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 作者:张心晴 来源:《中国经贸》2016年第22期 【摘要】互联网金融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中,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名词,互联网金融已 经成为了经济贸易新载体,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互联网金融的支付功能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为个人和中小企业的投资及融资渠道提供了新的方式。互联网金融在快速繁荣和发展的同时,其风险日渐暴露,比如诈骗、个人信息泄露及破产跑路等。本文将着重探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及措施,从而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内部控制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第三方金融平台这6种模式。毋庸置疑,互联网金融已经深刻地渗透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 近日,国内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6年(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数据监测报告》种提及:2016上半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投融资市场发生的投融资案例共计174起,获得融 资的企业数为168家,融资金额约为610亿元。在投融资总额方面,与2015年同期数据相比,2016上半年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投融资规模增长达337%以上,并已经达到2015全年度互 联网金融市场投融资总额944亿元的64.61%,单笔投融资额上升明显。根据上述数据可知,互联网金融正在快速地、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支付方式和生活习惯。对此,我们有必要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对其进行合理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尚未成熟,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对其进行调节,需要相关法律和手段措施加以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此外,互联网金融处于新阶段,市场上仍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这会导致逆向选择,严重危害到民众利益。现阶段,社会已有大量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违法违规案件,包括诈骗、逃资等。所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依法监管是急切需要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具有以下意义及重要性: 1.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行业的后起之秀,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现阶段,国家领导阶层也大力推崇“互联网+”一系列活动,互联网金融更是重中之重,互联网金融具有极大的活力与发展潜力,将为我国经济带来新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020年(金融保险)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金融保险)金融监管案例 分析

金融监管案例分析 案例1 【案例名称】英国成立金融服务管理局 【案例适用】混业运营和金融监管发展趋势 【案例来源】根据孙平:《英国的单壹监管体制及其启示》,《中国金融》2000年第3期;中国银行伦敦分行:《现代金融混业监管的最新模式》,《国际金融研究》2002年第1期等报刊资料整理编写 【案例内容】 英国金融服务业非常发达,从业人员有100多万,产值约占GDP的7%,同比高于美国、德国、日本的有关比例④。1998年6月1日之前英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上台后不久,宣布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决定把包括英格兰银行在内的原9个政府管理机构的金融监管职能,集中由壹家新成立的机构——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FSA)承担,统壹负责对英国的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全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FSA下设金融监管部、审批执法及消费者部、行政部和管理部。金融监管部负责对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以及对养老金的监管;审批执法及消费者部负责审批各类金融机构的申请,起草金融监管标准和法规且推广执行,负责客户调查且受理客户投诉,对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教育,打击金融犯罪等;行政部和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内部审计、内部财务、信息系统、大宗采购和日常办公管理。英国的此项改革在国际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按照金融服务局改革方案,金融服务局将兼具以下机构在监管和注册方面的职能,包括:(1)建筑协会管委会——建筑协会;(2)互助协会委员会——互助协会;(3)贸易产业部保险委员会——保险;(4)投资管理监管委员会——投资管理;(5)私人(个人)投资机构零售投资业务;(6)互助协会的注册机构——信用联合会的监管(包括对建筑协会、互助协会、产业协会,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析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析 互联网金融当前尚没有科学的定义、业务边界和明确的监管规则,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路径,已经快速演变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历了两次大的发展浪潮: 1990 年代中期开始,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银行等实体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了线上服务,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移动支付、网上保险等;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等互联网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另类互联网在线服务平台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第三方金融服务业务开始兴起。由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业与金融业三者之间的交叉业务日益频繁,三业融合趋势明显,派生了一种新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特征是便利、快捷、具有包容性(例如对服务对象没有收入歧视等),体现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和价值。有人认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不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是基于互联网思想以技术作为必要支撑的金融。也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各种金融业务与现代 IT、Web 技术的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形式。 由于贷款人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匿名网络环境下的贷款经验不足以及信息非对称性更严重等,面临的资金交易风险比传统金融业要高出很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除了改变传统金融格局竞争外,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优化资金、资源配置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多层次发展的宗旨。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金融生态环境,给传统金融领域带来了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但在互联网金融繁荣的背后,最终的发展结果如何仍然存在很多变数。在此背景下,要冷静思考,联网金融因何而起?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是什么关系?互联网金融是否需要监管,需要怎样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在哪里? 一、互联网金融兴起缘由及基本特征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 经济人”,它通过提供金融服务,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天性,是金融创新的金融市场中介是“原动力。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有原金融业内的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有像阿里巴巴余额宝、支付宝,及众筹,2P 等新型金融服务中介。 迎合公众对金融创新的客观需求。融资方追求成本最小化,资金提供者追求收益最大化,以及融资双方对高效率的追求,是金融创新产生的基础。无疑,满足这一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互联网金融恰好具备了这种潜质。 金融监管当局寻求政治支持的努力将为金融创新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在金融创新出现时,对新事物采取默许、包容的态度将有效促成这一创新的自然生长。这有助于实现金融业在创新中发展,发展中规范,做大做强 联网金融的发展源于技术的进步。互联网和金融具有天然的似合性,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大地降低了金融业信息采集、处理、存储的成本,通过平台和移动智能终端将各主体连接在一起,提高了交易的效率,而产生与传统金融相比的低成本、高效率优势。 规避监管的努力。利率管制较严的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恰好有效地将中小企业的融资

