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保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1.doc

孕产妇保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1.doc
孕产妇保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1.doc

孕产妇保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1

孕产妇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儿童身体健康起着重要作用,我们中心妇保工作将以“确保孕产妇保健项目实施,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为目标,发挥中心平台作用和技术优势,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妇女保健意识,降低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降低孕产妇、新生儿的死亡率,提高孕产妇保健覆盖率、管理率和女性居民满意率,使妇保工作再上新台阶。2009年起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列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二)分年度目标

2009年辖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80%,2010年达到85%,2011年达到90%。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2009年项目开始实施,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

务规范》,结合我中心实际。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详见附件)。

(二)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培训。重点加强我中心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3年内所有技术人员应轮训一遍,2009年应完成1/3任务。培训内容与教材按“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要求执行。

(三)免费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2009年9月30日起,按照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的规定,免费为全辖区孕产妇(常住人口)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五次产前检查、产后二次访视和产后42天体检服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

(四)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完善我中心妇幼保健信息网络,添置、更新必要设备,组织计算机和信息化技术培训,使用全省统一软件,提高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水平。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1、加强对孕产妇项目管理的领导,制定中心实施方案与计划、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2、积极接受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项目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参加技术培训。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纳入常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因此中心应积极协助妇幼保健机构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积极提供孕产妇保健优质的服务。并做好孕产妇保健信息收集、上报和管理工作。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尿常规。 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4.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得到分娩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 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是做好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此,必须重视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的建设。在人、财、物三方面不断加强、充实。基层产科建设,要求达到规范化。同时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系统的、完整的管理办法。做到各级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上下交流、互相协作、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水平。 孕5 —6个月(孕2 0?2 4周) 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 ②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浮肿,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者需进行骨盆外测量。逐步推广使用妊娠图。 ③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 ④根据需要复查血色素、尿蛋白。 孕7个月(孕2 8周)后: ①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宫咼、腹围、胎心率、胎方位、注意有无浮 肿。 ②必要时复查尿蛋白、血色素、肝功能、血型和超声波检查。 ③指导孕期卫生、营养、自我监护方法和作好母乳喂养的准备。 ④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 1?高危妊娠的筛查: 凡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农村高危妊娠管

理程序,按高危评分标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 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作特殊标记,定期随访、追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待产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尽早动员中止妊娠。 (5)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应提高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 妇门诊,确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儿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 确保母儿平安。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施。 三)产时保健: (1)有条件的应提倡和宣传住院分娩。 (2)家庭分娩要严格执行接生常规,认真观察产程,正确处理分娩,提高产科质量,防止产时并发症。 (3)重点抓好“五防” “一加强”。 ①防滞产:严密观察产程,推广使用产程图。 ②防感染:严格产房和接生器械的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 ③防产伤:严格执行各产程处理常规,正确助产,正确处理难产。

20xx孕产妇管理工作计划模板(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2406-75 20xx孕产妇管理工作计划模板(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20xx孕产妇管理工作计划模板(完整 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孕产妇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xx年成绩再提高一节,现制定xx 年妇幼工作计划。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划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8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争准确。 ②每月8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每月30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每村永久性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

孕产妇系统管理

孕产妇系统管理 指对孕产妇从孕前或至少从孕早期开始到产褥期结束的一系列保健管理,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的全程系列保健服务。 一、孕前保健 依据《孕前保健服务工作规范》,为准备妊娠的夫妇提供以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状况评估、健康指导为主要内容的系列保健服务。 二、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是指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至临产前,为孕妇及胎儿提供的系列保健服务。对妊娠应做到早诊断、早检查、早保健。尽早发现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及早干预。进行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诊断。 (一)孕期保健内容。 孕期保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与咨询指导、全身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及辅助检查。其中辅助检查包括基本检查项目和建议检查项目。基本检查项目为保证母婴安全基本的、必要的检查项目,建议检查项目根据当地疾病流行状况及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各孕期保健要点提供其他特殊辅助检查项目。 (二)孕期检查次数。 孕期应至少检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进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议分别在孕16~20周、孕21~24周各进行1次),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1次在孕36周后进行),发现异常者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三)初诊和复诊内容。

