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

500kV 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

SD 119—84

主编部门:水利电力总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实行日期:1984年3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

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的通知

(84)水电技字第18号

现颁发“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SD119—84),过去以会议纪要或其他形式所作的有关这方面的规定作废,凡我部系统的设计单位和发供电单位,对新建工程均按此标准执行,对原有设备以及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执行该标准中出现的问题,请告部科技司,以便修订时参考。

1984年3月22日

1 总则

1.0.1 本标准适用于500kV电网的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

1.0.2 水利电力部1979年颁发的《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SDJ7—79(以下简称SDJ7—79)和《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SDJ8—79(以下简称SDJ8—79)的部分条款,同样适用于500kV电网。对于这部分条款,本标准列出其相应章、节及条目,仍应按该两规程执行。

2 电网电压、中性点接地方式及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电压

2.0.1 电网额定电压为500kV。电网最高电压及设备最高电压为550kV(按GB156—86)。

2.0.2 电网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即电网中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或经小阻抗与接地装置连接。电网任意一处的零序电抗与正序电抗比值X2/X1≤3。

注:变压器中性点经小阻抗接地时,以不影响变压器中性点的绝缘水平为限。

2.0.3 运行中出现的作用于电网设备绝缘上的电压有:

a.正常运行时的工频电压;

b.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

c.操作过电压;

d.雷电过电压。

3 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及其保护

3.1 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及其保护

3.1.1 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与电网结构、容量、参数、运行方式以及各种安全、自动装置的特性有关。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除增大绝缘承受电压外,还对选择过电压保护装置有重要影响,设计电网时应结合实际条件预测。

对工频过电压,应采取措施尽量加以降低。工频过电压水平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加以确

定。

须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谐振过电压;或用保护装置限制其幅值和持续时间。

3.1.2 工频过电压的限制。电网中的工频过电压一般由线路空载、接地故障和甩负荷等引起。根据500kV电网的特点,有时须综合考虑这几种过电压。

通常可取正常送电状态下甩负荷和在线路受端有单相接地故障情况下甩负荷作为确定电网工频过电压的条件。

一般主要采用在线路上安装并联电抗器的措施限制工频过电压。在线路上架设良导体避雷线降低工频过电压时,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加以确定。电网的工频过电压水平一般不超过下列数值:

线路断路器的变电所侧 1.3U xg;

线路断路器的线路侧 1.4U xg。

注:U xg为电网最高相电压有效值,kV。

3.1.3 谐振过电压的防止和限制。电网中的谐振过电压一般由发电机自励磁、线路非全相运行状态以及二次谐波谐振等引起。

3.1.3.1 电网中发电机自励磁过电压。当发电机经变压器与空载线路相连,在发电机全电压合闸、逐步升压起动或因甩负荷而导致发电机带空载长线路时,如发电机容量较小,可能产生发电机自励磁过电压,应验算发生这一情况的可能性。

经验算,如有发生有励磁的可能,而又无法通过改变运行方式加以避免时,可采用在线路上安装并联电抗器的措施予以防止。

3.1.3.2 线路非全相运行状态产生的谐振过电压。空载线路上接有并联电抗器,且其零序电抗小于线路零序容抗时,如发生非全相运行状态(分相操动的断路器故障或采用单相重合闸时),由于线间电容的影响,断开相上可能发生谐振过电压。

上述条件下由于并联电抗器铁芯的磁饱和特性,有时在断路器操作产生的过渡过程激发下,可能发生以工频基波为主的铁磁谐振过电压。

在并联电抗器的中性点与大地之间串接一小电抗器,一般可有效地防止这种过电压。该小电抗器的电抗值宜按补偿并联电抗器所接线路的相间电容选择,同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a.并联电抗器、中性点小电抗器的电抗及线路容抗的实际值与设计值的变异范围;

b.限制潜供电流的要求;

c.连接小电抗器的并联电抗器中性点绝缘水平。

最终确定小电抗器的电抗值时,应校验对非全相谐振过电压的解谐效果。

若线路带空载变压器,不论线路上有无并联电抗器,以及它是否有小电抗器,应校验在线路非全相运行状态下发生谐振的可能性,如发生谐振或断开相的过电压较高,应避免这一运行方式。

3.1.3.3 二次谐波谐振过电压。当空载线路(或其上接有空载变压器时)由电源变压器断路器合闸、重合闸、或由只带有空载线路的变压器低压侧合闸以及电网解列等情况下,如由这些操作引起的过渡过程的激发使变压器铁芯磁饱和、电感作周期性变化,回路等值电感在二倍工频下的电抗与二倍工频下线路入口容抗接近相等时,可能产生以二次谐波为主的谐振过电压。

应尽量避免产生二次谐波谐振的运行方式、操作方式以及防止在故障时出现该种谐振的接线;确实无法避免时,可在变电所线路继电保护装置内增设过电压速断保护,以缩短该过电压的持续时间。

3.2 操作过电压及其保护

3.2.1 电网的操作过电压一般由下列原因引起。

a.线路合闸和重合闸;

b.空载变压器和并联电抗器分闸;

c.线路非对称故障分闸和振荡解列;

d.空载线路分闸。

线路合闸和重合闸过电压对电网设备绝缘配合有重要影响,应采用有合闸电阻的断路器对该过电压加以限制。避雷器可作为变电所电气设备操作过电压的后备保护装置,该避雷器同时是变电所的雷电过电压的保护装置。

设计时对a、c类过电压,应结合电网条件加以预测。

3.2.2 线路合闸和重合闸操作过电压。空载线路合闸时,由于线路电感-容的振荡将产生合闸过电压。线路重合时,由于电源电势较高以及线路上残余电荷的存在,加剧了这一电磁振荡过程,使过电压进一步提高。因此断路器应安装合闸电阻,以有效地降低合闸及重合闸过电压。

应按电网预测条件,求出空载线路合闸、单相重合闸和成功、非成功的三相重合闸(如运行中使用时)的过电压分布,求出包括线路受端的相对地及相间统计操作过电压。预测这类操作过电压的条件如下:

a.空载线路合闸,线路断路器合闸前,电源母线电压为电网最高电压;

b.成功的三相重合闸前,线路受端曾发生单相接地故障;非成功的三相重合闸时,线路受端有单相接地故障。

空载线路合闸、单相重合闸和成功的三相重合闸(如运行中使用时),在线路受端产生的相对地统计操作过电压,不应大于22U xg。

注:统计操作过电压,见附录F名词解释F.3。

3.2.3 分断空载变压器和并联电抗器的操作过电压。由于断路器分断这些设备的感性电流时强制熄弧所产生的操作过电压,应根据断路器结构、回路参数、变压器(并联电抗器)的接线和特性等因素确定。该操作过电压一般可用安装在断路器与变压器(并联电抗器)之间的避雷器予以限制。对变压器,避雷器可安装在低压侧或高压侧,但如高低压电网中性点接地方式不同时,低压侧宜采用磁吹阀型避雷器。当避雷器可能频繁动作时,宜采用有高值分闸电阻的断路器。

3.2.4 线路非对称故障分闸和振荡解列操作过电压。电网送受端联系薄弱,如线路非对称故障导致分闸,或在电网振荡状态下解列,将产生线路非对称故障分闸或振荡解列过电压。预测线路非对称故障分闸过电压,可选择线路受端存在单相接地故障的条件,分闸时线路送受端电势功角差应按实际情况选取。

有分闸电阻的断路器,可降低线路非对称故障分闸及振荡解列过电压。当不具备这一条件时,应采用安装于线路上的避雷器加以限制。

3.2.5 对于空载线路分闸过电压,应采用在电源对地电压为1.3U xg条件下分闸时不重燃的断路器加以防止。

3.2.6 变电所应安装避雷器以防止操作过电压损坏电气设备。安装位置如下:

a.出线断路器线路侧的每一线路入口侧,称安装于该位置的避雷器为线路避雷器;

b.出线断路器变电所侧,称安装于该位置的避雷器为变电所避雷器。

所有避雷器具体安装位置和数量尚应结合4.4.2确定。

注:线路入口处无并联电抗器时,如预测(对断路器合闸需考虑合闸电阻一相失灵条件)该处过电压不超过避雷器操作过电压保护水平时,可不必在该处安装避雷器。

3.2.7 具有串联间隙避雷器的额定电压,应不低于安装点的电网工频过电压水平。

3.2.8 应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限制操作过电压时,应参照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使其长期运行电压值、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允许持续时间符合电网要求。

