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最新模板

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最新模板
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最新模板

NO:

食品餐饮类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

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

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

安全负责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我申请开办XX所提供的证书、资料、证明、身份证等,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

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核意见表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登记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2.1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1 —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藏)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2 —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 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 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 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 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主体资格证明)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 全负责人。 7.若含食品制售项目,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及就餐座位数必填。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厦门市(区)(镇)(路、街道、巷、村)(门牌号)经营场所厦门市(区)(镇)(路、街道、巷、村)(门牌号)仓库地址(如有) (省)(市)(区)(镇)(路、街道、巷、村) (门牌号)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 □餐饮服务经营者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餐饮□单位食堂 备注: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 2.中央厨房:□有,□无;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是,□否; 5.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是,□否。 经营项目1.预包装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2.散装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是指申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四、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五、申请人自愿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六、填写“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应在对应分类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类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制售”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经营场所 经营面积m2从业人员数人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网络销售) ; □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单位食堂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 □自制饮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制售:

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餐饮,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且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有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和就餐场所,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向消费者提供即时食品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校外托餐等食品经营者(连锁经营企业除外)。 第四条小餐饮经营许可部门应当及时将许可信息告知属地监管部门。 第五条小餐饮经营业态类别包括: (一)普通小餐饮; (二)中小学生校外托餐。 第六条小餐饮经营项目包括: (一)热食类食品制售; (二)冷食类食品制售: (三)糕点类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四)自制饮品制售。 第七条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第八条许可审查部门对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进行审查时,如发现其不属于小餐饮范围的应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重新予以审核、核准和发证。 第九条小餐饮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小餐饮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相关程序,参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填写《小餐饮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第十二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住所、经营场所、负责人、业态类别、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第十三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编号由CY(“餐饮”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业态类别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成都3013年版)

NO: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把好食品上市关,确保所售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经营者应当审验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验明后每年复核不少于一次。 三、食品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食品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持期等内容:(3)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必须加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4)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 四、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产品批次向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从经营资格不合法或不明的生产者或供货商处购进食品,不得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六、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填写范本)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张三 申请日期:2015年12月1日

填报说明 1.申请人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某某省小餐饮管理办法

陕西省小餐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维持正常的餐饮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餐饮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小餐饮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小餐饮食品安全信息,对小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鼓励小餐饮经营集中区域以市场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形式加强自律,引导小餐饮经营者依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第二章许可管理

第六条小餐饮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名称、负责人、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类型、许可证号、日常监管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加盖公章)、签发人、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 许可证号格式为:陕小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4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 对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的小餐饮,应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栏中严格控制加工经营项目。 第八条《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式样,并印制。 第九条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加工经营场所内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三)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 (四)操作间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样板

附件1 NO:《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XXXXX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参照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填写,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 营业执照号。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档口号。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 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 对于设有职工食堂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同时勾选两种业态。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7. 申请人根据拟经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 阅《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8.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9. 网络食品销售商是指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

10.大、中、小型餐馆的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分别为1000㎡以上、200~1000 ㎡(含1000㎡)、50~200㎡(含200㎡)。小餐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农村地区可适当调整至100㎡以下(含100㎡),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食品监管部门确定。 11.中央厨房经营者勾选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项 目时,系统分别自动默认为半成品形式的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冻饮品的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裱花类糕点及其他冷加工糕点的糕点类食品制售。 12.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1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模板(1)

南宁市xxxxxxxxxx食品便利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2、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4、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5、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6、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即索证索票制度) 7、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8、食品贮运销售、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9、食品召回退市场制度 10、问题食品销毁制度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12、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3、保健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4、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进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15、散装食品销售、贮存管理制度 16、食品批发企业销售记录制度

xxxxxx食品便利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负全责。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有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制度。 每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并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予以明示。没有健康证明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有计划地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证其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培训档案。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人员的培训制度,开展保健食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和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合格人员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活动。 4.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定期检查库存和待售食品,发现食品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应当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不得采取更改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重新加工、更换包装等措施后重新销售,不得退回供货者或者生产者。凡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20201127102245)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 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 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V。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 人。 7.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8.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9.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10.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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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食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申请许可时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备案。 □ 1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请根据实际提交资料情况,在对应资料目录数字前的“□”内打“V”确认。本页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佛山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电子版

实用文案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 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 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 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营业执照上标注填写社会信用代码;如无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营业执照 注册号;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 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住所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住所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与营业执照 上要求一致。 6.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7.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 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 资料名称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 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 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 (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 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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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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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 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 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 全负责人。
7.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 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 8.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 9.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 10.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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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申报资料 资料目录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布局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5.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如超过 10 人,可提供复印件或提 供《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计表》 (现场核查时查对健康证明原件,可在市局网站下载样本) ;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 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 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非注册为企业 性质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和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不需提交;餐饮服务经营者列出目录即 可,现场核查时查对制度内容;食品销售经营企业应提交制度全文) ; □7.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食品销售经营者、小餐饮除外) ; □8.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验原件,可在市局网站下载样本) ; □9.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 还需提供: 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 具体放置地点, 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0.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 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11.网络食品销售商,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 备设施清单。 □12.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 ,提交生产 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还需提供: □13.办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 验室情况说明(包括所开展的检验项目、配备的检验设施列表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 。 □14.办理中央厨房《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情况 说明(包括所开展的检验项目、配备的检验设施列表和检验人员资质证明) ;中央厨房加工食品品种备案 内容;中央厨房配送门店一览表;中央厨房加工食品工艺流程图;中央厨房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自 制调味料、火锅底料、汤料的配方。 □15.办理甜品站需提供餐饮主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6.办理凉茶店《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凉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和药品作为凉 茶原料的声明;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7.对外承包的单位食堂,应当提交与承包者签订的承包合同复印件以及承包者具有相应食品经 营管理能力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8.食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申请许可时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 址,联系方式等备案。 □1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请根据实际提交资料情况,在对应资料目录数字前的“□”内打“√”确认。本页 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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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食药局版本)

附件 2.1 NO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 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 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 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 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 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 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 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 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 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 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 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 (藏 )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小餐饮登记证行政许可操作规范标准

小餐饮登记证(注销)行政许可操作规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性质 事项名称:小餐饮登记证核发(注销) 事项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年月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号修正公布,年月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年月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广西食品三小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自治区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申请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向生产加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小餐饮登记工作。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小餐饮登记证的核发工作。

四、行政许可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小餐饮登记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 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围之外,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旱厕等污染源二十五以上; (二)经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圈养禽畜类动物; (三)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 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配备防蝇、防尘、防鼠、防虫、油烟净化等设施,以 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容器; (五)配备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置 于保洁设施。无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消毒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五、实施对象及围 在市西乡塘区行政区域,已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但停止小餐饮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 六、申请材料

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附件4: NO 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申报资料(首次申请)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以及其所有权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所有权使用证明可以租赁协议代替);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注:延续、变更程序另需提供原《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表□首次申请□延续□变更

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期限:自________ 年月日至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移动xx: 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并在□中打V;第5项按授权内备注: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 容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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