依据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期检查的时机,孕期保健分为初诊和复诊。 1.初诊 (1)确定妊娠和孕周,为每位孕妇建立孕产期保健卡(册),将孕妇纳入孕产期保健系统管理。 (2)详细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月经史、生育史、避孕史、个人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 (3)测量身高、体重及血压,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4)孕早期进行盆腔检查。孕中期或孕晚期初诊者,应进行阴道检查,同时进行产科检查。 (5)辅助检查 基本检查项目:血常规、血型、尿常规、阴道分泌物、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建议检查项目:血糖测定、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沙眼衣原体及淋球菌检测、心电图等。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项目。 2.复诊 (1)询问孕期健康状况,查阅孕期检查记录及辅助检查结果。 (2)进行体格检查、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 (3)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项目。 (4)进行相应时期的孕期保健。

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一、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全乡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具体目标是年度辖区内: (一)早孕建册率≥80%; (二)产前健康管理率≥80%; (三)产后访视率≥85%。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三、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村卫生室、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

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25~30周、31~36周、37、38、39、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尿常规。 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4.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四)产后访视:村卫生室、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的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康复正常及出现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的产妇要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3.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康复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F - 、? 前言 孕产妇系统保健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 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 它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实现优生优育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是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近年来农村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经验而制订的.通过建立健全村,乡,县三级医疗保健网,明确责,实行统一的管理, 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达到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的发病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应以提高产科质量为中心,筛选高危孕妇为重点,实行分级分工管理,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管理范围, 提高保健质量.在已普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地方可逐步开展围产保健工作的试点. 一,孕产期保健内容: (一)早孕保健 1. 对怀孕妇女要做到"三早": 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 2. 凡确诊的孕妇应列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范围,填写孕产妇系统 保健卡(册). 3. 对早孕妇女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指导,包括避免接触各种有害有毒物质. 4. 对有异常症状或发现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及时诊查, 指导或转送上一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管理范围, 重点监护. (二)产前保健 1. 检查次数和时间 初查: 孕 3 个月(孕12 周)前 1 次. 复查:孕5—6个月(孕20周?24周)1次.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均应在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及早终止妊娠?孕7?9个月(孕28?36周)每月1次.孕9个月(孕36 周)后每10 天左右一次. (孕妇产前检查次数一般不应少于5次,高危孕妇酌情增加复查次数.) 2. 检查内容 (1)初查内容(孕12 周内) ①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史等,并推算预产期. ②进行体格检查, 包括测身长, 体重, 血压, 妇科检查. ③常规化验:尿常规,血色素,必要时作尿糖,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等. ④逐项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 列入系统保健管理范围 ⑤筛查高危妊娠, 进行高危评分. (2)复查内容: 孕5—6 个月(孕20 ?24 周) 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 ②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浮肿,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者需进行骨盆外测量.逐步推广使用妊娠图. ③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白云区黄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方案 一、目的意义 孕产妇母体的脏腑气血盛衰,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孕期摄生与调护是保 (三)、产后访视率≥95%。 (四)、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三、服务对象 妊娠早期,出现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一系列反应,属于早孕反应范畴。中医认为主要病机是“冲气上逆,胃失和降”。可以通过以下几点保健方法达到减轻、缓解的目的。 ①、含服少量鲜姜片、乌梅、陈皮等缓解或减轻妊吐

②、可用鲫鱼1条、生姜、春砂仁、精盐、味精煎汤服,以安胎、止吐、醒胃。对于妇女妊娠期间呕吐不止、胎动不安,有较好的疗效;同时,又能增加孕妇的食欲。 ③、辨证论治以调气和中,降逆止呕为主。 当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头晕厌食,甚者食入即吐,称为恶阻,又叫阻病,相 ②、辨证论治以补气养血为主。 ③、对于中重度贫血的孕妇应及时转院。 (4)、孕期指导孕妇保持安闲、宁静,不大喜大怒和思虑过度;增营养、禁房事、宽衣着、适劳逸、常检查;特别是慎用药,如:有毒、攻下、峻下、利水通淋、活血祛淤和大辛大热的药物。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表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登记表》填写说明 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卫生院吴云 初检记录(妊娠12周内): 1.详细询问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了解有无与妊娠相关的危险因素,以便及早采取措施,对死胎、死产、早产、畸形或有残疾儿病史者,必要时进行遗传咨询。若无特殊,记“无”。 2.全身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了解孕妇健康情况及是否可以承受妊娠,对有合并症的孕妇应请专科医生会诊并给予指导。 3.进行盆腔检查,了解内外生殖器有无影响妊娠、分娩的疾病并给于适当处理,如阴道横纵膈、宫颈、宫体有无畸形、肌瘤、旧裂、盆腔有无包块等。注意子宫大小与妊娠月份是否相符,确定孕周,可为以后判断宫内发育迟缓或胎儿过大提供预测。 4.化验室检查,常规化验包括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小板计数、血型、尿常规、尿糖、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白带滴虫及霉菌。应进行性病(艾滋病)及梅毒(病毒)筛查。 5.进行初次高危筛查,按高危评分条件评分,属高危的建立《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表》转入高危管理,积极做好将高危向低危的转化工作;无条件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及早转送上一级医疗单位诊治,不宜继续妊娠者,应及早终止妊娠。 6.了解怀孕早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情况:指导孕妇孕期合理用药、避免病毒感染和接触各种致畸物质,戒除饮酒、吸烟等不良嗜好,防止胎儿畸形的发生。 7.服用叶酸情况,了解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