3.2.9 避雷器的操作过电压通流容量、允许吸收能量应符合电网要求(对断路器合闸需考虑合闸电阻一相失灵的条件)。

此外,还应校核避雷器上的电压是否超过其规定保护水平。当超过时,应考虑其对绝缘配合的影响。

3.2.10 为监测运行电网的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宜在变电所安装过电压波形或幅值的自动记录装置,并妥为收集实测结果。

4 雷电过电压及其保护

4.1 雷电过电压

4.1.1 电网中雷电过电压,起因于设备遭到直接雷击,或因它处的雷击而在设备上形成感应或反击至设备。

雷电过电压出现的频数和强度,与雷暴活动及雷电流幅值有关。

a.年平均雷暴日数分布;

b.雷电流幅值概率曲线及线路防雷设计中雷电流波形参数。

以上分别见SDJ7—79附录十三及第二章第15条。

4.1.2 线路上的雷电过电压。

a.线路年平均遭受雷击次数;

b.雷击于线路杆塔顶部避雷线在导线上感应的雷电过电压幅值;

c.线路杆顶雷击次数的决定;

d.雷击杆顶在绝缘子上产生的雷电过电压幅值;

e.雷绕击于导线概率;

以上均见SDJ7—79第二章及其附录一~四。

f.雷击导线产生的雷电过电压(U l)由下式确定

U l=100I l(1)式中I l——雷电流幅值,kA。

4.2 避雷针和避雷线

4.2.1 见SDJ7—79第三章第一节。

4.3 架空送电线路的保护

4.3.1 500kV线路应沿全线架设双避雷线。杆塔上避雷线对边导线的保护角,一般不大于15°。山区宜采用较小的保护角。

4.3.2 线路耐雷水平一般不宜低于120~100kA(较大值用于平原线路、多雷区线路以及大跨越档中央)。变电所两公里进线段,应尽量不低于160kA。为此,可采取改善接地、敷设耦合地线或适当加强绝缘等措施。

4.3.3 线路杆塔工频接地电阻值,见SDJ7—79第四章第一节第50条表9。

4.3.4 避雷线与导线在档距中央当15℃无风时的距离:

a.一般档距见SDJ7—79第四章第一节第51条。

b.大档距见SDJ7—79第四章第三节第66条。

4.3.5 绝缘避雷线的放电间隙,参见SDJ7—79第四章第一节第50条,放电间隙型式及距离宜通过试验确定。

4.3.6 500kV线路与同级或较低电压线路、弱电流线路交叉时的保护,原则见SDJ7—79第四章第二节,交叉距离不得小于6m。

4.3.7 大跨越杆塔的保护,见SDJ7—79第四章第三节第64条。

4.4 变电所的保护

4.4.1 500kV变电所直击雷保护,参见SDJ7—79第五章第一节。

4.4.2 变电所对由线路侵入的雷电过电压的保护接线、避雷器安装的位置与数量,应根据变电所电气设备雷电冲击绝缘水平、避雷器保护水平结合变电所接线方式等进行的雷电过电压预测结果,并结合第3.2.6条确定。保护接线一般应保证变电所两公里外线路导线上出现雷电过电压时,不引起变电所电气设备绝缘损坏。

4.4.3 变电所全部避雷器应以最短的接地线与配电装置的主接地网连接,同时应设集中接地装置。

4.4.4 变电所的避雷器应安装简单可靠的多次动作记录器。动作记录器的数字应便于运行人员巡视和记录。

4.4.5 自耦变压器的保护,见SDJ7—79第四章第二节第81条。

4.4.6 与架空线路连接的三线圈自耦变压器、变压器(包括一台变压器与两台电机相连的三线圈变压器)的低压线圈如有开路运行的可能和发电厂双线圈变压器当发电机断开由高压侧倒送厂用电时,应在变压器低压线圈出线上安装一组避雷器,以防来自高压线圈的雷电波的感应电压危及低压线圈绝缘;但如该线圈连有25m及以上金属外皮电缆段,则可不必安装避雷器。

4.5 微波通信站的保护

微波通信站的保护见SDJ7—79第八章。

5 绝缘配合

5.1 绝缘配合原则

5.1.1 按电网中出现的各种电压和保护装置的特性,来确定设备绝缘水平,即进行绝缘配合时,应全面考虑设备造价、维修费用以及故障损失三个方面,力求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不同电网,因结构不同以及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有不同的绝缘水平。

5.1.2 确定架空线路操作过电压要求的绝缘水平时,可采用将过电压幅值和绝缘强度作

为随机变量的统计法,并且仅考虑空载线路合闸、单相重合闸和成功的三相重合闸(如运行中使用时)过电压。

5.1.3 变电所电气设备操作、雷电冲击绝缘水平以及变电所绝缘子串、空气间隙的操作、雷电冲击绝缘强度,以避雷器相应保护水平为基础,进行绝缘配合。配合时,对非自恢复绝缘采用惯用法;对自恢复绝缘则仅将绝缘强度作为随机变量。

5.1.4 用于操作、雷电过电压绝缘配合的波形为:

5.1.4.1 操作冲击电压波,至最大值时间为250μs ,波尾为2500μs 。

注:① 对有线圈的电气设备除外;

② 当采用其他波形时,绝缘配合裕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5.1.4.2 雷电冲击电压波,波头时间1.2μs ,波尾50μs 。

5.1.5 进行绝缘配合时,对于送电线路、变电所的绝缘子串、空气间隙在各种电压下的绝缘强度,宜采用仿真型塔(构架)试验数据。

5.1.6 本标准中送电线路、变电所绝缘子串及空气间隙的绝缘配合公式均按标准气象条件给出。当送电线路、变电所因海拔高度引起气象条件变化异于标准状态时,可按附录A 校正(海拔高度1000m 及以下地区,送电线路按500、1000m 条件校正;变电所按1000m 条件校正),以满足绝缘配合要求,并有如下规定。

5.1.

6.1 空气间隙:不考虑雨的影响,仅进行相对空气密度和湿度的校正。

5.1.

6.2 绝缘子串:

5.1.

6.2.1 工频污秽放电电压暂不进行校正。

5.1.

6.2.2 操作冲击电压波放电电压按以下两种方法校正,且按严苛条件取值:

a.考虑雨使绝缘子正极性冲击电压波放电电压降低5%(或采用实测数据),再进行相对空气密度校正;

b.不考虑雨的影响,但进行相对空气密度和湿度的校正。

5.1.7 本标准中关于变电所电气设备绝缘配合的要求。适用于设备安装点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

5.1.8 污秽区电瓷外绝缘泄漏距离,按《高压架空线路和发变电所电瓷外绝缘污秽分级标准》(水电部1993年制订)确定。

5.2 架空送电线路的绝缘配合

5.2.1 清洁区线路绝缘子串:每串绝缘子片数应符合工频电压的泄漏距离要求[见式(5-1)],同时应符合操作过电压要求[见式(5-2)]以及4.3.2线路耐雷水平的要求。

5.2.1.1 由工频电压泄漏距离要求的线路每串绝缘子片数,应符合下式要求

m U K L

16.e x g (2)

式中 m ——每串绝缘子片数; U e ——电网额定电压,500kV ;

L g ——每片悬式绝缘子的几何泄漏距离,cm ;

K x ——绝缘子泄漏距离的有效系数。主要由各种绝缘子泄漏距离在试验和运行中提高污秽耐压的有效性来确定;并以X-4.5型绝缘子作为基础,其K x 值取为1。

几何泄漏距离290mm 的XP —16型绝缘子的K x 暂取为1。采用其它型式绝缘子时,K x 应由试验确定。

5.2.1.2 操作过电压要求的线路绝缘子串正极性操作冲击电压波50%放电电压U c ,应符合式(3)要求 U K U c t =1 (3)