《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仿真模拟题及答案.docx

基础知识——系统性风险仿真 一、单选( 1-15 ) 1.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运作方式的合法性、()的身份认证、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确认等方面, 尚无详细明确的法律规范。 A. 从业者 B.管理者 C.开发者 D.交易者 2. 信用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其义务的风险。 A. 不履行 B.不完整履行 C.不完全履行 D.选择性履行 3. 有关信用风险,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已经比较完善 B.借款人的资料和信息很容易造假 C.p2p平台能够获取的信息非常有限 D.可以通过大数据等方式获取信用数据 4.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与制度风险,说法正确的是() A. 主体地位和经营范围尚不明确 B.监管体系尚不健全C,交易主体权益保护机制缺失 D.以上都是 5. 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主要模式是() A.p2p 平台 B.p2p的债权转让模式 C.p2p的纯中介模式 D.p2p引入担保公司模式 6. 法律规定,当互联网金融平台因为破产、兼并等情况退出时,消费者的资金怎么办?() A. 全额退回 B.暂无相关具体规定 C.清算后看情况退回 D.不退回 7. 通过扫描未知来源的二维码而丢失银行卡内资金的风险,属于() A. 信息数据风险 B.技术风险 C.支付的风险 D.系统性风险 8. 非法集资有非法性、公开性、()、社会性的四个基本特征。 A. 隐蔽性 B.利诱性 C.集资性 D.传播性 9. 以下不属于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的是() A. 流动性风险 B.利率风险 C.法律风险 D.信用风险 10. 以下不属于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的方法的是() A. 数据加密 B.加强投资人教育 C.数据备份 D.完善网络完全体系建设 11. 导致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的原因有() A. 模式创新过度 B.盈利模式模糊不定 C.模式扭曲 D.以上都是 12. 以下不属于非法集资的特征的是() A. 私密性 B.非法性 C.利诱性 D.社会性 13. 流动性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在某个时点没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 A. 投资 B.提现 C.存款 D.贷款 14. 以下属于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的是() A. 流动性风险 B.法律风险 C.盈利模式模糊 D.系统性风险 15.2012 年,我国最大的程序员网站CSDN的万个个人信息和邮箱密码被黑客公开,引发连锁泄密事件;2013 年,()80 万名客户的个人保单信息被泄露。 A. 国华人寿B,泰康人寿 C.中国人寿 D.中国太保代 二、多选题(16-27 ) 16.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明确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职责和规则,增强监管的() A. 适用性 B.合理性 C.针对性 D.有效性 17. 国际互联网金融监管手段有() A. 业务许可 B.注册登记 C.强制性信息披露 D.资金监管 18. 美国 JOBS法做出了哪些规定?() A. 适当放开众筹股权融资 B. 保护投资者利益 C.客户资金管理 D.风险防范 19. 英国通过哪些方面开展对网络信贷的管理()? A. 机构管理 B.行业自律 C.功能管理D,政府管理 20. 互联网金融监管国际经验有() A. 纳入现有法律框架下,强化法律规范,强调行业自律 B. 针对本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不同情况,采取强度不等的外部监管措施 C. 监管手段主要是注册登记和强制性信息披露,以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为重心。 D. 涉及谁的监管职责就由相对应的 监管机构负责。 21. 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措施,有哪些方面工作?() A. 明确法律地位和监管职责 B. 构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和推出制度 C. 推出互联网金融的统计监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有关 基础性工作 D . 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工作 22. 网络时代金融监管方式和内容的变化有() A. ”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B. 注重客户权益维护 C. 网络安全成重要监管内容 D.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和合作不断加强

浅析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浅析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互联网金融发展得风生水起,甚至连大妈们都开始购买余额宝,关注自己每天的收益时,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则相对滞后,使其处于自由生长的状态,一些P2P平台提现困难、平台跑路等问题层出不穷。目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预计会在今年上半年出台。而眼下围绕“互联网金融究竟应该如何监管”这一热门话题,各方讨论的重点几乎都在围绕着分级分类的差别化监管方式。 一、行业监管迫在眉睫 “邮局不努力,顺丰就替它努力。通讯行业不努力,微信就替它努力。银行不努力,支付宝就替他努力,出租车不努力,滴滴、快的就替它努力。”一个最近网上流传的段子将“互联网+’’描述得简洁明了又耐人寻味,而当互联网遇到金融业,所碰撞出的火花,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则更为突出。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用“异军突起”来形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强劲势头。对于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总有人把它说得神乎其神,其实本质就是依托互联网产生的“非抵押、低成本、便捷”新型金融模式,目前主要包括以支付宝、百度钱包、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余额宝、理财通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以蚂蚁金服为代表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以P2P债权、股权众筹为代表的网上信贷和股权融资这四种模式。 其中具备众筹借贷概念的P2P,借助互联网比较对称的信息,不通过任何金融机构,将线下金融活动搬到线上进行,跨越地域使互联借贷参与者广泛,借贷关系密集复杂,充分发挥了资源配置作用,形成最具创新性的金融交易模式。 2007年我国首家P2P互联网信贷平台“拍拍贷”诞生,据P2P第三方平台网贷天眼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P2P网贷平台总数量达2295家,3月新增平台83家,同比上升。而3月新增的问题平台数量为59家,同比上升,呈现出新增平台和问题平台双高的发展姿态。 “过去人们有了多余的钱想投资,渠道非常有限,炒房地产、炒股、炒黄金,结果发现风险很大,挣得少赔得多。P2P的兴起,主要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各种网络新技术,找到便捷的投资渠道或者符合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