8.HIV咨询与检测:是指人们在经过咨询后能够对艾滋病检测做出明智选择过程,由医护人员应主动推荐求询者自己选择,过程完全是保密的。自愿咨询检测并不是所有人都要检测,有些人仅仅是咨询。此项服务是针对所有人而非病人。 9. 进行卫生指导及健康教育,使孕妇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创造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衣着宽松,不宜束胸紧腰,不穿高跟鞋,避免过重体力活动,以免诱发流产,孕早期应避免过度性生活,以免诱发宫缩引起流产。有流产、早产史者,则宜停止性生活。向孕妇及其家人宣讲孕期母体生理变化及烟酒、射线、农药、药物、感染病毒对胎儿的危害,宣讲母乳喂养和定期产前检查的好处。 孕中期保健要点(妊娠13-27周): 1.正常孕妇每月产前检查一次,有异常者增加检查次数。 2.询问孕妇健康情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孕妇在18-20周可自觉胎动),有无阴道流血、流水、腹痛等。 3.测量体重、血压,检查有无水肿或血压升高趋势,预测妊娠高血压疾病可能性者,补充钙或硒。 4.进行高危筛查和评分,有高危者,进行高危管理。 5.测量宫底高度、腹围、听胎心,绘制妊娠图,监测胎儿宫内发育情况。 6.每月进行血、尿常规、血红蛋白检查。 7.孕中期应常规进行B超检查,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进一步确定胎龄,同时筛查畸形。 8.开展产前诊断:建议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 ⑴母血甲胎蛋白(AFP)含量测定:通过测定孕妇血清中AFP值,筛查可

妇幼卫生工作实施实施方案

年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日期: 2

金沙县五龙街道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做好我街道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全街道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年度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2/10万以下。 2、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0%、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100%。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6%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5%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内补助率达95%。 4、预防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孕期检测率达80%以上,孕产妇产时检测率达100%,HIV检测点100%开展工作,艾滋病阳性孕产妇管理率达100%。 5、待孕妇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依从率达70%。 6、宫颈癌筛查完成目标100%。 二、服务范围及对象 服务范围:全街道8各行政村 服务对象:全街道的孕产妇(包括流动孕产妇)

三、服务机构: 街道卫生院及各村(社区)卫生室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卫生院成立五龙街道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项目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考核工作。项目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实施、培训、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明确各级职责,孕产妇保健工作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1、村(社区)卫生室 (1)负责对本辖区早孕人数进行摸底、登记,将相关信息上报街道卫生院,并将孕妇在12周前转到街道卫生院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首次产检和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督导孕产妇定期到街道卫生院或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配合街道卫生院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家庭跟踪随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送往上级医疗保健机构。(3)动员、护送孕产妇,高危孕产妇到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4)我街道村医可提供4次产后访视服务。 (5)与街道卫生院配合完善孕产妇保健档案资料,保证孕产妇保健服务指标完成。 (6)不能开展实验室检查的村卫生室英按照《金沙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委托街道卫生院负责开展实验室检查工作。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条例》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指从妊娠开始到分娩后42天,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对象为所有孕产妇,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和新生儿。 第四条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五条孕期保健 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孕期检查。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