式中U t ——线路末端相对地统计操作过电压,kV ;采用空载线路合闸、单相重合闸和成功的三相重合闸(如运行中使用时)中的较高值;

K 1——线路绝缘子串操作过电压统计配合系数,取1.25。

5.2.1.3 为减少绝缘子串长,在与各类过电压绝缘配合协调的基础上,线路宜采用大盘径、长泄漏距离、高有效系数的绝缘子。

5.2.2 线路(受风偏影响的)导线对杆塔的空气间隙。绝缘子串风偏后,导线对杆塔的空气间隙,应分别符合工频电压要求[见式(4)],操作过电压要求[见式( 5)]及雷电过电压要求。

悬垂绝缘子串风偏角计算用风速不均匀系数,按附录B 选取。

5.2.2.1 风偏后线路导线对杆塔空气间隙的工频50%放电电压U g f ⋅应符合式(4)要求

U K U g f xg ⋅=2 (4)

式中 K 2——线路空气间隙工频电压统计配合系数,取1.35。

风偏计算用的风速取线路设计最大风速。

5.2.2.2 风偏后线路导线对杆塔空气间隙的正极性操作冲击电压波50%放电电压U c f ⋅应符合式(5)要求

U K U c f t ⋅=3 (5)

式中 K 3——线路空气间隙操作过电压统计配合系数,取1.1。

风偏计算用的风速取线路设计最大风速的0.5倍。

5.2.2.3 风偏后线路导线对杆塔空气间隙的正极性雷电冲击电压波50%放电电压,可选为绝缘子串相应电压的0.85倍(污秽区该间隙可仍按清洁区配合)。

风偏计算用的风速,对于线路设计最大风速小于35m/s 的地区,一般采用10m/s ,最大风速在35m/s 及以上以及雷暴时风速较大的地区,一般采用15m/s 。

5.2.3 线路绝缘在操作过电压下的闪络率的计算方法见附录C 。

5.2.4 具有一般高度杆塔的500kV 线路,雷击跳闸率按SDJ7—79第二章第16条式(7)计算。

线路防雷计算方法和参数参照SDJ7—79附录一、三、六及七。本标准附录D 给出500kV 线路耐雷水平及雷击跳闸率的计算实例。

5.2.5 海拔不超过1000m 地区500kV 架空送电线路绝缘子串及(受风偏影响的)空气间隙可按表1选定。在进行绝缘配合时,考虑杆塔尺寸误差,横担变形和拉线施工误差等不利因

素,空气间隙应留有一定裕度。

污秽区加强绝缘子串时,间隙一般仍用表中数值。

注:①空气间隙栏,左侧数据适用于海拔高度不超过500m 地区,右侧数据适用于500m

但不超过1000m 的地区;

②B 类线路绝缘子选型时,应符合5.2.1.1的要求。

5.2.6 送电线路采用V 型绝缘子串时,V 型串每一分支的绝缘子片数应符合5.2.1的要求。导线对杆塔的空气间隙,应符合以下三种电压要求:

5.2.

6.1 工频电压按式(4)确定,但K 2改用 1.5。

5.2.

6.2 操作过电压按式(5)确定,但K 2改用1.25。

5.2.

6.3 雷电过电压应符合4.3.2线路耐雷水平的要求。

5.3 变电所绝缘子串及空气间隙的绝缘配合

5.3.1 清洁区变电所绝缘子串。清洁区变电所绝缘子串应同时符合以下三种电压要求;

5.3.1.1 由工频电压泄漏距离要求的变电所每串绝缘子片数,参照式(2)(其中1.6改为1.7)确定。

5.3.1.2 操作过电压要求的变电所绝缘子串正极性操作冲击电压波50%放电电压U c b ⋅应符合式(6)要求且不得低于变电所电气设备中隔离开关、支柱绝缘子的相应值 U U K U c b b p

c b p ⋅⋅⋅=-=134σ (6)

式中 U b ·p ——避雷器操作过电压保护水平,kV ;

σc ——绝缘子串在操作过电压下放电电压的变异系数,5%;

K c ——变电所绝缘子串操作过电压配合系数,取1.18。

5.3.1.3 雷电过电压要求的变电所绝缘子串正极性雷电冲击电压波50%放电电压U 1,应符合式(7)要求,且不得低于变电所电气设备中隔离开关、支柱绝缘子的相应值

U K U 15=ch (7)

式中 U ch ——避雷器在10kA 雷电流下的额定残压值,kV ;

K 5——变电所绝缘子串雷电过电压配合系数,取1.45。

5.3.2 变电所导线对构架的空气间隙

变电所导线对构架的受风偏及不受风偏影响的空气间隙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空气间隙受导线风偏影响时,各种电压下用于绝缘配合的风偏角计算风速的选用原则与送电线路相同。

5.3.2.1 变电所相对地空气间隙(包括不受风偏影响的间隙)与工频电压的配合,和送电线路相同,见5.2.2.1。

5.3.2.2 变电所相对地空气间隙的正极性操作冲击电压波50%放电电压U c f b ⋅⋅,应符合式

(8)、式(9)要求:

U U K U c f b b p

c f

b p 1-2⋅⋅⋅⋅⋅==σ6 (8) U U K U

c f b b p

c b p 1-3⋅⋅⋅⋅==σ6 (9)

式中σc f ⋅——变电所相对地空气间隙在操作过电压下放电电压的变异系数, 5%; K 6——变电所相对地空气间隙操作过电压配合系数,有风偏间隙取1.1式(8);无风偏间隙取1.18式(9)。

5.3.2.3 变电所相对地空气间隙的正极性雷电冲击电压波50%放电电压U t f b ⋅⋅,应符合式

(10)要求

U K U t f b ch ⋅⋅=7 (10)

式中K 7——变电所相对地空气间隙雷电过电压配合系数,有风偏间隙取1.4;无风偏间隙取

1.45。

5.3.3 变电所相间空气间隙

5.3.3.1 变电所相间空气间隙的工频50%放电电压U g.x ,应符合式(11)要求

U K U g x xf ⋅=38 (11)

5.3.3.2 变电所相间空气间隙的50%操作冲击电压波放电电压U c.x 应符合式(12)要求

U U K U c x b p c x b p 13⋅⋅⋅⋅=

-=158.σ (12) 式中σc ·x ——相间空气间隙在操作过电压下放电电压的变异系数,3.5%;

K 8——变电所相间空气间隙操作过电压配合系数,取1.68。

5.3.3.3 变电所的雷电过电压相间空气间隙可取相应对地间隙的1.1倍。

5.3.4 海拔不超过1000m地区变电所工频电压要求的空气间隙,可按表2选定。

500kV变电所操作过电压、雷电过电压要求的空气间隙,应按采用的避雷器的保护水平和本节绝缘配合的标准,参照仿真型塔(构架)空气间隙绝缘强度试验数据,并考虑气象条件校正来确定。

变电所绝缘子串、空气间隙的最终确定,尚需考虑与选定的变电所电气设备绝缘水平相协调。

5.4 变电所电气设备的绝缘配合

5.4.1 变电所电气设备与工频电压的配合。

5.4.1.1 清洁区变电所电气设备户外电瓷绝缘的泄漏比距λ不应小于1.7cm/kV。泄漏比距按式(13)计算

λ=K L

U

b

e(13)

式中L——电气设备户外电瓷绝缘的几何泄漏距离,cm;

K b——电气设备户外电瓷绝缘泄漏距离的有效系数,以普通棒型支柱绝缘子为基础,其K b取为1。

断路器同极断口间灭弧室瓷套的有效泄漏比距不应小于对地泄漏比距的1.5倍。

5.4.1.2 为保证变压器内绝缘在正常运行工频电压作用下的工作可靠性,应进行长时间工频耐压试验。变压器耐压值为1.5倍电网最高相电压。

5.4.2 变电所电气设备,应能承受一定幅值和时间的工频过电压和谐振过电压。

5.4.3 变电所电气设备与操作过电压的绝缘配合。

5.4.3.1 电气设备内绝缘:

a.电气设备内绝缘相对地额定操作冲击耐压与避雷器操作过电压保护水平间的配合系数不应小于1.15。

b.变压器内绝缘相间额定操作冲击耐压,应取其等于内绝缘相对地额定操作冲击耐压的

1.5倍。

c.断路器同极断口间内绝缘额定操作冲击耐压U c·d应符合式(14)要求

U U U

c b xb p xg

⋅⋅

=+2(14)式中U xb·p——线路避雷器操作过电压保护水平,kV。

5.4.3.2 电气设备外绝缘:

a.电气设备外绝缘相对地干态额定操作冲击耐压与相应设备的内绝缘额定操作冲击耐压相同。淋雨耐压值可低5%。

b.变压器外绝缘相间干态额定操作冲击耐压与其内绝缘相间额定操作冲击耐压相同。

c.断路器、隔离开关同极断口间外绝缘额定操作冲击耐压与断路器断口间内绝缘的相应值相同。

5.4.4 变电所电气设备与雷电过电压的绝缘配合。

5.4.4.1 变压器内、外绝缘的全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与变电所避雷器10kA残压间的配合

系数取1.4。

5.4.4.2 并联电抗器、高压电器、电流互感器、单独试验的套管、母线支持绝缘子及电缆和其附件等的全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与线路避雷器10kA 残压间的配合系数取1.4。 5.4.4.3 变压器、并联电抗器及电流互感器截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取相应设备全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的1.1倍。

5.4.4.4 断路器同极断口间内绝缘以及断路器、隔离开关同极断口间外绝缘的全波雷电冲击耐压U l ·d 应符合式(15)要求

U U U 1d 1e xg ⋅⋅=+2 (15)

式中 U l ·e ——断路器、隔离开关全波额定雷电冲击耐压,kV 。

6 500kV 电网电气设备接地

6.1 一般规定

6.1.1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500kV 电网电气设备应予接地。 设备接地时应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校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

6.1.2 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者外,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1.3 设计接地装置时,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接地电阻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但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可只考虑在雷季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6.1.4 接地装置应符合SDJ8—79第五章第一节一般规定的要求。 6.2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

6.2.1 确定500kV 电网发电厂、变电所的主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型式和布置时,应考虑大接地短路电流电网由于发生接地故障,流经接地装置的入地短路电流造成的地电位升高,不应危及发电厂、变电所内外人员的安全或引起设备损坏。

6.2.2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在电网发生单相接地或同点两相接地故障时,产生的接触电势和跨步电势不应超过下列数值

E t f b

=

+174017.ρ (16)

E t k b =

+17407.ρ (17)

式中E f ——接触电势,V ; E k ——跨步电势,V ;

ρb ——人脚站立处地表面的土壤电阻率,Ω·m ; t ——接地短路的持续时间,s 。

接触电势和跨步电势的计算,可参照SDJ8—79附录二。 6.2.3 发电厂、变电所主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宜符合下式要求

R I ≤

2000

(18)

式中R ——考虑到季节变化的最大接地电阻,Ω;

I——计算用的流经接地装置的入地短路电流,A。

6.2.4 式(18)中计算用流经接地装置的入地短路电流,采用在接地装置内、外短路时,经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的最大周期分量起始值,该电流应按5~10年发展后的电网最大运行方式确定,并应考虑电网中各接地中性点间的短路电流分配,以及避雷线中分流的接地短路电流。

6.2.5 当入地短路电流过大,主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难以符合式(18)要求时,允许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放宽接地电阻值的要求,但不宜超过0.5Ω(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可进一步放宽)。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6.2.5.1 设计主接地装置时,应验算接触电势和跨步电势。可采用铺设砾石、沥青的地面,以符合6.2.2的要求。施工后,应进行测量并绘制电位分布曲线。

6.2.5.2 考虑短路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当接地装置电位升高时,发电厂、变电所内的6~10kV阀型避雷器不应动作。

6.2.5.3 对可能将接地装置的高电位引向厂、所外,或将低电位引向厂、所内的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例如,对外的通信设备加隔离变压器;向厂、所外供电的低压线路采用架空线,其电源中性线不在厂、所内接地,改在用电的地方接地;通向厂、所外的管道采用绝缘段、铁路轨道分别在两处加绝缘鱼尾板等等。

6.3 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

6.3.1 500kV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应符合SDJ3—79第五章第三节的规定。

附录 A

外绝缘放电电压的气象条件校正

(补充件)

A.1 外绝缘放电电压试验数据通常以标准气象条件给出。标准气象条件是

气压101.325kPa;

温度20℃;

绝对湿度11g/m3。

注:1mmHg=133.322Pa,760mmHg=101.325kPa。

A.2 外绝缘所在地区气象条件异于标准气象条件时,放电电压可按下式校正

U

U

H

m

n

=

δ

(A1)

式中U0——标准气象条件下绝缘放电电压,kV;

U——实际放电电压,kV;

δ——相对空气密度,标准气象条件下为1,不同海拔时可按附表1(或实测数据)决定;

H——空气湿度校正系数,由式(A2)、式(A3)决定;

n——指数,与绝缘长度有关,由式(A4)决定。

A.2.1 空气湿度校正系数H

a.工频交流电压

H=1+0.0125(11-h)(A2) 式中h——空气绝对湿度,g/m3,不同海拔高度时可按表A1(或实测数据)决定(本式中3≤h

≤11)。

b.雷电及操作冲击电压波

H=1+0.009(11-h)(A3)

A.2.2 指数n

a.工频交流电压、正极性操作冲击电压波

n=1.12-0.12l(A4) 式中l——绝缘的长度,m;对绝缘子即串的净长;对空气间隙即间距。

式(A4)适用于1≤l≤6。对于另外的l,取n=1。

b.正极性雷电冲击电压波

n=1

附录 B

悬垂绝缘子串风偏角计算用风速不均匀系数

(补充件)

悬垂绝缘子串风偏角计算用风速不均匀系数α,按下式计算

()

αθ

..sin.

V(B1)

5129094737

=-

式中V——设计采用的10min平均风速(大于20时,仍采用20),m/s;

θ——风向与线路方向的夹角。

表B1给出了θ=90°时几种风速下的不均匀系数。

附录 C

计算操作过电压下线路绝缘闪络率的近似统计法

(补充件)

C.1 近似统计法

单个绝缘在幅值为u的操作过电压作用下发生闪络的概率P(u)为

()(

)P u e

u U u

u

=

---∞

⎰12222

2πσσj

j

j

d (C1)

式中U j ——单个绝缘在操作冲击电压波下的50%放电电压; σj ——单个绝缘放电电压的标准偏差。

如线路上操作过电压服从正态分布,且其均值及标准偏差分别为U 0及σ0,那么在一次操作中幅值为u 与u +d u 间的过电压出现的概率为

()()F u u e

u U u

d d 00

=

--1220

2

2

πσσ

(C2)

于是受到操作过电压分布整体作用的单个绝缘闪络概率P g 为:

()()P F u P u u

g d =∞

⎰1

20

(C3)

式(C3)中的1/2为忽略负极性操作过电压的闪络引入。另有

P e

u u g d =⎛⎝

⎫⎭⎪

--∞

⎰121212

λ

(C4)

式(C4)括号内为正态概率积分函数,可由数表查出,其中标准化变量λ为

λσσ=

-+U U 0022

j

j (C5)

如令K 为操作过电压统计配合系数,且

K U U =

j

t

(C6)

其中

U U U t =+⎛⎝ ⎫

⎭⎪

0001205.σ,统计操作过电压。 那么λ也可由下式算得

λσσσσ=

-+⎛⎝

⎫⎭⎪

⎛⎝ ⎫⎭⎪++⎛⎝ ⎫⎭⎪⎡⎣⎢⎢⎤

⎦⎥

⎥11205120500002

002

K U U K U U ..t j (C7)

受到同一操作过电压作用的N 个绝缘的闪络概率P g 为

()'≈--P P N

g 115 (C8)

C.2 计算例

500kV 线路全长300km ,档距长度400m ,海拔高度1000m 。线路受端统计操作过电压

为2.02U xg 。假定全线过电压相同,服从正态分布,标准偏差σ0=0.12U 0。

只计算绝缘子串闪络,由于塔窗中相绝缘子串正极性操作冲击电压波的放电电压比边相约低10%,故仅计算中相,于是绝缘子串总数Z =750。σf f =005.U 。 计算过程及结果,示于表C1。

附 录 D

500kV 线路耐雷水平和跳闸率的计算

(补 充 件)

D.1 避雷线平均高度

h b m

=-⨯=33582

3952725...