周检查一次,孕28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一)孕早期(孕12周前) 服务重点:及时发现孕妇,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在孕12周之前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根据孕妇意愿选择分娩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应同时建立产前检查记录单。 1.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仔细询问既往史、家族史、孕产史、计算预产期以及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测量基础血压与体重;辅助检查: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落实到有条件的机构进行血型、心电图、肝肾功能检查,告知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两对半、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检查;必要时进行1次B超检查,确定孕周,排除异位妊娠; 发现高危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重度高危孕妇应及时上报辖区内高危孕妇管理中心。 2.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孕7~13周知情选择到有资质的产前筛查或诊断技术机构进行18-三体综合征和21-三体综合征筛查;孕妇遇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经治医师应当催促该孕妇进行产前筛查诊断。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XXXXXXXXXXXXX医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卫生计生委《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XXXX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XX卫计发〔XXXX〕XX号文件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治对象 在我医院辖区内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 二、强化组织管理 (一)行政管理。 为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获得及时有效救治,及时协调救治相关工作,成立XXXXXX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组织、协调我院辖区范围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XXXXXX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 (二)机构内部管理 根据职能任务和服务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XXXX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验收标准》和《XX市产科质量建设标准》要求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纳入医院整体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并报属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建立“全院合作、多科联动”的救治机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绿色通道”,规范高危管理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转运,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三、完善急救网络 我院作为XXXX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严格按照《XXXX省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验收标准》和《XXXX市产科质量建设标准》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心职责,加强产科、新生儿科质量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人才培养,落实技术规范;确保达到省级建设要求;挂救治中心牌匾,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切实承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救治保障任务。 四、成立专家组

孕期保健工作流程及规范

孕期保健工作流程及规范 为规范妇保门诊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医疗保健质量,杜绝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孕期保健工作流程及规范。 一、对怀孕孕妇做到早发现、早确诊。 二、对所有的孕产妇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管理系统管理。 三、对早孕孕妇进行早期卫生保健知识的指导,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逐步优生筛查。 四、对发现高危因素或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五、孕期检查时间:孕早期12周之前、孕20周、24周、28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城市孕妇至少8次以上,农村孕妇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检次数。 孕产妇系统管理流程: 一、接诊前来就诊的人员,询问末次月经,确定是否宫腔妊娠。 二、确定妊娠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三、检查内容 1、孕早期(孕12周内) ①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病史等,推算预产期。做好孕早期康健教育。 ②体格检查:包括测身高、体重、血压等内科检查、妇科检查、骨盆测量。③辅助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检查、B 超、HIV抗体检测等,必要时作宫颈涂片、尿糖检测。 ④筛查高危因素,进行高危因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 ⑤逐项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并提出医学建议,预约检查时间。

2、孕中期(孕13~28周) ①询问胎动情况及孕妇康健状况 ②产科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方位、胎心率、胎动、有无浮肿。 ③辅助检查:定期复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必要时作产筛查与诊断及其他检查。 ④筛查高危因素,进行高危因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 ⑤做好孕中期康健教育。 3、孕晚期(孕28周至分娩前) ①产科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胎方位、先露、是否衔接,注意有无浮肿,孕34周开始,每周一次胎心监护,确保胎儿宫内安全。 ②辅助检查:定期复查尿常规、血常规、肝功能、B超。 ③筛查高危因素,进行高危因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 ④做好孕晚期康健教育。作好住院分娩的动员,确定分娩地点。

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保障母婴安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卫妇幼发〔〕42 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发〔〕35 号)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卫生计生发〔〕25 号) 、《襄阳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襄卫生计生办发〔〕52 号) 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市孕产妇管理工作实际, 制定本方案。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 天的妇女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级和管理, 及时发现、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 防范不良妊娠结局, 保障母婴安全。 一、工作目标 ( 一) 总体目标 实施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 提高全市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 二) 工作指标