D.2 导线平均高度

图D1 500kV 线路酒杯型铁塔

h d m =-

⨯=25622

3

121762.

.

D.3 双避雷线对外侧导线的几何耦合系数

0.223

6.186.186.54ln

10000

5.525.272ln 3.2063.93.2087.44ln

7

.163.97.187.44ln 222

2222

2

220=++⨯+++++=

K

D.4 电晕下的耦合系数

K’1=K”K 0=128×0.223

D.5 杆塔电感

L gt =34×0.5=17μH

D.6 避雷线电感

L b =400×0.42=168μH

D.7 雷击杆塔时的分流系数

当R ch =7Ω时,β=0.865 当R ch =15Ω时,β=0.822

D.8 雷击杆塔时的耐雷水平(25片绝缘子,每片高160mm)

R ch =7Ω时

()I I kA

=

-⨯+⨯+⎛⎝

⎫⎭

⎪=2138

1028508657086517261762261617......

.

当R ch =15Ω时 I l =122.2kA

D.9 雷电流超过I l 的概率

当R ch=7Ω时P l =3.18%

当R ch=15Ω时P l=7.39% D.10 绕击率(当α=14°时)

Pα=0.112%

山丘地区Pα=0.397% D.11 雷绕击导线时的耐雷水平

I 1

2138

100

214

==.kA

D.12 雷电流超过I l的概率

P l=63.4% D.13 建弧率

η=1.0 D.14 跳闸率(次/100km·40雷日)

平原地区

n t =⨯⨯⨯+⨯

⎪= 06272510

1

6

318

100

0112

100

634

100

0008 ...

...

.

山丘地区

当R ch=7Ω时

n t =⨯⨯⨯+⨯

⎪= 06272510

1

4

318

100

0397

100

634

100

017 ...

...

.

当R ch=15Ω时

n t =⨯⨯⨯+⨯

⎪= 06272510

1

4

739

100

0397

100

634

100

0343 ...

...

.

附录 E

500kV架空送电线路直线杆塔的耐雷

水平和雷击跳闸率(次/100km·40雷日)

(补充件)

注:平原线路按7Ω计算跳闸率;山区按7~15Ω计算跳闸率。

附录 F

名词解释

(补充件)

F.1 电网最高电压正常运行时,电网任意点在任意时间的相间工频最高电压有效值。它不包括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及操作过电压引起的电压升高。

F.2 设备最高电压设备绝缘据以设计的最高稳态电压有效值。

F.3 统计操作过电压等于或超过其峰值的概率为2%的操作过电压。

F.4 额定操作(雷电)冲击耐压能表明设备绝缘特点的规定的操作(雷电)冲击耐压峰值。

F.5 额定绝缘水平指额定操作(雷电)冲击耐压。

F.6 避雷器额定电压它表示在避雷器端子上指定的最高允许工频电压有效值。在此电压下,避雷器预定能正确地工作,对于有串联间隙的避雷器将此电压持续地加在避雷器上,不会引起其特性的变化。

F.7 避雷器保护水平在规定条件下,避雷器两端可能出现的最高操作冲击和雷电冲击电压峰值。

F.8 其余有关名词解释参见SDJ7—79附录十四及SDJ8—79附录七名词解释。

附录G

变电所电气设备耐受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的要求

(参考件)

G.1 国产500kV电气设备要求

对变压器、并联电抗器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等耐受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要求,分别见表G1及表G2。

表G1变压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及耦合电容器耐

注:①变压器耐受电压以相应分接头下额定电压为1.0标么值;余以最高工作相电压为1.0标么值;

②来源为水电部科技司、机械部电工局三年予安排500kV电气设备技术条件、1983.6,及附录H注(16);

③变压器1.3标么电压下另有一要求为3min,来源为西变、长办等;(82)变协040号

(85)西变701号附件二,葛洲坝电站500kV三相双卷升压变压器技术条件,1982年12月。

注:①电压1.0标么值为最高工作相电压;

②来源为西变、长办等,(84变700号)合同附件一,葛洲坝500kV并联电抗器技术协议,1982年12月。

G.2 苏联国家标准对运行中电气设备要求

G.2.1 运行中变电所电气设备耐受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的要求见表G3。当过电压为工频正弦波时,表中过电压标么值对于相间或相对地分别为设备最高电压或设备最高相对地电压的倍数;当过电压含有谐波电压分量而与工频正弦波形有区别时,表中标么值对于相间或相对地则分别为设备最高电压峰值或设备最高相对地电压峰值的倍数。

G.2.2 在满足表G3的条件下,对过电压出现次数有如下规定:

a.过电压持续时间在1s及以下时,次数不作规定;

b.过电压持续时间20s时,在电气设备使用期限内(无具体规定时,按25年考虑),不应大于100次;但一年内不得多于15次,一昼夜不得多于两次;

c.过电压持续时间20min时,一年内不应超过50次;

d.对于20s和20min的情况,两次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1h。

如某处已发生两次(间隔大于1h)每次持续20min的过电压,第三次这种过电压的出现不得在24h之内,在事故情况下,也不得在20h内出现。

G.2.3 过电压持续时间大于0.5s且介于表G3的两个时间之间时,过电压么值按表中较大时间的相应过电压标么值考虑。

持续时间大于0.1s小于或等于0.5s时,过电压可按U1+0.03(U0.1-U l)计算,其中U1和

U0.1分别为表G3中1s、0.1s时的过电压标么值。

注:来源苏联TOGT1516.1—76,3~500kV交流电气设备绝缘强度要求,1980。

表G3变电所电气设备耐受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

附录H

500kV避雷器电气特性

(参考件)

中国(1),(5)

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3~500kV交流电力 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SD 177-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3~500kV交流电力系统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技术条件》和《3~500kV交流电力 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的通知 (86)水电技字第55号 现颁发《3~500kV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技术条件》(SD176— 86)和《3~500kV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SD177—86),自 1986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技术条件》和《使用导则》,系参照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关标准文件并按我国目前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制造和电网情况所制订,是选用和鉴定国产避雷器的技术依据,也是选用进口避雷器的参照文件。 施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告北京清河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所水利电力部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1985年8月25日1 引言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是用以保护电气设备免受各种过电压危害的保护设备。与过去常规使用的普通和磁吹阀式避雷器(电阻片的主要原料为碳化硅)相比,由于以金属氧化物为主要原料的电阻片具有优异的非线性伏安特性,可以不需要串联间隙。因此,保护特性仅有冲击电流通过时的残压,没有因间隙击穿特性变化所造成的复杂影响。这种电阻片因冲击电流波头时间减小而导致残压增加的特性,也比碳化硅阀片平稳,陡波响应特性很好。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没有工频续流,因而也没有灭弧问题。它的电阻片单位体积吸收能量大,还可以并联使用,使能量吸收能力成倍提高,在保护超高压长距离输电系统和大容量的电容器组时特别有利。 另一方面,由于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没有串联间隙,电阻片不仅要承受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还要耐受正常的持续相电压和暂时过电压,因而存在着在这些电压作用下的老化、寿命和热稳定问题。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如避雷器和邻近物体间的杂散电容,以及污秽等因素引起电压沿避雷器分布不均匀时,将造成避雷器的局部过热。因此,在使用中考虑的问题与常规的以碳化硅为主要原料的避雷器有所不同,需要加以注意。 本使用导则是配合部标准SD176—86《3~500kV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技术条件》)而制定的,针对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特点,阐

对消弧线圈使用的国家相关规定

对消弧线圈使用的国家相关规定 一、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电力行业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中规定:10 kV架空线路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20 A或10 kV电缆线路系统单相接地故障电流大于30 A时应装设消弧线圈。其理由是在此电流下电弧能自行熄灭。 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7—79《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 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4-21批准,1997-10-01实施。 3 系统接地方式和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电压: 3.1 系统接地方式 3.1.1 110kV~500kV系统应该采用有效接地方式,即系统在各种条件下应该使零序与正序电抗之比(X0/X1)为正值并且不大于3,而其零序电阻与正序电抗之比(R0/X1)为正值并且不大于1。 110kV及220kV系统中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或经低阻抗接地,部分变压器中性点也可不接地。 330kV及500kV系统中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运行。 3.1.2 3kV~10kV不直接连接发电机的系统和35kV、66kV系统,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不超过下列数值时,应采用不接地方式;当超过下列数值又需在接地故障条件下运行时,应采用消弧线圈接地方式: a)3kV~10kV钢筋混凝土或金属杆塔的架空线路构成的系统和所有35kV、66kV系统,10A。 b)3kV~10kV非钢筋混凝土或非金属杆塔的架空线路构成的系统,当电压为: 1)3kV和6kV时,30A; 2)10kV时,20A。 c)3kV~10kV电缆线路构成的系统,30A。 3.1.6 消弧线圈的应用 a)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中性点的长时间电压位移不应超过系统标称相电压的15%。 b)消弧线圈接地系统故障点的残余电流不宜超过10A,必要时可将系统分区运行。消弧线圈宜采用过补 偿运行方式。 c)消弧线圈的容量应根据系统5~10年的发展规划确定,并应按公式计算:w=1.35Ic Un /1.732 式中:W——消弧线圈的容量,kV A; IC——接地电容电流,A; Un——系统标称电压,kV。 d)系统中消弧线圈装设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保证系统在任何运行方式下,断开一、二回线路时,大部分不致失去补偿。 2)不宜将多台消弧线圈集中安装在系统中的一处。 3)消弧线圈宜接于YN,d或YN,yn,d接线的变压器中性点上,也可接在ZN,yn接线的变压器中性点 上。接于YN,d接线的双绕组或YN,yn,d接线的三绕组变压器中性点上的消弧线圈容量,不应超过变压器三相总容量的50%,并不得大于三绕组变压器的任一绕组的容量。 如需将消弧线圈接于YN,yn接线的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线圈的容量不应超过变压器三相总容量的20%,但不应将消弧圈接于零序磁通经铁芯闭路的YN,yn接线的变压器,如外铁型变压器或三台单相变压器组成的变压器组。 4)如变压器无中性点或中性点未引出,应装设专用接地变压器,其容量应与消弧线圈的容量相配合。 二、《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第59条中规定 “35KV、10KV城网,当电缆线路较长、系统电容电流较大时,也可以采用电阻方式”。而根据国内最新的研究观点,当系统电容电流大于5A时,电弧就可能不会自熄,因此,对电网单相接地的保护问题显得十分重要。 三、《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从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我国6~66kV系统中性点,逐步改造为采用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两种方式,这种情况在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SDJ7-79》中规定得很明确。 90年代对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SDJ7-79)进行了修订,并已颁布执行,在新规程中,有关配电网中性点接

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标准

附件1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 二○○五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引用标准 (1) 第三章岗位职责 (2) 第四章安全管理 (5) 第五章输电线路工程设计及验收管理 (9) 第六章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 (10) 第七章特殊区段输电线路的管理 (13) 第八章输电线路保护区管理 (13) 第九章运行维护重点工作 (15) 第十章输电线路缺陷管理 (23) 第十一章事故预想及处理 (24) 第十二章输电线路技术管理 (26) 第十三章输电线路评级与管理 (29) 第十四章带电作业管理 (29) 第十五章人员培训 (3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缺陷管理办法 (3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评级管理办法 (38) 附录C(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4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故障调查及统计办法 (47) 附录E(资料性附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技术资料档案(技术专档、线路台帐) (54) 编制说明 (6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输电线路”或“线路”)的运行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包括规程、规范等,下同),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导则、管理制度等,下同),并结合近年来全国电力系统输电线路运行经验、设备评估分析而制定。 第三条本规范对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带电作业、人员培训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的110(66)kV 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500kV直流线路、35kV交流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有限公司可根据本规范,制定适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即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号) 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T 2900.51-1998 架空线路术语 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4286-2002 带电作业工具设备术语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5009.2-19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输变电标准讲解资料《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1-1997) 2008 年8月

目录 前言 一、本标准对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的基本要求 二、对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及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的要求 三、发电厂、变电所接地装置的电位计算 四、接地装置的热稳定校验 五、对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装置中电气设备接地线的连接要求 六、线路杆塔的接地装置 七、关于接地电阻的测量 八.低压系统的接地形式

前言 本标准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电力设备接地设计规程》SDJ8-79和1984年3月颁发的《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SD119-84,经合并、修订提出的。 标准的适用范围—A类(500kV及以下电力系统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B类(一般工业与民用低压)电气装置接地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与修订前标准的重要差别: 2)补充了低电阻接地系统接地要求; 3)修改了有效接地系统要求; 4)补充了GIS变电所的接地要求; 5)修改了接地线等热稳定计算中短路电流的持续时间的要求,并且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具体规定; 6)增加了变电所接地装置不均匀网格的设计和计算等的内容; 7)补充了对电气装置耐腐蚀和工作寿命的要求; 8)增补了B类(一般工业与民用低压)电气装置接地要求和方法。 下面结合本标准的原文,对上述各项问题将作简要的阐述。 一、本标准对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的基本要求。 1.在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时接地装置所产生的接触电位差Vt与跨步电位差Vs,均应符合 3、4条的要求。 新的标准,对“低电阻接地系统”与“有效接地系统”的要求一致。见3、4条a 中的(1)、(2)。式(3.4a)来源于标准(SDJ8—79)是参照76版IEEE No80〈变电站

DLT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 T 621—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9-02批准 1998-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8—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 增加了电阻接地系统交流电气装置保护接地接地电阻的规定; 2) 修订了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规定;提出3~66kV 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进行异地两相短路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要求; 3) 补充了接地网非等间距布置时的接地网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的计算方法; 4) 修订了杆塔接地装置和自然接地极冲击系数的计算方法; 5) 提出接地装置耐腐蚀的工作寿命的要求; 6) 增加了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接地规定; 7) 参考IEC有关标准补充了低压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系统和接地装置等内容。 本标准发布后,SDJ8—79和SD119—84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是标准的附录,附录F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标称电压500kV及以下发电、变电、送电和配电电气装置(含附属直流电气装置,并简称为A类电气装置)以及建筑物电气装置(简称B类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和方法。 2 名词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名词术语。 2.1 接地 grounded 将电力系统或建筑物中电气装置、设施的某些导电部分,经接地线连接至接地极。 2.2 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系统接地System ground 在电力系统电气装置中,为运行需要所设的接地(如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其他装置接地等)。 2.3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ground 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由于绝缘损坏有可能带电,为防止其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的接地。 2.4 雷电保护接地 lightning protective ground 为雷电保护装置(避雷针、避雷线和避雷器等)向大地泄放雷电流而设的接地。 2.5 防静电接地 static protective ground 为防止静电对易燃油、天然气贮罐和管道等的危险作用而设的接地。 2.6 接地极 grounding electrode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极。兼作接地极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构)筑物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称为自然接地极。 2.7 接地线 grounding conductor 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2.8 接地装置 grounding connection

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技术规范(试行)

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技术规范(试行)

附件 中国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 及辅助保护技术规范 (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