1、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率达100%。 2、基层机构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率达100%。 3、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率达100%。 4、孕产妇产检信息录入率达100%, 信息完整率达95%以上, 录入及时率达90%以上。 二、管理对象 包括怀孕至产后42 天内的孕产妇。 三、工作内容 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包括妊娠风险筛查、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妊娠风险管理和产后风险评估。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1) 。 ( 一) 妊娠风险筛查 首诊医疗机构为孕妇免费发放《母子健康手册》( 或《孕产妇保健手册》, 以下统一简称《手册》) 作为产科门诊病历使用, 告知孕妇下载”妇儿健康”APP, 推广电子版母子健康手册使用, 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2) , 符合筛查表中1 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同时, 将妊娠风险筛查结果填写在《手册》上, 并录入湖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各级保健人员要选用业务素质高、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敬业心的同志担任。 二、保健人员要掌握妇产科知识,要随时随地向群众特别是新婚夫妇宣传孕产妇系统管理知识及好处。 三、保健人员要认真为前三个月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妇女做好“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卡”片的登记,并预约下次来院检查的时间。 四、对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要认真筛查“高危孕妇”,并给予登记管理。 五、对参加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妇女产前要有不少于五次、产后不少于三次的访视检查。 六、对高危孕妇不能处理的要及时转诊。 孕产妇保健管理例会制度 1、为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 2、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还可酌情组织,主要总结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针对不足下一步应加强整改的事宜,。 3、例会由组长召集组织,各相关成员和科室人员参加,汇报总结之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由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以争取最佳工作效果,提

高孕产妇管理质量。 4、对例会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整改措施,要及时传达到科室人员,并督促落实,切实保证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孕产妇管理工作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 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孕产妇管理工作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XX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降低我县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原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广西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对象 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的孕产妇。 二、高危分级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进行评估,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对孕产妇进行分级标识,将孕产妇分为“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个风险等级,按风险等级规范进行分级管理。 三、分级管理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孕产期健康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等级和管理措施。 (一)“绿色”等级。主要由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所)进行孕期健康跟踪服务管理。要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二)“黄色”等级。主要由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孕产保健跟踪服务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在2周内接受妊娠风险复评估,应当尽快转诊到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或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 1 -

(三)“橙色”等级。主要由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孕产保健跟踪服务,并由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评估确认住院分娩机构,情形严重的,要及时转诊至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住院分娩。 (四)“红色”等级。主要由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评估,并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由县级及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孕产保健跟踪服务,应当在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住院分娩。 (五)“紫色”等级。采取“绿/黄/橙/红”+“紫”的模式管理,在上述等级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传染病防治相关管理要求,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四、指标要求 (一)早孕建册率≥95% 指标解释:辖区内孕13 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二)孕妇健康管理率≥95% 指标解释: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三)孕妇妊娠风险筛查率100% 指标解释:产检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的孕妇占全部产检孕妇的比例。 (四)高风险孕产妇漏筛率≤5% 指标解释:未筛查出的高风险孕产妇占所有高风险孕产妇的比例。 (五)高风险孕产妇规范管理率100% - 2 -

济南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讨论稿)

济南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高危孕产妇管理是围产保健工作的重点,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级职能,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密切临床与保健的协调配合,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山东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我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率100%,高危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100%,不断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二、对象、标准和范围 (一)对象: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的高危孕产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 (二)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孕产妇高危因素筛查评分标准按照《济南市高危孕产妇评分表》(附件1)执行。 (三)范围:包括辖区内常住与流动孕产妇。 三、管理程序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山东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为所有孕妇提供产前检查,在孕12周前对孕产妇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同时严格按照《济南市高危孕产妇评分表》进行

孕早期高危筛查,在孕中、晚期进行复评,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初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辖区内怀孕12周内的孕妇进行首次产前检查,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进行高危初筛,不得缺项、漏项或造假;如发现有妊娠期合并症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确诊。 凡筛查出的高危孕妇应在《济南市高危孕产妇登记本》(附件2)进行登记(必须记录该孕妇的详细联系方式),同时填写《海南省高危孕产妇预约卡》(附件3),告知孕妇或家属高危妊娠危险性,嘱其下次产前检查凭该卡优先安排。同时,在其《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标记“高危”,并注明初评日期;在手册“孕期特殊情况及处理记录”栏工整填写本次评估结果及处理记录,以引起各级医务人员的重视。 对不能确诊的应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以免延误病情,转出者应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接诊高危孕妇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在手册和高危记录卡上做好记录、标记,及时诊断和处理,并督促高危孕妇进行产前检查。 (二)复评。孕妇在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评分,特别应在妊娠28周、34周、37周、住院临产各期应常规复评一次。复评与初筛结论不同的,应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内将复评结论填写完整。 (三)首诊负责制。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项目实施方案(1)