目次 前言..................................................................................................................................................... I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6) 4总则 (9) 5保护配置 (10) 6保护功能 (12) 7技术要求 (27) 8二次回路 (46) 9配合要求 (49) 10保护通道及接口设备 (53) 11组屏原则 (60) 附录A 线路保护CT配置示意图 (71) 附录B 动作报告的内容和打印格式要求 (73) 附录C 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软硬压板配置表 (75) 附录D 保护屏和保护通信接口屏面布置示意图 (78) 附录E 保护屏压板位置示意图 (83)

前言 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的广泛应用,极大地促进了继电保护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各厂家因设计思路和理念的不同,导致保护装置的输入输出量、压板、端子、报吿和定值等不统一、不规范,给继电保护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带来较大困难。为了降低继电保护现场作业风险,提高现场作业标准化水平,减少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统一各厂家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保护配置原则及相关的二次回路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调度通信中心组织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内容包含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的配置原则、功能及技术要求、保护通道配置及技术要求、组屏(柜)方案和二次回路设计等,代替《中国南方电网500kV继电保护配置及选型原则》中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部分,代替《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通道规范》、《通信机房内保护及安稳装置的数字接口装置直流电源配置要求》和《南方电网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组屏规范》。 本规范与《中国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一起,构成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的全部技术要求。 凡南方电网内从事继电保护的运行维护、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范。新建500kV厂站的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均应执行本规范。因保护回路受原设计接线的限制,运行厂站的500kV线路保护及辅助保护改造

500kV带串联间隙复合绝缘避雷器结构性能参数的选择特点

1引言 随着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输电线路覆盖面不断扩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延伸,因雷击输电线路而引起的跳闸事故日益增多,据国内外输电线路故障在近十几年来的分类统计表明,由于雷击引起的输电线路的跳闸次数占输电线路总故障跳闸次数的50%~70%,尤其是在多雷、土壤电阻率高,地形复杂地区的输电线路雷击事故率更高,这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减少输电线路雷击跳闸事故,提高输电线路供电的可靠性,一般采用的是减少避雷线屏蔽角,增加绝缘子绝缘长度、多重屏蔽、双回路差接绝缘和降低杆塔接地电阻等技术措施,这些措施中唯有降低杆塔接地电阻值是最为灵活,较为经济,容易实施,效果明显的一种手段,但对经过山区和长距离的输电线路,难免会遇到土壤电阻率高的地段,故使降低杆塔接地电阻值较为困难,所以对这些杆塔采用带串联间隙复合绝缘避雷器(SGMOA)是防止雷害,提高线路耐雷水平的最有效方式。目前,变电站所采用瓷套避雷器因其重量、防爆、热稳定、受潮、破碎及防污性能等问题,很难在线路杆塔上安装使用,为此,保定电力修造厂与清华大学、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超高压局共同研制出重量轻、体积小、防污性能好、热稳定优越、不易受潮、运输安装维护方便的SGMOA,产品经国家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及仪表检验测试中心的全面型式试验,各种性能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产品通过专家评审,已挂网运行。 2串联间隙复合绝缘避雷器防止雷害的性能特点 众所周知,电力系统各种电压等级输配网中,每条线路的升、降压站的出、入口都装设避雷器,这些避雷器主要使线路雷电在导线感应波及变电站电器绝缘设备的过电压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使避雷器达到防雷效果。但随着输电线路电压等级的提高,雷击高杆塔概率相应增多,当雷击接地电阻值高的杆塔顶部时,杆塔顶部出现瞬间电位与导线雷感应电位叠加工频电压幅值之差,大于杆塔顶部悬挂绝缘子的50%雷电冲击闪络电压数值时,绝缘子发生闪络造成固定绝缘子导线与杆塔之间短路。由此将引起升压站开关跳闸,输电线路出现停电事故。如果在该杆塔顶部与绝缘子并联装设SGMOA,当雷击杆塔顶部时,杆塔顶部出现电位与导线雷感应电位叠加工频电压幅值之差上升到SGMOA动作电压时,SGMOA动作而限制瞬间电位差继续上升,避免绝缘子闪络,从而达到防止输电线路雷击跳闸事故。 3串联间隙复合绝缘避雷器的技术参数确定

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

500kV 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 SD 119—84 主编部门:水利电力总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实行日期:1984年3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 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的通知 (84)水电技字第18号 现颁发“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SD119—84),过去以会议纪要或其他形式所作的有关这方面的规定作废,凡我部系统的设计单位和发供电单位,对新建工程均按此标准执行,对原有设备以及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执行该标准中出现的问题,请告部科技司,以便修订时参考。 1984年3月22日 1 总则 1.0.1 本标准适用于500kV电网的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 1.0.2 水利电力部1979年颁发的《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SDJ7—79(以下简称SDJ7—79)和《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SDJ8—79(以下简称SDJ8—79)的部分条款,同样适用于500kV电网。对于这部分条款,本标准列出其相应章、节及条目,仍应按该两规程执行。 2 电网电压、中性点接地方式及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电压 2.0.1 电网额定电压为500kV。电网最高电压及设备最高电压为550kV(按GB156—86)。 2.0.2 电网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方式。即电网中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或经小阻抗与接地装置连接。电网任意一处的零序电抗与正序电抗比值X2/X1≤3。 注:变压器中性点经小阻抗接地时,以不影响变压器中性点的绝缘水平为限。 2.0.3 运行中出现的作用于电网设备绝缘上的电压有: a.正常运行时的工频电压; b.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 c.操作过电压; d.雷电过电压。 3 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及其保护 3.1 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及其保护 3.1.1 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与电网结构、容量、参数、运行方式以及各种安全、自动装置的特性有关。工频过电压、谐振过电压除增大绝缘承受电压外,还对选择过电压保护装置有重要影响,设计电网时应结合实际条件预测。 对工频过电压,应采取措施尽量加以降低。工频过电压水平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加以确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0-1997是中国国家电力公司制定的一项标准,主要涉及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这些内容,并举例说明。 一、过电压保护: 过电压是指电网中电压瞬间或持续时间较长时间的异常增高。过电压对电气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会产生严重影响,因此需要进行过电压保护措施的设计和实施。DL/T620-1997 具体规定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方法,包括电压稳定器、避雷器、过电压保护装置等。

1. 电压稳定器:电压稳定器是一种调节电网电压的设备。通常情况下,电压稳定器通过自动调节变压器的接线点位置,控制输出电压稳定在合适范围内,以保护电气设备免受过电压的影响。 2. 避雷器:避雷器是一种用来保护电气设备不受雷击和其他过电压损害的装置。避雷器可通过将雷电过电压导向地电网,发挥导流和分流作用,从而保护设备免受过电压的破坏。 3. 过电压保护装置:过电压保护装置是一种自动保护设备,可监测电网电压,一旦发现过电压情况,它会迅速切除电源,保护设备不受过电压的影响。过电压保护装置通常采用硅插入逆变器、非晶合金保护电流互感器等技术,具备快速响应和高精度的特点。

二、绝缘配合: 绝缘是保证设备或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之一。 DL/T620-1997要求交流电气装置的绝缘配合必须符合特定规定。绝缘配合包括设备内部的绝缘设计和外部绝缘条件的配合。 1. 设备内部绝缘设计:装置的内部电气元件必须具备良好的绝缘能力,承受额定电压及过压情况下的工作环境。因此,必须对设备的内部绝缘进行设计和测试,确保其能够承受预期的工作电压。 2. 外部绝缘配合:电气装置的外部绝缘与电网及其他设备的绝缘配合必须符合要求。例如,在输电线路设计中,必须保证导线间的绝缘距离和绝缘强度符合标准要求,以防止因绝缘距离不足或绝缘强度不够造成设备短路或过电压。