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 为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市实施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 一、定义: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是在孕前、产前、分娩和产后整个过程中,为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原有的孕前免费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扩大覆盖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以及新增的产前筛查项目和产前超声检查项目等共计8项基本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为全市农村和城市人口中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包括流动人口),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什么是神经管缺陷? 神经管缺陷是一组严重影响胎儿大脑和脊索发育的先天畸性,主要有无脑畸形、脊柱裂、脑膨出三种畸形,最常见的是无脑畸形和脊柱裂。无脑畸形出生后常常死亡。脊柱裂可致严重残疾,婴儿常有下肢瘫痪、大小便不能控制、脑

积水、学习困难等。 2、导致神经管缺陷发生的原因 研究显示,神经管缺陷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环境因素中,营养因素尤其是叶酸缺乏已经公认为神经管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叶酸缺乏,占85%)。我国每一千例新生婴儿中大约有一个婴儿发生神经管缺陷,是我国最严重和最常见的出生缺陷之一。 3、需要补充叶酸的人群 1、所有打算怀孕的妇女 2、生育过神经管缺陷婴儿的妇女 3、患有癫痫病且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妇女 4、患有糖尿病的妇女 5、本身患有神经管缺陷的妇女 4、意义:叶酸片其实是维生素的一种,补充人体缺乏的叶酸成分,来达到保健的作用,能够让胚胎胎儿发育的时候神经系统更好发育。它不仅能够给孕妇预防神经管畸形,还能够用来治疗贫血,坚持每天服用,安全有效,简单,省钱! 叶酸缺乏是神经管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所以,计划怀孕的妇女在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对于预防胎儿发生神经管缺陷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方法

2015年湾潭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为建立有效的促进湾潭乡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2015年湾潭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以院长、副院长、妇幼专干牵头,全院职工协助,各村乡村医生提供支持。湾潭乡卫生院设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办公室,牵头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成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江运启(院长) 副组长:许剑非(副院长)、韩继东(公卫科科长) 成员:田兰芳刘冬方各村村医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剑非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兰芳、肖瑶、黄蕾、刘冬方等具体办公。 (二)成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专班以及明确具体分工及职责 组长:许剑非(副院长) 副组长:韩继东(公卫科科长) 成员:田兰芳刘冬方各村村医 许剑非:主要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领导、监督、管理、协调,以及项目组织实施、软硬件、工作进度、质量核查、人员分工调配等。 韩继东:具体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宣传 田兰芳:具体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的化验工作 刘冬方:具体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的体检、档案计算机录入、数据统计、台账、报表、分析、上报、资料整理、校对、分类、归档等 各村村医:具体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的摸底,上报工作

(三)构建我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图 二、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全乡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具体目标是年度辖区内: (一)早孕建册率≥95%; (二)产前健康管理率≥98%; (三)产后访视率≥98%。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四、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村卫生室、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标准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指从妊娠开始到分娩后42天,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对象为本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和胎婴儿。 第四条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容 第五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的容: 一、孕期保健 (一) 孕前期 孕前期保健是预防后代发生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避免环境中有害因素对生殖细胞及其功能的损害、提高人口素质的关键。 保健重点:有计划受孕,选择适当年龄和季节,最佳怀孕时间应选择在7-9月、年龄在24—29岁;孕前3个月至孕后3个月口服叶酸片0.4mg每日1次预防胎儿畸形。

(二)孕早期(孕13周前) 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定期孕期检查。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孕28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增加检查次数。 1、及时发现孕妇,建立《市孕产妇保健档案手册》(以下简称《孕保册》),仔细询问病史、孕产史,计算预产期,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检查),测量基础血压与体重。 2、辅助检查: (1)常规检查项目:血、尿、白带常规,肝功(ALT、AST),乙肝表面抗原(HBSAg),梅毒血清试验(RPR),B超。 (2)建议检查:ABO、Rh血型、乙肝五项、心电图; (3)知情同意下常规行艾滋病抗体筛查。 3、发现高危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发现妊娠合并症,及时治疗。对患严重疾病,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4、告知孕妇在孕8—20周时知情选择进行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筛查, 5、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提供咨询、指导和随访等,知情同意选择妊娠结局。 6、宣传优生知识,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预防先天畸形;进行早孕生理特点及早孕卫生知识的宣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