(技术规范标准)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技术规范

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材料说明 1 产品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内蒙古电力公司所属供电单位的110~500kV 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内蒙古电网各发电公司、农电公司及用户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变压器(电抗器)、高压开关设备、互感器、直流设备、电容器组、高压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消弧线圈、站用电系统、变电站接地装置、防误闭锁装置、照明系统、接线箱等输变电设备的技术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GB 311.1-19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武汉华能阳光电气有限公司 GB/T 5582-19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GBXXXX-XXXX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DL/T 5217-2005 220kV~500kV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L/T 864-2004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 GB 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总则 GB 1094.2-1996 电力变压器第二部分温升 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三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T 10229-1988 电抗器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 475-2005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试方法 JB/T 8751-1998 500kV油浸式并联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最新54.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54.D 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Overvoltage protection and insulation coordination for AC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DL/T620—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4-21批准1997-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7—79《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增补了电力系统电阻接地方式,修订了不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电流的阈值; 2)对暂时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保护,补充了有效接地系统偶然失地保护和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电动机操作过电压保护及隔离开关操作引起的特快暂态过电压保护等内容,对330kV系统提出新的操作过电压水平要求,修订了限制500kV合闸和重合闸过电压的原则和措施等; 3)增加了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参数选择的要求; 4)增加了变电所内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最大保护距离和SF6GIS变电所的防雷保护方式的内容;

5)充实并完善了3kV~500kV交流电气装置绝缘配合的原则和方法,给出架空线路、变电所绝缘子串、空气间隙和电气设备绝缘水平的推荐值。 本标准发布后,SDJ7—79即行废止;SD119—84除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外也予以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附录D、附录E和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陈维江。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为3kV~500kV交流系统中电气装置过电压保护的方法和要求;提供了相对地、相间绝缘耐受电压或平均(50%)放电电压的选择程序,并给出了电气设备通常选用的耐受电压和架空送电线路与高压配电装置的绝缘子、空气间隙的推荐值。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电阻接地系统Resistance grounded system 系统中至少有一根导线或一点(通常是变压器或发电机的中性线或中性点)经过电阻接地。

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对应的旧标准:SDJ 8-79;SD 119-84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rounding for AC edectrical insfall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DL/T621—1997 Grounding for AC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9-02批准 1998-01-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8—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119—84《500kV 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增加了电阻接地系统交流电气装置保护接地接地电阻的规定; 2)修订了有效接地系统接地装置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规定;提出3~66kV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进行异地两相短路接地线热稳定校验的要求; 3)补充了接地网非等间距布置时的接地网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的计算方法; 4)修订了杆塔接地装置和自然接地极冲击系数的计算方法; 5)提出接地装置耐腐蚀的工作寿命的要求; 6)增加了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接地规定; 7)参考IEC有关标准补充了低压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系统和接地装置等内容。 本标准发布后,SDJ8—79和SD119—84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即行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是标准的附录,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南方电网500kV单相自耦交流电力变压器技术规范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 123001.1-2011 500kV单相自耦交流电力变压器 技术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Q/CSG 123001.1–2011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使用条件 (2) 4.1 正常使用条件 (2) 4.2 特殊使用条件 (3) 5 技术要求 (4) 5.1技术参数 (4) 5.2设计与结构要求 (9) 6 试验 (22) 6.1试验分类 (22) 6.2型式试验 (23) 6.3特殊试验 (23) 6.4例行试验 (23) 6.5交接试验 (27) 7 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29) 8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9) 9 文件 (29) 10 监造、包装、运输、安装 (31) 10.1监造 (31) 10.2包装 (31) 10.3运输 (32) 10.4安装指导 (33) 11运行维护 (33) 12附则 (33) 附录A 变压器附件推荐厂家 (34) 附录B LCC相关资料要求 (35) 附录C 技术参数表 (40) - I -

Q/CSG 123001.1–2011 II 前言 为规范500kV单相自耦交流电力变压器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导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变电站 (发电厂)变压器设备的招标、采购、改造和运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归口管理和负责解释。 本规范起草单位:云南电网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耀龙,吴琼,周海,魏杰,姜虹云,黄星,赵现平,陈宇民。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皇甫学真,陈建福,黄志伟,郑易谷,欧阳旭东, 陈杰华。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至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

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500kV GIS

500kV 六氟化硫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 标准技术标书 编号:201106052010910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06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工作范围 (1) 2.1 工程概况 (1) 2.2 范围和界限 (2) 2.3 服务范围 (2) 3 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3) 4使用条件 (4) 4.1正常使用条件 (5) 4.2特殊使用条件 (6) 5 技术要求 (7) 5.1 基本参数 (7) 5.2 设计和结构要求 (12) 5.3专业接口要求 (28) 6 试验 (34) 6.1型式试验 (34) ★6.2 出厂试验 (35) 6.3 现场交接试验 (37) 7 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39) 8 企业VI标识 (39) 9 技术文件要求 (40) 9.1一般要求 (40) 9.2 资料文件 (40) 9.3设计联络 (41) 10 监造、包装、运输、安装及质量保证 (41) 10.1 监造 (41) 10.2 包装 (42) 10.3 运输 (42) 10.4 安装指导 (42) 10.5 质量保证 (42) 11设备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 (43) 1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52) 12.1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52) 12.2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53) 13主要元器件来源 (54) 14 LCC数据文件 (54) 15 技术差异表 (54) 16 投标方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55) 附录A:500 kV GIS设备标准配置表

1总则 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项目单位填写)公司电网建设工程项目采购的500kV电压等级的六氟化硫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它提出了该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招标技术文件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方应按相投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5 本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 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7 投标方在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投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投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追究投标方违约责任。 1.8 投标方应在投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投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投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按有利于招标方的条款执行。 1.9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投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投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则认为投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1.10 标注“★”的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设备的性能和参数不应低于这些条款规定。 2工作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标书采购的设备适用的工程概况见表2.1:工程概况一览表。 表2.1 工程概况一览表(项目单位填写) 序 名称内容 号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建设单位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0-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7-04-21批准1997-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1979年1月颁发的SDJ7—79《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和1984年3月颁发的SD 119—84《500kV电网过电压保护绝缘配合与电气设备接地暂行技术标准》,经合并、修订之后提出的。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两个标准有如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增补了电力系统电阻接地方式,修订了不接地系统接地故障电流的阈值; 2)对暂时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保护,补充了有效接地系统偶然失地保护和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电动机操作过电压保护及隔离开关操作引起的特快暂态过电压保护等内容,对330kV 系统提出新的操作过电压水平要求,修订了限制500kV合闸和重合闸过电压的原则和措施等; 3)增加了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参数选择的要求; 4)增加了变电所内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最大保护距离和SF6GIS变电所的防雷保护方式的内容; 5)充实并完善了3kV~500kV交流电气装置绝缘配合的原则和方法,给出架空线路、变电所绝缘子串、空气间隙和电气设备绝缘水平的推荐值。 本标准发布后,SDJ 7—79即行废止;SD119—84除第六章500kV电网电气设备接地外也予以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附录D、附录E和附录F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学技术司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杜澍春、陈维江。 本标准委托电力工业部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为3kV~500kV交流系统中电气装置过电压保护的方法和要求;提供了相对地、相间绝缘耐受电压或平均(50%)放电电压的选择程序,并给出了电气设备通常选用的耐受电压和架空送电线路与高压配电装置的绝缘子、空气间隙的推荐值。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电阻接地系统Resistance grounded system 系统中至少有一根导线或一点(通常是变压器或发电机的中性线或中性点)经过电阻接地。 注 1 高电阻接地的系统设计应符合R0≤X C0的准则,以限制由于电弧接地故障产生的瞬态过电压。一般采用接地故障电流小于10A。R0是系统等值零序电阻,X C0是系统每相的对地分布容抗。 2 低电阻接地的系统为获得快速选择性继电保护所需的足够电流,一般采用接地故障电流为100A~1000A。对于一般系统,限制瞬态过电压的准则是(R0/X0)≥2。其中X0是系统等值零序感抗。 2.2 少雷区less thunderstorm region 平均年雷暴日数不超过15的地区。 2.3 中雷区middle thunderstorm region 平均年雷暴日数超过15但不超过40的地区。 2.4 多雷区more thunderstorm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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